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教育政策论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抗战时期论文,国民政府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的教育政策是国民党施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而言,国民政府制订和推行的一些适应抗战和大后方建设需要的有效的教育改革政策和措施,促使教育在抗战期间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同时为适应政治上强化独裁体制的需要,国民党加强了对中等以上学校的政治统治,积极推行“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政治教育政策,从而减弱了教育成就的光辉。
一、国民政府战时教育政策
“七·七”事变爆发后,平、津、京、沪一带相继沦于敌手。寇骑至处,任意肆虐,尤其对我国学校及学术文化机关,极尽摧残破坏之能事,造成各地机关学校“能将图书仪器设备择要移运内地者,仅属少数,其余大都随校舍毁于炮火,损失之重,实难数计”①。有鉴于此,国民政府首先订颁了《战区内学校处理办法》、《各级学校处理校务临时办法》等法令,规定战区各学校“于战事发生或逼近时,量予迁移,其方式得以各校为单位或混合各校各年级学生统筹支配暂行归并或暂行附设于他校”,“暂行停闭之学校,应发给学生借读证书,证明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科别、年级等项,以便学生自由择校借读”②等等,以布置战区学校的内迁和学生借读等应急事项。1937年8月27日,国民政府正式制颁了《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领》,要求各级学校“务力持镇静,以就地维持课务为原则”,“各级学校之训练,应力求切合国防需要,但课程之变更,仍须遵照部定范围”,各级学校教职员暨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得就其本地成立战时后方服务团体,但须严格遵照部定办法,不得以任何名义妨害学校之秩序”。③这一纲领成为战争迫近时各级学校紧急处理的基准。
其后,随着战争的失利和战区的日益扩大,我国文化教育较发达的沿海沿江之地,受敌人蹂躏亦愈烈。“专科以上学校既纷纷迁移后方,中等学校亦多择地迁避,小学校则维持于敌人到达之前数小时,教员方携教具避难偏僻乡村。此种播迁流徙情形,遂使国民政府成立以来历年在教育上所建立之基础,损毁过半”④。为了紧急应变,1938年3-4月,国民党召开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会上制颁了《抗战建国纲领》,其中有关教育的四条提出:“改订教育制度及教材,推行战时教程,注重于国民道德之修养,提高科学之研究与扩充其设备”;“训练各种专门技术人员,与以适当之分配,以应抗战需要”;“训练青年,俾能服务于战区及农村”;“训练妇女,俾能服务于社会事业,以增加抗战力量”。⑤上述规定,成为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教育政策的总纲,它定下了教育在战时的应有任务,申述了今后教育设施的基准。
为了实现这一纲领,国民政府还据此制订了《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规定了抗战期间发展教育的具体政策。“纲要”明确规定了发展教育的九大方针和十七要点。九大方针为:(一)三育并进;(二)文武合一;(三)农村需要与工业需要并重;(四)教育目的与政治目的一贯;(五)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密切联系;(六)对于吾国文化固有精粹所寄之文学哲艺;以科学方法加以整理发扬,以立民族之自信;(七)对于自然科学,依据需要,迎头赶上,以应国防与生产之急需;(八)对于社会科学,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对其原则整理,对于制度应谋创造,以求一切适合于国情;(九)对于各级学校教育,力求目标之明显,并谋各地平均之发展,对于义务教育,依照原定期限以达普及,对于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力求有计划之实施。⑥时任教育部长的陈立夫还在《战时教育方针》一书中,更详加诠释,指出此为抗战教育不易的准绳。⑦这九条内容,实系一方面将战时需要的抗战宣传与跟抗战有关的技术训练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则是从教育政策本身出发,企图确立其发展方向。每条内容背后均包含有国民党统制的特色和对战时的体认。为了实施这九大方针,“纲要”还规定了几个实施要点,重要的有:
(一)对现行学制大体仍维现状,唯遇拘泥摸袭他国制度过于划一而不易施行者,应酌量变通,或与以弹性之规定;
(二)对于全国各地各级学校之迁移与设置,应有通盘计划,务与政治经济实施方针相呼应;
(三)对师资之训练,应特别重视,而亟谋实施;
(六)计定各级学校训育标准,并切实实行导师制;
(八)对于管理应采严格主义,尤注意于中学阶段之严格管理;
(十二)全国最高学术审议机关应即设立,以提高学术标准;
(十六)确定社会教育制度,并迅速完成其机构,充分利用一切现有之组织与工具,务期于五年内普及识字教育,肃清文盲,并普及适应于建国需要之基础训练。⑧
