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邓小平法制思想 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邓小平法制思想研讨会”发言摘要——把邓小平法制思想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制论文,思想论文,依法治国论文,方略论文,学习贯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法制思想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包括民主与法制、经济与法制、人治与法治、教育与法制等等方面。目前,对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研究是个薄弱环节,不够深入,需进一步加强。
在学习邓小平法制思想中,印象最深的是“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重要论述,这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理论起点和思想支点。我认为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的理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上,强调两者相互依存。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小平同志就精辟地指出,民主是基础,法制是保障,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法制;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也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民主与法制就好像人的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所以,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第二,在人治和法治的关系上,反对人治,实行法治。小平同志曾尖锐地指出,在一些人中,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叫违法,这是错误的。他第一次提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人治和法治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应当包括加强法制在内。属于法律范围内的事,只能用加强法制来解决,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第三,在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关系上,必须坚持两手抓。在我们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后,小平同志就及时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两手抓,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第四,在加快立法与严格执法关系上,强调必须并重。“文革”一结束,小平同志就指出,要抓紧立法,集中力量制定一些迫切需要的重要法律,立法快搞比慢搞好,法律有比没有好。有了法就应严格执行,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五,在树立法制观念与维护法制权威关系上,强调关键在教育。小平同志指出,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人人遵守法律,并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手段。但法制权威的树立,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第六,在依法办事和党的领导关系上,两者是统一的。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进行的,在法制建设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但属于法律的问题,要用法制来解决,由党直接管不合适,应是由国家和政府管。党有党规,国有国法,没有党规,国法很难保障。小平同志的法制思想,内涵十分丰富,这只是个人学习的一点体会。
真正把小平同志这些高瞻远瞩的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贯彻到司法实践中,还有距离,需要进一步努力。当前,党和国家提出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贯彻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工作上也应有科学的法治观,就是要把法律的权威性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来,使全社会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从各个方面严格依法办事。司法机关要做到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思想,既要把小平同志的法制思想研究好、学习好,更要贯彻好,要与时俱进地把小平同志法制思想在我们实际中生动地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