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小学德育素质评价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几点思考论文_李丽

谈中小学德育素质评价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几点思考论文_李丽

山东省招远市魁星路小学 265400

中小学的德育评价就是针对中小学德育的方针政策、目标、内容、过程、原则方法等方面作出的事实分析和价值判断。德育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学生的品德水平。在德育评价的实践操作层面,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德育评价的目标内容追求“高、大、全”,缺少结构效度

目前中小学品德评价主要包括:品德行为、道德认知、人格发展以及综合测评等方面,而实际上对学生进行品德评价时,在评价内容和目标定位上的高位,与实际行为却要求简单机械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德育评价的结构效度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德育评价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层次是否真实反映了学生品德发展的本质和规律。由于现行的德育评价在评价内容和体系中追求“高、大、全”,缺少具体的目标分类和分层,没有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因此,在此内容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评价体系也就缺少相应的结构效度。我们的德育目标是希望通过知识传授、观念养成、性格培养等路径来提高受教育者在“思想观念、政治意识、行为规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素质”。在此观念立场下形成了“大德育”的教育内容,这些内容包括:思想意识、道德品质、政治觉悟、心理素质、法律知识、卫生教育、情感教育、人文教育。在德育测评中,往往将文艺活动、体育竞赛、知识讲座都安排到德育课中,德育评价的活动基本上是建立在“大德育”内容和教育目标的评价体系之下进行。

这种“大德育”所包涵的课程内容虽然丰富,但内容往往政治化,德育评价有时等同于“学科教学的评价”,思想品德课程内容的结构和设计往往只注重道德认知,却忽视真实情境下道德行为发生的情境性和复杂性,以及品德形成的阶段性,因此,这些内容也就难以贴近学生真实的生活情景,从而给德育评价带来了困难,降低了德育评价的结构效度。

二、德育评价方法追求量化,缺少人文关怀

德育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对德育活动实施效果的价值判断,而评价德育实施效果的最终检验工具是学生道德行为水准的提高和改善。德育评价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朝着科学化迈进,然而在实践中,却将德育评价方法的科学化简单地等同于认为只是要量化,因而在对中小学生的品德做出评价时,习惯于用评价学业水平那样的方法去构建德育评价的指标,人为设定评价权重、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德育水平进行评分、划定等级,片面追求评价的客观和“硬性指标”,对学生道德行为的提升即真实效果却未予以充分重视。德育实际上是“育德”的工作,许多在量化德育“分数”上表现优异的学生在现实中的道德行为上可能表现的差强人意,这不能不说是单一追求“量化”评价结果带来的遗憾,这反映了德育评价中缺少人文关怀的价值追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德育评价归根结底是要对人的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的评价,我们在评价中始终要坚持人文关怀的价值取向,做到“眼中有人,心中有爱”,而不能片面追求量的评价标准,仅凭量的客观评价来判断中小学生道德水平的好坏,更要重视秉持关爱、民主、宽容的人文主义价值取向,充分运用质的评价方法,量与质的结合,对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德育评价主体单一,缺少多元参与

长期以来,教师在学生品德评价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教师是德育评价的唯一合法的评价主体。现实德育评价中参与主体的教师作为唯一性的“道德评判者”的合法性地位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教师在德育评价中往往注重外在的道德约束和规范,评价过程没有充分调动起学生道德发展主体的内在需求和动机,没有形成并发展学生健全的道德人格,从而使德育评价的效果欠佳。而第四代教育评价理念的核心是“发展性评价”,这种评价理念反对传统评价奉行的“二元对立”的客观主义认识论,追求价值关涉与主体间性,强调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是紧密相连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不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评价者与评价对象的关系,而是“师生道德发展共同体”。

四、德育评价功能强调选拔、控制和奖惩,缺少正确的价值取向

德育评价的功能是指德育评价活动本身所具有的能引起评价对象变化的作用和能力。选择何种价值取向决定了评价者采用何种评价手段和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因此,评价功能的背后是评价者运用何种价值取向的问题。

在中小学德育评价的实践中,我们习惯于用一定的手段去甄别判断学生的道德水平及发展程度,对学生的道德进行优劣、真伪、好坏的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取向并不是基于学生内在道德素质的一种“事实性”“独特性”“适应性”的有效甄别。在具体品德评价实践中,我们总是按照中小学生守则与日常行为规范所强调的核心价值观来判定学生遵守和执行的程度,德育评价此时的主要功能变成了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所施加的一种控制,而不是基于对学生内在道德潜能的挖掘和发现,这种评价目标容易培养形成中小学生遵从性人格,而不容易产生创造型人格。在传统的奖惩性教育评价的影响之下,容易导致极端的功利主义,从而有悖于德育评价的根本目的。因此,德育评价功能在价值取向上不应注重选拔、控制和奖惩,应当淡化这种功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学生道德人格的形成和完善为目的,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价的理念使每个学生都能够按照自我发展的水平得到提高。

综上所述,德育评价如何做到科学有效,是制约德育评价的关键所在。在现有德育评价指导理论不足的情形下,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改革德育评价的内容和方法,不仅要关注德育评价方法的科学化,又要关注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既要发展适合现实需要的中小学德育评价理论,又要着力解决好实际存在的具体问题,努力构建和发展适合中国国情及本土化的德育评价理论。

论文作者:李丽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20年1月总第3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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