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浅谈对海绵城市设计的认识论文_李阳

基于“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浅谈对海绵城市设计的认识论文_李阳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00

摘要:现阶段,在积极探索海绵城市体系构建的浪潮之中,我们要保持对海绵城市体系的理性认知,避免盲目发展。城市绿地系统作为海绵城市的载体,确定海绵城市体系需要以城市绿地系统作为主要依据,同时海绵城市体系的规划结果又对整个城市绿地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二者在规划设计上可以相互指导,但是在结构布局中存在很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城市绿地有其独特的承载力(即水饱和),当雨洪排放量超出绿地承载力时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当前海绵城市发展轨迹和发展目的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自然规律是否遵循我党提出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海绵城市体系;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生态环境;风景园林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倡导建设节约型园林和海绵城市,国家高度重视绿地的雨水收集和再利用,并开展了相关研究,制定了相关法规,采取了相关行政和技术措施,推进了一部分“集雨型绿地”建设,发展了海绵城市的概念。2012年4月,“海绵城市”这一概念第一次出现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重要讲话。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海绵城市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这个年轻的概念一经提出便引起支持和反对两种呼声。

1 “新理念”是否正确

欧美国家的社会特点之一就是他们始终保持着创新的态势,提出新的理念是创新的先锋部队。但是,“新理念”可以保证创新,却并不能保证正确。可惜很多人把二者混淆,以为创新就是对的,那些较为审慎的人虽然不相信创新的就是好的,会先审视一下它的理念如何,但是也会误以为“只要新理念的方向正确就保证了创新的正确性”。

真是这样吗?举例子剖析。

我国城市对雨水的态度是下雨时吸水,需要时释放。除此之外还有一类就是当城市土地已经水饱和但是仍然持续降雨时,要保证城市主体不被水淹并且保证重点保护的植被的生存,例如大树、古树、名木等。这需要根据社会发展并且由国家提出具体指标。仇保兴先生和俞孔坚博士等人在思考人类对地球影响后,提出一系列从生态学宏观尺度出发的理念。“低影响开发”(LID)[1]的核心思想是人类的活动不影响所在场地的基本特性,或者说人类活动最好能够保持场地的基本特征不变。如此就可以使得人类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底限度以内,维持地球的整体平衡,实现人类对环境友好型社会。

2 “解铃还须系铃人”

西方世界中,尤其是美国和澳大利亚地区,城市绿地可以占城市用地的67%左右,他们的城市人均用地是我国的2倍,将这个原则(海绵城市)应用到城市当中,尚可做到基本解决雨洪问题,因为在这些地区雨水污染浓度较小,单位面积绿地的雨洪径流负荷增加不大,所以可以实施。但是依我国的现状来看,城市绿地较少,却让少量的绿地去负荷整个城市用地的原始生态作用,是一种不能实现的幻想。作出以下解释,如果城市只有1/3的绿地,原则上这1/3的绿地所发挥的生态效益只能有效作用于1/3左右的原城市用地面积,当然我们可以通过成功的城市规划和绿地管理来合理有效地提高其效益。然而,30%的绿地要承担起100%的城市雨洪径流,那就是说绿地土壤将会多留下2倍的雨水,当然这些雨水的污染浓度也会增加两倍。毫无疑问,很多植物很可能会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污染物质,那么再多的乡土栽培也只是纸上谈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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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铃还须系铃人,自然是被人类破坏的,那么应该有人为措施去解决,更不能是靠继续加重自然的负担来解决。王绍增先生把这种思想称为“人类环境保护的自作自受”原则[2]。以城市土地的雨水贮藏效益为例子,如果想保持城市建成或改造前后周边大地域雨水分配的水平基本不发生变化。那么,那些硬化地面(硬质铺装、道路等)上的雨水的洁净和下渗问题就应该靠人工措施来解决,而不是靠加重绿地负担来实现对雨水的初步处理。当然,经过人工初步处理的雨水可以考虑排入绿地系统(在绿地未达到水饱和的情况下)。中国现有的城市绿地的负荷已经非常沉重:保持水土平衡,防灾避灾,保护水质,改善气候,游憩,美化景观,旅游经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文物的保护……特别是防灾避灾作用,大震之后必有大雨,如果我们的城市绿地都成了沼泽,人民群众到哪里可以避灾?救灾活动又如何开展?

快速的城镇化伴随着种种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作用,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人口转化,等,但是传统的城市建设模式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没有顺应城市发展和自然生态进程之间的均衡态势。恩格斯曾经这样说道:“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3]”西方世界发达于中国,城市化进程也先于中国,他们在很早就尝到了城市过度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每况愈下的恶果。

3 城市绿地系统与海绵城市体系的耦合关系

海绵城市体系通过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规划、雨水工程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逐步构建并完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其中以城市绿地系统为主要载体构建海绵城市体系不仅便于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技术措施,也有助于实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建设目标。在规划阶段城市绿地系统与海绵城市体系可相互指导,但两者的结构布局存在差异。

城市绿地系统与海绵城市体系,两者在规划阶段相互指导。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4]。海绵城市体系的规划强调城市绿地系统对雨水径流量、峰值流量与径流污染的控制能力,进而对城市绿地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绿地布局、规模与建设情况也会反过来影响海绵城市体系的规划,两者在规划阶段相互指导。

4 结语

海绵城市理论技术发展需要反复和严谨的思考,不是一味效仿,更不是拍脑瓜一下即热。目前我国提出的海绵城市体系主要是参考了美国关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通过“渗、滞、蓄、净、用、排[5]”等多种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雨水径流从源头、中途、至末端的全面控制。我们要保持对海绵城市体系的理性认知,既是要保持城市建设和自然水文互相适应发展的平衡,又是要避免海绵城市体系盲目发展下去,还要保证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归根结底,中国共产党一贯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这才是科学的正道。北京市明确提出“市政道路初期雨水绝对不能在绿地内利用”。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关怀下,中国城市的雨洪处理技术一定能沿着实事求是的道路很快达到世界前列。

参考文献:

[1] 仇保兴,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建设科技,2015(1):12.

[2] 王绍增.《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图书馆目录[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3](德)恩格斯.自然辨证法[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4] 杨赉丽.城市园林绿地规划[M].第3版.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90;142.

[5]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作者简介:

李阳(1991-),男,河北省石家庄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论文作者:李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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