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顾维军在巴黎和平会议上的外交实践_顾维钧论文

论顾维军在巴黎和平会议上的外交实践_顾维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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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新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上拒签和约,迟滞了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进一步伤害,从此中国外交出现了转机。拒约的决定是代表团独立做出,事后也得到了民众的支持和政府的认可。代表团成员之一顾维钧在交涉活动中,坚定地将“废除不平等条约”理想付诸实践,同时讲求策略与方法,和会后期实际主持了代表团的工作,并将交涉活动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进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关键词 顾维钧 巴黎和会 拒约

伟人毛泽东对中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家之一的顾维钧的外交才能颇为欣赏。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益后,在中国代表团赴美前夕,毛泽东特意托人向寄寓纽约的顾维钧老人带去问候和礼品,并邀他方便时访问北京。早在1946年,正是在顾维钧的主动建议和执意支持下,中共代表董必武作为当时的中国代表团成员之一,出席了联合国第一届大会。[1]尽管如此,在民国历史研究领域内,顾维钧仍是一位长期尘封的人物,近十几年来,伴随多卷本《顾维钧回忆录》的陆续出版,顾维钧逐渐受到学者们的关注,研究文章和专著开始出现。但到目前为止,顾维钧研究基本上仍是零散的、个案式的,对其一生各时期活动尚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只有顾维钧与巴黎和会这一课题较为活跃。

在中外关系史和近现代中国外交史中,巴黎和会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学者们围绕以下观点逐渐趋同,即:就民国时期的中外关系而言,巴黎和会是一块界石,此前是中国不断丧失利权。此后,开始逐步收回了丧失的权益,对外交往由被动开始转为主动。[2]在巴黎和会上,中国的外交遭到失败,直接引发了五四运动,中国方面掀起了历史上空前的拒约运动,拒约运动动员和吸收了除一小撮亲日派反动政客、资本家以外的社会各阶层,而在巴黎的中国代表团内部,顾维钧作为实际主持人和拒约的中坚,发挥了良好和突出的作用。他以明确的“联美抑日”策略,进行山东问题的交涉,客观上启动了民国时代的“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进程。[3]

上述观点已浮出水面,但仍限于轮廓,不够细致,本文力图就巴黎和会期间,顾维钧的外交实践活动进行一次较为系统、全面的分析,并在以往学者们研究的基础上,就上述观点进行希望是有益的补充,再就某些问题发表见解,敬请方家指正。

明察国际局势 早做和会准备

1915年,顾维钧赴美就任驻美公使。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硝烟正浓,随着战局发展,特别是美国的参战,协约国与同盟国的胜败渐趋明朗。敏锐的顾预料战争将打破旧有的世界格局,战后将出现新的国际态势。大战后期,俄国发生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苏俄政府宣布愿意放弃旧俄时代的对华不平等条约;英、法倡议建立一国际性组织维护世界和平;学者出身的美国总统威尔逊则提出著名的“十四点原则”,呼吁废除秘密外交,各国在外交事务中“均须开诚布公”和“以国际之公意”为准则,他宣称要“公道地”处置殖民地问题,还提出要组织国际联合会,“为各国交互保障其政治自由,及土地统辖,国无大小,一律享同等之权利”。[4]

战争末期的种种迹象的确令善良的人们感到振奋,而威尔逊的“十四点原则”以其很大的煽动性,尤其使饱受侵略苦难的国家的人民欢欣鼓舞。同一些先进的爱国人士一样,顾维钧觉得,中国即将迎来一个改变与列强交往以来的屈辱地位的历史良机。幼年的顾在接受知识教育的过程中,就已朦胧地感觉出中外交往中,祖国屡屡受辱,“总的感觉是中国每次与列强打交道,都以失败告终。我们发现这是令人最厌恶、最灰心、最沮丧的,可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和该怎么办”。[5]现在,这位勇于进取的年轻外交官的大脑急速地活跃起来,开始思考各种纷乱的问题,努力理出清楚的头绪。

