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的教育动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奥林匹克论文,动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奥林匹克运动的诞生、发展过程中,除了宗教、政治、军事、审美等动因外,体育教育无疑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因素,“古奥运会的比赛项目大多来自希腊教育制度的体育内容,古希腊教育制度中的一些传统,如练身场的10个月训练期及裸身运动也被奥运会所承袭,这些都是两者关系的佐证”[1]18。不过在探讨这一教育动因之前,有必要对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关系作一简单辨析。就共同点而言,两者都与身体的运动有关,都致力于肉体能力的扩展;就区别之处而言,两者的目的又有所不同:体育实质上是教育活动的一种,旨在锻炼体能、增强体质;奥林匹克运动则是竞技活动的一种,目的在于夺取锦标,争取体质与体能的最佳展现;在逻辑关系上,奥林匹克运动必须以体育教育为基础,是对体育教育成果的一种检测与验证;在历史顺序上,奥林匹克运动诞生在体育教育之后,是体育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如此说来,奥林匹克运动的诞生必然要取决于体育教育的发展,一个区域或一个时期的体育教育越发达,产生类似奥林匹克运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前景也必然取决于体育教育的受重视程度,一个区域或一个时期的体育越是受到人们的推崇和尊重,奥林匹克运动也就发展得越顺畅、越蓬勃,反之,其发展历程也就越艰难、越曲折。就古代时期中西方的教育状况看,古埃及、古中国、古印度和古巴比伦等东方国家对体育的重视远远不能和古希腊相比,因此,尽管东方各国的教育相比于古希腊成熟得相对较早,却没能像后者那样最终导致奥林匹克运动的诞生;就西方自身的教育历程来看,西方社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体育的态度总是大相径庭,因此,尽管奥林匹克运动在古希腊诞生并蓬勃发展了近千年,却也随着体育教育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命运而经历了跌宕起伏的一波三折。
从广义上讲,教育既然是人类世代之间传递生存经验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它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前就应该存在了,不过相对成熟的教育形式即学校教育的出现却是较晚近的事情。按照中国学者曹孚、滕大春、吴式颖等人的说法,学校是奴隶社会的产物,而“进入奴隶社会最早的国家,才能是最早产生学校的国家。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亚述、巴比伦、埃及、印度、希伯来等东方国家,先于西方的希腊、罗马建成了奴隶制国家,因而东方国家产生了人类最早的学校”[2]15。比如埃及,据说早在古王国时期(大约公元前2500年左右)就已经有了宫廷学校,中王国时期则已经具备了培养政府官员的职官学校、培养宗教祭祀人员的寺庙学校,以及培养文士的文士学校等多种类型的学校。除了埃及,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巴比伦等国家也都先于西方建立起了相对成熟的教育形式。但综观东方各国的教育史却不难看出,尽管它们在具体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上有着这样那样的差别,有一点上却是共同的,那就是体育教育在它们的教育体系中都没有获得应有的位置,反而受到了普遍的忽视和冷落。
古埃及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文士。“作为一名文士,不仅要流利地书写,而且要精通律令,学有所长,以便充任官吏处理政务、管理寺庙、经营贸易等,从而决定了古埃及的教育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教育主要包括书写、阅读、简易计算等,以书写为主;专业教育主要包括建筑、天文、医学等。”[3]91另外道德教育也是其主要组成部分,“古埃及的道德教育在整个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敬神、忠君、敬上、孝亲的道德品质”[3]93。至于体育,埃及人基本上未曾涉及。
