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开拓社会主义新境界_邓小平文选论文

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开拓社会主义新境界_邓小平文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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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5月,邓小平在谈到思想应当从“两个凡是”中解放出来的时候,强调这“是个是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8页。)一年半以后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作出进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其最深刻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意义,就在于以马克思的“第一伟大发现”唯物史观为指引,并从历史观、真理观、价值观的结合上做到了三个“冲破”、三个“坚持”,从而达到了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为不断开拓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冲破“上层建筑决定论”的误区,坚持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原理,为开拓按照社会主义本质加快发展的新境界创造理论前提。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深深地陷入了“上层建筑决定论”的误区之中。其具体表现是:第一,对本国是经过上层建筑革命,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先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历史事实缺乏科学分析,误认为这证明上层建筑也可以在决定论的意义上对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第二,将通过上层建筑革命超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当作“完全超越”资本主义,似乎这样建立的社会主义与马恩设想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转变过来的社会主义毫无二致。第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不仅不按照辩证法的本质要求,将发展生产力、创造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的任务提到首位,而且把所谓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抬到至高无上的地步,似乎只要坚持这种“不断革命”,社会主义就能无往而不胜,甚至可以“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由于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具有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实行超常干预的历史传统和社会基础,加上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和主观主义思想路线的作用,这种思想误区以及与它紧密相联的“左”倾思潮,影响深广,后果严重,相当顽固。因此,这是必须着重加以纠正和防止的错误倾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冲破“上层建筑决定论”的误区,肯定经济基础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这就为对中国现实社会主义进行科学的历史定位,按照社会主义的本质推动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坚持“三观”的统一,肯定经济基础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就必然既客观地肯定中国现实社会主义的合理性,又如实地承认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特别艰巨性。首先,肯定中国在近代资本主义有一定发展的基础上,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在特定的国内国际条件下,通过上层建筑的革命,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是符合唯物史观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的,既是党和人民从实际出发英勇奋斗和正确选择的成果,也是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正如列宁所指出,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辩证法”。(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版,第775页。)同时,清醒地看到,我国原先非常落后的经济文化决不可能在这种“跨越”过程中得到改变,在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我国的经济、文化基础是薄弱的,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此,中国的现实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决不是马恩设想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阶段,也不是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后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这样,就为给中国现实社会主义进行准确的历史定位——作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结论,并作出正确的政策选择,提供了理论前提。

冲破“上层建筑决定论”以及相应的“空想论”的误区,坚持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按照社会主义的本质加快发展,这是科学揭示并严格遵循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价值主体与价值目标的复归。“空想论”企图离开社会主义扎根的具体实际,按照本本和主观臆想,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理想的社会主义’,结果只能适得其反:违反规律反遭惩罚,搞得国弱民穷,使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国家的现代化和人民的富裕幸福,统统失落了。这不是使早已成为科学和实践的社会主义重新沦为空想了吗?而我们冲破这种误区,最根本的是破除其否定经济基础归根到底决定作用、忽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错误,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恰恰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因此,抓住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抓住了重新对社会主义作出科学规定的根本,也就从根本上划清了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原则界限。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是对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它既坚持了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原理,又坚持了价值主体与价值目标、价值目标与价值手段的统一。这不正是将社会主义重新从虚幻的“天国”拉回到坚实的“大地”,“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恩格斯语),又一次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的飞跃吗?

开拓按照社会主义本质加快发展的新境界,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价值目标与价值手段的统一。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坚持社会主义本质、根本任务与政治路线三者的统一。坚决清除离开生产力谈论社会主义的唯心主义,紧紧围绕发展生产力来思考和设计当代中国的一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多重价值目标的有机统一,并通过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以科学的价值手段来实现这种目标,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这就体现了历史唯物论与历史辩证法的统一,“重点论”与“全面性”的统一,为开拓新境界创造了根本前提。第二,价值目标与价值主体的统一。始终把从实际出发与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结合起来,无论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还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价值目标,都坚持以中国人民为价值主体,“为人民造福”。(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1页。)让人民既当社会主义价值的创造者,又当它的享受者,有效地调动了全国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给“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注入了强大的主体动力。第三,价值目标与价值手段的统一。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上,以高层建瓴的气概和科学的前瞻意识,确立起“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宏伟价值目标,将它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改革和开放“三位一体”的价值手段相联系和协调。适应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发展中作用日益突出的态势,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充实唯物史观的理论宝库,并以此为指导实行“科教兴国”战略,为生产力的发展增添内部动力;通过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生产力的外在形式;通过扩大开放,优化加快发展的外部环境。这就是以系统化的价值手段,促进系统价值目标的实现。第四,价值目标与价值标准的统一。针对有人怀疑中国在发展资本主义,邓小平明确指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闪耀着唯物史观光辉的“三个有利于”,既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又是衡量改革与发展得失成败的客观价值标准。坚持二者的统一,就为我们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步伐,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冲破“经济决定论”的误区,坚持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反作用的原理,为开拓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新境界提供理论依据。

