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几点基本认识_租房论文

关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几点基本认识_租房论文

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一些基本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住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的保障房的供给,要从最低端的棚户区改造开始,进而提供出在定义上和实际形态上都很好把握的廉租房和公租房,来给我们的低收入阶层和收入“夹心层”的“住有所居”托底。于是,“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应该尽可能地淡化,一些地方政府愿意用它也可以,但是必须明确它应该是有限产权,而不能像过去北京的天通苑、回龙观那样的完全产权。这是一个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的问题,只有规定为有限产权,才能封杀套利空间,才能防止把宝贵的公共资源误配置。而且我个人认为,在今后一般不要再搞什么“限价商品房”,实际上这种“限价房”带来的是什么呢?是设租、寻租,是谁有实力、谁有本事、谁有关系,可首先把这种看起来限了价,而实际上产权以后流通、溢价的好处又可以轻易地实现的目标物拿到手。在现实生活里边谁能够拿到这样的宝贵资源呢?那只能是拼关系,拼一些和种种设租、寻租相关的扭曲能力。这方面我认为已经到了应该清晰地提炼出这样一些界限和概念的时候了。

在保障房的规划上面,我们应该按照一个土语的说法:“花插”着设计、“花插”着建,避免出现大片、连片的低端住房。也就是说,叫做廉租房也好,公租房也好,虽然说不能硬把它跟高端别墅拼在一起,组合在一个小区里,但至少要考虑廉租房、公租房和一般商品住宅之间,应能相对合理地形成中国式的群落关系。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的社会问题。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实践中,大片低端住房就往往成了贫民区、贫民窟的代名词,中国一定要努力防止。所以,这个“顶层规划”的高水准一定要包括处理好这样的问题。还有,就是它相关的交通条件和其他的服务设施——商业网点、医院、学校等等要一并考虑,它的土地供应要纳入规划、配好政策。往往一个小区并不一定说这就是一个保障房小区,既然是“花插”着建,它可能有一般商品住宅,也可能有保障房概念下的廉租房和公租房。政策上配齐了以后,照样可以通过地价竞争的手段引入开发商。另外,像北京已经出现的海淀苏家坨这样的不良案例应该避免:花那么多的公共资源,建了成片的廉租房,但交通不配套,生活网点、其他方方面面的设施不配套,实际上建成以后也没有多少人可以去住。这样的失误,今后应该及时总结经验加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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