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养老保险重复缴纳部分如何退费
- 答:现在很多朋友在公司里都会缴纳养老保险,但有些朋友可能因为不了解的原因,在两处地方缴纳养老保险,那养老保险重复缴纳部分如何退费?
1、 职工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领域参加养老保险,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当从中选择一人参加养老保险。不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当缴纳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照原比例分别退还其主要出资额。
2、 所需资料:本单位的书面申请。填写经本人签名的《重复缴费退款申报表》一式两份。重复缴费时段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招工表、商调函等。重复缴费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不同统筹区域重复的,需提供经原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4、 工作人员受理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退款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3、 受理后,单位和个人凭受理单到保险关系部数据发布窗口领取退回的数据。
以上是关于养老保险重复缴纳部分如何退费的介绍,如果你需要退老保险重复缴纳部分的话,可以参考上面的方法,希望对你有用吧!
问:养老保险交重复了如何办理退费
- 答:养老保险交重复退费方法是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缴费与用人单位参保产生重复缴费的,由原个体劳动者身份缴费所在地负责清退重复时段全部个人缴费,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重复时段均为用人单位参保产生的重复缴费,则按照“先转后清”原则,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由转入地社保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将同期重复缴纳部分中的个人账户存储额退还本人。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第十条 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问: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
- 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退还,退保程序如下:
1、到原单位所在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并盖章,证明参保人在那里有买社保。如果原单位和现单位是一个社保局,就可以不用此步骤;
2、现单位填写退费申请表,到社保局办理退费申请手续;
3、社保审批同意后,现单位到地税社保征缴大厅办理退费手续。手续都是新单位帮职工办的。可以退回单位和个人多缴的全部费用。
社保的类型如下:
1、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2、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3、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4、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5、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