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政策选择_农产品论文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政策选择_农产品论文

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政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加工业论文,中国论文,农产品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由过去的长期短缺转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中国农业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城乡居民生活从整体上已稳定地越过了温饱线之后,在市场需求对农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和约束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中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新的课题,这就是如何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和加速变化的新的消费需求,以及在需求约束下不断增加9 亿农民的收入。显然,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联接最终消费的农业生产的后向产业,对于解决中国农业在发展新阶段上面临的突出问题,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上述背景,确立了本报告的基本出发点和研究角度。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为与国际分类标准相衔接,本研究报告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统计分类重新做了归类。国际上通常将农产品加工业划分为五类:食品、饮料和烟草加工;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木材和木材产品包括家具加工制造;纸张和纸产品加工、印刷和出版;橡胶产品加工。中国在统计上与农产品加工业有关的是12个行业,即: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和橡胶制品业。我们将前四项归并为食品、饮料、烟草类,第五项至第七项归并为纺织、服装、皮革类,第八项和第九项归并为木材及家具类,第十项和第十一项归并为造纸及纸制品类,第十二项为橡胶类。第二,由于资料所限,本报告除特殊说明外,农产品加工业的统计数据均使用的是全国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相关数据,也就是说,乡以下乡镇企业的相关数据一般不包括在内。

一、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一)简要的历史回顾

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源远流长。早在战国、西周、西汉的文献资料中,对粮食制饴,葡萄酿酒,煎蔗为糖,以大豆生产豆腐、酱油,以牛奶制作奶酒等食品技术就有记载。但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农产品加工一直附属于农业,从未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产业。在鸦片战争之后的近代,伴随着民族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一些农产品加工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事实上,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农产品加工业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即便是农产品加工业中比较发达的食品工业,除少数大城市建有碾米、面粉、屠宰、榨油等工厂以及个别城市设有卷烟、啤酒厂以外,其余行业的企业多是小型工厂,绝大多数则为手工作坊。

新中国成立以后,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步形成了农产品加工业工业体系。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农业以及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在内的轻工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发展速度相对缓慢。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比建国初期的1952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4.99倍,轻工业产值增长了8.68倍, 年递增速度分别为11.3%和9.15%,而食品工业、纺织工业、造纸工业仅分别增长了3.85倍、4.6倍和6.95倍,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3%、6.9%和8.3%。农产品加工业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整个工业。这一阶段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体发展相对缓慢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服从国民经济传统发展战略的需要,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农产品供给长期处于短缺状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一直受到农产品供给不足和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制约。除了在建国初期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农产品加工业在低起点上有过一段时期的高速增长外,此后的发展速度放慢,尤其是从50年代后期实行人民公社体制,以及统购统销、城乡隔绝等政策硬化以后,这一点表现得更加明显。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1978年以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1981~199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3.84%,其中,食品类年均增长14%, 比1952~1978年的年均增长率高5.59个百分点;纺织类年均增长12.42%,高2.96个百分点;造纸类年均增长13.4%,高1.58个百分点。 这一时期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家庭承包经营的普遍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大幅度增长,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其次,伴随着农产品统购统销体制的逐步改革,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引导着农业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单打一”的粮食生产结构被打破,农业结构日趋多元化,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第三,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需求结构的变化,社会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需求日益扩大和多样化,拉动了农产品加工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分阶段来看,改革以来20年间,中国农产品在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曾两度出现“卖难”,这两次“卖难”,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同时,都客观上推动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加速发展,出现了两次农产品加工业增长的高峰期。可以预见,近年来出现的农产品的第三次“卖难”,势必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在新的基础上获得更大的发展。

