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蒙古族文化对汉人影响的考证_忽必烈论文

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考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蒙古论文,元代论文,汉人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80年前,陈垣先生撰《元西域人华化考》的名文,对蒙元西域人的华化,作了翔实周密而富有创见的论述。20年前,杨志玖师又以《元代西域人的华化与儒学》为题,予以补证阐发。①先哲宏论,精深绝妙,教益莫大。由此笔者联想到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问题,并对此产生浓厚兴趣。②

所谓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是指汉人在生活方式或风俗习惯上学习仿效统治民族的蒙古人,受其文化熏染陶冶而使自身文化发生的某种变异。关于这个问题,赵翼、希路易、洪金富、毕奥南、那木吉拉、史卫民、萧启庆等曾从不同侧面有所论及。③对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总体评价,又存在两种大相径庭的说法。一是严重说。《明实录》云,蒙元“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襜胡俗。衣服则为挎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氏,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④二是限于非精英汉人说。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元代汉人蒙古化限于非精英的下层汉人范围。⑤严重说和非精英说孰虚孰实?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真实情况如何?其表现和“变易”程度怎样?是否达到“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的地步?社会文化意义又如何?

鉴于汉人居住区域广、自身乡土风俗不一和蒙古征服历时多年等复杂情况,笔者先分述后综合,试从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涉及的语言、名字、婚姻、服饰、程度及地域差异等方面予以较为系统深入的考述。

一、汉人学习蒙古语言文字

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的影响,首先表现于学习掌握蒙古语言文字。由于蒙古征服中国历时四十余载,语言、名字等蒙古文化影响又几乎与军事征服同步而表现出时空上的显著差别,故而需要分为前四汗、世祖和成宗朝、武宗至顺帝朝三时段,具体探讨汉人学习蒙古语言文字。

在蒙元帝国前期大规模的军事征服中,蒙古军队经常掳掠工匠、妇女和儿童,作为贵族及军士的私属人口。前四汗阶段最早学习和掌握蒙古语言文字的,正是那些被掳掠北上的汉族幼童。如太祖九年,蒙古军攻略燕京以西,12岁的刘敏被掳分隶某将帅,后主动请求改属成吉思汗斡耳朵,“不三四年,诸部译语,无不娴习,稍得供奉于上前……进退应对,无不曲中圣意”,⑥还能用蒙古语翻译和御前奏对。“九岁而孤”的王德真,被俘于野狐岭,成吉思汗“喜其头颅不凡,命宫掖抚养之”,耳濡目染,“三年通蒙古语言,译说辩利”,“出入提携之”。后充怯薛“奉御”,兼掌二皇后宫政,忽兰皇后“抚之如子”,称为“怯怜口”(蒙古语,意为“家中儿郎”)。⑦郝和尚拔都9岁为蒙古军掠,“隶乞忒郡王帐下”,“令给事左右,朝夕未尝离。稍长,精通译语”。⑧类似情况还有:14岁留充窝阔台宿卫的石天麟;10岁被掳“遂徙朔方”的张雄飞;14岁“被俘至杭海”,入侍忽必烈藩邸的张惠;11岁始“给事”察必皇后的梁德珪等。⑨他们的家世籍贯虽异,却都有幼年被掳掠到漠北草原和“给事”蒙古贵族军将的共同经历,这使他们能很快掌握蒙古语言,受蒙古文化影响较为全面。在笔者搜集的此阶段汉人掌握蒙古语言的19例中,被掳掠北上的幼童有8例,占42%,比例相当可观。

在蒙古攻占燕京,特别是灭亡金朝前后,一批汉地豪强武装头目和文人士大夫纷纷降附蒙古。出于与蒙古贵族政治交往及日常沟通的需要,他们中的许多人逐渐学会蒙古语。在19例中,豪强武装头目和文人士大夫为11例,占58%。金末契丹故族后裔耶律阿海奉命出使王可汗,乘机结交成吉思汗,后携弟秃花主动投靠。阿海“通诸国语”,故能够“参预机谋”,“常在左右”,还跻身于成吉思汗“饮班朱尼水功臣”行列。金北京路留守何道忠子何实“通诸国译语”,“骁勇善骑射”,降木华黎国王,充麾下前锋,官至左监军、便宜行元帅府事。金大理评事刘仲泽子刘好礼“知读书,通国言”,历任廉访府参议和永兴府达鲁花赤。⑩袭父职“交城令”的谭澄,可谓因学蒙语而荣显的佼佼者。他看到“州县守令上皆置监,动惟国言”,觉得“受成说译人,虑其见欺,乃私与善国言者游,日薰而月聒之,满岁而悉能精晓。他日郡议,不资用译,应务无滞。人悉异其不学而至”。谭澄能用“国语”和“大府”、燕京行台蒙古长官应对论争,故受忽必烈赏识,命留藩府,“遣迩臣出使,必以公偕”。阿兰答儿钩考时,又被派往京兆,“弥缝其间,时通动息藩府”。后官至四川佥省和宣慰司副都元帅。(11)以上四人均居燕云十六州及邻近地,均是金朝灭亡前后业已掌握蒙古语。北上入藩邸的“秀才”赵璧,也曾奉敕“习国语”,笔译《大学衍义》等,在马上为忽必烈讲述,“辞旨明贯”。忽必烈不禁称赞,“汉人乃能为国语深细若此”。(12)他如自称“老夫有通译其间,为诸公调达耳”的真定万户史天泽;在忽必烈藩邸“主文书,讲说帐中”的藁城董文用;替“元臣故老”“传达”奏言的董文忠;宣德府诸路人匠总管刘仁孙刘伯杰“习土俗骑射,尤善诸部语言”。(13)此四人与赵璧类似,大抵是归附蒙古后学习掌握蒙古语的。无论在前或在后,豪强武装头目与文人士大夫学蒙语的动机用途,与被掳掠幼童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主要是被逼迫和求生存,且与其奴隶或私属身份及役使联系在一起;而后者大抵构成了蒙元政权内最早的一批汉人军政官员,故有一定的主动性和利益驱使。徐霆在《黑鞑事略》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燕京市学多教回回字(引者注:畏兀字蒙古语)及鞑人译语,才会译语,便效通事,便随鞑人行打,恣作威福,讨得撒花,讨得物事吃”。(14)这些人学蒙古语,主要为便于跟蒙古统治者的合作,在充任蒙古贵族臣属的同时获取自身利益权势。刘敏上奏成吉思汗时也说:“臣有舌在,不烦符节。意以为圣训谆复,孰不畏服?臣口能宣布之。”刘敏“娴习”蒙古语,“进退应对,无不曲中圣意”,“出入三朝”,(15)频繁奉使口宣谕旨,进而担任燕京行断事官等要职。可见通蒙古语为其提供了特有的“资本”。

从所统计的19例中可以看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即12例籍贯或徙居地在燕云十六州及附近。刘敏“世居宣德县北乡之青鲁里”;刘伯杰自祖父刘仁徙宣德府;王德真“世为浑源人”,后迁抚州丰利县;何实为金北京路人;耶律阿海及其子买哥世居桓州;石天麟是大都路顺州人;杨惟中是弘州人;刘好礼原籍汴梁祥符县,后徙保定路完州;赵璧,大同路怀仁县人;谭澄,大都路龙庆州(怀来)人;梁德珪,大都路良乡县人。其他如史天泽、董文用、董文忠的籍贯在真定路,郝和尚拔都在安肃州。尤其是归附以前业已掌握蒙古语的耶律阿海等四人,均在燕云十六州及附近。自五代后晋始,燕云十六州由契丹、女真政权直接统治近三百年,当地汉人与契丹人、女真人的混居交流,习以为常,彼此间的文化融合乃至族群融合,时有发生。契丹人、女真人接受汉文化的同时,汉人官民受“胡风”熏染也在所难免。金中期以后,这一带亦有所谓“诸乣”、“乣军”之类胡、汉部民混杂居处。(16)因人文环境特殊,当地汉人与其他汉地民众相比,对蒙古统治和蒙古语言自然具有较好的认同性、亲和力。他们在前四汗时期较早掌握蒙古语言文字且在19例统计数中占到63.2%,就不难理解了。

总之,前四汗时期汉人学习蒙古语,主要限于被掳掠幼童、降蒙豪强武装头目及文人士大夫等特定人群,且大多有居留草原的经历,地域上也以燕云十六州为主。其涉及人员和覆盖地域,都有明显的局部性。

世祖和成宗朝,随着蒙古统治在全国的扩展与稳定,汉人学习蒙古语言文字,逐渐成为“当今所尚,莫贵于此”的时髦事。(17)这一时期汉人学习蒙古语,大致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相当多的汉族军政官员子弟和文人士大夫沿袭旧例,或凭借怯薛宿卫,或通过私人研习,掌握蒙古语。基本目的依然是作为亲近蒙古统治者的工具,以取得仕进等利益。至元初,万户郑鼎送其刚能穿戴成年衣衫的独子郑制宜入侍,忽必烈命“从大臣”习礼仪执事,《元史》本传言郑制宜“通习国语”,(18)应是入怯薛后所学。蠡州博野史弼因近臣荐“列名扈从”,“不一二岁,译语国字皆通习之”。(19)二人大致是凭借怯薛宿卫之途学习掌握蒙古语的。顺德内丘人郭野仙不花“以善国语闻”,经本路封君右丞相哈剌哈孙“引见”,事德寿太子“累年”,“江浙左丞相帖木迭儿禄养之”,后补为行省怯里马赤(通事)。(20)贾居贞“入官”燕京行台,忽必烈“驿致诸邸”,“俾董城上都”,“由善国言,小大庶政,不资舌人,皆特入奏”。(21)郭、贾二人或许主要是私下研习。以宣抚司译史入仕的契丹后裔萧君弼,其父爱纳霸突儿精通蒙古语,本人“素练国典,且闲译语”,(22)或为父子传授。马充实随母徙六盘山,利用“地与西域接,故其声音文字详于诸国”之便,“旁曲通畅,单出杂比,会其指归”,较早掌握了八思巴字,后经许衡荐入觐忽必烈,“委曲问时事,悉以国语对”。忽必烈“大喜”,遂授怀孟路蒙古教授,迁襄阳路均州判官。(23)陈颢游学京师,从翰林院官员安藏学习蒙古语,安藏荐颢入宿卫,充仁宗潜邸说书。(24)后四例似可归入私人研习。在笔者搜集的此阶段汉人掌握蒙古语的20例中,凭借怯薛宿卫和私人研习的为9例,占45%。

另一种情况是通过官办蒙古字学,掌握蒙古语言。这是世祖朝新增的学习蒙古语的途径。至元六年(1269)二月,忽必烈委托帝师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颁行天下。同年七月,又下令立诸路蒙古字学,专门教授蒙古新字。(25)于是,利用此途者逐渐增多。虞集记张震事云:

世祖皇帝既一海内,尽出四海之贤能而时举之。取士之途非一,而常恐不及也。始置国字,合音以成言,累文以成字,以同四海之文,以达四方之情,以成一代之制。言语文史,莫不用焉。学其学者,皆尚以右。而有为之士彬彬焉,从此途出矣。公八岁入小学,以英锐闻。考君抚之曰:“天下自此始治乎,多士将以儒学文史进。隐深而未著,蓄久而未彰者,其在吾子乎?”弱冠,入右学,期年而通其要,选为中书省书诏史……叙留守译史,岁满,出官承务郎、同知潭州路浏阳州事。(26)

张震之父有感于“以儒学文史进”“隐深而未著,蓄久而未彰”,“有为之士”纷纷由蒙古字学途仕进的新情况,改而让长子张震入“右学”(蒙古字学),结果“期年而通其要,选为中书省书诏史”。张震由蒙古字学卒业,一年即掌握蒙古新字的要领技能,进而选为中书省吏员,大体属于“蒙古字学学生充吏”。(27)所谓“中书省书诏史”,应是掾史的一种,因其负责以八思巴蒙古新字书写或译写皇帝诏旨,职司和中书省蒙古必阇赤接近,或许就是中书省蒙古必阇赤的代名词。元制,中书省蒙古必阇赤品秩稍高于省掾,一般是正八品左右。(28)后来,张震“叙留守译史,岁满,出官承务郎、同知潭州路浏阳州事”。承务郎和州同知恰是从六品。此与元代官吏升迁梯次基本吻合,亦可为“中书省书诏史”接近中书省蒙古必阇赤的品秩以及二者名异实同的背景性证据。张震生于至元元年,20岁(“弱冠”)入蒙古字学,延祐四年(1317)53岁时已官居正五品奉议大夫、荆门州知州。虽然算不上官运亨通,但因其蒙古字学“期年”卒业就被幸运地选入中书省蒙古必阇赤行列,故其仕进比起一般儒士补吏和儒学教授入流补官,无疑更便利快捷,也显赫得多,比起仁宗朝科举进士途入仕迁转也毫不逊色。《事林广记·百家姓》元至顺刊本小序说:“蒙古之学,设为专门。初学能复熟此编,亦可以为入仕之捷径云”。(29)可谓一语破的。他如担任淮东宣慰司译史的潘思敬,因“通国语”“选翰林国史院译史”的赵侃,“通国字”的中书省掾王寿,“读书京师,通译书国语”的武备寺译史元亨,以及“淮西宪府译掾”程恭,“蒙古译史”杨恭、杨让兄弟等,(30)也与此类似。这批人在20例中也有9例,占45%。9人之中,唯有张震留下了蒙古字学卒业的直接记录,其他人的材料或非常简略,或不甚明确。但因为至元六年北方已设立诸路蒙古字学,十三年后又推广到江南。所教授的八思巴蒙古新字,民间私人尚无法通晓。而至元五年以后各级官府担任译史(笔译)一概必须使用八思巴蒙古新字。鉴于此,前述任职于世祖中期以后的潘思敬、赵侃、王寿、元亨、程恭、杨恭、杨让、谢椿、孙伯颜8人,应该是经过正规或不很正规的蒙古字学训练的。通过官办蒙古字学训练来学习蒙古语,重在掌握八思巴蒙古新字的笔译技能,大抵是以上9人的共同特征。