顾维钧认为中国应当抓住时机,摆脱不平等条约的约束,“争回某些失去的权利”,[6]特别是优先解决山东问题和二十一条。经过勤奋的思考,他的外交思想逐渐确立起来,即中国应加入世界大战中来,对德、奥等同盟国宣战,以便为战后国际格局的大动荡、大变化的到来,预先占据一个有利位置。战后,作为战胜国的一员,从解决中德不平等条约入手,推而广之,逐渐解决与其他国家的遗留问题,最终达到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的目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和遗留问题中,最为迫切、应优先解决的是日本强加给中国的二十一条和山东问题,不论历史还是现实,日本是对中国危害最大的国家。[7]

基于上述思想,他的外交策略也相应形成,就是要“赖美为助”,[8]和“联美抑日”,其依据是中国乃贫弱国家,“拿不出什么可以作为讨价还价的本钱”[9]。无论是“废除不平等条约”,还是解决山东问题,都必须借助外力,即中国传统的“以夷制夷”外交策略。所有国家中,可能对中国帮助最大的国家,就是自诩“民主”的美国了。

随着战争进程的发展,顾的思路和谋略也逐步清楚和完善,到战争结束以前,这位有心和忠于职守的驻美公使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以便为将要召开的和会作准备。

一、从大战的中后期开始,在密切关注战局发展的同时,顾不断进言政府及早考虑战争期间和战后中国利益。1917年4月9日,即美对德宣战后第三天,顾向段祺瑞发去一份长篇电文,主张中国追随美国加入战争。随着战争临近尾声,他又建议政府开始为必定要召开的和会做好准备,提出他本人对若干重大外交问题的意见,力劝政府在和会上理直气壮地提出要求。

二、专门组织一个小组搜集各种美、英的动态资料,加以分析研究,特别研究对中国具有特殊利益的问题,探讨中国应采取的对策,着重考虑战后废除各种不平等条约和收回山东利权的问题。

三、顾认为“美国政府必将对和会提出许多建议及看法,这对英、法政府必然影响极大。故而对中、日两国也将产生影响。在和会上,中国政府不能对英、法抱太大希望,真正可以指望的只有美国的支持”。[10]他利用与美国朝野人士的友谊,广泛解释中国的立场。1918年11月26日,美国总统威尔逊在赴法前一星期,接见了顾,对中国的愿望表示同情和支持。

正如多数人所预料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协约国取胜和德、奥等同盟国失败而告终,中国得以战胜国的名义参加巴黎和会,而顾也被北京徐世昌政府任命为全权代表,参加中国赴巴黎和会代表团。

受任全权代表 主持起草公文

1918年底,作为战胜国之一,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成员陆续汇聚法国。12月中旬,顾维钧抵达巴黎,随即和同来的四位秘书埋首研阅有关材料,为代表团草拟计划。早在美国时,顾就曾按北京训令起草过一份提交给美国政府的备忘录,阐述中国立场。来巴黎后,又草拟一项交涉计划,供中国代表团参照。计划包括七个问题:1.二十一条和山东问题;2.归还租借地;3.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4.归还在华各地租界;5.撤走外国驻军;6.取消外国在华设立的邮电机构;7.恢复中国关税自主。[11]

和会期间,顾氏还受命主持起草或参与撰写了中国方面提交大会的大部分重要公文,其中就重要性和详备而言,首推著名的三项说帖,即《山东问题说帖》、《要求废除二十一条说帖》、《中国希望条件之说帖》,三个说帖囊括了顾所拟计划的七个问题。

三份说帖中最早提出、最关涉当务之急的是《山东问题说帖》,全称《中国要求胶澳租借地、胶济铁路暨德国所有他项关于山东省权利之直接归还的说项》,由顾执笔起草,是中国向巴黎和会提出的最重要的一份文件,专门解释中方对解决山东问题的原则立场。该说帖详叙了山东问题的来龙去脉,阐述了中国对山东的无可争辩的主权,本说帖于1919年2月15日提交大会,中心思想乃是重申1月28日顾在“十人会”上提出的要求(注:详见下文),即要求将山东权益直接归还中国。

4月15日代表团提出《废除二十一条说贴》,全称《要求废止1915年5月25日中日条约换文事之说帖》,陈述了日本用最后通牒方式强迫中国接受二十一条的经过,历数其对中国的危害,郑重提出废除二十一条的强烈要求。

