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深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有关劳动价值论的百家争鸣中,我以为对这一理论的基本规定性,包括对其中的关键词 ,有必要先作出科学界定,然后才能得出合理的深释。本文既阐述马克思的科学论述,又注 意其发展和创新。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
价值是商品生产中交互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创造价值的劳动当然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 而不是非生产劳动。问题在于有些生产劳动被看作非生产劳动,或者某些非生产劳动又被看 作生产劳动。为了弄清问题还须诠释以下概念。
(一)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这一对概念可从两个层次进行定义,即从一般生产与商品生产分别考察。撇开商品生产 关系不说,如果只从一般生产过程(并且仅从简单劳动过程)的结果,“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 察……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205.
)”如果联系到商品生产关系,这一定义就不够了。
从商品生产关系来讲,劳动生产力必须高到能够提供剩余产品,才有可能进行产品交换, 使产品转化为商品。这是商品生产在交互劳动的生产关系——交换具体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 ,在抽象劳动的量上相等。这样,生产劳动就不仅包含必要劳动(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劳 动),还必须包含剩余劳动。从生产结果来说,就是生产劳动是能够生产剩余产品的劳动。 从价值形式讲,就是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这一定义有两个条件: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 劳动包含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进入流通转化为商品。
原始社会时期,野蛮人不能提供剩余劳动,简单的生产劳动不是商品社会的生产劳动,不 形成价值。在奴隶制社会,奴隶虽提供剩余劳动,但剩余产品供奴隶主消费,不进入商品流 通,也不是生产劳动。在封建社会,小农生产力低下,微薄剩余产品又以地租形式交给地主 阶级,很少进入市场,劳动多数是非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社会化带来高生产率 ,产品全部进入流通,劳动是生产的。资本占有的商品是雇佣劳动者生产的,但会带来假象 ,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活动好像是生产劳动。并由此还可延伸为只要为资本带来利润的人也好 像是生产劳动者。例如,妓女、赌场职工为老板赚了钱,也表现为生产劳动者。总之,不要 被假象所迷惑。
(二)直接生产过程外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1.流通过程中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商品生产是和商品运动分不开的。为了商品生产必须从市场购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入 直 接生产过程后流水作业,产成品流通流到消费者手中。运输业生产过程的结果不是新的物 质产品,只是场所的变更。运输劳动是生产劳动。不仅货运而且客运也是生产劳动,因为它 使旅客也变更了场所。并且,商品生产是和信息的传递(信息的场所变更)分不开的,传递信 息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总之,“交通工业,它或者是真正的货客运输业,或者只是消息、 书信、电报等等的传递”(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65.
),具有特殊的生产过程。
在这个特殊生产过程的物流中,为了调节流量出现了仓储业。仓储劳动也不生产新的商品 ,却能保管已有商品,并使之适时进入流通。这种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如同在直接生产过程 中养护备用原材料的仓储劳动一样。
纯粹商业劳动只是为价值转型的劳动,即为价值的商品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卖),或为货 币形态转化为商品形态(买),不生产新的使用价值属非生产劳动。但商业劳动又是和物流结 合在一起,就这方面讲,又属生产劳动。
2.服务中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服务无非是某种使用价值发挥作用,而不管这种使用价值是商品还是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218.
)就这一 定义讲,农业、采掘业、工业都生产了商品,也就提供了服务,它们的劳动当然属生产劳动 。这是广义的服务。
一般是就狭义而言的服务,即未提供商品,只提供劳动的服务。交通业和仓储业,以及和 它们结合的商业就属这一类。前面讲过,它们提供的服务也是生产劳动。
这里的界限在于,或者是生产有形商品的劳动,通过商品间接服务;或者是生产无形使用 价值的劳动,直接为消费者服务。超越这个界限,就是非生产劳动。
服务这个词还可滥用到与劳动无关。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借用马丁·路德《给牧 师们的谕示:讲道时要反高利贷》一番话作为讽刺。“你尽可以夸耀、粉饰和装扮……高利 贷……不是为别人服务,而是损害别人。一切名为对别人服务和行善的事情,并非都是服务 和行善。奸夫和淫妇也是互相提供重大的服务和互相满足的。骑士帮助罪犯拦路行抢,打家 劫舍,也是对罪犯的重大服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218.
