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_发展中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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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世界迎来了本世纪最长的和平发展时期。发达国家较长期和相对稳定的经济增长,客观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供利用的有利条件,如容量可观的市场、较充裕的资金、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等。然而,在传统发展经济学的影响下,许多在战后摆脱了殖民统治的发展中国家却选择了一种在政府高度保护下注重进口替代的工业发展战略。这种战略要求确立政府主导型经济,扩大国有经济成分,强调对经济的控制,并执行封闭性的对外经济政策,从而使这些国家难以利用有利的世界经济环境来发展本国经济。而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则采取了有别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它们及时实现了从进口替代战略向出口导向战略的转变,并积极对本国(地区)经济进行结构性改造,使之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这使它们能够从不断深化的国际分工中获得比较利益,从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一、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

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制订全面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交换的政策和措施,使本国和本地区在贸易、生产和金融等领域与国际经济实现全面一体化。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包括十分广泛的政策内容,其中最主要的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实施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向型贸易政策。

区分是否实行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向型贸易政策,主要看其对为内销而进行的生产和为外销而进行的生产所给予的保护程度。在发展中国家中,亚洲“四小”是从60年代至今唯一完全实行坚定外向型贸易政策的。它们对贸易不采用或很少采用直接控制或许可证制度等限制性措施;汇率维持在对进口和出口利益大体相等的水平上;因贸易政策中存在某些进口壁垒而产生的对出口的抑制,不同程度地被对出口的鼓励所抵消。除亚洲“四小”外,其他东亚发展中国家(如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自60年代初以来也开始实行外向型贸易政策。由于这些国家实行的是一般外向型贸易政策(其开放度稍次于坚定外向型贸易政策),在对外贸易中有限度地采用了直接控制和许可证办法,对出口贸易的鼓励尚不能抵消进口壁垒所产生的对出口的抑制,汇率定值也略为有利于进口贸易,整个奖励制度的总结构偏向于为内销生产。但所有这些国家(除印度尼西亚曾在70年代初至80年代中期转而实行一段一般内向型贸易政策外),对本国市场的实际平均保护率较低,对外贸易基本上是开放的。特别是80年代中期日本和亚洲“四小”的货币升值后,这些国家都实行了更加开放的对外贸易政策。

世界银行对包括东亚地区在内的41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调查,并根据各国所采取的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把这些国家(地区)分为4个组别(强烈外向型、一般外向型、一般内向型和强烈内向型)。对不同组别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实行外向型贸易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在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实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和制成品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等方面的实绩,都优于实行内向型贸易政策的国家和地区。从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看,强烈外向型组别和强烈内向型组别在1963-1973年期间分别为9.5%和4.1%,在1973-1985年期间分别为7.7%和2.5%;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看,上述两个组别在1963-1973年期间分别为6.9%和1.6%,在1973-1985年期间分别为5.9%和-0.1%。东亚“四小”和大部分东盟国家①长期实行外向型的贸易政策,这使它们有可能充分利用国际分工实现比较经济利益,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积极引进外国直接投资。

一般说来,外国直接投资不仅能够给东道国带来资金、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从而促进东道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就业的扩大;而且有利于东道国利用外国公司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技能,提高制成品出口率,降低进入世界市场的费用。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较早认识到外国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因此,它们先后颁布并不断修订“外国投资法”。通过放宽限制,扩大投资领域,提高外资股权比例等政策规定,吸收了日益增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另一方面,东亚地区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还因该地区执行外向型贸易政策而得到推动;因为,外向型贸易政策增加了外国直接投资在生产和出口中获益的机会,使外国直接投资与其收益率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关系②。正因如此,在70-80年代的20年间,流向亚洲(主要是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每年平均增加12%,东亚地区约占流向发展中国家(地区)直接投资的一半。而流向拉丁美洲的外国直接投资每年平均只增加3%,流向非洲大陆的外国直接投资则在减少③。