同古埃及类似,中国古代的教育传统向来也是重文轻武、推崇智育和德育而贬抑体育。中国古代教育中有“六艺”之说,即“礼、乐、射、御、书、数”。“礼”、“乐”、“书”、“数”四者主要与德育和智育有关;“射”和“御”似乎都与体育有关,但总体而言似乎又不总是以体育为目的。春秋中叶以后,由于“机动灵活而攻击力又强的骑兵逐渐取代了笨重的战车,成为作战的主力,‘御’的技艺丧失了军事上的价值,驾车也就逐渐沦为仆役之事,不复成为教育和训练的主要项目。”而“此时‘射’虽仍为统治阶级子弟所习,但除专职的武将外,‘射’主要不是作为战斗技能,而是作为礼仪中的项目来进行训练的。”[4]所以《礼记·射义》中有所谓“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审矢。固持弓审矢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的说法。由此说来,最可能关涉体育的“御”和“射”两项教育内容不是稍纵即逝就是成了德育的附庸,在实际生活中都未能发挥应有的效能。甚至中国古代的典籍《礼记》在谈到西周的教育内容时只提到诗、书、礼、乐,即所谓的“四术”。在接下来的历史进程中,体育的境况更是每况愈下,“汉代以后武艺和身体练习成为职业军人的专门技能……虽然不断有一些有识之士出来呼吁‘文武兼备’,但身体活动在社会和民众意识中的地位仍然越来越低”[5]67。
与古埃及和古中国一样,古代的印度和希伯来也同样不重视体育的作用,区别之处只是在于,后两者的教育主要为宗教服务。
古印度的教育史前期主要以婆罗门教的教育为主,后期则主要以佛教的教育为主。婆罗门教的学校教育最初是由“古儒”创设的,其教育任务是“六科”与吠陀经义。所谓的“六科”,是指语音学、音律学、文法学、资源学、天文学和祭礼,它们是为了下一步学习吠陀经而进行的基本训练,因为只有“在六科学习的基础上,学生才会去领会吠陀经典”[2]26。除此之外,印度还设有文法学校、法律学校、天文学校、哲学学校,以分授各科知识,但这些学校无不以婆罗门教义为指导思想。稍后而起的佛教教育主要以寺院为首要机构,“一般青少年可由家长申请送往寺院为僧,经许可后即赴寺院为僧徒,在清规戒律的束缚下,开始禁欲生活,须身着袈裟斋戒沐浴,每日往施主处行乞,另外则由寺院派僧人指导其学习。学习内容是佛教经典,神学气氛极浓”[2]29。由于婆罗门教教育和佛教教育中都有消极厌世向往彼岸、贬抑肉体崇尚灵魂的极端倾向,因此都把体育排除在它们的教育体系之外。
在古希伯来人的教育中,宗教神学也同样贯穿并凌驾于一切之上,其教育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培养对上帝耶和华的虔信之情,这便使得其教育内容非常狭窄。男童六岁到十岁,主要学习圣经和简易的读、写、算;十岁到十五岁以及十五岁以后则主要学习《米施那》和《基马拉》,两者在当时都是著名的经义注疏,这相当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任务一是培养僧侣,主要教授宗教理论和法律理论,并训练主持宗教活动的能力;二是培养“拉比”,即将来能够教授宗教教义的教育工作者,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师范教育。在高等教育中,除了教授教义之外,也教授数学、天文学、外国语和地理等科学知识,只是唯独没有体育的内容。
从以上四个东方古国的教育状况就不难看出,体育的地位在它们的教育系统中确实是微乎其微的。如果把一个人的发展分为“心”和“身”两个方面,它们普遍重视的只是“心”的发展,对于“身”的方面却是置之不理,而后者正是体育教育的核心任务。
与几个东方古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来自西方的古希腊对体育教育的重视甚至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在古希腊,体育是一种真正的教育系统……所有的年轻人每天都去体育场或体育学校。”[6]他们“大半时间都在练身场上角斗,跳跃,拳击,赛跑,掷铁饼,把赤裸的肌肉练得又强壮又柔软;目的是要练成一个最结实,最轻灵,最健美的身体,而没有一种教育在这方面做得比希腊教育更成功的了”[7]43。既然奥林匹克运动必须以体育教育为基础,是体育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那么它之所以能够最终诞生在古希腊而不是在那些东方古国,也就不难理解了。