(三)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
生产劳动就劳动方面来讲,由于商品具有二重性,使用价值与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也就 相应具有二重性,作为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作为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这两种劳动既不 应混同,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其属于同一的生产劳动。
生产劳动就生产方面来讲,由于生产也具有二重性,生产力(物质内容)与生产关系(社会形 式),前者是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后者是抽象劳动创造价值所体现的生产关系。 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不应混同,但也同属生产劳动,有着内在的辩证联系。
当具体劳动抽去具体现象成为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的生产力便表现为抽象劳动的生产力, 即单位劳动时间生产使用价值(商品)量,或单位商品所耗劳动量。
(四)直接劳动与间接劳动
劳动者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当然是生产劳动。但从协作劳动看,不仅直接而且间接用 于生产商品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生产指挥、科技创新、产品设计等等都是间接的生产劳动 。 问题在于社会生产是个大系统,系统方方面面所从事的劳动,哪些是生产的间接劳动,哪些 不是,该如何界定。
例如,生产中具有某种技术的劳动是直接劳动。设计该技术的劳动是间接劳动。技术是科 学在工艺上的应用,从事应用科学的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再追溯上去,从事基础科学研 究的劳动和传播科学知识的教育劳动,是否也是生产性的间接劳动等等。这里又有现实生产 劳动与潜在生产劳动之别。由于劳动力成为商品,具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更是高档商品 ,生产人才的教育、医疗保健、体育的劳动也应是生产劳动。
(五)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劳动是体力和脑力的支出。简单劳动以体力支出为主,复杂劳动以脑力支出为主。脑力劳 动的复杂程度在于它积累了前人和今人的科技劳动,再加上自己的创新劳动。体力劳动多墨 守成规,未具有这样的脑力支出,故称简单劳动。因此,从量的比较讲,复杂劳动等于倍加 的简单劳动。这里指的是“倍加”不是“加倍”;也就是说不是加一倍,而是成倍(多倍)增 加。
这里涉及劳动的计量问题。劳动的支出是以劳动的熟练程度、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的关系 来计量的。
1.类似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熟练劳动也等于倍加的不熟练劳动,虽然这两对概 念并不等同,前者是不同工种分工的对比,后者是同一工种操作的对比。熟练劳动是经过长 期劳动积累的经验、技巧与速度,同一劳动时间也就比不熟练劳动支出了较多的劳动。既然 有如此差别,社会计量就应该以平均熟练程度为单位。
2.撇开熟练程度(支出速度)不说,劳动量还要看支出强度如何。简单劳动或倍加努力或松 松垮垮,复杂劳动或绞尽脑汁或不求创新。同一劳动时间劳动支出的量也就因支出强度有不 同的量。因而还要以社会平均劳动强度来计量。
3.以上讲的是同一时间内含的劳动量。现在再看时间外延的劳动量。如果以小时劳动量为 计 量单位,那就随着时间的增减来表示劳动量。假定工作日为8小时,劳动者也就支出了8小时 劳动量,这是一目了然的。不过就复杂劳动者来说,他不仅支出高强度的劳动,而且为了科 技创新和产品创新,不仅在工作岗位上延长劳动时间,即使回家也冥思苦想、废寝忘食,继 续高强度地延长劳动时间。但简单劳动者一般不必8小时之外继续劳动。高等学校的教育工 作也有类似的情况。高校教师从事复杂劳动。他们夜以继日地进行科研劳动,用以提高教学 质量、编写优秀教材、论文与专著。因而无须8小时来规范。即便在寒暑假,他们还是在 进行科研与备课劳动。高校实际享受假期的主要是职工。
(六)共同劳动与一般劳动
上面讲的直接劳动与间接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或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在同一期间( 横向)共同协作,马克思称之为共同劳动。但在复杂科技劳动中不仅包含今人的横向协作, 还包含前人(纵向)传递下来的脑力劳动结晶。这种劳动马克思名之为一般劳动。他指出:“ 应当把一般劳动和共同劳动区别开来。两者都在生产过程中起作用。并互相转化,但它们也 有区别。一般劳动是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这种劳动部分地以今人的协作为 条件,部分地又以对前人劳动的利用为条件。共同劳动以个人之间直接协作为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120.