(三)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若干特点

1997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为19349.74亿元,占整个工业产值的28.31%。其中,食品类产值为8010.65亿元,占41.4%;纺织类产值为7791.92亿元,占40.3%;木材类产值为946.56亿元,占4.9%;造纸类产值为1818.84亿元,占9.4%;橡胶类产值为781.77亿元,占4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尽管农产品加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有所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在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大体上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由于收入增长基础上的需求结构变化,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合乎规律地缓慢下降。1988~1997年,在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中,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比重从32.29%下降到28.31%,下降了近4个百分点。 这一趋势与其他国家的情况基本吻合。1980~1994年期间,工业化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由34.3%下降到31.4%,发展中国家由42.0%下降到37.6%,东欧和独联体由41.5%下降到40.3%。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在轻工业中的比重相对比较稳定,平均为68.42 %, 但也有小幅下降, 从1988年68.44%下降到1997年的66.23%。

与上述规律并存的,是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合乎规律地提高。1986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76.78 %, 1997年为78.70%,提高了2个百分点左右。在此期间,该比值的变化是波动的。一般而言,在农业歉收年份,该比值上升,如1989年曾达到87.59%,比1988年提高7.28个百分点;而在农业丰收年份, 该比值又往往下降,如1995年的比重为78.30%,比1994年下降15.97个百分点。但从趋势上看,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总产值的比值仍呈上升态势。在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一般相当于农业产值的3~4倍。这说明,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2.在农产品加工业结构中,食品工业比重上升,而纺织、服装及皮革工业比重下降。食品工业和纺织、服装及皮革工业是农产品加工业中的两大主要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97年,两者的产值合计超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80%。从趋势看,在农产品加工业中,食品工业的份额在逐渐上升,从1986年的35.60%,提升到1997年的41.40%;而纺织类的份额在下降,从1986年47.07%,下降到1997年的40.27%,特别是其中的纺织业,占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比重由1986年37.76%, 下降到1997年24.60%,12年下降13.15个百分点。到1997年,食品类已超过纺织类而在农产品加工业中占居第一位。

3.农产品加工业的就业人数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保持增长态势,但1992年以来增长缓慢,并有所下滑。1985年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职工人数为1347万人,到1992年为1887万人。此后则有所下降, 1997 年为1683万人。而1985年全国工业的职工人数为5557万人,1992年为6621万人,1997年为6215万人。1997年比1992年,两者职工人数分别减少了10.8%和6.2%, 这表明农产品加工业就业情况的变化与整个工业就业情况的变化基本同步。此外,据1991年《乡镇企业统计年鉴》和1997年《全国乡镇企业基本情况及经济运行分析》,1991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乡村工业企业职工人数为965万人,1997年为997万人,也就是说,乡镇企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就业人数与全国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情况有所不同,仍有一定的增加。

从农产品加工业内部看, 就业结构和产值结构存在明显的差异。 1997年,占产值41.40%的食品工业,其就业份额只有18.08%,而占产值40.27%的纺织、服装及皮革业,其就业份额却高达56.46%,其中纺织业即占39.92%。这说明纺织、 服装及皮革行业的劳动密集程度较高,尤其是纺织行业。

食品工业包括食品加工与制造业、饮料业和烟草业,1997年三者的产值分别占食品工业的63.60%、20.22%、16.18%, 而就业则分别为42.22%、45.56%、12.22%。占食品工业产值63.60%的食品加工与制造业,就业比重只有42.22%;而占食品工业产值20.22%的饮料制造业从业比例却高达 45.56%。这一状况表明,在农产品加工业内部相对而言,食品加工与制造业的资本密集程度较高,而饮料业的劳动密集程度较高。但是如果考虑大量分布在乡以下的食品初级加工企业,该行业的资本密集程度将有所下降。

4.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的规模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但多数行业的企业规模偏小。这里把1996年与1989年做一比较。1989年,全国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5.13万个,产值5623.5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产值372万元; 到1996年,全国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7.18万个,产值总计18152.71 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产值1056万元。7年间,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增长了2.23倍,企业平均的产值规模提高了1.84倍。分行业看, 除烟草加工业外,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仍偏小,但近年来企业规模扩大的趋势明显。

