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看我国银行业体系建设的几个核心问题_银行论文

从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看我国银行业体系建设的几个核心问题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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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将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完善,有助于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加入WTO会对中国经济, 特别是对一些具体的产业部门形成冲击和挑战。目前,专家们普遍认为,加入WTO对属于现代化的、 高科技的产业部门的冲击和影响将大于对传统的、中低科技水平的产业部门的冲击和影响。银行业属于前一类部门,在中国即将跨入WTO门槛之时, 认真评估和判断加入WTO 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并从战略高度规划我国银行体系未来发展的架构是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

一旦中国加入WTO, 必然对外资银行实行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国民待遇规则。很多人对此感到担忧,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实行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规则意味着有更多的银行将进入本地市场,在原来的市场中,银行服务提供者的数量会增多,市场竞争将会加剧。如果原来国内的银行业市场是垄断性的,更多银行的进入将会打破垄断局面。实施国民待遇规则意味着给予外国银行同本国银行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待遇,在开业资格、业务范围、监管架构和税负等方面一视同仁。如果外国银行的竞争实力、服务水平、人员素质、管理手段、现代化程度都高于本国银行,势必会分走本国银行的市场份额和客户,影响本国银行的盈利水平。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整体情况看,短期内我国内地银行在竞争中确实处于劣势。但是,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最终不能脱离本国银行体系的发展。外资银行进入本国市场之后的待遇和发展取决于本国金融体系的架构和运作情况。加入WTO后, 我们面临的更大挑战是如何构建起一个现代化的、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本国银行和外资银行都能在其中有效运作的银行体系。为此,我们必须考虑下述问题。

1.银行体系中的银行数量确定问题

在多大程度上准许外国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取决于我国的银行体系究竟采取哪一种制度,是采取美国式的“多银行制度”,还是采取日本式或欧洲式的“少银行制度”。

所谓“多银行制度”,是依赖大量的、独立的、没有分支机构的(或较少分支机构的)、大中小型混杂的银行来实现资金从存款人向借款人流动的制度。在世界上美国是这一制度的独一无二的采用者。这种制度的采用造成:(1)美国银行数量众多,约为10000家,超过其他发达国家。(2)美国银行地域分布广泛, 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偏远的村镇都有独立的银行。(3)由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禁止开设分行, 美国储户可以选择的银行(银行加银行分支机构)并不多,与德、英、加等国比较,美国人均拥有的银行数量最少。(4)美国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 缺乏国际性的大型银行。

所谓“少银行制度”,是依赖拥有众多分支机构的大型金融机构来实现资金从存款人向借款人流动的制度。世界上比较多的发达国家采取了这一制度。例如,德国有250家银行,日本的银行不到100家,英国和加拿大的银行也不到50家。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似乎多银行制度的竞争性较强,能够为客户提供较多的消费选择机会和较高的服务水平。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美国的独特制度实际上形成了对银行的特殊保护和对银行地域垄断地位的确认,使美国银行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而实行“少银行制度”的国家,由于允许分支机构的开设,在竞争性服务的提供方面并不弱于美国。美国近年来也在对“多银行制度”进行改革,包括放松设立支行的许可和加速银行的兼并与合并。

在我国,银行业长期以来的问题是银行数量偏少。改革开放之前,银行业务基本上由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包揽。改革开放之后,陆续恢复了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并新成立了一些国家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但目前,全国性银行总数仅为20多家,从银行数量看,即使是以“少银行制度”的标准衡量也存在银行数量不足的问题。这种情况必然造成我国现有的银行体系竞争性不强、垄断程度高的问题。

这里还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在允许外资银行进入的地域考虑方面,应该结合我国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需要,在未来有潜力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区应允许较多的外资银行进入。实际上,我国已经开始这样做了,目前进入上海浦东的外资银行数目在全国是最多的,但与世界其他国际金融中心比较,仍远远不够。

2.银行体系中业务范围划分的问题

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业务范围的划定。这种划定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本币与外币业务的划定;(2)零售与批发业务的划定;(3)银行业务与证券、保险、 信托等其他金融业务的划定。

目前我国对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划定情况是:主要限制在外币业务,本币业务只有少数外资银行经营;主要限制在批发业务,即针对非居民的银行业务;由于国内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采取分业经营的办法,外资金融机构也局限于分业经营。

