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京大屠杀:中日关于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实际人数的争议_南京大屠杀论文

论南京大屠杀:中日关于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实际人数的争议_南京大屠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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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日战争

总起来讲,中日双方从历史到现在,一直都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的仇恨和相互的不信任。正如入江昭教授简洁而又委婉的指出的那样,虽然中日双方致力于发展一种紧密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尊重的关系,但同时彼此也存在一些情感上的不适应、相互排斥甚至俯身低就的感觉。[1]从历史来看,两国人民通过文化成果的“出口”一直相互影响,但由双方偶尔的口角或者大规模的战争而引发的冲突和矛盾也不时出现。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期间,日本帝国主义疯狂实施殖民侵略古老、传统而又贫弱的中国的计划,妄图实现称雄世界的霸权主义。致力于民族复兴的传统中国和致力于侵略扩张的日本产生了巨大矛盾。1937年7月7日,这种矛盾达到了历史的顶点。这场持续了八年的、全面的、不宣而战的战争是中日双方矛盾的总爆发。多行不义的日本最终在中国、美国、前苏联等国力量的联合下于1945年8月15日被打败。

然而,侵略中国八年(1937-1945)期间,日军在广大的占领区内精心策划并实施了一系列暴行,旨在恐吓中国人民以使其屈膝投降。目前的研究表明,中国伤亡人数达2100万(死、伤总数),比纳粹德国入侵苏联造成的人员伤亡还要大。[2]国家物质财产损失初步估算为620亿美元(按1945年物价水平折算)。[3]在日军所犯众多暴行之中,最为臭名昭著的当属30万俘虏和平民百姓惨遭杀戮的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开始到1938年2月中旬或3月中旬结束)。在华北战场为肃清中国共产党的游击队而开展的以“三光政策”为指导的扫荡也杀害了318万人。关东军731部队曾至少利用3000名俘虏(有中国人、朝鲜人和俄罗斯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国人)进行活体细菌试验,从而将其折磨致死。不得不提的还有对战时陪都重庆平民区的无差别大轰炸。在经济方面,每年仅对麻醉药品的贩卖一项就达惊人的30亿美元(按1939年价格水平计算)。[4]虽然日本一直鼓吹这样做的目的是建立“东亚新秩序”,形成日、满、蒙、中的亲密合作,事实证明这都是无耻谰言。正如蒋介石在1938年12月反驳的那样:“坦率而言,每当中国人提到日本这个名字时,我们立即和普遍想象到的是一个臭名昭著、滋扰生事、表里不一、恶俗下流的流氓形象。他们专喜贩卖和制造鸦片、吗啡、海洛因,热衷传播娼妓和赌博,他们还向中国走私军火,并以此武装中国的暴徒和叛徒。日本实际上在中国不断地干着阴谋破坏社会秩序和法律,腐蚀政治、社会道德,毒害国民体魄的下流勾当。”[5]关于日军战时在中国的暴行,已故的著名历史学家易劳逸教授也曾重申并作出结论:“日军对中国平民的虐待是有意识的,目的在于通过恐吓使中国人屈服,这也是日军侵华政策的一部分。在他们不能占领的地区,日军时常采取焦土政策。为了打击游击队的行动,还往往对无辜平民进行可怕的报复。”[6]因此,在经过一个多种语言的彻底调查之后,易劳逸教授明确指出:“在中国的历史记录里,日军为日本民族留下了一个永远的污点。”[7]所有这些重大的罪行,除731部队所犯之外,所有日军的高级将领,裕仁天皇除外,都在由盟国12国组织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在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间受到了调查和审判。所有这些战争罪犯都按照国际法进行定罪和处罚。[8]

二、南京大屠杀

对于南京大屠杀事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曾在东京花费三个星期的时间做了一次彻底的调查和检证,检查团更是花了数月的时间传唤了10余位曾在南京大屠杀期间亲眼目睹日军暴行的美国证人,收集了100余份书面证词和支持证据。[9]庭审时证人再次确认了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并集体指正大屠杀时间从1937年12月13日日军入城的时候开始,持续了六周的时间,一直到1938年2月中旬(最新的研究表明南京大屠杀持续到1938年3月)。日军就像“出笼的野兽”一样,对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和解除武装的中国士兵施以各种野蛮的暴行。[10]英国记者田伯烈描述南京就像是人间地狱,他曾详细记录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并说“毫无疑问,这是人类当代历史上最黑暗的日子”。[11]当年留在南京城内的其他记者也公认陷都南京为“人间地狱”。[12]《纽约时报》记者蒂尔曼·德丁在描述日军暴行时写道:“日军的残暴和野蛮简直可以和中世纪那段黑暗的历史岁月一较高下”。[13]中国战俘和解除武装的士兵并未获得国际法规定的相应权利,恰恰相反,日军将他们集体押往南京郊外并用机枪进行了屠杀。金陵大学历史系教授贝德士博士说道,日军侵占南京之后的最初两日内,城内大约有12000名无辜男女和儿童惨遭屠杀,最初一个月内发生了2000起针对妇女的强奸暴行。[14]新近的研究表明,整个南京大屠杀期间约有80000名妇女遭受强奸。[15]

