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看法(下)_国民经济论文

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看法(下)_国民经济论文

对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看法(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看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搞好国有企业改革要在两方面努力。一方面,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要把国有经济原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导地位。后一方面的工作属于定位问题,可以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

把国有经济放在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既不同于那种不重视国有经济,主张把国有经济放在国民经济中一般地位甚至取消的意见;也不同于那种不从实际出发,主张把国有经济放在国民经济主体地位上的意见。我认为,提出国有经济是主导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为成功地改革国有企业提供了科学依据。这一点,值得在理论上分析论证。

在改革以前,除了农业,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可以说是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在这种国有经济不仅是主导而且是主体的情况下,是难以实现市场经济的。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下,即使主观上要求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真正的企业,也是不可能的。当然抽象的说,可以在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下使国有企业成为一个个独立的主体,即改变国营企业使之成为独立自主的国有企业,从而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这种情况历史上还未出现过,恐怕也不可能出现。中国是在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以后,才出现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能性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局面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而只有改变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使之由国民经济的主体变成国民经济的主导,才有可能使得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党中央强调国有企业改革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我体会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不是主体作用或一般作用)。着眼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是个新提法,是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来的,亦即是在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提出来的。它标志着我们对国有企业改革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改革思路和方针的战略转变。江泽民同志在最近的讲话里是这样说的:“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变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一般国有小型企业,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这一段话的内涵是很丰富的,至少明确了以下几点:(1)国有的存量资产要允许流动,进行重组。(2)要进行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3)要进行国有经济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4)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里提出来的任务,有的已经着手进行了,如“抓大放小”,有的还有待进行,如国有经济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

怎样理解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呢?弄清这个问题很重要。现在有些地方出卖一些国有小企业,有人就称之为私有化。还有人把国有企业搞股份制称之为私有化。什么叫私有化呢?我认为私有化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私有化就是反对以公有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基本制度。因此,不能把出卖一些国有企业笼统地称之为私有化,更不能笼统地把国有企业搞股份制称之为私有化。有的人把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等同起来,也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例如有些国有企业变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说是非国有化,但不是私有化。所以,应该严格划清改革国有经济和实行私有化的界线,只要改革的措施不违背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原则,不损害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就不应扣上“私有化”的帽子。

对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以下几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国有经济是主导,就是国有经济要在国民经济中占稳定的、绝对的优势。例如,有人说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能低于4/7,公有经济不能低于6/7。第二种看法认为,主导与主体是有区别的,国有经济是主导并不意味着国有经济一定是主体,所以国有经济不一定要在比重上占优势,而是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加起来即公有经济作为主体要占优势。第三种看法认为,公有经济为主体也不是说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一定要占优势,更不需要国有经济占优势。

我认为,主导地位与主体地位是有区别的,占主导地位不一定要占主体地位。上面第一种看法是把主导地位和主体地位完全等同起来了,因而认为国有经济要占稳定的、绝对的优势。对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的公有经济可以这样要求,对占主导地位的国有经济提出这种要求则是要求过高了。第三种看法认为公有经济作为主体也不一定要占优势,而如果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不占优势,就意味着公有经济的比重过小,这样国有经济比重也会过小,即使国有经济比重不小,但由于整个公有经济比重小,国有经济恐怕也很难起主导作用。所以,这样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似又要求过低了。我比较赞同第二种看法,就是公有经济要在国民经济中占优势,国有经济不一定要占优势,但要有一定比重,能起到主导作用。由此可以看到,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呢?有的同志把国有经济为主导概括为经济导向作用、技术领先作用、资产增值作用和社会公益作用。根据我的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应该包括以下一些要求:一是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二是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并有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三是保证科技较快的进步;四是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要有活力和竞争力;五是和集体经济(包括合作经济)一起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性质。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一般来说国有经济也是起到了前三种作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还必须起到后二种作用。

有人担心,如果国有经济不占优势,怎么保证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呢?这里涉及到这样一个重要问题:怎样才能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保证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当然要求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但是,不要认为仅仅依靠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就行了。保证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政治条件、社会条件、思想文化条件等等,因此也需要从所有这些方面努力才行。

有的人认为国有企业越多就越能起主导作用。这种心情也许可以理解,但这种观点值得研究。国有经济的发展是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的,并不仅仅决定于人们的主观愿望。国有经济的作用也是如此。如果国有经济比重很大,但国有企业普遍管理不好、缺少活力,这样的国有经济未必一定能很好地起主导作用。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国有经济的比重不是很大,只维持在必要的水平上,但国有经济结构合理,国有企业普遍又好又活,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反而能更好地发挥,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也就更有保证。