上述政策遂成为抗战8年中教育部所颁布的各项教育法令、法规和条例的基本依据。从这些方针政策中,我们不难窥见抗战期间国统区的教育和科研具有两个显明的特色:一是战时特色;一是国民党政府统制的特色。国民政府一方面为适应长期抗战的需要,在教育制度和课程方面作了些变更并采取了一些应急性举措,以适合于抗战建国的总目标;另一方面强调要加强对各级学校和各类学生的政治控制和思想管理,并规定一切都必须在国民党统制之下进行,以培养国民党所需的政治人才和维护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统治地位。
二、与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需要相配合的教育措施
人所共知,抗战是一场全面战争,是中日两国整体国力的总较量,故仅采取一些应急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教育亦是如此,仅进行一些救济工作是不足以达成教育在抗战期间的应有任务。换言之,教育不是超然独立的东西,在一切为着战争的前提下,教育必须配合战时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需要,有许多改进和革新之处。
(一)与政治方面需要相配合的教育措施。有关这方面的教育措施主要表现于国民党强化对教育的政治思想整合,要求教育执行政治教化的功能,既要培养单一专业型的政治人才,又要使受教育者向现存政治和传统的伦理秩序归化。
教育目的与政治目的一贯。实行教育与战时政治合一是国民党强化思想统一性统治的重要举措。国民党在上述战时教育方针中,就极力强调教育目的必须服从于政治目的,把战时政治与教育直接地统一起来。193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行了《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实施导师制应注意之各点》和《青年训练大纲》,次年9月又颁发了《训育纲要》。《导师制纲要》规定,从1938年起,中等以上学校的训导制度均采“导师制”,“每组设导师一人,由校长指定专任教师充任之”,“导师对学生之思想、行为、学业及身心摄卫均应体察个性,施以严密之训导”。⑨《青年训练大纲》规定青年应该“信仰并服从领袖”,“时时刻刻心领袖之心,行领袖之行”⑩,并规定以“青年守则十二条”(11)(即中国国民党党员条例)为实施准则。实际上,“青年守则十二条”就是四维八德(礼义谦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综合体,其为国民党恢复封建传统伦理道德的实践要道和达成建国的精神目标。《训育纲要》继续要求青年应以十二条“党员守则”作为“修己善群之始基”,并要达到“自信信道”、“自治治事”、“自育育人”、“自卫卫国”的训育目标,以实现“三民主义教育”的终极之鹄。(12)为了施行这个准则,教育部规定,在小学实行公民训练,在中学开设公民课,在大学专设“三民主义”、“伦理学”课目作为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可以说,这是国民党在战前实施的“党化教育”的翻版,其目的是向学生灌输“一个主义”、“拥护党国”、“服从领袖”等权力绝对私有制思想,从而成为国民党的驯顺工具。
“党化学校”和“思想警察”式的统治并行。在抗战期间,国民党极力强化对高等学校的统治,实行所谓“党化学校”;对青年学生除加强思想上的控制外,还在学校里实行训导处、国民党区党部和三民主义青年团分团部三位一体的“思想警察”式的统治。1939年2月23日,蒋介石在对四川省中等以上学校校长、教务主任、训育主任的“训词”中公开宣布:“此后各级学校,无论大中学校,绝对不许自由。他们应该把他们的自由全部贡献国家,所以他们对于国家要遵守纪律,对于社会要守秩序。”(13)接着,在3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蒋介石又说:“今天我们再不能附和过去误解了许多的教育独立的口号。……应该使教育和军事政治社会经济一切事业相贯通”(14),“我们教育界人士,决不能自居于国家法令以外,以不受任命为清高,以尊重法令为卑损人格”(15)。他要求“教育界要齐一趋向,集中目标,确确实实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努力”(16)。为此,国民政府规定高等学校的院校长以上的行政负责人都必须加入国民党,以达到“以党治校”的目的,并要求县以下各级学校教员都必须“担任党务工作,为党服务”(17)。同时在中等以上学校设置训导处、国民党区党部、三青团分团部等组织,规定国民党区党部“协助学校行政”(18),三青团分团部“协助学校训育”(19),训导处执行“党部或三民主义青年团之委托事项”(20)。这样就从学校行政、党、团和训导处四位一体地加强了国民党对学校的领导和控制。
管教养卫合一。国民党除了强化中等以上学校的统一性统治外,还加强了对初等教育的行政控制。1939年9月,国民政府为推行地方自治起见,颁布了《县各级组织纲要》,推行“新县制”,在教育方面规定:“每乡镇设中心学校,每保设国民学校,……乡(镇)长,中心学校校长及壮丁队队长、保长、保国民学校校长及保壮丁队队长,均暂以一人兼任之”(21)。为了配合此种制度,教育部于1940年6月订颁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规定推行新县制的县市及乡镇设6年制的中心国民学校,保设4年制的国民学校,各校均设小学及民教两部,兼办义务教育与失学民众补习教育,拟以五年为期。(22)这种国民教育制度的特点在于:政教合一;管教养卫为一体;小学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教育融为一炉。这是国民政府企图用政权直接控制教育,用教育来强化政权的举措。它的施行,造成了许多弊端,“县教育科长,降为佐治人员,教育措施,倍受牵制,尤其国民教育之推行,大为顿挫”(23)。故到1942年8月,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只得改定为“乡镇中心学校及保国民学校应隶属于县市政府,不应隶属于乡镇之下”,“中心国民学校、国民学校校长以专任为原则”。(24)从此,国民政府才逐渐矫正了由乡镇长、保长兼任中心国民学校、国民学校校长的弊端,结束了初等教育行政管理上的紊乱状态。
