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与台湾的离农就业及其分配效应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中国大陆论文,效应论文,分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离农就业(off—farm employment),又称农村劳动力的非农产业就业,是所有农业经济国家或地区走向工业化经济的必经之路。中国的离农就业在1984年国务院关于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经商时和同年乡镇企业在原社队企业的基础上大规模发展起来时就开始了。由于离农就业与工业化相伴而生,其最终结果无疑将是经济工业化的完成和完善,从而创造出全新的劳动分工和就业局面。然而,离农就业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当离农就业带来总体性的经济增长和工业化水平提高的同时,离农就业本身的发展是否可能损害合理的经济增长结构以及造成收入分配的过度悬殊,从而恶化生产结构和收入分配,给社会转型带来过高的社会成本和发展障碍?或者说,我们必须了解,离农就业的积极面和消极面各自有哪些,有多大?为了正确引导、鼓励和规范离农就业的活动,我们还必须了解离农就业的动机、制约条件以及其他各种影响因素。台湾的面积虽然只有大陆的一个试点区或试验区那么大,但台湾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恰好具有试点成功的价值。离农就业活动在台湾的开展也一般被认为是促进台湾的增长与分配共进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与改革课题组的有关调查数据、对农业部农研中心调查资料的计量分析以及对台湾省农业地区调查资料的计量分析,试图对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在离农就业活动上的差异以及它们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加以分析对比,以找出台湾在离农就业政策方面的经验教训以及大陆在有关方面可以作进一步改善的方向。
一、概念、前提和目标
离农就业是相对于在农就业(on—farm employment)而言, 指的是户口(大陆)或户籍(台湾)仍在农村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离开农场或本地农业领域的生产活动,从事工业、服务业或外地农业的就业活动。离农(off—farm )的精确含义是离开自家所有的农场或承包地里的工作。因此它不排除离开自家农场后又到别处的农场工作。这种现象无论在大陆或台湾都存在。有鉴于此,台湾将农业就业收入区分为“农场收入”和非农场的“农业收入”。离农就业的类型除了从工作的行业和性质上划分以外,还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上来划分。在时间上,可分为临时性离农就业(在外连续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 季节性离农就业(连续时间在3个月到1年之间), 以及长期性离农就业(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在空间上,又可分为在家离农就业(如台湾比较典型的农家客厅工厂)或称“离农不离家”,在村离农就业(如台湾较普遍的大中企业到村中设立的附属企业)或称“离农不离村”,在乡镇离农就业或称“离农不离乡”等,以及在外地离农就业(典型的情况是工作期间难以回家)或称“离农又离乡”。离农就业的测量通常是以户为单位,即一户农家中只要有一人或一人以上从事离农就业活动,该户就算为一个离农就业单位、而离农就业率(或台湾所称“劳动移动率”),是指一户农家内离农就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率。
离农就业产生的一个前提,是农业中存在剩余劳动力。尽管在新古典的边际生产率理论基础上,发展经济学家对于发展中国家农业中是否存在剩余劳动力曾经有过严重分歧,即刘易斯认为农业部门存在大量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近似于零的剩余劳动力,而舒尔茨则认为农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大大高于零,任何劳动力的撤出都会减少农业产量。但是,理论上解释的困难并不能掩盖事实的存在本身。从统计数据上看,全世界80%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都大于零,但这些国家的农业中事实上又存在大量的人浮于事和劳动力闲置的问题。由此,中国大陆的一些学者提出对农业中剩余劳动力的不同测量定义和测量标准。