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的控制措施论文_元颖

浅谈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的控制措施论文_元颖

天津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 300171

摘要: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工程总体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关键词:项目部;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控制

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过程的始终,采取相应的成品保护控制措施,将其对成品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成品保护,不仅仅是局部的事情,是对整个工程的全面要求。

1.成品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1.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1.1.1以现场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1.1.2现场工长和现场工程师负责实施。

1.1.3公司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

1.1.4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1.2成品保护的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1.3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1.4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1.5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1.6对于原材料、制成品、工序产品、最终产品的特殊保护方法应由方案编制者在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

1.7当修改成品保护措施,或成品保护不当需整改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作业指导书交成品保护负责人执行。

2.成品保护主要控制方面

2.1测量定位

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砼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2钢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

2.2.2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

2.2.3基础绑扎成型后,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重物堆置,以免钢筋弯曲变形。

2.2.4水平运输车道应按方案铺设,不能直接搁置在钢筋面上。

2.3混凝土成品保护

2.3.1混凝土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2.3.2混凝土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确保间隔时间和养护期。

2.3.3混凝土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垫板,并应作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

2.3.4不得重锤重物击打混凝土面。

2.4砌筑工程成品保护

在砌筑围护工程中,水电专业及时配合预埋管线,以避免后期剔凿对结构质量造成隐患,墙面要随砌随清理,防止砂浆污染,雨季施工时要用塑料布及时覆盖已施工完的墙体。在构造柱、圈、梁、模板支设时,严禁在砌体上硬撑、硬拉。

2.5地面工程成品保护。

2.5.1地面面层压光后,要加强养护和封闭保护,养护期间严禁上人施工,等强度达到后严禁在其上面拌制砂浆。为防止墙面涂料、油漆对地面的污染,在其上层覆盖一层木屑进行成品保护。

2.5.2雨期施工要求作好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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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施工范围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操作架的钢管应设垫板、钢管扶手挡板等硬物应轻放,不得抛敲碰击楼地面。

2.6门窗工程成品保护

2.6.1玻璃幕墙铝合金框在安装前必须粘贴塑料保护胶带,以防止水泥砂浆的腐蚀和污染,在进行铝合金框与墙体的接缝处打密封胶时要及时清理多作的胶液。

2.6.2在风天施工时要及时将门窗关闭好,以防止门窗玻璃打碎和门窗框松动力、变形。

2.6.3门窗玻璃要做好标识保护。

2.7涂料工程成品保护

2.7.1墙面涂料施工前应将地面清理干净,并用塑料布或报纸将地面覆盖,并对门窗进行包裹和保护,以便墙面涂料施工,防止对地面、门窗的污染。

2.7.2在涂刷分界线时,采用纸胶带粘贴的方法,避免污染其它界面。

3.交工前成品保护措施

3.1为确保工程质量美观,达到用户满意,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专门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

3.2成品保护值班人员,按项目领导指定的保护区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

3.3成品保护专职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办法,作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

3.4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4.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控制措施

4.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4.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保管,项目部现场经理和项目质检员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4.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砼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4.4.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4.4.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4.4.3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4.4.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4.4.5项目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4.4.6项目部技术负责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工作进行交底。

5小结

正确的施工顺序是搞好成品保护的前提。组织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审核其工序的合理性,按经批准后的施工计划实施。各专业不可避免存在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时,各方应加强协商,采取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将其对成品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论文作者:元颖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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