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从“营改增”的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念;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差异;“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等几方面探讨了本文主题,旨在与同行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策略
引言:营改增后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几大变革是工程造价的机遇也是其发展过程中的挑战。只有充分把握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四大重要影响,才能对症下药,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方针,稳定实际工程造价项目中的预算造价,重建工程造价体系,把握材料、机械、人力等因素在工程预算中的权重,同时越加重视成本控制在工程造价中的地位,建立新的经验。实现工程造价的可持续发展。
1、“营改增”的理论基础及概念
1.1 增值税税收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指出,我们所消费的商品价值由生产资料、劳动力附加值和剩余价值三个部分构成。营业税的课税对象是整个商品的价值,随着商品的流转,商品增加的价值会直接计入到商品中,营业税在每一次流转中会重复计取税费;而增值税是对商品流通过程中附加的劳动力和剩余价值征收增值税,不再对生产资料的全部价值进行计税,避免了重复计税。
1.2 增值税三概念
1.2.1 销项税额:按照商品的销售额和税率纳税,价值增值的部分难以确定,考虑的征收的效率问题,税务部分先按照商品销售额全额的征税。
1.2.2 进项税额:根据购买生产资料时获得国家税务总局开具的进项税的抵扣发票,针对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在缴纳税务部门的增值税时,作为销项税的抵扣金额,减少缴税金额,企业这个环节不需要纳税。
1.2.3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也就是抵扣后的余额部分。增值税征税更加合理和科学,避免了营业税层层增税,全额征税的现象,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增值税只对每个环节增加价值部分纳税,采用增值税纳税更加合理,促进企业的发展。
2、“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对比
2.1营业税
由营业额与税率的乘积组成,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工程造价领域而言,营业税的统计和计算方式具有简洁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差异。
2.2增值税
由合同额同税率的乘积组成,增值税对于不同行业的税率大小的额度不同,对同一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所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也不同。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对比营业税与增值税相关概率,营业税和增值税在本质上都属于流转税,主要是指纳税人商品在进行社会生产和流通的过程中按照流通速度、数量和所产生的营业额为对象所产生的一系列税收。但同时营业税和增值税其税收征收的方式不同,征收的数额不同,因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不同。
总之,营业税和增值税具有相同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因此,营改增将对工程建筑行业造价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3、“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3.1对建筑行业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的影响
我国现阶段的大型建筑行业中基本上都采取多人法人形式,一般都有多个子公司。例如在中国的铁建方面,形成了企业内部逐层分包的形式。对营业税的模式来说,项目代表的所有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而在营改增模式下则要对所有的纳税环节根据进项和抵消扣的方式进行征税,一旦链条比较长,那么势必就会造成风险问题,从而导致企业的经营上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随着法人层级以及管理层级的增多,对营改增的管理将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
3.2对原有造价模式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影响不亚于一九九四年的分税制改革,自二零一二年开始“营改增”试点以来企业税负明显增加。营业税为价内税,全额征税,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差额征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改变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对建筑企业自身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对企业的整个产业链产生影响。那么要减轻税费就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有多少。“营改增”将改变工程造价目前的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对工程计价规则、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约规划等有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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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对进项税率的影响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售额不含税。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包括大宗材料和分包商。其中,大宗材料若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可抵扣,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不得抵扣,分包商若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1%,可抵扣,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不得抵扣。建筑企业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上游供应商,所获得的抵扣相比下游的房地产企业要少。原营业税=(结算工程造价-分包造价)×3%,各项费用均为含税价格。现增值税制下的税率=(不含税收入-进项税额)÷不含税收入,只有当进项税额率大于8%时,增值税制的建筑企业税负率才能小于原营业税率 3%。
3.4对人工费计算的影响
工程造价中人工成本占总造价约30%左右,由于建筑行业的劳务分包大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无法抵扣,若销项税高达11%,但进项税抵扣得很少甚至没有(即使计入进项税额,由于取得进项税抵扣凭证难度大,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有限),那么企业税负就会大幅增加。
4、建筑业工程造价“营改增”的有效策略
4.1更新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面对“营改增”的挑战,建筑企业在开展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各个区域“营改增”试点的优良经验,不断更新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4.1.1将先进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流水线等固定资产设备引进建筑施工生产中,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支出,使企业由劳动密集型转变为技术密集型,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工作效率,增加进项税抵扣额度,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
4.1.2在建筑企业施工项目成本费用的支出问题上,为了确保这些费用能够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在其他条件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应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以此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4.1.3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政策,弹性规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和赊购时间,制定应收账款催收流程和方法,加快资金的回收和流转,从而缓解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4.2规范会计核算
要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还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其对增值税税种、税率、计算方法、认证程序等方面的认识,从而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水平。此外,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的审核和落实工作,由于目前会计电算化的广泛使用,提高了企业账务的信息化,这就对信息的管理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企业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信息数据的维护和管理,以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4.3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
人才是各项政策有效施行的有力保障,为提高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就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
4.3.1在企业内部做好“营改增”的宣传教育,使得财务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营增改”的基本含义和要求,全面提升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意识,使得建筑业的全体职工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后的税务管理模式。
4.3.2建筑企业要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例如聘请优秀的税务专家,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让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吸收和借鉴更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手段。
结语:
营改增对于各行各业的税收制度有着良好的影响,从根本上避免了重复征税的现象,为企业降低了赋税负担,净化了建筑行业的市场环境,提供更加公平的市场氛围。营改增显著影响了造价工程的计量模式,加快实现了价税分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筑企业需要不断对营改增进行分析,积累新的造价经验,从而最大化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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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超(1982-),女,陕西柞水人,专任教师,助教,硕士,研究方向:工程造价.
[5]崔淑芬.“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财务决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高级会计师),2014,9.
论文作者:李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30
标签:进项论文; 增值税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税额论文; 营业税论文; 企业论文; 税率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