(三)适时转向跨国经营。

由于实行了外向型贸易战略和积极吸引外资的政策,东亚地区出口额迅速增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高,这使它们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加剧。为了使外向型贸易政策的利益在不造成贸易纠纷的条件下得以延续,东亚国家(地区)积极推行跨国经营。自60年代初期,这些国家(地区)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到80年代迎来了对外投资的高速增长。其中,1976-1989年,新加坡对外直接投资额增长了5.5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3.9%;80年代中期至1990年,台湾对外直接投资额上升了62倍,每年平均以12.4倍的速度增长;同期内,韩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增加了3.6倍,年平均增长率达35.7%④。这就是说,东亚国家和地区仅用了25年的时间,就达到了西方国家用半个世纪才达到的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

跨国经营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和国际分工的深化,有利于参与国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东亚国家(地区)的跨国经营首先在地区内部进行,因而对本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更加直接的推动作用。

二、建立以私有企业为主体的自由企业制度

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获得独立后,都用接管和赎买的办法将原殖民当局的企业和其他外国私人的某些企业收归国有,使国家直接掌握重要经济部门。此后,在推行进口替代战略时期,为了加快工业化进程,许多国家(地区)的政府又在基础工业部门进一步投资,不断扩大了国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使国家逐步成为主要的生产者。其中,有些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占有很高比例,如印度尼西亚1979年为60.8%,马来西亚1978年为44.8%⑤;有些国家(地区)则由政府直接控制着关键经济部门,如新加坡1975年国有企业占钢铁部门总产值的85%和修船造船业生产总值的68%,台湾的公有部门除了垄断交通运输、电力、石油、天然气、铜、铝、化肥等基础工业外,还垄断了整个金融业(国有银行占资本总额的91.7%)⑥。

为了创造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微观经济基础,东亚地区自80年代以来普遍实行了公有企业民营化。公有企业民营化包括两种主要形式:(1)把公有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私营部门或个人,即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在东亚某些国家和地区,这一进程实际上早在60年代初期就开始了。在推行这一政策过程中,东亚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把制造业和服务业中原属私人的小型公有企业重新私有化;而对大型公有企业则普遍把部分股权转让给私营部门或个人。其中,马来西亚于1983年将航空公司、广播电台、铁路、港口、城市公用事业等部门的国有企业的股权逐步出售给私营部门,到1985年,已实现了航空公司的民营化。韩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步伐较大,它在80年代以前已有18家国有企业民营化,1981年又有7家国有企业民营化,从1988年起则拟在5年内将17家大型国有企业民营化。新加坡私有化委员会在经过调查研究后,也于1987年拟订出在此后10年内将23家国有企业(主要有国际贸易公司、远东化学公司、兴马电机公司、大众钢铁厂和联合工业公司)和4个法定机构(民航局、港务局、电信局和公用事业局)的股权逐步私有化的计划。(2)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民营化,即通过租赁制和承包制实现经营管理权的让渡。这种形式主要在公用服务部门采用,如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的建设,以及农场、商店和宾馆的经营等。其中,印度尼西亚政府把海关的经营管理权承包给一家瑞士公司;而泰国则把国有铁路的一条客运线承包给了私人公司。

除国有经济在原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过高外,在推行进口替代时期,东亚许多国家(地区)还忽视了私人经济的积极性,在其经营范围和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施加过多限制,影响了私人经济的正常发展。例如,印度尼西亚政府曾要求私人企业办理包括进出口、国内贸易、永久性经营、土地所有权、仓储和厂址、卫生标准、计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许可证达24种之多;企业要办完整个准入手续需二三年时间,严重阻滞了私人经济的发展。因此,80年代以来,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由企业制度,东亚地区除了进行国有企业民营化外,普遍注重于鼓励私人经济的发展。其中,马来西亚从80年代起就把扶植私人资本的发展作为政府的主要方针;新加坡政府于1985年决定让私营部门在经济中起主要作用;印尼政府则在第四个五年计划中(1984-1989年)提高了私人投资在整个投资中占的比重(占49%)。为了促进私人经济的发展,东亚国家(地区)普遍重新调整了国有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分工,不仅在投资规模方面放松了对私营部门的限制,而且让更多的经济领域向私人资本开放。一般地说,除军工部门外,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等部门都允许私人经济经营。与此同时,东亚许多国家(地区)还通过内容广泛的宏观经济政策扶植私人经济的发展。韩国一向注重支持私人大资本的发展。但进入80年代以后,韩国政府除了在实现中小企业的专业化、促进其技术开发、增强其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能力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外,还制订有关法令和规定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信用贷款和信用保证,并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降低税率和提高税收的起征点)。泰国政府则根据其促进加工农产品出口的发展战略,制订了相应的支持私人中小企业的措施。

