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与性别分析--性别理论在发展中的应用_社会性别论文

女性主义与性别分析--性别理论在发展中的应用_社会性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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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指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气质和性别角色,及与此相关的男女在经济、社会文化中的作用和机会的差异。这种理论是对有关男女不平等的生物决定论的有力挑战。社会性别分析是“指任何把社会性别当作分析的关键范畴的理论框架或科研方法”(注:谭兢常、信春鹰主编:《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1995年8月第1版,149页。), 是女性主义的分析范畴和研究及决策方法。“社会性别分析范畴的创立同女性主义在学术界的目标紧密相连,即对男性中心文化提出批判质疑,改造人类知识,最终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注:王政:“国外学者对中国妇女和社会性别研究的现状”,载《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1997年4月第47—51页。)

女性主义对传统意识形态的挑战已有目共睹,从妇女运动兴起以来大量的著述对传统学科的发展已说明了这一点。然而,对于女性主义与发展,往往会产生这样的误解:女性主义与发展关系甚微。人们会说发展是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完善,而女性主义不过是少数地位优越、心怀不满的女人的激进论点。女性主义对于一个缺衣少食的贫困妇女有什么用呢?“给无水可饮、无食可炊、无家可归的妇女讲女权主义纯属无稽之谈”(注:卡罗琳·摩塞著,刘冬晓译:“第三世界中的社会性别计划——满足实用性和战略性社会性别需要”见《社会性别研究选译》,海外中华妇女学会编译,第132页。)。然而, 恰恰是女性主义一扫发展的性别盲点,给发展以社会性别的视角,使作为一种对以往知识体系颇具批判性的理论和方法的社会性别分析不仅仅局限在学术领域,更使之成为一种决策的手段和方法,对改变以往的发展观念和政策措施并使之更趋公正和完善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一、社会性别概念

社会性别分析的关键范畴是“社会性别”概念。“社会性别一词用来指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注:谭兢常、信春鹰主编:《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1995年8月第1版,145页。)

为什么把性别分为社会的和生理的呢?几个世纪以来,妇女的从属地位被归结为她们有异于男人的生理结构。女性主义作此区分恰恰阐明社会性别,如女柔男刚,女主内男主外的社会性别角色,并不是直接由生理决定的,而是由社会造成的。因此,妇女的从属地位并不是天经地义的,而是社会文化歧视的结果。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不是指所有的男人压迫所有的女人,而是指男女处于相对的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之中。在阶级社会中,资产阶级的男女压迫无产阶级的男女,但同时,无论资产阶级妇女还是无产阶级妇女,她们又都受本阶级男性的压迫。这种压迫是基于性别产生的,形成了一种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性别压迫体制:人们因性别决定劳动分工、工作待遇及行为方式,男性总是比女性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掌握更多的权力。 由社会性别的不平等(GenderInequalities)产生了社会性别鸿沟(Gender Gap),即在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男女的不平等,造成了社会性别歧视(GenderDiscrimination)。这种社会性别歧视可以说是跨越历史和地域的,虽然有各种不同形式,但却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表现为各种形式,可以是个体的或群体的行为,也可以是社会性的、体制性的国家行为,如在收入分配、资源获取及参政方面的系统的、结构性的歧视。

文化人类学的人格研究发现,社会文化铸造了男女不同的特征和行为方式。正如著名人类学家米德通过对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的考察得到的结论所说:“根据我们收集的资料,我们可以这样说:两性人格特征的许多方面(虽不是全部方面)极少与性别差异本身有关,就像社会在一定时期所规定的男女的服饰、举止等与生理性别无关一样。”(注:玛格丽特·米德著,宋践等译:《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6页,307页,306页。 )她认为:“文化总是煞费苦心、千方百计地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使一个新生婴儿按既定的文化形象成长。”刻板的社会性别定型是对人个性的压抑,不利于人的全面的发展。“由于特定社会中两种社会人格及性别支配、性别限定人格的存在,使出生在这个社会的任何人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

