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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价格改革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以解决能源、交通等基础产品价格偏低问题为龙头的生产资料价格改革
1.石油、天然气价格。“八五”期间提高幅度较大, 改变了长期以来石油、天然气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但是,石油工业仍面临后备储量不足,原油、天然气生产成本上升,油气生产及勘探、开发资金严重不足;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比仍然偏低;原油与成品油之间比价关系不合理等问题。
2.煤炭价格。(1)价格在放开后,虽有上涨, 但价格水平仍低于经济合理水平。a、低于生产所需投入。 目前煤炭行业亏损企业仍占总数的38%,盈亏相抵净亏10.32亿元,加上国家增值税补贴17.1亿元, 国有重点煤矿实际亏损27.4亿元。b、能源产品内部比价不合理, 煤炭价格相对偏低,低于国内其它有竞争性的、可替代的能源价格。首先,作为民用能源的煤炭价格低于其它可替代的能源如焦炉煤气、液化石油气价格,考虑到热效率差别,每吨石油液化气价格(计划内)约是煤炭价格的3倍。其次, 作为工业投入品的煤炭,其价格也低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如重油、天然气等。国际上一般认为,工业用燃料在相同发热量条件下,煤炭价格是重油或天然气价格的1/2,而现行我国重油、天然气价格分别是煤炭价格的6 倍和3.6倍。c、远低于国际市场煤炭价格。目前我国煤炭价格每吨比国际市场价格大约低100元左右。(2)电煤价格不合理。在我国煤炭能源消耗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是民电用煤。随着煤炭价格走向市场,煤炭企业成为价格决策的主体,而电价继续沿用过去燃运加价办法,两者之间的不协调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由于电力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保持高度统一的特殊性,在现阶段继续实行国家定价是必要的。电价的调整考虑到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不可能频繁进行,致使电煤价格提高的幅度落后于其它用煤价格的变动幅度。放开前,电煤价格一般高于其它用煤价格。放开后,电煤价格则明显低于其它用煤价格,且差距日趋扩大。如山西地方煤矿供应全国电煤价格1996 年平均每吨为110.59元,低于其它用煤价格12 元,统配矿供应的电煤价格要低于其它用煤30元至40元。电煤价格的不合理,直接抑制了煤炭价格水平的上升,制约煤炭工业和产煤地区经济的正常发展。(3)煤炭市场发育不健全, 影响煤炭市场价格的形成。一方面,市场化价格改革是市场发育的关键和前提;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必须以一定发育程度的市场为基础。价格放开后,对煤炭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的不成熟、不完善,必然影响煤炭市场价格的形成。
3.电力价格。(1)电力价格水平偏低。1994年底我国工业用电和居民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分别为0.31元和0.27元,而18个主要工业国家分别为0.6元和1.1元,我国只相当于国际市场价格的1/2到1/3左右。在电价结构中,电力部直属企业的售电价格低于地方所属电力企业的售电价格,价差在0.2元左右,影响了中央电力企业发展的后劲。(2)电价形成机制不尽合理。制定地方所属企业的上网电力价格,一般都是以个别企业实际成本作为定价依据,实报实销,一厂一价。各地区上网电价种类繁多,每个省至少有10来种。电价水平相差悬殊,低的只0.08元左右,高的达0.9元。没有体现价值规律的要求, 对企业管理和技术进步缺乏激励作用,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3 )电力价格秩序混乱。一是电力企业成本管理存在漏洞,有些电力企业所属的燃料公司将电煤价格以少支多报或者多加费用手法,人为增大成本,加重了用户负担;二是有些地区在电价中擅自增加基金和附加费,如地方电力建设基金;三是农村电价中权力电、关系电、人情电的现象相当严重,电价既高且乱,农民反映强烈。
4.铁路运价。(3)铁路运价水平严重偏低,低运价与高物价、 高成本的矛盾十分突出。从1955年至1994年,全国铁路货运运价(不含建设基金)年均仅上升1.37%,但同期全国零售物价年均却上涨3.29%,货运成本费用年均上涨3.63%,扣除物价上涨影响,目前运价水平低于50年代水平。(2)运费占商品价格的比重低。 国际上铁路货运价格在经由铁路运输的商品价格中所占的比重一般为6%,而我国只占2%,相当于国际货运价格的1/3。(3)各种运输方式之间比价不合理, 铁路运价明显偏低。在公路运价放开前,1990年铁路货运价格同公路运价的比价为1:8.6。1992年公路运价放开,价格随行就市,而铁路货运价格只是小步微调,铁路运价与公路运价的差距进一步拉大。(4 )铁路运价虽有所提高,但由于连续几年物价上涨,推动铁路运输成本逐年增加,运输利润逐年下降。1991年尚有利润95亿元,到1993 年已降到不足6亿元,1994年出现全行业亏损35亿元,1995年客运调价后仍然亏损62亿元,累计资金缺口挂帐150多亿元。不仅建设任务无法保证, 甚至连维持简单再生产也成了问题。
(二)以理顺粮食购销价格为中心的农产品价格改革
1.农资价格涨势强劲。1995年全国农资价格比上年上涨27.4%,加大了种植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农民的收益。特别是农资经营放开后,农资质量不尽人意,农资中优质肥供应不足,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2.粮食的国家定购价与市场价格的差额,影响农民的售粮积极性。粮食的国家定价与市场价格差距进一步拉大,如河北反映,1995年小麦国家定购价格仍维持上年的水平,每百斤54元,另加6元补贴, 综合算帐,比市场价低三成多;玉米国家定价与市场价差距更大, 相差超过40%,辽宁水稻定价与市场价每公斤差1元左右。显然, 目前国家粮食定购价已明显偏低,生产者利益受到影响。据辽宁省城调队反映,1995年仅平议价差一项就使全省农民少收入20亿元左右。
(三)以提高公有住宅租金为重点的居民消费品和生活服务价格改革
