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所有制差异与收入分配水平的扩散_工资水平论文

金融发展、所有制性质差异与收入分配水准波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收入分配论文,水准论文,差异论文,性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自由流动。在劳动力的教育、经验等人力资本相同的情况下,工资水平在不同的企业和行业之间不存在显著而持久的差异。现阶段,我国劳动力市场仍然不够完善,劳动力在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之间的流动面临种种阻碍,两个部门之间存在工资收入的不平等。在多数情况下,国有企业往往能够凭借其特殊的地位获得国家政策的扶持,维持比非国有企业更高的工资水平。尤其是近10年来,两部门的工资差距非但没有因整体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而消失,反而在不断扩大。20世纪90年代末之前,由于国有企业存在较大亏损,其工资水平相对非国有企业并不高,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工资甚至还高于国有企业。而20世纪90年代末之后,随着国有企业大规模地退出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开始迅速增长,它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呈逐年扩大之势,二者的工资比已从1999年的1.06倍提高至2009年的1.27倍。相对于非国有经济中的私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工资优势更为明显,2010年全国私营企业的工资为20759元,这大约只有国有企业的一半①。在此,拟就金融发展对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间工资差距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相关文献综述

我国学术界就金融发展对收入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在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的影响方面,章奇等认为,金融发展显著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且这一影响并不取决于所有制结构,即国有经济的比重并不会通过影响信贷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而对城乡差距构成影响。[1]张立军和湛泳进一步证实,金融发展对城乡差距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效应和降低贫困效应,前两种效应都会拉大城乡差距。[2]孙永强和万玉琳还引入金融发展与对外开放的交叉项,发现金融发展通过对外开放的渠道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3]

在金融发展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工资差距的影响方面,Zhao和陈弋等都发现,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对工资水平有显著影响,考虑非工资收益在内,国有企业的平均劳动收入显著高于集体和国内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工资尽管也较高,甚至高于国有企业。但工作时间更长。[4][5]叶林祥等的研究证实,行业垄断对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显著影响。[6]

在金融发展对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间的工资差距的影响方面,樊纲等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信贷资源的配置也日趋市场化,我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7]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改善了非国有企业的融资条件,促进了非国有部门的发展。这对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的工资差距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一方面,通过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工资,金融发展本身会减少两个所有制部门的工资差距。在一个劳动力②无限供给的二元经济中,劳动力的工资水平停留在略高于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的水平,非国有部门的增长并不会影响该部门工资水平。但一旦劳动力的供给变得具有弹性,劳动力的需求就会随着非国有部门的增长而增加,该部门的均衡工资水平就会随之提高。蔡昉的研究表明,自2003年起,我国劳动力市场已进入“刘易斯拐点”,劳动力的供给已不再是无限的,农民工的工资水平随着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而不断上升,且与熟练劳动力的工资差距在不断缩小。[8]对于国有部门来说,它的发展来自国家政策支持和保护,它的工资水平的决定是非市场化的,往往要高于整体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工资。因此,在我国目前劳动力的有限供给的状况下,金融发展会缩小两个所有制部门的工资差距。另一方面,在国有部门垄断上游产业的情况下,金融发展也有可能扩大两个所有制部门的工资差距。在工资决定机制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存在重要的区别。对非国有企业而言,因其唯一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工资一般只取决于劳动的边际产品,而与企业的利润无关;而对国有企业而言,产权的公有性使得每个职工都想分享企业的利润,其经营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是全体职工的收益最大化,工资水平应等于劳动的边际产品加上一部分分摊给全体职工的利润。国有企业的垄断性越强,所获得的垄断利润就越高,职工的工资水平就越高。叶林祥等就发现,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与行业的垄断性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了国有企业的工资决定存在垄断租金的分享。[9]岳希明等也发现,垄断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的50%以上是扣除性别、年龄、教育等因素之后的不合理部分,这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垄断对工资差距的重要影响。[10]