改革以来,国有经济比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估计这种下降还要继续一段时间。有人预测,纯国有企业的比重,到2000年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将由1993年的42.9%下降到39%左右,2010年下降到36%左右;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到2000年将由1993年的45.8%下降到32%左右,2010年下降到22%左右。国有企业加上集体企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993年的87.7%下降到2000年的81%左右,2010年下降到71%左右;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93年的85.7%下降到71%左右,2010年下降为50%左右。

按照以上预测,到2010年时国有经济还能不能起主导作用呢?预测者认为完全能够,我同意预测者的意见。不过我认为还需要具备以下一些条件:(1)国有经济掌握国民经济命脉,有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2)完成或基本完成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3)国有经济培育了一批优秀的社会主义企业家;(4)国有企业普遍有较强的活力;(5)国有经济通过和其他成份的联系渗透发挥主导作用;(6)经济政策正确,宏观调控得力。这些条件当然要在当前和今后的改革中努力创造。当前一定要重视国有经济中产业结构、组织结构、规模结构的调整工作。在产业结构方面,有的产业要加强,有的则要逐步退出。在组织、规模结构方面,要坚决“抓大放小”,形成合理的企业组织结构和企业规模。这些都属于江泽民同志说的“对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内容,要认真的加以落实和推进。

四、国有企业要成为真正的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的直接目的是使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即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说多数,是因为有的国有企业是必需国营的,不能要求它们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改革以来,曾经实行过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等措施,但都未能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故而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在在企业改革的目的方向问题上也有不同意见。我对以下几个问题谈点看法。

1.真正的企业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简称“四自”)

在国有企业要不要“四自”问题上一直有不同看法。反对企业成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人当然反对企业“四自”,有些赞成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人也不同意“四自”的某些内容。有的同志认为现在不应再提“四自”。他说,自主经营的“自”,是经营者,自负盈亏的“自”,是所有者。四个“自”说的不是同一个主体,是无法组合到一起的。我不同意这种意见。“四自”说的是不是同一主体呢?我认为是的,都指的是企业。首先,自主经营指的是企业要有经营自主权,而不仅是指经营者要有经营自主权。传统企业中有党委、管委会、职代会和管理人员,公司制企业中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他们都有自己的经营管理权,而不只是经营者才有经营自主权。其次,自负盈亏也是指的企业,即法人企业用自己财产对盈亏负全部责任。以上的自负盈亏是指所有者的说法过于笼统甚至是似是而非的。所有者当然要负盈亏责任,事实上改革前所有者也是负盈亏责任的,不过是作为所有者的国家统负盈亏。企业自负盈亏正是针对统负盈亏提出来的。自负盈亏不仅涉及所有者的利益,也涉及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我们要建立起一种机制,使之成为真正的企业自负盈亏。再次,自我发展指的也是企业,即企业要能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从来就是在发展的,问题在于企业不能自我发展,因此才提企业自我发展的要求。最后,自我约束也是指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当然有个自我约束问题,但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等也有这个问题,而且企业自我约束和经营者自我约束的机制和要求也是不同的。所以,说四个“自”无法组合到一起是缺少根据的。

有人说,以前提企业“四自”可以,现在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不能再说企业“四自”了。这种说法出值得商榷。问题在于,企业要不要实现“四自”?现在实现了没有?我认为企业必须实现“四自”,但这个任务迄今远未完成。先看“自主经营”,这方面虽有前进,但距离目标也远。例如企业扩大再生产自主权就受到种种限制。再看“自负盈亏”,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反映企业自负盈亏的状况,但根据企业法人财产权没有落实、政府担心企业亏损等情况来判断,可以说是进展甚微甚至没有进展,人们常说的负盈不负亏实际上是说没有自负盈亏。再看“自我发展”,现在不少企业简单再生产也难维持,更谈不上扩大再生产即自我发展。企业自我发展要以自负盈亏为前提,还要解决企业的合理税负、合理积累等问题,有些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再看“自我约束”,现在企业不能自我约束,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克服“内部人控制”失控的现象已是当务之急,对企业的政府约束、社会约束、市场约束,当然都是需要的,但也少不了自我约束。综上所述,可知实现企业“四自”还是企业改革的紧迫任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正是为了实现企业“四自”,怎么能说现在不要再提“四自”呢?