第三种情况是少数南人官僚士人开始卷入学习蒙古语的浪潮。笔者所见此阶段南人官僚士人学习蒙古语的,仅有杨国材、管如德、孙伯颜和谢椿四人。

杨国材是嘉兴路海盐州澉浦镇人。祖父杨发南宋末以利州刺史、殿前司选锋军统制官、枢密院副都统降元,改授福建安抚使,领浙东西市舶总司事。父杨梓亦仕元,以嘉议大夫、杭州路总管致仕。故杨国材为典型的南人官僚子弟。元制,致仕与在职官员子弟均可享受荫叙优待。杨梓致仕官秩为正三品,杨国材所授敦武校尉、赣州路同知宁都州事是从七品,符合元朝廷荫叙典制。然而,至元四年颁布的《品官荫叙体例》又规定:享受荫叙者年龄必须在25岁以上。(31)大德七年(1303)杨国材病逝时仅21岁,显然又与朝廷典制有出入。而“大臣以康惠公(杨梓)有劳于国”为由,破例为杨国材奏请荫叙官职,似乎又与其北上京师交结请托权贵大臣有关。其间,昔日祖父所掌浙东西市舶的财力积蓄和杨国材本人“习通国字语言”,都发挥了作用。“公卿贵人多奇其才”应指其“习通国字语言”的才能以及由此而来的与权贵语言沟通的便利。(32)诚然,杨国材“习通国字语言”或是北上京师前已具备,因成宗朝蒙古字学在江南推行近二十年,杨国材所学“国字语言”肯定直接或间接受益于当地蒙古字学。

管如德,黄州黄陂县人。至元十二年,时任江州都统制的管如德降元,受忽必烈赏识,赐名拔都,官拜浙西宣慰使。忽必烈命他“习国书”,特意嘱咐:“习成当为朕言之”。若干年后,管如德果然学会了蒙古语,还代表江淮行省丞相阿塔赤驰驿奏闻军政大事,满足了忽必烈“有当奏闻者,卿勿惮劳,宜驰捷足之马来告于朕”的期望。管如德学习蒙古语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是早期南人高级军政官员中学会蒙古语的佼佼者,而且是受忽必烈直接命令而学。后来管如德升江西行省参政和左丞,(33)成为最显赫的南人官僚之一,或与其奉旨学会蒙古语有关。

孙伯颜是江西雩都人,南人官员淮东道宣慰司同知孙正臣子。他使用蒙古名字伯颜,“尤精于译语”,大德初“年甫十五,游京师,得备扈从”,无疑学会了蒙古语。随父觐见泰定帝,奉旨录用为监修国史译史,改辟司农司译史,顺帝朝官至肇庆路总管。他是南人官员子弟较早学蒙古语,“得备扈从”,且借译史之途顺利升至三品高官的幸运者。(34)还有原宋制置使谢某子谢椿也曾充任译史。(35)

从以上三种情况不难看出,这一阶段汉人学习蒙古语覆盖的地域范围比前四汗时期广泛。北方除了原燕云十六州一带的王寿、萧君弼、杨恭、杨让4例外,又有郑制宜、史弼、潘思敬、贾居贞等10例散布于泽州、蠡州、济南、获鹿、彰德、保定、清州、邢州等地。还增加了江南4例。总的来说,北方仍然占绝大多数,但原燕云十六州的比率下降至25%,燕云十六州以外的北方其他州县上升至50%。覆盖地域范围逐步向南扩展。还有一个较突出的动向是,此时学习掌握蒙古语的汉族军政官员及子弟的人数比例有所下降,如史弼、贾居贞、王寿、张震、程恭、陈颢、郭野仙不花等均非高官显宦出身,平民身份者逐步增加。学习也多半不再是通过被掳、入宿卫等形式与蒙古人直接相处,而是开始较多地利用官办蒙古字学等新式学习途径。后者随之成为多数下层官吏和平民子弟赖以进入仕途的重要阶梯。

到武宗至顺帝朝,汉人学习蒙古语言文字的人数明显增多。据笔者初步搜集,达到55例,相当于前四汗或世祖成宗两朝的1.41倍。覆盖的地域几乎遍及诸多行省和中书省直辖区“腹里”。如朱晞颜、朱介寿、丘圣、宋允恒、李、徐子信、曹永、赵良胜、陈广、刘埜、杨伯渊、汪掾属江浙行省,谭适、吴圣任、雷铸、李伯源、李见翁、邹福属江西行省,姚积中、贾治安、李靖民、靳仁、白景亮、程某属河南行省,李师尹属陕西行省,王珪、周贞、秦起宗、许师义、萧谦、萧哈剌不花、褚不花、张士杰、王道、李允、郭继善、葛友闻、杜唐臣、阎禄属“腹里”。其他行省估计也会有,只是因保留的史料较少及笔者见闻有限,未能进入统计数。江浙行省和江西行省合计达22例,占总数的40%,明显超过北方“腹里”和陕西,表明蒙古语言文字在江南地区得到了较广泛的传播。人数增多和覆盖范围扩大,意味着元后期汉人掌握蒙古语言文字得到了持续的发展。江南保存的相关文献丰富等也是该地统计数增多的原因之一。

与前两个时期相比,通过官办蒙古字学学习八思巴字,进而充任各类官府译史及蒙古字学教授的比重越来越大,甚至形成“近风化自北而南,新学尚之”,“人知国字之足以进身而竞习之”的风气。(36)如谭适、王珪、周贞、秦起宗、姚积中、许师义、苗彬、萧谦、萧哈剌不花、杨太不花、褚不花、王道、李允、薛良、朱介寿、吴圣任、丘圣、雷铸、宋允恒、李、李靖民、丁额森、徐子信、李伯源、葛友闻、曹永、赵良胜、李见翁、陈广、陈君璋、杜唐臣、刘埜、李师尹、杨伯渊、汪掾、白景亮、程某、阎禄、丁太初、汤辅德等45人,都是充当官府译史及蒙古字学教授,且占统计总数的81.8%。如前所述,至元六年以后各类官府译史和蒙古字学教授一概配备蒙古字学卒业者。谭适等45人担任译史和蒙古字学教授本身就意味着他们大都是由官办蒙古字学培养训练的。换句话说,这一时期汉人学习掌握蒙古语已经转向以八思巴字为主。诚然,也不乏八思巴字和蒙古口语二者都十分出色的。如“初制国字,学者通其字,卒难其言”。张士杰“入胄监,习其书又精其言”;许衡侄许师义也能做到“尤精于国字与言”。特别是李师尹,“精于国语,习于国字,口宣耳受,指画目别,如水之注下,如火之照近,沛然了然,略无停滞”,其国字与口语综合水平“与其种人未易优劣也”。(37)

元制,蒙古字学教官级别较低,行省以上的译史品秩较高,蒙古字学卒业者须先任低级蒙古字学教官,而后经蒙古翰林院考核,方能升为品秩较高的官府译史。或许是借蒙古字学入仕做官的汉族士人越来越多,元后期由此途入仕者的前景并不像以前那么乐观。如李见翁职象州蒙古字学正任满,即因“员多缺少”而“借注”柳州柳城东泉镇巡检。这与儒学教官的境遇大同小异。元人诗句中“宦情依冷掾,官舍拥寒毡”等感慨,(38)也同样出现于蒙古字学教官。

武宗至顺帝朝汉人学习蒙古语者向下层扩展,高官显宦子弟的人数比重继续下降,如王珪、萧谦、王道、李允、丘圣、郭继善、葛友闻、刘埜、李师尹等官僚子弟仅11例,占统计总数的20%。与此同时,下层平民大幅度增加。秦起宗“学书无从得纸”,父亲不得已为他“削柳为简”,(39)其家境贫寒,可见一斑。姚积中之父为富商,经济殷实;朱晞颜是商人朱文进之子,(40)此二人属于社会政治地位不高的商人子弟。吴圣任是近山居士吴仁彬长子。(41)邹福“少时与人佣耕”,后“从奎章阁授经郎林希颜学国字”,“业成”“授校官”。邹应是雇农出身而因学蒙古新字改变生活处境,勉强当上蒙古字学教官的幸运者。(42)对这批人来说,学习掌握蒙古语成为改变其下层社会境遇和步入仕途的“捷径”。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儒士子弟为求取仕宦利禄而改学蒙古新字的为数不少。谭适是江西等处儒学提举谭文森之子;周贞之父周普“读书业儒,材不克显而殁”;许师义是北方理学宗师许衡侄;贾策父贾斗南曾“以才学选为峡州路儒学教授”;宋允恒是衢州路开化县儒学教谕宋熙春子;刘埜祖父刘安曾任湖广等处儒学副提举,父刘光为“辞采蔚然可观”的翰林编修;李师尹是翰林侍读学士李仲渊子;李见翁“读儒家书而又工象胥译鞮之学”,颇像先业儒后改学蒙古新字。(43)以上儒士子弟学习蒙古语达到9例,占统计总数的16.4%。

适应汉人学习蒙古语常用词汇和蒙汉对译的需要,元末福建一带民间书坊还数次刻印销售现存最早的蒙古语、汉语对译小册子《至元译语》(又名《蒙古译语》)。其序言云:“至元译语,犹江南事物绮谈也。当今所尚,莫贵乎此。分门析类,附于绮谈之后,以助时语云。记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狄鞮,北方曰译,译者,谓辨其言语之异也。夫言语不相通,必有译者以辩白之,然后可以达其志,通其欲。今将详定译语一卷,刊列于左,好事者熟之,则答问之间,随叩随应,而无驮舌鲠喉之患矣。”(44)这段序言大致含三层意思:一是所谓“绮谈”,就是美艳言辞。当时在汉族和汉文化汇聚传承的中心地带——江南,蒙古语居然曾经被汉族吏民世俗崇尚而风靡一时,甚至以之为美,以之为荣,到了“当今所尚,莫贵如此”的地步。二是此蒙、汉对照词书在“言语不相通”的情况下,具有“辩白”沟通翻译等重要功能。三是强调汉人“好事者”借此词书迅速掌握蒙古语的工具效用。此蒙、汉对照词书在握,熟练记诵,足可“随叩随应”,对答如流。

还有个背景需要说明,元朝时期宫廷与官府通常使用蒙古语、波斯语和汉语三种语言,中央和地方诸色官府长期设置上千名通事和译史专门从事翻译沟通。负责口译的通事(怯里马赤),口头传授即可学会,不一定借学校培养。负责笔译的译史(蒙古必阇赤)在八思巴字创立后必须由各级蒙古字学教习。二者仕进前途都相当好。(45)如前述,元代汉人学会蒙古语者率多担任通事和译史二职,这就构成了汉人竞相凭借《至元译语》及蒙古字学以掌握蒙古语的利益导向或刺激。《至元译语》的刊行问世,可谓当时相当多的汉人热衷于学习蒙古语的见证或缩影,在语言文化方面汉人受统治民族蒙古人的影响熏陶,已较为深重!

蒙古语还潜移默化地渗入到元代汉人市井勾栏的戏曲剧目中。据方龄贵先生检核考释,现存元明戏曲剧目中含有的蒙古语词汇多达近200个,如“卯兀”(坏),“胡同”(水井),“曲律”(骏马、俊杰),“茶迭儿”(庐帐)等等,(46)不一而足。这说明元代蒙古语言在汉人民众中的流传相当广泛,甚至已经一定数量地渗入了世俗俚语和戏剧演唱,一般庶民百姓对其亦耳熟能详,进而掺杂混用于日常会话,有的甚至融入汉人语言,逐渐演化为汉语词汇。如关汉卿《关大王独赴单刀会》第三折关平云“你孩儿到那江东,旱路里摆着马军,水路里摆着战船,直杀一个血衚衕”。“衚衕”后简化为“胡同”,(47)元代蒙古语qudu的音写,原义为“井”。因坊巷多有水井,元代已在汉语中借用蒙古语“胡同”一词,以指谓坊巷或巷道,通过杂剧大师关汉卿的《单刀会》剧目传唱于民间,约定俗成,最终演化为一个颇有特色的汉语方言词汇。此乃现代北京话“胡同”之由来。

蒙古语对元代汉语的影响,还表现在语法、词法等方面。由于蒙古语是元代的官方语言,官府汉语公牍一概译自蒙古语,带有较多蒙古语语法习惯的汉译蒙硬译文体,大量流行。在《元典章》、《通制条格》、《至正条格》、《宪台通记》、《南台备要》、《秘书监志》等元代政书文献中,随处可见这种蒙语硬译文体。据杨联陞、陈高华两位先生的研究,蒙古语硬译文体又明显影响到当时民间汉语。朝鲜李朝时期印刷的汉语教科书《老乞大》和《朴通事》,起初载有“元朝时语”,故可认定其最早成书于元代。二书中常见的“根底”、“上头”、“有”等字样,都是受蒙古语法影响所致,如“你谁根底学文书来”;“每日和汉儿学生每一处学文书来的上头,些少理会的有”。这里的“根底”是蒙古语后置介词的对译,含“在”、“向”、“从”、“同”、“把”等多种意思;“上头”是蒙古语介词的对译,意思是“因为”、“所以”;“有”常在句末出现,或表示动词现在时态,或用来作系词(相当于“是”)。(48)尽管明初“去蒙古化”整肃后,以上蒙古语遗痕有所减少,但其曾经对元代汉文语法及词法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参见表1)。

二、汉人改用蒙古名

有元一代,汉人改用蒙古名字的数量蔚然可观。从直观现象看,改用蒙古名字所带来的文化符号和象征意义相当醒目突出;汉人受蒙古文化的影响并不局限于表面,而是比较复杂深刻。那木吉拉曾撰文探讨元代汉人受赐蒙古名以及对仕进、民族融合的影响,指出:“元朝蒙古统治者对汉人赐姓赐名概以褒奖、笼络汉人,开拓疆域,巩固统治或分化异族,实行蒙古化”。“放弃汉姓汉名,改用纯蒙古姓名的汉人,原民族文化心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他们身上已经实现了蒙古化。而对汉蒙合璧或汉蒙姓名兼备者而言,他们身上两种文化并存,民族转化尚未实现,反映出半化不化、融而未化的状态”。(49)那木吉拉的研究颇有见地,也为笔者的进一步探索奠定了基础。