在政治学层面上,女性主义学者发现社会性别是一种压迫妇女的体制化、系统化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男性控制女性的权力结构。盖尔·卢宾借鉴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提出了社会性别机制的理论。社会性别制度是建立在男性统治女性基础之上的父权制,是以男性为中心的体制。这种体制规范了两性关系,控制着人类的生活和道德观念。

八十年代末,琼·斯科特的文章《社会性别:一个有助于历史分析的范畴》中指出:“社会性别是诸多社会关系中的一分子,是基于能观察到的两性差异之上的;社会性别是表示权力关系的基本途径。”

在经济领域中,社会性别关系主要表现在劳动的社会性别分工和价值体现。比如男性多从事生产性的劳动,而妇女则多从事与再生产有关的劳动。问题不于谁干什么,而是在于男人的工作无论在社会地位还是在报酬方面总是高于妇女的。妇女的劳动,特别是再生产劳动表现为非价值化,并被社会和历史忽视了。

7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社会性别”概念对妇女运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很快成为女性主义的基本方法,为妇女学的存在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女性主义学术研究开辟了新的视野,同时极大地促进了有关妇女发展政策和实践。

二、社会性别与妇女发展

自八十年代以来,社会性别发展成为一个分析范畴和研究领域。不同流派的女性主义对社会性别分析的运用有不同看法。这些看法直接来源于对妇女与发展关系的不同认识,并由此产生了侧重点不同的发展政策。

1、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与“妇女参与发展”(WID)

与其它流派女性主义相比,由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主张在不触动原有的社会体制下实现男女平等,因而较少具有批判性。“她们不反对自由资本主义的体制,只是希望妇女能和男子一样进入这个体制,在机会均等的原则上同男子平等地竞争”(注:王政著:《女性崛起》,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6月1版,第115—116页。)。 她们强调妇女个人素质的提高,强调妇女的自强自立和对社会的贡献,认为只要妇女显示出实力和作出贡献,自然就会得到社会承认。因此,在社会性别问题上,她们主张“社会性别的公正”(Gender Justice)与平等。她们认为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如男主外、女主内,男刚强、女柔弱等,是对人个性的片面约束,限制了健康人格的发展,特别阻碍了妇女的发展。人具有双性气质,即既有所谓的“男性气质”,又有所谓的“女性气质”,而传统的性别定型则将“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截然对立并分别在男女身上将这种人为的定型僵化。应当消除这种不公正的性别角色定型,使妇女同时也包括男人从性别角色的陈规定型中解放出来。正如米德所说:“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类全部潜能的多样性,因此,我们需要缔造一个具有较少专断性的社会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每一种人类的天赋都会得到恰当的位置。”“在这个社会中,个体间天赋的差异将取代人为的差异。”(注:玛格丽特·米德著,宋践等译:《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6页,307页,306页。)

从以上的理论基础出发,自由女性主义认为只要把妇女纳入现有的发展中,使她们对发展作出贡献,妇女的地位自然就会提高,妇女自身也会得到发展。 这种指导思想所产生是“妇女参与发展”(Women InDevelopment简称WTD)政策,这是六、七十年代妇女发展的主流政策。最早使用性别这一变量分析发展的是经济学家埃丝特·鲍塞罗普(Ester

Boserup )。

1970 年她在《妇女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Women's Role in Economic Development)中分析了第三世界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潜力,提出了现代化战略对两性分别造成的不同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国际发展学会的哥伦比亚区华盛顿妇女委员会提出了“妇女参与发展”的战略,以推动妇女全面地参与社会发展。在此发展政策的影响下,许多政府和国际机构都认识到占人口总数50%的妇女是一支极为有利的人类资源,这部分人类资源的开发将提高发展的效率,加快发展的速度。于是,不少专门针对妇女的项目产生了,这些项目通常是创造活动,向妇女进行扫盲及传授技术;许多专门机构也建立起妇女发展办公室。

这一时期有关妇女参与发展的措施通常有:

(1)福利方式。这种方式盛行于50—60年代, 视妇女为发展过程中完全的受益者,强调她们作为母亲和家庭主妇的再生产角色。这种方案以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即男主外、女主内为基础。