5.农产品加工业的城乡布局已有很大改观, 区域布局仍不平衡。 199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城乡比为1∶0.89 (注:城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使用的数据是全国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产值减掉乡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值,乡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使用的数据是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且有些行业农村的产值已超过城市。纺织、服装及皮革工业城乡产值之比为1∶1.13,其中,服装为1∶1.69、皮革工业为1∶1.28,纺织业的农村产值也接近城市(城乡比为1∶0.90)。木材产品的农村份额已大大高于城市,城乡比为1∶2.19, 特别是其中的家具工业,城乡比为1∶2.48。造纸及纸制品的农村比重也已接近城市, 城乡比为1∶0.96。但食品工业还是城市占主导地位,城乡比为1∶0.60。这主要是由于烟草工业和饮料工业集中于城市, 如烟草业农村只有城市的0.4%,饮料业的城乡比为1∶0.43,而食品加工与制造业的城乡产值已趋于接近,城乡比为1∶0.94。橡胶工业的城乡比为1∶0.62。到目前为止,尽管农产品的深加工仍然集中在城市,但由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以往农产品加工业过份集中于城市的不合理分布已有很大改观。

中国农产品加工业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东部,20年来地区布局的格局没有发生太大变化。1997年,东、中、西三大区域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比为66∶24∶10,农产品加工业仍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而内地的比重则比较小,尤其是西部地区只占1/10。 农产品加工业区域分布的不平衡在纺织、服装及皮革工业中尤其突出,其产值东部占77.57%,西部只有4.58%;其中服装产值的85%以上分布于东部,而西部不到2%;皮革80%以上的产值在东部,西部不到4%。不过,食品类的分布相对均衡,东、中、西三大区域产值的比重分别为54.63%、29.33%、15.71%,这种格局主要与烟草加工业的特殊分布有关,烟草行业东、中、西三大区域产值的比重分别为26.20%、31.08%、42.72%。

农产品加工业的区域差距还表现在农产品的深加工程度上。1997年,东部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1.05∶1, 中部地区为0.58∶1,西部地区为0.44∶1。分省看,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的省份有6个,即上海(4.56∶1)、天津(2.62∶1)、北京(2.16∶1)、浙江(1.54∶1)、广东(1.40∶1)、江苏(1.37∶1);产值比在0.5∶1~1∶1之间的有山东、福建、云南、湖北、安徽、辽宁、河北、河南、广西、宁夏等10个省份;其余15个省份的产值比均低于0.5∶1。

中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与整个工业体系相比,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的较快发展,但无论是产品的加工深度还是企业的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发展还是很不充分的。从总体上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仍然处在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的阶段。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义与潜力

在当前中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中,农产品加工业不能适应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在压缩纺织工业过剩生产能力的同时,如何加快食品工业发展的问题已提上了日程。中国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还远未进入大发展时期,今后有潜力也有可能实现较快的发展。

(一)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中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面临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中国农产品的供求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农产品的供给由过去长期短缺转变为阶段性相对过剩。1995年以来, 粮食已连续4年丰收,由于总供给超过总需求,从1996年下半年以来,粮食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库存大幅度增加,销售不畅。棉花由于市场需求一直疲软而大量积压,库存爆满。蔬菜、水果和一些养殖业产品,供给总量趋向饱和,已经普遍积压滞销,价格下跌。在农产品供求关系变化的情况下,尽管农业丰收,但近年来农民收入的增长却处于缓慢状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启动内需的重大制约因素,农民增收已成为牵动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

