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及其纳税影响论文_谭奇慧

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及其纳税影响论文_谭奇慧

广安农业发展总公司 四川省广安市 638000

摘要:为了收入具有合法性,企业在开展一系列经营业务时,都是以签订合同作为出发点。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强调了商业合同在规范收入确认中的重要性,这就决定了在讨论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收入确认以及纳税影响时,必须要关注合同变更的问题。增值税和所得税作为企业缴纳税费的两大主要税种,也成为企业会计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因此,本文对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及其纳税影响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会计收入确认;纳税影响

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过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转让资产的使用权等方式获得的经济利润,而企业合法的经营前提是订立相应的合同。因此,新准则主要是以合同关系为依据确定企业收入的范围,将商品的控制权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目前会计确认收入标准与税法确认收入存在差异,但会计准则与税法相关规定差异部分尚未做出同步调整,因此企业仍需重点关注现阶段收入新准则对税款缴纳的影响及下一步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

1基于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模式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需围绕“合同”而展开,具体如下:

1.1判断合同是否满足新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收入确认的条件,如不满足,则应持续性对其加以评估,直至条件满足为止。如满足,则可对商品控制权进行转移,并另行出具相关合同。

1.2合同出具完成后,如需作为变更合同而存在。此时,原合同虽同样有效,但需立即终止。而变更合同,则可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中仍未履行的部分,构成新的合同,用于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合同出具完成后,如需作为独立合同而存在,是应按照各个单项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如在某一时期履约,需按照产出法及投入法执行合同。如在某一时点履约,则应将与商品所有权及风险有关的事项,全部纳入到会计收入确认过程中,确保会计收入确认合理有效。

2税收确认模式的改革对企业增值税的实际影响

2.1收入确认方式的概述

收入是指企业通过产品销售、劳务服务或者资产使用权等方式来获得的商品对价,而企业日常所经营的业务活动都是在签订合同以后才能开展下去的,所以在新会计准则中同样也是以合同作为经营业务的起点,然后再对会计收入进行确认,而确认方式主要就是购买方从企业那里购买到商品或者是商品使用权并从中获得了全部的经济收益,否则是无法对企业的会计收入进行确认的。

2.2合同与义务问题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如多重交易均归属于同一商业目的,或各个交易之间呈相互依托的关系。此时,可将其视为同一份合同进行会计收入确认。确认期间,需对合同的形式与效力进行判定,如商品控制权已转移,则可以进行会计确认。针对不与原合同进行合并者,则需将其视为独立合同,进行收入确认。该规定执行期间,判断不同合同之间是否存在关联的过程,属于会计收入确认的关键过程。如合同发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判断的过程相对简单。反之,判定难度则往往较大。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以“客户能否从销售的商品本身受益”为依据,对商品进行区分。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时,如将A商品的专有技术,共同授予了乙公司,并与乙公司约定了收取相关的技术授予费用。此时,甲公司所提供的“技术”,则为需要进行收入确认的商品。甲公司以及乙公司纳税时,必须将该商品纳入到金额核算过程中,提高纳税的合理性。

2.3合同变更的问题

合同为收入确认的逻辑起点,如合同发生了变更,则商品的关系必然发生变更。此时,会计收入确认同样会发生变化。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当原合同与变更合同之间相互独立时,应视变更合同为独立合同,对其进行收入确认,并确定企业的纳税金额。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原合同之间的部分条款能够对变更合同的内容进行补充,则可将变更合同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收入确认,并确定纳税金额。假设某企业的收入确认方式以后者为主,计税过程中,是否产生了不同的履约义务,则属于会计应考虑的主要问题。对此,建议根据合同完成程度,进行会计收入确认,并确定企业需缴纳的增值税。

3收入确认对所得税产生的影响

总体而言,新的收入准则对会计确认等事项做出了新的规定,但是并未改变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这一事实。因此,企业会计人员在具体开展核算工作时,还是要沿用以往“重内容,轻形式”的工作原则。例如,将企业实际所得利润作为征收所得税的唯一依据,确保最终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与会计收入确认具有一致性。另外,以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条款,除国务院财政部门另有明确要求外,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均需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这一原则不以会计准则的变化而更改。基于这一法律要求,收入确认对企业所得税并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但是出于对会计风险管理的考虑,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时,还是需要尽可能的协调好现行所得税政策与新会计准则之间的一致性关系。一来可以提高风险预判和防控能力,避免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二来也能够帮助企业节省一部分税费,对于维护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也起到了一定帮助。除此之外,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也有相关条款,对于那些价值价高、采用分期付款的商品,应当以商品买卖合同中说明的收款时期作为收入确认的参考日期。同时,该法律中又将那些归属不明确的商品列为“另有规定的”,这部分商品的收入确认和纳税方法也存在差异。因此,对于这种同一准则下表现出来的差异,也需要引起企业会计人员的重视。

4适应新收入准则的路径思考

4.1增强公司资金回笼效率

增强公司资金回笼效率,进而缩短应收转款的变现时间,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绩效。但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增强公司资金回笼效率面临着诸多挑战。为此,企业可以将客户进行分层管理,即具体分为优质客户、普通客户。对于优质客户的授信时间可以适度延长,而需要加强对普通客户的资金回笼监管工作。

4.2强化与客户的合约管理

无论是对优质客户还是普通客户,都需要加强合约管理。对于优势客户的合约管理主要在于明确授信期限,并规定双方的权益与职责。对于普通客户而言,则需要强化对合约中支付货款的相关事项的管理。优质客户的识别原则为:与公司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社会声誉度良好、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相对较大。

4.3优化配置供货节奏频率

这里就与公司纳税相关联了,在权责发生制下公司对于销售产品收入,按销售合同发货,货物送到购货方指定地点,购货方验收合格出具确认单、验收单等资料后确认收入。对于提供劳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客户验收出具验收单,公司依据验收单确认收入。因此,为了降低单次增值税缴纳额度,这里需要优化配置供货的节奏和频率。笔者建议,可以引入企业ERP系统。

结束语:

新的收入准则的实行,对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税收筹划及相关的业务安排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新准则中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的变化,使企业在税款缴纳方面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收入准则,企业在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等方面都应进行改革和创新,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及其纳税影响[J].石运青.经贸实践.2018(15)

[2]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及其纳税影响[J].吴学金.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2)

[3]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收入确认及其纳税影响[J].陶承.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06)

[4]新收入准则下客户合同收入会计确认[J].唐静.中国总会计师,2018(2)

论文作者:谭奇慧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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