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资本投资与高科技产业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科技论文,产业发展论文,资本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0)04—0018—04
一、发达国家风险资本投资的发展历史和特点
风险资本投资属于技术创新中的融资技术的一种。新技术企业的诞生、发展必定取决于技术可行性和经济需求的新组合。但要实现这个新组合,却面临着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缺乏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阶层。二是必须有第三方的投入,即资金上的投入。而这种资金投入往往是大量的,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特点。现代意义上的风险资本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当时,技术企业家与银行等其他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了专业风险资本行业。到了70年代,创新均为小规模的企业所取代。风险资本行业迅速传播到欧洲大陆。
风险资本是为形成和建立专门从事某种新思想或新技术生产的小型公司而以持有一定的股份额形成承诺的资本。其特点:一是风险资本属于长期的、风险性权益类融资技术。其追求的是最终的资本利得。二是风险资本家在投入风险资本以后,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仍有着密切的联系。
风险资本的来源很多,在新技术企业的不同阶段各有不同。主要有创业资金、个人资金、亲友、新兴行业专业风险资金;开业融资的风险资本;初期融资和发展性融资(或称扩展融资);股票市场等其他方式融资。
比较美国、英国和欧洲大陆风险资本行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各个国家风险资本的不同特点。
(一)英国
根据所有权或资金来源,英国风险资本行业的参与者可以分为五类:
1.清算银行设立的基金。1945年由英格兰银行和主要英国清算银行发起成立的工商业金融公司。其特点有二:一是只要母亲银行继续从事风险投资活动,他们就会继续营运。二是其投资组合中具有较高的债权成份,强调利息收益。同时,清算银行是英国政府“政府贷款担保计划”基金的主要营运载体。
2.投资机构支持的基金。这类基金分为两大类:受控制型机构基金和独立风险资本基金。
(1)受控制型机构基金。英国最大的保险集团审慎集团于1984 年成立该项风险资本。其基金管理者由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士共同组成。
(2)独立风险资本基金。 这类风险基金有两种形式:半受控制型基金和完全独立型基金。第一种基金:资金提供者分散,没有显著控制权的股东。第二种基金:资金提供者分散,没有显著控制权的股东外,其管理层完全独立于所有投资者或股东的第三方。
3.企业扩张计划基金。这类基金属于英国政府通过立法机构立法,为扶助小型企业发展而设立的。这类基金的管理阶层构成、资金来源等与其他风险资本相似。
4.公司及其他私人部门基金。这类基金的资金来源、管理阶层和投资项目都源自公司内部。其特点是基金所有者对投资和撤资决策具有很大的控制权。如剑桥大学、伯明翰大学等与风险资本家联手成立的实体即属于这类基金。
5.政府设立的机构。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直接建立全国性或地区性的国有基金机构。其作用在于资助高风险的权益性企业——高新技术的起步企业、转型企业以及拯救传统产业中的危急公司等。
(二)美国
在美国,风险投资机构大体分为4种类型。
1.高技术投资基金。这类基金属于独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在美国,这类投资基金占风险资本市场的最大比例。这种投资基金大都采用有限合伙的方式组成。资金由主管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截止1983年,这类风险资本机构有400多家。
2.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中小企业法案,授权中小企业管理局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其目的在于引导和带动民间资金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支持高科技风险企业的创立和成长,促进高科技发展。
3.银行附属的投资公司。这类投资公司大都转变为相对独立的风险投资公司,采用有限的合伙方式组建,其资助对象是小型高技术企业。
4.大企业附属的投资公司。在美国,这类投资公司多半采用有限合伙方式。主管合伙人员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员负有限责任。截止1981年,这类投资公司已投入15亿美元到高科技企业。
比较英国和美国风险投资资本发展历程,可以看到许多不同特点和发展水平。
第一,资本总量方面: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美风险资本行业的发展差距已经缩小了。但是从基金管理集团的数目(家)、风险基金资本承诺总额和国内生产净值等方面看,英美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的。美国的风险资本行业一直领先英国大约1/4个世纪左右的时间。
第二、资本来源:在私人资本方面,美国比英国多。从私有独立型风险资本基金来看,私人部门基金英国只有3家,而美国11家, 且资本量大。学术团体等基金英国只有2家,且资本量小,而美国有10家, 且资本量雄厚。缘由是英国富人们比较保守,不愿把钱投到风险资本行业中去运营。
第三,从投资行业分布上看,英国风险资本行业主要投向低技术或无技术行业中去,而美国却投向高新技术企业。英国风险资本行业集中投向后期发展阶段的企业。其中,处于扩展期的企业接受了31%的风险资本;盘进盘出及收购阶段的企业则得到56%的风险资本份额。英国风险资本却极少投向前期研究与发展阶段的企业。美国投向前期发展阶段的企业占28%的份额,后期扩展阶段的企业占47%份额,盘进、盘出企业占21%。
第四,从地理位置上的集中化程度看,美国50%以上的风险投资组织建在加利福尼亚州、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加州的硅谷和波士顿128 号公路是蜚声全球。而英国较分散,大都集中在剑桥、伯明翰大学等地,成立科学园区。
(三)欧洲
欧洲自80年代以来,风险资本行业也出现迅速发展的局面。截止1983年8月,欧洲已有40家风险资本基金组织并成立风险资本协会。 又据记载,到1985年12月,风险资本资产总额已超过659 亿欧洲货币单位。根据ECVA调查(1986年),欧洲风险资本组织的资金的比例如下:
政府和银行所占比重最大,两项之和占44.2%之多,私人投资比重较小,尤其大学投资只占0.4%而已。同时,风险基金投向类似英国。3.1%用于创业融资(或称种子融资);22.4%用于开业融资(或称启动融资);9%用于扩展融资;17%为盘进盘出和收购等清算融资。 欧洲风险资本类似英国,则与美国不同。
总之,美国风险资本投资行业发展快英国1/4个世纪的时间,而英国又快欧洲大陆4~5年时间。
二、风险资本投资对高科技产业的作用
