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自由作家与新文学的人文合法性_文学论文

现代自由作家与新文学的人文合法性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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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文学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从《现代评论》、《新月》、《论语》到《文学杂志》、《观察》等一系列卓尔不群的杂志期刊,从胡适、丁西林到徐志摩、梁实秋、林语堂、周作人、萧乾、沈从文、朱光潜等一大批各具情彩的作家和理论家,形成了与中国现代文学史共始终的自由主义文学传统。

这是一股绵延不绝的流脉,也是一座阵角整饰的营垒,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丰厚的创作实绩,是现代文学中唯一可以与另一支生力军——左翼文学相抗衡,救其偏失,补其不足的队伍。可以说,自由主义文学在整体上充实和提高了新文学的人文品位。

与左翼文学祖述苏俄,民主主义文学深受法国近代文化影响不同,中国自由主义文学的价值观念主要来自英美。它的代表作家多数曾游学英美,且过从甚密。他们以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为终极关怀的对象,严格区分群己,鼓吹法制和有限政府,提倡社会改良,主张文化宽容,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包括人治、特权、专制以及革命等等。瞿秋白在《鲁迅杂感选集·序言》中所用“自由主义”一词即指此。但鲁迅对自由主义文学的态度实际上远不是瞿秋白说得那么简单。

自由主义在新文学以及新文化建设中的贡献和失误,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话题。本文论述的是自由主义文学的几个重要作家和理论家,对于新文学的人文合法性的证明,希望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揭示中西现代人文精神的会通与转换规律。

20年代:进化一元论的证明

因为新文学是以同旧文学决裂的方式出现的,所以自诞生之日起,就得竭力证明其存在的合法性。合法性的证明可以说是新文学捍卫生存权利,拓展生存空间的生死之战。在这场战斗中,自由主义文学的独特贡献,就在于它从理论和创作两方面,证明了传统人文精神,经过时代的筛选和洗礼,可以作为新文学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新文学合法性的证明,无论思路或标准,30年代都与20年代正相反对。一个显著的区别是,20年代以进化的一元论为各派的共同理论前提,30年代则以文化形态多元论和阶级论的对立互补为特征。

第一个十年,新文学的主要敌人是旧文学——旧的价值观念和艺术规范,因而新文学合法性最初的证明便以“新旧之争”的形式表现出来。新文学阵营里,除了闻一多论《女神》等极少数例外,当时绝大多数人,如胡适之倡“文学改良”,周作人呼唤“人的文学”,鲁迅跟钱玄同讨论世界语,胡适、刘半农、傅斯年否定旧戏等等,对新文学合法性的证明,其原则,推理和结论几乎完全一致。都是从历史进化论(天演论)出发,导出西化一元论的文化史观;进而以生死比新旧,最终得出结论:新文学取代旧文学实在是时代的需要和历史的必然。其中也有区别,如“胡适对于文学的态度,始终只是一个历史进化的态度”,(注: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1922,《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P.150)说过,“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同上书P.28)但胡适之文学“进化”论强调的是工具和形式,他的名文《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通篇谈的都是文学的白话或白话的文学。而周作人之“进化”重心在人,历史的人,“所谓从动物进化的人,也便是指这灵肉一致的人”,“我所说的人道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用这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注: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五卷六号,1918.12)二者虽各有所重,但道理一也,都持历史进化的立场,把文学的发展理解成一条不断地弃旧图新,由低级到高级的直钱。在他们看来,凡是表现了新思想、新人物、新形式的文学异端皆为合法,而一切旧的、固有的文学传统,包括它的人文内涵,价值观念,艺术形态等等都属非法,理应彻底抛弃。进化论必然导致唯新主义。

以进化论证明新文学的合法性,沈雁冰的观点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他说,

我以为新文学就是进化的文学。进化的文学有三件要素:一是普遍的性质;二是有表现人生指导人生的能力;三是为平民的非为一般特殊阶级的人的。唯其是要有普遍性的,所以我们要用语体来做;唯其是注重表现人生指导人生的,所以我们要注意思想,不重格式;唯其是为平民的,所以要有人道主义的精神,光明活泼的气象。(注:沈雁冰:《新旧文学平议之评议》,《小说月报》十一卷一期,1920.1)