与此同时,日军对南京的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系统的破坏。不管是政府办公大楼还是私人建筑,不管是城市主要干道还是林荫小道,几乎全被夷为平地。据估计,约有30000士兵在南京沦陷后的三天内被残酷杀害。[16]据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路易斯·斯迈思博士做的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在南京城内外有12000名中国人被杀,4200人被抓丁。[17]

贝德士博士和斯迈思博士的统计仅限于平民,而且也仅限于南京大屠杀的初期。他们没有想到,也不能想象战俘、解除武装的士兵、难民在随后被大规模地屠杀的场面以及在乡下饱受摧残和蹂躏的悲惨景象。两位教授提供的数字也只是平均数,根据美国军事专家弗兰克上校的统计,大约有200000到300000中国人被残酷杀害。[18]此外,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副主席许传音博士估计,惨遭日军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在200000以上。[19]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规模和强度,持中立观点的西方观察家通过法庭证言、证人日记、回忆录、私人书信以及其它报纸、期刊的报道做了完整的展示,其中大部分资料今天仍有很高的价值。[20]这也是日本当局很难对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进行掩饰或进行歪曲的解释,保守政府和极右翼分子无可否认以及必须道歉的事实。

三、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期间,南京国民政府针对南京大屠杀做了周密、广泛和深入的调查。初步调查的结果和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数字是43万,其中包括23万平民和20万战死、被俘和躲入安全区的士兵。[21]在法庭上,中国检察官向哲濬提交了日军侵华8年期间犯下了7500件包括屠杀、虐待、强奸、抢劫和掠夺罪行的报告,其中,南京大屠杀是最大也是最悲惨的一例。[22]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陈光虞在首都十四所官方及私人机构的协助下,对南京大屠杀做了艰苦、详尽的调查。最后认定南京大屠杀实际分为两大类:集体屠杀和零散屠杀。大多数的集体屠杀发生在南京郊外。在他的报告中,列举了四项明显的案例:

(1)在城南中华门外的雨花台,大约2万到3万平民及士兵被杀;

(2)在长江内八卦洲上,数以万计的战俘和平民被日军用重机枪集体枪杀;

(3)在城东北幕府山前的草鞋峡,约5万到6万俘虏被无情屠杀(后来的资料表明准确数字是57418人);

(4)其它地区的集体屠杀还包括:城西上新河屠杀28730人;城南金陵兵工厂及花神庙附近屠杀7000人;城西汉中门屠杀3000人;城东灵谷寺附近屠杀3000人。[23]

中国检察官陈光虞1946年9月的报告中还记载了两个慈善团体在南京大屠杀之后,于南京城外掩埋遇难者尸体的确切数字。崇善堂是建于明朝的具有几百年历史的古老的慈善团体。南京红卐字会是由当地士绅、富商基于社会责任和救助而组织起来的半现代的、自愿的民间团体。这两大慈善团体在南京城内外共掩埋遇难者尸体155000具。[24]被处理的在集体屠杀遇难的同胞尸体总数为279856具。[25]此外,根据贝德士博士的统计,城中被肆意零散屠杀的有42000人。所以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总人数至少在300000以上。这个数字不包括陈光虞报告中指出的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那200000。[26]陈的报告对于日军六到八周的屠城罪行做了切实地描述。中国守军在城防被破后被日军驱使至城南,穷凶极恶的日军随意闯入民宅搜刮,肆意枪杀路上行人,恶意强奸留守妇女,故意火烧百姓民房。在繁荣的商业区,古老或者现代的百货商店、饭馆酒肆相继在日军的贪欲之火中化为灰烬。滚滚黑烟在古都上空遮阳蔽日,熊熊烈火在陷京四处夜以继日,南京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建筑毁于此劫。遇难者的鲜血从东郊的草鞋峡、燕子矶,一直洒到城北江边的下关码头,战死的守军、战俘和平民的尸体,不论男女,或者四散在城乡街道,散发着更添悲壮和惨烈的刺鼻的尸臭,或者填满了包括莫愁湖在内的大小池塘,鲜血染红了池水。据估计,在从12月13日到20日的最初八天内,日军大约屠杀了20万中国战俘和平民。[27]

1946年9月,国防部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陈光虞做了一次周密和详尽的调查。在相关机构和个人的协助下,他还收集了一部分额外的资料作为辅助证据,并将这份资料制成了一份详细的清单。基于这项调查,陈光虞得出了南京大屠杀集体屠杀的人数为279586到295886的结论。陈光虞的调查非常细致,在数字的计算上面也非常严谨。国民政府善后救济委员会也就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做了一次独立地调查,最终结果是在陈光虞提交的数字基础上再增加了96260人,最终形成了遇难者总数为391785人的结论。[28]在陈光虞后来的关于南京大屠杀集体屠杀和零散屠杀的名单中,他列举了以下事例(有些是后来发现的,有些则是在原来基础上重新确认的):