纠正以上层建筑领域的“不断革命”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唯心主义,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抓发展生产力,不要进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的变革,像有些人所鼓吹的那样,“告别革命”,至多只要进行“点点滴滴的改良”了?三中全会拒斥了上述错误主张,既坚决废止“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实行工作重心的转移,又强调必须“正确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并称之为“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这是在冲破“经济决定论”即“机械论”误区,坚持上层建筑能动的反作用原理的基础上作出的。这充分证明了我们党在理论上和政治上的成熟和清醒。

由于有了这种成熟和清醒,我们党提出了科学的“改革动力论”。按照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第44页。)然而,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围绕着怎样认识和对待这个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一种倾向是否定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适用性,否定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基本矛盾,另外去寻找社会发展的动力,如把所谓全体人民“和谐一致”说成是动力;另一种倾向是肯定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基本矛盾,但却将它同阶级社会的基本矛盾等量齐观,把阶级斗争说成是动力。这两种观点都在实践中产生了不良影响,理所当然地被我们否定了。正是根据唯物史观,并以上述错误为鉴戒,我们坚定地将改革当成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据此,我们既肯定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表现为阶级矛盾和冲突,不是通过政治革命来解决,而是通过自我调节式的改革来解决;又肯定在解放生产力这一点上,改革与革命又是一样的。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也可以叫革命性的变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5页。)从改革是继政治革命之后的又一次革命的意义上,又称它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这使我们坚决摒弃十年动乱式的所谓“革命”,而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改革,以促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发展和完善。

当代的社会主义改革,已经进行了几十年,曲曲折折,坎坎坷坷,原因何在?怎样才能走出“越改革越没有生气和活力”的怪圈?三中全会以唯物史观为指针,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找到了答案:关键在于能否突破危害多年的“苏联模式”的束缚,探索同本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改革目标模式。实践充分证明,这是完全正确的。东欧一些国家的改革,由于领导人受传统社会主义及“机械论”等的束缚,不敢突破“苏联模式”的框架,没有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没有触动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反而急于把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使经济生活国家化,企业无法真正成为商品生产者和市场主体,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因而改革只能以失败而告终。在我国,则以三中全会为起点,一方面科学地反思和吸取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实践模式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又科学地分析了本世纪中叶以来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情况,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鲜经验,从而深刻认识到第一个社会主义实践模式高度集中、统得过多过死的根本弊端,明确对它进行彻底改革的必要性,增强实行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锐意进行坚决的全面的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从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目标出发,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索新的社会主义实践模式。20年来,我们不正是以这样坚韧不拔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形成了以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基本目标的实践新模式吗?

鉴于社会主义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鉴于“机械论”在改革中的表现远远不止上文所述,所以,要卓有成效地推进改革,还必须运用现代系统思维,将破除“机械论”的精神贯注到系统运筹与有序推进改革这一系统工程中去。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就是这样做的。这主要表现在:首先,总揽全局,系统协调。这主要是破除就改革抓改革的“机械论”,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发展为目的、稳定为前提,并把握好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稳定的程度,使三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其次,各项改革,协调配套。吸取某些国家将系统联系的各项改革机械地割裂开来,让政治体制改革孤军独进,导致改革整体失调,最后走向失败的教训,注意各项改革之间的协调和配套。既首先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入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改革提供物质基础、可资借鉴的经验和良好的契机,推动它们的加快进行;又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为经济体制的改革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文化氛围和思想道德基础,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和连续性,保证改革目标的实现。再次,“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既积极推进改革,又采取稳妥措施,而不像有的国家那样,采取“休克疗法”一类机械论的、绝对化的方式。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确定的原则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所谓胆子要大,就是坚定不移地搞下去;步子要稳,就是发现问题赶快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8页。)在这方面,我们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比如,整体渐进与重点突进相结合;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反馈中开拓前进;及时“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等等。坚持这种改革辩证法,使我国在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潮的情况下,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奇迹。