有趣的是,改用蒙古名字与学习蒙古语类似,也能大致分为前四汗、世祖和成宗朝、武宗至顺帝朝三时期。循着这三个时期予以考察,有益于重新展现和认识六百余年前汉人改用蒙古名字的历史过程,有益于纵横结合地探索事情的真谛。

前四汗时期汉人改用蒙古名字,较多出现于降蒙军政官员(及子弟)、充任贵族宿卫者和被掳私属等。例如,耶律楚材应召归附,太祖呼之曰兀图撒罕里(蒙古语,意为长髯人);耶律留哥长子随父降,从太祖西征而有蒙古名薛阇(意为聪明),其弟及子孙4人皆有蒙古名;张荣降蒙,授元帅左都监,赐名兀速赤(意为长于游泳者);薛塔剌海降蒙而有塔剌海之蒙古名,其子袭都元帅,又有夺失剌之蒙古名;邸顺降蒙授行唐令,赐名察纳合儿,其弟邸常赐名金那合儿;杨杰只哥率族属降太祖,赐名拔都(意为勇士);渤海人攸兴哥降木华黎,赐名哈剌拔都,其长子“嗣镇太原”,亦用蒙古名忙兀台;移剌捏儿率其党百余降太祖,赐名赛因必阇赤(意为好文吏);郑温随蒙哥汗征川蜀有功,赐名也可拔都;贾塔剌浑应募授四路总押,又添塔剌浑之蒙古名;贾抄儿赤袭都元帅,又有抄儿赤(意为奏乐者)之蒙古名;郑鼎归降任千户,赐名也可拔都(意为大勇士);探马赤军将石高山父的蒙古名为忽鲁虎;四路屯田达鲁花赤王的蒙古名为忙古歹;诸路工匠都总管孙威赐名也可兀兰(意为大工匠);石抹也先长子袭御史大夫,领黑军而有蒙古名查剌(意为木盆),其弟亦有蒙古名博罗(意为青色);耶律秃花一孙袭太傅,总川蜀诸军而有蒙古名忽林带(意为聚会),其子孙亲属7人亦有蒙古名;刘斌子刘思敬袭征行千户,赐名哈八儿都;刘敏子刘世亨袭燕京行断事官,赐名塔塔儿台……(50)是为降蒙军政官员及子弟改用蒙古名字。张拔都留备宿卫而赐名拔都,其子张忙古歹亦有蒙名忙古歹;石天麟留宿卫,又赐名蒙古台;贾昔剌“典司御膳”,赐名昔剌;常某袭父职掌蒙哥汗御膳内宰,得蒙古名兀迩笃;许国祯子许扆侍世祖藩邸,赐名忽鲁火孙;刘敏子刘世济充怯薛必阇赤,赐名散祝台……(51)是为充任贵族宿卫者改用蒙古名字。刘敏幼为蒙古军掳,赐名玉出于(意为幼小);张惠幼年“被俘至杭海”,赐名兀鲁忽讷特;郝和尚9岁被乞忒郡王掠,得名拔都,其第四子亦用蒙古名扎剌不花……(52)是为被掳私属改用蒙古名字。其中,被掳私属3例。降蒙军政官员、豪强武装及子弟人数最多,达到29例,占统计总数的76.3%。如果加上充任贵族宿卫者7例(与前或有交叉),可占90%。这些人的身份经历各有不同,但在与蒙古贵族直接亲密接触且受其文化影响方面又如出一辙,改用蒙古名字本身就含有受征服者蒙古文化熏染的意味。

与学习掌握蒙古语类似,前四汗时期部分汉人改用蒙古名字的人群,仍然是燕云十六州及附近地区遥遥领先。薛塔剌海是燕人,邸顺为保定路曲阳县人,贾塔剌浑为冀州人,张拔都是大都路昌平县人,刘敏为宣德人,石天麟是顺州人,忽鲁虎是德兴府人,贾昔剌为大都路大兴县人,王忙古歹是定襄县人,孙威是浑源人,杨杰只哥是宝坻人,张拔都是昌平人,崔斌是朔州马邑县人,郝和尚拔都是安肃州人。如果加上他们的子弟,人数可达到35人,占统计总数的92%。35人中,原契丹、女真人及渤海人又有12人。这里同样存在燕云十六州被契丹人、女真人占据近三百年以及蒙古铁骑最先征服,汉人“胡化”风气由来已久等地缘历史背景。而原契丹人、女真人等与蒙古人同属于相互毗邻的北方少数民族,彼此在文化习俗上的共同性更多。

这一时期汉人改用蒙古名字中,来自蒙古贵族的“赐名”数量较多。如张荣、邸顺、邸常、郑鼎、孙威、杨杰只哥、刘思敬、刘世亨、张拔都、石天麟、贾昔剌、许扆、刘世济、刘敏、张惠、攸哈剌拔都、耶律善哥、郑温等18人,占统计总数的近一半。得名由来,比较有趣。据那木吉拉前揭文的考察,有赐予拔都等“褒奖有功,激励进取”,赐予蒙古部族名“分化他族,实行蒙古化”,“勉励工匠,褒扬医师”,“赐予绰号,臧否他族人士”4类,颇有道理。“赐名”数量较多的史实说明,因受赐者大多是降蒙军政官员、宿卫士和被掳私属,此时期汉人改用蒙古名较被动,蒙古贵族方面主动。不过,上述“赐名”多被堂而皇之地载入受赐者碑传,又说明受赐者业已自视蒙古贵族“赐名”为一种荣耀,其认同采纳的积极性又显而易见。

总之,前四汗时期汉人改用蒙古名字,无论地域抑或人群,都带有局部性。地域上是以燕云十六州一带为主,人群则大致限于与蒙古贵族征服者亲密接触的降蒙军政官员、宿卫士和被掳私属等范围内。这和汉人学习蒙古语的情况近似。

世祖、成宗时期,少数军政官员子弟及怯薛宿卫仍然沿用旧例改用蒙古名字。例如,宣德西京太原等五路万户郝和尚拔都第四子名曰扎剌不花;平阳太原两路万户郑鼎子郑制宜的小字纳怀(意为狗);张柔第九子张弘范平宋有功,获准担任其父旧部亳州万户,赐名拔都……是为军政官员子弟得蒙古名。(53)董文炳子董士元选充“供奉内班”而有蒙古名不花(意为牝牛);王昔剌“初事世祖”,赐名昔剌拔都(意为黄面勇士);刘哈剌八都鲁以医术“留侍左右”,初赐名哈剌斡脱赤,改察罕斡脱赤……是为怯薛宿卫得蒙古名。由于有元一代中高级官员都有义务以子弟入侍怯薛,故一些军政官员子弟又是以兼有怯薛宿卫的双重身份获得蒙古名字。上都留守贺仁杰之子贺胜,16岁入世祖宿卫,得蒙古名伯颜;千户高守忠子高觽入充宿卫后赐名失剌。(54)郑制宜少年“给事”宫廷,其蒙古名字纳怀首次见于至元十七年董文忠等籍没“叛人家属物产”悉归死难者的奏请,后又见于元廷召回京师的命令,颇像宫廷内习惯性称谓,故可能同样是入怯薛宿卫后所得。(55)这些人中的高级官员(及子弟)和宿卫根脚者仍比较多,计有扎剌不花、郑制宜、史弼、王昔剌、刘哈剌八都鲁、高觽、杨守谅、贺胜、管如德、胡忽都不花、张弘范、虎林赤、秃坚不花、秃满答儿、萧哈剌帖木儿、高灭里干、董士元、刘国杰、脱欢、燕公楠、吕合剌、那怀等23人,占统计总数的30.3%。

来自蒙古贵族的“赐名”,仍占一定比例。此种场合下,取名的决定权同样主要在蒙古贵族。高觽“监作皇太子宫,规制有法”,世祖忽必烈予以嘉奖,“因赐名失剌”。监察御史姚天福纠弹“不畏强悍”,赐名巴儿思(意为虎)。刘国杰焦山大战有功,“赐号霸都”。南人将领管如德随从忽必烈游猎,“遇大沟,马不可越”,管如德展示其游水特长,“解衣浮渡”,忽必烈高兴地称之为拔都。另一名南人官员燕公楠赴上都“奏对称旨”,忽必烈赐名赛因囊加带(意为好样的南人)。(56)《元史》卷169《刘哈剌八都鲁传》载:刘哈剌八都鲁先以医术见忽必烈,“世祖谓其目有火光,异之,遂留侍左右,初赐名哈剌斡脱赤”,意为黑面医生。不久,弃医从戎,在担任和林宣慰使和抵御叛王海都的作战中,忠于元廷,几陷于敌。忽必烈赞誉他“虽未得食而不忘其主”,“更其名曰察罕斡脱赤”,意为白面医生。蒙古俗崇尚白色,由哈剌斡脱赤改察罕斡脱赤,应算是一种褒奖。后来,忽必烈任命他为肇州宣慰使,镇守叛王乃颜故地,且谕之曰“汝往为宣慰使,仍别赐汝名曰小龙儿,或曰哈剌八都鲁,汝可自择之”。刘哈剌八都鲁以为:“龙,非人臣所敢承”。忽必烈最后裁定:“然则哈剌八都鲁可也”。哈剌八都鲁,意为黑面勇士。刘哈剌八都鲁的三次赐名,均直接来自元世祖忽必烈,明显有褒奖逐步升级的意义。御赐蒙古名,此时已是汉族官员莫大的荣耀。而屡加改赐的结果,又使刘某与蒙古人的文化联系越来越紧密。某些投下私属人员也能获得诸王使长的赐名。般阳路蒲台县“起身寒闾”的刘英,势都儿大王“檄命捕鹰提领”。不久,“祗受势都儿大王令旨,贶名忙古歹”,其官职也升为本投下莱登二州受捕鹰鹘大使。有趣的是,后来刘英赴北地救火有功,公主赞誉说“这刘忙古歹乃孝顺人”,(57)并没有直接称呼他“忙古歹”。

元代汉人使用蒙古名字的主观动因,似可分为两类:一是冒充蒙古人,意在混入怯薛或便于谋求达鲁花赤等非汉人官缺;(58)二是追逐以统治民族为尊为贵的时尚。第一类人往往隐瞒汉姓,使用单一的蒙古名字。如南人黄某改名伯颜,曾充任建昌路南城县达鲁花赤;大都路匠人常山儿改名也先帖木儿,“敬受济王令旨”充当滨州达鲁花赤。(59)第二类人通常没有冒充蒙古人的动机,他们自行使用蒙古名字的办法,办法比较简单,多数是“拿来主义”,即简单模仿蒙古人常用名字,且与原有汉姓相拼合。如行省平章刘二拔都、中书参知政事吕合剌、中书平章萧拜住、秘书少监史也先不花、秘书监怯里马赤王伯颜察儿、秘书监译史路朵儿别台、檀州知州萧哈剌帖木儿、万户高灭里干、镇江顺德翼下千户所达鲁花赤石抹囊加歹、镇江万户胡忽都不花、镇江济南翼副千户李阔阔不花、镇江高唐翼下百户李忙古歹、镇江怀庆翼下百户李彻里拔都、丹徒县尹何必阇赤、镇江通政院都事周秃满歹儿、镇江通政院宣使高帖木儿不花、镇江路行大司农司蒙古必阇赤明阿失帖木儿、西安县尉王蒙古歹、泰和县达鲁花赤何抄尔赤、义乌县达鲁花赤曹忙古歹、东阳县主簿赵伯牙歹、南台御史杜也速答儿、南台架阁库管勾聂帖木儿、石抹瓮吉剌歹、溧水州判官康塔不歹、溧阳县达鲁花赤张忙古歹、宣德路先锋使夹谷拔突、庆元路治中吕伯颜帖木儿、奉化州判官史忙古歹、定海县尹孙别帖木儿、泾邠二州都达鲁花赤史阔阔徒、垣曲县尹左阔阔出、路判官郭也先不花、固安州达鲁花赤马塔剌海温、威州知州宋太不花、肇庆路总管孙伯颜等。(60)包括原契丹人、女真人,也多半如此。此类情况初步统计达到35人,占统计总数的46.1%。由于是简单的拼合,其结果就形成了名与姓的蒙汉合璧。在汉人崇尚蒙古俗且又喜欢保留汉姓的复杂心理下,应该是一种较好的选择。简单模仿蒙古人常用名字,又容易造成名字相同的情况。如在上述35人中,名为忙古歹(或忙古台、忙古带)的8人,名为也先不花的2人。幸而有汉姓冠于名前,可以略加区别。

在分布地域范围上,这一时期与前四汗时期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即不再以燕云十六州一带为主,而是遍布北方各地。如河东太原一带的扎剌不花、郑制宜、刘哈剌八都鲁、姚天福,陕西行省奉元路等处的贺胜、胡忽都不花、史阔阔徒,山东益都、冠州等处的李阔阔不花、马塔剌海温、李忙古歹、何必阇赤、刘国杰、脱欢、脱出、爱先不花、忙古台、刘英等,真定燕南一带的史弼、郭也先不花、李彻里拔都、董士元等,河南行省汴梁等处的何抄尔赤、曹忙古歹等。还有燕云十六州及迤北的王昔剌、高觽、杨守谅、周秃满歹儿、孙别帖木儿、张弘范、虎林赤、秃坚不花、萧哈剌帖木儿、秃满答儿、忙古带、火你赤、拔都儿、卜花、蒙古不花、虎都不花、忒哥、萧拜住、额棱布哈、怀都、图戬雅尔穆、和尼齐、达什札卜、德哷、托克托、哈蓝赤、吕合剌、夹谷拔突等28人,其中有石天麟子孙8人,原契丹人桓州耶律氏子孙7人。燕云十六州虽然略多于河东、山东及陕西行省,但仅占统计总数的36.8%,远不能和前四汗时期92%的高比率相提并论。此外,管如德、燕公楠等个别南人也在平南宋前后获得蒙古赐名。