(1)崇善堂埋尸112267具;

(2)红卐字会埋尸43071具(两大慈善团体埋尸总数为155338具,和先前的调查结果完全一致);

(3)下关幕府山附近草鞋峡屠杀平民和俘虏57818人(这个数字是重申了以前的调查结果);

(4)日军在南京东郊紫金山活埋中国俘虏和平民3000人(此为1946年新调查发现);

(5)城西上新河地区屠杀平民和俘虏28730人(此数字比第一次的调查结果多2877人);

(6)在城东北燕子矶、长江中八卦洲和下关地区,屠杀俘虏和平民大约10万名(此数字比第一次调查的“数以万计”的表述更加准确);

(7)城西汉中门屠杀平民大约2000名(此数字比第一次调查的结果少1000人);

(8)大约10000名解除了武装的中国士兵(被以“便衣兵”的名义从安全区内搜捕)被搜捕后,押往长江边下关后遭机枪集体枪杀;

(9)500平民在司法部大楼前被活活烧死;

(10)大约5000平民(难民)被从南京外籍人士的建筑中搜出后,押往长江边下关集体枪杀;

(11)10000多名难民逃到下关英国和记洋行,被日军搜捕后在下关江边集体屠杀;

(12)在观音门附近,30000名中国人被屠杀;

(13)南京城西汉西门外,6000到7000平民和俘虏被屠杀;

(14)城东上元门附近,9000多俘虏被重机枪集体扫射后复遭刺刀补杀。[29]

以上所列的新旧调查,显示了总共遇难的人数超过410000。即使将名单中前两项从总数中除去,遇难的总人数依然达到了260000。这个数字还不包括零散屠杀的42000人或者80000人,所以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总数应该为302000或342000人。[30]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数字的来源表明当年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绝大多数是在南京城外和郊区,而不仅仅是在城墙内部的地域。

1947年2月,国防部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开始审判日军乙级战犯,如日军第六师团的师团长谷寿夫中将。[31]该庭检察官们详细调查了南京大屠杀期间的受害者、军人和平民,他们深入调查确认了不少在集体屠杀方面以前是模糊不清的案件,使得总数到达18例而不是陈光虞检察官在1946年调查的14例。[32]新发现的材料多数为涉及到几百人规模的屠杀,最大的一例涉及大约10000名和尚、尼姑和居士在寺庙神殿内被屠杀。[33]在法庭上,谷寿夫中将被判处死刑,并由中国宪兵执行枪决。法庭判定南京大屠杀遇难的俘虏和平民的总数超过30万,其中包括两大慈善团体掩埋的15万具尸体以及被日军抛尸长江或者毁尸灭迹的19万。[34]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对南京大屠杀也做了专门判定,确认了日军在南京城内及郊外的屠杀持续了6周以上的时间,并且确定了南京大屠杀的性质为日军有组织、有预谋的行为,是按照日本政府的命令开展的。有些屠杀行动完全来自高层的命令,甚至有些高级军官直接参与了具体的屠杀。因此,南京大屠杀毫无疑问是真实存在的。[35]

在南京大屠杀实际遇难人数的审判方面,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显得相当保守,只是根据许传音博士庭审时的证据做出了“大约为200000人”的判定。法庭对此还给出了解释,既然两大慈善团体已经掩埋了15万多遇难者的遗体,再加上被日军毁尸灭迹的数量,那么“总数在20万以上”就是一个理所当然的数字。法庭还做了进一步的补充,日军在南京战役中遭到激烈的抵抗,中国军民伤亡很大不应成为南京大屠杀中国死亡人数巨大的原因,因为绝大多数的屠杀、强奸、抢劫和掠夺都发生在南京沦陷之后,并且这样的不法行为大规模地连续持续了六周以上。[36]

为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松井石根大将死刑,作为华中方面军最高级别的长官,他对南京大屠杀悲剧的发生负有责任。他拥有足够的权力管理自己的部队并使之遵守纪律,并为沦陷后的无辜南京百姓和解除武装的战俘提供基本保护。南京大屠杀惨案的发生实际是松井石根渎职之结果。[37]

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同时被判处死刑,因为(连同其它两项罪名)作为内阁成员,他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阻止严重违反国际法的屠杀事件的发生,“他们的不作为是严重的渎职犯罪”。[38]然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认为这个数字太过保守,并坚持认定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实际人数应在30万到40万之间。[39]这意味着中国国防部南京审判军事法庭的判决结果“遇难者人数超过30万(或30万到40万之间)”是权威的和可信的。

