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企为何要补农——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温铁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部论文,铁军论文,研究员论文,经济研究中心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记者:乡镇企业经过异军突起、高速增长阶段之后,目前面临不同程度的困境。有人指出,乡镇企业长期肩负着补农、建农、带农等任务。现在企业面临困难了,应当减轻企业这方面的“负担”。您对此有何看法?
温铁军:首先要对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超常规发展的原因有一个客观的分析。过去有研究认为,这是因为乡镇企业“产权清晰”、“经营机制灵活”或者“企业家素质好”。这些看来都有一定道理。实际上,我们经过12年的试验区实地调查进一步认识到,乡企与国企相比竞争力强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利润中隐含了未计入的、高达70%以上的“农村社区转移收益”。正是因为乡镇企业资产的来源不同于城市企业,它才能够在资产负债率并不低于国有企业的条件下维持运转,甚至盈利。
记者:您所指的“转移收益”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温铁军:这主要体现在乡镇企业原始积累初期,其资产主要来源有四个方面:
一是土地资本转移收益。城市企业创办投资的30%-40%是土地占用开支,而乡镇企业80年代创办时,农村土地从第一产业转化为第二、第三产业的增值收益,几乎无偿或低偿被乡镇企业占有,这部分土地资本的利润也不断转化为企业积累。所以,乡镇企业创办投资的30%-40%应属于企业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所有者。
二是福利和社会保障转化。城市企业创办投资中约30%-40%是食堂、宿舍、办公楼等非生产性开支,以及劳保福利、医疗、退休和失业等社会保障开支。乡镇企业没有这些社会开支的原因是在农村人口“绝对过剩”条件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以及农民在分户经营之后以土地为社会保障基础。因此,这部分未开支的社会保障资金转化形成的企业积累,理应属于社区或企业职工。
三是负利率与税收减免。银行信贷利率在80年代低于物价指数条件下形成“深度负利率”,那时的政策条件下,大多数乡镇企业借款是以乡村组织出面承贷并承担风险。还有,乡镇企业因为解决农村就业和承担“以工补农”责任而享受的税收减免优惠,也转化为企业历年积累。这部分一般约占企业资产的10%。
四是企业家的风险收益和管理者的劳动剩余转化而成的企业资产,这部分约为10%-20%,应归企业管理层和技术骨干。
记者:就是说,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得到农村社区组织和农民的大力支持。但是,现在许多乡镇企业已经改制成个体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这些改制后的企业所有者说,经过多年的补农,历史旧账已经还清了,该是企业独立发展的时候了。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农村社区的支持,乡镇企业将来还能不能够保持迅猛、健康发展的势头?
温铁军:乡镇企业最初的创办动机是农村社区就业和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一般企业追求的“利润最大化”。这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2亿过剩劳动力的巨大就业压力决定的,不是以某个乡镇企业家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除了发展乡镇企业,我们还看不到谁能够在解决农村就业、为农民提供起码社会保障,以及替代政府承担补贴弱质农业职能等方面,发挥明显的作用。反过来说,只有在以追求社区整体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前提之下,乡镇企业的上述“转移收益”才能顺利实现。在这种时候,企业和农民是互相支持、唇齿相依的血缘关系。离开农村经济这个大环境,企业的经营成本必然上涨,生存和发展都将成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不能把乡镇企业补农、建农、带农的工作简单归为企业负担,甚至不能简单归为企业的义务。如果把这些所谓“负担”都取消了,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再造辉煌都将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