实行自由企业制度(包括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和放松对私人经济的限制)旨在打破国家对经济的垄断,使被窒息的经济恢复活力。首先,私营部门的扩大和私人企业的增加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其次,微观经济基础的改造不仅使企业成为能够对市场信号作出灵敏反映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而且使国家减少了对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和信贷优惠,并取消了企业获得关税或非关税保护的特权。这些都有利于国家减少对经济的行政干预,以便实现宏观管理的合理化,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第三,自由企业制度的确立是形成完善的国内市场体系的基础。而只有在国内建立起完善的市场体系后,才能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从而使各国(地区)有效地实施外向型的经济战略,以便从国际分工中获取比较经济利益。总之,建立和不断完善自由企业制度是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印度尼西亚在对私营企业严加限制的时期,企业的经济效益很差。80年代中期,总和要素生产率(所有投入物总和的单位产出的变化率)下降了2.5%。而在经过80年代中期以后的企业制度改革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总和要素生产率出现了正增长,投资的平均收益率从1982-1985年的13%提高到1986-1988年的22%⑦。

三、政府干预:选择正确、灵活有效

宏观经济管理的合理化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方面,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主要成功之处在于:

(一)正确选择应由政府提供服务的领域和直接经营的领域。

建立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体系,是国家应为市场提供的第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战后初期,东亚多数国家和地区沿用的是殖民统治时代的法律制度。这种法律体系除了经常同以当地居民惯例为基础的习惯法律体系发生冲突外,还因司法部门的薄弱而使它在解决争端中显得软弱无力。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从50年代开始,东亚国家和地区相继以国际上比较完善的法律为依据,制订出既适合于当地惯例(特别是有关家庭的法律),又有利于形成市场经济环境的民法与商法。许多国家(地区)的经济法明确规定了物质、金融和智力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转让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度量衡的检查和监督制度、商品(特别食品、药物和净水)的质量标准,以及防止金融市场发生内部交易的制度等,都作了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使市场竞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制度基础。

邮电通信、自来水、电力、煤气、交通运输、港口、机场、桥梁和灌溉工程等基础设施部门,所需投资多、资金周转慢、风险大、私营部门一般不愿也无力经营;而且,这些部门社会化程度高,实行规模经营有益于降低成本。因此,它们一般都由国家直接经营。世界银行对包括东亚58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研究表明,70年代期间,灌溉面积每增加1%,农作物产量就增加1.6%;铺设的道路每增加1%,产量就增加0.3%⑧。20多年来,亚洲“四小”和东盟一些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其经济增长也相应加快。

由于政府有比较优越的条件收集、传递信息和情报,因此,信息业一般也由国家直接经营。在东亚国家和地区中,韩国、台湾和新加坡都由当局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信息情报中心,并与国际信息情报机构联网,以增加向生产者提供的信息量。此外,科技研究与开发、教育和职业培训,一般也由国家组织和承办。

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部门是国家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在上述方面的开支不断增加。统计数字显示,在医疗保健、改善生态环境、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新加坡和韩国政府开支的增幅最大。其中,新加坡建立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已被证明是成功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政府发挥了积极的干预职能,自60年代以来,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收入分配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指标均有明显改善。