由此可见,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教育作为整体抗战事业的重要一翼,以直接的政治服务为主旨,执行着教育政治化的功能。学校教育的管理和教学内容被纳入了宣传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三民主义的轨道之中。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帮助国民党完成思想的统一性统治的工具,从而大大增强了集权政府对全社会实施政治整合的效用。
(二)与军事方面需要相配合的教育措施。这主要包括特种教育和战区教育的推行以及学生志愿从军的奖励等等。
特种教育的推行。“特种教育”是国民政府教育部为了配合战争和国防的需要而增设的特种教学与研究。早于1936年国民党就颁行了《专科以上学校特种教育纲要》和《中等学校特种教育纲要》,规定专科以上学校“现有科目凡可增入有关国防之特种教材者,应量予列入该种教材”(25);中等师范学校“设置课外特殊教材之教学,以军事后方勤务为主,可分为防空、警卫、救护、民众组织、粮食管理、交通运输及工程等组”;职业学校除按“课外特殊教材之教学”规定办理外,“应就其原有科目,注重与非常时期需要有关之教材或技能”(26)。全面抗战爆发后,教育部又颁发了《高中以上学校学生战时后方服务组织与训练办法大纲》,规定:“全国高中以上学校,……应加紧实施业经教育部规定之特种教育,预备从事后方服务,以协助军事推进,发挥国防教育之实效”;各校战时后方服务组织“仍依原有军训团队之编制,……团队下就各种任务分为宣传、警卫、纠察、交通、救护、救济、防空与消防,募集与慰劳等训练班,以备协助当地各主办机关实施后方工作”(27)。上述法令的颁布,对于高校国防课程与国防系科的增设、国防工程的教学研究以及青年学生在战时的训练与服务,都起了一定的促进和指导作用。譬如,西南联大遵教育部令,加强了国防工程与边疆问题的研究教学,增开了《兵器学》、《堡垒工程》、《西南边疆社会》、《国防化学》等课程;许多学校还临时开办了各种形式的专修科和短期训练班,以供应战时所急需的人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支持和配合了全国的抗战大业。
推行战区教育。在跟日军争夺沦陷区的斗争中,一方面必须在日军所控制的“点”、“线”、“面”之处破坏日伪所施行的奴化教育;另一方面必须在敌伪力量不逮的地方,积极开展教育工作。为此,教育部本着“在沦陷区域之各级教育应利用种种方法使其继续维持,以适应抗战需要,而延绵文化之生命”(28)的目的,于1938年底拟订了《沦陷区教育设施方案》,将沦陷区分为50个教育指导区,选派“意志坚强、思想纯正、具有牺牲精神及教学经验”的教育指导员28人分赴平、津、鲁、苏、皖等地,从事战区教育工作。(29)1939年5月,正式成立“教育部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重划全国沦陷区为70区。战区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有4点:“(一)利用各种方法,继续维持战区各级教育;(二)联络战区教育界忠贞人士,并设法组训之,使为抗战而努力;(三)联络忠于国家被逼服务敌伪中小学教师以消灭‘奴化’教育之效能,进而提倡民族国家意识;(四)招致失学失业青年受训,分别辅导就学就业,以免敌伪利用。”(30)以此为准绳,自1938年至1945年止,凡战区教育指导员活动所及之处,均设有教育研究会、文化协会、战区教育工作队等组织,吸收了在敌伪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达1200余人。(31)随着战区的扩大,辗转流离至后方的战区青年日多。为了收容和招训这些失业失学青年,国民党于1939年成立了“战地失学失业青年招致训练委员会”,于临近战区重要地点,分设招训分会、登记处、接待站、训导处、训练班等机构,以招致战区青年。据统计,自1938年起至1945年底止,前后登记的学生达30余万人,其中尤以中等学校学生为多。(32)“招训会”的设立,一方面起到了阻遏进步青年投奔延安、投奔抗战根据地的作用;另一方面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动乱,安定了人心,并集中青年进行训练,以备国防和战时需要,这也不乏积极意义。