5月初提交和会的《中国希望条件之说帖》乃是针对所有同中国订有不平等条约的列强而拟,实质是希望改变中国近代以来的半殖民地的国际地位,文中提出七项正当的要求,即:1.废弃势力范围;2.撤退外国军队、巡警;3.裁撤外国邮局及有线、无线电报机关;4.撤销领事裁判权;5.归还租借地;6.归还租界;7.关税自由权。

值得一提的是,后二份说帖的提出,是中国对于废除近代以来中外不平等条约的首次尝试,它标志着“废约”进程的启动。二份说帖代表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愿望,它们是北京政府训令提出的,也体现了中国代表团,特别是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交涉活动的外交思想。提出“废约”的重大意义在于,向列强第一次正式表明,中国对于不平等条约的不满,提出中国“未能遂其发展之自由者,则苦于国际障碍(注:指不平等条约)之多也”。[12]

不幸的是,这二份说帖提交后,起初美、英、法等国口头允诺待国联成立后,即研究改善中国国际地位问题。[13]但后来在5月14日,和会秘书长克里蒙梭以“联盟共事领袖各国最上会议,充量承认此项问题之重要,但不能认为在平和会议权限以内”[14]为由,驳回了中方的要求。这样,“废约”进程刚刚启动,便被列强蛮横阻止了。

顾维钧等人主持的中方废约交涉活动虽然半途而废,但这一行动向世人表明,中国要阻止不平等条约的进一步侵害,而随后在五四运动中被罢免的曹、章、陆的结局,也明显地昭示着中国不能再签订不平等条约!

“废约”受阻后,中国代表团全力转入谋求山东问题的解决上,因为前此不久,最亟待解决的山东问题交涉也严重受挫。

4月30日,和会英、法、美三巨头竟公然承认日本霸占山东的要求,并且写入对德和约。对此,顾维钧以代表团名义起草并发表正式抗议书,于5月4日提交大会。抗议书明确指出:大会同意日本获取山东权益,“是承认侵犯手段为正当矣”,“和约告成,中国反为各大国之商议品与抵偿品”。抗议书还控诉道:和会为了保全即将成立的国际联合会,不令强国之日本放弃其领土野心,反令贫弱之中国牺牲自身固有的主权![15]

在整个巴黎和会期间,除了主持起草或参与撰写重要公文外,顾氏还写下许多文牍、笔记和日记。他在给欧美要人的函件中,反复解释中国的原则立场,吁请同情和支持。笔记和日记则记载下中国代表团交涉活动的艰难。此外,作为国联委员会的唯一中国代表,顾还参加了盟约的起草工作。繁重的文字工作是顾氏外交实践活动的一部分,不仅反映了他良好的综合职业素养,也体现了他高度的爱国心和敬业精神。

不计年轻望浅 勇于为国申辩

巴黎和会——如所周知,带有帝国主义列强分赃性质,越到后期其性质越明显。会议期间,和会邀请中方代表与会讨论山东问题仅只三次,即:1919年1月27日、28日两次“十人会”和4月22日美、英、法三巨头会,顾维钧均参加,又均任中方发言人。

除顾外,中国代表团其余四位全权代表是:陆徵祥(团长、首席代表、外交总长)、王正廷(南方军政府代表、民初曾任工商总长、参议院副议长)、施肇基(驻英公使)、魏宸组(驻比利时公使)。论年龄、资历与人望,顾氏均属最后,但当邀请中方代表到会申诉的通知送达时,四代表却群推顾出席并发言,代表团中只有顾较早注意并深入研究过山东问题。31岁的顾维钧勇于任事,担负起为国申辩的重任。

1月27日下午,在法国外交部会议室中国代表王正廷、顾维钧出席了“十人会”。“十人会”是由美、英、法、意、日五国各二位代表组成的一个和会机构,包括美国总统威尔逊、英国首相劳合·乔治、法国总理克理蒙梭,实际是和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前,日本企图排斥中方到会,但遭到美国的拒绝。

会上,日本代表、曾任外相的牧野伸显男爵首先发言,要求将胶州租借地、铁路及其他德国在山东所享的各种权利让予日本,但对山东“交还中国一层,一字不提”。[16]牧野还提醒各国代表注意日本在大战期间为协约国做的“贡献”,顾维钧当即声明保留发言权。

