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沦陷区棉花的生产与流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沦陷区论文,华北论文,棉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棉花是纺织工业原料,又是重要的军需民用资源。日本纺织业发展较早并极为发达,本国原料供应又几乎为零。因此,棉花作为“二白”(盐、棉花)之一,成为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在华北经济掠夺的重中之重。笔者曾根据相关资料,写过一篇文章,① 对山东沦陷区棉花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个案考察。但山东一省情况并不能代表华北沦陷区的全貌,而学术界也一直缺乏相关的实证性研究。② 随着笔者搜集资料的增加,愈感有必要也有可能对华北沦陷区棉花的生产与流通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用史实展示日本全面入侵中国后,华北沦陷区棉花实际的生产与流通状况,分析日本入侵后发生的变化以及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本文的写作即基于以上意图和主旨,期望能以此弥补学术界相关研究的不足。
一
华北多平原,不仅自然环境如地势、土壤、气温、日照等条件适宜植棉,而且劳力、交通、市场等社会经济条件也对棉产有利。因此,华北棉花生产比其他地区发展迅速。纺织业是日本工业的主要部门。日本对中国的棉花资源及廉价的劳动力和巨大的消费市场,垂涎已久。在日本全面入侵中国之前,日商与日本军政当局即积极着手控制中国的棉花生产与运销。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军大举入侵中国,华北主要城市及交通干线很快落入日军控制之下。华北农村大致从同年秋季开始陆续沦陷,因此,日军入侵对棉花生产的影响在1938年开始显现。据不完全统计,1938年,华北棉田收获面积比上一年减少50%,皮棉产额减少51%。各省情况见表1。
表1 1938年华北各省棉田收获面积及皮棉产额统计表 (单位:千亩、千担)
棉田面积
比上年减产率(%) 皮棉产额 比上年减产率(%)
河北6181 35
1691
40
河南2585 60543
60
山东2787 50815
50
山西 457 80125
80
计 12010 50
3174
51
资料来源:马仲起:《近年来华北棉产之概况》,《中联银行月刊》第5卷第3期,1943年3月,第63页表。
上表显示,1938年山西省棉花减产最重,棉田收获面积与皮棉产额都减少80%,河南省减产也达60%。
1939年,华北棉产继续下降。河北省棉田收获面积仅有257万亩,比上年减少了59%,皮棉产额为654 000市担,比上年减少了61%;山东省棉田收获面积为1 761 933亩,比1938年减少了37%,皮棉产额为463 580担,更比上年减少了43%;河南省棉田收获面积为919 390亩,比上年又减少64%,皮棉产额246 421担,比1938年减少55%;1938年减产最重的山西省,1939年进一步减产,棉田收获面积仅有362 100亩,比上年减少21%,皮棉产额为69 752担,比上年减产45%。华北四省平均,棉田面积比上年减少53%,皮棉产额比1938年减少55%。③ 棉花减产趋势加重,见表2。
日本侵占华北后,对如何增加棉田面积及产量极为重视。1937年日华经济协议会下设农村对策委员会,农村对策委员会制定了“棉花增产九年计划”,企图将华北棉产量,增至1946年的1 000万担。④ 日本对华北棉花之企图,由此可见。
表2 1939年华北四省棉田收获面积及皮棉产额统计表 (单位:千亩、千担)
棉田面积 比上年减产率(%) 皮棉产额 比上年减产率(%)
河北 2570
59
654 61
山东 1761
37
463 43
河南 919
64
246 55
山西 362
2169 45
计
5612
53 1432 55
资料来源:马仲起:《近年来华北棉产之概况》(《中联银行月刊》第5卷第3期,1943年3月)第64—67页表。
为完成棉花增产计划,日伪可谓不遗余力。1939年2月6日,华北伪临时政府实业部召开创立会,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河北省棉产改进会改组为华北棉产改进会。该会内设总务、指导两部及计划委员会。华北棉产改进会接受伪临时政府及日本纺织联合会、日本棉花栽培协会等的技术及资金援助,在各省设立分会。计划进行如下事业:指导奖励棉花栽培;经营采种圃及委托采种圃;配给棉花种子、普及奖励棉区灌溉设施;指导奖励棉花合作事业;斡旋棉花金融等。⑤
河北省棉产改进事业,即由华北棉产改进会河北省分会接管。河北省分会已早在1938年11月1日于天津正式成立。⑥ 山东省分会于1939年4月4日设立,分会办事处于4月24日在济南设立并正式开始办公。山西省分会设立事宜,于1939年8月间,即着手组织,11月24日在太原正式成立。河南省分会也于同年8月即着手设立,9月1日起,暂在北平设立筹备处,预定10月间移设开封办公,待筹备妥当,即于1940年元旦正式成立分会。
