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血液采集。
中图分类号: R473.1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引起的肺炎,并蔓延至我国其他地区和境外多个国家,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传播途径是经呼吸道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1],感染者临床表现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就血站最主要的血液采集工作而言,血液采集的安全性包括了采血过程的安全性和采集的血液的安全性。一方面,采血过程对于工作人员与献血员是一个密切接触的过程,与献血员的交流也有飞沫互相传播的可能,在无防护或者防护不当的情况下,有很大的感染风险,必须要加强采血车及血站工作场所的消毒和防护工作, 确保献血员及血站医护人员的安全;另一方面,如果误采了感染者的血液,也会对受血者造成感染的风险,必须加强献血前的体检、征询和献血后的回访工作。本文主要就无锡市中心血站在血液采集,包括站内和站外献血车献血屋血液采集的防护措施以及如何对献血员筛选和回访的要点进行总结,供其他单位或以后再发生类似疫情时作为参考。
1. 血液采集的防护措施
1.1 站内献血场所消毒
对征询、体检、初筛、登记、采血等工作场所以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使用喷雾消毒,保持工作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至少3次,每次20-30分钟。
1.2 站外采血点、采血车等工作场所消毒
采血人员上班前先对采血点、采血车开门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对地面、桌椅表面、电器表面、柜子等清洁消毒,并使用喷壶消毒室内空气;每采完一名或一批献血员后,再次对空气、物品表面、地面进行消毒;全天工作结束后,再次进行空气、物品表面、地面的消毒。
1.3 血站员工进行流调和体温的排查
询问有无疫区逗留史,疫区人员接触史,确诊病人接触史,身体有无不适等,并测量体温,无发热情况流调合格的工作人员可正常工作,若体温超过37.2℃,或流调有异常的员工,着其回家隔离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1.4 血站一线采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参考一级防护的要求,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医用乳胶手套,并严格执行手卫生。整个采血期间都应保持穿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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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指导献血者做好防护
戴口罩:向献血者每人发放一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要求献血者在献血过程中包括等待和休息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并指导献血员进行手卫生消毒。
2 献血员的筛选与回访
2.1 严格体检和健康征询
量体温: 献血前有条件的话进行体温检查,如果体温超过37℃,暂缓献血。对于体温超过37.2℃的献血者建议其到就近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健康征询: 询问献血员近期有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近期是否有去过或者途径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密切接触史以及野生动物接触史,有这些情况的暂缓献血,并建议其回家自行隔离。
2.2 献血者的回访
告知献血员如果在献血后14天内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包括疑似)或密切接触人群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包括疑似),应向血站报告,在献血员成功献血的1-2周左右,血站也应主动联系献血员询问是否密切接触人群有新增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血液正常发放,如果接触人群里有新增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者的,该献血员的血液制品延迟14天后视献血员有无感染再考虑报废或是发放。
3.讨论
采集血液过程中最首要的是保证采血者与献血员的安全。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模式主要为飞沫转播和接触传播[1],这就要求我们进行严格的采血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为献血员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献血员的负责。
尽管目前尚未发现经输血或血液成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例, 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试行方案中明确提出,在血液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表明输血也是有一定概率会传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2],不能掉以轻心忽视可能存在的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症状主要为发烧和干咳,献血员体检和健康征询必须首先进行体温的检测,严格的献血前体温检测可以排除掉一部分发烧的人。但有报道称新型冠状病毒不仅存在于发病者的血液中,也存在于感染了病毒而尚未发病者的血液中,新型冠状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可能会通过献血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于这类无症状感染者,测量体温并不能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此时必须要采用严格的征询措施。采血单位应要求献血者口头或书面回答是否去过疫区? 是否与疫区回来的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有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者的可能?任何有接触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的人员都应推迟献血。献血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告知献血员在14天内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包括疑似)或密切接触人群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包括疑似),应向血站报告,血站应及时收回该献血员的血液制品,延迟14天后视献血员有无感染再考虑报废或是发放。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EB/OL] . (2020-03-4) .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202003/46c9294a7dfe4cef80dc7f5912eb1989/files/ce3e6945832a438eaae415350a8ce964.pdf.
[2]严珺,尹文,张侃. 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对血液安全的影响.临床输血与检验[EB/OL].(2020-03-12).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34.1239.R.20200312.1054.002.html.
论文作者:姜晶,高犁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20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