我国现阶段将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较多地限制于外币业务,主要是担忧允许外资银行进行本币贷款会影响本国的货币供应和外汇市场波动,允许外资银行进行本币存款,会引起“吸收存款竞争”,影响国内银行的资金来源。但是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能妥善处理,并不会太严重。允许外资银行进入本币业务之后,外资银行在东道国的所有业务中,本币存贷款的比重会上升。但外资银行在东道国整个市场所占的份额是有限的,即东道国在本币业务上仍具有明显优势。主要原因在于,外资银行在东道国的分支机构数量比本地银行少,其本币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母行调拨后在东道国外汇市场进行兑换。所以外资银行经营本币业务的影响主要与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有关。如果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数量有所限制,同时注意本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及利率水平的适度控制,那么外资银行从境外调拨的资金有限,允许其进行本币业务不会对国内货币供应和外汇市场产生巨大冲击。

现阶段将外资银行的业务主要限制在对非居民的批发业务市场方面主要是出于保护国内银行的考虑。外资银行在对居民提供零售银行业务方面确实比我国国内银行占有太多的优势。外资银行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国际业务经验丰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高,设备先进,金融产品多元化。而国内银行在长期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形成高度垄断、闭关自守、服务态度差、缺乏竞争意识等种种弊端,在金融建设的硬件和软件上均比较薄弱,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与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距。如果允许外资银行提供居民零售银行服务,短期内不少客户将被外资银行吸引。但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以竞争和开放的观点来认识。限制外资银行开展居民零售业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国内银行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才是治本之道。在短期内,加入WTO后,外资银行会分流一部分国内银行的业务, 但是从长期看,当国内银行的竞争能力提高之后,其业务范围仍会扩大。对于消费者来说,竞争性的市场所带来的消费满足程度总是大于非竞争市场。

银行与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分业经营的问题是业务范围划分中较难处理的一个方面。我国现阶段出于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考虑,对国内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世界各国在80年代金融自由化潮流涌动以来,均比较多地打破分业经营的规定,走向混业经营。特别是从90年代初以来,国际银行业的兼并合并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出现了许多“全能性”的大型银行,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如果这些大型银行进入我国,为适应分业经营的需求而“削足适履”,势必会产生一些问题。它们可能会对机构进行某种形式上而不是实质上的拆分,这一方面会削弱其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也会增加我国金融业管理的负担。在未来我国金融法规体制逐步完善和金融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对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限制应该适度放宽。这样外资银行金融业务范围的划分会更加顺理成章。

3.银行监管架构问题

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必须置于一国对整个银行体系的监管架构之下,即外资银行进入东道国应服从东道国的整体监管法规和监管机制。

我国目前的银行管理架构与世界较多国家和地区相似,即由中央银行对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垂直管理。现在我国已按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需要打破行政区划,跨省、自治区设置中央银行的分行,这一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我国中央银行的垂直方向的监管能力。

对于一个金融机构的监管架构是单一的还是多重的比较有利的探讨,在学术界一直没有得出一致的意见。美国是银行监管架构比较繁复和多重的国家。在探讨美国是否需要改变其现有监管架构时,有赞成改革和反对改革两派观点。赞成改革(即支持单一监管架构)的观点认为其好处是减轻管理负担,提高效率;加强了对银行监管的一致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矛盾被违规者利用;在发生危机时应对危机会比较及时和有效。反对改革者(即支持多重监管架构)的观点认为多重监管的优势在于:可以提供一个实际的检查和平衡系统,一个机构忽略的问题可以被另一个机构发现并纠正;有利于金融创新的产生,因为不同的管理者的监管存在漏洞,金融创新可以从空当中产生;不容易产生单一监管体制下的官僚主义作风。由于两种观点各有其道理,美国目前仍在比较谨慎地改革其监管架构。

综上所述,加入WTO是对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挑战。 这一挑战不仅表现在对我国银行业务冲击的浅层次上,也表现在对我国银行体系重新构建的深层次上。而后者对于我国在21世纪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金融强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立于不败之地至关重要,对于有关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合理决策是我国在即将加入WTO之时应该倍加关注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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