华北棉产改进会各省分会设立后,陆续设指导区,指导区下又设办事处,指导棉花增产事宜。河北省分会设立的指导区主要有:宛平、通县、天津、保定、东光、邯郸指导区;山东省分会设立的指导区主要有:德县、邹平、惠民、临清等;山西省分会设榆次、临汾两个指导区,河南省分会预定在豫北、豫东两区设指导区。⑦ 为推广植棉,增加棉产,华北棉产改进会通过各省分会及其在各地设立的指导区、办事处等主要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为经营采种圃,培育优良品种,加以推广;二是组织棉花生产运销合作社。
另外,华北棉产改进会还办理植棉及合作教育事项,训练植棉技术人员及棉花分级检验人员,在培养技术人员方面不断增加资金和人力投入。不仅如此,为向普通棉农宣传棉作知识,华北棉产改进会还选派该会专门人员,担任讲解员,自1939年12月起,分京汉线、津浦线两组,按照预定计划及日程,分赴各地召集各合作社职员,予以短期训练,并令受训期满回社后,训练其他社员。同时举办棉花展览会及品评会,编纂印制植棉及病虫害等项浅说,宣传品多种,分配各会区转发农民。仅1939年发放的宣传读物即有:《植棉图画浅说》、《植棉标语八种》、《棉蚜的防治法》、《红蜘蛛的防治法》、《劝棉农商鼓词》、《种植美棉浅说》、《选择植棉的方法》,计有七种之多。⑧ 先不管棉农能否领到或是否看得懂,单从华北棉产改进会诸如此类细致的工作,亦可推知华北棉花在日本所需能源中占有如何重要的地位。
日伪在华北推广及奖励棉产的机关,华北棉产改进会是主体,该会在“中央”农事试验场及日本陆军特务机关、新民会、华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等机关的协调配合下,通过设立采种圃繁殖优良品种,散布推广,训练技术人员,进行示范指导,防除病虫,开发棉田水利,办理棉花产销合作事业等,以图增加棉花产量,改良棉花品质,供应日本掠夺之需。1941年,为谋组织之加强,华北棉产改进会曾经改组机构,并计划于天津、青岛、济南等地,设立总会,由总会再设分会,分会地址以各产棉区附近之主要都市为标准,以期收购之便利。还计划在华北各产棉地区附近,设立农村银行及大仓库。以上举措皆为更多地获取华北棉花。
此外,为增加棉产,华北棉产改进会与华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在沿铁路线的各地铁路爱护村,设置劝农场,并普遍设置棉作爱护村,以推广棉花种植、增加产量。根据其制定的棉作爱护村纲要,符合以下条件者将定为棉作爱护村:每户棉田在5亩以上、全村总面积在500亩以上;村内有适宜的负责人;村内曾有人凿井;将来有望植棉。被定为棉作爱护村的将得到如下奖励和物资配给:更新种子,每村配给棉籽4 000斤;配给肥料;补助合作社170元;发放春耕贷款、凿井贷款,大井每眼为300元,小井为150元;举办棉作展览会及生产奖励会;配给防治病虫害器具与药剂,每村配给器具10具,发防虫剂200罐。⑨ 日伪为增加棉花产量如何不遗余力,由此可见一斑。
另外,为吸引农民种棉,日伪调整了棉花对策,1939年11月15日兴亚院发表棉花新统制方针。新方针中最重要的是废止公定价格及平衡费制度。公定价格制是日本为保障棉花对日输出的主要工具,其目的在使日本采用华棉较美棉为有利。但日本在华北实施棉价统制的结果,使棉价脱离了华北伪钞的实际价值。华北农民种棉无利可获,相率换种较为有利的农作物。这种价格统制导致相反的结果,使华北棉产减少。但此次日本撤销公定价格制,并非改行自由放任政策,公定价格制固为棉花增产的阻碍,若在物价上涨的狂潮中放任棉花上涨,对日本的采购仍将不利,于是兴亚院对棉商收售数值,依然取监视态度,棉花仍不能自由贸易,而由新设之“物价对策委员会”参考一般物价,随时重定官价。
日本在华北收购的棉花有军用与民用之别,以民间支持军用为原则,华北棉花协会(华北棉花统制机关)所公定的棉花价格,军用棉向来较民用棉为低,其差额须由民用棉负担。例如在石家庄,棉花公定价每担原为75元,购买为军用只需68元,为民用购买时则须补付军用棉少付之数额,共付82元。此项补付之数额视军需民用购棉数量是否平衡,可随时增加或减少,这就是所谓的棉花平衡费。1939年11月间因民需购买之棉远较军用棉为少,平衡费高涨至14元以上。日本在华北实行棉花平衡费制度,不言而喻,其目的是在满足军用,但结果是直接抑制民间需要,阻碍棉花上市,又等于间接强制棉花贬值,二次掠夺农民收入。⑩
日本在华北棉花新统制方针的实施,不过是调整价格,讲求分配的合理化,促进棉花上市,以增进下年度棉花的增产。这种新政策到底起了多大作用呢?从以下棉花的实际生产情况即知。
1940年,实际棉产状况如下:
河北省,因春季干旱,发芽不全,无灌溉设备者多改植其他作物,至夏季又雨水过多,棉铃脱落,收获减少。全省棉田收获面积为385万余亩,每亩平均产量约85斤,籽棉总产量约为327万担,废弃面积约为74万亩,占播种面积的16%强。
山东省,棉田播种面积约为330余万亩,较上年增加50%,但因春季干旱,夏季多雨,鲁南地区泗水泛滥,许多棉田被毁,废弃棉田达200余万亩,约占播种面积的59%。收获面积为142万亩,每亩平均籽棉产量为76斤左右,籽棉总产量为108万担。
山西省,也因春旱秋雨,收获减少,播种面积虽为50余万亩,但收获面积仅为35万亩,每亩平均收籽棉63斤,籽棉总产量为22万担。
河南省,播种面积增加较多,约计148万余亩,较上年增加83万亩,但因豫东一带,无灌溉设施,影响发芽,因此收获面积约为119万余亩,每亩籽棉产量平均85斤左右,计籽棉总产量为101万余担。
为便于比较,把华北四省1940年的棉田收获面积及皮棉产量列表3如下。
表3
1940年华北四省棉田收获面积与皮棉产量表 (单位;千亩、千担)
收获面积 较上年增减比率(%) 皮棉产额 较上年增减比率(%)
