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简悬泉”中“失落”文本的建构与删除_说文解字论文

悬泉汉简中的建除占“失”残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简论文,残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0-1992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连续3年对敦煌悬泉置遗址进行发掘,获得大批汉代简牍。考古工作者已陆续发表了发掘简报和部分简牍释文,还出版了《敦煌悬泉汉简释粹》①,为研究汉代历史文化提供了珍贵资料。本文要讨论的悬泉汉简建除占“失”残文,其释文最先见于何双全《汉简〈日书〉丛释》一文(以下简称“何文”)②,经胡平生、张德芳校核后又收入《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以下简称“《释粹》”)③。残文共有3简,何文只刊布了3简正面的释文,《释粹》则同时刊布了3简背面的释文。现以《释粹》为据,将3支简正、背面的释文一并抄录于下:

成·戌不出·亥不出·子不出·丑不出·寅不出·卯不出·辰不出·巳不出·午不出·未不出·申不出·酉不出(A)

第十(B) (I0309③:209)

收·亥北四·子北四·丑北四·寅东四·卯东四·辰东四·巳南四·午南四·未南四·申西四·酉西四·戌西四(A)

[第]十一④(B) (I0309③:208)

闭·丑北六·寅北六·卯北六·辰东六·巳东六·午东六·未南六·申南六·酉南六·戌西六·亥西六·子西六(A)

第十三(B) (I0309③:265)

因为3支简开头的“成”、“收”、“闭”都属于建除十二辰,所以何文和《释粹》均将这3条简文定名为《建除》。以“建除”为篇题的占文,见于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建除”篇⑤。类似的“建除”篇,也见于睡虎地秦简《日书》和放马滩秦简《日书》。此外,九店楚简《日书》中也有类似性质的内容。据研究,汉代流行的建除术应为秦系建除⑥。这3条悬泉汉简中的“成”、“收”、“闭”,与秦系建除的名称完全一致。因此,这3条简文与汉代建除术的关系是十分明显的。不过,将它们与睡虎地、放马滩、孔家坡诸《日书》的“建除”篇比较,差别也很明显。《日书》中的“建除”,都是先列出一张12月各地支日与建除十二辰的搭配表,然后逐一介绍这建除十二辰的行事宜忌。上引悬泉汉简虽然已经交代了建除十二辰与十二地支的搭配情况,却完全没有讲建除十二辰的行事宜忌,显得较为特别。正如何文所说,悬泉汉简“《建除》以建除十二辰为目,以地支十二辰为纲,再配以方位和数,这样的章节为过去所不见。”实际上,这种所谓“建除”不只是不见于各种《日书》,而且也不见于别的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我们认为,这3支简文只是利用建除十二辰进行占测,本身并不属于“建除”篇。那么,它到底用建除十二辰占测什么呢?

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介绍孔家坡汉简《日书》中涉及占“失”的一篇简文。这篇简文抄录于简三一二~三二三,每月用1支简抄写,共计12支简。简文多有残损,整理者已根据占文体例作了复原。现根据照片并参考整理者意见,将其释文写出:

正月寅死,失南一室,卯二,巳四,未六,申北一室,酉二,亥四,丑六,辰、午、戌、子不出。

二月卯死,失南一室,辰二,午四,申六,酉北一室,戌二,子四,寅六,巳、未、亥、丑不出。

[三月辰死,失南一室,巳二,未四,酉六,戌]北一室,亥二,丑四,卯六,午、申、子、寅不出。

四月巳死,失西一室,午二,申四,[戌六,亥东]一室,子二,寅四,辰六,未、酉、丑、卯不出。

[五月午死,失西一室,未二,酉四,亥六,子]东一室,丑二,卯四,巳六,寅、辰、申、戌不出。

[六月未死,失西一室,申二,戌四,子六],丑东一室,寅二,辰四,午六,卯、巳、酉、亥不出。

[七月申死,失北一室,酉二,亥四,丑六,寅南一室,卯二,巳四],未六,辰、午、戌、子不出。

[八月酉死,失北一室,戌二,子四,寅六,卯南一]室,辰二,午四,申六,巳、未、亥、丑不出。

九月戌死,失北一室,亥二,丑四,[卯六,辰南一]室,巳二,未四,酉六,午、申、子、寅不出。

[十月亥死,失东一室,子二,寅四,辰六,巳]西一室,午二,申四,戌六,未、酉、丑、卯不出。

十一月子死,失东一室,丑二,卯四,巳六,午西一,未二,酉四,亥六,申、戌、寅、辰不出。

[十二月丑死,失东一室,寅二,辰四,午六,未]西一室,申二,戌四,子六,酉、亥、卯、巳不出⑦。

这段简文的大意,以第一条为例,是说正月寅日死则“失”出现于南一室,正月卯日死则“失”出现于南二室,正月巳日死则“失”出现于南四室,正月未日死则“失”出现于南六室,正月申日死则“失”出现于北一室,正月酉日死则“失”出现于北二室,正月亥日死则“失”出现于北四室,正月丑日死则“失”出现于北六室,正月辰、午、戌、子日死则“失”不出现。简文实际上是一张将12个月与十二地支日按某一规则排列而成的表格,目的是供人们查找“失”出现与不出现的日子。经观察,其12个月与十二支的排列规则,恰与我们熟知的“建除”篇的建除十二辰搭配表一致⑧。为便于比较,现将上述简文按建除十二辰搭配表的形式整理为表一。