一种标准是依据土地使用量,认为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长期呈下降趋势时,就表明农业中存在剩余劳动力,并且可据此判定,中国大陆从1950年代以后一直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而台湾在1960年代以后已经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郭熙保,1995,第166~178页)还有学者将其化为具体标准,即中国每个农业劳动力至多可耕种9.93亩土地,由此可算出大陆农业剩余劳动力比率在1984年为30%左右(孟昕等,1988),另一个标准是依据资本使用量,提出按农村生产性固定资产可折算农业可容就业量,再扣除非农就业量,可算出大陆1980年代中期农业中剩余劳动力约占60%,而1990年代中期下降到30%左右(王诚,1996)。台湾的农业劳动力在1950年代初期为社会总劳动力的60%左右,被认为存在较高比例的剩余劳动力,但在工业化的转折点(1968年)以后,台湾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数量呈绝对下降趋势,农业劳动力与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从1966年的45%左右下降到1980年的20%左右(易纲等,1994),这时,农业部门面临的不再是释出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而是如何改进技术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应付其他部门对劳动力需求的激烈竞争的问题。
关于农业中剩余劳动力的离农就业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相关的理论比较典型的有“二元收入水平拉齐论”,即认为发展中国家开始基本上全是农业就业,当少数人从事非农就业而使自己的收入与农业劳动力拉开差距时,基尼系数就上升,但是随着剩余劳动力流出收入水平低的部门, 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收入水平上升,
最终使基尼系数下降(Robinson,1976;Knight,1976;Fields,1979)。另一个理论是“失业效应传导论”,认为随着农村中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来寻找职业,城市中因劳动力供过于求而现大量失业,由此造成在业者和失业者的收入差距拉大;只有当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出完毕而失业随之消失时,收入分配才会得到改善(Rauch,1993)。还有一种理论是“农业和非农业活动资源比较优势论”,即认为在离农就业出现以前,由于农户拥有的土地规模不同,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悬殊;而在工业化开始从而离农就业机会出现以后,拥有土地相对较少的农户就可以投入较多的剩余劳动力去从事工业等活动,使自己的非农收入有较多增加,因此,离农就业活动从一开始就能够改善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Oshima, 1993;
Mizoguchietal.1992,Chu,1996)。一般认为,这后一种理论反映了日本、台湾及一定程度上的韩国的情况。由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在经济规模、地理位置、历史背景、工业化的时期、社会制度等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因此作为两岸对比的一个前提,是必须事先弄清两者的可比性基础。由于这里将分析的是农业劳动力的离农就业行为及其影响,具有很强的微观分析性质,因此只要微观个体对象的选择具有典型性和同质性,对比分析的基本结论就可以有效。决定大陆和台湾的农户行为具有同质性的一般因素有:( 1)台湾的1970年代和大陆的1990年代,都是工业化扩展的重要时期,处于这一时期的农村劳动力,或多或少地都面临可以到工业或服务业就业的机会;(2 )两岸在这一时期都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基础,劳动力已可以流动,虽然大陆和台湾都实行户口或户籍制度,但大陆已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农村劳动力在本地或外地非农就业,而台湾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实行更为开放的政策;(3) 两岸经济在这一时期都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台湾在1970年代的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为10.2%,大陆在1991~1997年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为11%。高速的经济增长和国民收入的上升为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的流出提供了良好的激励;( 4)中国近现代史上尽管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但对大多数伴土为生的中国农民的意识来说影响并不大,而数千年的传统心理和思维方式可能影响更大。