河北3858
增50
1070增63
山东1025
减42336减27
河南1193
增30320增30
山西 320
减11 69减 1
计 6396
增22
1795增25
资料来源:马仲起:《近年来华北棉产之概况》,《中联银行月刊》第5卷第3期,1943年3月,第68—70页。
从表中可以看出,尽管华北各省棉田收获面积与皮棉产量有增有减,但总体上呈增长趋势,收获面积与皮棉产额增长率都在20%以上。可以说日伪采取的棉花新对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41年仍是日伪在沦陷区统治相对稳定的时期,棉花的这种增长势头未减,河北省的棉田收获面积达5 225 898市亩,比上年又增加35%,皮棉产额为1 344 045担,比上年增加了26%;山东省棉田收获面积为3 540 747亩,比上年增加一倍半,皮棉产额为1 094.675担,比上年增加两倍;河南省棉田收获面积为1 571 062亩,比上年增加32%,皮棉产额为443 363担,比上年增加38%;山西省棉田收获面积为575 111亩,比上年增加64%,皮棉产额为153 639担,比上年增加一倍还多。华北四省总体上棉田收获面积比上年约增长40%,皮棉产额增加约69%。(11) 增长幅度加大,说明日伪的棉花增产措施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与美英开战,来自英美的棉花供应断绝,不得不求之于华北,日本由此更加重视对华北棉花的统制掠夺。1942年,山东各棉产区又遭受旱涝雹灾,棉产减少,但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根据日军特务机关、日本商社等的调查,估计本年山东植棉面积约为470万亩,皮棉产量大体在120万担上下。(12)
1943年8月,日伪设立华北纤维统制总会,集华北棉产改进会、华北麻产改进会等机构为一体,从机构上强化管理,企图增加棉产,满足日本需要。(13) 但是,1943年以后,在军事上,日本转入战略退却,中国抗日军民转入反攻,日本败局已定,已无法也无力真正顾及华北棉花生产,虽无资料证明,但之后棉田面积与产量恐不可能超过1942年的估计数额。表4便反映了华北沦陷前后棉花产量的变化。(14)
表4 华北沦陷区棉花产量变化表(1936—1941年)
棉花产量(千担)变化指数
1936 5552 100
1937 6363 114.6
1938 2709 48.8
1939 1319 23.8
1940 1440 25.9
1941 2994 53.9
从表4中可见,虽然从1940年起,华北棉产开始呈上升趋势,到1941年增长一倍还多,但与七七事变前相比,也不过是战前棉花产量的一半多一点,从总体上看,远远没有恢复到战前的生产水平。这就是日本侵略中国,中国农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的铁证之一。同时,与前述其棉花增产计划比较可知,日伪也远远没有达到其预期的棉花增产目标。
二
华北沦陷后植棉面积及棉花产量的下降,与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固然分不开,但主要的原因是日本的军事入侵、武装占领对农村生产力造成的严重破坏,更重要的是,棉花作为经济作物,商品化率极高,棉花的价格高低及能否顺利出售并购买足以维持生计的粮食等,都影响着农民种植棉花的积极性及种植能力,对植棉面积及产量的增长影响极大。例如,1939年华北发生大水灾,但棉产所受直接影响并不很大,据伪临时政府调查,无论在水灾区域或非水灾区域,棉产均一致减少。(15)
日本的军事入侵和占领统治对农村生产力的破坏,笔者在论述华北沦陷区的粮食问题(16) 时已作了阐述,这种破坏对于棉产区来说是相同的。比如,山东省的临清县是有名的棉产区。据1943年满铁对该县大三里庄的调查,大三里庄使用的农具有30余种,都是华北常见的原始而简陋的农具。日军侵占该地后,农具价格涨了2至4倍,农民能购买的也就是便宜的镰刀之类,或修理更换犁头、锄头,使用的大部分都是七七事变前的农具。日军入侵后,役畜的减少在华北农村是普遍现象。大三里庄的农民说,本村在事变前每种40至50亩地饲养1头牛,现在60至70亩才养1头。而役牛的价格,事变前每头70至80元,现在涨至每头150到200元,想买牛就更难了。肥料也是严重不足,主要是土粪、灰土粪及大粪,也有用豆饼、棉籽饼、硫安的,数量极少。也是因为价格的关系,农民购入肥料困难,施肥量显著减少,生产条件恶化。(17)
农民种植棉花,大部分用于出售,因此,棉花的价格便直接决定着农民的收益,甚至影响到棉农的生活,是左右农民种植作物选择的第一要素。日本占领华北后,对棉花实行统制政策,专门设立华北棉花协会,来统制各地棉花的收购。对棉花实行公定价格制,操纵棉市,为获取最大利益,自然压低棉价。日本占领华北初期,华北各省植棉面积与皮棉产量连年减少,与棉价的下跌有很大关系。比如,河北省的徐水县,1938年籽棉每百斤由15元降至8元,皮棉每百斤由47元降至30元。(18) 兴亚院华北联络部1940年对山西省棉花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后即明确指出,1939年山西棉产的急剧减少,与棉价的低廉有极大的关系。(19)1939年11月,尽管日本兴亚院废止了在华北实施的公定价格制,但对华北棉市仍取监视态度,为求购棉的最大利益,而抑制棉价的上涨,与其他农产品价格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率相比,棉花的价格上涨率低得多。1941年,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受日军多田部队的委托,为了解日军占领后华北地方经济社会现状,对日军占领的河北省盐山县第三区望树镇进行了调查。在其调查报告中,即指出,由于棉花价格的极度低廉,与其他农产品的价格比失去均衡,而使农民放弃植棉改种粮食作物,棉产因此剧减。(20) 1942年,驻山西日军每斤棉花平均收购价为0.91元,而当时汾阳市场每斤棉花平均价格为1.91元,收购价仅为市场价的47.89%,棉农利益大受损失。(21)