大体而言,体育在古希腊的教育系统中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以服务于战争为目的的军事体育,主要以斯巴达的体育教育为代表;另一种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被看做和谐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以雅典的体育教育为代表。但不论是哪一种存在形式,显然都不只是装点门面的奢侈品,更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属物。
“斯巴达的国家为一小团体的公民所组成,这些公民即是所谓正式的斯巴达人;他们周围皆是敌人,所以他们所住的真好像扎营一样;他们对于这些敌人不许他们有政治权力,并且强迫他们做工来供给他们自己的生活。公民阶级与劳工阶级界限分得极严。这种界限也许分得太过,这是因为公民是征服者,而劳工阶级则为被征服民族,所以他们虽未公开反叛,然暗杀之事时亦闻之。因为这种结果,所以斯巴达的公民小团体不得不聚集在一块,做一种精敏强干的训练。”[8]260为了把人人都培养成为能征善战的战士,斯巴达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施行了不同的体育训练。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主要学游戏、投枪、掷重物、赛跑、跳跃、角力和游泳等;年满十八岁的青年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二十岁时开始服兵役,六十岁才准许退役。对斯巴达人来说,“最紧要的事是操练,待在家中是丢人的;军营生活占的地位远在家庭之上。新婚的男人只能偷偷地与妻子相会,他还得和未婚的时候一样整天在新兵训练班或操场上过活。由于同样的理由,儿童都是军人子弟,全部公育,七岁起就编入队伍”[7]309。参加体育训练的不仅仅是男人,也包括女人,年轻的姑娘们有单独的练身场,也像男孩子一样的操练,跑、跳、掷铁饼、掷标枪。与普遍重视文化教育的东方古国相反,斯巴达的儿童很少接受文字教育,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应用文字的机会不多。他们倒是也接受音乐与舞蹈教育,但“音乐是为了发扬尚武精神,舞蹈具有敬神性质,并且是军事、体育动作的模拟”[2]42-43。不过也正是这种被强调得有些过分的体育教育使得斯巴达人在3个世纪内一直保持着体育霸主的地位,据说从公元前720到公元前576年,奥林匹亚竞技会的81位优胜者中,斯巴达人占46位。在竞技场赛跑的36位优胜者中,斯巴达人占21位。这样的成绩多少都使得其他城邦有些望尘莫及。
与斯巴达不同,雅典对体育教育的重视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随着工商业经济的扩大,民主政治因素的增加,在雅典人中间,逐渐形成一种身心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身的教育不仅着眼于军事准备,而且注意到躯体的健美匀称,动作的灵活适度。心的教育在雅典也称为‘音乐教育’,包括文字、文学和文化教育,也包括狭义的音乐教育。至于宗教、道德教育则贯穿在全部身的教育和心的教育之中。”[2]45从这种注重身心和谐的全面教育目的出发,体育被雅典人推上了显要位置。他们的儿童从十二三岁开始便要接受正规的体操锻炼,学习内容有五项运动,即跳、跑、摔跤、掷铁饼、掷标枪,也学习游泳和舞蹈。富裕人家的子弟到了十三四岁则要进入体育馆,从事进一步的体育锻炼。青年到了十八岁可以进入高等学校,接受军事训练,参加竞技活动等。
相比于斯巴达,这种注重和谐发展的教育模式在古希腊似乎更具普遍性,也更具代表性。希腊人“彻底乞求身体与灵魂之各部分的完全匀称,冀求用完全的外部为内部的表现——两个分开的概念对于他们的思想几乎是不可能,似乎这种分开的概念对于他们的情感无兴趣而且不合。”[8]157“在他们看来,好的身体与好的灵魂是必须相关联的;均衡与和谐即是他们所要求的唯一目的;他们几乎不能相信有精神的美,除非它反射在美的肉体之上……因此可知身体的训练即是灵魂的训练。”[8]110-111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便是这种和谐教育理念的“活的象征”,它“表示希腊人重视身体,这也表明特别注重和谐,人有心灵,也有身体,二者不能不加以训练,希腊的思想家们不是近代世界从中世纪经院传统所承袭了来的那种象牙塔里的知识分子”[9],而是能文能武的全才人物,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及诗人提摩克雷翁早先都是出色的运动家,毕达哥拉斯据说得过拳击奖,欧里庇德斯在埃留斯运动会上得过锦标……
