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少奇的新民主主义阶段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民主主义论文,阶段论文,刘少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民主主义阶段论的提出过程
“新民主主义阶段”作为一个概念和理论,是刘少奇1951年7月在对中央马列学院学员的报告即《春耦斋讲话》中提出来的。他说:“新民主主义阶段是过渡阶段也是准备阶段,即准备进入社会主义。”“这个阶段最少10年,10年建设再加3年准备是13年,到那时看情形怎样,或再搞个五年计划,进入社会主义。(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14页。)
在《春耦斋讲话》之前,1950年5月,刘少奇为供销合作社问题给薄一波、刘澜涛写了一封短信,其中有两处使用“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提法:“也不能说,创办合作社免除商人的中间剥削,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中‘是不可能的,也不应该的’。”“企图用国家商业与合作社商业去全部代替私人商业的思想,那就是一种错误的‘左’的思想,这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中是不可能的也不应该的。”(注:《刘少奇论合作社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8月版,第65页。)在这里,刘少奇用了“新民主主义阶段”这个语词,但并没有赋予它确切的含义,也没有具体阐述它的内容。因此,这封信中提到的“新民主主义阶段”还不是一个明确的概念,更不能视之为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理论,但可以说明,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阶段的理论是逐步形成的,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
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阶段的理论,是他经过较长时间的思索,在分析中国国情和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郑重其事地提出来的。
刘少奇对中国国情有着透彻的了解和认识。建国前后他在不同场合多次说:“中国经济落后,文化落后,80%的人不识字,90%的农业、手工业是个体经济”,(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00页。)“在运输业中,也绝大部分是人畜力和木船运输。”(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69页。)同发达国家相比,这样的生产力水平和国民文化素质显然是很低的。刘少奇对此概括说:“我国是一个产业落后,发展又不平衡的大国。”(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44页。)在党中央领导人中,刘少奇思考新中国经济建设问题比较早。还在毛泽东、周恩来等忙于指挥全国解放战争的时候,刘少奇就受毛泽东委托,研究经济建设问题。在分析了中国的历史和现状之后,他得出了革命胜利后应该进行一个时期新民主主义建设的结论,有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萌芽。他在1948年9月写的一份手稿中说:“中国的人民解放战争,在战胜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以后,除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以外,必须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现在人民解放战争虽然还没有在全中国胜利,但是已经在一万万六千万人口的地区胜利了。在这里,必须立即从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9页。)随着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的相继胜利,形势的飞速发展超出人们的预料,成立新中国的日期比原先设想的大大提前。建国后经济建设怎样进行?这个问题现实而又紧急地摆到了共产党人的面前。由于毛泽东富有远见的安排和刘少奇卓有成效的先期研究,我们党得以从容应对提前到来的局面。刘少奇的研究取得显著成果。他在1949年初写的一份手稿中,就已经全面地阐明了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各项方针,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关于新民主主义建设的构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少奇继续循着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思路思考和研究,并且贯彻在自己的领导工作中。1950年1月,他向毛泽东提议,在新疆创办中苏合资经营金属、石油的公司,并主张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同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甚至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办合资企业。他认为这种合资企业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是合法的,应该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刘少奇意识到:“发展中国经济,使中国工业化,是需要巨大的资金的,而没有资金,没有数百亿银元的资金投资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那就不要想加快我们的工业化。”(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74页。)办中国和外国合资的企业,正是弥补巨大资金缺口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刘少奇在领导土地改革运动中积极主张保存富农经济,鼓励个体经济发展,允许分得了土地的农民发家致富、雇工单干。他看到,凡是实行了这样政策的地方,农村经济正以飞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建国初期,由于党采取了种种灵活政策,使多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蓬勃发展。国民经济恢复工作进展迅速,各方面形势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为刘少奇提出新民主主义阶段论提供了实践基础。
在一帆风顺的形势面前,党内产生了急于改变私有制经济、利用政权力量推行公有制经济的“穷过渡”、“急过渡”思潮,其实质是放弃新民主主义政策,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比较突出的是高岗领导的东北地区。高岗提出:“必须使绝大多数农民‘由个体逐步地向集体方面发展’,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乃是我们农村生产领导的基本方向”。他着重批评“要求单干,对单干、对旧式富农感兴趣,对组织起来感苦恼”的思想,要求互助合作“在获得生产工具的改进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与发展”,将变工互助组“逐步地提高为联组”。(注:《东北日报》,1950年1月4日。)为此,高岗在东北推行了一系列限制单干、组织集体生产的措施。
刘少奇在获悉东北的情况之后,提出了严肃的批评。他说:“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础”,这样的变工互助是不可能发展为集体农庄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阶段,要防止急性病。正因为是两个阶段,所以不能混为一谈,转变的早了,是不对的。”“现在限制单干是过早的,现在能单干是很好的”。(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52-154页。)他认为东北的做法是违背新民主主义政策的,在实际工作中是有害的。
除东北外,山西省也出现了类似的意见。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提出:“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的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为此,省委采取多种措施,“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注: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1951年4月17日。)这种观点和做法,也是要放弃新民主主义政策,排挤个体经济、私有经济,人为地将个体经济“提高”为集体经济。
刘少奇不同意这种观点和做法。1951年7月3日,他作了一个著名的批示:“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92页。)
东北和山西的这种急于过渡的思想有一定的代表性。争论的实质是,在目前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是继续进行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还是马上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在刘少奇看来,这是一个关系党能不能领导人民走上强国富民的健康发展道路的问题,弄得不好,有可能误入农业社会主义的歧途,所以应该切实讨论清楚。基于这样的政治责任和理论思考,刘少奇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并对此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其用意,是为了纠正当时出现的种种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观点和做法,坚持党的新民主主义理论。