总之,世祖、成宗朝部分汉人改用蒙古名字,在地域范围上明显扩大,遍布北方各地。除了少数高中级军政官员和怯薛宿卫士及子弟外,下层官吏及平民改用蒙古名字者日渐增多。诸如姚天福、石抹囊加歹、刘哈剌八都鲁、王蒙古歹、萧处仁、石抹瓮吉剌歹、何抄尔赤、李阔阔不花、杜也速答儿、周秃满歹儿、明阿失帖木儿、胡忽都不花、高帖木儿不花、曹忙古歹、赵伯牙歹、张忙古歹、聂帖木儿、王伯颜察儿、吕伯颜帖木儿、史忙古歹、史阔阔徒、史也先不花、左阔阔出、孙别帖木儿、郭也先不花、路朵儿别台、康塔不歹、马塔剌海温、宋太不花、李忙古歹、李彻里拔都、何必阇赤、刘英等,并未见其父辈的仕宦记录。王蒙古歹以下30人担任江南或其他中下级官府职位的,占了大多数。随着时间的推移,汉人改用蒙古名字者向下层吏民逐渐扩展。这些人虽然缺乏与蒙古贵族密切接触的机会,但还是把改用蒙古名字当作一种时髦或向蒙古统治者靠拢的荣耀象征。

武宗至顺帝朝,表面上看,这一时期汉人改用蒙古名字的人数大幅度增加,据不完全统计达到138例,超过前四汗和世祖、成宗朝的总和。地域分布更为广泛,除注籍腹里之河东(如郑阿儿思兰、王朵罗歹、杨也速答儿)、山东(如康也先不花、徐忽都不花、安乃马歹、徐忽都不花、孙彻彻笃、王伯颜、忽都不花、伯颜帖木儿、安童、明安伦、完者台)、大都(如仝忽都答儿、曹按丹不花、蔡明安答儿、班卜、忽里台、也速古、秃忽赤、野仙、孛罗、悟笃思不华、完者帖木儿、伯颜帖木儿)、大都以南(如梁不鲁罕、赵忽都答儿、陈哈剌拔都儿、李伯颜察儿、张囊加歹、耿撒里台、王按摊不花、周囊加歹、朱也先不花、高阔阔出、董秃坚帖木儿、赵伯颜达儿、刘伯颜、刘忽里罕)等依然保持较多数量外,陕西(如胡薛彻秃、贺也先忽都、马蒙古歹)、辽阳(如高塔失不花、王唆郎吉歹)、河南(如潘塔不歹、程朵罗碍、王伯颜不花、郭那木罕、夹谷明安答而、魏赛因不花)三行省人数亦有增加。江南江浙行省(如郑察罕不花、汪赛因、吴按摊不花)、江西行省(如刘哈剌不花、刘伯颜、佟锁住)“南人”的数量也显著增多。河南行省扬州路程朵罗□等实际上也属于元代四等人族群中的“南人”。(61)还有半数左右籍贯不明者。人数大幅度增加的背后,既有元朝统一南北后蒙古文化对汉人更广泛和深入的熏染影响,也有《至顺镇江志》、《至正金陵新志》、《延祐四明志》、《至正四明续志》等地方志保留相关史料较多的特殊因素。后者在世祖、成宗朝的功用已有显现,此时更为突出。在观察这一时期汉人改用蒙古名字人数大幅度增加的现象时,必须把史志资料遗存偏多的因素考虑进去。

与前两个时期比较,武宗至顺帝朝改用蒙古名字的汉人高级军政官员(及子弟)和宿卫士“根脚”的数量比重相对下降。仅有郑阿儿思兰、杨也孙台、李薛阇干、高塔失不花、刘忽都鲁帖木儿、胡薛彻秃、郑乞答台、曹(曾)按丹不花、梁完者秃、贺惟一、郭朵儿伯台、王卜邻吉台、安乃马歹、刘哈剌不花、王也速迭儿、张塔海帖木儿、陈爱穆哥、吴按摊不花、刘哈八儿、魏赛因不花、陈伯颜不花、田晃忽而不花、金也速台、班卜、忽里台、也速古、秃坚赤、伯颜帖木儿、野仙、孛罗、悟笃思不华、完者帖木儿、伯颜帖木儿等33人,占统计总数的23.9%。比世祖、成宗朝下降了将近7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中下层官吏人数大大增加。县尹、百户以下达到58人,还包括少量巡检、蒙古字学教授、吏员等,占统计总数的42%。

由于中下层官吏人数增加,与蒙古贵族亲密接触者相应大为缩减。来自皇帝的“赐名”几乎是凤毛麟角,仅见贺惟一一例。贺惟一是贺仁杰孙、贺胜(蒙古名为伯颜)子,祖孙三代世袭担任上都留守等重要官职。至正六年左右,元顺帝颇宠信贺惟一,欲让他担任御史大夫。国朝“故事”,御史大夫“非国姓不以授”,贺惟一急忙推辞。顺帝特降诏赐蒙古姓,改其名为太平。(62)足见元末贺惟一“赐名”非常特殊,只有少数汉人高级官僚才有机会。

与此同时,自行模仿蒙古人常用名字且与原有汉姓相拼合,即名与姓蒙汉合璧的办法,极为风行。除贺惟一等12人外,其他经笔者初步统计的122人大多使用名与姓蒙汉合璧的办法。如此,同名者变多,如潘塔不歹与薛塔不歹、张答不歹,仝忽都答儿与赵忽都答儿、郭忽都答儿,曹(曾)按丹不花与王按摊不花、吴按摊不花,高也先不花与康也先不花、朱也先不花,张忙古歹与李忙古歹、苏忙古歹、沈忙古歹、任忙忽台、马蒙古歹,周伯颜与王伯颜,王伯颜不花与马伯颜不花,鹿忽都不花与徐忽都不花,高伯颜察儿与王伯颜察儿、严不颜察儿,王朵罗歹与程朵罗歹、耿朵罗歹,安乃马歹与蔡乃马歹。甚至有姓名完全相同的,如两个李忽都答儿,两个李伯颜察儿,两个张也先不花,两个刘伯颜。与世祖、成宗朝汉人下层官吏改用蒙古名字的情况相似,甚至是沿袭前者,发展前者。这些人缺乏与蒙古贵族密切接触的机会,却一味把改用蒙古名字当作一种时髦或向蒙古统治者靠拢的荣耀象征。除去少数蒙古字学出身者,这些人虽使用蒙古名字,但对蒙古语言似乎未必精通或知晓(参见表2)。

有元一代,汉人学习蒙古语言和使用蒙古名字等倾向,往往能够影响他们的仕进和政治地位,这主要是由于权力核心始终稳定地保持着蒙古语言习俗等特定文化环境。这种情况下,被征服者的汉人欲取得较好处境,就需要和蒙古贵族尽可能亲密接触。而学习蒙古语和使用蒙古名字等,恰恰是与蒙古贵族亲密接触且获得信任赏识的基本条件。元代入充怯薛近侍和位至宰相、枢密院官等大臣的汉人,几乎无一例外地具备掌握蒙古语言或使用蒙古名字等资质条件。正如宫崎市定所言:元代许多汉人学蒙古语,用蒙古名字,是为了冒充蒙古人,以猎取官职,“此亦表明当时的汉人如何向蒙古化之路前进”。(63)在这个意义上,汉人的仕进权势及政治地位,又是与掌握蒙古语言或使用蒙古名字等倾向成正比的。许多企盼在仕途有所发展的汉人,往往都是接受蒙古文化影响的先驱和佼佼者。

在蒙古文化影响引起的变异中,还经常见到“双语”、“双名”现象,即相当多的汉人既学蒙古语又保持汉语,既用蒙古名字又保持汉姓汉名。他们以此种方式在统治民族文化和原有母体文化之间左右逢源,求得有利于自身的良好境遇。在他们身上汉、蒙文化因素的程度不尽相同,有的用蒙古语和蒙古名多些,有的仍以汉语、汉姓汉名为主。这大体是对元代社会蒙、汉二元文化长期并存秩序的顺应和调适,反映出大多数汉人受到程度不同的蒙古文化影响过程中的实际状态:汉、蒙文化因素“体”、“用”结合,兼容并蓄,对蒙古文化有吸收亦有抗拒保留。

三、汉人受蒙古婚姻、服饰等习俗的影响

在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过程中,婚姻、服饰等方面也值得关注。

提起婚姻方面的影响,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收继婚。北方汉人受收继婚影响,至少可追溯到辽、金两朝。契丹人和女真人很早就有“[父]死则(群)[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的婚俗。(64)他们统治北方近三百年,对汉人婚姻不能不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蒙元政权建立以后,特别是统一南北前夕,又向全国颁布“小娘根底,阿嫂根底,收者”的诏令,(65)即容许汉人也实行收继婚。于是,汉人收继婚现象一度有所增加。军户许德女许迎仙招到女婿刘瘦汉不幸身死,中书省和枢密院判决:刘瘦汉弟刘犍犍收伊嫂许迎仙而出舍另居。郑窝窝与寡嫂王银银通奸怀孕,官府拘禁二人,请示如何发落,中书省刑部却判郑窝窝收继了事。(66)元廷日后处理汉人收继婚诉讼时,尽管因儒家礼教的约束而对守志寡妇收继和侄婶收继等予以较严格的限制,(67)但元前期中期汉人收继婚仍时有发生。收继婚俗间或影响到江南,绍兴路等灾荒地亦曾有前夫小叔“争理收继”寡嫂的。(68)上述汉人收继婚多数发生在贫苦百姓之家,收继寡嫂之弟也多因无财力娶妻,官府判决收继时或考虑该户差发的能否持续承当。所以,汉人收继婚多半是具有贫苦之家为生计或差发所迫等经济背景的复杂行为,在汉人社会中并不普遍。蒙古草原收继婚重在聚合种族部众,汉人收继婚多因财力匮乏或维持差发,蒙古收继婚俗在汉人(及南人)特定环境中发生明显变异。再则,汉人收继婚虽然是蒙古(包括契丹和女真)收继婚俗影响的产物,但笔者迄今尚未见到汉人收继婚与使用蒙古语言、改用蒙古名字等混同并施的史料。换言之,少数实行收继婚的汉人多不太可能全面蒙古化。这一点应该予以特别说明。

与汉人收继婚相比,汉人与蒙古人联姻所带来的蒙古文化影响似乎更直接、更重要。这类联姻包括汉族女子嫁给蒙古人和蒙古女子嫁给汉人两种情况。据洪金富先生的研究,元代汉族女子嫁给蒙古人52例,蒙古女子嫁给汉人30例。一般来说,文化交融到某一程度,通婚才有可能;通婚之后,可导致文化的进一步交融。(69)但具体情况又并非遵循固定模式。

由于蒙元统治者始终坚持“婚娶聘财体例”等优待蒙古人的政策及蒙、汉父权家庭体制,(70)汉族女子嫁给蒙古人的结局大多是融入蒙古族,被蒙古人同化,一般不会对汉人族群的蒙古化倾向发生大的影响。汉人妻子所生子亦被当作蒙古人对待,并不受歧视或排斥。倒是可能发生蒙古捏古氏忽都达儿、蒙古酎温台氏万嘉闾等数代娶汉人女子而逐渐汉化的情况。(71)

蒙古女子嫁给汉人的结局则比较复杂。正如洪金富先生所云:“许多通婚异族的汉人具有异族化或蒙古化的倾向”。(72)具体到汉人男子与蒙古女子通婚对汉人的文化影响,一种情况是:由于汉人数量众多,居地广阔且村落相对密集,蒙古女子嫁给汉地农耕区域的汉人后多半会接受汉人文化,逐步被汉人同化。另一种情况是:少数蒙古女子嫁给汉人,有时也能推进男方接受蒙古文化。最典型的事例是郑制宜和常雅普化。前面提到郑制宜和其父郑鼎、其子郑阿儿思兰三代都用蒙古名字,郑制宜本人还“通习国语”。袁桷《清容居士集》卷32《资德大夫大都留守郑公行状》云:郑制宜“配可烈真氏,丞相孛罗公之女”。丞相孛罗,蒙古朵鲁边氏,世祖朝历任博儿赤、怯薛长、御史中丞、大司农、御史大夫、枢密副使、中书省丞相,后奉使且留居伊利汗国。(73)郑制宜是至元初充当怯薛宿卫的,这与丞相孛罗担任博儿赤、怯薛长的时间基本吻合。郑制宜娶其女可烈真氏,也应以充怯薛宿卫为机缘。如此,郑制宜娶可烈真氏,并非单纯的联姻行为,而是与其祖孙三代改蒙古名及通蒙古语等相配合、相混存的文化现象。《郑公行状》又载郑制宜仅娶可烈真氏一位妻子,则郑阿儿思兰应该是可烈真氏所出。由是观之,郑制宜父子应该是蒙古化程度较深了。史称,成宗曾经特为常雅普化主婚而娶御史大夫孛罗之女,此女死后,“孛罗复以季女继之”。(74)常资家族因之开始融入蒙古女性成员,对常氏业已加深的蒙古化进程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贺均、史楫、史杠等与蒙古女子的联姻,也不失为县贺氏、真定史氏两个家族成员半蒙古化的助力。(详见后)

在服饰等生活习俗方面,明初宋濂说:“元有天下已久,宋之遗俗,变且尽矣”。方孝孺又云:“元既有江南,以豪侈粗戾,变礼文之俗,未数十年,熏渍狃狎,骨化风成。而宋之遗习,消灭尽矣。为士者辫发短衣,效其语言容饰,以附于上,冀速获仕进。否则,诎笑以为鄙怯。非确然自信者,鲜不为之变”。(75)前引《明实录》亦言:“士庶咸辫发椎髻,深襜胡俗。衣服则为挎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明人的以上评说是否属实?是否反映元代汉人服饰习俗的全貌呢?笔者以为,对待明人的评说应持客观分析态度,可从三个层面去认识。