比如,土地改革同样受到台湾和大陆农民的欢迎,懂知识有技能的人受到大多数农民的尊重。除了以上一般因素以外,还值得强调的是本文所分析的计量模型数据主要采自于大陆和台湾两个典型的农产区,一个是大陆的四川省,一个是台湾的高屏地区。这种样本的同质性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户行为的同质性。还应指出的是,剩余劳动力是一种总体性概念。在一个存在剩余劳动力的人群中,人们无法区分谁是剩余劳动力,谁不是剩余劳动力,因为大家的心态和行为都相似(王诚,1997)。但是,一旦剩余劳动力流动起来,这部分流动的劳动力就加入正常劳动力就业的竞争,而竞争市场上的劳动力行为已没有本质区别。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两岸农户行为的同质性。
台湾的收入分配,在国民党撤到台湾以后的工业化过程中,一直呈现出差距缩小的趋势,基尼系数从1953年的0.558 下降到1964 年的0.321,1974年的0.287,1980年的0.277。大陆的收入分配在改革开放后市场化基础上的工业化过程中,却一直处于差距逐渐扩大的状态,基尼系数从1979年的0.330,扩大到1988年的0.382以及1995年的0.445。 因此,学术界对于台湾离农就业的分配效应分析,往往侧重于离农就业对降低收入不平等的积极效应的分析。而通常对于大陆离农就业的分析,仅限于离农就业本身,侧重分析离农就业活动的限制因素,以期为离农就业以至整个劳动就业的完全市场化找到基础。本文基于两岸既有的研究,概括出大陆和台湾两个理论模型,对涉及的经验实证计量模型加以对比分析,以求找出离农就业的决定因素在大陆和台湾之间的差异,以及离农就业对收入分配的不同影响。
二、理论模型的对比
(1)理论模型及其变量选择
大陆农业劳动力离农就业的理论关系可以如下图(图一)所示(参见课题组(1),1997;课题组(2),1996;赵耀辉,1997)。
(2)关于两个理论模型的说明和对比
首先,在大陆农业劳动力离农就业模型中,被解释的变量是本地离农就业量,外出离农就业量和农户收入水平;而在台湾模型中,被解释的变量是总的离农就业率和农户收入水平。虽然两个模型都没有将收入分配的平等程度指标(如基尼系数)直接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但是在双方共有的农户收入水平普遍低于非农户收入水平的条件下,分析农户收入水平的高低及其影响因素,本身就具极强的收入分配意义。并且,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其意义也不仅仅在于找出某个收入平等程度,而且还在于弄清一定收入分配格局的来源以及该分配格局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对于离农就业变量的分析,很可能就具有刻画一定收入分配格局的源流的作用。
其次,在大陆模型中,理论模型的变量和计量模型的变量基本上是一致的。模型中所有主要的变量都可以找到相应的模型参数。但是,在台湾模型中,理论模型中的变量一部分与计量模型的变量相对应,而另一部分仅与一般统计分析变量相对应。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这与台湾经济的特点有关。在就业信息问题上,大陆模型以村外出就业人数及其平均收入作为就业信息和外出收入信息的代理变量,说明了大陆农村较为封闭和媒体的不发达;台湾由于地域狭小和发展较快,信息渠道畅通,信息获得上的差异很小,已不足以构成农村劳动力是否离农就业的影响因素。而在外出收入高低对离农就业的影响方面,台湾等地的许多研究者发现,收入高低对农户劳动力是否外移的影响非常微弱,而其他方面的影响要强得多。在大陆的研究基本都认为,收入差异是大陆农村劳动力外流的重要因素。
再次,两个模型的所选变量在含义上也存在某些差异。在就业信息方面,大陆模型仅用村外出就业人数这样一个渠道,而在台湾模型中作为一般统计分析的变量,包括了8个渠道, 按其重要性分别为:自我寻找(41%)、亲友介绍(20%)、雇主招募(15%)、政府辅导(11%)、其他渠道( 6.7%)、招工广告(4%)、报纸消息(2%)、职业介绍所( 0.3%)。在劳动力素质方面,大陆模型采用了性别、年龄、婚姻、 文化程度4个指标,而文化程度分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 大专以上6类;台湾模型则主要采用了65岁以上老年人占家庭人口比率的特殊年龄指标,以及家庭的15岁以上成员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者所占比率作为文化程度指标。性别指标因其对台湾的离农就业影响不大,没有纳入计量分析变量。在现有资源方面,大陆模型采用了人均耕地、家庭劳动力数量(其中分解为农业劳动力、本地非农劳动力和外出非农劳动力)、村里是否通公路、所在地地形(分为平原、丘陵、山地)等4 个指标;而台湾模型仅采用了农场面积、专业农业劳动力占家庭劳动力的比率、 所在地地形(分为平原、海边、山边)这3个指标。在农业收入水平方面,大陆模型采用的是非外出劳动力在家劳动收入的平均水平;台湾模型则采用在自有农场经营的收入占家庭生活支出的比率。