实际上,中国方面声称的遇难者人数超过30万也得到了上述日本外相广田弘毅的确认。在最近揭秘的广田弘毅1938年1月17日发给日本驻华盛顿大使馆的绝密电报中,广田说到“我调查了关于日军在南京及其它地方所犯的暴行的各种报告。据可靠的目睹者直接计算及可信度极高的一些人的来函,提供了充分的证明:日军的所作所为及其继续暴行的手段,使我们联想到阿拉伯及其匈奴人。不少于三十万的中国平民遭杀戮,很多是用了极其残暴血腥的手段。”电报中还就南京大屠杀事件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抢劫、强奸幼童及其他对平民的残酷的暴行,在战事早已数星期前即已停止的区域继续发生。这使比较优良的典型日本平民感到深痛的耻辱——日军在各地应受谴责的行为更为日本兵在上海本地疯狂的造成的一系列地方事件而高涨”。[40]很明显,在1938年1月17日,南京大屠杀发生期间,日本外交官已经指出南京大屠杀的人数达到了30万。由于大屠杀一直持续到1938年2月中旬,因此,陈光虞检察官第二次调查的数字391785是值得相信的。最近尹集钧、史咏两位提出的35万的数字,亦是以陈光虞检察官的第二次调查为依据的。[41]

四、日本战后到1982年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争论

二战结束后,日本作为战败国,没有认真反省他们曾经的侵略行为并真正放弃扩张的野心,即使经历了由美国7年的占领和统治。虽然日本的军事机器名义上被拆除,但是财政系统和人力资源依然保持了不容小觑的活力和实力。首批28名甲级战犯,除了裕仁天皇和一部分细菌战战犯外,在1948年11月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全部受到了审判,但是乙级23名战犯和丙级19名战犯,包括很多重要的政治领导人如:岸信介等从未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被正式起诉。[42]

由于美国和苏联冷战的加剧,中国共产党的胜利似乎已迫在眉睫,美国遂在1948年底宣布全部释放了这些战争罪犯。[43]1950年6月朝鲜战争的爆发,进一步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复兴,并且以警察安保力量的名义,在五六十年代初步形成了准军事部队。[44]1951年9月《旧金山和平条约》签署后不久的1952年,日本恢复了美国占领的主权,所有上述战争罪犯和其他战时较低级别的军官,陆续在吉田茂政府获得重要职位。实际上,控制战后日本政府的和战争期间推行扩张政策的是同一批人,虽然他们被纳入了自由民主党、社会党和共产党相互竞争的现代民主政治的框架。[45]

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日本学者和记者普遍接受中国方面调查所得的数字或在国际法庭作出的判决。曾在日本自卫队战史研究所工作的历史学家秦郁彦在他的《日中战争史》(1961年)中详细讨论过南京大屠杀,在中方最早的43万遇难者的统计中,包括在南京战役战死的士兵、战俘、“脱离大部队的士兵”和“便衣兵”(手无寸铁,没有任何作战意图),平民被屠杀约在12000人到42000之间(这个数字是贝德士博士提交的关于第一个月遇难者的人数,这个数字里包含了前三天被屠杀的中国士兵的人数)。他还进一步说明这个来源于中方的大约的数字包含日军第六师团屠杀的23万人和第十六师团屠杀的14万人。[46]早稻田大学洞富雄教授在1967年著的《近代战史之谜》中,同样提到了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达43万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8年判定的“超过20万人”,并且重申了国防部南京审判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陈光虞第一次调查的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为279586人和第二次调查证实的45万人(392146人死于集体屠杀,60000人死于零散屠杀),但他最终的结论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的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总数超过200000人是更接近史实的。[47]

1971年夏天,日本东京朝日新闻社记者本多胜一开始在中国大陆的调查之旅。他每天发回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调查报道并在报纸上连载。日本左翼自由人士通过阅读这些报道渐渐开始了解历史的真相。尽管日本左派人士认为,日本是美国原子弹爆炸的受害者,但对于中国而言,他们同样是施暴者。他们的同胞,日本人在南京杀害的中国人实际上比美国在广岛和长崎杀害的日本人的总数还要多。[48]众多曾参与侵略中国且尚在人世的日本老兵纷纷发表他们的战时日记,承认他们和他们的战友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洞富雄教授为此专门重写了先前的著作《南京大屠杀》,并于1972年再版。此外,他还将所能找到的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中、英、日文的资料编纂成两卷本的资料集并在1973年付梓。[49]他认为在二战史上,南京大屠杀同奥斯威辛占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足以证明日本的加害者身份,同时他还站在客观和认真的立场上看待东京审判,并重申了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总数超过20万人。[50]