奖励学生从军。为了奖励高中以上学校学生参加抗战军事工作,以充实抗战力量,1944年5月教育部颁布了《高中以上学校学生志愿从军办法》和《高中以上学校学生参战奖励办法》,规定对于已参加正规军队或军事技术机关或政府认可的游击队工作的学生以及志愿从军者,除由原校“保留其学籍”外,对取得功勋者,“除由军事机关依法叙奖外,并由教育部核发奖章或奖状”;对于殉职者,“除应受政府规定之荣誉及邮典外,并应由原校在校内建立碑碣,以留纪念”;还规定“志愿从军学生之姓名及服役事迹,在中央由教育部编入抗战史料、教育年鉴或教育史内,在地方由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搜集编入省、市、县志内,以资宣扬,具有特别功勋者,由教育部呈请行政院明令褒扬”(33)。这些规定颁布后,广大青年学生激于爱国热情纷纷参军参战。1944年,国民政府号召广大知识青年从军,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自动报名者逾10万人,(34)其中西南联大当年四年级的同学,除身体不合格的和女同学之外,全部从军,献身于抗战大业。至今在当时的联大校舍北面墙内的一块石碑上仍镌刻着抗战以来西南联大从军同学的名字,凡834人。(35)
(三)与经济方面需要相配合的教育措施。这主要包括“建教合作”的推行,职业教育的扩充等方面的内容。
推行“建教合作”。所谓“建教合作”,指的是国防及生产建设事业及教育事业的合作和沟通,以适应抗战的整体需要。1938年4月,国民党临全大会通过的《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第17要点规定:“为谋教育行政与国防及生产建设事业之沟通与合作,应实施建教合作办法”(36)。同年7月,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各级教育实施方案》亦规定:“教育部应约中央有关经济建设各机关如财政部、经济部、交通部、内政部、军政部等组织中央建教合作委员会,共同商订建教合作办法”(37)。为此,成立了中央建教合作委员会,陕、甘、川、黔、粤、浙、赣等省也先后成立了该省的建教合作委员会,其任务是:加强“与国防及生产建设机关之联络”,负责“毕业生服务之分配”及“各方需要技术人员种类及数量之调查登记”(38),等等。在上述规定下,许多教育机关(其中主要是高等学校)和研究院所纷纷与有关工厂合作,共搞战时科研和生产。譬如,1939年5月教育部会同经济部、交通部、军政部与航空委员会共同拟订了《理工学院与各种工厂合作办法》,指定了近百家工厂与所在地的理工学院办理合作事业,以增加军需生产;(39)清华大学与航空委员会、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及实业部地质调查所相配合,先后设立了农业、航空、无线电、金属、国情普查5个特种研究所,进行了一些直接为战时的军事需要服务的科学研究;(40)许多工程系学生还直接参加了大后方的公路、铁路建设和兵工生产。建教合作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抗战、支援了抗战。
扩充职业教育。战时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期望值增高,加上国统区民族资本的一定发展等原因,对职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为此,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推进措施,为职教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驱动力,使职教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1938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创办县市初级实用职业学校实施办法》,指定川、康、陕、甘、宁、青、滇、黔、桂等九省教育厅会同建设厅、民政厅对各县市的主要农、工业及日用必需品的产供销状况进行调查,然后依据实况指定一县或数县办理。为了鼓励实业机关团体创办职业学校,教育部于1941年订颁了《奖励农工商业团体办理职业学校、职业训练班及职业补习学校办法》,规定凡创办优良者,将由部或厅予以奖励。(41)翌年,教育部又令颁了《各省市编制该年度教育行政计划及教育文化费概算原则》,规定中等教育经费的分配,职业学校应占35%。(42)在上述规定下,各省市公私立职业学校都有了一定发展。但鉴于抗战时期地方财力有限,职业学校科目繁多、师资缺乏等特殊情况,教育部又设立了国立四川造纸印刷科职业学校、国立商业职业学校等7所国立职业学校,(43)并指定公私立优良职业学校办理各种短期训练班,所设科目先后有农艺、森林、畜牧、兽医、水利、工艺、汽车驾驶、染织、制革、陶瓷、会计、档卷管理、护士、助产等科,对学生予以一年训练。办理以来,对于一般技术人员的供应,颇见成效。据朱师逖言,“学生一年训练期满,各方纷纷预约学生前往服务,更觉供不应求”(44)。
上述与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需要相配合的教育措施,是国民政府抗战教育政策的具体化和措施化,其可简单地归结为两点:一是国民政府通过战时教育的推行,强化了它的集权统治,尤其是加强了对青年学生的精神训练和政治思想整合。与共产党争夺青年学生,以达其“三民主义教育”的终极目的;二是国民政府在大敌当前的情况下,进行了一定改革,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有力地支援了全国抗战事业。
三、抗战教育政策的成效与评价