在家庭相对负担方面,大陆模型把家庭类型分为单身、夫妇、两代、三代、 其他等5种类型,同时又考虑了学龄前儿童的数量;而台湾模型仅考虑了家庭类型并且将其分为核心家庭(两代)、主干家庭(三代)、传统家庭(多代同堂)这3种类型。在离农就业方面, 虽然两个模型都区分了本地离农就业和外出离农就业,但在大陆模型中没有单独的“离农就业”指标;而台湾模型则有反映总的离农就业的户内离农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率这一指标。相应地,台湾模型就没有将本地、外出离农就业指标纳入计量模型。这方面,大陆模型还在理论上将外出成本纳入影响外出就业的重要变量,说明大陆农业劳动力的外出成本较高,此外,台湾模型还分析了离农就业者中的体力(劳力)和脑力(劳心)劳动者的结构,从10~20%左右的劳心率来看台湾的离农就业者已经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而在大陆作这样的分析可能还为时过早。在农户收入方面,大陆模型将其纳入计量分析变量,而台湾模型仅将其作为一般统计分析变量。
三、计量模型对比:离农就业的原因和结果差异
计量模型是大陆和台湾两个理论模型分析的中心内容。本节首先介绍有关计量模型方面的差异,然后对计量分析的数值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1)大陆模型
从图一中我们已看到,大陆理论模型由18个变量组成。在计量模型中,这些变量的影响参数分别通过五个模型来估算,其中两个为多因素分析模型,一个为Logistic概率模型,一个为Logit概率模型,还有一个为OLS模型。
模型一
家庭类型(1)=a[,11](7×8)+a[,12](3×6)+a[,13](2)+a[,14](1×5)
劳动力人数(2)=a[,21](7×8)+a[,22](3×6)+a[,23](2)+a[,24](1×5)
人均耕地(3)=a[,31](7×8)+a[,32](3×6)+a[,33](2)+a[,34](1×5)
外出劳动力数(4)=a[,41](7×8)+a[,42](3×6)+a[,43](2)+a[,44](1×5)
乡企就业人数(5)=a[,51](7×8)+a[,52](3×6)+a[,53](2)+a[,54](1×5)
非外出者收入(6)=a[,61](7×8)+a[,62](3×6)+a[,63](2)+a[,64](1×5)
村外出人均收入(7)=a[,71](7×8)+a[,72](3×6)+a[,73](2)+a[,74](1×5)
村外出劳动力数(8)=a[,81](7×8)+a[,82](3×6)+a[,83](2)+a[,84](1×5)
*括弧中的数字代表等式左边的变量
模型二
家庭类型(1)=a[,11](10×11)+a[,12](6×7)+a[,13](5×8)+a[,14](1×2)+a[,15](9×12)+a[,16](4)
劳动力人数(2)=a[,21](10×11)+a[,22](6×7)+a[ ,23](5×8)+a[,24](1×2)+a[,25](9×12)+a[,26](4)
劳力外出与否(3)=a[,31](10×11)+a[,32](6×7)+a[,33](5×8)+a[,34](1×2)+a[,35](9×12)+a[,36](4)
乡企就业人数(4)=a[,41](10×11)+a[,42](6×7)+a[,43](5×8)+a[,44](1×2)+a[,45](9×12)+a[,46](4)
非外出者收入(5)=a[,51](10×11)+a[,52](6×7)+a[,53](5×8)+a[,54](1×2)+a[,55](9×12)+a[,56](4)
村外出劳动力数(6)=a[,61](10×11)+a[,62](6×7)+a[,63](5×8)+a[,64](1×2)+a[,65](9×12)+a[,66](4)
村外出人均收入(7)=a[,71](10×11)+a[,72](6×7)+a[,73](5×8)+a[,74](1×2)+a[,75](9×12)+a[,76](4)
人均耕地(8)=a[,81](10×11)+a[,82](6×7)+a[,83](5×8)+a[,84](1×2)+a[,85](9×12)+a[,86](4)
性别(9)=a[,91](10×11)+a[,92](6×7)+a[,93](5×8)+a[,94](1×2)+a[,95](9×12)+a[,96](4)
婚姻(10)=a[,101](10×11)+a[,102](6×7)+a[,103](5×8)+a[,104](1×2)+a[,105](9×12)+a[,106](4)
年龄(11)=a[,111](10×11)+a[,112](6×7)+a[,113](5×8)+a[,114](1×2)+a[,115](9×12)+a[,116](4)
文化程度(12)=a[,121](10×11)+a[,122](6×7)+a[,123](5×8)+a[,124](1×2)+a[,125](9×12)+a[,126](4)
*括弧中的数字代表等式左边的变量
模型三
Prob(劳动力外出)=Prob[ε[,i]>β(性别,年龄,婚姻,儿童,耕地,公路,文化程度)]
模型四
Prob(农业就业,本地离农,外出离农)=F(性别,年龄, 婚姻,儿童,耕地,公路,文化程度)
模型五
农户净劳动收入=F(农业劳力,本地离农,外出离农,耕地, 文化程度,地形)