其实,西方早在古希腊教育思想的萌芽时期就已经开始涉及身心和谐的教育观念了,说其是由来已久也不为过。毕达哥拉斯学派便是一个代表。早期毕达哥拉斯学派敌视肉体,把肉体视为发展精神力量的障碍,因此大大影响了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但“到了后期毕达哥拉斯学派,这种净化的观念逐步被加以修改。这时有人提出灵魂是一种和谐的观点,肉体的和谐可以促进居于其中的灵魂的和谐;并且,不仅肉体与灵魂分别要保持和谐,而且肉体与灵魂二者之间也要达到和谐的关系。因此他们改变了从前弃绝肉欲以净化灵魂的做法,而是以数学、天文和音乐净化灵魂,以体育和医药净化肉体。据说他们在听课之余从事角力、赛跑、投掷等传统的体育活动”[10]77。这种观点被后来的许多学者所继承,如苏格拉底就主张:“体育教育与音乐教育一样,应该让他们从小就开始接受。而且,体育训练应该十分小心,并且要终其一生”。因为在他看来,“人们所要做的一切,身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凡是需要运动身体的事,也只能取决于健康的体格,身体是成功的希望。而且,动用身体也被认为正是最少思索的时刻,有很多人不懂得身体不健康是犯有最大的错误”[5]126。他的弟子柏拉图同样主张音乐教育与体育教育相结合。他认为,“只接受音乐教育,就会精神不振,成为懦夫;而专门从事体育者也只能使身体发达、脑力迟钝,成为不学无术之人。所以二者不可偏废……音乐和体育服务于人的两个部分,即心灵和身体,用音乐照顾心灵,体育照料身体”[10]257。亚里士多德作为前两人的后继者,则从另一个角度出发阐述了这同一个道理。他把灵魂分为三部分,分别是:表现在营养和繁殖上的植物灵魂;表现在感官愿望上的动物灵魂;表现在思维和认识上的理性灵魂。针对三部分灵魂,他提出了三种相应的教育:体育、德育和智育。“强调把体育、德育和智育及美育紧密联系起来,使人的各部分灵魂都得到发展。”[10]305奥林匹克运动能够最终诞生在古希腊,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这种和谐发展的教育观念。19世纪以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起者们将奥运会的宗旨定为“使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以促进建立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社会”,并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载入《奥林匹克宪章》,恐怕与古希腊时期的这一传统也不无关系。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大约从公元前8世纪兴起以来,经历了3个世纪的积淀与发展,于公元前5世纪左右达到鼎盛时期,由最初的一个只限于伯罗奔尼撒西部城邦参加的小范围的祭神赛会一跃而成为一个由全希腊及邻近城邦共同参加的泛希腊的大型盛会。但这种盛况并未持续太久,从公元前4世纪起,古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衰微迹象就逐渐表现出来了,并于公元4世纪左右最终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之中。当然其中的原因肯定方方面面,但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也是起了关键作用的,那就是人们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已经越来越小了,或者说体育的地位已经远远不如以前了。
体育的边缘化倾向早在公元前5世纪的后期就已经开始表现出来了。“从荷马时代以来,希腊人所崇拜的英雄大多是在疆场勇敢善战、武艺高强的斗士。体育竞技之所以受到广泛重视,是与这种传统分不开的。”[10]86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智慧、智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特别是由于希腊城邦的民主政治在结构、组织上日益复杂,发展新的政治知识以及与此相关的道德知识便成为城邦政治的必然要求。这种趋势反映在教育上,便使得心智教育、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生活于此一时期的德谟克里特就重视心智教育远胜于重视体育教育,他认为:“人们比留意身体更多地留意他们的灵魂是适宜的,因为完善的灵魂可以改善坏的身体,至于身强力壮而不伴随着理性,则丝毫不能改善灵魂”[11]。道德教育也是德谟克里特教育思想的核心,智慧、公正、勇敢和节制是其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于是,培养思维敏捷、能言善辩的政治家便成了这一时期智者们最主要的教育任务。