众所周知,科学技术已成为制约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任何国家和地区,离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和普及,就不可能有社会经济的繁荣昌盛。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正在加快。有人作了统计,18世纪,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的周期为100 年;19世纪为50年;二次大战后为7年;近年来, 在微型计算机等领域仅隔6个月左右就有一代新产品问世。同时, 科技在经济增长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20世纪初占5—20%;70年代占50—70%;80年代以后, 发达国家已占到80—90%。9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生命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更大作用。
高新技术产业是指技术密集或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产业,具有产品附加值高、更新速度快的特点。据统计,1987年,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规模为8275亿美元,1994年为17929亿美元,2000年达到35087亿美元,为1984年的4倍。1995—2000年, 高新技术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1—12%。同期,世界国民生产总值和贸易增长率均为3—4%。显然,世界高新技术发展速度是世界国民生产总值和世界贸易发展速度的3—4倍。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尤其高新技术发展迅速,这与各个国家把发展高新技术提高到战略高度,并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加大投资力度是分不开的。尤其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的风险资本投资行业以后,高新技术发展得到了根本的保证。一句话,风险资本投资对高科技产业化作用很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风险资本投资对高科技产业在研究与发展阶段起了关键性作用。一般来讲,研究开始的规模决定了研究开发的效益。而研究开始规模的创立是需要许多资金的投入。而这些资金的投入是要承担很大风险的。因为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是高投资、高风险和高回报率。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在研究和开发阶段,是需要风险资本家的支持才得以壮大发展起来的。诸如美国的戴尔、英特尔、微软等。1976年,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奈克设计出新型微机“苹果一号”,其样品深受好评。两人变卖一切,所集攒的钱与需要投入的资金相距甚远。这时候,一个名叫马克库拉的风险投资家伸出合作之手,自己入股9.1万美元, 并贷款25万美元,悉数投入苹果公司。五年之后,苹果公司已跃入世界500 强大企业的行列。又如美国汽车塑料技术公司由于发展资金不足,陷于困境。后来风险投资家光顾了这家公司,先后注入100万美元, 三年后利润率高达190%。类似这种例子还有许多。总之, 风险资本投资使高科技产业在研究与发展阶段得以顺利进行,尤其在美国,处于前期发展阶段的高科技企业,获得了风险资本投资总额的28%。其中,位于启动阶段的企业则获得了15%的份额。英国和欧洲大陆风险资本家较少投资高科技的研究与发展阶段的企业。因为研究与发展阶段,风险很大,一般来讲,失败率为70%。但是,项目一旦成功,风险资本家可以从股权转让和项目自身的收益中获得巨额回报。英国富人们比较保守,不敢把资金投在高科技研究和发展阶段的企业,其结果使英国高科技产业与美国之间的差距拉大。同时,风险资本家获得的回报也较少。
第二,风险资本投资支持高技术风险行业的开拓与成长。经济学家把科技成果转化所需资金用一个公式表示,即1∶10∶100,即科研费用为1,进入中试阶段需投入10,而进行大规模生产则需100,这种呈几何级数的增长若没有专项投资,仅靠政府的科研经费或科学家、技术人员自筹资金是绝不可能最终变成生产力的。显然,项目研究与试验成功了,需要规模生产,而规模生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这些资金由风险资本家提供,从而使高科技产业得到推动,使生产力获得发展。
风险资本家投入巨额资金于高技术行业的开拓与成长,一旦一个项目成功地实现了规模生产,只要其具有市场前景,它的收益也同样呈几何级数的增长。在美国,风险资本家在10项投资中,即使80%的投资都因各种原因失败,只要成功一两项,就足以让他们赚得盘满钵满。正是在这种机制下,微软成为世界最大公司之一,而比尔·盖茨也成为世界首富。有材料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风险资本家对高技术行业的开拓与成长阶段的投资是很大的。在英国,处于扩展期的企业就获得了31%的风险资本,而盘进、盘出及收购阶段的企业获得了56%的风险资本份额。在美国,处于扩展阶段的企业得到了47%的风险资本份额,21%的份额流入了盘进、盘出及收购的企业。
第三,风险资本投资使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加快。由于风险资本的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的出现,使其产品附加值更高,更新速度加快。据统计,生物工程产业、光电子产业以及新材料产业借助技术革新的推动,自1990年起进入批量商品生产阶段,到1994年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了25.8%、21.5%和18.0%。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先行产业——微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信息化的扩散和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高清晰度电视的开发和普及,预计到下世纪初,微电子产业将保持10%以上的高增长率,精细化工和航天产业也维持在5%左右速度的稳定增长。 在发达国家,高新技术彻底更新了传统产业,计算机辅助设计在工业界的普及,信息、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方面也起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同时,高新技术造就了信息工程等新兴产业。由于加州硅谷和波士顿128 号公路一带地区有一批风险资本家的存在,使这些地区成为微电子工业中新企业的温床。