沈的立意显而易见:语体固然重要,但归根结柢,“所谓新旧在性质(即内容——引者),不在形式。”而当我们细考20年代白话文学新的“性质”的时候,便不难发现,从个性解放,恋爱自由,男女平权,儿童本位,到博爱意识,泛神论,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无政府思想,超人哲学,从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我之节烈观》、胡适《终身大事》、郭沫若《女神》,到巴金《灭亡》、徐志摩《再别康桥》、洪深《赵阎王》等,几乎所有新思想新观念,都带着深深的西方色彩。新旧之争隐含着中西之争。

进化论给中国文学带来了一场革命,弃旧图新的丰功伟绩谁也无法抹杀。但其弊病也是致命的:它使新文学唯新是务,唯新是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失却任何本土人文意识的认可与支持。疏离传统,也就疏远了平民百姓,结果是步履艰难,险象环生,几度濒临绝境。

在这场新旧中西之战中,章士钊无疑是旧文学和旧文化的维护者,其行其言整体上并不可取。但章的有些见解却相当透辟有力,不同凡响。其《评新文化运动》、《评新文学运动》等文,率先揭破胡适等西化一元论的谬误,反对唯新主义的价值观。章说,

新者对夫旧而言之。彼以为诸反乎旧,即所谓新。今之求新,势且一切舍旧。不知新与旧之衔接,其形为犬牙,不为栉比。……意大利之文艺复兴,其思潮昭哉新也,而曰复兴,是新者旧也,即新旧不可端倪。必通此藩,始可言变。……于时但觉祖宗累代之所递嬗,或自身早岁之所曾经,注存于吾先天及无意识之中,向为表相及意志之所控抑而未动者,今不期乘间抵罅,肆力奔放而未有已。所谓迷途知返,反者斯时,不远而复。复者此境,本期开新,卒乃获旧。(注:行言:《评新文化运动》,上海《新闻报》1923.8.21)

就我所见,洞察新旧文化嬗替的文化—心理奥秘,达到辩证的认识,并且概括为开新与获旧一对历史范畴的,在整个20年代只有章士钊一人。新文学后来的发展,果然证明了章士钊的远见卓识。

30年代:文化形态论的证明

第二个十年,站在多元论的立场,从本土文化中寻绎新文学的人文合法性,是由新月派的一些诗人肇始的。新月社是典型的自由主义文学社团,“不过新月社早期的巨大成就,就在于它具有的那种把中西文化谐调起来的能力。”(注:[澳]B·S·麦克道格尔:《西方文学思潮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影响》,贾植芳主编《中国现代文学的主潮》P.45,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闻一多曾经批评郭沫若对中国文化“隔膜”,《女神》缺少地方色彩,过分欧化,并提出新诗应不中不西,既中既西,“做中西艺术结婚后产生的宁馨儿。”(注:闻一多:《女神之地方色彩》,《创造周报》第五号,1923.6.10)他的诗歌创作成功地实践了这一主张,以强烈的现代色彩融合着浓郁的本土人文精神,而在现代诗歌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新月社的理论家梁实秋,留美归国后,一反过去的主张,站在新人文主义的立场,严厉地批判了20年代文学的唯新和西化倾向,并试图将传统人文精神确立为新文学合法性的基础。在新文学的历史上,这是破天荒的。梁一反进化论的思路,认为“在文学艺术里面,无所谓退步,亦无所谓进化”。(注:梁实秋:《现代文学论》,《偏见集》P.191,正中书局,1934)梁说,

中国的儒家思想极接近西洋的人本主义(即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引者),孔子的哲学与亚理士多德的论理学颇多暗合之处,我们现在若采取人本主义的文学观,既可补中国晚近文学之弊,且不悖于数千年来儒家传统思想的背景。(注:梁实秋:《现代文学论》,《偏见集》P.154,正中书局,1934)

梁实秋对新文学的批判是全面而又系统的,从道家思想的远源,到个性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普罗文艺,现代主义,科学主义等等,近代以来东西方所有背离了普遍、合理与节制的古典主义美学规范的文学现象,都在其攻击之列。首当其冲的则是卢梭的自然人性论和以个性解放为基础的浪漫主义文学。梁的思想特点是以批判代建设,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虽然他并未正面展开上述命题,具体论述传统的儒家思想与西方人文主义的相通之处,以及如何使之成为新文学的价值基础等问题,但其“批判”的理论依据,及其后来《雅舍小品》所体现出来的思想和艺术追求,如关切社会人生,讲究经世致用,理性节制情感,普遍、中庸等等,充分显示出中国传统人文精神,是可以通过与西方近代思潮的“暗合”(即同构)而重获新生的。另外,梁在自由主义文学阵营里,是一个坚定的“载道”派,因此他在某些方面,如主张文学应维护人的身心“健康与尊严”,重视表现人生指导人生,就比较接近茅盾的观点。这说明传统人文精神在现代文学中的延续,并不完全以政治立场为界限。