抗战期间,国统区的教育是中国现代史特别是中华民国教育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国民政府抗战教育方针政策的颁行,使抗战期间国统区的教育得到了维系并取得了较大发展。在高等教育方面,虽抗战初遭致敌人的严重破坏和诸种条件的限制,但仍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抗战8年中,高校不仅在学校数量、学生人数上获得了较大发展,而且在教学规模和教育制度上均有所扩充和创新。据统计,战前全国专科以上学校仅108所,学生4万余人。到1945年第一学期统计,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达140所,学生达83000余人,比战前增加了两倍。(45)另战前只有12所大学设有研究学部,战后有24所高校设有研究学部89所。(46)专科以上学校学生籍隶于战区且经济来源断绝者,可以申请贷金,后又一律改为公费。享受这种贷金或公费者每年常在5万至7万人左右。(47)在师范教育方面,战前国统区仅有北平师大一所高等师范学校,到1945年,在国统区已有师范学院11所,其中独立师院6所,附属于大学的师院5所。这11所师院共有学生9062人。(48)对于师范教育这一发展,著名教育家廖世承曾称抗战时期是“师范教育在衰落中的曙光”,是“师范教育的复兴,高等师范教育的重建时期”(49)。在中等教育方面,国民政府除尽力维持各地原有中学外,还创办了国立中学48所,以安顿救济战区撤退的公私立中学员生。全国中等学校数由抗战开始时的3200余校,学生62700余人,增至抗战胜利前夕的4500余校,学生1394000余人,较战前增加了两倍有余。(50)在职业教育方面,1938年全国仅有职业学校256所,学生31897人。到1945年抗战胜利时,全国已有职业学校517所,学生91278人。(51)职业学校数比抗战初期增加了一倍,学生数增加了近两倍。在初等教育方面,国民政府创设了国民教育制度,把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教育融为一炉,大力推展普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据统计,至1946年底,四川、云南等19省市共设国民学校、中心国民学校及其他小学等237000校,共有学龄儿童38173765名,已受教育儿童29160803名,约占学龄儿童总数的76%强;文盲总数92890227名,历年共扫除文盲53163077名,占文盲总数的57%强。(52)
国民政府抗战教育政策的颁行,表现了国民党一定的抗战积极性和抗战政绩,特别是战区学校(主要是高校)内迁的决策,对于改变中国文化教育的不均衡状况,保存高教实力和元气及推动西南、西北地区文教事业的发展,均具有重大作用。北大、清华、南开大学合组成的西南联大,是当时国内外所瞩目的大学。这一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至今仍有许多人活跃于国内外的政治、经济、文化学术舞台上。另据台湾“国家科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徐贤修说,台湾拥有8位国际第一流的工程师,其中有7位是西南联大毕业的。(53)而且这些内迁高校的师生很快开展了民主宪政运动,成为抗战中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反对国民党独裁、腐拜政策的中坚力量。至于国民政府在中等以上学校施行的贷金和公费制度,对于学校学生数的稳定和增加,清寒学生生活困难的解决、学校与社会秩序的安定及抗战力量的增加,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据安骥言,“当时教育部长时接远在沦陷区之学生家长来信,申述其子弟已到后方,受有政府贷金,得以照常求学,彼在陷区,极为放心,表示其感谢之忱”(54)。此外,国民政府对于课程的整理、师资的整顿、学术研究的提倡、著作发明的奖励等方面的规定,虽有不少弊端,但对于战时课程的增加,繁杂课程的减免、教员水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以及教师科研积极性的增强,都起了一定作用。
但是,国民政府的抗战教育政策带有很强的应急特色,反映了国民党对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必然性、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未能在战前的正常教育中即积极培育战时因素,以致于进入抗战阶段后,为适应战时需要而不得不采取种种应急措施。而且国民党通过推行训育制度和导师制,推行“以党治校”,颁布一整套“部订”教育规章制度,大力强化其“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集权统治,强化其对教育的政治思想控制,以实现对学校师生的一体化领导。这些做法遭致了大后方广大师生的抵制和抗议。“不少教授把教育部发的教员资格审查表扔进了废纸笺。有的教授对学校的训导制度也一再写文章提出异议”(55)。甚至象钱穆这样亲国民党的教授也有所抱怨,他说:“由政府来统制教育,并非坏事,毋宁说是政府的一种进步的表现,但私人意见,仍望政府能采取较宽的自由主义。……否则这种统制将成为空洞无物”(56)。1945年5月4日,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昆明的青年学生举行万人大游行,要求“立即停止一党专政,组织联合政府;……立即根绝党化教育”。这就沉重地打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制教育。
总而言之,对于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教育政策的评估,我们既要看到,其为国民党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政治体制服务的实质,又要看到它对于抗战的坚持、教育的维系和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其中的某些方面对于今天仍不乏借鉴价值。