由于日本政府和日本社会的主流被保守势力牢牢控制,他们只是强调其作为受害者的身份。虽然他们在军事上依靠美国核保护伞的保护,但是日本对此保护并不买账,甚至颇有些“忘恩负义”。日本方面针对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出版了一系列的书籍,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含蓄和间接地谴责“美国的暴行”。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这股潮流愈演愈烈,并开始不断指责美国,但是对在中国南京和其它地方的战时暴行绝口不提。1963年2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法官裁定,这两个城市是不设防区(虚假陈述),美国对其进行轰炸是违法的。[51]1992年5月13日,日本原子弹受害者协会通过决议,要求美国对原子弹受害者遭受的苦难进行赔偿。[52]约翰·道尔教授则反驳道:“从遭受核打击的两个城市的被害者的叙述来看,原子弹似乎是毫无历史缘由的从天而降,犹如太平洋战争是从1945年8月6日开始的一样,而无辜的日本人民命中注定要见证可怕的核时代的诞生”。[53]他呼吁美国公众注意日本对待这一事件和回避历史方面采取双重标准的态度,并说:“他们(日本)不能诚实面对自己在二战中的罪行,逃避战争责任,并将其侵略行为从教科书中删去。保守政治家(通常为自民党人士)公开否认日本的侵略历史,并不肯为日本的侵略行为向亚洲以及世界上所有深受其害的人们做出明确的道歉是日本政府的失败。”[54]因此,道尔教授针对毫无悔改之心的日本提出了“拒绝赔偿议案”,声称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55]日本主流社会表现出的“非忏悔”是对贫弱中国的挑衅,也是武士道精神最拙劣的表现。日本还不断粉饰其在南京的野蛮记录。1972年1月,一位化名为山本七平,并介绍自己是犹太人的作家发表一篇文章,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发生,并拒绝承认日本曾经犯下的战争罪行,他在随后的第二篇文章中重复了此观点,并强烈认为,日本不应该为包括南京大屠杀事件在内的任何战争罪行道歉。[56]这些论调得到了当地广播公司记者铃木明的快速响应,他在一系列文章称南京大屠杀遭到了中国、美国及其他战时敌人的夸大。文章中还特别介绍了中国政府曾将屠杀了超过100位无辜中国平民的两位日本下级军官判处死刑的例子。并进一步推断和攻击记者田伯烈的报道是夸大其词的不实之作,声称他并非南京大屠杀历史事件的亲身见证者(只是毫无事实根据的不准确的妄想)。铃木也对洞富雄教授《南京事件》一书进行了批评,称其书并非一本实事求是的好书。[57]保守主义者积极参与此问题的争论,右翼理论家不断攻击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史实和谴责洞富雄教授的学识。铃木随后在1973年的文章中老调重弹,声称南京大屠杀之所以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并被一再夸大是因为“目击者几乎没有”。[58]他的文章后来收集在1982年出版的一本书中并赢得了同年全国知名的非小说文学奖。[59]铃木的这些毫无根据的、没有经过认真考证的妄语,遭到了已故的易劳逸教授的严厉反驳。“铁证如山的南京大屠杀似乎对于他没有任何意义,他找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积极的证据支持他的观点”。[60]铃木的工作代表了日本对南京大屠杀事件不断修正。

彻底否定南京大屠杀的理论遭到了自由主义者、左派学者和正直的新闻工作者的反驳。《朝日新闻》社记者本多胜一在《在中国的日本军》一书中,详细描述了日军侵华期间在中国各地所犯下的罪行。[61]洞富雄教授也重新修订并再版了《南京大屠杀》一书,补充了许多新发现的证据。他还将所能找到的最新的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中、英、日文的资料编纂成了两卷本的资料集。此外,洞富雄教授还在著名的学术期刊《历史回顾》上撰写了一系列的文章批驳铃木的观点太过主观,毫无事实根据。他还就铃木和山本对他著作的攻击作了回应,认为二人的批评全不合理,几近诬蔑。洞富雄教授的文章重新出版在《南京大屠杀:对“虚构派”的批评》(1975)一书中。[62]洞富雄教授还另外编纂了一本论文集,收集了批评铃木和山本观点的所有文章,对南京大屠杀事件再次进行了事实清楚的确认。[63]

1982年秋天,保守的自民党政府在东京分发经过修订的小学和中学历史教科书。书中对原有的陈述如南京大屠杀等作了修改,将“入侵朝鲜和中国”改为“进驻朝鲜和中国”,这引起了来自中国和韩国方面的强烈的、愤怒的抗议。决不忏悔的日军原军官和保守的政治家、作家坚决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发生。他们拒绝承认日本曾经进行侵略的历史。[64]自民党政府通过默许的方式支持这些顽固分子,采取了回避、装聋作哑和不作任何反应的立场,虽然他们在一些场合会发表一些言不由衷的似有悔意的言论。战后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人秉承同样的观点,有意回避他们的父辈和祖父辈犯下的南京大屠杀这样最严重的暴行。[65]日本政府和主流社会一方面极力回避他们的父辈和祖父辈曾经侵害过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历史,另一方面却对美国昧着良心丢下两颗原子弹的历史大肆宣扬。