在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分别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的格局下,国有部门对非国有部门具有一种利润抽取机制,下游的非国有企业越发展,对上游产业的产品需求就越大,上游的国有企业的垄断利润就越高。例如,1999~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的总户数从21.7万户减少至11万户,职工人数从4733万人减少至3510万人。资产总额从145288亿元增加到416219亿元,但总利润却从1146亿元增加到133352亿元,十年间增长了11倍。严海宁和汪红梅的研究表明,国有企业近年来利润的增长高度依赖于少数行业的垄断,而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普遍提高。[11]由于国有企业的职工能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所在企业的垄断租金,国有部门的工资水平也会随着非国有部门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因此,在这种国有部门垄断上游产业的情况下,金融越发展,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越快,国有经济从非国有部门那里抽取的租金越多,国有部门的工资就会不断上升。在一定条件下,金融发展的这种间接影响有可能抵消前述的直接影响,使得金融发展从整体上扩大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间的工资差距。

二、实证分析

(一)实证模型

为分析金融发展对两个所有制部门的工资差距的影响,设定如下面板模型:

这里关注的自变量,findev表示金融发展水平,用金融部门对非国有部门的总贷款除以GDP来测度。根据前面的分析,该变量的符号应为负。findev_pri是金融发展与非国有部门比重pri的交叉项,用来捕捉国有部门垄断对金融发展的间接影响。根据目前数据的可得性,可以从就业和工业增加值两个角度来测度非国有部门的比重。从就业上进行测度,由于国有企业的人均资本远高于非国有企业③,其实际的生产份额会被严重低估;但如果从工业增加值上进行测度,由于国有企业占据高利润的上游工业,其实际的生产份额又会被显著高估。因此,采取了折中的办法,用非国有部门的就业比重和工业增加值比重的平均值来测度非国有部门的比重。按照前面的理论假说,非国有部门的比重越高,国有部门所获得的垄断租金就越多,金融发展就越会推动国有部门工资水平的上涨,故交叉项findev_pri的系数符号应为正。

X代表其他一系列的控制变量,根据以往文献的研究和前面的假说,这里选择如下变量:

egap: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之比。根据数据的可得性,用工业中两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之比来表示。另外,考虑到国有企业控制了烟草、电力、石油石化等垄断性行业,其劳动生产率会因垄断价格的影响而被高估,为了减少这种影响,将制造业(剔除烟草业)中的所有国企的劳动生产率除以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来测度egap。与前述关于非国有经济的广义和狭义两种口径相对应,egap也有两种指标,egap1和egap2。预测二者的符号皆为正。

msoe:垄断性国企占所有国企的就业比重。垄断性行业的国企对下游非国有企业的利润抽取能力比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更强,工资水平也更高。即使垄断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各自的工资水平保持不变,国有部门的整体工资水平也会随竞争性国企的减少而提高。预测该变量的符号为正。对于垄断性行业的界定,采用岳希明等的方法,将油气开采、石化、铁路运输业等九个行业视作垄断性行业。[12]这些行业基本上被国有企业所独占,其全部就业人数大致就是垄断性国企的就业人数。

lpgdp:人均GDP的对数。在前面的理论分析中,只考虑了国有企业通过提供中间产品来获得垄断利润。事实上,一些垄断性国企还提供最终消费品,如电信、航空、电力等行业。一个地区的收入水平越高,对这些终端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就越大,相关国企的垄断利润就越多,从而两部门的工资差距就越大。但另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的非国有经济通常也较发达,就业机会多,非国有企业的工资也会较高,两部门的工资差距应较小。因此,该变量的具体符号有待检验。

lmarket:市场化程度的对数。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就越通畅,两类企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就越小。预测该变量的符号为负。

L.wagegap:wagegap的滞后一期项。工资通常存在一定的粘性,使得工资差距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影响。预测该变量的符号为正。