还有人说,实现企业“四自”是要瓦解国有制。还说,从“企业本位论”到企业“四自”到现代企业制度是一条“资本化私有化”的道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其实,只要是真正的企业,都是要实行“四自”的,资本主义企业要“四自”,社会主义企业也要“四自”;不实行“四自”,企业也不可能搞活。当然不是说企业“四自”了也就搞活了,搞活企业要在多方面做工作,而实行“四自”则是起码的要求。资本主义企业和社会主义企业的区别在于生产关系不同,而社会主义企业实行“四自”并非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当然也不是走“资本化、私有化”的道路。有人反对“企业本位论”是主张“政府本位论”,认为社会主义企业应该是政府的“附属物”和“算盘珠”。按照这种主张办事,是要葬送社会主义国有经济,葬送社会主义事业的。

2.企业要在自负盈亏上多下功夫

在企业“四自”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尤为重要。对于企业自主经营,人们一直是比较重视的,尤其是在国务院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后,各地认真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十四项企业经营权,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成效。而对于企业自负盈亏则远未给予应有的重视,近年来国有企业利润下降、亏损增加,已成为影响经济正常发展和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的突出问题,成为各界人士注目的焦点。导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差的原因当然很多,但企业缺少自负盈亏的机制显然是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如果企业不自负盈亏,则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例如,(1)企业不会有明确的财务责任;(2)企业不会有改进经营管理的强大动力和压力;(3)企业不会有技术进步的强大动力和压力;(4)企业不会有提高投资效益的动力和压力;(5)企业不会克服乱长工资、奖金的短期行为;(6)企业不能建立必要的自我约束机制;(7)企业不会有走向市场、参与市场正当竞争的内在动力;(8)企业间不会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9)企业不会有调整产品结构的动力和压力;(10)企业不会有提高经济效益的强大动力和压力;(11)市场对企业的引导调节作用难以正常发挥;(12)国家对企业的间接调控难以实现。

企业自负盈亏进展慢有其客观原因。企业实行自负盈亏是要求具备一系列条件的。例如,要求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如果企业不是自主经营,也就不能要求企业自负盈亏。而落实企业自主权经过了艰难曲折的长过程,要求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如果企业没有自己的财产,即使名义上是法人,也难以完全自负盈亏,国有企业仍旧只能由国家财政统负盈亏。

但是,我认为企业自负盈亏进展慢也有主观方面原因,主要是对此重视不够,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上研究和处理,这和落实企业自主权相比就显而易见。为了落实《条例》中规定的企业14项自主权,各地和各行各业做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采取了很多具体措施。而《条例》中也曾规定了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对此又做了多少宣传工作和采取了多少措施呢?落实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是很难的,可能找不到现成的办法和措施,不过落实企业自主权同样是很难的,但经过认真研究,有些地方和部门找到了较好的办法和措施。而我们并没能花同样的气力来研究落实企业自负盈亏的办法和措施。

现在促使企业实现自负盈亏也具备了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首先,企业经营自主权基本落实了,这是企业自负盈亏的重要前提条件。其次,人们已在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企分开上取得了共识。再次,明确了企业作为法人不仅有经营权,而且有财产权。在企业不拥有法人财产权的情况下,实行某些自负盈亏的责任是可能的,但完全自负盈亏是不可能的。

目前,一部分企业已经在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在试点工作中,一定要把企业自负盈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完成试点任务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快中小企业改革中也要重视解决企业自负盈亏问题。为此,一定要在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上狠下功夫。有些还没有着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有条件着手建立法人财产权的企业,也应该允许并帮助它们在落实法人财产权、实行自负盈亏上先行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立法人财产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应该重视这种联系和区别。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对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作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包括企业有法人财产权,出资者有所有权;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权益,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企业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等等。应该认真研究如何落实这些规定,并要使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和企业全体职工的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以促使企业自负盈亏。

3.产权改革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也有人不赞成,尤其不赞成产权要清晰、即不赞成企业产权改革。这是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迟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反对产权改革的意见甚多,例如,有一种说法,我国国营企业的产权是明确的,不存在清晰产权问题,主张产权清晰就是要实行私有化。还有一种说法,我国国营企业的效率问题,说到底是个能否真正狠抓管理的问题,产权清晰与效率关系不大,甚至无关。我感到有的人似乎不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还要深入,颇有点要用企业管理代替企业改革的味道。

我赞成要全面理解“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句话。目前不少企业确实存在以“改”代“管”、以“包”代“管”和管理滑坡现象。所以,我也非常赞成要强调管理和狠抓管理,要反对那种以改革代替管理的现象。与此同时,也要重视另一种倾向,即有人认为不要深化企业改革,只要加强企业管理就能达到搞活企业的目的。如果真象有的同志所说,国营企业的问题只在于国家干预多和企业管理差,那么解决问题只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加强企业管理就行了,而扩权已搞了十多年,现在许多权力都归企业了,当然主要任务就是狠抓企业管理了,还有什么必要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呢?