)从 这句话中还可以看出,马克思将“一切科学工作”看作“在生产过程中起作用”的劳动,即 看作生产劳动。
我们还要看到,科学工作者所从事的一般劳动,虽然包含着前人和今人的集体智慧,他个 人的作用也是巨大的。他的科技创新活动不仅增大了自己支出的一般劳动量,也丰富了其他 人有关的科技劳动。
教师的劳动则不仅包含科研活动(科学内含扩大再生产的劳动),而且是使已有科学成果横 向扩展的劳动,是实现科学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劳动。它不像物质财富外延扩大再生产那样会 导致资源浪费,而是相反,科学知识愈为更多人所了解,就愈不会泯灭。教师的这种劳动还 是扩大再生产知识分子的劳动,因而又是培育科学内含扩大再生产动源的劳动。
(七)活劳动(正在进行的劳动)与物化劳动(死劳动或过去劳动)
价值是活劳动创造的。凝结在价值中的劳动是已经过去的劳动,或称“死”劳动,不是正 在运行的活劳动。
以棉纱生产为例,投入的生产资料为已经物化的劳动,即过去劳动,投入的劳动力的使用 为活劳动。生产过程的结果的产成品棉纱中,活劳动也随之转化为过去劳动。因此,“可以 把各种不同的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开的特殊劳动过程,即生产棉花本身和生产所消耗的纱锭量 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前后相继的不同阶段。棉纱中包含的全部 劳动都是过去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213.
)。由此可以推论,既然过去劳动是活劳动的转化,棉纱中包含的全 部 劳动是否也都是活劳动。但这是有条件的,即在当时的时间和空间的条件下,在当时生产过 程 (空间)中,而不是过程的结果条件下,才能这样讲。不顾这条件,将过程结果(活劳动已经 物化),将过去劳动转换为活劳动。在价值构成中就会将C+V+M归结为V+M。
这使我们想起斯密教条。斯密曾因不知道劳动二重性,只知道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V+M,不 知道具体劳动能转移旧价值(过去劳动),C也被抛弃了。
二、劳动价值的基本规定性
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生产价值的劳动如何界定,已经在前面讲了。待考查的是生产劳 动如何创造价值,价值如何表现为价格,价格与供求关系,供求又如何反作用于新价值的形 成。供给是实际生产的商品量,需求是应该生产的商品量。前者涉及实际生产商品总量中个 量商品价值的劳动(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后者涉及应该生产商品总量价值的劳动( 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前者是以个量为基础,后者是以总量为基础。
(一)实际生产的价值实体
1.个量(或单位)商品的价值由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
价值是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社会形式,它以反比形式表现其物质内容(生产力)。也就是 说:“一个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该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 比。”(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53-54.
)因此,一切决定生产力的要素作为劳动,都会在价值中有所表现。“劳动生产力是 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 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53.
)这也就涉及前面 讲过的熟练劳动与不熟练劳动,一般劳动与共同劳动、物化劳动,以及待研究的外部性劳动 等等。
体现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正比地决定单位商品的价值量,这里的量又有个别与社会平均的
区分。个别劳动决定个别价值,社会平均劳动决定平均价值。但社会只承认平均劳动。因此 ,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被规定为社会平均劳动。也就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 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52.
)只是 这种涵义的劳动时间决定该商品的价值量。这一涵义不是僵硬的教条,而是随着历史变迁的 动态涵义。它首先规定在现有的社会的正常生产条件下所耗劳动。就是说,商品价值不是由 过去生产该商品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而是由现在再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决定。既然 商品所具有的不是原生价值,而是现在再生价值,这就启示我们去研究自然资源的价值问题 。未经人类开发的自然资源,不是劳动产品,虽然原生价值等于零,但由于资源的过度使用 ,不得不用劳动使之再生,那就不仅再生资源具有价值,这时原始的自然资源也应按再生资 源所耗劳动而计其价值。例如,一棵原始森林树的价值,是由人工林场再生产同类树所需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且,社会治理环境的劳动也是使资源再生的劳动,也形成资源的 价值。如果忽视这一点,让资源无价或低价,就会导致滥用资源,进一步破坏环境。
这一涵义还进一步规定,在现有的社会的正常生产条件下所耗劳动。在社会生产力的历史 发展过程中,正常的或者说平均的生产条件也处于历史变异中。在商品生产初期,正常的生 产条件是以体力为主的手工劳动与手工工具。形成价值的劳动主要“是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 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57-58.
