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一国两制”科学观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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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关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历史依据,主要是: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设想及其实践,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关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从确定解决方针到初构基本思想,再到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概述;关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贡献,主要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突破;对和平共处原则的成功运用;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及其建设社会主义也要利用资本主义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在中国如何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这不仅是海峡两岸人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而且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为之探索的问题。邓小平对此表现出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在继承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有关和平统一祖国的思想和原则的同时,结合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于80年代提出的“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1.邓小平之所以指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绝非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的。

首先,毛泽东、周恩来等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设想及其实践,是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重要思想基础。早在50年代,毛泽东、周恩来就提出了“和为贵”、“爱国一家”,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与我们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进行商谈。1955年4月,周恩来在亚非国家万隆会议上,针对美国侵占台湾一事,进一步阐明了我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并首次指出了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1956年6月,周恩来又在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阐发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初步政策。强调爱国不分先后,凡为和平解放台湾作出贡献者,无论过去犯有多大罪过,一律既往不咎,并按照他们立功大小,给以应得的奖励和适当的安置。不久,他又进一步指出:国共曾经有过两次合作,第一次合作有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战的胜利,为什么不可以有第三次合作呢?我们对台湾绝不是招降,而是要彼此交谈,只要政权统一,其他都可以坐下来共同商量。为进一步缓和台湾地区紧张局势,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回归问题,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亲撰《告台湾同胞书》,指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建议国共举行谈判,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十几天后他又在《再告台湾同胞书》中,指出中国人的事情只能由中国人自己解决,一时难以解决,可以从长计议。时隔七年,毛泽东在会见从海外归来的李宗仁时指出:“跑到海外去的人,凡愿意回来的,我们都欢迎,都以礼相待。”①

由上可见,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主张,是始终如一的。当然,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不能明确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但应当说,这对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是有重要影响的。

其次,国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中美关系正常化,是邓小平指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国际条件。战后40多年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对抗逐渐转为对话,由军事力量的竞争逐步转为经济力量的竞争,整个世界呈现出缓和的趋势,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在这一国际大环境下,美国也不得不开始考虑同中国改善关系。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并发表了《中美上海公报》,可谓是改善中美关系的重大举动。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和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表示不干涉大陆与台湾的统一。1978年12月,中美双方正式发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美国接受了中国方面提出的必须同台湾“断交”、废约和撤军的建交三原则。在此期间,尽管美国方面不断制造一些麻烦,使中美关系的发展不很顺利,但从长远观点来看,中美关系正常化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还是有利的。

再次,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尤其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重新恢复和确立,为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自1976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历史进程的重大变化。继“四人帮”被粉碎,十年“文革”动乱结束,紧接着开始的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开始从“两个凡是”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在此基础上,1978年12月,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是在这样大的历史氛围中,人们才开始用更加现实的眼光审视过去,重新思考如何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邓小平依据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识和理论勇气,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2.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同邓小平其他思想形成一样,也有个逐步发展过程。对此,邓小平是这样来评述的,他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不是今天形成的,是几年以前,主要是在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形成了。这个构想首先是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问题出发的。”②具体说来,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确定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邓小平曾这样指出:“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地解决问题。”③这实际上是确定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邓小平为此表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同时正视和保护美国、日本在台湾的大量投资问题。对此,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还反复强调,要尊重台湾的现实。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国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也可以不动,但必须统一。邓小平还指出,祖国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保持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上述精神作了系统阐述,号召台湾同胞,要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的建设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初构“一国两制”基本思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申明:“一定要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1月30日,邓小平在美国参、众两院发表演说时强调:“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我们一方面尊重台湾的现实,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同年3月,他在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时,再次强调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对台湾将实行特殊政策,他说:“我们始终考虑到台湾的特殊地位,不改变那里的社会制度,不影响那里人民的生活水平,甚至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拥有广泛的自治权,拥有自卫武装力量。当然不能有两个中国,也不能有一个半中国”④。

以上邓小平的一些谈话、论述,尽管没有明确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但已就祖国和平统一的构想作了设计,肯定了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实现两种社会制度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因此可以说,“一国两制”的基本思想在这里已清晰可见了。

第三,明确提出“一国两制”内容。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提出了和平统一祖国的九条方针,体现了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立场,由此构成了“一国两制”的主要内容。叶剑英在谈话中明确指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有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等等。同时,叶剑英还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对等谈判,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⑤。在此基础上,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撤切尔夫人时,第一次明确使用了“一国两制”的概念。这是把以前关于解决台湾问题,香港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恢复在香港行使主权的一系列原则、方针和政策的谈话加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概括,并用简明、准确的语言表述出来。至此,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基本形成。

第四,关于“一国两制”构想的不断发展。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明文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⑥彭真在作宪法草案报告时,对这条规定作了明确解释,他说:“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方面,我们是决不含糊的。同时,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我们又有很大的灵活性”⑦。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译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对“一国两制”的内涵作了进一步阐述。他指出:“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⑧1984年2月末,邓小平对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说,祖国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⑨以后,邓小平又多次使用“一国两制”的概念。以上就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形成和发展的大体过程。