在希腊,“智者”(Sophistes)一词在荷马时代就存在,其意思主要是指在技巧、占卜和预言方面拥有特殊才能的人,但到了公元前5世纪,“智者”一词便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用以专指那些教授演讲术和辩论术以及相关知识,并收取学费的职业教师。他们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城邦公民的政治才能(主要是演说才能和论辩才能)和相关的道德品性。基于这种教育观,智者们把修辞学、文法和论辩术作为主要的教学科目,也即所谓的“三艺”。此外也教授天文、地理等自然科学,但其主要兴趣还在于政治、法律、道德等问题。至于体育,虽然也偶尔涉及,但实际上已经变得可有可无。曾经在希腊创办了第一所修辞学校的著名教育家伊索克拉底(Iscorates,公元前436—前338)是智者学派的一个代表,从他的观点中我们或许能够推测出智者们对体育的基本态度。
就像智者们一贯主张的那样,伊索克拉底把培养合格的演说家视为其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他看来,一个优秀的演说家必须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因此修辞学、哲学及其他与心智有关的知识都在他的教育内容之列。此外,道德教育也异常重要,因为在他眼里,“雄辩术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语言修辞演说技巧问题,而是德行和智慧的产物,一个真正的演说家必须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10]155。从这种培养合格演说家的立场出发,他也承认体育和哲学是同样重要的教育手段:体育锻炼身体,哲学训练心智;“体育教师教他们学会进行体育比赛而设计出来的各种姿势,而哲学教师则传授给他们清晰表述思想的一切演说方式。”[10]150但身心两方面相比,他更强调“心智”的发展,认为“在这两部分中,心理部分居于首位,而且具有较大的价值”。“他甚至批评‘那些首创全国运动会的人’,说:‘我真奇怪,他们竟会认为人们的过人体力值得如此大加推崇,而对那些为了公众幸福而辛勤劳动、埋头苦干并且训练自己的心智,以便也能帮助其公民同胞的人,却不分配给他们任何报偿。其实,按理说他们倒是应当为后一种人做出妥善的安排。因为,纵使所有运动员的体力都比他们现在具有的大两倍,世界上其他人的处境也并不因而好了多少;而如果仅有一个人获得智慧,则所有愿分享其见识的人都会收益。’”[10]150当这种观念渐渐成为主流时,体育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或许是因为智者们是西方最早的职业教师,他们的教育观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占据着主流地位,其带来的后果便是,体育逐渐式微的趋势不但没有改善相反却是愈演愈烈。到了希腊化时期,雅典的教育已经不同以往,“在小学教育方面,文字学校或文字教师已经占着统治地位,音乐教师与体操教师的地位已经微不足道。教学的主要内容是读、写、算。智育几乎完全挤掉了体育与美育。在中等教育方面,文法学校或文法教师取代了体育馆的位置。教学的主要内容是文法和修辞”[2]63。罗马的教育也相类似,儿童以文字教育为主,成年以后以文法和修辞教育为主,而且与智者学派一样,罗马的教育家们在强调雄辩家的培养目标时也十分重视道德教育,认为在雄辩家应具备的多种素质中,道德应排在首位。
由于体育教育越来越受到忽视和冷落,人们对于奥林匹克运动的兴趣也就越来越淡漠,随之而来的便是古奥运会的规模越来越小,参赛项目越来越少,并最终于公元394年被罗马皇帝迪奥多西以禁止异教活动为由明令废止。从表面上看来,古代奥林匹克运动在罗马时期的中断是由于宗教原因,但在宗教的背后,体育竞技在人们心目中已远没有古希腊时期那么重要恐怕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在接下来的中世纪里,随着基督教在西方世界的一统天下,体育差不多被完全取消了,这也致使奥林匹克运动的复兴过程又往后推迟了大约10个世纪。
基督教把身和心看成绝对对立的两极,宣扬肉体是灵魂的监狱。被称为“基督教的第二奠基人”或“基督教神学的真正创立者”的保罗在强调灵魂的拯救时就是以肉体的牺牲为代价的。他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①许多神学家甚至公开鼓吹,“强壮而活泼的身体寓有软弱而不起劲的精神。只有在单薄脆弱的身体中才能使精神更坚强而活泼地发展。”[12]