次日上午,顾维钧发言,他就山东主权的不容置疑性做了出色的阐发,指出德国在山东权益纯属强取豪夺,以和会倡导之尊重各民族自决及领土完整的原则而论,归还山东“为中国当有之要求权利”。他说:“日本为中国逐出德国势力于山东”,中国自当“申谢”,“然割让中国人民天赋之权利为报酬,而播将来纷争之种子”,则不得不力争。他郑重提出,中国政府要求将德国获取的山东权益直接归还中国。

牧野以日本的实际占领和中日成约(指1915年的《民四条约》和1918年的中日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来狡辩,妄言日本应当先行获取山东权益的处置权。顾氏反驳道,山东权益应由德国直接归还中国,他解释说,中日成约完全是被武力胁迫的产物,须待和会最后判定,中国对德宣战,成为战胜国之一,则中德不平等条约自动废除。[17]

这是顾维钧初次在国际会议发言,话音甫落,全场动容,各国代表趋前祝贺发言成功,这也是中日代表首次在大型国际会议上舌战,与顾大受欢迎相比,日方代表被冷落一旁。美国国务卿兰辛回忆道:“顾氏堂堂正正之演说,实使日本委员神沮气丧,哑口无言。”[18]

会中情形,腾载报章,中外舆论或称赞顾的论辩是杰作,或认为中国的正当要求能够实现。“国内人民闻之,尤称其立言之得详,庆专使之得人。”[19]顾也觉快慰。他的申辩是整个和会期间中国代表最重要、最成功的一次发言。它迫使日方回到归还山东权益的立场上来,同时,它也突出表现了山东问题的空前严重性。此后山东问题的交涉活动引起国人的密切关注。

日方不甘心“十人会”上的受挫,开始大肆活动,挽回颓势。先是1917年初,日本曾与英、法等国达成秘密谅解,后者承认山东权益归日本,现在日方把谅解协议摆出来压英、法就范。接着,日本锋芒所向转向美国,指责美“未曾相约援助日本之主张而反对日本”,进而威胁道:“若日本之要求不能贯彻时,则美日国交将陷于危险”。[20]

起初,美国总统威尔逊不愿看到日本在华势力过分膨胀,采取同情和支持中国的立场。而中国代表团的外交策略也正是“赖美为助”和“联美抑日”,具体实施人是驻美公使顾维钧。“联美抑日”是新形势下的远交近攻,在巴黎和会的现实情况下,这种策略的选择还是对头的。事实上,也正是美国鼓励中方提出山东问题。连美方也认为“山东问题之解决,英法亦曾参加意见,固不待言。惟解决此案之锁钥,实操诸美国掌中。各国均当视美国为转移者。”[21]

就中方愿望而言,无论“赖”,还是“联”,仅仅是一方面,成败还要取决于是否“赖得住”与“联得成”,即“以夷制夷”策略的成败,取决于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斗争与妥协。

在围绕山东问题的胶着斗争中,威尔逊逐渐意识到,他建立国联理想的实现,离不开日本的合作。为此目的,与日本妥协成了一种需要,他开始从原来立场上后退,拟提出德国在山东权益暂时由美、英、法、意、日“五国共管”方案,但在遭到日方“不能同意”的回绝后,[22]威尔逊立即决定不惜牺牲中国利益,完全倒向日本。

4月22日,三巨头聚会威尔逊寓所讨论山东问题,邀中方代表陆徵祥、顾维钧出席。于是就有了一幕一位来自弱国的青年外交官与鼎鼎大名的三巨头之间的辞锋尖利的谈判。

威尔逊声称:1915年的《民四条约》和1918年的“换文”中,中国已允诺日本在山东的利益,而英法两国也与日本有约在先。随后他托出三巨头方案,即允准日本接受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再由日本将胶州租借地归还中国,但日本继续享有包括胶济铁路在内的种种经济利益。

顾维钧声明对方案极为失望,指出中日成约不符合正常缔约规程,日军占领胶州以来,当地民不聊生,“中国人民反日情绪异常强烈……只有当和会最后解决这一问题后,这种紧张状态才会消除”,他再次要求直接归还山东权益。

劳合·乔治诘问中日成约与三巨头方案,中国愿意接受哪一个。

顾驳覆,中国均无法接受。

威尔逊提议中国先接受方案,俟加入国联后,借助国联再解决山东问题。

顾明白接受方案,则使日本获利山东成为事实,国联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遂如实做了答复。