三十年代文艺论战烽烟四起,看起来涉及的问题很多,但是不少都直接或间接地跟新文学的人文合法性有关。例如,文学与人性的关系,文学遗产的确认,《庄子》、《文选》与晚明小品的价值,小品杂文之争,大众语讨论,京派与海派的界定,还有所谓“民族主义文艺”等等。其中涵盖面广,意见分岐大,人文学术价值高,且深入持久地影响着新文学发展建设的,大概要属“新文学的源流”问题了。

新文学的源流繁复多端,古今中外都有,这正说明了它的开放性。事实如此,似乎不成问题。但是,在实际进程当中,带着不同背景的各种文学思潮流派,都力图在理论上证明其存在的合法性,因而形成一系列的道统之争。有的认为凡是植根于本土人文传统,特别是俗文学传统者皆为合法(向林冰、周扬、何其芳、孔罗荪等),有的则认为新文学是“世界进步文艺传统的一个新拓的支流”。(注:胡风:《论民族形式问题》(1940),《胡风评论集》(中)P.234,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故西方化、世界化是新文学合法性的标志(胡风)。这种中西之争,往往又与古今之争相对应,与内容和形式问题相交叉,形成保守和传统共谋,西化与开新携手两大同盟。在争论中,任何一方主观上都免不了有些独断专行的倾向,而实际上又从不同的方面丰富了新文学的文化内涵。

人所共知,世界上凡是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很少是清一色的,往往包含着许多自相矛盾的成分。就中国文化而言,儒道两种因素,在许多方面都是尖锐对立,又互相补充的。在自由主义文学阵营中,如果说梁实秋企图复兴的是儒家正统的文学观念,那么周作人和林语堂等则从晚明的浪漫主义文学和道家思想中,觅得了新文学合法性的根据。周作人在他的“文学店关门”之后,忽然于1932仲春应沈兼士之约,到北平辅仁大学讲演“新文学的源流”问题,凡五讲,暑期印行,在新文学界引起广泛而又持久的争论。与此紧密相关的是林语堂从30年代初开始,先后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大力提倡幽默,鼓吹晚明的性灵小品,并对所有他认为带着“方巾气”、“道学气”、“浮烂感伤”、“赶时髦”、“洋奴”、“保守”、“板着面孔教训人”的文学,包括左翼文学、民族主义文学,以及梁实秋的新人文主义,大加挞伐。林语堂说得很清楚,“周作人谈《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一书推崇公安竟陵,以为现代散文直继公安之遗绪。此是个中人语,不容不知此中关系者瞎辩。”(注:林语堂:《小品文之遗绪》,《林语堂文选》(下)P.30,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周作人则声言,“对于载道卫道奉教吃教的朋友都有点隔膜”,“凡奉行文艺政策以文学作政治的手段,无论新派旧派,都是一类,则于我为隔教。”(注:周作人:《苦竹杂记·后记》,1935.11.13岳麓书社,1987,长沙)显然,周林二人在这方面是志同道合的。

周作人认为,一部中国文学史,是在“言志”与“载道”的二元对立,轮转更迭中延续至今的。晚明以公安派为代表的言志文学思潮,因清朝八股和桐城的反动而暂时消歇。新文学运动则是一次文学领域的反清复明,“其根本方向和明末的文学运动完全相同,”(注: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P.58,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即内容上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和语言形式上的“信腕信口,皆成律度。”将头绪万端,千姿百态,文化内涵极其丰富的中国文学,简化为一个二元对立,轮流坐庄的模式,显然是很不够的。尤其是对新文学运动的概括,更显得以偏概全,极不准确。以周作人的学养,他完全有能力建构得更加完备周密一些。之所以如此,可能和讲演的局限有些关系,但更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他有意地屈古人以从己,对其视为“隔教”的方面故意视而不见,以便确立自己的人文合法性。