但是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深化,深化改革就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特征中,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前就作为企业改革的要求提出来了,有的明确提出,有的实际上已提出,而产权清晰则是十四届三全会新提出来的。

为什么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清晰?这是因为,在此以前国有企业改革是以两权分离(即国家有所有权、企业有经营权,企业没有财产权)理论为依据的,但仅仅实行两极分离达不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要求。最明显的是做不到企业自负盈亏。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清晰是研究总结国内外企业演变历史的结果,是认识深化的结果,是思想理论上的又一次飞跃。它标志着企业改革思路的转变,即由单纯扩权让利转变为制度创新、配套改革。当然做到产权清晰离不开实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有的人说,产权清晰是根据西方资产阶级学的思想,例如科斯的产权理论提出来的。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不能否认有人照抄照搬科斯等西方经济学理论,也有人用这些理论来解释说明产权清晰。但是应该承认:第一,马克思主义是有自己的产权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比科斯和其它许多西方产权经济学家更早提出了科学的产权理论。第二,中国的经济学家早就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国有经济改革中的产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政策主张。第三,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产权清晰的理论主张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的结合,决非照抄照般科斯理论或其他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第四,在研究经济问题时参考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的一些科学内容也是必要和应该的,不能笼统称之为照抄照搬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于西方经济学理论,我主张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剖析和评价,借口批判西方经济学理论来否定清晰产权的必要性,和照抄照搬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不可取的。

有的人断言,要求国有企业产权清晰就是主张私有化。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确立法人财产权,怎么会是私有化呢?我不否认有人利用产权问题主张私有化,也有人借口产权清晰搞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等活动。这些都应该反对。但是传统国营经济确实存在产权不清晰的严重问题,通过产权改革实现产权清晰的要求是完全必要的,决不能把它和私有化混淆起来。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产权清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包括: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企业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权益,等等。按照这些要求和规定去做,决不是私有化。

4.要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

我们进行改革是为了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改革本身是把生产力从传统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要使得到解放的生产力要素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实现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主义制度的要求则还要通过管理,包括企业管理和国民经济管理,即通常说的微观管理和宏观管理。所以,改革和管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应该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不能以改革代替管理,也不能以管理代替改革。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必须十分重视企业管理。

改革十多年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不少经营管理好的企业,它们在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施先进的管理方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成绩。尤其是在适应和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方面,这是改革以后面临的新课题,一些企业在经营战略和管理制度、方法、手段以及产品结构技术进步上进行了创新,积累了经验。这些经验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十分宝贵的。

但是也要看到,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企业管理显得相当滞后,一些企业的管理滑坡现象更值得注意和警惕。根据一些单位的调查分析,当前企业中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管理思想落后、经营观念陈旧、决策能力差、失误多也是普遍现象。这是导致一些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现在企业向经营管理要效益的潜力确实是很大的,狠抓企业管理确实会见实效的。为了扭亏增盈,也要狠抓企业管理。

怎样加强改进企业管理呢?

(1)提高对企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管理也是一种生产力,但对此现在还缺少认识,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还要使人们认识到现在向管理要效益有极大的潜力。

(2)树立经济发展必然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思想。强化管理,使经济发展由以粗放经营为主真正转变为以集约经营为主。

(3)企业领导人要敢抓敢管。这样才能克服当前普遍存在的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等现象,也才能培养出一大批社会主义企业家。

(4)把管理创新和搞好基础管理结合起来。企业经营管理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现在说的加强企业管理,包含着丰富的改革内容,包括管理思想,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的改革。这就要求适应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在管理上进行创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求得兴旺和发展。但是,许多管理基础工作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定额管理、成本核算、基本功训练、现场和班组管理,都是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有些甚至是付出过很大的甚至血的代价的,必须严格遵守,不能借口创新而丢掉。

(5)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严格管理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并不矛盾。江泽民同志早就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变”。

(6)切实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和学习邯钢等先进经验的活动。国家经贸委倡导的“转、抓、练、增”活动,是一种把深化企业改革和强化企业管理结合起来的形式。学邯钢也已取得成效,应该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这些活动。

应该指出,从一些国家的历史和现状看,企业管理好是由一系列主客观条件决定的,企业制度则是一个基本条件。因此,为了使企业管理普遍好和持续好,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之建立制度基础。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也要求尽快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实现产权清晰的要求,并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人说:产权清晰与效率无关,这种说法违背历史,违背现实。我同意私有制和公有制都会出现产权清晰的问题,也同意产权清晰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高效率,但决不能否认产权清晰是企业普遍有效率有活力的前提之一,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好的前提之一。为了实现产权清晰的要求,要落实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关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一系列规定。清晰产权的步子可以而且应该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快一点,这样可以使企业早一点实现自负盈亏,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经营管理的动力和约束机制等问题。

标签:;  ;  ;  ;  ;  ;  ;  ;  ;  

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看法(下)_国民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