)手工工具转移的过去劳动是微不足道的。及至 机 器大工业兴起,在这条件下,一方面体现在机器价值中的过去劳动大量替代活劳动;另一方 面活劳动本身也发生结构性变化,由于科学技术日益成为首要生产力,智力劳动创造着日益 增大的价值。时至今日,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正发生新的历史性变革,如果说过去曾是以简 单的体力活劳动为主,然后被机器的物化劳动所否定,现在则以复杂的智力活劳动对其否定 的否定。正如人们指出:“现代经济社会,说到底就是人力加科技。”而人力加科技就是以 智力为主的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智力劳动就是马克思所讲的生产科学技术一般劳动、复杂 劳动,它创造日益巨大的价值。
有的同志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未作历史地动态的理解,又不注意智力劳动创造倍加的价 值,不是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而是简单地脱离事实地说劳动价值论过时了。这似不是 学术争论问题,而是一个学风问题。
2.同种商品总量的价值总量
这里的商品总量形成市场的供给量。这里的价值总量是生产该商品实际所耗的、第一种涵 义社会必要劳动的总量。这里的问题在于这个商品总量是否为社会所需要?从而这个价值总 量能够在市场中能实现多少,以及分摊到单位商品价值能实现多少?实现多少则在于该商品 应该生产多少。
(二)应该生产的价值实现
1.总量商品的价值实现由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
实际生产的同种商品总量(供给量)在市场中能销售(实现)多少,取决于社会对它的需求量 ,归根到底决定于该生产部门是否按照社会分工的比例来进行生产。根本比例是社会生产力 系统各层次中的比例,其他一切比例都由此派生。前者是作为社会生产力源泉的人口、资源 、环境之间的比例。然后是社会生产力自身的结构比例,以及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再生产所 形成的两大部类比例,并延伸为农轻重比例。再发展为物质再生产与科技再生产比例,以及 各 生产部门的子系统比例等等。总之,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要求在现有的物质基础上, 形成最优的社会分工,决定商品应该生产的总量,保证社会生产力顺利发展。
该商品的价值总量能实现多少,是依据分工的需要,将社会总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按 比 例地分到该生产部门,所形成的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决定。
2.个量商品的价值实现与价值变化
价值实现多少表现在单个商品的价格上面,并通过竞争来强制。价格的变动决定于供求关 系,供求的深层是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前面说过,实际生产的商品总量(供给)的价值 总量由第一种涵义劳动总量决定,应该生产的商品总量(需求)的价值总量由第二种涵义劳动 决定。
供求平衡,价格符合价值,价值得以全部实现。但这是已有的价值实现,而不是已有价值 由现有均衡价值所创造。西方经济学用均衡价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在学术上是非科学的, 在政治上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供过于求,卖方竞争,价格下跌,价值不能全部实现。结果一些劣等条件的生产者无力再 生产,即所谓优胜劣汰。于是,该部门的整体再生产条件优化,部门整体生产力上升,第一 种涵义社会平均劳动反比下降,价值也相应下降。
求过于供,买方竞争,价值上涨,价值不仅全部实现,而且超额实现。此时,优胜劣也胜 ,纷纷增产,劣等条件的生产者有着更大的积极性,有可能占最大的比重,该部门的整体再 生产条件因此劣化,部门整体生产力下降,第一种涵义社会平均劳动反比上升,价值也相应 上升。
由此可知,第二种涵义社会必要劳动只决定价值实现,但它作为价格变动条件,促再生产 条件发生变化,以至第一种涵义社会必要劳动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了新的价值。但不能因此 说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也创造价值。
有的同志摘引马克思的两句话来论证第二种涵义的劳动也决定价值。我以为是误会,也是 马克思本人的笔误。第一句话是《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八章第二段所讲的,是说单位商品 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但这里多写了 “社会必需总量”是笔误。第三卷原稿未经修订马克思就逝世了,我们应按照马克思的科学 原理原意来理解。第二句话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235页一句话,是说在供过 于 求时,社会只能按照应该花费的第二种涵义劳动来支付,总产品通过价格实现的价值,就不 等于它本身的价值。如果理解为第二种涵义劳动创造价值,是违背原文本意的。
还有的同志对统计学上的加权平均数发生误解,又未注意第二种涵义劳动通过价格机制, 促使再生产条件的结构比重发生变化,即优、中、劣不同条件下的产量权数发生变化,从而 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平均劳动发生变动,所导致的价值变动。借用他们的数例(虽然,所设数 字不够合理,个别劳动差距过大)(注:蔡继明、白丽健.必要劳动Ⅰ和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价值[J].学术月刊,1995,(9).