三、冲破“完全超越论”和“补课论”的误区,坚持辩证法定论,为开拓有效融合全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组装”社会主义比较优势的新境界提供理论支持。

众所周知,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使我们“完全超越”资本主义的理论,曾经把现实社会主义引向自我封闭、与世界文明发展大潮相融绝的邪路,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和严重后果。而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有人在声讨“完全超越论”的时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以“机械论”观点来全盘否定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认为按照唯物史观,应当倒退回去,“补资本主义的课”。这当然是对唯物史观的曲解。唯物史观的实质是辩证的决定论,强调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交互作用中所形成的“合力”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它同“完全超越论”和“补课论”等毫无共同之处。

正是由于坚持了唯物史观的辩证决定论,三中全会以恢宏的世界眼光,综览当今国际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发展的大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两大主题等情况,根据丰富的历史经验、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果断决策:“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而且将对内开放(即改革)与对外开放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这是创造性地运用恩格斯在论述唯物史观的辩证决定论时所阐明的“合力论”思想,将中国这个社会巨系统融入世界文明发展大潮,也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表现。邓小平指出: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确定了,从何处着手呢?就要尊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搞两个开放,一个对外开放,一个对内开放。”(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7页。)这就为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有效融合全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组装”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新优势,开辟了广阔的可能性。

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融合全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组装”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新优势,既符合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又符合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内在逻辑。马克思在谈到一些东方国家可以跨越“卡夫丁峡谷”时指出,这样的国家“可以在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的同时取得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部成果,而又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340页。)列宁也曾指出,用革命手段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是创造实现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生产力和文化水平的前提,然后就可以“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发达国家。(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版,第777页。)在列宁领导时期,开始了对外开放、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融合全人类文明成果的实际进程。毛泽东起初也提出过类似的思路。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这种进程被中止了。从主观上检查,是因为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和“盲目恐资症”作怪,所以从马克思和列宁的思路后退了。

邓小平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设想和列宁的思路。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3页。)对此不应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当然,现实的社会主义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方面,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尚有不小的差距。所以,“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让全人类的优秀文明成果在中国“聚宝”,必将使中国形成新的生机和活力。误以为现实社会主义已经“完全超越”了资本主义而拒绝吸收和借鉴其优秀文明成果,必然使社会主义缺乏活力,这种教训应当永远牢记。但也决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开历史的倒车,搞什么“补资本主义的课”。那样做,只能像邓小平所说的,使中国重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些国家受“西化论”的影响,把“改革”变成了维护“苏联模式”、照搬西方传统发展模式和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三重奏”,不就造成历史的倒退?而我国则由于既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外开放,又不照搬任何外国模式,遵循唯物史观的辩证决定论和“合力论”,因而在融合全人类的文明成果,创造发达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进一步显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国家进退成败的经验教训,向人们昭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坚持遵循客观规律与发挥主体能动性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融合全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组装”社会主义新优势的前提。而这也正是三中全会一再强调的。为了达到这种统一,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了这样两条:第一,依靠“中国人”这一群体主体,探索、把握和运用客观规律。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规律体现在群众的实践之中,只有依靠群众才能掌握和运用好这些规律。广泛发动和紧紧依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主体能动性,把握规律,开拓创新,是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主旋律。人民群众掌握和运用规律的过程,也是激发主体潜能,创造富有活力的内部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中外优秀文化的融合,创造新优势的过程。第二,认真探索、把握和运用各个领域的现代化建设的规律。这就是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探索这三个方面规律,如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结合与促进的规律,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之间综合协调发展的规律,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综合协调发展的规律,等等。坚持按照这些规律的要求办事,必将使我们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

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特别强调大幅度提高生产力,并在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显著地改善人民生活,将反映历史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作最重要的事情。这集中体现了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即社会历史进步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即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真理观、价值观的统一。而这也正是资本主义国家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坚持这“三个标准”的统一,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使我们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既深刻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又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从而保证整个改革和发展的胜利前进,保证不断开拓“组装”新优势的新境界。这“三个标准”的有机统一,像一根红线一样贯穿在我们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也贯穿在作为这种实践的理论升华和结晶的邓小平理论及其新的发展之中。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历次思想解放无不以这“三个标准”的统一为理论指导而实现,从破除“两个凡是”的束缚,到冲破“姓社姓资”的抽象争论,再到冲破“姓公姓私”的困惑,不都是这样吗?今后,只要我们更加坚定地贯彻这“三个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就一定能够保证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有效地融合全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不断开拓新的境界,创造新的优势,迎来中华民族新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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