(2)台湾模型
正如在图二中所显示的,台湾的计量模型由6个变量所组成。 这些变量的参数值来自一个2SLS联立方程模型。
模型六
┏劳动移动率=f[,1](农场收入率,老年率,文化程度,专业农比率)
┗农场收入率=f[,2](劳动移动率,农场面积,老年率,文化程度)
(3)有关变量参数的比较
首先,在大陆模型中,比较有意思的是,为台湾模型所忽视的“外出就业及收入信息”因素,居于非常重要的解释地位。在模型一和模型二中,该因素对家庭劳动力外出人数的解释度占第一位,为模型总解释度(83.2%)的57.5%(解释度47.8%),对家庭内劳动力外出差别的解释度占第三位,为模型总解度(65.8%)的22.5%(解释度14.83 %)。
其次,在台湾模型(模型六)中,解释劳动移动率(离农就业率)的最重要变量是文化程度。文化程度的影响弹性值大于1, 即家庭文化程度的比率每提高1%,可使家庭的劳动移动率提高1.53%。如果以居住地的不同地形来区分,则文化程度对平原地区的劳动移动率影响最大,弹性值达2.67,对海边地区的影响次之,为1.03,对山边地区的影响最小,为0.99。这种文化程度与离农就业活动的明显相关性,与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一致。然而在大陆模型中,文化程度对劳动力的离农就业似乎没有太大影响。在模型三中,小学、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对劳动力外出概率的边际影响分别为0.0199,0.0239,0.0191,这就是说,与没有上过学的人相比,受过正式教育的人外出的概率仅稍高一点,并且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并没有更高的外出概率。通过的模型四中对本地务农、本地离农和外出就业3种选择的区分,可发现小学、 初中、高中文化对本地离农就业的概率影响分别为0.0362,0.1066和0.2061。这表明,文化程度尽管对外出离农影响不大,但对本地离农就业的决策影响很大。文化程度较高的人首先选择的是在本地离农就业,其次才是外出或者农业就业。这可能与中国大陆太大,外出环境不确定,有较好文化的人可以在本地非农活动中得到较好发挥有关。此外,模型二中也考虑了文化程度因素,但它是结合性别变量一起考虑的,所以,虽然其解释度较高(27.95%),但是文化和性别因素各占多少却不清楚;而且从一般经验看,性别对大陆农村劳动力外出影响还是很大的。
再次,在大陆和台湾模型中统计上都十分显著的一个变量,是年龄因素。 在模型二中,年龄(加上婚姻)的解释度居于第二位,为17.47%;在模型三和模型四中,年龄对外出就业概率的边际影响为-0.3左右,即年龄增加1岁,会减少0.3个百分点的外出概率。在台湾模型中,年龄结构变量对劳动移动率的影响弹性为-1.0358,即老年人比率每增加1%就会减少劳动移动率1.0358%。这些数值说明,农户劳动力结构越年轻,则劳动力离农就业和外出就业的可能性越大。
再其次,在双方模型中对离农就业起制约作用的变量,还有人均耕地或农场面积、农业劳动力收入水平、专业农业劳动力比率、女性劳动力、已婚劳动力、学龄前儿童数、通公路村庄。然而,这些变量的影响都不很显著或不很大。如在模型一中,人均耕地和农业劳动力收入的综合解释度仅为0.17%,该数值在模型二中也仅有3.72%。在模型三中,人均耕地对外出概率的边际影响虽然为0.6, 但相对较高收入预期而言这方面的作用对外出影响并不大。模型六没有对农场规模对离农就业作直接回归,只能从农场规模对农场收入的弹性值(1.70)和农场收入对劳动移动率较弱负相关的弹性值(-0.60 )判断出二者有不太强的负相关关系。在其他的几个变量中,专业农业劳动力的比率对劳动移动率的弹性为-0.532,女性劳动力对外出概率的边际影响为-0.049,已婚劳动力对外出概率的边际影响为-0.022,学龄前儿童数对外出概率的边际影响为-0.007,通公路村庄相比无公路村庄而言对外出概率的边际影响为-0.017。
最后,在离农就业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方面,有关数据集中在模型五和模型六中。离农就业在模型五被分为两个变量,即本地非农产业劳动力数和外出劳动力数。从回归结果看,外出就业者对家庭收入的贡献最大,回归系数为0.5511,即每增加一个外出劳动力可使家庭净劳动收入增长55%左右。其次的贡献额为本地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其回归系数为0.1910。劳动力收入最低的是农业领域,其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反映在回归系数上仅为0.0508。这意味着,家庭中一个外出离农就业劳动力所带来的家庭收入增长,是一个在家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的10倍左右。而一个在家离农就业的劳动力所增加的收入,也是在农劳动力的近4倍。显然,大陆劳动力的离农就业,可以大大改善大陆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状况(据国家统计局和本课题的调查,城乡人均实际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35倍,扩大到1988年的2.41倍,1992年的2.71倍和1995年的2.79倍)。