(注: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李隆基先生的精心指导,在此谨致衷心谢忱)
注释:
①③④⑤国民政府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一编第二章第8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48年12月初版。
②(27)蒋介石等著《战时教育论》第104页、第97页,汉口独立出版社1938年印行。
⑥⑧(30)《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一编第二章第9页。
⑦详见陈立夫著《战时教育方针》,重庆正中书局1939年版。
⑨(33)《中等教育法令汇编》,第60页、第132-133页,浙江省教育厅1944年编印。
⑩(20)(25)《教育法规》,第25页、第252页、第469页,国民政府教育部1942年编。
(11)“青年守则十二条”条目:1.忠勇为爱国之本;2.孝顺为齐家之本;3.仁爱为接物之本;4.信义为立业之本;5.和平为处世之本;6.礼节为治事之要;7.服从为负责之本;8.勤俭为服务之本;9.整洁为治身之本;10.助人为快乐之本;11.学问为济世之本;12.有恒为成功之本。
(12)李桂林主编《中国现代教育史参考资料》,第232-333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13)(20)《中等学校训育法令汇编》,第230页、第16页,四川省政府教育厅1940年印行。
(14)(15)(16)《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二编,第四章,第54页、第55页、第55页。
(17)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816页,光明日报社1985年版。
(18)朱家骅《学校党务之鹄的》,《大公报》1939年7月7日。
(19)《全国高等教育概况》,第74页,国民政府教育部1939年编。
(21)(22)(24)《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三编第一章第5页、第8页。
(23)雷国鼎著《中国近代教育行政制度史》,第384页,台北教育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
(28)(29)(30)(31)(32)《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十三编第一章第1页、第9页。
(31)(45)(47)(50)《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一编第二章第11页。
(35)《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史资料》,第138-14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37)《国民参政会文献汇编》,民团周刊社1938年编。
(38)《教育法令汇编》第4辑第6-7页,国民政府教育部1939年编。
(39)吴俊升《抗战四年来的高等教育》,《教育通讯》第4卷,第26、27期合刊,1941年7月12日。
(40)(55)参见《清华大学校史稿》第377-389页、第299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41)(42)《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八编第一章,第2页。
(43)参见孙邦正《六十年来的中国教育》第486页,台北正中书局1971年印行。
(44)朱师逖《战时我国教育政策的演化》,《教育杂志》第31卷第6期,1941年6月。
(46)朱家骅《十五年来之中国教育》,《教育通讯》复刊第1卷第5期,1946年5月1日。
(48)《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七编第二章,第11页。
(49)廖世承《抗战十年来中国的师范教育》,《中华教育界》复刊第1卷第1期,1947年1月。
(51)《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八编第一章,第7页。
(52)《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一编第二章,第1页。
(53)(学府纪闻)《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第48页,台北南京出版公司1981年版。
(54)安骥《公费制度之创立及其沿革》,《教育通讯》复刊第3卷第10期,1947年7月15日。
(56)钱穆《四十年之北大》,载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编《抗战中的中国文化教育》,第70页,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57年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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