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趋缓,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农业发展面临日益显化的需求制约。80年代中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稳定下降,几乎所有农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也随之明显下降。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主要是由居民对农产品的直接消费需求和工业部门对农产品原料的中间需求两方面构成的。从农产品的需求构成看,有关研究表明,包括消费、净出口等在内的农产品直接消费需求比重呈下降趋势,而中间需求的比重则呈上升趋势。直接消费需求的比重由1981年的45.2%下降为1995年的37.9%, 中间需求的比重则由1981年的52.5%上升到1995年54.4%。从中间需求的构成来看, 进入90年代,纺织业的比重有所下降,而食品工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品业、缝纫及皮革制品业的比重则呈上升趋势(注:王秀清《中国农业增长(1981~1995):需求角度的分析》,《中国农村经济》1999年第5 期第12页。)。这说明,农产品加工业的中间需求已超过直接消费需求而成为影响农产品总需求的主要因素,农业的增长日益依赖于农产品加工业的拉动。然而,80年代中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农产品加工业的中间需求尽管有一定增长,但这种增长是微弱的、不稳定的。农业增长面临需求制约,既包括来自直接消费需求的制约,更包括来自农产品加工业中间需求的制约。

在资源约束和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只要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业增产就意味着农民增收。然而在农业面临需求约束的情况下,农民收入与农业增产之间已不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了,如果农产品供给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结构,就必然会出现不增收或增产多、增收少的现象。继续靠提高粮食等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办法来支持农民收入的增长,余地已经不大。1992~1996年,国家连续三次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是这一阶段农民收入仍然能够保持较高增长速度的重要原因。但是,大体到1995年前后,我国主要粮食品种的价格均已达到甚至超过国际市场价格,加之国内供求关系宽松,继续提价的空间明显缩小。因此,今后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及就业结构的大调整。这里讲的结构调整,既包括农业生产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也包括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仅有助于缓解农业增长面临的需求约束,有助于克服农产品“卖难”问题,有助于减轻初级农产品价格下跌的趋势,而且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还可以有力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并不是农业生产的简单延伸,更不是农副产品剩余后的一般性加工处理。随着社会需求多样化,农产品加工业将向农业提出生产加工型专用原料的要求,引导农业结构趋向合理,更加适合社会的需求。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业是“农民生产什么,企业加工什么,消费者就消费什么”,而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则是“消费者需要什么,企业就加工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加工深度,还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仅仅是着眼于当前解决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的困难,更是着眼于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增强农业的竞争力,加快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从总体上讲,我国农业整体素质还比较差,主要表现在:农业基础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恶化,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业技术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水平低,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结构不合理,生产专业化程度低,农民文化技术水平低;初级原材料生产比重大,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弱等。我国农业原料的专用化程度不高,深加工程度低,农产品附加值少,这是制约农业综合素质和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从世界农业发展的进程看,随着农业经济由自给自足的状态转变为高度商业化的状态,农业与工商业的关系日益密切。一方面,农业中大量使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如农机具、肥料、农药、种子和肥料等;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农产品越来越必须经过加工、包装、储藏和运输等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农业早已摆脱了仅仅提供原料和初级加工品的地位,已成为一种“从田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包括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全部内容。仍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割裂来看的观点,是一种应当摒弃的过时的看法。现代农业的竞争,不仅体现为农业生产环节产品和技术的竞争,更体现为包括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在内的整个农业产业体系的竞争。抓住当前主要农产品供给比较充裕的有利时机,大力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更大规模地实行农产品加工转化,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来源,将为中国农业的发展开拓新的领域,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

(二)居民生活方式和城乡人口结构的变化将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

中国城乡居民生活已稳定地越过温饱线,目前正在向小康迈进,居民消费方式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从居民食品消费结构来看,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直接消费的粮食和其他主食逐渐降低,而肉、水果、蔬菜等副食品的消费迅速提高,食物消费已开始从满足数量转向追求食物的品质和营养。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居民的消费时间观念也在变化,尤其是城镇居民,不愿把时间耗费在自制食品上,对加工食品的需求上升。 城镇居民消费的食品中经过工业加工部分的比重已接近40%。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 居民越来越追求消费的方便性和安全性。近年来,大众化方便食品和无公害绿色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全国已有1018种产品获得绿色食品商标使用权。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城镇居民家庭在外就餐趋势增强,城镇居民在外用餐支出占食品支出的比重已达到11.8%。1992~1997年期间,城镇居民在外用餐支出对其可支配收入的弹性值高达1.59,在各类消费支出中是最高的。此外,居民消费的选择性增强,对食品的需求已呈现出多样化与多层次的趋势,营养保健食品、儿童与老年食品、休闲食品与节日食品的需求呈现增长势头,采用高新技术研制和深精加工的新型食品不断涌现。居民食品消费结构的上述变化将会为食品工业的发展创造出巨大的市场需求。

