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思想的独特性及其内在矛盾_庄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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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6)02-0036-04

一、庄子思想的内在矛盾

按照庄子的理解,道应该具有“全”的特性,这一特性表现在道与具体事物的关系上,即道的无私。万物因道而生,因道而亡,任何事物都依照其天然本性而存在,各自尽其天性。根据这一特性,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因为它们都有其存在的根据,依道而存。这就得出一种全视角的观点,即从各个事物自身存在的角度看,从道的角度看,其存在也是合理的。

这样一来,对道的误解就应当包含于其中,从而也就是合理的了。这意味着,对道的误解或那些违反道的行为和现象,也都来自于道,那么,对道的误解就不应该受谴责了。人既然是道的产物,那么,人对道的误解或偏离道的行为也必定来自于道,就连粪便都寓于道,人对道的误解也不可能不寓于道之中。可以说,道本身即寓有对其自身误解的能力或偏离自身的能力,否则,对道的误解和偏离就无法解释了。由此可以说,人的认识或人为的东西也有其存在的根据,它们本身就具有存在性,因此是不可能被彻底消除的。再进一步讲,人为的东西便不是人为的了,既然人为的东西之所以存在是根据于道,那么,人为的东西就成了道之所为了。既然是道之所为,那还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荀于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1](P393)。“蔽于天”是不错的,但他说“不知人”则不恰当。庄子是要以“天”来取消“人”(人为),他对于人的“知”可谓深矣,他对人性的洞察深入到了骨髓,可以说入木三分。因此,不能说庄子“不知人”,恰恰是由于他知人太深,才如此猛烈地批判人之伪。庄子的问题在于,他以天之性来取代人之性,这同样违背了道的全视角的观点。以天与人而论,天有天之性,人有人之性,是不能互相代替的;若取消了人之性,则人就不是人了。就人本身而论,每个人有每个人之性,恶人自有恶之性,不作恶不足以尽其性,因而是不能以善之性来规范他的。从道和自然的角度看,事物应当尽其天性,那么,不同的人也应当各尽其性,因而也就不应当像庄子要求的那样都抛弃名利,复归于自然;若是这样,就仍然进入了庄子所批判的那种状况,即以整齐划一的标准去要求众人,人的天性就会因此受到伤害。

从道的角度看,庄子自是庄子,俗人自是俗人,庄子自去追求庄子的高雅,而俗人自去追求俗人的世俗,各行其道,互不相干。从庄子的角度看,众人生活于愚昧的状态之中,形同猪狗,其生活毫无意义。但是,从众人的角度看,你庄子的生活难道就是有意义的吗?我们得到一些名和利就会喜形于色,那种喜悦是你庄子难以体会到的。所以,以庄子去要求众人或以众人去要求庄子,都是不合理的。大鹏有大鹏的意义,麻雀有麻雀的价值,二者是不能互相代替的。要大鹏生活于麻蒿之间,而让麻雀去翻飞于九天之上,这对于它们二者都是极大的痛苦。应当说,庄子并没有真正地把道的观点贯彻到底,因为他竭力要消除掉人为的东西,没有看到这些东西具有存在性,它们是不可被消除的。庄子一再反对人为,但他刻意地要求人们抛弃人为的东西,而归于道之境,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人为”。

庄子的观点只在道的意义上,或只从道的角度来看才是成立的(这里所说的“道”的角度是指作为超越个体而存在的道这样一个角度),而换一个角度则不然。从道的角度看,生死是没有区别的,但从个体的角度看,生死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作为一个个体,在无限的天地之间,在道的无尽的流转过程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生其死都无碍于天地之运转。然而对于我自身而言,生和死却具有终极的意义,生与死有天壤之别。生死之一体,那只是道的角度;我却只属于生,而不属于死,因为死便意味着我的消失。庄子所谓生死一体的观点实际上取消了我,取消了我的视角,把我归于道的层次上去了。死后的“我”已经不是“我”了,而只是道或物。从道或终极的角度看,人生的确是无意义的,是无可把握之物。我们仔细想一想,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我们能够把握的呢?什么也没有,连我们最珍贵的生命都不能把握,都不属于我们所有,我们还能够拥有什么呢?所以,从根本上来说,我们所追求的一切确实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种种的美好愿望和理想也都不过是些幻想罢了。可是,当人活着的时候,在追求这些东西的过程中,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以一个无首无尾的道来衡量一个有始有终的存在是不合适的。所以,仅仅“以道观之”,是不够的,还必须以各种事物的角度来观之,这才是彻底的道,它不应与任何的物相抵触。只有这样,才能使道的全视角的观点保持一致。