第四,风险资本投资使证券市场增加了活力。尤其二板市场的形成与运作,加快了融资步伐。在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将企业培养成功后,就要将其所有权益变现(Divestment)。最常用的办法是将风险企业上市或出售(主要是通过兼并和收购的方式出售给大企业)。由于风险企业虽然成长很快,但规模通常偏小,且在其成长过程中需要不断增资,故使得其各项业绩指标难以达到传统证券市场的要求。为此,必须开辟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的证券市场。例如美国的NASDAQ小型资本市场,它有1800种个别上市股票,其上市条件比较宽松,故特别适合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可为风险投资提供融资出路。这类市场通常称为第二板块市场(简称二板市场)。上市后的公司在运行较成熟后,往往可再升级到NASDAQ全国市场(有约4400种股票上市,属于第一板块市场)。这种股市二板结构也为杠杆赎买(LBO )后二次上市提供了方便。目前,NASDAQ已在全世界60个国家设有40万个终端,530家交易商随时提供约6万项竞争性报价,而NASDAQ的计算机网络会从中选取最好的报价显示给全球的投资者。由于美国风险投资的业绩得到投资者的公认,故风险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时通常都能获利。1997年,美国风险企业中共有134家上市,筹资53.9亿美元。 上市公司从上市之日起到年底的平均收益率为23%。风险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并使之上市(二板市场),使证券市场呈现多样化,使融资渠道增多,而且融资量增大,这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第五,风险资本投资带动私人资本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使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在美国,由于风险资本的带动,使私人资本迅速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据统计,1987~1988年,美国风险资本基金资本来源中,有10%来自私人资本,10%来自学术团体(大多是技术创办者),二者之和为20%,这在美国风险资本基金中占有很大比重。尤其是在政府政策的导向和驱动下,私人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更是迅猛异常。美国国会在1978至1981年这4年间连续通过了5个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法案,更大地刺激私人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例如1978年收入法案将资本增值税由49.5%降至28%,对长期的权益投资起了很大的激励作用,使得1979年风险投资基金的承诺金额比1978年扩大了10 倍。 而1981年的经济复苏税务法又进一步将资本增值税由28%降低至20%,从而使得当年风险投资基金的承诺金额翻了一番。可见,美国风险资本的带动,以及政府政策的宽松,使私人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日益增多。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在美国比英国和欧洲大陆发展快得多。
总之,风险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作用是很大的,不仅对高新技术产业本身发展,而且对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代替传统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均起着重大作用。同时,对金融业的改革和私人资本的带动也起着很大作用。
三、我国风险投资的特点、问题和建议
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到目前还是一个雏形。据报导,截止1999年上半年,我国已成立了92家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74亿元,但真正投入的只有10%左右。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京成立5 家风险投资机构。这5家风险投资机构从组织形式看, 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是风险投资公司;二是风险投资担保金。这两种类型运作方式大不相同。风险投资公司更近似发达国家的风险资本投资机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项目进行筛选之后,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和公司自身实力进行投资,待项目成熟以后撤出。这样,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对持有股权的转让获得收益。这类型的风险投资公司有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投资领域有现代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环保和新材料以及电子元器件和系统集成软件工程等方面。而风险投资担保金着重结合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模拟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以资本经营的运作方式,通过投资参股、控股手段支持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发展。这类风险投资只搞创业投资、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其投资领域是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现代生物和新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这类风险投资担保金有北京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其余几家担保金更近似于信用担保贷款。担保资金负责项目审核和评估,符合其条件后为其提供担保,由银行提供贷款。例如北京新技术企业担保风险金运作中,其合作四方——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和北京市商业银行联合审查通过的项目,由中投保公司向商业银行出具贷款额50%的担保,即商业银行自担贷款风险的50%;其余50%的风险由管委会、中投保和首创集团分别按90%、3%和7%的比例负担。目前,北京市通过各种渠道成立的五家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总规模达到11亿元。若按北京市商业银行提出的担保方案,担保贷款1∶5的比例运作, 即100万的担保金可以贷款500万元。 显然,北京市通过风险投资可用于高科技产业的资金规模可达到55亿元, 相当于四通利方公司赖以发展壮大的650万美元风险投资金额的100倍。