将此表与上引3支悬泉汉简的释文比较,可以看出悬泉汉简的“成”、“收”、“闭”与此表中的“成”、“收”、“闭”完全一致。因此,上引3支悬泉汉简与孔家坡汉简一样,也是用来占测“失”的出现与不出现日期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孔家坡汉简是按12个月的顺序抄写,每一月用1支简;而悬泉汉简是按建除十二辰的顺序抄写,每一辰用1简。悬泉汉简由于省去了“死”,又省去了“失”⑨,所以,初看起来似乎与“失”没有关系。经与孔家坡汉简《日书》对读,方知其也是根据死亡日期占测“失”的去向:其每条简文都列有12支,正好可以与12个月对应;其“不出”,是指“失”不出现;其“北四”、“东四”之类,是指北四室、东四室,即“失”出现于北四室、东四室。简文背面还写有编号,每1条简都有1个编号:“成”为建除十二辰的第九辰,其编号是“第十”;“收”为建除十二辰的第十辰,其编号是“[第]十一”;“闭”为建除十二辰的第十二辰,其编号是“第十三”。据此推测,建除十二辰第一辰“建”的编号应为“第二”;而编号为“第一”的那支简,可能是专抄篇题或月份。总之,悬泉汉简中的建除占“失”文原来应是1个至少由13支简编联成的册书。现在见到的这3支简,显然是该册书的残文。

接下来的问题是,悬泉汉简和孔家坡《日书》的“失”究竟是指什么呢?

在孔家坡汉简《日书》中还有一些涉及“失”的材料,这些材料都集中于整理者拟题为“死失”⑩的那篇文字中。如整理者所述,所谓“死失”是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一幅“死失图”。抄录于“死咎”篇(简三○○壹~三一一壹)的下部,即简三○○贰~三○六贰。原图漏抄最后一简的内容,整理者在释文中已据睡虎地秦简《日书》的类似图形补齐。在该图的上部即简三○四上,写有标题“死失图”3字。在该图的下面,还抄有“以死者室死者月来子击之”(简三○○叁)、“凡日与月同营居者死失不出”(简三○一叁)两行说明文字。此外,简二九九残存的“……□之日为所先室以建日死失不出”一段可能也属于“死失图”的说明文字。由于说明文字残缺不全,其确切含义有待考证,所以,目前对于“死失图”的具体用法尚不十分清楚。不过,从现存内容不难推知“死失图”的基本用意,它与下面将要介绍的两个部分一样,也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占测“失”的去向。

二、一张12月占“失”表。抄录于简三一二~三二三上,其内容已在上文作过详细介绍与分析,这里不再重复。

三、一段六十甲子占“失”文。抄录于简三二四~三四四上,共计21支简。内容是按六十甲子的顺序逐一交代“失”的去向及吉凶情况,如“乙丑死,失在北,去失西,从东方人之”(简三二四),“乙亥夜半死,失不出,日出毋失,北去而伐”(简三二九)。

这三个部分的主题和目的,都是讲人死后“失”的去向及吉凶情况。从上下文看,“失”必定与“死”相关,确切地说,一定是先有“死”然后才有“失”。那么,“失到底是指什么?”

孔家坡汉简的整理者认为:

“死失”似是指一种人死后对生人作祟的死煞,简文亦称作“失”。《颜氏家训·风操》:“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王利器《集解》按:“《吹剑录》外集引唐太常博士吕才《百忌历》载《丧煞损害法》:‘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岁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或姓郑、潘、孙、陈,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两次回家。故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回煞即归煞,此六朝、唐人避煞谏言之可考见者。戴冠《濯缨亭笔记》七:‘今世阴阳家以某日人死,则于某日煞回,以五行相乘,推其殃煞高上尺寸,是日,丧家当出外避之,俗云避煞。然莫知其缘起。’”《协纪辨方书》也记有《殃煞出去方》,可参(11)。

整理者将简文的“死失”或“失”与古书的“归杀”或“回煞”相联系,很有眼光,也十分合理。但是,我们在古代文献中从未见过类似用法的“失”字,“失”何以能指“死煞”,整理者并未解释。后来,陈炫玮对此作了补充:

“失”可读为“”,《说文·鬼部》:“厉鬼也”,又“”或作“”,《玉篇·歹部》:“鬼魅也,亦作。”(12)

大概是考虑到无法讲清楚“失”与“死煞”的关系,所以陈氏主张读“失”为“”。据《说文解字》,“”是从“失”得声,将“失”看作“”的通假,在声音上是没有问题的。“”指厉鬼,用在简文中也很合适。所以,陈氏的意见很有道理,可以弥补整理者的上述不足。不过,“”在古书中很不常用,其用法是否与简文的“失”一致,仍然有待论证。

最近,我们在汉代出土文献中找到两条涉及“”的材料,对解决上述问题颇有用处:

1.厌书。家长以制日踈(疏)名。名为天牧,鬼之精,即灭亡,有敢苛者,反受其央(殃),以除为之。(E.P.T49:3(13))

2.……月乙亥朔,廿二日丙申执,天帝下令移前雒东乡东郡里,刘伯平薄命蚤……医药不能治,岁月重复,适与同时,鬼尸注,皆归墓丘。大山君召……相念,苦勿相思。生属长安,死属大山,死生异处,不得相防。须河水清,大山……六丁。有天帝教如律令。(东汉刘伯平铅券(14))

第1条材料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是一篇厌鬼文书。类似的厌鬼文书,也见于邵家沟东汉木牍:

乙巳日死者,鬼名为天光。天帝神师已知汝名,疾去三千里。汝不即去,南山□□令来食汝。急如律令(15)。

两相比较可知,居延汉简的“名”显然就是邵家沟木牍的“鬼名”。《说文解字》训“”为恶鬼,与“”在居延汉简中的用法相合。

第2条材料出于罗振玉旧藏铅券,是一篇典型的“解注文”。铅券因有残损,有些文字已经佚失,但从现存部分仍然能够考知其大意。铅券中“鬼”连用,且与“尸注”并列出现,尤其值得注意。

从这两条材料看,“”字至少在汉代的宗教数术类材料中并不罕见。这两处“”字的含义,皆与《说文解字》的解释相合,都是指人死后变成的能作祟害人的恶鬼。而孔家坡汉简《日书》的诸“失”字,无疑应如整理者指出的那样,是指在死后能作祟害人的死煞或恶鬼,正好与“”的含义一致。因此,将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失”读作“”的意见是可信的。知道《日书》的“失”是“”的通假后,它与“归杀”或“回煞”的关系就易于理解了。据研究,“归杀”或“回煞”,古书又作“回神”;“避煞”,古书又作“躲煞”、“避眚”(16)。“神”、“煞”、“眚”诸字,都是指能作祟害人的鬼神。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失()”,也是指能作祟害人的恶鬼。它们用字虽异,但所指代的都是人死后变成的能作祟害人的鬼神。因此,整理者将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失”与后来的“归杀”或“回煞”相联系,是十分正确的。

最后,试对上文的讨论作一简略总结:一、经与孔家坡汉简《日书》相关简文比较,可以断定上述3条悬泉汉简并不属于“建除”篇,而是属于建除占“失”简册的残文。从现存简文分析,悬泉汉简建除占“失”简册原来至少应有13支简,其中1支简书写篇题或月份,另外12支简逐一记载“失”在建除十二辰的出现情况。二、经过分析和比较可知,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失”应读为“”,指人死后变成的能作祟害人的恶鬼,亦即古书记载的“归杀”或“回煞”。悬泉汉简建除占“失”简册残文中的“失”,也应如此理解。

注释:

①有关悬泉汉简的整理和发表情况,可参看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②何双全《汉简〈日书〉丛释》,《简牍学研究》第二辑,第36~41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年。

③同①,第176~178页。

④原释文作“第[十]一”。2008年8月21日蒙张德芳先生关照,笔者核对了该简原物,发现背面尚存“十一”二字,故将此处释文改为“[第]十一”。

⑤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考古队《随州孔家坡汉墓简牍》,第129~130页,文物出版社,2006年。

⑥刘乐贤《楚秦选择术的异同及影响——以出土文献为中心》,《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

⑦同④,第168~170页。

⑧已有学者注意到了这一点,参看陈炫玮《孔家坡汉简日书研究》,第187~188页,新竹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⑨可能是简文原有篇题(参下文),故在正文中可以省略。也可能是当时人对这种占法十分熟悉,故可省略,类似的省略情形也见于睡虎地秦简《日书》的“死失图”。关于“死失图”的最新讨论,可参看⑦陈炫玮文,第181~187页。

⑩同④,第168~170页。

(11)同④,第170页。

(12)同⑦陈炫玮文,第181~190页。

(1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甲渠候官》,第61页,中华书局,1994年。

(14)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一五,第358~360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本,2003年。

(15)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江苏高邮邵家沟汉代遗址的清理》,《考古》1960年第10期。

(16)张成全《“回煞”考论》,《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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