(二)政府干预的主要目标在于培育市场体系和确保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

作为实行追赶经济发展战略的国家,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扶植新兴产业和出口部门,在促进经济的发展方面采取了较积极的干预措施。例如,在一定时期内,为了将有限的资源较多地配置在重点产业部门和特定的项目上,政府对这些产业或项目实行按优惠利率分配信贷的政策;为了保护还在襁褓中的工业,政府对涉及这些部门的产品规定了较高的进口关税,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同类产品的进口;为了实现以出口带动经济增长的战略目标,该地区政府采取了多种奖励出口的政策和措施;等等。但除此之外,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干预的重点则在于培育市场体系,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以便减轻市场扭曲,促进经济的有效增长。

首先,从资本市场看,发展中国家大多实施信贷分配和利率控制政策⑨。而东亚地区,60年代至70年代初,由政府分配的信贷一般仅占信贷总额的30%,利率普遍为正数。其中,香港基本不存在信贷分配和利率控制。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也于80年代放松信贷分配和利率控制。如韩国,在1988年后,仅对存款利率实行较小程度的控制,而大部分贷款利率均已放开。这些措施促进了金融机构的竞争,使资金配置更趋合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信贷分配和利率控制使资本市场发生扭曲,不仅助长对低收益项目的投资,鼓励企业积累库存,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还导致过分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忽视对农业的支持,使就业问题尖锐化,给经济增长带来不良影响。根据世界银行对亚洲7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调查研究的数字显示,实际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大约降低半个百分点。可见,东亚地区放宽对资本市场的过度干预,无疑起到了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其次,从劳动力市场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通过制订最低工资法、雇员税法和就业保障法等劳动立法,强烈干预劳动力市场。其结果是:人为提高了劳动力价格,增加了企业成本,导致资金流向资本密集型部门,抑制了就业岗位的扩大;并缩小了熟练工与非熟练工之间的差别,削弱了对受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的鼓励。与此相反,东亚地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则采取基本不干预政策,放手让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这种不干预政策反倒使其工资、就业和劳动生产率的年平均增长率均高于对劳动力市场干预的其他发展中国家(表1)。

表1 部分国家(地区)制造业的实际工资、就业和劳动生产率的年均增长率%

国家及地区时间(年)实际工资 就业 劳动生产率

韩国 1966-1984 8.1 8.2

7.3

台湾 1966-1985 5.4 6.7

7.0

巴西 1965-1985 1.7 4.6

4.7

哥伦比亚 1966-1984 0.7 2.1

0.9

葡萄牙1966-1984 3.0 5.0

2.1

土耳其1966-1984 1.3 4.2

1.9

南斯拉夫 1965-1985 0.8 3.1

2.1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1991年,第80页。

第三,从产品市场看,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除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和煤气等公共货物和服务实行指导价格外,一般不管制产品价格,以便让价格充分发挥市场信号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强化市场的竞争性,而且可正确引导生产要素的流向,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及时纠正政府的失误干预。

任何政府都不能保证其干预行为的绝对正确。在东亚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也不乏干预失误的例子。但每当发生错误的干预时,政府往往能采取谨慎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予以纠正。

韩国的信贷分配制度和利率管制,曾对其顺利完成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实现经济的迅速增长作出过贡献。但在70年代中后期,韩国开始实施重化工业的进口替代战略。由于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所需资本量更大,政府在原有的信贷分配和利率管制的基础上更加强化了干预力度。于是过度的货币投放量导致通货膨胀,机器设备进口量陡增,对外帐户的逆差扩大,宏观经济严重失衡,经济出现衰退。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韩国从80年代初开始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改革减轻了资本市场的扭曲程度,迅速实现了宏观经济的稳定,推动了经济的增长。