同时,还应充分估计到今后城镇化的加快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拉动作用。一般说来,城市市场上对食物有较大的挑选余地,城市化会改变居民的饮食习惯,会提高时间的机会成本,这些会使居民的食物需求结构发生变化,特别是会增加对加工食品的需求。例如,最近一项研究表明,消费者从农村迁到中小城市,粮食的年均直接消费量会下降58.3公斤,迁到大城市则下降64.2公斤,而对其他单位价值较高的、品质较好的食品如对禽产品及水产品的需求则增加。(注:黄季焜:《社会发展、城市化与食物消费》,《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第102页。)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来看,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从人均消费的食品数量来看,城镇居民对肉类食品、禽蛋制品、水产品的消费,特别是对加工食品的需求远多于农村居民,而对粮食的直接需求则低于农村居民。

城市化及其水平是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的重要引擎和重要特征,中国已具备了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条件和能力。在世纪之交和下世纪初,中国将进入一个加速城镇化的时期。中国政府已把加快城市化列上日程,已提出把发展小城镇作为一项大战略, 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在未来10年中支持重点小城镇的政策,计划将1亿农村居民转移到小城镇。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结合起来,鼓励建立农村工业小区,已成为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中国政府正在逐步改变过去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农村人口跨地区有序流动。目前每年有大约7000~8000万流动民工在城镇流动,将成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城镇化的加速,将为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契机。

(三)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及中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将为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将有可能利用低劳动成本,扩大其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的出口。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的进程正处在关键时刻,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 中国农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是必然的趋势,这对中国农产品加工品的进出口贸易将会产生巨大影响,其利弊如何最终取决于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关研究表明,从总体上讲,90年代以前,我国粮食和棉花的国内价格水平均低于国际市场水平,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近10年来,我国粮食生产成本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使粮食价格也随之提高。目前我国小麦、玉米、大米及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已高于国际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我国的油料、糖、奶业由于自然条件好,原料充足,曾具有一定的价格竞争优势,虽然国内资源成本低,但由于加工技术落后,目前国内植物油、食糖和奶制品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也已丧失了以往的竞争优势。中国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蔬菜、水果、花卉和水产品、畜产品,由于国内资源成本低,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从价格上看,目前,我国主要水果价格大都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国蔬菜行业的生产成本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将会保持相当时间的竞争优势。我国畜牧业的比较优势要强于种植业。目前,我国已步入世界肉类生产大国的行列,在价格方面,除禽肉外其它肉类国内价格均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另外,我国现已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一渔业生产大国。

上述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水平却还比较低。如我国的水果类产品,目前的年出口量仅占其总产量的1 %左右。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品质差,农产品加工、包装、储藏等环节非常落后。此外,各国农业发展的经验充分证明,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原”字头农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也取决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程度。也就是说,经过加工后的农产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比较优势。一些发展中国家正是在不断改善农产品品质的同时,通过建立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体系,使其农产品更好地满足了进口国的要求,才成功地扩大了其新鲜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出口。以泰国为例,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努力,它在发展出口型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80~1990年,泰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年增长率超过8%;199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4 %(高于1960年的9.7%)。在90年代头5年其出口继续急剧增加,出口值翻了一番,占出口总值的65%以上。这与政府创造了有利的市场环境及提供了适当的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服务也是分不开的。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泰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领头部门。