在台湾的模型六中,家庭收入所采用的指标是农场收入比率。在离农就业与非农场收入相关的情况下,离农就业对农场收入比率的负相关影响越大,就说明离农就业的效果越好。在模型六中,劳动移动率的系数是-0.4917,即劳动移动率每增加1%,就可使农场收入比率下降0.49%左右。如果一个家庭有3个劳动力,原有1个离农就业即劳动移动率为33.33%。现在增加一个离农劳动力即劳动移动率增加了33.33%,那么,按照-0.4917的弹性值,家庭农业收入比率就会下降约16%以上,这个劳动力的离农就是有利的,即有助于改善农户收入状况。台湾模型的一般统计分析也显示,离农就业户的每户平均收入要比农业就业户高出1.51倍(前者为159424元,后者为63560元)。
四、政策涵义
农业劳动力离农就业问题很复杂,涉及到社会经济的诸多方面。从离农就业与收入分配的关系来看,离农就业所造成的收入分配效果可能是家庭成员之间、农村村民之间、不同乡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或者是全部城乡之间的分配变化。由于每一个计量模型只能分析有限多的变量,所以人们只能集中考察认为比较重要的因素,而舍弃其他可能的因素。从以上模型所涉及的外出信息和收入信息,文化教育、年龄结构、人均耕地面积、农业就业收入水平、专业农业劳动力比率、农村通公路、以及离农就业与农户收入的关系等几个主要因素的分析来看,中国大陆的离农就业相关政策似乎可以从中吸取如下一些重要的涵义。
首先,在最为重要的方面即离农就业与收入分配的关系方面,离农就业从全国、从劳动力剩余阶段来看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但从农村内部、从长期来看有可能扩大收入分配差距。国家统计局历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大陆农村的离农就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不断上升,1985年为20.8%,1990年为27.7%,1994年为49.8%。同期,大陆农村中的收入分配差距也不断扩大,从国家统计局和本课题组的调查资料看,农村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2,上升到1988年的0.338,1995年的0.429。 这就是说,尽管离农就业提高了农业就业者的收入,缩小了这部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之间的差距,但是,由于大陆的农村广泛地分布在地理条件、资源条件、交通条件、信息条件、教育条件、市场条件和政策条件等方面差异悬殊的不同地方,情况就往往不是如台湾和日本那样,即农业资源条件不好的农户可以更多地从事离农就业,相反,情况往往是农业生产的地理、资源、市场等条件不好的农村,其离农就业的条件又相对更恶劣。例如,大陆的江苏、浙江等沿海地区本来的农业收成都相对较好,近年来乡镇企业又最为发达,所以。这些地区的农业收入相比其他地区要高许多。而贵州、宁夏等省的农村地区,本来就土地贫瘠,发展乡镇企业又受资金、市场和运输条件等方面的更为严重的限制,因此其收入就比全国一般水平低许多。从本课题组所调查的资料看,1988年大陆东中西部的人均收入差距为1.6:1.1:1,但到1995年扩大为2.4:1.2:1,可见在此期间东西部的差距扩大了50%,中西部的差距扩大了10%。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发展阶段看,台湾在1960年代末已经基本消除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1970年代末期的离农就业开始显示出一些负面影响。一是“人才外流”或“脑力枯竭”(brain drain)现象。由于长期的外移习惯,年轻人务农意愿低落(在台湾模型中,年轻人占长期外移比例为87%),农村人口平均文化素质下降(移动农户的高中和大学文化比例为13%和1 %,非移动农户仅为6%和0)。二是留农人口的老龄化。台湾模型的数据显示,农户户主希望自己留下来务农的比例为70%左右,但希望子女留下务农的比例仅为20%左右;并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非移动农户中没有一个户主表示希望子女务农。老龄化不仅影响新技术的吸收能力,而且影响新的知识、观念和技术的吸收积极性。研究证实,青年农民的农场更倾向于农耕机械化和经营企业化,从而其农场具有更高的效率。对于离农就业的负面影响,台湾采取的对策是:(1 )改变教育内容,使农村青少年更多学到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知识;(2 )设法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产品收购、补贴和税收制度;(3)扩大生物技术应用,使农业操作更省力省工省时,推行代耕服务,以解决农户劳动力不足和充分使用现有农机和人力问题;(4 )对中老年农民推广农业教育,实行校外辅导。