由于契丹、女真、蒙古统治北方三四百年,女真和蒙古等统治民族的辫发胡服等俗对汉人的影响时间既久,且比较普遍深刻。特别是女真贵族统治下一度“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76)北方汉人及江南“南人”,被迫或模仿女真、蒙古辫发胡服的现象不在少数。南宋范成大《揽辔录》云:“民亦久习胡俗,态度嗜好与之俱化,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尽为胡矣。自过淮已北皆然,而京师尤甚。惟妇女之服不甚改。”(77)这应是对金朝统治下北方汉人服饰被强制胡化的写实。(78)入元后,虽然没有实行金朝式的强制政策,但汉人降蒙官员方回等“鞑帽毡裘,跨马而还”,亦不罕见。郑思肖诗所谓“笠氈靴搭护衣,金牌骏马走如飞”,(79)不仅描绘寓居江南的蒙古人,也可能指谓一些汉人。继战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和“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之类变迁以及女真和蒙古服饰俗的熏染,(80)胡服对汉人的影响更加深重,“短衣匹马”频繁出现于元代汉人文士的诗句中,(81)短衣裤装束,在下层劳动民众范围内甚为普及流行。(82)此其一。

前引《明实录》所言有失偏颇,并不完全符合元朝的情况。正如官方政书《经世大典序录·舆服》所言“圣朝舆服之制,适宜便事,及尽收四方诸国也,听其俗之旧,又择其善者而通用之”。(83)“听其俗之旧”,就是各随本俗的意思,元朝官方并没有实行金朝式的强制服饰胡化的政策。现存山西省洪洞县水神庙元杂剧壁画中,三位蒙古人装束头戴笠子帽,身着交领袍服及系腰銙带;四位汉人装束者头戴展脚幞头、唐巾等,身着圆领大袖或窄袖长袍;一位汉人女子装束者头扎花饰,身穿窄袖衫襦外罩对襟半袖衫……蒙汉诸色衣冠服饰荟萃并处,就是例证。即使是《元史·舆服志》所规定皇帝宫廷怯薛歹的服装,也是既存辫线袄、云肩、袍服等蒙古传统服装,又有各式幞头、唐巾等汉族冠带的混合体。在北方和江南,汉人仍然大量保持着原有服饰。如山西右玉宝宁寺藏元水陆画中百工百业人物的衣着都是汉人式的,元王绎《杨竹西像》、何澄《归庄图卷》等,也都是典型的汉族文人服装。(84)西安韩森寨元墓西壁奉酒图和河北涿州元墓东、西壁备侍图所绘男女均为汉人装束。(85)至于南人名士赵孟頫笔下的人物画,也大多是汉人衣装模样。(86)关于妇女服饰,尽管“国朝,妇人礼服”受蒙古习俗影响而一概使用长袍,(87)但是蒙、汉妇女日常较多穿窄袖衫襦外罩对襟半袖衫和长袍外罩对襟半袖衫,(88)这似乎又是互相影响、彼此交融的例证。虽然有黄万石等少数降元南人将领采用蒙古发式“削顶,三搭辫发”的,(89)但其数量估计不会多,不能简单由此得出“当时士人已辫发短衣”的结论。(90)实际上,有元一代汉人服饰胡化的程度,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别,北方汉人的辫发胡服比南方多,汉族的士人庶民和妇女的服饰还是南北有别的。朝廷对此曾制定过一些规则,即北方士人公服是茶褐罗窄衫,黑角束带,舒脚幞头,祭孔礼服是鞓带,唐巾。江南士人祭孔礼服一般是深衣。朝廷还容许上述略有差异的服饰比较自由地存在,特别颁布“南北士服,各从所便”的命令。(91)诚然,部分江南士人不服深衣,“效其语言容饰,以附于上,冀速获仕进”的,在所难免。像汪炎昶“衣冠动作语言礼度,犹宋人也”,有时反成为少数。但这是规则与实践、常态与偶然的某些偏离,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偶然个案而轻易掩盖一般的常态及规则。《元典章》、《经世大典》先后成书于元英宗和文宗朝,比起明人方孝孺和《明实录》,权威性强,可信程度高。故在元代汉人服饰方面,应该主要依据《经世大典序录·舆服》、《元典章》及上述实际事例,这些足可证方孝孺和《明实录》说的偏颇。此其二。

《明实录》和方孝孺等说,是在明初推行整肃胡风胡俗政策的特定环境下出现的。(92)既然是整肃,从以南宋为基准的汉文化本位出发,对元代服饰习俗等蒙古化行为进行激烈抨击,甚至是有些过激批评,也属正常,无可厚非。否则就不是整肃政策了。但是,时隔六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理性审视,又不能不认真剔除方孝孺和《明实录》等说中某些水分或过激之词,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此其三。

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是包括语言、名字、婚姻和服饰在内的综合变迁过程。这些因素的多维变化及互动作用,共同汇聚成了“蒙古化”的文化变异。语言、名字、婚姻和服饰中某一项单纯变化,很难导致汉人“蒙古化”的完成。具体地说,语言、名字、婚姻、服饰等领域的表现多样而不平衡,对“蒙古化”本身的影响内涵各异,作用轻重不同。希路易也认为:“接受异族发式与衣着的人,必定多于使用胡姓胡语以与异族更密切、更有意地彼此认同的人”。(93)实际上,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基本表征之一。汉人接受蒙古族文化的必要途径就是学习和掌握其语言文字。改用蒙古名字所带来的文化符号和象征意义相当突出。或许是儒家有看重名分的传统,对于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作用并不局限于表面,而是比较复杂深刻。这二者都是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广泛和重要的表现。婚姻、服饰等影响则是相对次要的。婚姻只限于收继婚影响和少数汉人与蒙古人的通婚。服饰在汉地的影响较特殊,古代汉人服饰受胡人习俗影响由来已久,其对汉人深层次的文化心理冲击则相对较小,或有所谓“见惯不怪”的情形。

四、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程度及地域差异

元代是蒙古入主中原且第一次以少数民族统一中国的王朝,蒙古文化自然比其他文化对汉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94)然因汉人和蒙古人的人口比例悬殊,文化蕴涵及发展水平又存在显著差别,汉人接受蒙古文化影响的情况相当复杂。如前所述,汉人学习蒙古语言、改用蒙古名字以及婚姻、服饰等变化,先后受到地域文化环境和借以仕进等政治动机的制约。完全蒙古化并非易事,而是一个艰难的变异过程,需要他们在接受蒙古文化的同时逐步放弃原有的汉文化。除被掳等长期居留草原者外,汉人的蒙古化现象不是一代人能够完成的,往往是几代持续和多领域并进的复合过程。文化积累深厚的汉人接受蒙古文化影响时,其家族群体的认同以及两代以上亲属成员的连续行为,更显得重要。就蒙古文化影响的程度而言,至少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少数汉人蒙古化程度较深,较完全地融入蒙古族群;第二,一部分汉人具有明显的蒙古化倾向,或半蒙古化或部分蒙古化;第三,大多数汉人所受的蒙古文化影响,只是一般性的。下面,笔者就在分类讨论语言、名字、婚姻、服饰等方面的基础上,着重从家族等群体层面,综合考察、评析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程度及地域差异。

先说贾昔剌、常资等少数汉人较完全的蒙古化。

贾昔剌是燕京大兴县人,1224年北上觐见拖雷夫妇。拖雷褒奖其烹调技艺,命他掌管藩邸膳食,节制庖人。贾曾随忽必烈迎娶察必哈敦,“与谋帷幄,动中机会”。忽必烈即位,特命佩金符,提点尚食、尚药二局,兼领收纳御膳生料。因其“克调鼎味”,察必皇后妻以宫人苏氏,赐予蒙古名字“昔剌”,特许“俾氏族与蒙古人同”,享受“国人”待遇。逝世前,他“索赐衣及所乘骢鞚至庭”,受草原重衣、马俗熏染渐深。然其仍保留一些汉俗,元配李氏和续赐宫人苏氏都是汉人,逝世后“葬漆园先茔”等,即可为证。(95)

贾昔剌之子丑妮子,李氏所生,仍用汉人名。自幼随父出入宫廷,与蒙古人接触更早,“甫五岁,世祖皇帝爱其风骨峣峣,尝置御坐侧。既冠,昭睿圣顺皇后妻以宫女毛氏”。又随忽必烈征大理和南宋,受重赏,令怯薛官线真“出入而持护之”。他的五个子女中,长子忽林赤“善骑射”,扈从讨阿里不哥有功,“袭祖父职”,任签书宣徽院兼尚膳监事,“出入禁闼三十余年,尝侍清燕,调羹御幄”,最为显赫;次子买狗,“幼事”真金太子,任典膳署令;三子寄狗,“自幼侍安西王”,官至陕西屯田总管府达鲁花赤;长女充汗廷宫女,后出家为尼;次女邈罕,嫁耶律铸第九子耶律希亮。忽林赤和邈罕,颇像是蒙古名字。忽林赤夫人忽八察曾“入监宫纪”,其母为皇子忙哥剌乳娘。忽林赤兄弟姐妹5人在继续蒙古化。

忽林赤之子7人。长曰完者不花,尚食尚药局提点;次曰也先不花;三曰脱哥里不花(《元史·贾昔剌传》译作秃坚不花),签书宣徽院事;四曰也相忽都鲁,司农卿;五曰王六;六曰布延不花,“侍皇太后于西宫”;七曰忽都不花。买狗和寄狗之子男二人。长曰锡烈门,掌膳局提点;次曰观音奴。《贾昔剌传》载:秃坚不花“袭世职为尚药尚食局提点”,“使在左右”。成宗初,官至宣徽使,负责朝会赏赐,“凡刍饩宴享之节,赐予多寡,疏戚之分,无一不当其意”。入侍成宗疾,“一食一饮,必尝乃进”。上述第四代9男,8人用典型的蒙古名。5人任官,有4人属宫廷怯薛官。这应是贾氏第四代家族群体蒙古化的重要表征。

关于贾氏第五代,撰于元贞二年(1296)的王恽《大元嘉议大夫签书宣徽院事贾氏世德之碑》载,儿男6人,完者不花子一人,曰乞里乞歹;脱哥里不花子3人,曰也先帖木儿,曰达利麻室梨,庶出曰班不;王六子一人,曰撒里;忽都不花子一人,曰伴哥。明初成书的《元史·贾昔剌传》载,秃坚不花(脱哥里不花)子4人,除班不与《世德之碑》相同外,另有忽里台、也速古、秃忽赤3人。若两处记载都属实,忽里台、也速古、秃忽赤应系元后期出生,第五代儿男达9人,皆用蒙古名。(96)表明贾氏第五代家族群体蒙古化的进一步加深。

常资,冀州人,成吉思汗选入宿卫,专掌内宰膳食。长子常奴婢,次子兀迩笃。兀迩笃率先用蒙古名,袭职事蒙哥,因抢救忽里台食鼎,赐银300两,命回乡养疾,且以妻宫女。

兀迩笃子咬住,世祖初召入怯薛,命与董文忠同出入。又赐白银二千零五十两,“乘遽归娶”妻室,“日益亲幸”。后转赐真金,总东宫宿卫。太子妃特为其妻马氏“加以本朝冠服,慰赉甚厚”。察必皇后亦赐织金服锦段及楮币一万五千贯。成宗初,官至同知宣徽院事。

咬住长子普兰奚,8岁时,太子真金养于宫中,“选宫中良家子徐氏妻之”,袭同知宣徽院事。武宗践阼,入侍太后。仁宗朝,升徽政使。次子小和尚,大德九年代其兄为内宰司丞,领皇子硕德宿卫。女一人,适吏部尚书纽邻。

常氏第五代男女5人,最显赫的是普兰奚之子雅普化,自幼受成宗宠爱,召居禁中,赐称“太子”。后迁集贤学士领典瑞卿。成宗特为雅普化主婚而娶御史大夫孛罗之女,“内帑备奁具。亲迎之日”,失怜答里皇后“幸其第,内族毕至。既而夫人早世……孛罗复以季女继之”。小和尚生三子:买住驴、老山、寿山。还有一女尚幼。(97)

常氏家族情况与贾昔剌有类似处。他们的原籍都是华北北部,一在燕京大兴县,一在燕南冀州,都是成吉思汗时投靠蒙古贵族,较早充当内廷御膳执事。由于蒙古人最重掌管御膳的博儿赤,常氏和贾氏皆世袭博儿赤、尚药尚食局和宣徽院官职,他们与蒙古皇室的亲密关系,也主要是依赖此渠道构建并长期维系的。常氏家族成员能够出入蒙古内廷,连续四五代普遍使用蒙古名字。还有皇帝后妃亲赐宫女婚配(兀迩笃、普兰奚),收养于皇宫或王府(普兰奚、雅普化),赐名“太子”,皇帝特为主婚与蒙古大臣联姻,皇后亲自送亲(雅普化)等特殊待遇。凭借上述非同一般的身世和经历,常氏得以走上了较全面的蒙古化之路。

耶律阿海兄弟、耶律留哥等少数原契丹人,因归附较早,其接受蒙古文化影响也表现为数代成员的共同行为。如耶律阿海及其孙买哥“通诸国语”;耶律阿海曾孙拔都儿、蒙古不花、虎都不花,耶律秃花孙秃满答儿、曾孙忙古带、五世孙火你赤等6人,俱使用蒙古名字。(98)耶律留哥长子薛阇,次子善哥赐名蒙古歹,从子塔塔儿,孙收国奴(易名“石剌”,意为黄色)等5人,均改用蒙古名字,且皆充大汗质子。应该承认耶律阿海兄弟、耶律留哥两个家族部分成员也曾蒙古化或半蒙古化。成吉思汗裁定耶律留哥长子薛阇与次子善哥嗣位、入质时说:“薛阇今为蒙古人矣,其从朕之征西域也,回回围太子于合迷城,薛阇引千军救出之,身中槊,又于蒲华、寻思干城与回回格战,伤于流矢。以是积功为拔都鲁,不可遣,当令善哥袭其父爵”。(99)薛阇入质汗廷,约在留哥降蒙初的乙亥岁(1215),成吉思汗裁定语晚至丙戌岁(1226)。由于随蒙古军共同作战十余年,出生入死,导致“薛阇今为蒙古人矣”。薛阇已蒙古化,应是符合实际的。另,拉施德《史集》把耶律秃花和吾也而所率领的原女真人、原契丹人军队各万人,统统编入成吉思汗一百余个草原千户之列,(100)即蕴有这批原女真人、原契丹人已融入蒙古人的意思。