只要我们通过增加科技投入来提高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质量,并通过强化这些产品的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储运手段,就能进一步挖掘其出口潜力,使其在国际市场上占领更大的份额。这样,中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贸易,不仅在国内经济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在国际市场上也会有重要地位。

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转折时期。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也存在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的问题。

(一)农产品品质不能满足加工需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缺乏专用的优质原料

农产品加工品的质量优劣,成本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加工原料的品质。糖料中的含糖量,油料中的含油量,小麦中的面筋含量,直接关系到糖、油、面粉及其制品的品质特征。因此,农产品加工业发达的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产品的品种选育,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培育适合加工的优良品种。而中国农业由于长期受农产品供应不足的影响,农业政策和农业技术都更多地强调追求高产,忽视品质和加工方面的要求,专项科研投入少,农产品专用化和品质不高制约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问题突出。比如,长期以来,由于小麦育种目标主要是高产,没有考虑加工的要求,中国小麦品种中适合面粉加工和食品工业的专用麦很少。玉米的情况也是如此。国外玉米品种专用化发展极其迅速,美国饲用高蛋白玉米、工业用高油玉米、食用甜玉米、蔬菜用玉米等已经在生产上商业化种植,而中国玉米专用化选育和利用才刚刚起步。(注:陈璐等:《农产品品质的国内外差距》,《江苏农村经济》1999年第7期。)

(二)原料供应分散、细小,基地化程度低,发展农产品加工缺少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保证

中国的人地关系紧张,农户数量多、规模小、生产分散,加之大多数农户属兼业化、半商品生产者,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低,专业化进展缓慢,农产品原料生产形不成规模,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的矛盾很尖锐。以芦笋为例,美国采用专业化的集约经营,专业化生产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收购加工,芦笋从采收到加工、装运可以在10小时内完成,保证了产品的新鲜度。中国的芦笋则由分散的小农生产,从采收到装运最快也要2~3天。分散化的生产,无法满足规模化农产品加工的需要。更为突出的是,农产品收购没有专门的品种质量标准和相应的价格体系,只能混收、混储、混销,很难为企业筹集到一定数量规模、符合加工要求的原料。像小麦收购品级规定只有红麦、花麦、白麦3种和相应的5个等级,根本就没有蛋白质含量、面筋质含量等技术指标。啤酒大麦是专用麦,对色泽、蛋白质含量等10多项指标都有特殊的严格要求,不允许混杂。但中国啤酒大麦收购由粮食部门负责,收购时没有产品的细分,大多混同于普通大麦,只要是大麦,都是一个价,甚至与蛋白质含量相对较高的饲用大麦一并收购、储存、运输,结果啤酒大麦产量少,更谈不上大量扩种优质啤酒大麦。

(三)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缺少稳定的原料供应

在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采用“企业+农场”的形式,自己投资建立生产基地,与农场主签订合同,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农业的纵向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农业只管提供原料,并且产品按计划调配,结果是部门分割、部门垄断,农民与加工企业只是简单的调拨或买卖关系。改革后,千家万户的农户与市场、企业的联结缺乏合作经济等中介组织,产业化过程中的利益机制问题也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的关系基本上还是一种松散的买卖关系,而不是一种固定的契约关系或连成利益共同体。一些加工企业忽视原料基地的重要性,只算自己眼前的帐,使农户得不到良种、肥料、技术、运输等服务,农户也缺乏支持企业发展的热情。又由于农户经营规模小,商品率低,市场销售的机会成本也低,以及社会的法律契约观念不强等原因,即使双方签了产销合同,也时常出现违约现象,如生产多了,企业违约压价收购;生产少了,农民违约特价而沽或直接向市场出售。在流通领域里,农产品“买难”、“卖难”的交替发生,削弱了加工企业和农户双方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一方面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积极性得不到保护,另一方面加工企业又往往“吃不饱”,设备闲置严重。

