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缓气候变化经济评估结论的科学争议与政治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气候变化论文,结论论文,政治论文,科学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来自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252位学者近五年的努力,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工作组关于减缓气候变化的第四次经济评估报告于2007年初完成定稿,其《决策者概要》于2007年4月30日—5月3日在泰国曼谷经过IPCC180个成员国政府代表逐行审议通过,已公布于世。笔者或作为该报告的主要作者,在学术层面参与了评估报告的撰写和定稿,或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的一员,在政治层面经历了该报告《决策者概要》文本的政治谈判与审议。IPCC的评估报告基于文献资料,具有科学属性,但又需IPCC成员国政府代表审议通过,显然具有一定政治色彩。
一、减缓气候变化的综合经济评估
IPCC自1988年成立以来,分别于1990、1995、2001和2007年完成了四次经济评估报告。IPCC评估报告的作者队伍,来自世界各地,但需要考虑地区和国际政治平衡,包含世界各主要地区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学者。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第三(即社会经济)工作组由分别来自荷兰和塞拉利昂的两位共同主席组织协调。一般情况下,每一章有两位写作小组组长,分别来自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含经济转轨国家),五名以上的主要作者,其中必须包含发展中国家的学者。此外,每章还有两名审查编辑,负责各章作者对专家和政府评审意见采纳情况的督查。
按IPCC规定,每次评估报告只对上次评估报告发表以来的文献资料进行科学综述评估,IPCC本身并不进行原创性研究。 IPCC作者队伍确定后,首先由作者推荐有关气候变化研究文献资料。在推荐文献资料时,要求体现不同观点,对文献结论的不确定性进行评价。报告的写作需要客观准确,政策含义要“政策相关”而非“政策处方”。报告在写作过程中,需要经过三轮专家和政府审议,由作者考虑吸收。最终稿包括《主报告》、《技术摘要》和《决策者概要》(以下称“SPM”)。只有后者在IPCC全会上由各国政府代表逐行审议通过。按IPCC程序规则,每次评估报告的编写大纲需要在多次专家研讨会的基础上,提交IPCC全会批准通过。
关于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的第三工作组报告,主题是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经济问题,《主报告》和《技术摘要》共有四部分,十三章。第一部分含两章,涉及导言和框架问题;第二部分只有一章,专论长远减排的宏观经济问题;第三部分讨论中短期减排的部门经济及技术选择问题,共有七章,分述能源、交通与基础设施、商业与民用、工业、农业、林业和废弃物管理;第四部分含三章,综述部门整合、国内外政策和可持续发展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关系。SPM的结构与《主报告》和《技术摘要》大致相仿,但略有调整。SPM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综述温室气体的历史与未来排放趋势,未来排放主要是各种情景分析。第二部分在行业层面进行中短期(到2030年)减排经济分析,涉及能源供给,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废弃物等类别,多采用技术经济分析方法考察减排成本问题。第三部分评估长期即2030年到2100年的减排成本与潜力,多采用情景分析方法。第四部分分析政策、措施与手段,主要考察各种行业的成本有效性以及国际气候制度的构建。第五部分主要讨论可持续发展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关系。
二、乐观的减排前景
第三工作组报告,综述的文献数以千计。报告作者综述各种观点后总体认为,未来温室气体排放取决于发展路径选择,现有各种技术手段和许多在2030年以前具有市场可行的低碳和减排技术,可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有效减排。在2030年以后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较低水平的成本并不高,但需要国际合作一致行动,可持续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可以相互促进。SPM对这一乐观的减排前景通过浓缩和提炼,所传递的信息进一步得到强化。
从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趋势看,《京都议定书》中所包含的六种温室气体以全球增温潜力计,2004年排放总量比1970年增加了70%;比1990年(即《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减排所规定的基准年)增加了24%,已达49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q)。如果只是当前的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措施,温室气体在未来数十年将继续增加。根据情景分析结果,2030年的排放总量将比2000年增加97亿到367亿吨CO2-eq。到2100年,尽管低碳技术情景可能使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2000年水平以下,但常规发展的高碳情景可能使排放总量超出当前的两倍以上。
