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集体决策的心理障碍及其调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心理障碍论文,党委论文,集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目前一些党委集体决策的实践来看,由于党委成员存有这样那样的心理障碍,以致在集体决策中的作用发挥不好,整体效能不高,集体领导得不到充分体现,不仅直接影响着党委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的高低,也影响着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进程。因此,应当高度重视并努力矫正党委集体决策中的各种心理障碍,以逐步适应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
一、“自负心理”的调适
自负心理障碍是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它直接影响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自负心理障碍在党委成员中都有可能存存,但在党委正副书记和资格比较老的委员身上更容易发生。有人常常自大清高,以老自居,对人对事总是自以为是,过高估计自己的威信,夸大自己的能力水平,久而久之,便养成“唯我独尊”的“家长”作风。在筹划决策时,他们常常自恃高明,总以为自己“走过的桥比别人走的路还多”,自己的主张都是“宏图大略”,其他委员的意见则是“一孔之见”。因此,在党委决策前常常不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而习惯于正副书记碰头定调,召开“小常委会”事先定案;对党委会议题事先不预告,致使其他委员毫无准备;决策中,往往不以党委平等一员身份参与集体决策,而以行政首长的身份出现,自以为情况熟,经验丰富,比其他委员强,搞家长式的“一言堂”,凭“经验决策”、“感情决策”,主观臆断,感情用事,妄作决断。一旦出现自己的意见受到质疑和反对时,就怒发冲冠,大发雷霆;决策后,落实党委决议大打折扣,符合自己意愿的就执行,不符合自己意愿的就搞变通或不执行。
自负心理的调适,首先,要牢固树立党委内部人人都是平等一员的意识。党委成员尤其是正副书记和资力较老、能力较强的委员,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作用,摆正自己在党委集体中的位置;正确地看待与评价自己和他人,克服看自己“一支花”,看别人“豆腐渣”的片面看法;虚心向其他委员学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切不可以首长的身份出现在党委议事决策之中。其次,要强化集体领导的程序观念。要坚决破除和防止“个人说了算才有魄力”、“集体议事费时费力”等模糊认识,并通过严格的决策程序来确保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会前,要搞好“个别酝酿”,出好“安民告示”,使党委成员对有关情况有调研的时间和相关的准备。正副书记对党委会议题的事先碰头,要坚持只交换意见,不作两人“定调”;只定原则,不定“细则”;只拿预案,不拿定案,防止把通气变成“通过”,防止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正副书记要以真诚的心和平等的态度与其他委员交换意见,不搞变相施压、变相授意。在讨论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及时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和组织学习文件,实现信息共享,便于与会人员吃透上级精神,明确决策条件,缩小彼此间的“信息差”,保证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研究问题。正副书记不能先入为主,不能抢先亮观点,不在委员发表意见时打断话题做“解释”,尤其是要认真听取与自己观点不同的意见。决断时,要正确集中,特别是当正副书记个人意见与大家的意见异中有同时,应综合大家的,完善自己的,不自以为是;当个人意见被证明不够合理或有错误时,应服从大家的,不固执己见;对少数人的意见,要剔除片面的,吸取合理的,不作简单否定,以减少大家的心理压力,激发大家畅所欲言,把意见讲完,把观点阐明,让大家在相互比较和鉴别中取长补短,逐步形成共识。这样既可以在决策过程中优化班子成员的心理,又利于在充分讨论和心理共容中形成正确的集体决策。
二、“自卑心理”的调适
在党委班子成员中,由于职务、资历、能力、年龄等方面的“落差”,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往往存在行政职务低的委员依赖职务高的委员,资历浅、年轻的委员依赖资历深、年龄大的委员,进班子时间短的委员依赖任职时间长的委员等现象。一些职务相对低、资历浅的基层委员,由于对自己的能力和智力估计过低,遇事犹豫不决,不敢果断决策,怕承担责任,总认为自己工作经验少,工作能力不如他人而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主要表现:决策前,不敢大胆谋事,甘愿当局外人。决策中,不敢充分行使议事权,不敢掏真心、吐真言。有的委员即使有很好意见,生怕说不到点子上不被重视和采纳,而干脆不说。这种现象为坚持党委民主集中制带来了危害,影响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也助长了“家长制”的作风。
自卑心理是自尊心失度的另一种消极反映。矫正自卑心理关键在于每一个党委成员要努力保持心理平衡,能够客观、正确地评价自己,理智地表现自己,努力克服行政职务低、权力小、担子轻、责任小的无所作为心理,树立起认真负责、敢于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议事决策,并在议事决策中学习,在议事决策中提高。同时,党委正副书记和资历深、年龄大、任职时间长的委员要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始终注意以平等的、普通一员的身份参与党委集体讨论,用实际行动引导党委的基层委员和新委员,在尊重和学习老委员决策思维和决策方法的同时,大胆锻炼,大胆发言,毫无保留地对研究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即使自己的观点有不完善的地方,或者与多数委员的观点不一致,也应充分表明见解,以便启发大家辩证思考,为党委正确的决策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和多角度的分析。
三、“从众心理”的调适
所谓从众心理,是指在群体明显或内隐的压力下,个人在观点和行为上努力与多数人保持一致的心理倾向。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随大流、人云亦云等等,都是从众现象。从众心理有积极和消极之分。积极的从众心理有助于党委集体的团结一致,达到共同追求的目标,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而消极的从众心理则对党委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有着极大的危害。