在此方面,大陆的优势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众多,短期内不会出现农业劳动力枯竭现象;并且,大陆模型还显示,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愿意就地离农就业,这为大陆农业的现代化耕种和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有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但是,在大陆的个别地区也出现了所谓的“386061部队”现象,农业劳动力过度外移,使得农业生产和经营粗放化,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总之,大陆在离农就业和收入分配的关系方面可以考虑的政策有:(1)加大扶贫力度和水平,努力缩小农村之间可能缩小的差距;(2)改进农村教育制度,让农民从小就学到必要的农业相关知识,为专业农民人才的培养奠定广泛的基础;(3)加强农村市场建设,扩大农民的入市机会; (4)强化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使中西部地区农民得到更多离农就业机会; (5)加强农村的民主选举和干部考核制度,提高农村干部的素质, 使其真正带领农民共同致富;(6)鼓励和引导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相对效益;(7)加快城市化尤其是小城镇化的进程,给农村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和载体。
其次,从外出就业信息和就业收入信息来看,专业化信息服务对于大陆的离农就业活动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台湾模型展示了一个典型的小型华人社会,其中人们获得离农就业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自己和家人的关系网,其次是亲戚朋友的介绍,再次是雇主的直接招聘(不通过广告),而仅是这三项就占了信息来源的76%;相反,作为西方主要就业信息渠道的职业介绍所,在台湾起的作用不足1%。 这一经验虽然在台湾运用很成功,但却不能适用于大陆这个超大型社会。正如大陆模型所显示的,外出离农就业与外出就业信息及就业收入信息的获得与否有极强的相关性。因此,为了在大陆解决离农就业问题,以及防止离农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建立一个专业性的全国就业及其收入信息的网络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最好在全国乡及乡以上地方由政府投资兴建“就业服务中心”,一方面为企业服务,一方面为寻找工作者服务。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后可实行非盈利性经营,即以高质量的服务交换企业和求职者所交的服务费,其成本和收入自求平衡。
再次,关于农业中人均耕地面积过小和农业生产率过低的问题,应该通过大力发展离农就业和在农就业的专业化分工来加以解决。在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就会出现第二、三产业向第一产业挤占土地的问题。在台湾,这被称为“农地释出”问题。台湾由于考虑到“耕者有其田”政策的延续性,以及担心由于某种原因运粮通道中断而出现的问题,长时间以来迟迟不愿意向二、三产业出让土地。以致城市的二、三产业用地地价飞涨,而农村中由于土地作为财产继承和子女分家的主要对象,土地变得越来越“细碎化”。加上没有农用土地市场和农地转包市场,许多专业农户想扩大土地而无门,而离农就业农户想转包出土地又怕被没收。所以,台湾兼业农户的发达(1980年占全部农户的90%左右),一方面说明台湾农户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创收的聪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台湾社会经济政策对有效率的分工发展的约束。在大陆,耕地面积过小的问题一直有人担心,并且曾提出过“土地规模经营”的设想。但是,该问题正如当今的热点问题即如何造就中国的特大型企业以跻身世界500强一样,农业经营的耕地面积的大小的确定也必须遵循市场原则。随着农户在农业经营上的好坏差别产生,经营好的农户自然想逐步扩大耕地面积,经营不好的农户更多想到的是离农就业。这样就产生了土地转包的要求,如据对四川、安徽两省的调查,土地转包已占耕地面积的2%左右(课题组(2),1996)。这时,关键的政策不是介入农户之间的土地转让或转包,而是创造出允许土地转包的环境,以及制定日益健全的转包规则。让农户在市场选择过程中自然分工为专业农户和其他专业化就业户,既使离农者的收入逐步提高,又使在农者的收入随着耕地面积的扩大和生产率的上升而逐步提高。另外,随着大量人口离开第一产业而进入第二、三产业,以及第二、三产业本身的发展,城市的生活和生产占地都有可能增加;农村虽然从离农者留下的宅基地上得到土地面积的扩大,但总的农用土地面积不可避免地有一个逐渐缩小的阶段。政策的着眼点不是去完全阻止这种趋势,而是要设法保证农业释放的土地的运用具有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