威尔逊搪塞“条约的神圣”。

顾即回答:“应该防患于未然,如果不幸的条约对未来的持久和平不利,现在就应该解除这些不幸的条约。”[23]

谈判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这次会议之后,山东问题交涉急剧恶化,失败景象渐露,“废约”、“联美”、“抑日”等均渐次落空。5月2日,林长民在北京《晨报》上披露交涉失败消息,5月4日就爆发了五四运动。

同强国的地位相比,中国代表团在这次会上只享有三等国的地位。然而,在大型国际会议上,中国代表侃侃而谈,为国申辩,近代以来还不曾有过。尽管直接收回山东主权的交涉活动,以及“废约”的努力未取得直接成果,却使“全世界皆知其曲直所在”,[24]许多西方人士理解并同情中国,并从顾等的身上一睹新一代中国外交官的风采,中国代表在交涉活动中不卑不亢,远非前清时外交人员颟顸懵懂可比,这种对照,不能不使外人刮目相看。

内修团结和睦 外争合理公正

中国代表团组团时,南北政府为显示一致对外,决定共同派员参加,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徵祥到达巴黎后,允诺南方军政府的王正廷为第二代表,并定顾为第三,施为第四,魏为第五代表,并将此序报和会。但北京政府不愿看到体弱多病的陆不能视事时,依序由南方代表主持全局,遂训令改为顾二王三,王见公文疑陆爽约,扬言退出代表团。老资格的施也因位序居后而不快,代表团遂起纷争。

顾、王因名次变更失和,除了个人因素外,主要是由各自代表的政治势力不同造成的,但两人在交涉活动的大政方针方面基本一致,他们是代表团中的活跃力量,后来俩人还一致成为代表团中坚决的拒约派。只是二人私人关系会后破裂,终其一生未能改善。[25]

施肇基是顾赴美留学时的领队,对于这位长辈,顾一直尊敬有加,为消除嫌隙,顾曾自请退居末位,并设法修补施、陆关系,成效虽微,但顾为维护团结,毕竟尽了力。

4月30日,和会三巨头最终同意日本的要求,将山东条款列入对德和约的第156、157、158三条,德国将山东权益转交日本。

这样,对德和约签字与否,成为横亘在中国代表团面前的巨大难题。签字意味着承认日本取得山东权益,必将遭到全国人民特别是山东人民的坚决反对;不签字则不能成为国联成员国,会失去和约中若干有利部分,如赔偿损失、辛丑赔款,撤废领事裁判权等等,所虑最大的,是青岛已在日军控制下,不签也很难立使日本撤军。

陆徵祥不愿签字,也不赞成简单的拒约,他提出有条件签字,即在山东条款旁注明中国对山东问题的保留意见,这样既可顾及中国利益,又可兼顾与列强关系。5月6日,陆向和会正式提出保留意见,但遭拒绝。此后,代表团为力争保留签字,进行了最后阶段的、困难曲折的、屡败屡战的交涉。

5月至6月,中国代表团被一种失败的黯淡气氛所笼罩。和会之初,中国获胜希望很大,巴黎云集了一批国内去的政界要人和名流,现在则“一个个溜之大吉”。[26]5月28日,代表团开会商讨对策,王、顾先后发言反对签约。顾说:“山东形势关夫全国,较东三省厉害尤巨,不签字则全国注意日本,民气一振,签字则国内自相纷扰。”[27]驻法公使胡惟德、驻意公使王广圻赞同签约,陆当时没有表态。这次会议竟成为代表团最后一次会议,会后,代表团成员走的走,散的散,三、四十人的中国代表团分崩离析。

中国参加巴黎和会,是受到当时朝野高度重视的,以当时条件,中国代表团汇聚了一批最优秀的外交人才,尽管代表们各自的出身背景各异,在一些次要问题上纷争不断,但在大局上,大家还是遵从了一致对外的原则。代表团中交涉活动最繁忙、贡献最大的是顾,但必须指出的是,顾成绩的取得,是与其他代表,特别是主要代表陆、王的支持、合作分不开。有关资料表明,顾与陆在某些具体事务上有分歧,与王有个人意气之争,但他们在原则立场上是大体一致的,特别是交涉活动后期,他们共同成为占多数的拒约派,从而保证了中国代表团主流上的正确性。