3.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不仅对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提出了最佳国策,而且在理论上也作出了杰出贡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突破。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告诉我们,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为两种,即“单一制”和“复合制”。所谓“单一制”,就是以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宪法和一个统一的立法机关,地方政府的权力是由中央政府授予的,统属中央政府领导。所谓“复合制”,就是指国家有联邦、邦联两种形式,其特点是联邦成员国可以有自己的宪法,联邦政府的权力是由参加联邦的成员国让给的。在当今世界中,国家结构形式要么是“单一制”,要么是“复合制”,还没有突破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框架。然而,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却超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规定的上述范围,既不是单纯的“单一制”,也不是纯粹的“复事制”,而是两种形式兼而有之并互相补充的国家。在“一国两制”下,全国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宪法和一个中央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是对外交往的主体。特别行政区作为地方政府,有着比传统的“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更大的自治权和司法独立权。在台湾,将允许拥有自己的军队,还有治安权。按“一国两制”要求,虽然外交权统归中央政府,但却拥有外事权,可以“中国台北”的名义,同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外事谈判,签署双边或多边协议等。总之,“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当今世界上一种崭新的国家结构形式,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突破。

第二,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成功运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鉴于世界上出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率先提出了和平共处的基本思想,主张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可以和平共处。这一思想后来一直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处理同资本主义国家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针。能否把这一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用于处理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这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先例可循的。邓小平依据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以无产阶级战略家的敏锐眼光,明确指出:“和平共处原则不仅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而且在一个国家处理自己内政问题上,也是一个好办法。”又说:“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统一问题,也是一种和平共处。⑩这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和平共处原则的新发展。实践证明,邓小平的这一思考,不仅是现实主义的态度,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统一思想的最好运用。

第三,是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长期的中国革命和实践中,我们党注意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的提出了一整套适合中国革命特点的统一战线理论和策略,对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既继承了我们党统一战线理论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原则,同时又根据新时期的历史状况有新的发展。

一是它使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发生了重要变化。以往谈统一战线的性质,只能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基础上的统一战线。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后,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统一战线的民族的、爱国的性质。正如他指出的那样:“凡是炎黄子孙不管穿什么衣服,不管其立场是什么,起码都对中华民族有自豪感”。“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11)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充分反映了台湾和大陆,以及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全国人民,对民族独立的要求,对国家统一的渴望。

二是它使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扩大了。在“一国两制”下,爱国统一战线不仅包括实行社会主义的大陆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还包括实行资本主义的港、澳、台地区的同胞,以及所有拥护祖国统一的海外侨胞在内的爱国者。这样的规模范围,在我们统一战线的历史上都是空前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国两制”本身就是最大的统一战线。可以预料,随着“一国两制”的深入实施,统一战线将具有更加空前的广泛性。

三是它使爱国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更加牢固了。中国历史发展到今天,尽管国内外形势和国共两党各自情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双方都曾经认为只有一个中国,都反对台独,这就是两党再度合作的政治基础。按照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实现台湾回归祖国,国共两党都将继续存在,并且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各自的重要作用,两党也因此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扮演重要角色。那时国共两党关系的实质,将由原来相互敌对、相互斗争的关系,转变为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和平竞赛的关系。虽然,目前国共两党在海峡两岸关系上,还有些问题没取得共识,国际上还有人在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但祖国统一这个历史潮流,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

第四,是对建设社会主义也要利用资本主义思想的最新发展。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对俄国无产阶级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列宁从俄国实际出发,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在经济上极力利用、加紧利用和迅速利用资本主义的西方”,“有可能经过私人资本主义(更不用说国家资本主义)来促进社会主义。”(12)列宁的这一论述,对于在中国这个经济文化长期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上述思想,曾强调:“在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13)毛泽东正是坚持了以上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因而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当中,对民族资本主义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从而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邓小平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要利用资本主义的问题上,既有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又有自己的发展和创新。列宁、毛泽东关于利用资本主义主要是指:第一,刚刚诞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机制等方面还很不完备,特别是在生产力发展,还很不够的情况下一方面它需要摒弃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蔽端;另方面,它要战胜资本主义,显示其自身的优越性,就需要学习和借鉴本国资本主义,为我所用。这是就一个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前后两个社会制度之间的更替时借鉴关系来谈的。第二,列宁、毛泽东讲的建设社会主义要利用资本主义,还有一个就世界范围而言的,即利用所有资本主义,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是就一般意义上谈建设社会主义要利用资本主义。邓小平提“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是创造性的发展了列宁、毛泽东的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按照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在台湾回归祖国后,继续保留资本主义制度,这就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如何利用本国资本主义,最大限度发展生产力,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由此可见,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要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已经超越了列宁、毛泽东所指的范围了。

综上所述,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不仅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且是对第三次国共合作的最杰出理论贡献,它必将对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注释:

①《中国共产党执政40年》,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1898年版,第261页。

②③⑧⑩ (1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57页、58页、第18页、第84页、第48~50页。

④《瞭望周刊》海外版,1987年3月30日,第25页。

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第965,866页。

⑥⑦《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226页。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9页。

(12)《列宁全集》,第2版,第40卷,第34页。

(13)《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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