庄子“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1](P508),可是庄子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事实上处处都在谴是非。整部《庄子》不都是谴别人之非,而论自己之是吗?他如此激烈地谴责孔子之非、墨子之非、惠子之非、列子之非、名家之非、世俗之人之非,怎么能说“不谴是非”呢?如果真的不谴是非,那就应该沉默。可见,是非是无法彻底排除的,在一个层次上排除了,在另一个层次上还会出现。有人说,由于“不谴是非”,庄子的内心是平静的。但是,笔者在读《庄子》时却感觉庄子是极度不平静的。《庄子》字里行间所渗透着的那种义愤填膺、愤世嫉俗,对世俗言辞暴烈的批判,都是无法用“平静”来概括的。

道既然是无私的,也就应该是居中的。荀子的一段话较好地概括了这一特点:“圣人知心术之患,见蔽塞之祸,故无欲无恶,无始无终,无近无远,无博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悬衡焉。”[1](P394)庄子关于道的思想中也有这个含义。从这个角度出发,庄子是反对独断的,认为真理并不存在于任何一方,因为它们都有所不见。可是,假如把这个反独断的原则贯彻到底,那么就应当包括庄子自身,即庄子在反对他人观点的时候,其自身就成为一种独断,因此也就成了“反”的对象。既然谁都不能独断地握有真理,那么也就意味着,任何独断都在一定意义上有其真理性。

庄子的观点还渗透着理性主义,就是说,他的许多论断只有从理性的角度看才是成立的,或者说,他忽视了人的非理性的因素。比如,他对于人的生死的分析就是如此。他所说的那些道理并不错,生死确实是一体的,生也就意味着死,而死也意味着生,生总是在与死的关系中才能够存在,生生死死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生不能拒绝,死也无法抗拒,所以,生死与我无关,我为之悲伤、烦恼都是没有用处的。庄子在妻子死时所说的那些道理也都没有错。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性的分析,从理性的角度来说,人人都懂得这些道理,可是当一个人面临自己或亲人的生死的时候,却不可能无动于衷,正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就是说,从情感的角度看,死仍然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其原因在于我们有意识,既然有意识,就不可能排除掉我们对于死亡的价值判断。人的情不是理性所能够完全控制的,也是不能完全用理性来代替的。一个人即使懂得了庄子所说的那些道理,也难以在面临生死时毫不动心。“理性”,只有在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时候才有可能,因为这时他是一个无关者,可以有客观、冷静的判断;然而,一旦介入到相关的境遇中,他的判断就不可能那么理性了,因为他是事情的相关者。我们不能不说,庄子对于人生的分析过于理性了,他把生死看作一件冷冰冰的事实,少了情的位置,就此而言,他仍然没有把道的全视角的观点贯彻到底。

庄子主张,事情的性质是在相对关系中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己的对方也一起构成了自身。《庄子》书中的一段话表达了这一深刻的思想:“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宋元君闻之,召匠石曰:“尝试为寡人为之。”匠石曰:“臣则尝能之。虽然,臣之质死久矣!”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1](P372)就思想关系来说,惠子本是庄子的“论敌”,是庄子所要否定的对象,但是当庄子丧失了这个对象的时候便失去了能够与之辩论的对手,庄子也就无话可说了,就如同那个匠人一样,没有了那个能够使他发挥出特殊本领的对象,他的本领也就显示不出来了。对手正是思想的激发者,没有了对手,庄子的思想之树就会枯萎。就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而言,或者从主观的角度说,都想消除对方;然而这个对方是不可能消除的,因为若是消除了对方,自己这一方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从更高的层次看,双方的相互否定本身就表明了对方存在的合理性,就是说,任何一方存在的根据正是来自于对方的否定。既然双方是相互构成着的,那么,事情的性质就不可能完全由其中的一方独断地决定。因此,当庄子批判孔子、墨子、惠子、辩者等对手的时候,实际上也就是对他们的某种承认,庄子的存在正是来自于这些对手的存在,如果彻底否定了他们,那么庄子自身的存在也就成了问题。