如果采用社会贴现率并考虑碳排放的外部成本通过理论分析而得到的减排量,即减排的经济潜力。到2030年,不论是宏观经济分析还是部门技术经济分析评估报告所得出的结论表明,减排的经济潜力十分可观,成本并不高。宏观计算结果表明,低于?苊20/ CO2-eq,每年的减排潜力可达90亿~180亿吨CO2-eq,低于?苊50/ CO2-eq的潜力可达140亿~230亿吨,到?苊100/CO2-eq时,减排的潜力可达170亿~260亿吨CO2-eq。部门技术经济分析结果认为,若考虑节能及包括健康安全等社会收益,有50亿~70亿吨CO2- eq减排潜力的经济成本为负,即减排还带来社会收益。到2030年,使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445~535ppm水平的宏观成本只占当年GDP的3%以下,稳定在535~590ppm的成本只造成当年 GDP0.6%的损失,几乎微不足道。
从长远来看,到2050年,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按CO2-eq计)稳定在445~535ppm水平,对国民经济的成本即每年GDP的损失将低于5.5%;稳定在550ppm水平的成本约占当年GDP的1.3%,只会造成GDP年均增长率下降0.1个百分点;如果稳定在 650ppm水平,每年GDP损失约为0.5%,所造成的GDP年均增长率下降幅度不到0.05个百分点。
SPM进一步表明,尽管有不确定性,但只要给碳一个大于零的价格,只要排放大国参与减排承诺,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完全可能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控制在550ppm以下,而且还可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减排潜力的客观性论辩
SPM所传递的信息是准确客观、可信的吗?在IPCC全会上,各成员国代表在研读文本并对比它所基于的《主报告》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质疑和建议。总体上说,这些质疑和建议是具有建设性作用的,有些虽有政治考虑因素,但从科学和技术的角度看还是合理的。
首先,关于温室气体的历史与未来排放。SPM表明,2004年公约附件一国家(即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人口仅占全球总量的 20%,温室气体排放却占全球的46%。发展中国家经济正在发展,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增量的2/3将源自发展中国家。如果包括所有温室气体,2004年,发达国家单位GDP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0.68kg CO2-eq/ US?苊GDPppp,而发展中国家则为1.06kg CO2-eq/US?苊GDPppp。发展中国家认为,这种表达似乎弱化发达国家的历史排放责任和当前高人均排放责任,过分强调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承诺的责任。如果包括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累计排放,附件一国家则占世界总累计排放量的80%。如果只考虑化石能源燃CO2的排放,2004年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0.48kg CO2-eq/US?苊GDPppp,发展中国家为0.51,差别并不大,而且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比发展中国家高四倍。应该说,所有数据均是事实,表述方式不同就导致理解上的差异。
第二,关于中短期减排潜力。原SPM结论认为到2030年,无论是宏观还是部门研究结果均表明,减排的经济成本低于每吨CO2- eq20美元,即可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低于2004年的排放水平。一些国家认为,《京都议定书》的执行情况似乎并不支持这一结论,从而对“减排的经济成本”的界定和2030年的排放情景选择提出质疑。在SPM讨论中,对“减排的经济成本”作了明确界定,“减排的经济成本”并非指市场可实现的成本,而是指包括社会收益的成本概念,需要政策措施的引入才可能实现。由于原SPM稿中的 2030年各种排放情景数据相差较大,其减排效果与当前排放不具可比性,因而删去了2030年减排潜力与当前排放量作直接比较的图示。
第三,关于长期减排问题。原SPM认为,今后20~30年的减排努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长期的全球平均温度。有关国家对此提出问题。经讨论,原SPM文稿中过分强调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很低的445~535ppm水平,并未描述第三工作组评估过的全部六种情景,可能容易给人造成错误印象。一些国家代表对此表示质疑,并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与第三工作组评估过的全部六种情景有关的信息,特别是有关情景研究数量的信息,使人了解各种情景的全貌。上述建议得到会议采纳。此外,原SPM还认为将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较低水平的经济代价也很低,经与《主报告》核对,发现支持这一结论的研究十分有限,而且中长期情景分析数据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至少不应该具有高可信度。经过长时间讨论,会议一致同意将高可信度改为中可信度。