我国现行住宅价格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住宅租金严重偏低。解放初期,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为0.4元,1956 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租金为0.22元,仅占成本租金的60%。以后住宅租金进一步下降。到80年代初,各地各部门对住宅租金作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到1988年,全国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仍只有0.13 元,仅占成本租金的0.83 %。1992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各地纷纷出台了房改方案。如北京市1994年底以前提到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55元,但仅达到维修费、管理费水平。到1995年全国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仅为0.34元。二是住宅租金同住宅造价相比,相差悬殊。1995租金仅比上年上涨31%,但住宅造价却上涨1.29倍。三是国家负担日益沉重。1995年全国城镇新建住宅投入资金高达2993.72亿元,比上年上涨20%。
二、当前价格改革的设想
(一)继续推进能源、交通等基础产品价格结构性调整
1.石油天然气价格。为促进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增强我国石油企业自身发展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油气资源日益增长的需要,应对现行偏低的原油、天然气价格水平作进一步的提高,逐步向国际市场价格靠拢。具体设想,在现行两档价格基础上,维持二档油价不动,提高一档原油价格,两档油价并轨。一档油价指国家定价中的平价部分,二档油价指国家定价中的高价部分。具体采取分步到位方式实施,每年价格调整幅度根据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来定。石油、天然气价格提高后,成品油价格在与国际市场价格相接近的水平上,相应做小幅度调整。
2.煤炭价格。(1 )对煤炭工业和煤炭主产区要采取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要加大对煤炭工业的投入,并实行倾斜政策。除继续保留中央财政对煤炭行业的适度补贴外,同时逐步增加安置富余人员转产资金低息贷款额度。选择适当时机,征收建设基金,用以改善煤矿生产条件,扩大生产规模。(2)国家要建立煤炭价格监测体系, 建立全国煤炭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全国各主要市场煤炭成交价格。掌握不同环节的煤炭市场价格,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煤炭价格走势,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3)加快电煤价格改革步伐, 解决电煤与其它用煤价格差距较大的问题。加快电价改革步伐,实行煤电价联动,使煤电价格大体协调。煤电价格联动引起电价较大幅度上涨的影响,可通过改革电价内部结构,增加电价分类,拉大差比价来解决。同时,对电煤实行国家指导价格,其定价应以市场煤价和供求作为主要依据,合理安排好地区间的差价关系。“九五”末期,电煤价格应逐步与其它用煤价格拉平,以保证电煤供应。(4)加速市场培育, 完善市场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当前应逐步改革煤炭订货会办法,建立大型煤炭交易市场,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将煤炭逐步纳入市场交易。交易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动作,按照用户性质和需求量,采取日常性交易与定期性相结合,立足现货市场,发展有保障的远期合同,引进期货交易机制和模式,建成在国家政策约束下,具有监督职能、产运销见面、有秩序、规范化动作的大型交易市场。大力整顿煤炭流通秩序,集中治理乱收费、乱摊派,规范中间环节的经营行为。加强运价及相关杂费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实现运价统一和公平。
3.电价改革。(1)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定价、 中央与地方分级审批的电价管理体制。为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鼓励多家办电,对电力价格的制定应该坚持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分级审批。即按《电力法》规定的,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中央与地方的具体审批范围,应当根据电网的幅射范围以及电厂的投资和管理体制情况分别确定。(2 )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电价形成机制。在电价形成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电价的制定能够符合价值规律,反映供求状况,体现竞争原则。a、 要以社会平均成本作为定价的依据。电力价格的制定应该以社会平均成本为依据,不能以个别电厂的成本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使价格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有利于公平竞争,推动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b、 电价的制定要反映电力的供求状况。根据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在电价制定中,应当充分反映电力市场上这种供不应求的状况,对电价水平的安排应当保证电力企业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以上的利润,只有这样,才能更广泛地吸引社会资源,增加资金投入,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c、 提高价格决策的透明度。电力是非常敏感性产品,价格形成中制约因素多、涉及面广,为了使价格制定能够科学、合理,应该通过适当形式,听取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提高电价决策的透明度。(3 )保持电价调整的必要力度,逐步提高电价水平。