实际主持工作 坚决拒签和约

当列强炮制的对德和约山东条款出笼后,国内民众闻之哗然,“全国舆论鼎沸,愤懑达于极点”。[28]自五四以后,广大学生、知识分子、各界群众和部分统治阶层中的民族主义者、爱国将领等等在全国各地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拒约运动。爱国民众通过请愿、游行、集会、发表通电等等方式,表达他们反对签约、惩治国贼的强烈愿望。呼吁拒约的电文象雪片一样飞向北京政府和巴黎的中国代表团,北京政府“接各种团体来电日数十起”,中国代表团至和会结束所接各种电报“共七千通”。[29]民意如此,使得北京政府惶惶不安,“签字与否,颇难决定”。[30]给代表团的训令忽而是签,忽而是拒签。

“我国人民愤激,而政府不敢采取正大光明之政策,对日而反采暧昧态度”。[31]在此情况下,受亲日派皖系制约,而本身又无多大实力的徐世昌政治地位越加虚弱,无意也无力承担签字或不签字的责任,把责任推给内阁,称“此种重大问题,皆听阁议解决,余实毫无办法……”。[32]过渡性的内阁总理龚心湛复推给代表团“审度情形,自酌办理”。[33]

代表团首席代表陆徵祥是位谨小慎微的官员,先前因无力弥平内部磨擦,曾一度出走,数度请辞。在签约与否问题上,他虽然有自己的主张,即保留签字,否则拒签,但北京政府首鼠两端、莫可适从的“训令”使得他不敢有为。6月4日,陆因心力交瘁住进医院,交涉事宜推给了顾。陆向政府报告说:“届时祥如果不能行动,拟即派顾使在会签约”。[34]这样,代表团的主持工作、签约的实权戏剧性地落在了顾维钧身上。后者在挑战面前没有退缩,他开始了最后阶段的交涉。

顾维钧主张拒约,但又觉得简单的拒约有可能给中国带来不利后果,“保留是我们最后的办法了,必须竭尽全力争得保留,使中国免遭伤害”。[35]他坚信:“如果中国力争保留完全失败之后拒绝签字,将会得到国内外舆论的支持。”[36]随后,“顾氏各方奔走,会晤颇多”。[37]6月24日,顾向和会秘书长提议,将中方意见在签字仪式前,“备函通知会长声明保留”,[38]未被同意。26日,顾往见法外长毕勋提出将保留意见附于约后的想法,毕勋回绝道:“附于约后,仍为条约之一部分,亦万难办到。”[39]顾退到最后一步,设法在会上发表口头声明,签字日(28日)晨,顾急见和会秘书长,结果仍遭拒绝。在最后的外交努力失败后,中国方面选择了拒签对德和约。

拒约,标志中国代表团就山东问题的交涉活动失败了,但事物都有两面,从另一方面看,拒约的实现,中国也有所得:第一,近代以来,中国外交多是“始争终让,几成惯例”。[40]这次在帝国主义列强集体面前,敢于说不,勇敢捍卫国家尊严,尚属首例。这一异乎寻常的举动,足以使列强震惊,迫使他们意识到中国应当得到尊重。第二,拒约顺从了民意,也激发了全国人民同仇敌忾的民气,随着对列强“维持公理”幻想的破灭,中国人民更加懂得了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改变国家的地位。第三,拒约使中国免受山东条款束缚,日本陷入尴尬境地,山东问题成为国际关注的悬案,从而为重新提出和解决这一问题铺平了道路。第四,从更广泛和深远的意义上讲,这次拒约大大迟滞了不平等条约的蔓延和毒害,转而开始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进程,从此,对外关系开始由被动走向主动。笔者认为,巴黎和会在中国近现代外交史上的重要地位,就在这里。

拒约的最后决定,是中国代表团“自己作出的,并非北京训令的结果”。[41]代表团的中坚人物,最后掌握签字权的顾维钧在这方面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简短的评论

山东问题不是仅限于中日两国政府间的外交问题,更是中国人民同日本帝国主义、北洋军阀政府等等矛盾的交汇点,情况复杂多变,斗争尖锐突出。拒约的实现,首归民众拒约运动,这是没有什么疑问和以往研究中极为重视的,但忽视中国代表团的努力,特别是陆、王、顾的贡献也是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历史科学精神的。进一步讲,在五代表中,笔者认为顾维钧的实际作用与贡献是最大的。