五、1982年以来日本对于南京大屠杀的争论

在20世纪80年代这样大的政治和社会背景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因南京大屠杀事件被判处死刑的甲级战犯松井石根的秘书、退休记者田中正明在1984年出版了《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一书,彻底否认南京大屠杀。该书是他在各种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的诸多回忆文章的合集。他坚持决不忏悔的立场,断然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将众多的多种语言的证据解读为不可思议的和“伪造的文件”。他甚至拒绝承认日本任何对中国的战争责任,并企图将日中战争的责任转嫁给中国。[66]田中正明作为一名作家的良好名声因为汇编松井石根的日记而一落千丈,因为他的工作被发现他对松井石根的日记作了超过900句的任意篡改。[67]更为重要的是,1984年11月出版的南京大屠杀制造者之一、已故中将中岛今朝吾的日记,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作了逐日的、翔实的记述。该日记直接破坏了“全面否定”小组及其成员,如铃木、田中和其他许多人士的公信力。他和他们的各位支持者迅速改变战术,开始局部否定战略,强调无论是东京审判的“超过20万”还是南京审判的“超过30万”都是不可接受的数字。[68]

日军前军官,同时是专门发表日本军事学校毕业生文章的《偕行》月刊的编辑宇根本雅美是田中策略狂热的支持者,他认为在南京大屠杀中被非法屠杀的中国人在3000到6000之间。他还专门组织曾参与过1937年12月南京事件的军官召开了一次专题讨论会,集体的结论是将上述数字修订为3000到13000人。[69]1989年11月,大日本帝国军队院校毕业生协会发表了两卷题为《南京战史》的书,书中收集了战斗报告,备忘录,部分指挥命令,加上一些不完整的、有选择性地选定的不怎么完整的外国目击者的关于大屠杀的报告。该书提出南京事件中遭屠杀的俘虏的数目大约为16000人,死于战斗的中国士兵的数目为3万人,被屠杀的平民数目为2400人,被抓为壮丁的为4200人,但随后也被处死。除了这些伤亡,31760名平民在南京附近农村被打死。[70]上述列举的数字不过来源于参加了南京大屠杀事件旅团和师团的一个不完整的清单。

另一个作家板仓由明,声称在有限的但随机选取资料来源的研究基础上,得出了被屠杀的平民稍多于1万人,另有3万中国士兵和战俘死亡。虽然死亡的总人数应该约为5万人,但是只有12000人到13000人可被认定为遭到了“非法屠杀”。[71]这意味着中国战俘可以不必接受任何军事法庭的审判,并且不受国际陆战公约的保护而被肆意杀害。保守主义者和修正主义者提出的所有数字实际上都是对1937年到1945年间日中战争的支持。这和秦郁彦教授给出的数字如出一辙。秦郁彦被指为在南京事件中未经任何审判即下令屠杀14777名俘虏的两角上校的继子。[72]秦郁彦在1986年出版的《南京事件:大屠杀的构造》一书中对南京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和影响作了详细的研究。他将屠杀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对中国士兵的屠杀;第二类为对当地居民(平民)的屠杀。第一类包括战败后残留的士兵(1A),投降的士兵(1B),俘虏(1C),“便衣兵”(1D,脱掉军装,换穿平民服装逃到南京国际安全区的士兵)。第二类包括被掠夺为劳工致死的(2A),放火致死的(2B),遭强奸和强奸后被杀的(2C),肆意杀害的(2D),战斗中或被卷入战斗而被打死的(2E)。[73]秦郁彦对暴行的分类和日军原军官宇根本雅美的分析非常相似,字根本雅美将“战死的和残留的士兵”列为1A类,“便衣兵”列为1D类,这一类被抓获后可“合法处决”,投降的士兵列为1D类;“卷入战斗的”列为2E类,此类和便衣兵(1D)类同样被认为是可以“合法处决”的。[74]秦郁彦承认南京大屠杀确实发生了,但同时认为只有被错误认定为便衣兵并被处死的平民和被肆意屠杀的(2D)才算“非法屠杀”。其余的杀戮,如对战败的、残留士兵(1A)、投降的士兵(1B)、俘虏(1C)、“便衣兵”(1D)、战斗中或被卷入战斗而被打死的(2E),在秦郁彦看来则是名正言顺,不该遭受任何谴责的。[75]他提到了很多处决“投降的士兵”(1B),战俘(1C)和“便衣兵”(1D)的案例,但是他从来没有提醒他的读者,这些行动都是非法的;他只是说,日本人对战俘的总的政策没有不遵守国际法规。他甚至说,无论是美国人,还是澳大利亚人已经开了杀戮战俘的先例(但他的文章引用的历史资料里,没有类似的例子)。[76]因此,遭“非法屠杀”的中国军人总数只有3万人,加上其他不法处决的军人和平民,总数也只是在38000到42000之间。秦郁彦也未曾对第十六师团的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有半点微词,虽然中岛本人曾为实验手中军刀的质量而亲自手刃多名中国战俘。秦郁彦只是指责日本军队的这个“坏习惯”,对于此项行为违反《海牙公约》第1907条只字不提。[77]秦郁彦显然不是一个具备客观立场和严谨态度的历史学家,对南京事件的评述也不够公正。