(二)数据来源

采用2001~2008年我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级单位的数据对上述面板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工资的数据来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对于国有企业工资的计算,这里只计算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而不计算在国有企业内工作的其他就业人员,因为通常只有前者才能分享利润。对于非国有企业平均工资的计算,根据各类非国有企业的工资按就业人数进行加权平均。尽管不能直接得到私营企业的工资数据,但2010年国家统计局对私营单位工资水平的调查数据显示,私营单位的工资水平与集体企业的工资水平接近④,故在计算广义的非国有企业的平均工资时用集体企业的工资水平作为私营企业的工资水平,从而得到广义的工资差距的数据。对于金融发展指标的计算,需要确定金融部门对非国有部门的贷款的比重,这一数据来自樊纲等的调查数据⑤。他们的数据只有2001~2007年,2008年数据根据以往各年的趋势进行推算。关于非国有企业在就业和工业增加值方面的比重,所用的数据分别来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对于制造业内国有企业与全部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之比的计算,相关数据来自《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和各省相关年份的统计年鉴。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指标来自樊纲等测算的我国各地的市场化指数[13],其中2008年的数据依据以往各年的趋势进行推算而得到。表1是主要变量的统计特征。

从表1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包括垄断性国企在内的国有部门的工资水平要高于非国有部门。由于私营企业的工资水平在非国有部门中最低,故wagegap1比wagegap2更大,前者的平均值为1.404,后者只有1.242。第二,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最小值只有0.236,最大值达1.376。第三,非国有部门的比重均值较大,但差异更大,最小值只有0.326,最大值达到0.914。第四,国有部门各年份的平均效率要低于非国有部门,且egap1大于egap2,二者的标准差都比较大。第五,垄断性国企的比重较大,平均达到了0.35,这说明了它对于整体国有经济的工资水平影响较大。

从表2的相关矩阵可以看出:第一,无论工资差距按何种口径测度,都与金融发展变量比重正相关,说明金融发展从整体上拉大了工资差距。第二,工资差距与非国有部门的比重正相关,说明存在国有部门对非国有部门的利润抽取机制。第三,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中央国企的比重都与被解释变量呈一定程度的正相关。

(三)实证结果

下面讨论模型的回归结果。由于这里的面板模型涉及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采用通常的固定效应或随机效应所得到系数估计是有偏且不一致的,分别采用一阶差分GMM和系统GMM两种动态面板估计。作为一种对比,也列出固定效应方法的回归结果。对于三种估计方法,都将给出两种估计结果:一种是不控制时间效应的结果,另一种是控制时间效应的结果。考虑到对私营企业工资的估计可能不太准确,为了确保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分别以wagegap1和wagegap2为因变量进行回归,最后得到表3和表4的结果。从两个表的结果可以看到,对于动态面板模型的估计结果,序列相关检验只存在一阶自相关,不存在二阶自相关,一阶差分GMM和系统GMM的结果基本可以通过Sargan检验。

表3和表4的回归结果与前面的理论预测基本一致。可以看出,无论是否控制时间变量,回归结果的差异都不大。对于金融发展变量,除表4中的固定效应模型外,其余的回归结果都显著为负,这说明金融发展本身可以通过影响非国有部门中的劳动力的供求关系缩小该部门与国有部门的工资差距。对于金融发展与非国有部门比重的交叉项,表3和表4所有的回归结果都显著为正,且显著性水平大部分都在1%,这说明在国有部门垄断上游产业的情况下,金融发展对非国有部门的促进作用反而会拉大两个部门的工资差距,非国有部门的比重越大,金融发展的这一间接影响就越大。比较金融发展与其交叉项的系数还可以看出,交叉项的系数平均约为金融发展系数的2倍,这意味着当非国有部门的比重超过50%时,金融发展对工资差距的间接影响甚至将超过其直接影响,使得它对工资差距的综合影响为正。最后,比较表3和表4中金融发展与非国有部门比重的交叉项,对应相同的模型,表3的系数要大于表4的系数。这可能是因为私营企业的竞争性强,垄断国企对其利润抽取多,金融发展的间接影响在因变量是广义的工资差距时较大。

再看其他变量的估计结果。与预期一致,两部门间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egap1和egap2的系数多数回归中都显著为正,这说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近年国有部门的工资水平上升的原因。人均GDP的符号为正,但在统计上不太显著和稳健。在多数回归中,因变量的滞后一期项L.wagegap都显著为正,说明工资差距确实具有持续性影响。垄断性国企占国有部门的比重msoe和市场化程度lmarket这两个变量在某种意义上反映制度环境的特征。前一变量都显著为正,这充分说明了垄断性国企对下游竞争性行业的利润抽取能力比竞争性国企更强,其占国有部门的比重越高,与非国有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就越大。变量市场化程度在表3的符号显著为负,在表4中则不够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在非国有部门中私营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最高,故在剔除私营企业后,市场化程度对不同所有制部门间的工资差距的影响就会变弱。