二、庄子思想的特性与《庄子》的不可研究性

在我们这个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时代,对于庄子思想的研究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困难,那就是西方哲学的深刻影响。由于学者们受西方哲学熏陶之深,以至于西方哲学的观念已经成为了一种思考的背景,也就是说,它已经构成了中国学者思考的一种框架,成为其精神血肉的一部分。这样,要摆脱西方哲学的影响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用西方哲学的观点来研究中国哲学,可以使我们获得一种不同的视野,但这种研究存在着把中国哲学融入西方哲学的危险,在这种研究中,中国哲学的特性常常被遮蔽,从而丧失了其个性。对于庄子思想的研究就是如此。庄子本来的主张是要超越两极对立,而西方哲学中充满了对立的概念,如必然与偶然、绝对与相对、精神与物质、运动与静止等等。这样,庄子思想的本来面目被遮盖了,其思想的整体也被肢解了,肢解成了西方哲学的概念。

庄子的思想多用比喻、隐喻来表达,所以不能对其作实在性的理解。比如,他关于梦的说法就不应该说成是梦的理论或学说,而只具有比喻的意义。他所说的“予谓女梦,亦梦也”[1](P38),不能认为它是一种人生如梦的消极观点,或相对主义,这样的理解只是看到了字面儿上的意思,不能不说是一种西方式的实在论意义上的理解。庄子的论述意在说明存在的梦性,或者存在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把握性,同时也是以梦与醒来隐喻人生的觉醒与否。又如庄子中的寓言,许多论者视为神话,其中的人物被视为神仙,这同样也是一种错误的实在论意义的理解。庄子只是用这些形象和故事来说明他的思想、说明问题而已,重要的是其中的寓意,而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有些人批判庄子幻想出神仙之类,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更有一些人看到了庄子思想中的科学,甚至看到了进化论,那就更离题万里了。比如,有和无,就不能作物理学意义上的理解。庄子的那些论述绝不是“自然科学”,他只是在用那些现象表述其思想和境界罢了,哪里是在谈什么自然科学!

以卮言、重言和寓言为表达方式的庄子思想,本来具有多义性、多面性、多线索性、多层性、流动性和模糊性,从而具有多种解释的可能性。可是,现代的学者由于深受西方线性思维方式的影响,在研究庄子的时候着眼于单一的思路,把庄子的思想装到西方逻辑的筐子里,以至于使庄子的思想失去了上述特性,失去了其内在的勃勃生机。庄子之所以要用这种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是由于在他看来语言和概念本身具有现成性与有限性,因而不能表达和进入存在,道或存在可以“得之于手而应于心”,但“口不能言”[1](P204),所以必须超越语言的限制。按照这种要求,就必须“大道不称,大辩不言”,但是,当他表达自己思想的时候又不能不运用语言,不得不说。为什么要用看似矛盾的话来描述道或存在?因为道是无限的,语言是有限的,用有限来把握无限就会产生矛盾,而我们的有限的语言和思维却难以容忍矛盾;道是有生机的,富于变化的,而我们的规定是僵死的,用僵死的东西来描述活着的东西,就会产生矛盾。要描述出道或存在,就必须用看似矛盾的语言来表达。因此,一方面为了避免逻辑层面的自相矛盾,另一方面也为了能够避免语言的局限性和打破语言的限制,为了能够通过语言显示出存在本身,庄子采取了这种特殊的言说方式。其目的是尽可能不让语言成为存在的牢笼,限制了存在,使存在能够活生生地本然地显现出来。然而,当我们非要把庄子的思想理出一条线索来的时候,《庄子》文本所展示的那个活的境域就死掉了,因为这种被框到一条线索中的存在丧失了不确定性,即丧失了可能性,一种丧失了可能性的东西就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死亡。

正如法国学者于连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思维的特点在于迂回与曲折,而不是直白地表达出来。“在中国,文人美学的基本原则就是,无论是观赏画,还是读诗歌,其中的意义与快感不可‘一览无余’,它们必须能无限发展。”[2](P44)实际上不只是在绘画和诗歌方面如此,中国人的根本思维方式也是如此。在中国哲人看来,存在的境域是无法直接进入的,只有通过迂回的方式才能够进入,因而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够描述存在。庄子亦然,当他不得不述说实在的时候,就借助于暗示、隐喻,以间接的方式,闪烁其词地描述存在。他所追求的不是像西方哲学那样的清楚明白,而是相反,意在言辞之外,需要你去细心体会。这样,在文字的空白处、沉默处、暗昧不明处,处处都隐藏着“意”,即显示着存在。存在不是词汇,存在在词汇之外。但当已经习惯于西方哲学的注重词语和逻辑分析的现代学者去研究庄子的时候,这些间接、迂回、暗示、空白之处所隐含的意义往往会被忽视。