)来看,设x为个别劳动(小时),f为产量(权数),则xf 为该部 门不同条件的劳动耗费,∑xf为该部门总劳动耗费,第一种涵义的平均劳动时间=∑xf/ ∑f。
在统计学中,权数f最大的变量叫作众数,它是算术平均数的近似值,是使加权算术平均数 向它靠近。《资本论》第三卷第200页是就这个关系讲的。并且在本例中,,,都 是在不同情况下,变化了的真实的价值,不应只静态地将看作真实的价值,无视动态后 所产生的,也是真实的价值。
生产条件与价值决定
供求平衡 供过于求之后
求过于供之后
生 产
x
条 件
f[,1] xf[,1]
f[,2]
xf[,2] f[,3] xf[,3]
1010 100 10010001
10
优
中10010010000 10 100010 1000
劣
1000 11000
1 1000
100100000
合计
——111
11100 111 3000
111101010
三、价值形成与价值分配
价值由活劳动创造,又包含转移进来的过去劳动。价值的分配就与这两种劳动联系在一起 , 就活劳动来讲,是按劳分配。就过去劳动来讲,它(生产要素)也要从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分 得一部分,即所谓按要素分配。具体说来,在C+V+M中,C是对过去劳动的补偿,能分配的只 是活劳动(必要劳动a+剩余劳动a’)创造的V+M,并且最后说来,是剩余价值(M)的分配问题 。
(一)按劳分配
既然劳动分为必要劳动a剩余劳动a’两部分,按劳分配就不应限于a所创造的V即工资部分 ,否则资本主义企业也发工资,有的还发较高工资,岂不也是按劳动分配?其实a只补偿劳动 力的再生产费用,问题在于是否按剩余劳动a’分配,即M的分配。如果M的一部分被资本剥 削就不是按劳分配。但是在不被剥削的条件下,劳动者又不应直接占有所提供的全部a’ ,而是在社会主义的社会中为劳动者整体利益有折有扣地分配。
按劳分配原意是按第一种涵义的劳动分配。但在市场经济中,它的实现也要按第二种涵义 的 劳动的分配为条件。即需求对价格,从而对价值实现的影响。如果价格低于价值,企业亏本 ,就做不到按劳分配。反之,价格高于价值,企业超额赢利,也可以超额按劳分配。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
生产要素中生产资料部分,作为物化劳动,是转移的价值,已由C+V+M中的C补偿,它只是 创造M条件,M是由a’创造的。它之所以参加分配M,是由于这个条件的占有与使用。因此, 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应是按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配。为了适应这种分配,M转化为平均 利润+超额利润。价值也因之转化为生产价格,即C+V+M转化为成本+平均利润+超额利润。两 权合一的资本分得其中平均利润。两权分离时,资本所有权分得利息,使用权分得剩余利润 。两权合一的土地分得超额利润,两权分离时,土地所有权分得地租,使用权分得剩余超额 利润。
本来,商品价值C+V+M因分配关系转化为成本+平均利润,然后因土地问题又发生一个超过 这真正价值的虚假的社会价值问题。由于土地有限,人口增长使劣地也必须开发,劣地产品 (农产品、矿产品)的个别价值就调节市场价值。但市场的真实价值是社会平均价值。二者之 差就形成虚假的社会价值,即超额利润。可见,虚假的社会价值的物质成因是土地有限性, 从而以劣地为条件的个别生产力低于社会平均条件的平均生产力,反比表现为个别价值大于 社会平均价值。这大于真正价值的部分就是虚假的社会价值即超额利润。再由于优地的经营 垄断,土地产品中的超额利润,又落入级差优级土地使用者手中,形成级差超额利润,其中 一部分以级差地租形式归属土地所有者。
(三)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点——人力要素
按劳分配是针对劳动力的使用而言的。但劳动力也是生产要素,也有一个按要素分配问题 。 就简单劳力来讲,它的使用权已通过工资形式出售给使用者,并以工资形式实现所有权 。它不能分得平均利润,至多获得为数不多的奖金。复杂的智力要素不同。它除了高工资实 现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外,它的使用可以只出售一部分,另一部可以分得利润的相应部分, 这也就是人们所谓的“人力资本”的实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