(2)平等方式。这种方式出现于联合国妇女发展十年时期。 其基本理论是:妇女在社会中处于落后地位,可以通过在现行结构中采取补救措施的方法来缩小男女间的差距。妇女被作为发展进程的积极参与者。这种方案并不触动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社会性别关系。

(3)消除贫困方式。 这种方式的理论基础是:妇女的从属地位是由于贫困所引起的。贫困造成了男女间经济上的不平等。因此,此种方案目标在于满足贫困者诸如食品、衣物、住房、燃料和教育等的基本需求。消除贫困方式强调妇女在增加收入和就业机会方面的积极作用,未涉及妇女的再生产作用,也未对社会和文化的限制进行分析。

(4)效率方式。 这种方式的出发点为:要充分利用所有的人力资源,并确保有效的发展,将妇女纳入发展进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妇女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往往被忽视了。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很好地利用这一资源,以利于更有效的发展。这种方式往往没有考虑到妇女所从事的无薪工作(家务劳动),以及妇女参与发展加重了妇女负担(如妇女的工作时间的延长等)。

女性对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她们的状况如何呢?到了七十年代,研究发现妇女的相对地位在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提高,以前所认为的当社会日益现代化时所有的人自然平等地受益的假设并没有实现;相反,有些地区男女贫富的差距反而加大了。这一切引起了女性主义者对“妇女参与发展”政策的反思:她们认为,“妇女参与发展”政策虽然具有不可磨灭的积极意义,如在文化、历史、经济等各个领域歧视妇女的情况下凸显了妇女的作用,并争取社会各方面承认并关注妇女发展问题,但是,它有许多局限。

2、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与“社会性别与发展”(GAD)

激进女性主义把(基于生理上的)性别压迫作为最根本的压迫,主张利用技术发展消除(性别生理)差异,比如人工孕育婴儿取代母亲漫长的孕育过程,从而使妇女得到真正的解放。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则认为私有制和阶级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所在。在全球的不平衡的经济结构中,第三世界的男性和女性同样受到剥削,同样处于不利地位。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吸收了以上两种流派的观点,并批判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形成了其社会性别制度理论。她们认为社会性别是一种压迫妇女的体制化、系统化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男性控制女性的权力结构。其著名的代表人物盖尔·卢宾认为:“作为初步的定义,一个社会的‘性/社会性别制度’是该社会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这些转变的性需求在这套组织安排中得到满足。”(注:盖尔·卢宾著,王政译:“女人的交易:性别政治经济学初探”,见《社会性别研究选译》,海外中华妇女学会编译,第3页。)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发展的认识是,发展应当是全人类的发展,应当把人放在发展的中心位置,而不应当仅仅强调经济增长。为了达到男女的共同发展,应当调整原有的社会性别结构。也就是说,发展在改变社会的同时,也要改变传统的两性关系。她们认为以往的妇女发展理论和政策特别是曾流行一时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妇女参与发展”有这样几个误区:

第一,“妇女参与发展”政策没有对原有的不平等的社会性别结构进行批判,避开了妇女地位低下的根本原因,没有充分考虑男女两性传统的社会性别关系。它仅仅让妇女参加进原有的发展机制中,没有挑战传统的社会性别关系。因此,妇女发展始终处于边缘。事实上,妇女已经在发挥作用,只是现存的机制、传统的社会性别关系把这些参与及贡献边缘化。

第二,忽略了阶级、种族、文化因素。“它在把妇女或社会性别作为一个分析单位时,对妇女内部存在的重大分裂及剥削关系并无意识,同时也没有认识到剥削本身就是全球资本积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注:伊娃M.拉丝格博著,仉乃华译:“妇女参与发展,妇女与发展,社会性别与发展:研究与实践之趋向”,见《社会性别研究选译》,海外中华妇女学会编译,第198页。)

第三,注重生产领域,忽略了妇女的再生产劳动。单方面强调妇女在生产领域的创收及对发展的贡献,加重了妇女的双重负担;没有针对对男性提出分担妇女原有劳动的要求。

第四,忽视了男女的合作关系。妇女不是独立于社会关系的,他们存在于多样的、具体的社会关系中,既有自己的阶级利益,又有自身的性别利益。妇女与男人的关系既有矛盾又有合作,在妇女发展中男人也要做出相应的努力。而传统上在制定发展方案时单一地针对妇女,忽视了男性的合作与调整。