还有相当数量的汉人因掳掠、强制迁徙、屯田、镇戍等,长期留居蒙古草原,他们的蒙古化也应予以重视。

史秉直1213年归降木华黎国王,奉命管领“降人家属”,史“拊循有方”,真定一带“远近闻而附者,十余万家”。这批归降入户后被强制迁徙蒙古草原。(101)因饥饿而死亡大半,存活且留在漠北的至少有一两万人。成吉思汗到蒙哥汗时期,其他被掳掠或被强制“迁之漠北”的北方汉人,估计远远超过两万人。前述刘敏、王德真、郝和尚拔都、梁德珪等,即属此类。成宗至仁宗朝,江西太和州7岁幼童佟锁住被掠卖至草原,充牧奴近十年,主人名之以察罕,逃脱途中能以“蕃言”应对问话。与佟锁住同掠卖于一地的“中国良家子”,亦有“十数辈”。(102)上述数量可观的汉人长期滞留草原者,也应发生较严重的蒙古化变异。

早在1207年成吉思汗分封草原民之际,另行分拨了“有板门”“土城内住的百姓”。(103)《鲁布鲁克东行记》也记述:1254年蒙哥汗时和林城两大城区之一,“是契丹人的城区,他们全是工匠”。(104)所谓“契丹人”,应是汉人代称。终元一代,一大批汉军、新附军奉命在蒙古草原地带镇戍或屯田,更为人们所熟知。“土城内的百姓”,包括工匠和镇戍或屯田军士等多种职业者,又以汉人居多数。这些汉人留居蒙古草原,无法像佟锁住那样侥幸南归,完全可能逐渐蒙古化并最终融入蒙古族群。

元朝灭亡后,逃入大漠继续与明军作战的扩廓帖木儿,“沈丘人,本王姓,小字保保”,以察罕帖木儿外甥充其养子,顺帝“赐名扩廓帖木儿”。揆之其妹被朱元璋次子秦王朱樉纳为妃,仍称王氏,扩廓帖木儿应算是完全蒙古化的汉人之一。扩廓帖木儿的属官,永宁人蔡子英,被明军俘获而长期“思旧君”,朱元璋不得已于“洪武九年十二月命有司送出塞,令从故主于和林”,蔡子英最终无疑也是完全的蒙古化。(105)

接着说郑鼎、石天麟、吕天禖、张邦杰、贺胜、董文忠等汉人的半蒙古化。

如前述,平阳太原万户郑鼎,赐名也可拔都。其子郑制宜,幼入世祖怯薛,“从大臣习给事仪”,“通习国语”,得蒙古名“纳怀”,“配可烈真氏,丞相孛罗公之女”。制宜子钧亦用蒙古名“阿尔思兰”。不过,郑制宜先有“小字纳怀”,少年时曾主动“乞名于”翰林学士承旨王磐,遂又有“讳制宜,字扶威”的汉语名字。(106)

大都路顺州人石天麟,14岁留太宗宿卫,“于诸国书无不习”,赐名蒙古台,后任宗王断事官等。夫人金氏、端氏外,又有夫人和拉彻臣与摩勒齐哩或是蒙古人。男6人,曰额稜布哈,藁城县达鲁花赤;曰用,礼部侍郎;曰珪,大司农;曰辉图,京南宣慰使;曰图戬雅尔穆什,山东宣慰同知;曰和尼齐,常熟州达鲁花赤;4人用蒙古名字。女4人,“曰燕,适傅氏”;“曰达什札卜,适总管胡沦”;“曰德哷,适司徒哈勒哈齐;曰托克托,适总管岱尔马”;3人用蒙古名字,二人嫁蒙古人或色目人。

郑、石两家族,都是连续两代以上成员亲近蒙古贵族,多人学蒙古语和改用蒙古名,主要成员还娶蒙古或色目女子为妻。他们的名字、婚姻等仍保留部分汉俗,不及贾氏、常氏蒙古化程度深,但至少算是半蒙古化了。石天麟本人“诗礼阴阳,固传家学,而旁及诸国语,言无不通”,还多年珍藏《论语》,声称“人之为人,惟孔夫子札萨克不可违也”。(107)在石天麟心目中,孔子《论语》仍然是必须遵守的道德法则,故并未完全放弃对汉文化的认同。

吕天禖祖籍辽东咸平,后迁燕京,其家六代臣事蒙古贵族长达125年。曾祖吕元随成吉思汗妻孛儿帖弟侍奉大汗“承光宠者余二十载”。祖父吕惠坚及夫人董氏先以察必皇后“媵臣”担当“皇子北安王保傅,能恭慎纯悫,得幸上”。父合剌历任金玉局使、将作使等,官至参知政事和大司徒,“为天子心膂”。其兄天麟、天佑“皆至大司徒”。吕天禖历任异样总管府同知、秘书监、将作使、大都留守兼少府、寿福院使、集贤大学士和陕西行省平章。5子中野仙、孛罗2人用蒙古名字。孙男4人中,灵童为宿卫士,悟笃思不华、完者帖木儿、伯颜帖木儿3人亦用蒙古名字。(108)显然,吕天禖家族有五六代成员连续与蒙古贵族密切接触,半蒙古化较为突出。

还有济南汉世侯张荣子张邦杰,“初以质子侍王藩,娶阿可亦真氏”。其子张宏即为阿可亦真氏(非汉人)所生,“长博通诸国语”。张宏的4个女儿中,长女“也速贵为诸王忽剌忽儿妃”,三女“为金刚奴王妃”。也速贵即蒙古名字,张宏的孙男亦用蒙古名“那怀”。平南宋后,张宏解甲北归,因其诞生于“辽东兀鲁回河,又其二女为藩王妃,性乐其风土,且便畜牧,遂留居,间岁一至济南,优游暇豫,以佚其老”。张宏另有两个女儿嫁汉人,两个儿子仍用汉名。(109)足见,张邦杰、张宏祖孙三代在婚姻、语言、名字及畜牧俗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蒙古化变异。

京兆县贺仁杰、贺胜、贺惟一祖孙三代“居中事上”,世袭近侍和上都留守,兼虎贲亲军都指挥使。贺胜使用蒙古名伯颜,续娶捏古真氏(疑即蒙古捏古台氏)。长女嫁中书平章畏吾儿氏阿里海牙,次女嫁某官槊立虎班(非汉人)。贺惟一顺帝朝破例任御史大夫,特诏:“赐姓蒙古氏,名太平”。贺惟一子贺均,亦用蒙古名也先忽都,又娶“宗室女”。显然,贺胜、贺惟一和贺均三代所受蒙古文化影响较深。不过,贺仁杰长期自称“汉人”,“固辞”忽必烈令续娶贵族女的美意。贺胜、贺惟一和贺均都保留汉人传统的字与名。贺惟一曾师从江南名士赵孟頫和云中吕弼。贺均“少好学,有俊才”,“有诗集十卷”。(110)在这个意义上,贺仁杰、贺胜、贺惟一和贺均四代人只能算是部分蒙古化。

自藩邸充当忽必烈近侍的董文忠、董文用兄弟,(111)较早归附蒙古的真定世侯史天泽及其子孙史楫、史塔列赤等,(112)同样有家族多个成员与蒙古贵族长期接触而导致语言、婚姻等部分蒙古化的情况。

数量更多的汉人所受的蒙古文化影响往往是一般性的或较浅的,因为他们绝大多数依然生活在中原和江南等汉族农耕地域,蒙古文化对他们的影响只是局部的,或限于语言学习,或限于汉姓蒙名,或限于收继婚姻,或限于服饰效仿,而且往往是随波逐流,追求时尚或利禄,尚未达到放弃自身文化传统的地步。这里以谭澄、郝和尚拔都家族为例,试说明一二。

前揭《牧庵集》卷24《谭公神道碑》云,谭澄袭父职任交城县令,为应酬蒙古上司,“习国语”,受忽必烈赏识,官至四川佥省和宣慰司副都元帅,可算是早期汉人官员学蒙语而显达的佼佼者。然经理学宗师许衡点拨,谭澄竟让儿子谭克修“尽弃其学”,改而习儒。还命令州胥府史“治事之余,使学官聚为讲解,期通一经,庶少变其筐箧刀笔之习,渐摩礼义”。迄世祖中后期,谭澄的家内教子和官署理政,又重新回归到儒教传统。难怪许衡称赞他“今颜子也”。而且,谭澄之子克修,女9人,孙男3人,孙女7人,未见一例使用蒙古名字或与蒙古人通婚的。在这个意义上,谭氏家族受蒙古文化影响,仅限谭澄一人学蒙古语,其他多微不足道。

另据王磐《故五路军民万户河东北路行省郝公神道碑》,郝和尚拔都9岁被掳掠,“给事”乞忒郡王,“精通译语”,又得蒙古名拔都,本人算得上半蒙古化了。但自1228年郝和尚南下征戍,先官九原府(忻州)主帅,太宗朝升宣德等五路万户。定宗朝征川蜀,旋还治太原,升河东北路行省。妻妾冯氏、刘氏、张氏、刘氏、杨氏、仝氏、王氏、杨氏、赵氏9人,皆汉人。子男12人,除第四子扎剌不花外,皆用汉人名字。女7人婚嫁,5人为汉人,2人或非汉人。第十一子郝天挺师从元好问,官至河南行省平章,撰《云南实录》,且注唐人《鼓吹集》。(113)如此,郝和尚及其子孙接受蒙古文化影响,只限于郝和尚、扎剌不花等个别人。

谭、郝家族个别核心成员早期学蒙古语或取蒙古名,其后代多数人则因征戍、仕宦而南徙,与蒙古贵族日渐疏远,不久又回归原有的汉人文化圈内。故仍然算是蒙古化比较浅的汉人官宦家族。在他们身上充分表现出大多数汉人对蒙古文化有吸收亦有抗拒保留的共性取向。像谭澄、郝和尚拔都曾与蒙古贵族比较亲近的汉人官宦家族,蒙古文化影响尚且局限于个别先辈,其他普通汉人所受蒙古文化影响较小,就更是情理中事了。

从整体趋势看,以语言、名字变易为重点的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本身就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不约而同地经历了前四汗、世祖和成宗朝、武宗至顺帝朝三个阶段。与色目人汉化和蒙古人汉化明显不同的是,上述三个阶段的蒙古文化影响,并没有循着由弱到强的一般法则发展,而表现为时空范围扩大与弱强转换大致成反比的情况。前四汗阶段,蒙古征服与占领的对象是契丹、女真、西夏盘踞统治近三百年的燕云十六州和其他北方地区,掳掠北上人口数量甚夥,又兼当地汉人长期受到北方民族文化熏染且不断融入他族成分,对蒙古文化抗拒力较弱,认同性较强。所以,此阶段汉人的蒙古化势头相对较强,出现了贾昔剌、常资等较全面的蒙古化。尽管从汉人总数看,发生蒙古化的依然是少数,地域上也以燕云十六州及附近为主。世祖和成宗朝阶段,蒙古征服并直接统治了全中国,野蛮杀掠明显减少,还较为积极地吸收汉法。新征服的江南地区,汉族人口稠密,以前基本没有受到契丹、女真贵族的侵扰,汉文化传承久远,积累深厚,对蒙古文化抗拒力较强,认同性较差。适应忽必烈创立八思巴字政策和蒙古业已统一全国的现实,汉人学八思巴字、自改蒙古名及染其婚姻服饰俗的人数有所增加,涉及的地域也延伸至江南。但是,这些汉人多缺乏与蒙古人的密切接触,其动机主要是政治上趋炎附势和借学蒙古新字以仕进。因而,此阶段汉人受蒙古文化局部影响的不少,深层次的蒙古文化影响势头已较前减弱。武宗至顺帝朝,由于仁宗科举恢复和蒙古统治的衰落,汉人主流文化儒学(以理学为代表)的地位有所上升,蒙古文化却相对处于颓势。部分汉族下层官吏和士人虽然继续学习蒙古新字和改用蒙古名字,但总体上蒙古文化的影响在继续减弱。

与此相关联,北方汉人和江南“南人”所受蒙古文化影响,因地域而呈现显著的差异。如前所述,北方地区蒙古人统治时间长达一百三十多年,无论是因掳掠、强制迁徙、屯田、镇戍等,长期留居蒙古草原,还是入充怯薛宿卫、在中央与地方诸类官署中与蒙古人共同任职,北方汉人与蒙古人密切接触的机会都比较多。正如希路易所言,“在元征服以前,华北已长期为异族占领,这使华北人民熟知并进而倾向于采纳异族习俗”。(114)故在语言、名字、婚姻、服饰方面北方汉人所受蒙古文化影响相当严重,贾昔剌、常资等家族较完全地蒙古化,郑鼎、石天麟、吕天禖、贺胜、董文忠等家族的半蒙古化,一概都是北方汉人。尤其是燕云十六州一带蒙古化或半蒙古化的情况最为严重。正如成吉思汗圣旨所云“山后百姓与本朝人无异”。(115)就是说,在13世纪前期的成吉思汗及耶律楚材等心目中,燕云十六州北部的汉人和原契丹人、原女真人等已经属于准蒙古人了。而江南数量众多的“南人”,语言、名字、婚姻、服饰方面的蒙古文化影响则相对较为浮浅,蒙古化或半蒙古化的情况相当少见。随之而来的还有:北方汉人与江南“南人”文化上或族群上的某种隔膜。元军占领杭州后,南宋遗民汪元量赋诗曰:“西塞山前日落处,北关门外雨来天。南人堕泪北人笑,臣甫低头拜杜鹃。”(116)元末叶子奇又云:“元朝自混一以来,大抵皆内北国而外中国,内北人而外南人”;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诟。”(117)汪元量和叶子奇笔下的“北人”,应该是蒙古人、色目人和北方汉人的统称,北方汉人亦被列入北人。而且,迄明中叶,汉人中的南人与北人、南士与北士的对立冲突,依然相当激烈。(118)在这一汉族内部因地域差异而造成的族群矛盾及延续过程中,北方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较重的因素,似乎不容忽视。