泰国在70年代初曾制订过优先发展重化工业的经济开发战略。当时,由于基础设施落后,资金严重短缺,经济效益不佳,经济增长率下降,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还本付息额高达年出口额的20%以上。在此情形下,泰国政府及时放弃了不切合本国实际的经济发展战略,并从80年代开始制订了建立新兴农业——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开发战略,改变了举债兴建大型工业项目的做法,充分发挥本国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走“以农、水、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立国”的道路。这不仅振兴了农业经济,而且促进了出口创汇,增加了国内就业,平衡了财政和对外帐户,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获得迅速稳定的增长。

总之,在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干预的着眼点不在于强化其对经济的控制,而在于保证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因而它成了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把钥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重视基础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战后初期,经济学界普遍认为,物质资本的缺乏是制约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但是,人们很快又发现,物质资本分额的大小与经济增长的快慢之间并无绝对的对应关系;物质资本的作用只有在劳动者具有一定的劳动熟练程度、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以及管理阶层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充分发挥。正因如此,东亚地区长期把生产投资与智力投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重视教育和职业培训。

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一向重视教育投入,即使在80年代中期之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削减教育投资时,东亚地区的教育投资在政府支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仍略有增长(见表2)。除了表中所列的东亚国家外,台湾的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也相当快,即由1965年的31.5亿新台币增至1987年的1475.7亿新台币,22年间增长了46倍⑩。

表2 某些发展中国家教育投资在中央政府支出总额中所占比重%

a1990年的数字;b1991年的数字。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1989年第185页,1991年第224页,1992年第238-239页,1993年第258-259页,1994年第180-181页。

东亚地区的教育经费重点投在基础教育方面。40年代后期和50年代,韩国在高等教育获得发展的同时,推行了以普及初等教育和成人扫盲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教育计划。1975年,韩国接受过教育的人占总劳动力的84%,其中受过初级教育者占36%,完成中等教育者占42%,完成高等教育者占6%。印度尼西亚的教育水平在东亚地区算是比较低的,但在80年代中期,接受过教育者仍占总劳动力的73%,其中60%属于受过一点初级教育者,12%是完成中等教育者,1%是完成高等教育者。台湾、菲律宾和泰国的上述指标都超过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则接近韩国。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撒哈拉以南非洲。80年代中期,该地区接受过正式教育者占总劳动力的46%,其中受过初级教育者占40%,完成中等教育者仅占5%,完成高等教育者占1%(11)。

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十分明显的。世行对58个发展中国家(地区)在1960-1985年间影响GDP增长的因素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年数增加一年,可能会使GDP提高3%。而且,用于初等教育的投资的年平均收益率为26-27%;中等教育为15-18%;高等教育为13-16%。东亚地区由于普遍重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因此,其教育水平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根据世行提供的数据,该地区劳动力受教育平均每增加一年,可使GDP年平均增长3.4%;而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只为2.3%;中东和北非为1.4%;南亚为0.8%;撒哈拉以南非洲则微乎其微(12)。当然,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据调查,泰国北部企业家中40%的人具备大学学位;在马来西亚,企业规模与企业家受教育的年限是成正比的。

重视职业培训是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重视教育的又一个方面。职业培训是指对即将就在职工人和失业者进行的专业技术训练。其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扩大他们的就业机会。为了促进职业培训的发展,韩国、新加坡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先后颁布了《职业培训法》或《专业技术培训法》,使专业技术培训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与支持。该地区对专业技术培训的投资与管理一般由三个系统分别进行:一是由教育部门管理的技术职业高中;二是由劳动部门管理的专业技术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三是由企业负责管理的对在职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东亚地区重视专业技术培训也为改善劳动力的质量,提高投入物的使用效率提供了重要条件。

五、积极推动技术进步

经济增长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动力:一是投入物即资本、土地和劳动力(其中因土地的增长极其缓慢,故一般都略去不计)的积累;二是对投入物的更有效率的利用。人们把后者称作总和要素生产率增长(13)。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的是要素投入物的增长,特别是资本这一要素投入物的增长。而韩国、新加坡和台湾等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则是通过同时提高要素投入物和总和要素生产率取得的;其总和要素生产率增长对经济的贡献程度虽然赶不上工业发达国家,但却大大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见表3)。