“九五”期间,由于煤炭和交通运输价格的继续调整,必将推动电力企业生产成本的进一步增加;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展,贷款余额的增加,电力企业还贷款缺口将继续扩大;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还要通过电价调整筹集部分电力建设基金。考虑到这些因素,今后还应该保持电价调整的必要力度,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情况,在充分考虑企业和群众承受能力前提下,有计划地逐步提高电价水平。(4)整顿电价秩序。 对电力价格构成因素和通过电价征收的基金要严格加以规范。凡是未经国务院批准,由地方擅自决定在电价外征收的基金、附加和收费项目,都应加以取缔。特别要整顿农村电价中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用户和群众负担。要整顿电煤流通环节,电煤适销企业的收费要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对从市场采购的电煤,要控制进销价格差率,严禁电力企业的燃料公司少支多收,虚增成本。
4.铁路运价改革。基本目标是:在国家管理和监督下,把铁路运价调到较为合理的水平;使运价机制纳入市场经济轨道,促进铁路大发展。具体措施如下:(1)应该有计划、 有步骤地把铁路运价调到较为合理的水平,首先满足铁路运营简单再生产的需要。由于生产资料及各种生产要素价格不断上涨,铁路运输成本逐年剧增,而铁路运价数年不作调整,导致运输企业出现亏损局面。为与铁路建设基金协调动作,避免大的震动,铁路运价可以根据铁路运输成本系数,每两年调整一次,小步微调,以保证现有铁路运输简单再生产顺利进行。(2 )要在进一步调整铁路运价的同时,逐步改革现行运价管理体制。在铁路运输企业由传统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对应铁路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需求多样化、运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铁路经营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作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措施,应实行以统一运价为基础的多元化的铁路运价机制。如新线新价、优质优价、区域运价、浮动运价、合资铁路运价等。(3)逐步确定运价与物价、 成本挂钩联动的运价形成机制。运输成本是制定运价的依据,运价水平要反映运输价值;物价上涨直接影响运输成本,运价与物价、成本的上涨应大体同步。由此,应建立一个全新的与运输成本、物价增长指数相互联运的、动态的运价形成机制,彻底改革以往5 年(或更长)一调价的跳跃式提价方法,铁路运价成本、物价之间的关系,使铁路运价进入随成本、物价的变动自动调节的良性循环轨道。
(二)粮食价格改革措施
(1)从调节手段上讲, 要继续完善粮食专项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一是根据中央一级调节粮食市场的需要,建立国家上下垂直的直属的管理系统,包括人、财、物、账、供、销等,储备仓库更应直属。国家专项储备粮用于全国性灾害、地方特大灾害,平抑大的市场波动。二是地方也根据要求建立地方系统的储备粮体系,中央不再与地方混库。地方粮食储备由省长负责,用于保证地方粮食供应、稳定地方粮食市场;三是增强储备能力并合理调整粮食布局,确定合理的专项备规模。适当补充建设必要的设施先进的仓库。四是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基金规模和用途。(2)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上, 要建立符合经济原则的委托代理关系。国家在调节粮食市场时,通过确定合理的进销差价或者通过给予合理的代理费的办法,使企业执行规定的政策,降低调节市场的成本,提高调节效果。(3 )完善粮食价格机制,逐步实行定购粮和议购粮的价格并轨,但仍保持一定的定购量,并制定最低收购保护价。
制定粮食保护性价格的重要依据是正常年景市场正常价格的下限。国家制定的粮食保护性价格应当是农民收回物资投入之后能够保证粮农得到正常纯收入并能进行扩大再生产的价格。粮食保护性价格应当能够反映市场正常的供求和正常的成本变动,应当是能够变动的价格,在每年粮食收购或种植之前,国家要确定最低保护性价格,选定承担代理业务的收购企业。丰收年,市场价格低于保护性价格。国家在完成粮食定购任务之后应当按保护性价格再增加收购一部分。允许每户农民根据国家定购量的一定的比例,按保护性价格出售余粮,由粮食储备部门收购,作为国家的粮食储备,以保护粮农利益,保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歉收年,有余粮的农户必须按保护性价格完成定购任务。根据需要也可以把粮食保护性价格提到正常年景正常价格的上限。国家应该用丰年的储备粮进行调剂,以保证市场供应,以稳定粮食市场,稳定粮价。
(三)房租改革的措施
(1)从长期看,房租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八项因素商品租金。 但是,从我国实际出发,完全实现八项因素商品租金,需要较长的时间,应分阶段推进。到“九五”末期,实现五项因素租金,即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据测算,按五项因素计算,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约为1.56元。对租用高等住宅的高收入阶层实行八项因素租金,即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房产税、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2)职工现有货币收入中并不完全包括住房支出, 住房仍然通过福利渠道而非货币渠道取得。因此,房改提租,应给职工适当的补贴。住房改革应与工资改革相配套,加大工资中住房支出的比例,使住房分配逐步由福利分配的方式向货币工资分配方式过渡。(3 )建立住房公积金,提高职工购房的能力。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由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各依职工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按月交存。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贷款;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单位购买、建造职工住房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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