我们考察顾氏在巴黎和会期间的外交实践活动,就会发现,顾绝不是一位奉命唯谨,照本宣科的单纯事务官,他是一位有思想、有策略、勇于任事、敢作敢为的外交家。他抓住了历史机遇,将少年时代怀有的谋求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理想坚定地付诸实施,将个人的爱国主义精神同民族的意志融为一体,汇成一股强大动力,共同推动“废约”进程开始启行。

还要指出的是,顾氏在整个外交实践过程中,灵活地运用外交技巧,尽其可能地达到目的,在拒签对德和约后,顾经过认真研究,发现通过签订对奥和约,中国仍然可以成为国联成员,并享受战胜国待遇,从而减轻了拒签对德和约的负面影响。

当然,受历史条件和出身经历的限制,顾维钧的外交实践活动并非无懈可击。如他过分依赖美国的支持,“假外国势力以抑日本”,[42]即“联美抑日”,虽然这在当时是唯一选择,但其成败,要取决于美、日双方的斗争与妥协,双方斗争,特别是不可调和的斗争,其结果可能会有益于中国;而一但双方妥协,被牺牲、被出卖的就是中国了,可见“联美抑日”是脆弱的。再如,顾氏过分强调外交人员的作用,对于国内人民在拒约运动中表现出对国家内政外交大计的强烈参与意识持观望态度,在这方面,他不如王正廷会借助民气和借助舆论。

总起来看,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担任了一个大放光彩的角色,巴黎和会是他漫长外交生涯中较为得意的一笔,这一笔也记载着他对国家、对民族所做的贡献。

注释:

[1]详见吴妙发《乔冠华与联合国》,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2月版。

[2]早期观点如金问泗文章《山东问题之我见》,台湾《传记文学》第9卷第1期。最近代表性观点如陶文钊先生在中华民国史研究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见《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一期,第287页。又如张振鹍先生文章《论不平等条约》中的观点,见同刊同年第二期第9—10页。

[3]参见邓野先生两篇文章:《巴黎和会中国拒约问题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1986年第二期。《从〈顾维钧回忆录〉看顾维钧其人》,载《近代史研究》杂志,1996年第六期。

[4]见《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国会演说(1918年1月8日)》,载《现代国际关系史参考资料》(1917—1932),高等教育出版社,1958年版。

[5]《顾维钧回忆录》(一),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页。

[6]同[5],第162页。

[7]参见其回忆录,及顾1917年4月9日致北京段祺瑞政府电文,载《近代史资料》总38号,第184、185页。

[8]同[7]。

[9]《顾维钧回忆录》第5册,第396页。

[10]同[5],第165页。

[11]同[5],第170—171页。

[12]见《秘笈录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54页。

[13]同[12],第153页。

[14]同[12],第199页。

[15]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319—321页。

[16]同[15],第263页。

[17]同[15],第264—267页。

[18]《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68页。

[19]朱心佛编:《还我青岛》,台湾文海出版社,第16页。

[20]同[18]。

[21]同[18],第67页。

[22]同[15],第305页。

[23]同[18],第58—63页。

[24]台湾《传记文学》,第7卷第6期第9页。

[25]香港《春秋》杂志,1988年1月16日第733期第36页。

[26]同[5],第211页。

[27]见《我国讲和专使团会议记录》,转引自邓野先生《巴黎和会中国拒约问题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1986年第二期,第143页。

[28]见《五四爱国运动档案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356页。

[29]转引自李新、陈铁健《伟大的开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53页。

[30]同[28],第320页。

[31]顾维钧《巴黎和会的回忆》,台湾《传记文学》,第7卷第6期。

[32]同[29],第148页。

[33]《申报》1919年6月26日,龚心湛对报界的谈话。

[34]同[12],第219页。

[35]同[5],第202页。

[36]同[5],第208页。

[37]金问泗《山东问题之我见》,台湾《传记文学》第9卷第1期第10页,金从顾多年。

[38]同[12],第220页。

[39]同[12],第222页。

[40]同[12],第223页。

[41]同[5],第211页。也可参见邓野先生文章,见[3]。

[42]同[15],第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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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顾维军在巴黎和平会议上的外交实践_顾维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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