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富元 李婷婷
(宁夏隆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夏固原 756300)
【摘要】依据GB4789、WS271-2007,通过样品的分离培养,生化反应及血清凝集检定出沙门氏菌。
【中图分类号】R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6)01-0235-02
检验仪器名称:1、YP202N电子天平,2、SPX-310B型生化培养箱,3CHB-213-W型生物显微镜,4SW-CJ-2FD超净工作台。
2015年8月4日年隆德县陈靳乡清凉村杨银富家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疾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到他家中进行了采样1(甜醅)、2(呕吐物)、3(大便)。
样品送到实验室,检验人员对3份样品用蛋白胨水,SC增菌液,GN增菌液,7.5%氯化钠肉汤进行了增菌。其生长状态下表:
在3份样品的增菌液上挑取可疑菌落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均为革兰氏阴性杆菌。
根据实验室条件,将1、3蛋白胨水增菌液中的菌落分别接种到营养琼脂平板,血平板,高盐甘露醇琼脂平板,MYN培养基,KLD培养基,HE琼脂平板,沙门氏菌显色培养基,志贺氏显色培养基,大肠杆菌显色培养基上培养,其菌落生长状态见下表:
挑取1、3营养琼脂上的可疑菌落进行生化反应及血清凝集,其结果相同如下:三糖铁底层产酸产气,葡萄糖阳性,斜面产酸,乳糖阳性,蔗糖阳性,硫化氢阳性,气体阳性,动力阳性。根据生化反应,用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11种(批号:20150601)进行血清学实验:A-F多价凝集。用沙门氏菌生化鉴定盒(批号:20150715)反应如下:三糖铁琼脂阳性,硫化氢阳性,动力阳性,蛋白胨水-靛基质阳性,尿素阴性,氰化钾阴性,赖氨酸脱羧酶阳性,甘露醇阳性,山梨醇阳性,β-半乳糖阳性,水杨苷阴性,丙二酸盐阳性,卫矛醇阳性。
结果判定:检出沙门氏菌。
论文作者:马富元,李婷婷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6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7
标签:阳性论文; 沙门氏菌论文; 琼脂论文; 培养基论文; 菌落论文; 隆德县论文; 阴性论文; 《心理医生》2016年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