日本为了割断在其后方不断建立的中共抗日根据地的能源供应,实行经济封锁政策,并对沦陷区内物资实行移出入许可制,极大地限制了商品的流通。加之处于战乱时期,集市减少,运输通路受阻,运输工具缺乏,限制了农产品的上市路径,上市的粮食非常有限,棉农很难买到用于糊口的粮食。因此,不得不改种粮食,聊以自存。
华北沦陷区粮食的种植比率尽管增加,但不论种植面积和产量都没恢复到七七事变前的水平。而日军占领华北后,实行“以战养战”政策,以各种方式掠取粮食供其军需民用,老百姓购买粮食更是难上加难,农民舍棉种粮便是一种自然而又必然的选择了。
日伪推广植棉政策本身应该说是具有强制性的,而且也有这样的例子。例如,1942年,日伪勒令文水县将粮田改种棉花,农民纷纷抵抗,日伪派出大批军警到各村强制推行。(22) 一旦被棉产改进会指定为适宜植棉的土地,就必须种植棉花。如果农民表示拒绝而种植其他作物,则以反抗日军的名义将其逮捕,进行拷问,甚至杀害。日军、伪军和警察闯入田里,将作物连根拔起,进行破坏。(23) 但日伪这种强制性的植棉政策在各沦陷区的执行情况,则视当地日伪军警力量的强弱而定。在日伪这种强制性推广植棉政策之高压下,华北沦陷区农民仍然从自身生存和利益出发,选择农作物的种植,纷纷改棉种粮,一方面说明了中国农民不肯屈从于日本的高压统治;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日本在华北沦陷区农村统治之不得人心及其统治力之薄弱。
三
七七事变前,日本在华棉纺织业投资已达相当规模,为保证这些棉纺织厂的原料供应并向日本国内输出棉花,日本棉花商也陆续进入中国,以控制中国棉花的生产与收购。但这一时期,华北的棉花交易还是自由竞争,除中日棉商外,另有串帮棉商、外国棉商,因互相牵制,彼此竞争,所以价格比较公允。
但七七事变爆发,日军侵占华北后,受战乱影响,中国棉商纷纷逃往外地,日本以外的其他各国的棉花商受日本人的刁难,进出不甚自由。伪临时政府实业部更于1938年11月12日公布《棉花输出许可暂行条例》,规定“棉花非经实业部总长之许可,不得输出”,违者“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1万元以下之罚金”。(24) 对华北棉花实行统制。由此,华北棉花市场更是完全被日商控制。他们压低棉花价格,使华北棉花价格剧降。
日军侵入华北之初,兴中公司也加入棉花收购队伍,计划在天津设立棉花仓库及打包工厂。1938年4月,在日本内地纺织企业与在华纺织厂的共同要求下,为保障日本纺织业的原料供应,由兴中公司、日本纺织联合会、日本棉花同业会与在华纺织同业会共同出资设立了华北棉花株式会社。主要业务本来计划是代理收购棉花和向棉农提供棉花贷款,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实际是以棉花打包及仓库业为中心。(25) 华北棉花株式会社得不到华北棉花收购权,与战争时期日军的主导地位直接相关。
为确保军需用棉,在日军主导下,也设立了一些棉花收购组织。如日军于1939年1月在济南设立棉花收购组合,日本洋行在组合的指导统制下,携现金进驻德县,经农民—轧花行(皮棉店)—花行—洋行之径路,收购棉花。(26) 日军计划在天津、济南、石门(今石家庄)设立同样的机关,协调购花区域,垄断华北地区所有棉花。但这种收购机关是日本棉业者组成的一种棉花专买公司,掠夺性暴露无遗。为便于利用中国花行,统治沦陷区民众,同时为了强化收购统制,日军又于同年4月改组上述棉花收购组合,新设华北棉花协会,在北平设本部,在天津和济南设支部。(27) 华北沦陷区的棉花流通便由日军设立的华北棉花协会来控制,华北棉花协会通过公定收购价格统制棉花收购,并对收购的棉花进行配给统制。日本洋行便作为华北棉花协会会员,来从事华北棉花的收购。
随着日军占领区的扩大及统治的逐渐稳固,进驻山东德县的日本洋行还直接到临清、夏津、武城、恩县、郑家口等地收购棉花。
河北是华北第一产棉大省,有更多的日本洋行进入。据华北棉花协会调查,1939年9月至1940年2月间,这些日本洋行在京汉沿线各地收购的棉花数量总计达287 886包,每包约为150斤,共计4 300余万斤。(28)
但在沦陷区各种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华北棉花协会公定的棉价太低,使得商人囤积居奇,出现棉花黑市交易,以至地方市场的棉价高于中央市场的公定价格;或有的地方积货太多,所购棉花不能满足日本军需民用。之后公定价格虽有所提高,但于事无补。因此,1941年,在进入新的棉花上市期之前,日本又对华北棉花协会进行改组,并修订规约。(29)