第五,在权力再分配时往往忽视妇女。把妇女作为被动的发展受益者,而不是发展的主人;在制定发展政策和实行发展项目中很少咨询妇女。新的发展模式应是赋予妇女权力。

为了克服以往发展理论和发展战略的社会性别盲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指出,发展的根本在于改变社会的同时更要改变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经济的发展、全球范围内贫富差距的缩小、对妇女的各种福利措施并不必然带来两性的平等。正如凯特·扬所说:“最根本的问题不是将妇女纳入发展,或是她们在发展中的缺失,或是她们缺乏培训、教育、信贷和自尊,而是引起妇女处于不利地位的结构和过程。其中一种使妇女处于不利地位的因素是在几乎所有的文化和经济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的、普遍的男人比女人优越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也形成了妇女对其自身及潜能的看法。另一种原因是作为社会性别实践的男人对政治、经济及社会资源的控制,于是形成男人对权力分配的控制。从这一视角看,改变那些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表现——给妇女培训、信贷等——只是有用的第一步,并不是赋权妇女的解决方案。”(注:Gender:The Concept,its meaning and uses—A Think Piece,by Beth Woroniuk,Heien Thomas,Johanna Schalkwyk,May 1997,Department for Policy and Legal Services,Sida,P.2—3.)所以,她认为最终必须改变那些使妇女处于不利地位的基础,如改变歧视妇女的法律、宗教和政治体制、思想体系、社会实践等。然而,这无论对女人还是男人都意味着不同寻常的斗争,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在公共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社会性别关系的内涵都将有所改变。

社会性别和发展的政策是赋予妇女权利方式的。与“妇女纳入发展”的四种政策方式相比,这种方式充分考虑了历史上两性社会性别关系的不平等。70年代中期,赋予妇女权利方案在第三世界及妇女组织中出现。它以妇女的经历为基础,旨在增强和扩大妇女权利的基础。它强调的是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的运用。

三、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的运用

女性主义致力于把社会性别分析运用于发展,注重研究具体政策或项目对男女产生的不同影响,并致力于消除发展中的不平等和歧视。

具体说来,对具体发展方案和项目进行社会性别分析应包含如下的方面:

第一,是否把妇女作为发展的主人,赋权于妇女。在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分别考虑对男女两性将产生的不同影响,征询妇女的意见,特别是在有关妇女发展的政策和项目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女性担当政策计划者和项目管理者。在整个计划的实施中应当始终让妇女发出声音,让她们参与项目和计划的评审与考核。

第二,是否充分考虑了妇女的需求既社会性别利益。著名的妇女发展专家卡罗琳·摩塞(Caraline O.N.Moser)在分析妇女的需要与利益时使用了“战略性社会性别利益”(strategic gender needs)和“实用性社会性别利益”(practical gender needs)这两个概念。“实用性社会性别利益”是指在现存的社会性别分工下不同的社会性别的生存需求。这些需求来自两性现存生产与再生产角色,这些利益的满足将使两性有效完成并继续完成现有角色要求,并不挑战现有的两性关系格局(妇女的从属地位)。对妇女而言,“实用性社会性别利益”可以包括发展和普及省柴灶、引水工程、技术培训等。“战略性社会性别利益”则针对妇女从属于男人的地位和权力,以改变现有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状态为目标。它可以包括:家务劳动和养育孩子的平等分工与社会化、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落实妇女参政、创造平等就业机会等。

第三,是否充分考察到妇女的多种角色,妇女往往既参加生产劳动又参加再生产特别是生殖劳动;有些地区妇女还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在做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妇女的多重角色,合理安排妇女的工作量,以使妇女免除多重压力。

第四,是否强调男性在发展中的参与。应努力打破传统的两性社会性别分工,鼓励妇女从事传统上男人所从事的工作,同时鼓励男性从事传统上女性从事的工作,特别提倡男性分担以前仅由妇女担任的家务劳动,以保证女男的共同发展。