(四)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落后,农产品加工不适应现代化的要求

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设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至少要落后15 ~20年,乡镇企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差距就更大。 由于缺乏先进的装备和分析仪器,加工品质量差,原料及能耗却很高。饮料行业和酿酒行业的多数小企业仍停留在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水平。很多农产品的加工只是简单的分拣、包装,外观形象和内在品质几十年如一日。像水果的玻璃瓶罐头、肉类的铁皮罐头,不仅食用不方便,还破坏了原有的营养成分,而且食品的安全性也差。

企业管理水平低,表现为管理思想落后,管理层次不清,管理系统较为封闭,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生产集中度和专业化协作程度低。此外,造纸、食品、皮革等行业还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35%,企业科技进步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在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环保治理技术等方面“吃老本”现象依然突出,突破不大。二是消化、吸收国外新技术、新材料、新成果的成功率低。三是缺乏技术人员。在54336 个乡及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中,只有133个达到了国家二级企业标准;在530多万名食品加工企业职工中,只有8万多名大中专毕业的科技和管理人员, 占职工总数的1.5%左右。

(五)体制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产品加工没有发挥出区域优势

首先是农产品加工业生产体系未能适应市场的变化。一些企业市场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转变经营机制,产品结构调整滞后于市场需求及消费结构的变化,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一些行业在低水平上盲目外延扩张,结果高档产品生产能力不足,低档产品生产能力过剩,产品滞销积压现象严重。比如,食用植物油的加工能力、方便面和浓缩果汁的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市场需求。1995 年中国食用植物油产量为1145 万吨,1996年下降到947万吨,1997年又降到894万吨,目前仍有大量库存。1997年,全国共有方便面生产线1800条,生产能力达到360 万吨,当年全国方便面销售量为157万吨,一半多的生产线设备闲置。 自80年代起,全国共引进各种饮料罐装线和生产线240多条, 引进浓缩果汁生产线40多条,利乐包装线100 多条(注:孟宪军等:《论我国农产品产地增值工程的问题、潜力与对策》,《97’中国农产品储藏加工学术年报》,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但有关方面统计,近几年这些设备的年开机时间平均不到400小时,有20 %的果汁浓缩设备处于全年停机状态。

其次是行政性分割,导致加工企业的小规模和重复建设。长期以来,按行政区划和部门管理进行生产布局,各地区、各部门自成体系,企业规模经济和专业化水平低,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没有达到应有的经济规模,造成区域间产业结构趋同,产品品种、质量雷同,形成了在同水平线上的相互重复。如造纸企业平均产量规模只有2500吨,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5%;蔗糖厂日处理能力平均只有1100吨, 不足世界最大糖厂的1/30;全国760家乳品加工厂中,有半数以上日处理鲜奶能力低于20吨,加工能力超过100吨的仅占3%。

再次是地区布局不合理。根据生产力布局的一般理论,企业布局分市场指向和原料指向。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既有原料优势、又有市场潜力的中西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很少,70%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都集中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乡镇企业理应是农产品加工的主力军,但由于长期以来乡镇企业基本上不介入粮、棉等大宗农产品加工,1998年,乡镇企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增加值只占乡镇企业增加值的27.3%,甚至略低于全国工业增加值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思路及政策措施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和加速发展,把它作为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定强调指出:“要重点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和发展优势产品,调整、提高农村工业”。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明确要求,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要做到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环节紧密结合,实现区域化、专业化,并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引进外资、国际合作的重点内容。1999年,国务院在转发的《关于当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若干意见》中又提出:“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业,加快对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为此,中央政府要求各项农业建设资金要调整投向和建设重点,积极扶持优质、高产、高效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转化。根据中央政府确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基本思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从不同方面研究制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一些民间机构和企业也在积极跻身于这一领域。这表明,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关键时期。