五、余论

经过以上四方面的考察,我们可以回答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元代确实存在汉人不同程度地受蒙古文化的影响,这是13—14世纪值得关注的重要社会现象。但其影响“变易”程度尚达不到“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的地步,《明实录》所云言过其实。西方学者有关元代汉人蒙古化限于非精英下层汉人的看法,也不十分准确。前述部分儒士子弟改学蒙古新字,不能不算入汉人精英的文化变异。像赵璧、窦默、姚枢等,应该说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蒙古文化的影响。至于南宋遗民郑思肖“今南人衣服、饮食、性情、举止、气象、言语、节奏,与之俱化,惟恐有一毫不相似”;“今人深中鞑毒,匝身浃髓,换骨革心,目而花暄,语而谵错”等狭隘和咒骂性语词,(119)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包括南人在内的部分汉族民众接受蒙古文化曾经风靡一时,另一方面,因其夹带思宋仇蒙的偏激情绪而造成的某些“水分”,需要予以甄别剔除。

还应该强调,明初去“蒙古化”整肃虽然较多消除了上述语言、名字、婚姻、服饰等蒙古文化的影响,使绝大多数受其影响较浅乃至部分蒙古化的汉人,较快地重新回归到汉文化中,但户计税役、君臣关系、君民关系等制度、社会深层次的蒙古文化元素依然存在。(120)在讨论狭义蒙古文化影响的同时,切不能忽视制度、社会等深层次的蒙古文化影响。

由于成吉思汗及其继承者入主中原,进而统一南北,在部分蒙古人和西域人汉化的同时,也发生了汉人不同程度地受蒙古文化影响的情况。这表明,元代多元文化体系内的交流影响,并不局限为文化的单向变动,而是蒙、汉、色目三种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涵化”。所谓“涵化”就是涵容浸化、互动影响的意思,就是蒙、汉、色目三种不同文化相互影响,“元代社会可说是汉人与非汉人,以及汉文化与非汉文化的大熔炉”。(121)当然,因为文化积淀成熟、族群规模等方面的差异,汉文化对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影响既深且广,蒙古文化和色目文化对汉人的影响则相对小些。这是元代以蒙古人为政治核心和汉人占多数的多民族统一国家所特有的文化现象。过去我们高度重视部分蒙古人和西域人的华化儒化,但是对汉人不同程度地受蒙古文化影响,或者忽视不论,或者一味相信《明实录》及方孝孺等的议论,这都未必恰当。部分蒙古人、西域人汉化与汉人不同程度地受蒙古文化影响的同时并存,相互激荡,相互融汇,构成了元代多民族文化交流的基本风貌及走向。

这种特有的文化现象,主要应溯源于蒙元帝国多民族的文化秩序,也和最高统治者忽必烈等既吸收汉法又坚持或扩散蒙古本位文化的复合政策密不可分。前揭成吉思汗曾就耶律留哥长子薛阇与次子善哥嗣位、入质事宣谕:“薛阇今为蒙古人矣……不可遣,当令善哥袭其父爵”,还亲自命令薛阇编入皇庶弟别勒古台的蒙古“第三千户”。(122)至元二十一年,元廷也曾规定:“以河西、回回、畏吾儿等依各官品充万户府达鲁花赤,同蒙古人……若女直、契丹生西北不通汉语者,同蒙古人”。(123)这两段史实披露一个重要信息:从蒙古建国特别是西征前后,就形成一个较为开放的惯例,像薛阇这样“扈从有年”且认同蒙古文化的他族人士,就能够和允许转变为“国人”蒙古人。这正是有元一代蒙古草原民像滚雪球一样从十余万人扩展为数十万、上百万的奥秘之一,也是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上层政策前提。“大半蒙古人及其盟友则仍保持原有的语言及习惯……他们不但没有很快的为中国文化吸收而失去本身的特质,反在某些方面影响了中国”。(124)尽管顺帝朝权臣伯颜一度“禁汉人、南人不得习蒙古、色目文字”,(125)但大多数情况下蒙古统治者还是忠实奉行成吉思汗和忽必烈文化开放或扩散政策的。如清人赵翼所云:“有元一代诸君,惟知以蒙古文字为重,直欲令天下臣民皆习蒙古语,通蒙古文,然后便于奏对,故人多学之,既学之则即以为名耳”。(126)

另一方面,尽管少数汉文人对蒙古统治和蒙古文化采取抵制态度,时而发出“非我同类,其心必异”,“清吟不改平生调,似笑南人学北音”之类的议论。(127)但早在“蒙古人1234年金统治华北时,就已发现中国人对异族习俗采取了相当开放的态度”。(128)而后,汉地儒士郝经、许衡等提出“今日能用士,而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也”之类的政治命题,(129)实乃正统观和华夷观方面的变通,且逐渐成为共识。随之而来的即是汉人士大夫陆续参加蒙元政权及其与蒙古贵族间颇多的政治联合。(130)这应该是汉人程度不同地接受蒙古文化影响的良好政治环境因素。

前述八思巴蒙古字的传播和汉人竞相学习,也是元代汉人受蒙古文化影响的组成部分或重要助力。八思巴字以吐蕃字母拼写蒙古语而形成蒙古新字,虽因字母外形和拼写汉语等多种功用而带有表面上的“中性”色彩,但难以掩盖其蒙古语母语的本质。推行八思巴字,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扩散蒙古文化。八思巴字问题,亦可折射元统治者和汉人主流儒士,作为影响、被影响双方对蒙古文化扩散影响的态度。多数汉人士大夫,如程钜夫、吴澄等对元廷推行八思巴蒙古字政策采取认同和赞赏态度,从而为汉人不同程度地接受蒙古文化营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

较早认同和赞誉八思巴蒙古字的是许衡和程钜夫。许衡的赞誉言论尚未看到,但对八思巴蒙古字的亲和认同态度又见诸行动。前述许衡侄许师义“尤精于国字与言”,估计得到许衡的默许支持。许还主动向忽必烈举荐素谙八思巴字的马充实,助其得任怀孟路蒙古教授。(131)程钜夫赞誉八思巴蒙古字,多半侧重于政治方面,如“制蒙古字与正朔同被”,强调的是文字统一与政治统一的同步。谈及语言功能的优长,也仅是笼统地说“其开阖布置,井井有截”;而“与卦画相表里,变动周流,天造神化”等句,则不无附会《周易》和拔高吹捧之嫌。(132)这与他较早归附元朝且颇受忽必烈信任,破例委任为南台侍御史等经历有关。

对八思巴蒙古字评价最全面、最系统的是吴澄。他在肯定八思巴蒙古字“为国音之舟车”,“欲达一方之音于日月所照之地”等政治文化功用的同时,着重从语言文字类别特征上分析了传统汉字“主于形,故字虽繁而声不备”的不足,也分析了八思巴蒙古字“主于声”、“字不盈千,而唇齿舌牙喉所出之音无不该”的特色优点,所论精辟透彻。或许是出于对华夏大地首次推行拼音型文字的新奇、羡慕等敏锐感受,吴澄高度赞扬帝师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以开皇朝一代同文之治者也。圣度如天,无所不容,圣鉴如日,无所不照”。(133)吴澄对元廷以八思巴蒙古字统一全国所有文字是抱积极赞成态度的,并没有固守汉字本位。由于吴澄身为当时的南方理学宗师,这番评论想必在士大夫中影响很大,某种意义上引导着元中后期士大夫的主流舆论。

注释:

①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励耘书屋丛刻》(上),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杨志玖:《元代西域人的华化与儒学》,《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4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

②本文中汉人是指广义上的汉族人,包括元代四等人中的汉人、南人及逐步融入汉人中的原契丹人、女真人等。

③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0《元汉人多作蒙古名》,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701页;Henru Serruys(希路易),“Remains of Mongol Customs during the Early Ming,” Monumenta Serica,vol.XVI,1957,pp.137-190.译文见《明初蒙古习俗的遗存》,朱丽文译,《食货月刊》(台北)5卷4期,1975年,第27—47页。洪金富:《元代汉人与非汉人通婚问题初探》(一)、(二),《食货月刊》(台北)6卷12期,1976年,第1—19页;7卷1、2期合刊,1977年,第11—61页。毕奥南:《蒙古时期北上“汉人”蒙古化趋势》,硕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学院,1990年。那木吉拉:《元代汉人蒙古姓名考》,《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第10—14页。史卫民:《元代社会生活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50、66页。萧启庆:《元代的通事与译史》,《元史论丛》第6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35—67页。

④《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二月壬子,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525页。

⑤Henry Serruys,The Mongols in China during the Hung-wu Period,Brussels:Imprimerie SainteCatherine,1959,p.162; John D.Langlois,Jr.,"Introduction," in Langlois ed.,China under Mongol Rul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1,p.15; Endicott-West,"Aspects of Khitan Liao and Mongolian Yüan Imperial Rule," in G.Seaman and D.Marks eds.,Rulers from the Steppe,Los Angeles:Ethnographics Press,1991,p.214.

⑥《元好问全集》卷28《大丞相刘氏先塋神道碑》,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658页。

⑦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卷16《德兴燕京太原人匠达鲁花赤王公神道碑》,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96册,第283页。

⑧《弘治重修三原志》卷10《故五路军民万户河东北路行省郝公神道碑》,国家图书馆善本胶片。

⑨《元史》卷153《石天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619页;卷163《张雄飞传》,第3819页;卷167《张惠传》,第3923页;卷170《梁德珪传》,第4005页。

⑩《元史》卷150《耶律阿海传》,第3549页;卷150《何实传》,第3551页;卷167《刘好礼传》,第3925页。

(11)《元史》卷167《谭资荣传》,第3932页;姚燧:《牧庵集》卷24《谭公神道碑》,四部丛刊初编本,第5、6、10页。

(12)《元史》卷159《赵璧传》,第3747页;虞集:《道园学古录》卷12《谥议·中书平章政事赵璧》,四部丛刊初编本,第9页。

(13)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48《开府仪同三司中书左丞相忠武史公家传》,台湾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2册,第88页;苏天爵:《元文类》卷49《翰林学士承旨董公行状》,四部丛刊初编本,第11页;姚燧:《牧庵集》卷15《董文忠神道碑》,第25页;袁桷:《清容居士集》卷28《奉训大夫昌平等处屯田总管刘公墓志铭》,四部丛刊初编本,第5页。

(14)《黑鞑事略笺证》,《王国维遗书》第1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8a页。

(15)《元好问全集》卷28《大丞相刘氏先塋神道碑》,第658—659页。

(16)参见蔡美彪:《乣与乣军之演变》,《元史论丛》第2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页。

(17)贾敬颜、朱风合辑:《蒙古译语·女真译语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页。

(18)《元史》卷154《郑制宜传》,第3636页;袁桷:《清容居士集》卷32《资德大夫大都留守郑公行状》,第18页。

(19)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47《故蠡州管匠提领史府君行状》,第2册,第76页。

(20)王逢:《梧溪集》卷5《陆县尹时俊席上赠郭府判》,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5册,第536页。

(21)姚燧:《牧庵集》卷19《参知政事贾公神道碑》,第1页。

(22)刘敏中:《中庵集》卷6《赠奉政大夫骁骑尉大同县子萧公神道碑》,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2册,第322—323页。

(23)袁桷:《清容居士集》卷27《赠翰林学士嘉议大夫马公神道碑铭》,第6—7页。

(24)《元史》卷177《陈颢传》,第4130页。

(25)《元史》卷6《世祖纪三》,第122页。

(26)虞集:《道园类稿》卷43《顺德路总管张公神道碑》,台湾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6册,第306页。

(27)许凡:《元代吏制研究》,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年,第96页。

(28)《元典章》卷8《吏部二·官制二·选格·循行选法体例》,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年,第236页。

(29)陈元靓:《事林广记·百家姓》,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30)刘敏中:《中庵集》卷7《奉训大夫淮东淮西都转运副使潘公神道碑铭》,第328页;傅若金:《傅与砺文集》卷10《故朝列大夫佥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事赵公行状》,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2册,第730页;《元史》卷176《王寿传》,第4103页;许有壬:《至正集》卷54《故元奉政大夫铅山州知州兼劝农事元公墓志铭》,台湾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7册,第257页;苏天爵:《滋溪文稿》卷18《大元赠奉训大夫博兴知州程府君墓碑铭》,陈高华、孟繁清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96页;程钜夫:《雪楼集》卷16《杨氏先茔碑》,宣统二年陶氏涉园影洪武刊本,第6b页。

(31)《元典章》卷8《吏部二·宫制二·承荫》,第251页。

(32)陈旅:《安雅堂集》卷11《杨国材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13册,第141页。

(33)《元史》卷165《管如德传》,第3871—3872页。

(34)《黄溍全集·嘉议大夫佥宣徽院事致仕孙公墓志铭》,王颋点校,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39页。

(35)王士点、商企翁:《秘书监志》卷1,高荣盛点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7页。

(36)陈元靓:《事林广记·百家姓》元至顺刊本小序;陈旅:《安雅堂集》卷4《阎主簿孝行诗序》,第1213册,第49页。

(37)许有壬:《至正集》卷57《赠通议大夫大都路都总管上轻车都尉清河郡侯谥庄惠张公神道碑铭》,第7册,第266页;吴澄:《吴文正公集》卷16《送四川行省译史李岩夫序》,台湾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304页;郭建设、索全星:《山阳石刻艺术》所收《许师义墓志铭》,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第84页。

(38)吴澄:《吴文正公集》卷18《送李见翁巡检序》,第3册,第341页;吴当:《学言稿》卷2《送丁太初温州蒙古字学正》,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17册,第267页。