第四,关于各项结论的可信度表述问题。原SPM关于不确定性的表述,采用一致性和证据信度二维表述。由于“证据”一词在理解上容易出现歧义,因而在讨论中将一致性和证据信度的内涵给予了明确界定,并以脚注的形式说明关于结论的可信度的描述并不一定适用于其后的说明,从而使读者对结论信度的理解更为准确。此外,还对一些文字表述也作了相应修改,对未来分析结果,多用“预计”而不用肯定表述,例如,原SPM第四段的“具有显著的减排经济潜力”改为“可能具有显著的减排经济潜力”,将“足以抵消”改为“可能抵消”等。
第五,关于减排责任分担问题。原SPM中有几处涉及减排责任分担,有的地方明确提出未来减排应包括“全球排放的主要份额”、“全球减排协议”等,这些内容明显属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职权范围,明显超出IPCC的授权。有关国家代表对此提出质疑。经过充分的讨论,上述表述均作了相应调整,如“全球排放的主要份额”改为“更广泛的合作努力”,“协定”改为“国际合作”等。
此外,一些国家对森林、生物多样性、温度与排放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的障碍、核能减排的前景等提出质疑。尽管其中多有政治内涵,但多数在SPM修改中得到了体现。可见,SPM的政府通过是对科学事实的政治解读。由于这些解读必须忠实于文献资料来源,政府解读又受到较大限制。因此,SPM的通过是政治谈判,但又是有限的政治谈判。
四、政府批准版SPM的政策含义
应该说,政府批准版的SPM更具科学客观性。政府的质疑与问题,多经各国政府专家提出,减缓气候变化写作组共有28位主要作者到场解释说明,而且会议中间还就有关不确定性表述和未来排放情景分析等问题由写作组的专家为IPCC与会的各国政府代表现场作了讲座。各国政府要求修改的建议,也都是在征求写作组专家同意后进行的,否则有关国家代表的修改意见就难以得到采纳。
但从另一方面看,各国政府代表的政治参与也具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原SPM中涉及国别或国家集团责任或义务的表述,均得到了修改,并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政治术语来表述,如“附件一国家”,“非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国家等。又如关于核能在温室气体减排中的潜力问题,报告中认为未来核能要占能源总量的16%~18%。有的国家表示,核能有环境安全、核扩散等问题,不宜提倡,需要鼓励可再生能源。而有的国家认为没有必要突出核安全问题。最终的妥协只能是模糊表述,为各国政府自行采取措施提供了较大的解释空间。再如减缓与适应的关系、温度与温室气体浓度的关系,原则上不属于温室气体减排经济分析的范畴,但也随着一些政府的要求而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这就为各国政府根据自身考虑与需要通过政治干预提供了“科学依据”。
更为重要的是,原SPM关于温室气体减排与低成本稳定较低水平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的乐观基调基本保留。尽管加了许多脚注,添了许多说明,对许多略显过度的表述进行了弱化,但政府批准版 SPM所体现和传达的信息十分明确:温室气体排放在过去数十年增长很快,在未来仍将增加,而且增加的主要来源为发展中国家的排放。稳定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尽管是在较低水平,也是有可能的。对于所有涉及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业部门,当前已有许多低碳技术选择,在未来许多新的技术如可再生能源、碳捕获与埋存、热电联产、氢能,均有较大的减排潜力。需要各国共同努力,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走向低碳发展之路。
同时,透过字里行间,稍加思考就可以发现,乐观的背后,尚有许多难言之隐。发达国家人均高排放边际减排成本高,不会改变现有生活方式来降低排放,由于人口稳中有降,基础设施完备,尽管增量不多,但总量仍将居高不下。发展中国家减排机遇多,成本低,但人口增加,经济扩张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尽管总量增加很快,但人均排放仍将十分有限。2001年的评估报告认为稳定550ppm CO2浓度水平尚有难度,此次报告称可能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445ppm CO2-eq水平,浓度水平更低,而且是CO2-eq,难度无疑会更大,更具有不确定性。许多减排可能是负成本的,例如节能灯、建筑节能等;但有的技术如氢能、碳捕获与埋存,目前尚在初期开发阶段,尚没有实际利用,是否可行,也存在不确定性。发展中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措施尚有许多市场和制度障碍,低碳发展挑战更为严峻。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遵守“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尊重科学事实,在曼谷IPCC全会的谈判中,对原SPM中的一些结论和表述提出了质疑,例如不确定性表述,减排潜力与发展中国家参与等,经过与SPM专家组沟通,基本上都得到采纳。所以,中国的政治干预在总体上是科学客观的。个别外电的一些有失偏颇的不实报道,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国际政治考虑。
当然,中国也需要维护自身发展的利益,保障发展所需空间。因此,中国对于经IPCC全会批准的SPM的解读,可能更偏重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侧重于发达国家率先减排。能否做到减排低成本和稳定在较低的温室气体浓度水平是否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需要实践检验。在国际合作中,发展中国家需要强调通过发展来实施减排,而不可简单承诺绝对的量化减排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