在20世纪80年代“部分否认南京大屠杀”这一波浪潮下出版的书籍和文章,遭到了洞富雄、藤原彰、吉田裕等态度严谨而又开明的教授们的反驳和谴责。洞富雄教授1986年出版的《南京大屠杀之证明》是一本特别有影响力的著作。书中收集了所有可用的战报和南京战役每日的战斗记录,发现积累起来的人数为114300人,这个数字包含了被屠杀的87000名中国俘虏和“便衣兵”,以及另外的27000名战俘。因此,洞富雄教授认为南京城内外被屠杀的总人数为20万,这个数字和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定基本一致。后来,根据更可靠的消息来源,洞富雄教授将这个数字修改为250000到300000。他认为在南京和南京城外遭大屠杀的受害者人数为200000人,但是加上周边农村地区的人数,总数达到近30万。[78]日本军事史的权威,藤原彰教授同样认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总数在20万到30万之间。[79]一桥大学副教授吉田裕(1985年时仅有31岁)亦认为20万的数字是非常合理的,虽然在他精心撰写并获得一致好评的著作《天皇的军队和南京事件》中没有提出精确的数字。[80]

六、当代中国研究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受日本“非忏悔”保守派的挑战和刺激,特别是修订后的教科书的争议,海峡两岸的中国学者开始深入研究日本侵华史,尤其是南京大屠杀史。南京大学高兴祖教授带领他的教授团队在1979年撰写了《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一书,此书并不面向海外市场,仅在中国国内出售。这本简短的仅有128页的专著,详细阐述了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总数为34万和39万的调查结果,这也分别和陈光虞检察官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调查结果相吻合。

高兴祖教授和他的同事分析认为,实际遇难的人数约为40万。高兴祖教授特别强调,一系列大规模的屠杀发生在南京城外和郊区地区,尤其是长江南岸地带。[81]

后来,南京市政府组织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其他一些机构组成了南京大屠杀文献资料编纂委员会。该委员会首先开展了一项口述历史的调查,对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进行了调查和访问。此项证言集由朱成山研究员主编并于1994年结集出版。[82]198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南京成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并对外开放。当时的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亲笔题写的青铜镀金馆名雕刻在纪念馆大门口,牢记侵略者的罪行。[83]此外,高兴祖教授领衔的编纂委员会于1987年出版了246页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稿》,书中列出了所有集体屠杀和零散屠杀的案例,并对每个案例根据可靠的证据做了详细的描述。该书重申了国防部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关于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超过30万的判决。[84]在高兴祖教授1995年出版的另外一本著作即《日军侵华暴行:南京大屠杀》中,也强调了南京大屠杀期间被屠杀的总人数超过30万。[85]1997年,江苏省社科院孙宅巍研究员联合在南京的其他一部分学者出版的著作中,根据最新发现的史料,也论证了南京大屠杀被屠杀总数超过30万。[86]南京大屠杀文献资料编纂委员会还致力于出版各种重要的文献汇编,如708页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并将南京大屠杀前后的南京市人口数附于书后。1995年,《南京大屠杀图集》成功出版。[87]这些资料在再现日军在南京犯下的各种残酷暴行的同时,还为普通读者提供了查阅中国国民党政府在1946-1948年间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进行调查的档案和文件的便利。

在台湾,普通民众和历史学家,尤其是研究中国现代史的学者被1982年日本发行的教科书震惊了。相关的历史学家公开了他们关于中日战争的研究成果。1984年,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持召开了“战前民族重建史1927-1937”学术研讨会,选出了20篇论文结集出版。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于1985年、1986年和1987年先后举办了三次大规模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选出台湾本地以及部分研究此领域的国际学者,包括日本学者的论文结集出版。在整理出的120篇论文中,关于南京大屠杀史的,仅有1987年李云汉教授提交的一篇。文章重点是列举有关南京大屠杀中文、英文和日文的关键资料并重申南京大屠杀史的研究应避免陷入就其本身研究的困境。在此文中,李教授认为南京大屠杀遇难的总数约为30万。[88]该委员会在1982年曾出版了一本名为《铁证:侵华日军罪行实录》的照片集,内含许多珍稀和首次公开发行的照片。[89]已故的历史学家洪桂己教授翻译并编纂的1024页的《日本在华暴行录》中,辟出专门一章介绍南京大屠杀。[90]迟景德教授根据他在档案馆的研究,出版了《1948年前国民政府对日索赔之努力》一书。[91]笔者对南京大屠杀史的研究始于1966年就读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期间。在1993年前发表的三篇论文里,我始终坚持1946-1947年间中国政府调查的遇难者人数超过30万这一论断。