(39)《元史》卷176《秦起宗传》,第4116页。

(40)程钜夫:《雪楼集》卷7《姚长者碑》,第6b页;吴澄:《吴文正公集》卷36《元赠承事郎德清县尹朱君墓表》,第3册,第592页。

(41)吴澄:《吴文正公集》卷40《故临川近山居士吴公墓志铭》,第3册,第638页。

(42)陈旅:《安雅堂集》卷13《勤耕亭铭》,第1213册,第163页。

(43)吴澄:《吴文正公集》卷16《送四川行省译史李岩夫序》,第3册,第304页;卷18《送李见翁巡检序》,第3册,第341页;卷39《有元征事郎翰第林编修刘君墓志铭》,第3册,第628页;卷43《有元奉训大夫南雄路总管府经历谭君墓志铭》,第4册,第32页。苏天爵:《滋溪文稿》卷17《元故正议大夫佥宣徽院事周侯神道碑铭》,第284页。郭建设、索全星:《山阳石刻艺术》,《许师义墓志铭》,第84页。陈旅:《安雅堂集》卷12《贾治安墓志铭》,第1213册,第160页。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13《宋君墓志铭》,四部丛刊初编本,第8—9页。

(44)贾敬颜、朱风合辑:《蒙古译语·女真译语汇编》,第1页。

(45)萧启庆:《元代的通事与译史》,《元史论丛》第6辑,第66—67页。

(46)方龄贵:《古典戏曲外来语考释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

(47)张月中、王钢主编:《全元曲》(上),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87页。

(48)杨联陞:《老乞大朴通事里的语法词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台北)第29本,1959年11月,第197—208页;陈高华:《从〈老乞大〉〈朴通事〉看元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旧本〈老乞大〉书后》,《陈高华文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385、390、411、412页。

(49)那木吉拉:《元代汉人蒙古姓名考》,《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第10—14页。

(50)分见《元史》卷149《移剌捏儿传》,第3529页;卷149《耶律留哥传》,第3514页;卷149《耶律秃花传》,第3532页;卷150《石抹也先传》,第3543页;卷150《耶律阿海传》,第3550页;卷151《张荣传》,第3581页;卷151《薛塔剌海传》,第3563页;卷151《邸顺传》,第3570页;卷151《贾塔剌浑传》,第3577页;卷152《杨杰只哥传》,第3594页;卷152《刘斌传》,第3604页;卷153《刘敏传》,第3609页;卷154《郑鼎传》,第3635页;卷154《郑温传》,第3644页;卷166《石高山传》,第3897页;卷193《攸哈剌拔都传》,第4380页;卷203《方伎》,第4542页。魏初:《青崖集》卷5《故四路屯田达鲁花赤王公墓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98册,第776页。

(51)《元史》卷151《张拔都传》,第3580页;卷153《石天麟传》,第3619页;卷153《刘敏传》,第3610页;卷168《许国祯传》,第3964页;卷169《贾昔剌传》第3969页。程钜夫:《雪楼集》卷7《信都常忠懿王神道碑》,第12a页。

(52)《元史》卷153《刘敏传》,第3610页;卷167《张惠传》,第3924页。《弘治重修三原志》卷10《故五路军民万户郝公神道碑》。

(53)《弘治重修三原志》卷10《故五路军民万户郝公神道碑》。《元史》卷154《郑鼎传》,第3636页;卷156《张弘范传》,第3681页。

(54)《元史》卷156《董文炳附董士元传》,第3675页;卷166《王昔剌传》,第3911页;卷169《刘哈剌八都鲁传》第3973、3975页;卷169《高觽传》,第3979页。《虞集全集·贺丞相墓志铭》,王颋点校,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884页。

(55)《元史》卷154《郑鼎传》,第3636页;卷16《世祖纪十三》,第349页。

(56)《元史》卷162《刘国杰传》,第3808页;卷165《管如德传》,第3871页;卷168《姚天福传》,第3960页;卷169《高觽传》,第3979页;卷173《燕公楠传》,第4051页。

(57)《昌乐县续志》卷17《刘氏先茔之记》,民国23年本,第47b、48a页。

(58)宫崎市定:《元朝治下の蒙古的官職をめぐる蒙漢關係——科舉復興の意義の再檢討》,《東洋史研究》23卷4號,1965年,第90頁;那木吉拉:《元代汉人蒙古姓名考》,《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第12页。

(59)《元典章》卷9《吏部三·官制三·投下》“革罢南人达鲁花赤”、“有姓达鲁花赤革去”,第299页。

(60)因篇幅限制,上述取蒙古名事例,恕不一一注明史料出处。详细情况可参见李治安:《元代华北地区研究——兼论汉人的华夷观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年,附表5,第357—366页。

(61)参见李治安:《元代华北地区研究——兼论汉人的华夷观念》,附表6,第366—380页。

(62)《元史》卷140《太平传》,第3367页。

(63)宫崎市定:《元朝治下の蒙古的官職をめぐる蒙漢關係——科舉復興の意義の再檢討》,《東洋史研究》23卷4號,1965年,第90頁。

(64)《辽史》卷112《耶律滑哥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03页;宇文懋昭:《大金国志校证》卷39《婚姻》,崔文印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54页。

(65)《元典章》卷18《户部四·收继·收小娘阿嫂例》,第701页。

(66)《元典章》卷18《户部四·收继》“弟收嫂出舍另居”、“小叔收阿嫂例”,第701页。

(67)《元典章》卷18《户部四·不收继·守志妇不收继》,第709页;参见王晓清:《元代社会婚姻形态》,武汉:武汉出版社,2005年,第4章。

(68)《元典章》卷18《户部四·不收继·兄亡嫂嫁小叔不得收》,第711页。

(69)洪金富:《元代汉人与非汉人通婚问题初探》(一),《食货月刊》(台北)6卷12期,1976年,第7页;《元代汉人与非汉人通婚问题初探》(二),《食货月刊》(台北)7卷1、2期合刊,1977年,第11、30—32、39—42页。

(70)《元典章》卷18《户部四·婚礼·嫁娶聘财体例》,第660页。

(71)《黄溍全集·嘉议大夫婺州路总管兼管内劝农事捏古公神道碑》,第697、699页。许有壬:《至正集》卷56《赠佥太常礼仪院事蓦克笃公神道碑》,第262页;卷57《故通议大夫江西等处榷茶都转运使万公神道碑铭》,第269页。参见洪金富:《元代汉人与非汉人通婚问题初探》(二),《食货月刊》(台北)7卷1、2期合刊,1977年,第15页。

(72)洪金富:《元代汉人与非汉人通婚问题初探》(二),《食货月刊》(台北)7卷1、2期合刊,1977年,第23页。

(73)参见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79—191页。

(74)程钜夫:《雪楼集》卷7《信都常忠懿王神道碑》,第13b页。

(75)宋濂:《宋文宪公全集》卷31《汪先生墓碑》,四部备要本,第369页;方孝孺:《逊志斋集》卷22《俞先生墓表》,四部丛刊初编本,第21页。

(76)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8,建炎三年秋,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60页。

(77)《范成大笔记六种·揽辔录》,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2页。

(78)参见陈高华、徐吉军:《中国服饰通史》,宁波:宁波出版社,2002年,第379页。

(79)周密:《癸辛杂识》别集上《方回》,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49页;《郑思肖集·绝句十首(其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8页。

(80)沈括:《梦溪笔谈》卷1《故事一》,刘尚荣校点,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页。

(81)刘秉忠:《藏春诗集》卷3《七言律诗·过东胜》,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2册,第197页;魏初:《青崖集》卷3《诗余·朝中措》,第1198册,第725页。

(82)参见陈高华、徐吉军:《中国服饰通史》所录《山西右玉县宝宁寺元代水陆画》和《霜浦归渔图》,第401、411页。

(83)苏天爵:《元文类》卷41,四部丛刊初编本,第3页。

(84)参见陈高华、徐吉军:《中国服饰通史》,第409页。

(85)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东郊元代壁画墓》,《文物》2004年第1期,第65—67页;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北涿州元代壁画墓》,《文物》2004年第3期,第47、51、52页。

(86)李廷华:《中国名画家全集·赵孟頫》,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6、34、63、80、82、85页。

(87)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11《贤孝》,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0页。

(88)参见李敏行:《元代墓葬装饰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07年,第81页。

(89)《郑思肖集·欧阳梦桂忠妾柔柔传》,第155页。

(90)秦新林:《元代社会生活史》,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07页。

(91)《元典章》卷29《礼部二·服色·南北士服,各从所便》,第1115—1116页。参见史卫民:《元代社会生活史》,第114页。

(92)参见陈登原:《国史旧闻》卷43《明禁胡服》,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分册,第47页。

(93)希路易:《明初蒙古习俗的遗存》,朱丽文译,《食货月刊》(台北)5卷4期,1975年,第32页。

(94)参见洪金富:《元代汉人与非汉人通婚问题初探》(二),《食货月刊》(台北)7卷1、2期合刊,1977年,第11页。

(95)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51《大元嘉议大夫签书宣徽院事贾氏世德之碑》,第2册,第111页;《元史》卷169《贾昔剌传》,第3969、3970页。

(96)另,《世德之碑》开端即说:贾脱里不花上奏贾氏祖宗事迹,没有找汉人大臣,而是通过驸马高唐王阔里吉思,是证脱里不花与汪古部驸马阔里吉思的交情甚笃。

(97)程钜夫:《雪楼集》卷7《信都常忠懿王神道碑》,第12—14页。

(98)《元史》卷149《耶律秃花传》,第3532—3534页;卷150《耶律阿海传》,第3530页。

(99)《元史》卷149《耶律留哥传》,第3514—3515页。

(100)拉施德:《史集》第1卷第2分册,余大钧、周建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75页。

(101)《元史》卷147《史天倪传》,第3478页。

(102)张养浩:《张文忠先生文集》卷23《驿卒佟锁住传》,中华再造善本影元至正十四年刻本,第3b—6a页。

(103)《蒙古秘史》,额尔登泰、乌云达赉校勘,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3节。

(104)《鲁布鲁克东行记》,耿昇、何高济译,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92页。

(105)《明史》卷124《扩廓帖木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709—3714页;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32《同姓诸王表》,广雅书局本,第5a页。

(106)《元史》卷154《郑制宜传》,第3636—3638页;袁桷:《清容居士集》卷32《资德大夫大都留守郑公行状》,第18页。

(107)《元史》卷153《石天麟传》,第3619—3620页;萧:《勤斋集》卷3《元故特授大司徒石公神道碑》,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06册,第410—412页。至于石天麟子孙,本传仅记有:长子珪,次子怀都,孙哈蓝赤。

(108)《揭傒斯全集》卷8《故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吕公墓志铭》,李梦生标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03—405页。

(109)苏天爵:《元文类》卷50《济南路大都督张公行状》,第14—20页。

(110)《元史》卷169《贺仁杰传》,第3967—3969页;卷179《贺胜传》,第4149—4151页;卷140《太平传》,第3367—3372页。虞集:《道园类稿》卷37《贺惠愍公庙碑》,第186—187页;卷40《贺忠愍公神道碑》,第223—225页;卷46《贺忠贞公墓志铭》,第350—353页。

(111)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14《内翰董忠穆公》、《枢密董正献公》,姚景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80、286、287—289页。

(112)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48《开府仪同三司中书左丞相忠武史公家传》,第2册,第88页;卷54《大元故真定路兵马都总管史公神道碑》,第141页。

(113)《弘治重修三原志》卷10《故五路军民万户河东北路行省郝公神道碑》。《元史》卷150《郝和尚拔都传》,第3553—3554页;卷174《郝天挺传》,第4065—4066页。另,《郝天挺传》言其“出于朵鲁别族”。天挺子佑,“小字朵鲁别台”。与《故五路军民万户河东北路行省郝公神道碑》有歧异,兹存疑。

(114)希路易:《明初蒙古习俗的遗存》,朱丽文译,《食货月刊》(台北)5卷4期,1975年,第39页。

(115)苏天爵:《元文类》卷57《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第14页。

(116)汪元量:《增订湖山类稿》卷1《送琴师毛敏仲北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4页。

(117)叶子奇:《草木子》卷3上《克谨篇》,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9、55页。

(118)参见郑克晟:《明代政争探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檀上寛:《明朝専制支配の史的構造》,第1、2部,東京:汲古書院,1995年,第39—312頁;萧启庆:《中国近世前期南北发展的歧异与统合——以南宋金元时期的经济社会文化为中心》,《元代的族群文化与科举》,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8年,第1—22页。

(119)《郑思肖集·大义略叙》,第188、190页。

(120)参见李治安:《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初探》,《中国史研究》2005年增刊,第83—98页。

(121)洪金富:《元代汉人与非汉人通婚问题初探》(二),《食货月刊》(台北)7卷1、2期合刊,1977年,第23页。

(122)《元史》卷149《耶律留哥传》,第3514页。

(123)《元史》卷13《世祖纪十》,第268页。

(124)希路易:《明初蒙古习俗的遗存》,朱丽文译,《食货月刊》(台北)5卷4期,1975年,第28页。

(125)《元史》卷39《顺帝纪二》,第839页。

(126)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0《元汉人多作蒙古名》,第702页。

(127)孔齐:《至正直记》卷3《不嫁异俗》,庄敏、顾新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86页;刘壎:《水云村稿》卷7《跋阮子良孤岚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95册,第390页。

(128)希路易:《明初蒙古习俗的遗存》,朱丽文译,《食货月刊》(台北)5卷4期,1975年,第39页。

(129)郝经:《郝文忠公文集》卷37《与宋国两淮制置使书》,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1册,第819页;许衡:《鲁斋遗书》卷7《时务五事·立国规摹》也说“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可以长久”,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1册,第382页。

(130)参见李治安:《华夷正统观念的演进与元初汉文人仕蒙》,《学术月刊》2007年第4期,第134—139页。

(131)袁桷:《清容居士集》卷27《赠翰林学士嘉议大夫马公神道碑铭》,第7页。

(132)程钜夫:《雪楼集》卷11《同文堂记》,第11a页。

(133)吴澄:《吴文正公集》卷14《送杜教授北归序》,第274页;卷26《南安路帝师殿碑》,第4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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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蒙古族文化对汉人影响的考证_忽必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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