第五,是否保障妇女对资源的掌握、控制和利用。为妇女与男子平等地掌握资源作政策及法律上的保证,需调整并改变带有歧视妇女或忽视妇女利益的政策、法律、法规。

第六,是否始终以“发展为妇女带来什么好处”为出发点,还是以“发展能从妇女那里得到什么好处”为促进妇女参与发展的动机;是否注重妇女在发展中的利益,使她们在发展中真正受益,还是把她们当作发展的工具。

通过用社会性别视角对以往的发展政策、措施和具体项目进行反思,女性主义者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

第一,并非所有针对妇女的发展政策和项目都能真正促进妇女发展从而向男女平等迈进。以前通常认为,设立针对妇女的发展项目或机构必然会对妇女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大量的事实说明虽然与以往相比,妇女的社会状况有所改善;但与男性相比,妇女的社会地位并没有显著提高。为什么在大量实施了妇女项目、建立促进妇女发展的机构后,妇女地位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提高呢?进一步的社会性别分析显示,许多措施和项目虽然是针对妇女的但却是有性别盲点的,它们没有详尽地分析和考虑妇女与男性的社会性别关系,其中包括妇女的权益、妇女的角色和对传统的社会性别关系的挑战。因而,许多针对妇女的发展政策和措施有时不但没有促进妇女发展,反而加重了妇女的多重负担,使发展成为不可持续的,有时还强化了传统的社会性别结构。

第二,并非所有的发展政策和项目都把妇女作为中心并赋权于妇女。这涉及到妇女在发展中的角色和权益问题。以往发展计划的制定者总把妇女想象成性别歧视的被动的受害者,认为她们素质低下、竞争能力差,发展政策和项目会给她们送来福利。因此,妇女往往是发展项目和措施的被动接受者,规划制定者往往忽视征询妇女的意见、倾听妇女的呼声。特别是在扶贫及促进农村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中,或往往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男性为必然的户主,忽视了家庭中的社会性别结构特别是劳动的性别分工和利益。这样,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往往不能真正控制资源及劳动成果;或往往视妇女为发展的不可多得的人力资源,重点强调发展从妇女的参与中受益,相比之下如何让妇女在发展中真正或益的呼声显得微不足道。

第三,在针对妇女的发展政策措施中,单方面强调妇女参与的义务和责任,忽视了男性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他们所需要做出的调整和改变。妇女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其中的社会性别关系是她们与男人的社会关系,改变传统的社会性别关系需要两性的共同努力。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社会性别方法对于传统意识、传统的决策思想方法颇具挑战性。女性主义专家学者特别是非政府妇女组织不懈地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进程,她们积极与政府配合,把遭受歧视、贫困和受压迫的妇女的呼声带到了国际社会,并使社会性别理论影响到联合国和世界许多地方的发展政策。联合国宣布1976—1985年为“联合国妇女十年”,并于1975年、1980年、1985年分别召开了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一系列宣言和行动纲领,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进程。在1993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会议、1993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权会议、1994年在开罗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上及1995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上,社会性别与发展的观念进一步进入主流。1995 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是继上述一系列会议后,将妇女全面参与可持续的社会发展、将社会性别主流化推至高峰。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所产生的纲领性文件《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反复强调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主流”,并在每一个重大关切领域中重申社会性别分析的方法的运用:

“如要旨在支持或加强促进两性平等和提高妇女地位的政策措施取得成功,则应在有关社会所有领域的一般政策中纳入性别观点,执行积极的措施,并在所有各级获得适当的体制和财政支持。”“应推行一种积极和鲜明的政策,将性别观点纳入所有的方案和政策之中,从而在作出决定之前,就分别对于对男女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注:《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第57、79条。)

社会性别分析应用于发展,可以揭示出男女的社会性别角色和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可以分析出哪些政策和项目真正使男女在改变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上受益;哪些虽然是针对妇女的需要,但是非但没有促进妇女发展,反而强化了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加剧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社会性别理论是女性主义对社会发展理论和实践的贡献,是促进男女共同发展、改变不平等的社会性别结构的有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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