1942年1月15日,改组后的华北棉花协会开始运营。(30) 华北棉花协会此次改组重点是扩大了统制领域。以往协会只进行统制收购,现在进一步强化对棉花的运输、配给、消费等领域的统制,同时对棉花的增产及改良等也进行统制,以确保棉花供应。以往日华纺织公司及日华棉花商都是以团体形式加入华北棉花协会,此次改组后,变为以华北的本支店为单位分别单独加入协会,特别是棉花商实行收购人登录制,进一步明确了收购的责任。在机构方面,扩大北平本部人员设置,会长、理事长下设总务、业务、经理、企画、监察五部,监察部专门监督检查指定商社的棉花收购。协会除在天津、济南设支部外,又在青岛、石门、太原设支部,在其他必要之处设各支部的办事处或事务所。除山西省统归太原支部管辖外,各支部分管区域如下:天津支部:天津事务所直辖地区、唐山办事处管辖地区;青岛支部:青岛事务所直辖地区、合兴镇办事处管辖地区;石门支部:石门事务所直辖地区、彰德办事处所管地区、保定办事处所管地区、邯郸办事处管辖地区;济南支部:济南事务所直辖地区、张店办事处管辖地区、德县办事处管辖地区、临清办事处管辖地区、徐州办事处管辖地区、开封办事处管辖地区、归德办事处管辖地区。(31)
由上可见,协会改组的着眼点在于把统制范围扩大到了与棉花收购相关的各个领域,充实了机构设置,加强了监督检查,并具体地明确了各支部的分管区域,以保证万无一失地获取更多的棉花。
华北棉花协会改组后,在华北的日华纺织公司、日华棉花商及日华制棉业者代表商社,要根据实际收购业绩并得到监督官厅的承认才有资格成为协会会员。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在华北设有工厂的日华纺织公司及棉花商,经监督官厅认可)与参与会员(在华北受托经营军管理工厂的公司及日华制棉业者代表商社及不能成为正式会员的棉花商的代表商社)两种。协会会员对协会负有如下义务:棉花商应向协会登录直属棉花商及直属收购人,并应负责其登录商社关于收购的一切责任;棉花商及时向协会登记其收购的棉花,关于其配给,要遵从协会的指示;纺织业者应根据协会的指示,购入并使用原棉。(32) 限定只有华北棉花协会会员、直属棉花协会会员的直属棉花商、直属协会会员或直属棉花商的直属收购人方可收购棉花。修订的《规约》中注明:1940年棉花年度上缴协会5000包以上棉花的日商或华商才能成为协会会员;上缴协会500包以上棉花的日商或华商才能成为直属棉花商。(33) 全华北沦陷区都根据以上规约指定棉花协会会员和直属棉花商,再往下直属协会会员与直属棉花商的直属收购人也是指定的,并到协会登录,未被指定登录的,不得买卖棉花。
原则上,华北棉花协会会员经其直属棉花商及直属收购人(含花行)、直属棉花商经其直属收购人之手进行棉花的收购。不过,也可以直接从原种圃、采种圃、合作社、交易所及农家收购。
实际上,日本指定的华北棉花协会会员都是日本洋行,这些洋行大都在棉产地区县城设办事处,在县城指定直属棉花商或直属收购人收购棉花,这些被指定的直属棉花商有日商洋行也有花行,而直属收购人都是花行或花店。他们也并不直接向棉农购花,而是向花贩、轧花店及花店购棉,真正在农家庭院和农村集市上从棉农手中购花的是这些花贩、轧花店及花店。洋行购得的棉花再上缴华北棉花协会在各地的支部,由其统一配给日军军需及日本在华纺织业作原料或输出等。华北棉花协会会员、直属协会会员的直属棉花商以及直属棉花商的直属收购人的收购活动,通过日本陆军特务机关及其在各县的顾问,都处于日军的严密监视和控制之下。但直接从农民手中购花的花贩、轧花店及花店的收购活动,更多地利用了传统的收购渠道和网络,这也是日伪收购统制还无力企及的领域。
虽规定统归华北棉花协会太原支部管辖,但日本在山西棉花的收购实际上与河北、山东、河南省有所不同。七七事变后由日军及军管理纺织工厂组成山西同业棉花组合,组合设在太原,在榆次、新绛及其他必要的县设支部,亲自收购棉花,而不是靠花行、花店及洋行等,棉花经纪人也改换了形式。(34) 1939年棉花上市后,日军停止了收购,由三大军管理工厂太原纺织厂(锺纺受托经营)、榆次纺织厂(东洋纺受托经营)、新绛纺织厂(上海纺受托经营)进行垄断性收购,为避免彼此竞争高价收购,而协商划定了大致的收购地区范围:侯马以南的同蒲路沿线地区归太原纺织厂;安邑、猗氏、万泉、临晋、荣河方面及曲沃归榆次纺织厂;河晋、稷山、新绛、临汾方面归新绛纺织厂;北部的文水、汾阳、平遥方面归榆次及太原纺织厂。在上述范围内,各纺织厂大致在各县设一军指定棉花收购处,配备捆包机1至2台。棉农把散花包在布包内,用小车或畜力拉的大车、或用肩背运到日军指定的棉花收购处。到收购处来卖棉的大户主要是中间商人,因为山西省即使是富裕些的大户农家,一家的棉花产量也不多。买卖按日军规定的公定价格,对货品的查验也由买方单独进行。棉农或掮客没有任何发言权,一切任凭军管纺织厂收购人决定。1939年日军规定的山西省公定棉价有五个等级,相邻的等级之间都相差2元钱,这样,五级棉就要比一级棉便宜8元钱。(35) 收购方极力压低等级,棉农利益大受损失自不待言。军管理工厂把在产地棉花收购处购得的棉花用马车或汽车运至军管工厂在铁路沿线棉花集散地的办事处,由此再用火车把棉花运往太原、榆次、新绛的军管理纺织厂进入最后的消费。可见山西沦陷后棉花的流通途径变得极为简单。即从棉农或棉花掮客,到军管理工厂产地收购处,再到铁路沿线集散地的军管理工厂办事处,最后运至军管理纺织厂进入消费。
四
日本侵占华北后,前述新的棉花收购机构的出现,以及战乱、日伪对棉花的统制政策、经济封锁等都对华北棉花的流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首先,由于日本棉花商大量进入华北沦陷区,并深入棉产区腹地购花,日伪对棉花的收购配给实行统制政策形成的前述新的棉花流通机构与流通体系,使得抗战前存在的许多中国棉花商被排挤出棉花流通市场,刚形成的棉花市场体系被统制系统所取代。流通过程与抗战前相比最突出的变化表现在:洋行由以前在天津、济南等终点市场经花行中介从地方初级市场花店派来的花客手中购花,变为自己派员到地方初级市场,直接从地方县城花店购花。事实上,这些花店自己几乎无资金,购花资金完全仰给于洋行,而代其购花,以手续费为利,洋行派人把委托花店购来的棉花用卡车运往终点市场或指定消费地。运输时必须以协会会员名义办理运输许可手续,通过华北棉花协会在各地的支部分特需与民需进行统一配给。这些花行或花店在资金、收购许可及运输等方面依靠日本洋行,作为日本棉花商的直属收购人,难免沦为日本洋行的附庸。