基于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政府制定的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有必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一)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一是调整种植业生产格局,逐步形成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合理结构。在粮食作物中,除了提高居民消费的原粮品质外,要着力发展适宜加工的粮食品种。比如,大力发展加工专用小麦,重点发展加工业需要的高淀粉、高含油等玉米品种的生产。在经济作物中,重点发展可纺性强、适应市场需求的棉花品种,大力发展“双低”油菜,适度发展品质好、产量高、适合精加工的糖料品种,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优质水果、瓜菜以及各种名、特、优、新、稀且适宜深度加工的经济作物。二是调整畜牧业结构和发展水产品加工。加快生猪品种改良,发展适应市场需求和满足加工要求的优良品种。发展肉牛生产和城市郊区奶牛业,加快发展乳品生产和加工,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大力发展水产品的精加工、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重点抓好大宗水产品的保质和低值水产品的深加工,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为此,要实行优质优价政策,这是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和提高农产品质量最有效的手段。要完善农产品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拉开品种、质量差价,实行合理的等级、地区、季节差价,实现优质优价。目前,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尽快制定出既符合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为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农产品收购部门要完善相应的质量检测手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变粮食等农产品混收、混储、混销的做法,为实行优质优价政策提供保证,从而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大发展。此外,要加快科研重点转移和加大科技投入,调整“丰收计划”等重大科研计划的实施重点,加大对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技术包括蔬菜、水果、花卉等鲜活产品的保鲜、运输、包装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

(二)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带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从实践看,凡是农业产业化搞得好的地方,农产品加工业都有大的发展,既增加农民收入,又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并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关键是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首先,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拉动作用。除继续发挥国有、集体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重要作用外,还要动员和鼓励城乡私营企业大户投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其产权明晰、运行机制灵活和资金充足的优势,发展高科技、精加工型龙头企业,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同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广泛吸收社会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其次,加工企业要和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接机制,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波动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保证加工企业获得稳定的、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的加工原料。

(三)发育要素市场,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改组,形成合理的企业布局和规模结构

一是要把中西部作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中西部既是农产品的主要产区,也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最具潜力的地方,因此,要积极培育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要素市场,通过要素合理流动调整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发挥东中西部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快企业向中西部转移的速度。二是尽快改变长期以来按行政区划和部门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企业规模小、产业和产品结构雷同,低水平重复的现状,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企业改造和重组,条件成熟的还可以通过企业集团的形式,努力扩大加工企业的规模,创造出更高的效益,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四)乡镇企业要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发展重点

乡镇企业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尤其在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狭小的情况下,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应该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途径。要把小城镇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小城镇既是农产品重要的集散地,又有较为便利的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要充分利用小城镇的物流、商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活跃的优势,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五)加快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

一是要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水平的引进,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国际资本采取直接投资、合资等方式,推动国内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比如,通过鼓励农产品加工机械和设备制造商在中国直接建厂或合资建厂,开发更适合国内原料资料、生产规模、工人技能和国内市场消费需求的技术和加工产品。二是要加大高新技术应用,加快企业技术的改造步伐。三是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农产品加工业对环境的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推进可持续发展。

(六)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发展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鼓励国内农产品加工品出口,促进出口创汇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同时,对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自营出口权,使其能够及时、准确把握国际市场信息,相机抉择,灵活决策,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七)制定优惠政策,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要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重点,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扶持优质、高产、高效农产品的加工和转化。金融机构要按照农产品加工业的要求合理调整贷款结构,适当增加贷款总量。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凡是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可加快上市和扩大上市规模。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率,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农产品进项抵扣率。对加工企业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和引进先进技术,在关税和增值税上给予优惠。此外,要从大农业、大食品、大加工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化农产品加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使之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经过20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快和中国农业与世界农业联系越来越紧密的形势下,中国经济正在进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毫无疑问,这将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随着国民经济新高涨的到来,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中国的农产品加工业必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阶段。我们相信,这对于提高中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加快中国现代化进程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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