周作人模式的缺陷是太简单,失之偏颇,但并非毫无道理。周作人林语堂一派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新文学中确实有一股离经叛道(正统观念),排斥功利,追求个人自由的思潮。这就是代表着中国现代上层市民的利益和要求的自由主义文学。它的思想原则最初是由西方舶来的,带有理想色彩,富于战斗性,在20年代的文化、政法、社会生活各方面均有不俗的再现。而当这种战斗失败,理想受挫之后,自由主义阵营便产生了严重的分化。有的输诚,如傅斯年、罗家伦辈,有的退隐,如闻一多、刘半农等,也有的继续奋斗,洪深、黎烈文是也。但绝大多数人慑于暴力、镇压、流血和毙命的恐吓,而又不甘心与黑暗共舞,于是纷纷选择了消极反抗的生存方式。周作人之“谈狐说鬼”、“学画蛇”、“玩古董”、“种胡麻”、“抄旧书”,林语堂之提倡“幽默”、性灵小品、“寄沉痛于幽闲”,终究是为了解脱“烦闷”,“苟全性命于乱世”。(注:见周作人:《妖术史》、《自寿诗》、《闭户读书论》、《谈虎集·后记》,林语堂:《周作人诗读法》等文)其中虽不无“讽世之意”,“还藏些对于现状的不平,”(注:见鲁迅1934.4.30致曹聚仁;5.6致杨霁云信)但本质上都已从“浮躁凌厉”的叛徒蜕变为玩世不恭的“隐士”。它标志着自由主义精神在现实的重压下,从激进到保守,从西化向传统,从积极参与到冷眼旁观的战略大转移。正如冯友兰所说,道家是隐者、失败者的哲学。30年代的自由主义文学,也有着鲜明的道家色彩,同样是失败者的文学。在曾被他们否决了的传统文化中,自由主义找到了新的精神家园,并且竭力将自己无奈的选择夸张成全部新文学都理应如此。究其原因,是不能排除其文饰失败,掩护退却,全身避害的用心的。

胡风说,周、林是“打倒过去的幽灵的作者,如今竟然自己也变成了过去的幽灵。”(注:胡风:《过去的幽灵》,《申报·自由谈》1934.4.16)在进化论或者唯新主义者看来,在政治退却的背景中诞生的文学观念,也许价值不大甚至反动有害。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确实,从一元到多元,从进化论到形态论,周、林等人的思路显然背离了五四的文化激进主义路线,而又拒斥30年代各种政治实用主义文学观的侵袭。所以他们在30年代的文学主张,始终是独断论者批判、否定的对象。然而世界上的事情,特别是人类精神现象往往是繁复多义的。而象周、林之类“两脚踏中西文化”的现代作家,和内涵微妙的“言志”派文学,就更不能作教条的或简单化的理解了。因为,从社会经验来看,退却不就等于缴械投降,其中往往蕴含着休养生息,自我反省、调整位置、转移阵地的意义,这是我们过去常常忽略了的。我认为,正是由于这一个背离,一个拒斥,使周、林等自由主义作家对新文学合法性的证明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他们意识到了新文学无根的危险,因而力图给新文学寻得一些确实可征的本土人文资源,以传统的个性自由精神消解新文学浓重的文化殖民色彩,从而把新文学化入中国源远流长的人文传统之中,变成新的民族文学。并以此为基础,与现代市民达成共识。尽管他们的解释粗糙、不完备,追求偏执,很容易被误解甚至曲解,但大方向基本是正确的。自由主义文学的精神退却,从阐释学的角度又可以看作一种回旋上升现象,其中隐含着思考的深入和新文学人文品质的提高。这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就学理而言,政治立场的激进与保守,积极与消极,同文学思想、文学创作之价值高下并不是简单的对等关系,不平衡的现象俯拾皆是。而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更不是一个简单的“反映”所能穷尽的。中间须经过本土人文精神一遍又一遍的润饰和修整,最终的“映象”很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一而足。因此,不能用左倾的政治教条去要求和评价自由主义文学,正如不能用自由主义去规范或衡量左翼文学一样。胡风的论断与其隐含着的前提并不周延。