其次,由于日伪对棉花的收购与配给实行统制政策,并实施棉花输出许可制,使棉花流通失去自由。失去多省份棉花来源,天津作为华北多省棉花集散中心的地位几乎丧失。1938年,在天津上市的棉花数量尚不到常年的一半。(36) 济南终点市场也是如此。同时,山东的棉花市场也受到了很大冲击。日军入侵山东之初,交通时常受阻与市场腹地联系中断,因此,济南终点市场完全丧失其中央市场地位,而在鲁西德县,一时形成了新的棉花集散中心。抗战前鲁西最大的棉花交易中心临清县集聚的棉花也向这里汇集。到日伪在山东沦陷区统治渐趋稳定后,市场腹地重建,青岛纺织厂也恢复生产,济南作为山东棉花交易中心的地位才得以恢复。但是,由于侵略与反侵略的斗争不断,“治安”不良,地方市场的棉花在济南上市并不顺畅,日本棉花商又不可能在济南等待,而是竞相进入地方县城。日本洋行进入县城棉花市场,使得地方初级市场棉花交易中心向各县城分化,而不再像抗战前地方棉花大都向临清和张店这两个地方交易中心汇集,棉花交易中心趋于分散。另一方面,华北各省产棉被禁止运出省境,使得地区间的物资交流被迫中断,经济圈发生变化,给这些地区的经济与民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和负面影响也是可以想见的。例如,河北省产棉在七七事变前有相当数量通过陆路或水路运出省外,京汉沿线的中西河地区产棉经石家庄运往蒙疆方面,津浦沿线产棉利用南运河运往华中方面。这些面向省外的运出在七七事变后完全断绝。(37) 再如,山西省所产棉花在七七事变前约有半数运往天津、汉口与上海,沦陷后不得外运,仅在省内经济圈流通消费,完全供给山西的军管理纺织厂。(38)
再者,由于棉花流通机构的变化,加上战乱的影响,使得上市棉花的运输手段发生变化,因此出现了一些新的地方棉花集散中心。以天津上市的棉花为例,七七事变前在天津上市的棉花主要有三种运输方式:借河川之便用民船运输;铁路运输;大车运输(近距离)。因为运费便宜,利用民船运输的最多。从1921年到1930年,在天津上市棉花的56.5%靠民船运输,火车运输仅占40.5%。(39) 但是在日本侵占华北后,由于河川两岸“治安”不稳以及交易机构的变化,使得民船运输几乎断绝,代之以铁路运输急增。用火车运输的棉花几乎占天津上市棉花的90%。由此,使铁路沿线各大城市变为新的地方棉花集散中心,如保定、石家庄、高邑、顺德、邯郸、河南省的彰德等。(40) 日军占领山东之初,德县之所以成为新的地方棉花集散中心,与其交通地位以及铁路运输棉花数量的增加有着直接的关联。
当然,这种棉花运输手段的变化并不适用于山西省。因为七七事变前山西棉花上市就主要依靠铁路运输集散,在日本侵占后棉花的运输方式与大的集散地自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
还有,受战乱影响,棉花的原始集散地萎缩。比如,山西的荣河县,在七七事变前棉花的集散地有孙吉镇、王显镇、宝鼎镇等,事变后,荣河县城内成了唯一的集散地。(41) 集市已几乎失去在棉花上市方面的重要性。(42) 根据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对鲁西最大的棉花交易中心临清县的调查可知,在七七事变前几年,临清县的棉花交易即出现了忽视集市的趋势。即,在棉花的上市期,除通过集市外,农民特别是地主、富农阶层亲自把棉花运往与集市无关的离家较近的市镇的花店或县城的花店销售,或者相反,花店的收购人、花贩、轧花房等随时直接到农村在农民的庭院内收购。后者更能盈利,因此逐渐盛行,棉花交易中心的一部分由县城向地方乡村分散。日本入侵后,由于治安、交通等的影响,集市本身数量减少,功能萎缩,几乎成为附近几个村村民生活用品的交换市场。急于获取棉花的日本洋行便怂恿华商积极到乡村农民的庭院去收购。因此,日本的占领和统治加重了棉花交易忽视集市的趋势。集市作为商品作物上市市场的机能大大削弱。
华北沦陷区棉花流通出现的上述变化,是日伪对棉花的收购与配给实行统制政策的直接后果。日伪的这种统制政策,使得许多中国棉花商受到排挤,其经营的许多相关产业被迫停止,一些经济机能丧失。以临清县花店为例,七七事变前临清县城花店,常年开业的约四五十家,棉花上市期一些临时性的小规模花店开始营业,约有三四十家,总计约80家花店。(43) 这些花店构成了临清棉花市场,他们收购集结县以下地方农村以及外县所产棉花,打包后运往济南中央市场,使得临清市场作为相对于济南中央市场的中间市场,成为鲁西地区的棉花交易中心。从收购棉花到保管、打包、运往济南中央市场,都由花店经营。这样,日本入侵前的临清县花店便具有了收购、保管、打包、外运的机能。而且,这些花店还发挥着融通资金的机能,(44) 在临清市场经济发展中,花店的这种金融机能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日军占领临清,日本洋行进入临清市场后,日伪实施棉花收购许可制,经过指定登录,临清县花店便作为不同的日本洋行的直属收购人来购花。这些日本洋行有的是华北棉花协会会员,有的是直属协会会员的直属棉花商,它们平均有6—7家花店作为自己的直属收购人。