但是,在我国风险投资运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最主要困难和问题是风险投资的风险由谁承担。因为按照当前商业银行的体制是很难解决这个问题。商业银行和企业一样,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同时要尽量降低贷款风险。但高新技术企业却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高投入对一般商业银行来讲,还是可以承担的。但高风险和高收益不能相对应。因为银行贷款利率有严格规定和限制,即使企业利润成倍增长,也与银行无关系。但若企业经营不善或市场情况突变,其贷款损失却须由银行承担。对此银行贷款需十分慎重。北京商业银行在拟定的首批以风险担保方式予以贷款的6户高科技企业中, 根据对企业的审核,商业银行只对其中2户企业同意承担50%的贷款风险, 而对其余4户,则要求担保方—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中投保及首创集团承担全部风险。同样,担保公司所担的风险与收益也不能相对应。担保公司在提供风险投资担保中,担保公司只收取1.4%至3.5%的担保费,这也是高风险低收益问题。因此,担保公司更强调风险规避问题,对每一项担保都制定严格的反担保措施,以锁定风险。总之,由银行介入的信用贷款本身与风险投资不同,考虑较多是风险问题而不是收益。因为我国商业银行毕竟不是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公司。而所谓风险投资公司有可能按照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方式操作,但因我国环境限制,尚没有范例,也难于开展此业务。显然,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必须深化改革,以及国家出台优惠的政策等环境,我国的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密切结合起来,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同时,风险投资领域企业能否介入问题,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有人说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不应介入风险投资领域。理由是风险投资本身就意味着高风险。国外风险投资大多是自有资金,成败是两厢情愿的事情。而我国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则不同。一是国有资金,另一个是股民资金。这样的资金不宜去搞风险度如此之高的投资。但实际上我们要求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实行市场化,按市场规律办事,就没有理由不允许它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同样,上市公司已经进入市场,实行市场化了,何况有些上市公司并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更没有理由不让进入高科技产业的风险投资。总之,发展高科技是个大方向,不仅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应该介入,而且政府也应该投入大量资金发展高科技产业。事实上,在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来源中,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约占70%左右。只有这样,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发展起来,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
根据我国当前风险资金投资情况,结合政府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政府应支持各类中小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国家应通过立法机构立法,制定和实施中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吸引民营资本进入高新技术投资领域,形成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其中,由政府拨款形式应转为风险基金形式,由无偿转向有偿,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在这方面,美、英和欧洲大陆都有许多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形成有自己特色的风险投资体制和机制。
第二,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而承担的贷款风险应该放宽要求,并逐步探索经验,为将来条件成熟后转变为相对独立的风险投资公司,更加有力地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三,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市公司融资、专项投资中小高技术企业,促使尽快成长和成熟起来,以便再上市,通过对持有股权的转让获取收益。同时,组织方式和运作形式可以采取有限合伙投资公司。主管合伙人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负有限责任。对这类风险投资公司,政府不应收公司税,只收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以便鼓励风险投资者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四,建立股市第二板块。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不能单纯依靠政府的投资,尤其采用无息拨款形式,也不能靠银行的贷款,应该靠证券市场。因为证券市场上什么人都有,有人喜欢稳定、有人喜欢冒风险,获取高利润率。显然,高科技产业发展没有证券市场是不行的。当然,高科技产业发展靠证券市场还不够,还必须靠风险投资基金。因为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培植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并把他推到专为高风险创世而设立的股市的第二板中去上市。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创立时,规模往往偏小,且在成长过程中需要不断投资,因此其各项业绩指标很难达到证券市场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立股市第二板块来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问题,从而使风险投资者的资金可以撤出,投资到其他高技术企业。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要得到迅速发展,必须依靠风险投资基金的崛起和壮大。而风险投资基金的膨胀有赖于证券市场第二板块的建立和深化改革银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体制以及运行机制。而这一切有待于政府机构本身的深化改革和制定一系列有利于风险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只有这样,我国的高科技产业才能得到迅速地发展,在二十一世纪中叶,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收稿日期]20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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