在尹集钧、史咏的《南京大屠杀:历史照片中的见证》和张纯如的畅销书《南京大屠杀:被遗忘的二战浩劫》出版之前,南京大屠杀史在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一直没有受到专业历史学家的认真的对待。[92]但是关于日军战时在华暴行的研究一直受到上述地区学者和一些非学者型人士的关注。这其中比较著名的著作有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约瑟夫·基南和布伦丹·布朗的《违反国际法的罪行》;利物浦勋爵罗素的《武士道:日军战争暴行简史》;大卫·波加米尼的《日本天皇的阴谋》,(本书虽为记者所写,但是提供了很多宝贵和可靠的信息,此书出版后一直受到亲日派人士的诽谤);参与东京审判的荷兰籍法官B.VA.洛林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两卷本);菲利普·皮奇加洛的《对日审判:盟军东方战争罪审判纪实1945-1951》;约翰·道尔的《战争无情:太平洋战争中的种族和暴力》以及《另外的纽伦堡:东京审判未讲述的故事》等。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名誉教授吴天威在1989年组织了日本侵华研究协会,并在当年以一己之力创办刊物《日本侵华研究》,一直发行到1997年。他对南京大屠杀实际遇难人数的研究是约34万,上世纪80年代初,南京也有学者在经过详细调查后,持此观点。[93]吴教授在华盛顿国家档案馆发现的、前文提及的广田电报也曾证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人。

七、结论

虽然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实际人数已经过中国大陆和台湾学者多次彻底的调查和证实,部分日本比较进步的史学家也确认并承认南京大屠杀实际遇难者人数超过20万,并有可能超过30万,但日本一些保守的学者仍然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对抗这个数字。1983年5月,在日本东京召开了“东京审判国际研讨会”,来自美国、前苏联、中国、德国、荷兰和日本本国的学者参加了大会。[94]日本学者显然是打算利用这个机会,推翻盟军的判决。他们攻击东京审判是“胜利者的审判”,而将战争责任转移到个别的“战争罪犯”身上,是违反二战时的国际法的。[95]此外,日本还指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们未经正式任命,而且亚洲籍法官太少。[96]其实,日本在此次研讨会上的发难是一种重复,因为此类指责早在东京审判期间已被法官们反驳过了。首先,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盟国在胜利后有权惩治战争罪犯,对此日本早已接受。事实上,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受到审判的多数都是日本战时的领导人,这些人代表日本接受惩罚。因此,投降的日本有义务在驻日盟军最高司令官的命令下,将所有的战犯嫌疑人交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接受审判。给这些战争罪犯定罪也是胜利者的权利。而针对日本学者“攻击”美国原子弹轰炸广岛和长崎,军事法庭的美国法官也进行了反驳,向日本投放原子弹是根据“报复的权利”对日本不宣而战偷袭珍珠港的报复。[97]更进一步而言,日本学者在此次学术研讨会上关于东京审判的发难是违法的,这违背了1951年9月签署的《旧金山和约》的第11条。第11条其中一部分内容为“日本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及其它日本境外盟国法庭所作的判决”。[98]

面对日本坚持否认南京大屠杀的保守派人士发动的或明确或间接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新一波浪潮中,南京大屠杀中的幸存者,不顾80岁或90岁的高龄,带着累累伤痕到东京起诉日本政府寻求民事赔偿。[99]与此同时,浙江宁波和湖南常德的日军细菌战幸存者加上日军731生物试验的幸存者和辽宁1932年平顶山事件遇难者遗属一起到东京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赔偿。[100]这些诉讼虽然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公开支持,但是受到了中国人民以及日本进步律师和学者的帮助,但这样的消息在中国并没有很多人知道。从法理上讲,中国共产党在1972年就放弃了对日索赔的权利,但是民间力量却不断发起对日的索赔。[101]发起这些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司法程序惩罚日本政府战时对华的暴行,这也是弥合中日两国历史纠葛的第一步。他们的呼吁对于日本人的良知和国际正义是一个重大考验。

在世界舆论方面,美国承认在这个联系日渐密切的世界上,日本是一个经济和科技大国,但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值得信赖的国家。日本在政治和军事方面的日渐崛起,以及主流社会精英面对日本劣迹斑斑的二战史时流露出的态度,显示日本依然是危险国家,这和战后的德国截然不同。1991年,珍珠港事件50周年纪念活动时,日本不仅拒绝道歉,反而要求美国为原子弹爆炸事件道歉。[102]与那些负责任的国家相比,日本似乎具有一个非常奇怪的逻辑。日本德高望重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大江健三郎曾明确警告说:“日本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国家,她从不面对曾经犯下的罪行,是一个典型的种族主义国家”。[103]

鉴于南京大屠杀惨案的客观调查和研究已多次遭到日本社会精英的否定,因此有必要召开一次由所有有关各方和有责任感的学者参加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一次理性的讨论并最终形成一个总的结论。同时根据1932-1945年间发生效力和今天正在生效的国际法,对日本政府的战争责任,也进行一次充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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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京大屠杀:中日关于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实际人数的争议_南京大屠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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