三、进一步的讨论

在前面的分析中,因变量是全部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的工资之比,国有部门既包括竞争性行业的国企,也包括垄断性行业的国企。事实上,这两类国有企业对下游非国有企业的利润抽取能力显然是不一样的,金融发展对它们的工资水平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将两类国有企业加以区分,讨论金融发展对它们相对于非国有部门的工资差距的不同影响。表5和表6是相应的回归结果,前者是将国有企业限定为竞争性国企的情形,后者则是将国有企业限定为垄断性国企的情形。这两个表中的因变量wagegap1和wagegap2分别对应非国有部门包括私营企业和不包括私营企业的情形。由于剔除了垄断性国有企业,这里的控制变量不再包括垄断性国企占国有部门的就业比重这一变量。考虑到固定效应模型的偏误,这里的回归结果只报告了一阶差分GMM和系统GMM两种动态面板估计的结果。

一是将国有企业限定为竞争性行业的情形。金融发展之所以对不同部门间的工资差距存在间接影响,是因为国有企业在上游产业的垄断所造成的对下游企业的利润抽取效应。按照这一逻辑,如果在计算国有部门工资水平时剔除垄断性行业,金融发展就只应存在直接影响,而不应再存在这种间接影响。因此,如果因变量为竞争性行业的国企与非国有部门的工资差距,金融发展与非国有部门比重的交叉项就应不再显著。表5的结果较好地证明以上的预期:金融发展变量仍然比较显著,而它的交叉项财不再显著。这说明在剔除垄断性国有企业,金融发展只存在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不再存在,金融发展将最终缩小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是将国有企业限定为垄断性行业的情形。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相反,垄断性国有企业能够抽取下游非国有企业的利润。因此,如果国有企业的定义仅限于垄断性国企,则金融发展与非国有部门比重的交叉项应该比国有企业所包括的竞争性国企时要大。分别比较表6的回归(1)、(2)、(3)、(4)与表3和表4中对应的回归(4)和(6)中的交叉项,可以看出前者的系数总是更大,这证实了预期。

四、结论

实证结果表明,尽管金融发展本身可以通过劳动力的供求关系降低工资差距,但在国有企业垄断上游产业的情况下,国有部门可以通过抽取下游非国有部门的利润来提高自己的工资水平,金融发展对非国有部门的促进作用反而会强化这种利润抽取机制,进而扩大两部门间的工资差距。只要非国有部门的比重超过一定程度,后一种影响将足以抵消前一种影响,使得金融发展甚至从整体上扩大两部门间的工资差距。

这里的结论说明,仅靠金融的发展并不能自动消除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间的工资差距。在国有部门继续维持在上游产业的垄断地位的情况下,金融发展对非国有部门的促进作用只会为国有部门创造更多的垄断租金,加剧这种工资不平等。因此,要平衡社会的收入分配,不能仅靠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还应该同时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减少体制特权因素所形成的垄断及其对收入分配的扭曲。只有这样,金融发展才能扩大社会的发展机会,更有效地平衡社会的收入分配。

注释:

①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实际上,如果再考虑到国有企业工资外的福利,它与非国有企业之间实际的工资差距应该更高。根据Brandt和Zhu(2010)的数据,国有部门工资外的补贴在1990年代约为现金工资收入的一半,2000年后约为1/4。

②这里指非熟练劳动力。

③根据Brandt和Zhu(2010)的测算,自1997年以来,国有部门的人均资本迅速增长,2007年已接近7万元,而非国有部门的人均资本缓慢,到2007年仍不到1万元。

④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199元,而城镇集体单位为20607元,二者十分接近。

⑤樊纲等的数据只给出了各省金融机构对非国有部门的贷款数据,这里据此数据推算各省的金融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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