(45) 作为洋行的直属收购人,花店必须把收购的棉花上缴洋行,又因缺少资金、购花款仰给于洋行,因此这些花店完全沦为洋行的代理。而且花店把购得的棉花按洋行指示打包,然后运往洋行的办事处,才算交货完毕,不像战前负责运出。另外,日伪统治下,这些花店几乎没有自己的资金,又加上济南中央市场与县级市场物资交流被切断,使得花店无力也不可能发行汇票,更无资金融通的能力,失去了其金融方面的机能。花店业务简单化,与轧花店已没有明显的区别。花店自身也由此经营衰落,纷纷破产。再如,被日伪作为超重点县的山东省武城县,花店数量逐年减少,1941年有40家,1942年减少至20家,1943年再减少至10家,1944年初减少到5家,到1944年5月,花店仅剩下了鲁棉花行1家。武城县的花行数量也由事变前的百余家减少至1944年的28家。(46) 由于日本洋行直接进入棉产腹地,农村的小集市、经纪、小花贩等更是被排挤出棉花流通体系。(47)
从前述棉花流通过程的变化可以看出,日伪指定的棉花收购机构集中在县城,它们并不直接向棉农购花。也就是说,日伪对棉花流通的统制只体现在从地方县城初级市场到终点市场,这种统制尚未及于县城以下。因为棉花从棉农手中到县城市场的流通仍沿袭了抗战前的路径:通常是棉农自己把棉花运到县城出售,或是在村内和集市上卖与花贩再贩卖到县城。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的侵略与统制政策对基层棉花流通市场没有影响。因为治安等原因,棉花生产及商品化都受到影响,棉花上市的途径与时期不定,棉农往县城销棉遇到困难,加上农村集市的衰落也妨碍了农村棉花交易。
根据日本棉花商所作调查,山东省的棉花(皮棉)上市量,1938年至1941年分别为599 000担、284 000担、214 000担、592 000担,(48) 而这几年棉花(皮棉)的产额分别是:815 179担、463 580担、336 408担、1094675担,上市率分别为73%、61%、64%、54%,上市率逐年降低,1939年后还不及70%。这表明日伪的棉花统制政策,使华北主要的经济作物——棉花的商品化受到了严重阻碍。
结语
华北沦陷后,日伪极为重视棉花生产,采取种种措施,大力推行植棉政策,但日军入侵,日伪的暴政,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的基础和条件;加上华北棉花协会控制棉花价格,压低棉价,使华北农民纷纷弃棉种粮,植棉面积及棉花产量锐减。尽管日伪促使棉花增产的政策和措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远远没有恢复到抗战前的水平。日伪对棉花的收购与配给实行统制政策,并实施棉花输出许可制,棉花不得自由流通,这又使抗战前逐渐发展起来的棉花市场流通体系遭受破坏:洋行由战前在终点市场经花行中介购花变为直接到地方初级市场从县城花店购花,棉花交易中心趋于分散;天津和济南等棉花终点市场失去许多外省棉花来源,其棉花交易中心地位几乎丧失;受战乱影响,上市棉花的运输手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棉花交易中心;一些花店或花行沦为日本洋行的代理,而丧失了一些经济机能,更有许多中国棉花商受到排挤而纷纷破产;上下级市场间建立起来的有机的物资交流联系被切断。棉花的原始集散地萎缩、战乱等因素又使华北棉花上市率逐年降低、商品化过程受到了严重阻碍,农村经济濒临破产。华北沦陷区棉花的生产与流通状况证明,日本的军事侵略和经济掠夺,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力,阻碍了华北农村经济的发展进程,使抗战前刚刚走向复苏的华北农村经济失去了发展的和平空间和自由,农业生产与民族产业面临破产境地。
注释:
① 王士花:《日伪时期山东棉花的生产与流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0年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14—226页。
② 曾业英的《日伪统治下的华北农村经济》(《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3期)及日本学者浅田乔二的《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农业资源的掠夺过程》(浅田喬二編:《日本帝国主義下の中国》,東京:楽游書房,昭和五十六年),都对华北沦陷区棉花的生产与流通情况有所涉及,但仅侧重于政策及机构方面。
③ 参见马仲起:《近年来华北棉产之概况》,《中联银行月刊》第5卷第3期,1943年3月,第64—67页。
④ 参见中央档案馆等合编:《华北经济掠夺》,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89页。
⑤ 北支那経済通信社:《北支那経済年鑑》(昭和十四年版),天津:北支那経済通信社,昭和十三年十二月,第73頁。
⑥ 北支那経済通信社:《北支那経済年鑑》(昭和十四年版),第405頁。
⑦ 参见陈燕山、谈在唐:《华北棉产之改进(十)》,《华北棉产汇报》第3卷第11、12期合刊,1941年12月,第3—5页。
⑧ 参见陈燕山、谈在唐:《华北棉产之改进(十)》,《华北棉产汇报》第3卷第11、12期合刊,1941年12月,第11—12页。
⑨ 参见《华北棉作亟谋增产计划》,《庸报》1941年5月8日,转引自《华北棉产汇报》第3卷第5期,1941年5月,第32页。
