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言论自由
殷宇潼
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江苏 南京 210000
摘 要: 我国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我国公民拥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在网络平台上行使言论自由权衍生出了网络言论自由权。网络言论自由必须建立在必要的限度之内,部分网民滥用网络言论自由去攻击、抹黑他人,更有不法之徒用于达到非法目的。因此,如何制定行之有效的规范、管理网络言论行为的制度,是我国必须重视的艰巨任务。本文针对我国网络言论的现状,探究了网络言论自由的本质和价值,以及带来的权利冲突,对于在我国网络环境下的言论自由的保障与规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言论自由;网络言论自由权;限度
网络信息技术正在以空前的速度快速发展,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网络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出现有利于民主参与、产业创新,给人们的生活带了极大的便捷,但在受益于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网络社交平台相较于传统社交平台拥有着更广阔的表达空间,因而管理难度更为巨大,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的情况下,更需要政府机关、立法机构与公民同心协力、相互配合,建立网络言论合理界限,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
一、网络言论自由权概述
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网络的出现与发展衍生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网络言论自由成为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与尊重。网络言论自由是本国公民表述意见、建议的一种必要途径,在制定国家法律政策中是具有不可或缺的参考价值。它不仅可以保障公民利益诉求的表达,而且架起了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交流的桥梁,将社会各个组成部分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整个社会进步。
2014年3月18日,法官宣布ALDF等机构联合起诉迈阿密海洋馆违反濒危动物保护法不成立,洛丽塔重获自由的希望再次落空。
研究的具体实施由小组成员自行决定,研究方法、课题汇报形式、内容以及小组成员分工由成员讨论决定,注意团队协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使课题能够快速、高效、合理地展开。教师起指导作用。
二、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
由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远超于当前立法,关于网络的立法不够完备、健全。我国于2017年6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施行以来,对净化网络环境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但是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定并不多,这一部分成为了法律真空的领域。
除了法律规定的缺失,负责网络管理的部门在执法中也有许多不足。公安部、保密局、安全部等部门是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主管部门,但存在着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高,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不够重视,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无法真正有效地保护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
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对策只有立法是远远不够的,公安部、保密局、安全部等部门作为网络管理的执法部门提高执法水平,提升监管效率也显得尤为重要。执法部门进行网络监督管理应加强、完善监管审核机制,做到事中监管与事后监管相统一、相协调。执法部门针对网络服务的运营商需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起定期考察制度,对于传播不实、不良信息的运营商加强整顿力度,追究其相应责任。政府担任的是网络监督管理者的角色,应在网络言论管理不作为和严格管控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三、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对策
我国在网络言论自由权的立法上是较为落后的,但相关法律法规也在陆续出台,正在经历着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针对各个方面的具体问题也逐渐能做到有法可依,相关立法愈发的完善起来。网络言论自由权的相关规制在立法上的落实,有利于公民以法律法规为指导,知晓自由界限,规范自身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言论。
相较立法机关的立法及执法部门的执法,互联网的行业自律同样也有许多地方需要提高。对于规制网络言论自由,互联网的行业自律尤为重要。各大网络平台之间还未形成团结的相互协作关系,发展出一个完善的网络行业自律组织,而自律性组织的存在恰恰是提供更好的网络环境的重要前提。
网络与生俱来就带有“自治”的属性,因而良好的网络自治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网络言论自由权正确行使的必要条件。中国互联网协会是互联网行业的自治组织,承担着行业自治的任务,应当与政府机关相辅相成,共同致力于建设一个干净、健康的网络环境。
四、结语
言论自由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权利,互联网的发展使言论自由衍生出网络言论自由,人们越来越多的通过网络平台来发表自己的言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自由是有边界的,自由不能建立在危害国家、社会、他人的基础上,因而网络言论自由权需要通过法律来规制界限,让公民清楚的知道权利的范围。立法机构、执法机关、行业自治组织、网民等各方需要共同努力,推动建立安全、合作、开放的网络环境,为公民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搭建健康的载体。
这天晚上,阿东一直坐在床边,看着阿里睡着。他心里很难过,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阿里,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帮到阿里。
[ 参 考 文 献 ]
[1]秦赛.网络言论自由的行政法规制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8.
[2]卞全超.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
[3]樊敬.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研究[D].河北大学,2017.
中图分类号: D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7-0248-01
作者简介: 殷宇潼,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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