新民主主义阶段论的基本观点
从1948年9月起,刘少奇就开始研究新民主主义建设问题,写下了大量手稿,发表过多次讲话,思路一步步清晰,直至1951年7月在《春耦斋讲话》中比较全面地阐述关于新民主主义阶段的理论。通览这些文章和讲话,可以明显看出,其中的基本观点是一以贯之的。
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阶段理论的主要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在掌握了全国政权以后,应该进行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即新民主主义阶段。这是一个相当长期、相对独立的社会历史形态。在这个阶段中,不要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待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
新民主主义阶段是什么性质?刘少奇认为,它既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47页。)由于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共产党的手里,所以完全可以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刘少奇肯定地说:“我们认为非走社会主义的路不可。”“将来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就可以和平地走去,不必经过流血革命。”(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04页。)
新民主主义阶段需要多长时间呢?刘少奇认为,对这个过渡阶段的艰巨程度不可低估,所需要的时间会相当长。他分析说:“过渡性质不能长久存在,但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东欧各国过渡了3年。因为资产阶级有暴动阴谋;否则可能不止3年。中国如果没有突然的武装干涉,没有资产阶级的暴动,这种过渡可能是10年到15年”。(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47页。)“这种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比东欧、中欧各人民民主国家长得多。”(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45页。)1949年5、6月间他在天津、北平的一些讲话中说:搞社会主义“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40页。)刘少奇还多次对那些急于采取社会主义步骤的思想提出批评。1951年5月他在一些会议上说:“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10年”,“10年以后可能采取某一些相当的社会主义步骤,也可能那时还不能采取这种步骤,还要再等几年。”(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82页。)“中国实行社会主义至少需要10年20年以后”(注:刘少奇:民主人士学习座谈会上的讲话,1951年5月13日。)1951年7月刘少奇在论述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同时,对它的时间曾作过一个比较明确的估计:“少则10年、多则15年,20年恐怕不要。”(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09页。)刘少奇的这些估计,都是在开国前后的几年里作的,同中央其他领导人的说法是一致的。这在当时胜利形势一日千里发展的情况下,已属相当的冷静和清醒。
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这是刘少奇反复论述和强调的问题。他在建国前夕写的《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手稿中劈头就说:“今后的中心问题,是如何恢复与发展中国的经济。”(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44页。)他斩钉截铁地强调:“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经济建设的任务就不变,20年甚至于30年不爆发战争,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要把中国工业化。”(注:刘少奇:在东北局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49年8月28日。)开国头几年,镇压反革命、清剿土匪、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政治运动和军事斗争接连不断,经济建设不能不受到很大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刘少奇仍一再强调:“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除了必要的国防建设外,其他各项都要配合经济建设。”(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05页。)刘少奇深切感到:中国的老百姓太穷了,生活水平太低了,“他们迫切地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这是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最大的要求和希望”;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只有紧紧抓住经济建设不放,加快发展生产力,才能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这种正当愿望。
那么,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呢?刘少奇认为,最基本的政策,就是要使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这五种经济成分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都得到发展。他提出: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国家要集中资金、人力、物力发展国营经济,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增大,10年后可能达到百分之10几、20、30,其领导作用、控制作用愈来愈大。合作社经济的比重和作用也要增大。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从绝对数字讲也要增大,但相对来讲发展是慢的,其比重不会增高而会降低。国家资本主义要增加。个体经济也会发展,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会降低一点。总之,要使它们“各得其所”,“五种经济都发展,但比重变了,作用变了。”(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06-208页。)
新民主主义阶段论与新民主主义论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创立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进行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革命胜利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逐步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可以说,新民主主义理论实际上包括两个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他深刻阐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纲领、领导权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中国革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有过一些论述,在行文中用了“新民主主义时期”、“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等提法,但都没有展开。
新民主主义阶段论,是建国初期刘少奇从中国国情出发,在深入研究历史教训和现实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思考的结果。他根据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的基本思想,将其中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加以展开,作了深刻的分析和全面的阐述,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构想。这一构想源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直接发端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同时又是对它的深化和发展。
新民主主义阶段论与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2年下半年,随着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主要是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的情况,毛泽东对原先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观点有了变化。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第一次提出,现在就要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10至15年时间基本完成这一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