再次,在创作实践中,以徐志摩、林语堂、沈从文、梁实秋、萧乾、废名、丁西林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文学基本上坚持了反专制,反暴力,同情弱者,呼唤法制,反对侵略的立场,始终跟国民党的统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它的反抗性、批判性、人民性肯定不及左翼文学和民主主义文学,但对国民党践踏人权,压制和盘剥人民的种种暴行,他们的态度是不合作,有时甚至是激烈的批判。在大方向上,它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比较一致的地方,其思想价值和社会意义是不应抹杀的。

大革命失败,国民党专制诚然是“言志”文学复兴的重要诱因,但是回归自然,抱朴守真,遗世独立,是非不分,自由自在,超然物外,玩世不恭等道家思想,也是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重要内容,早就潜伏在相当一部分现代作家的内心深处。一遇社会变故的刺激便浮现出来,会通新学,转化为新文学文化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以及与读者沟通的精神桥梁。

反过来说,新文学是否能象梁实秋等所期望的那样,完全摒弃这个传统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第一,可供新文学开发利用的本土人文资源本来就很有限,而晚明的浪漫主义文学,张扬个性,不避俚俗,反对模拟,推崇独创,可以说是最具现代意义的思想矿藏,新文学必然会引申发挥之,以维护其文化合法性。结果,传统中的个性和创新意识以现代的形式延续下来,在新文学中得到复兴。这正应了上引章士钊的预言,“复者此境,本期开新,卒乃获旧。”第二,明末清初的一些作家,如三袁、徐渭、汤显祖、李贽、张贷、金圣叹等,都是离经叛道,不屑与统治阶级为伍的人物。袁宏道的言行最具代表性。他品行高洁,坦率乐观,机智风趣,清廉端正,与流行观念格格不入,曾讥讽前后七子的复古文章是“粪里嚼渣,顺口接屁”,真可谓痛快淋漓,一针见血。这种蔑视正统,追求自由的人品,也很容易被周、林之类失掉了原有的社会地位,而又游离于统治阶级之外的作家视为知己,并与数量迅速增长的现代市民达成人格共识。第三,这一切又都熔铸在明末清初的许多诗文戏曲里,形成一定的美学风范,潜移默化中被现代作家所继承。因此,新文学才以其丰富的本土人文内涵,受到现代市民的普遍认可。《论语》、《大学》、《中庸》、《人间世》、《文学季刊》、《文学杂志》、《大公报》文艺副刊等的巨大发行量和广泛社会影响,多少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抗战时期:文化史观的证明

抗战期间,新文学是在民族至上的前提下寻找并证明其合法性的,因此呈现出新的路向:传统人文精神受到高度重视,功利意识普遍增强,但是在野的民间文化、大众文化,与正统的、官方的精英文化的纷争加剧,导致一轮又一轮的理论冲突。自由主义的一些文学主张,如反对“趋时讨巧”的“抗战八股”(梁实秋、韩侍桁),“反对作家从政”(沈从文),不妨写一些“与抗战无关”的题材(梁实秋)等等,因其背景带有淡化功利,疏远政治的色彩,虽然有所针对,亦不无纠偏补正的作用,但在这样的思想大气候里,很容易引起误解甚至曲解,被指认为逆流而横遭批判打击。再加上周作人附逆,林语堂、胡适赴美,自由主义文学的地盘和影响看起来是明显地缩小了。然而,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自由人”胡秋原却一改当年的面目,站在官方色彩极浓的“民族本位的自由主义”的立场,从“文化史观”的角度论证了新文学的人文合法性。

胡秋原早年对马列主义有较多的了解,思想激进,又曾周游列国,后应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邀请,赴莫斯科为在巴黎发行的《救国时报》与《全民月刊》撰文,专门研究评述日本问题,发表了不少宣传抗日,唤醒国人的文章。可以说,在东西方文化问题上,胡秋原是一位见识广博,体会深刻,不断地修正错误,见解比较客观公道的理论家。针对梁漱溟的文化“三路向”说,胡秋原指出,“中西文化不是文化种类的不同,而只是文化进化阶段之不同。古代中国文化与中古的欧洲文化,纵有地方色彩和国民色彩之差异,但大体相似;而今日中西文化之不同,只是西方现代化了,而我们尚未现代化之故。”(注:胡秋原:《中西文化论》,《中西文化与文艺复兴》P.32,)他的文化史观较好地综合了进化论与形态论的长处,而又避免了折中主义的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他承认以科技为基础的工业文明是人类的共同发展趋势,文化上各地方各民族的封闭状态终将被打破,而代之以互相理解、交流与学习,以充实和提高本土文化。但是各民族在走向现代文明的道路上,因面临的问题和承受的遗产不同,所取速度和途径也就千差万别。虽然在30年代初,胡秋原曾赞同过胡适、陈序经的“全盘西化”(或“充分世界化”),也附和过苏化的口号。但是,对于历史的研究和对于现实的思考,最终还是使他落实到了中国现代化的问题上来。可以说,胡秋原是较早地提出中国要现代化,而不要西化或苏化的自由主义思想家。