⑩ 参见《华北棉花新对策》(1940年3月20日),国民政府秘书厅编辑:《敌伪经济情报》第9期,转引自中央档案馆等合编:《华北经济掠夺》,第800—801页。
(11) 参见马仲起:《近年来华北棉产之概况》,《中联银行月刊》第5卷第3期,1943年3月,第72页。
(12) 北支経済調查所:《山東省二於ケル主要農産物(棉花、小麦、雑穀)ノ生産並出廻事情》,昭和十七年十一月,第17頁。
(13) 参见《华北纤维统制总会设立要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二○○五(13),卷号62。
(14) 浅田喬二編:《日本帝国主義下の中国》,第165页。因为华北农村大致从1937年秋收后开始陆续沦陷,所以战争对棉花生产的影响从1938年开始体现,表中1937年的数字反映的是战前的棉花生产情况。
(15) 参见《华北棉花新对策》(1940年3月20日),国民政府秘书厅编:《敌伪经济情报》第9期,转引自中央档案馆等合编:《华北经济掠夺》,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799页。
(16) 参见王士花:《华北沦陷区粮食的生产与流通》,《史学月刊》2006年第11期。
(17) 岸本光男:《山東省臨清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三)——臨清県第二区大三里庄棉作事情調查を中心として》,《滿鉄調查月報》昭和十八年八月号,第146—153頁。
(18) 北支事務局調查室:《北支水害、戦禍調查報告(三)》,《滿鉄調查月報》昭和十三年七月号,第87頁。
(19) 興亜院華北連絡部:《山西省棉花調查報告書》,昭和十五年六月,第67頁。
(20) 北支経済調查所:《河北省塩山県第三区望樹鎮農村概要調查報告——占領地区農村二於ケル事変後ノ変化》,昭和十六年九月,第32頁。
(21) 参见《山西棉花资源被控制削弱》,太原新闻网,http://www.tynews.com.cn/ty_sp/2005-09-02/content_1261305.htm。
(22) 参见《山西棉花资源被控制削弱》,太原新闻网,http://www.tynews.com.cn/ty_sp/2005-09-02/content_1261305.htm。
(23) 参见中央档案馆等合编:《华北经济掠夺》,第798页。
(24) 居之芬主编:《日本对华北经济的掠夺和统制——华北沦陷区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出版社,1995年,第85—86页。
(25) 北支那経済通信社:《北支那経済年鑑》昭和十四年版,第72—73頁。
(26) 参见《最近の德県事情》,《青島日本商工会議所所報》第16号,昭和十六年二月,第21頁。
(27) 参见中央档案馆等合编:《华北经济掠夺》,第792—794页。
(28) 興亜院華北連絡部:《河北省棉花調查報告》,昭和十五年八月,第126—127頁。
(29) 北支経済調查所:《臨清県に於ける棉花の流通事情》,昭和十九年二月,第34頁。
(30) 北支那社:《北支·蒙疆年鑑》(昭和十八年版),天津:北支那社,昭和十七年九月,第284頁。
(31) 《北支棉花協会の新機構と棉花商収買登録制の内容》,《青島日本商工会議所所報》第28号,昭和十七年二月,第32—34頁。
(32) 《北支棉花協会の新機構と棉花商収買登録制の内容》,《青島日本商工会議所所報》第28号,昭和十七年二月,第32—34頁。
(33) 北支経済調查所:《臨清県に於ける棉花の流通事情》,昭和十九年二月,第34頁。
(34) 北支那経済通信社:《北支那経済年鑑》,昭和十四年,第387頁。
(35) 興亜院華北連絡部:《山西省棉花調查報告書》,昭和十五年六月,第65—67頁。
(36) 北支那経済通信社:《北支那経済年鑑》,昭和十四年,第353頁。
(37) 興亜院華北連絡部:《河北省棉花調查報告書》,昭和十五年八月,第143—144頁。
(38) 興亜院華北連絡部:《山西省棉花調查報告書》,昭和十五年六月,第34—35頁。
(39) 参见方显廷:《天津棉花运销状况》,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报》第5卷第1期,1936年10月,第11页。
(40) 興亜院華北連絡部:《河北省棉花調查報告》,昭和十五年八月,第128頁。
(41) 興亜院華北連絡部:《山西省棉花調查報告》,昭和十五年六月,第82頁。
(42) 北支経済調查所:《臨清県に於ける棉花の流通事情》,昭和十九年二月,第32頁。
(43) 北支経済調查所:《臨清県に於ける棉花の流通事情》,昭和十九年二月,第61頁。
(44) 北支経済調查所:《臨清県に於ける棉花の流通事情》,昭和十九年二月,第64頁。
(45) 北支経済調查所:《臨清県に於ける棉花の流通事情》,昭和十九年二月,第58頁。
(46) 華北棉産改進会:《山東省超重点県二於ケル棉花ノ作付並ニ流通ニ関スル調查報告書 其ノ二(第二編流通関系)》,1944年5月。
(47) 参见“国立”北京大学附设农村经济研究所:《日支事変勃発後の華北農産物流通過程の動向》,《农研研究报告》第2辑,1943年12月,第147—148頁。
(48) 北支経済調查所:《山東省二於ケル主要農産物(棉花、小麦、雑穀)ノ生産並出廻事情》,昭和十七年十一月,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