在党委决策的实际运作中,有的委员人云亦云,随大流,不敢也不愿独立思考,不敢也不愿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随声附和正副书记的观点,或盲目随从班子中大多数人的意见。有的党委委员由于受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认为自己职务、资历低,权力小、担子轻,加之缺乏集体领导意识和参与决策意识,习惯把正副书记视为“当家的”,把自己看作是“打工的”,事事依赖和等着正副书记定调拍板。有的新委员是由正副书记直接培养和推荐提拔起来的,进入班子后,一切“唯上”,总觉得自己能力水平不如老领导,而显得处处拘谨,不敢出思想、谈看法,讨论发言看正副书记的眼色行事,按照他们的思路想,顺着他们的“杆子”爬,说几点赞同正副书记意见的补充理由,不说“不一致”的观点,尤其是不敢发表与老领导相悖的意见。在议事中不敢正视矛盾,回避争论焦点,坚持以迎合奉承,息事宁人为原则。有的委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一般,缺少自己的见地,拿不出成熟的个人意见,不敢贸然表态,也只能随从他人的意见。有的委员认为研究的问题与自己分管的工作无关,在讨论研究问题时,不求决策是否正确、对事业是否有利,只求不得罪其他委员,对其他委员的意见和提出的方案,迁就附和,尽力保持与多数委员的意见一致。极个别党委委员丧失自己的个性,发言停留在论证或支持别人意见上,放弃发表个人真实意愿的权利,甚至在一定压力下发表一些违心的或无可奈何的意见。
矫正从众心理,一是强化党委成员的“角色”意识。正副书记“角色”意识增强了,才会自觉把自己的“上位”心态调整到与其他委员平等的位置上,主动放下架子,认真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并以平等的言行消除党委成员的心理压力。对于其他委员,强化“角色”意识,能够帮助他们克服“下位”心态,找准自己的位置,追回失去的自信,以主人翁姿态参与议事决策。二是强化党委成员科学决策的素质和能力。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都要“提高民主集中制的本领”。领导集体决策科学化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要以领导思维科学化为基础。这就要求党委成员具有广博的知识,具有良好的决策心理品质,具有创造性思维和多维性思维的理论功底,具有科学决策的能力,即掌握科学决策的原理和方法,提高运用科学决策理论和方法进行决策的能力。同时还应具有科学认识能力,权衡利弊的决断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良好的心理承受力等。这样,才能在党委集体决策中面对深层次的复杂问题而采取多角度思考、多方法论证和全面性决策,防止消极从众心理的出现,确保党委集体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逆反心理”的调适
逆反心理是一种与大多数人对立的、和常态性质相反的逆向反应的情绪体验和行为倾向。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委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拿出意见提交党委研究,多次遭到异议和反对时,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尤其是在研究人员进、退、去、留、升等敏感问题上,直接或间接触及到“小圈子”利益和个人利益时,表现比较突出。具体表现为,有的党委成员由于种种原因,平时对一切持有消极态度,看一切事物都不顺眼,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久;对人,只见别人的缺点,不见别人的优点和成绩。对事,处处挑毛病,故意对着干;党委决策中,对提交党委讨论的预案不管正确与否,一律持反对态度。
持有逆反心理的党委成员虽是极个别的,但若不能及时纠正,长此以往,对集体决策十分不利,而且极容易发展成为心理疾病。矫正逆反心理,一是要承认它的客观存在,正视其对党委集体决策和决策者自身的危害,方能进行心理调节。二要注意信息反馈,教育引导党委成员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做到自知之明,尤其要引导他们摆脱私心杂念和人情关系网的困惑,建立起防腐心理长城,防止因个人私欲和人情偏误而在党内闹无原则的纠纷,影响班子内部的团结和集体决策。三要教育党委成员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对待他人批评和意见时,多用善意和信任去理解,少用恶意和猜测去曲解。四是对逆反心理较重的同志,上级党委、同级党委正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要及时给予帮助和纠正,必要时需通过适当的形式“击一猛掌”,以促其心理恢复正常。
五、“侥幸心理”的调适
侥幸心理是导致一些党委班子集体违规、作出失误决策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有的单位出了重大事故和案件隐情不报,有的超面积、超标准建房等,还常常把“集体研究决定”作为违反上级政策规定和落实政策的“挡箭牌”。这些问题的出现,除了政治思想方面的原因,就是侥幸心理作祟。误以为有些事只有班子成员内部知道,如果大家都不说出去,谁也不知道,即使查出来,也是经过班子集体研究的,板子打在集体上,个人压力不大。
矫正党委集体决策中的侥幸心理,一是“一班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发挥好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健全党委常委会的决策程序,真正做到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二是加强对各级党委决策的全程监督,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切实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搞一套,乱开口子,与上级的指示精神背道而驰。三是严明纪律,从严治党。对集体违规现象要查清事实,区别责任,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对某项错误决策,不能因为是“集体研究”作出的就不了了之,或者各打五十大板了事,而要一查到底。不但要追究错误决策方案提出者的责任,追究决策主持者的责任,对其他参与决策者也不放过;不仅要追究政治、行政上的责任,必要时还要追究经济责任,决不让错误决策者从中捞到任何好处。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少数党委班子集体决策失误,同时纠正党委成员中存在的侥幸心理。
党委成员在集体决策中的心理偏差还有不少,比如,因为正副书记之间不团结,意见明显分歧而带来班子成员的“徘徊心理”,因同职级的能力、声望、机遇好于自己而带来的“嫉妒心理”等等。但只要我们切实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高度重视党委决策心理障碍的研究,就一定能有效地加以克服和纠正,进一步促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