台湾学者孟德声认为,在苏期间,胡秋原耳闻目睹了苏联党和国家在对内对外关系中的专制主义、沙文主义,归国后便从自由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转向了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注:孟德声:《胡秋原与民族主义》,李敏生主编《胡秋原学术思想研究》)在粉红色的30年代,像胡秋原这样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受一点儿马列主义的影响是极其普通的事情。其实胡氏在本质上从来就是自由主义者,有时甚至流露出强烈的反马克思主义倾向,只不过在不同历史时期,其思想重心有所变化而已。但这并不妨碍像他这种忧国忧民的严肃的思想家,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在文化观上达成某些共识。在1943的一篇文章里,胡秋原写道,新文化运动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建设中国自己的以工业化为基础的现代文明。“这种文明不是中国过去旧文明之复活”,“也不是所谓全盘西化或苏维埃式的文明。”它“在形式上是民族的,在内容上是科学的。”(注:胡秋原:《中国文化复兴论》,《中西文化与文艺复兴》P.58。胡的“超越传统”论是1962年以致《文星》主编李敖信的形式(即其《超越传统派西化派俄化派而前进》)正式提出来的,但他的主要思想在40年代已经形成了。)这和毛泽东1940年《新民主主义论》对新文化的界定相当接近:“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的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P.667,人民出版社,1967)1945年毛泽东更准确明白地表述为,“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注: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P.959、984,人民出版社,1967)强调新文化的民族性、科学性是双方的共识。从时间上看,胡在毛之后提出,但是否受毛的启发或影响,现在还找不到充分的根据。两人的分歧也是明显的:胡秋原缺少毛泽东那种对人民性的重视,这正是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本质区别。

胡秋原认为,新文学的合法性首先在于它“能代表众人,亦能启发众人”。胡所谓“众人”是指具有民族文化品性的个人,而不是阶级或者集体,更不是毛泽东所说的“人民大众”。胡认为中国问题的关键是民族问题,而不是像西方那样的阶级问题,马克思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三民主义才是挽救危亡的良药。因而,新文学的首要任务就是唤醒众人的民族文化意识,增强国民自信心。其次,新文学的价值观念,应当根据中国现代化的需要,批判地继承传统人文精神,宏扬其有利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华,剔除其腐朽落后的糟粕。具体说就是要发扬中华民族固有之自由平等,尊重劳动,正义坚毅,现世务实,博爱平和,独立创造的精神。它以“孔墨的光荣传统”为代表,而和“人类最优秀的思想相通。”“同时抛弃有害的渣滓,如老庄之学,腐儒之学”等等。”(注:胡秋原:《中国文化复兴论》,《中西文化与文艺复兴》P.44、50)再次,胡秋原认为,文学的基本功能是“德育”。新文学能“经世致用”,增进民德,“有益于天下”。(注:胡秋原:《论经世之学》,同上书P.83、84)离开了这三项基本原则,新文学便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所以,胡秋原断然否决周作人、林语堂等言志派的文学主张,视之为非法。

“由反传统而向传统的复归,以形成新的传统,这可以说是人类的天性,是历史的规律。”(注:徐复观:《论传统》,《中国人文精神之阐扬》P.20,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从胡秋原和梁实秋的思想中,不难发现传统功利主义文学观对于现代自由主义文学的深刻影响。这说明自由主义文学所继承的思想遗产是多方面的,包含着许多自相矛盾的成分,因而形成了一个上可与现代统治阶级和官方意志接轨,下能同叛逆的个人主义共谋的广阔思想空间。在它为新文学立法的过程中,传统的伦理道德、人格情态、价值观念、审美方式、文体规范等等便以新的形式复兴,为新文学争得了一些文化合法性。

1997、10—98、10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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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自由作家与新文学的人文合法性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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