刘少奇同意毛泽东的这一新思路,同时开始对它的内容和表述进行研究。同年10月,刘少奇在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应邀出席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期间,受中共中央委托,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刘少奇详细地阐述了“关于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上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时,只是出了一个题目,具体内容和表述都没有形成,而且没有留下文字档案。党史界对这一史实的认定,主要是根据薄一波等老同志的回忆。而刘少奇写给斯大林的信,则是刘少奇本人的亲笔手稿。因此,这份保存下来的手稿中对“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论述,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早的文字说明。
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继续研究和党内讨论,1953年12月形成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准确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那么,新民主主义阶段论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不是两个矛盾的东西呢?我认为不是。
两者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刘少奇说得很明白:“新民主主义阶段是过渡阶段也是准备阶段,即准备进入社会主义。”(注:《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14页。)可以说,新民主主义阶段,就是从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两者是否有区别呢?当然有。新民主主义阶段论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经过10年以上的经济建设,社会生产力和国力提高到一定程度,然后通过和平赎买等方式,一举实现资本主义工商业国有化和个体农业集体化,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过渡时期总路线则明确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即开始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用10至15年时间实现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两者相比,目标、时间相同,步骤、方法有所不同。
刘少奇在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设想以后,没有再使用“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提法,转而研究和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且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一方面是由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已经成为全党的决策,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两者的这种基本一致性。从新民主主义阶段论到过渡时期总路线,对刘少奇来说,只是部分地改变了原来的设想。他是赞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
1953年6月,毛泽东在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观点。有不少人以为,这一批评是针对刘少奇的。我认为不是。
刘少奇从来没有说过“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只说过、“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他是1951年3月在提出“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时说的,原话是这样的:中国共产党“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2页。)可以看出,这里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只是在一般意义上同“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并列使用。在当时全党全国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形势下,说“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是很自然的事情。可以说,“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新民主主义阶段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刘少奇从来没有对“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含义和内容作过说明,更没有特意强调。
所以,我认为,刘少奇用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和毛泽东批评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不是一回事。(注:见孙钢:《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提法的一点考察》。《党的文献》1989年第4期。)“毛泽东的批评,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当时干部群众中存在的一种思想认识,当然,其中可能也包括刘少奇。”
新民主主义阶段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正确分析国情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刘少奇提出“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还处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尚未建立起来。今天的中国,同建国初期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关于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已有一些学者发表过很好的意见,本文不再赘述。总之,从宏观上说,中国已经进行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国体、政体、社会阶级关系、经济规模的量和质,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环境也很不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正确地回答了当今中国发展道路的基本问题。它同新民主主义阶段论相比,是一个飞跃。但不难看出,两者在发展目标、中心任务、经济政策等主要方面是非常一致的。
从建国初期刘少奇提出新民主主义阶段论,到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说明了什么呢?
一、我们党作出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这一认识是来之不易的。开国前后,党对中国国情和发展道路的认识是清醒的。刘少奇提出新民主主义阶段论就是明证。但是后来,党内屡屡出现急于求成的思想和实践,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严重破坏已是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出,终于使我们党摆脱了这种认识上的迷误,回到了实事求是轨道上。这是在经历重大曲折,付出昂贵学费之后得来的。
二、中国的发展道路,必须经过一个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摆脱不发达状态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里,应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允许和鼓励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个过程是不可逾越的。过去数十年间曾多次试图超越阶段,都失败了。建国初期新民主主义社会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使我们在后来的经济建设中吃了不少苦头。那种对所谓“唯生产力论”的批判,对“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批判,已经证明是错误的、愚蠢的。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新民主主义阶段论在新形势下的合乎逻辑的发展和必然的结果。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阶段的论述,体现了老一辈政治家在当时条件下对中国发展道路的认真思考,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确认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制订了一系列相应政策。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阶段的论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新的回应。可以说,它是探索和阐述新中国发展道路的最早的文献之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源头之一。因此,它对今天我们理解和贯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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