表3 1960-1987年抽样的有关国家由要素投入物的增长和总和要素生产率增长在产出增长中占的分额 %

a 统一前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资料来源:发展中国家的数字来自世界银行,工业国家的数字引自Boskin和Lan1990年。

东亚地区是如何提高总和要素生产率的呢?其中,推动技术进步是诸多措施中最重要的一个。

引进、消化和吸收外国先进技术是东亚地区为促进经济增长采取的主要技术政策之一,也是其技术政策的一大特点。引进外国技术的途径包括:进口设备、生产线和交钥匙工厂;购买专利技术;引进直接投资;与工业发达国家合作经营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研究;向国外选派留学生和研修人员,或选派工人到国外进行高技术专业培训;从国外聘请外国和本国籍专家学者进行共同研究与开发;等等。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东亚国家和地区允许企业直接参与国际贸易,这使企业通过与外商直接接触,可无偿获得有关产品的设计蓝图、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和制造技术等一系列技术信息。东亚国家和地区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不仅缩短了提高技术水平的时间,而且使它们只需用工业发达国家原来开发新技术所耗成本的1/3左右,就能复制和使用这些新技术。

研究开发强度(14)高是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技术政策的又一特点,也是该地区推动技术进步的战略措施。80年代末,韩国的研究开发强度为2.4%左右,台湾为1.22%,新加坡为0.7%。到90年代,韩国的这个指标将提高到4%,新加坡、台湾、香港将达2-2.5%,马来西亚和泰国为1-1.5%。而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研究开发强度却在0.5%以下。与此同时,由于该地区的政府通过税收和信贷优惠鼓励民间增加研究开发投资,民间在研究开发中的作用日益增强。这与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允许私营公司从事研究开发的做法形成鲜明对照。例如,韩国政府与民间在研究开发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已由60年代初的97∶3转变为80年代末的25∶75(15)。私营大型企业集团建立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已成为普遍现象,某些大型企业集团用于技术开发的投资在其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高达15-27%(16)。

综上所述,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当然,文化因素(即东方儒学)在东亚经济的发展中也起了重大作用。但这主要表现在重视教育,重视对先进科学技术的学习与运用,崇尚节俭,较稳定的家庭关系等方面,而且各种文化因素也只有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中,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注释:

① 在东盟国家中,只有菲律宾长期实行内向型的外贸政策。

② 相反,在执行高度保护贸易政策的国家和地区中,外国直接投资会给东道国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据调查,由于贸易政策的扭曲,外国直接投资项目中几乎有1/3会使东道国的收益呈现负数。(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第94页)。

③ 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第95-96页。

④ 《港澳经济》1993年,第4期;《香港时报》1992年4月2日;《世界经济与科技》1992年,第58期。

⑤ 世界银行《1983年世界发展报告》第43页;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东南亚五国经济》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2页和155页。

⑥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东南亚五国经济》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93页;《台湾研究集刊》1987年第3期。

⑦ 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第79页。

⑧ 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第58页。

⑨ 在巴基斯坦,由政府分配的信贷占信贷总额的70%,印度占68%,巴西占70%,墨西哥占49%,尼日利亚接近100%,土耳其约占75%。孟加拉国的存款利率为-7.4%,贷款利率为-5.1%;尼日利亚分别为-9.7%和-7%;秘鲁分别为-10.6%和0.2%。

⑩ 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信息中心《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和社会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年版,第48页。

(11) 世界银行《1987年世界发展报告》,第63页。

(12) 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第80页。

(13) 这个指标能测定所有投入物总和的单位产出的变化情况,获得的办法是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中减去资本、土地和劳动力对经济增长作出的贡献程度后的那个残差。它包含了除增加投入物之外的诸如提高劳动力质量,采用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等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的各种途径。它的详细研究与分析应该分别在逐个产品、行业和部门中进行。

(14) 研究开发投资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百分比。

(15) 史清琪、王金存主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1-253页。

(16) 〔前苏联〕《远东问题》,199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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