现代的研究者和评论家,过多地受到西方线性思维的影响,正在失去自己的这种独特传统——非线性思维及有机世界的观念,这是当代中国学术界所面临的最深刻意义上的危险。它意味着,中国人将失去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言语方式,而这种思维方式正是中华文化的生命力之所在。一个丧失了独特的思维方式的民族,还能够在世界上说什么呢?如果我所说的与人家说的没有什么不同,人家还有什么必要听你言说呢?只有以不同的方式、言说了不同的思想,换句话说,只有对别人来说是一种陌生的东西,它才具有魅力,也才具有意义。可是,令人遗憾的是,作为“唯一拥有不同于欧洲文明的‘异域’”[3](P5),我们正在丧失这种令他者陌生的东西,照此下去,将不再是“异域”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现在的种种研究恰恰是与庄子的根本精神背道而驰的。庄子认为存在在言语之外,仅仅靠语言是不能进入存在的;但我们却把庄子的思想变成了语言分析,我们所用的种种方法和研究都是在肢解庄子的思想,通过这种肢解,庄子思想中跃动着的那个生生不息的精神生命也就面目全非了,也就死亡了。这样的研究,不是在接近庄子,而是在远离庄子,远离存在。就此而言,《庄子》不是供研究用的,因为研究不能进入存在本身。这种研究正是庄子所反对的,他之所以那样强烈地反对儒、墨及辩者,就是因为他们或多或少地执著于言语和概念。

从这个意义上说,庄子的思想具有不可研究性。当我们“说”出庄子思想的时候,就已经不是庄子的思想了;“研究”出来的庄子也已经不是真正的庄子。庄子思想所描述的是存在之域,是人生的境界,这种境界需要我们在心灵的宁静中细心体会,需要以心灵去实实在在地达到。如果仅仅停留在“知”这个层次上,那就根本没有达到这个存在之域。

作为一个文本的《庄子》也同样具有不可研究性。《庄子》是世界思想史上独一无二的使哲学与诗、真与美达到了完美结合的文本。阅读中的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时时引起的共鸣,美的感受,行文中所展示的境界之独特,语言之奇异,想象之出人意料,在在都让人感受到一种无法表达的美……实际上,阅读《庄子》的感受是难以进行分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于《庄子》的种种研究、分析,无疑是对《庄子》之完美性的破坏。我们在那些研究《庄子》的著作(包括本文)中,几乎感受不到读《庄子》时的感受,所感受到的只是从研究《庄子》的文字的缝隙里漏射出来的《庄子》文本支离破碎、点点滴滴的光辉——这还是那些研究《庄子》水平最高的著作里才有的光辉,而一般的著作简直可以说是对《庄子》文本的亵渎,在那里,几乎看不到任何庄子的精神,《庄子》完全被那些陈词滥调遮蔽了。

庄子思想的不可研究性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即从一般意义上讲,任何一个经典文本,都具有不可研究性。研究一个人的思想面临着这样的困难:一个人能否真正理解另一个人的思想?如果真正理解了,那还有什么必要把它复述出来?如果没有真正理解,那你的研究又怎么能够令人信服?事实上,在研究过程当中,我们时时可以感受到两条思路之间的碰撞和纠缠:当我们叙述对庄子思想的理解的时候,我们就倾向或站到了庄子一边,可是,从庄子角度去理解庄子是真正的理解吗?而当我们试图考察庄子思想的时候就倾向或站到了庄子的对面。然而,站在庄子的对面怎么能够理解庄子呢?真正的研究是要超越被研究者,但若超越了,也就不是对那个人的研究了;而靠研究一个文本、尤其是经典文本而超越那个文本的,在世界思想史上几乎没有这样的先例。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不仅《庄子》,其他经典文本都具有不可研究性,因为凡是经典,就一定在思想、语言或在这两个方面都达到了不可逾越的高度,而对它们的研究既然没有超越它们,那就意味着通过这种研究实际上降低了它们的高度,因而无疑是对它们的破坏,使原来的文本丧失了本来的价值,丧失了本来的完美性。

[收稿日期]20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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