这种宗教观念直接导致了中世纪排斥体育的极端倾向。当时的教育机构多为僧院学校、大主教学校和教区学校。僧院学校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敬仰上帝、终身不婚以保持贞洁、安于贫穷灭绝物质欲求等品质,其教育内容主要是传授基督教教义,此外也进行简单的读、写、算的基本知识教育,不过这些也只是为了诵读圣经、抄写圣书和计算宗教节日服务的,后来又把文法、修辞学、辩证法、算术、几何、天文学和音乐等所谓的“七艺”纳入其中。大主教学校设在主教的所在地,性质和水平与僧院学校相近。教区学校设在牧师所在的村落,学校规模小、设备简陋,教学水平也相对较低,只教授一般读、写、算和基督教的初步知识。除此之外,中世纪也存在着一些其他的教育机构如法国查理曼时期的宫廷学校和12世纪发展起来的一些有影响的大学,但就它们的教育内容而言,也仍然局限于“七艺”、法律、医学和神学等。古希腊时期曾经备受推崇的体育此时完全处于被排斥之列。此时的学校既不设体育课,也没有任何发展体能的活动,那些擅自从事体育活动的学生甚至会受到严厉的体罚。至于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样的竞赛活动,在当时根本就是不可思议的。教会利用神权,反对一切公共竞技集会,规定基督徒如参加竞技比赛和格斗表演,就不准参加“圣餐”仪式,竞技者和角斗士必须保证永远放弃这种职业才能成为基督徒。甚至连洗澡和游泳这样的活动也被迫取消,理由是它们虽然清洁了肉体却玷污了灵魂。基督教为体育留下的唯一的一点生存空间是在骑士教育中,但那不论在范围上还是在影响上都是相当有限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从逐渐衰微到彻底消亡正是随着体育教育本身的衰微趋势一步步完成的。
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奥林匹克运动之所以会在历史的长河中尘封了长达15个世纪,与基督教的教育理念有着密切关联,它的禁欲与出世观念剥夺了人们对肉体的基本尊重,同时也剥夺了人们接受体育教育和进行体育训练的基本权力。自文艺复兴后,这种局面开始改观。与基督教不同,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不再相信禁欲与出世,而是转而肯定现世的生活乐趣与享受;不再把身体看作“灵魂的监狱”,而是重新恢复了古希腊“身心既美且善”的传统。这使得他们的教育观念与前者有所不同:不仅重新提出了身心和谐的全面教育目标,也重新“确立了曾经在中世纪的封建教育中长期被否定了的体育的地位”[2]160。体育再次“被视为身心和谐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视为培养完美的人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13]322。体育价值的重新被认同,也使得他们对待奥林匹克运动的态度与前者相异:不再将其视为洪水猛兽而唯恐避之不及,而是将其奉为效仿的典范梦想着恢复其昔日辉煌。从这一意义上而言,文艺复兴不仅意味着体育的复兴,同时也意味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复兴。
第一个表达文艺复兴教育观念的学者是弗吉里奥(Pietro Paolo Verferio,1349-1420),他认为“人文主义教育的目的在于对青少年施以通才教育以培养身心全面发展的人,而健全的身体是将来从事任何职业的前提”[5]150,因此主张把体育列入青少年教育科目。另外两个代表性的人物分别是拉伯雷(Francois Rabelais,1495-1553)和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1533-1592),前者认为教育目的是培养能文能武的时代巨人,他笔下的巨人卡冈都亚每天上午读书,下午进行体育锻炼,内容包括散步、角力、跳高、游泳、投枪、射箭、体操、骑马;后者认为培养目标则是体、智全面发展的贵族绅士,所以他非常重视儿童的体育,重视严格的身体锻炼,“将体育看作实际生活所必须的内容”[13]322。继文艺复兴以后,人文主义者的这种教育观念便像种子落进了条件适宜的土壤,很快就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了。
在思想层面上,越来越多的学者继承身心和谐的全面教育观,宣扬体育的必要性,这为体育的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德国的安德里亚(Johan Valentin Andreae,1586-1654)、意大利的康帕内拉(Tommaso Campanella,1568-1639)分别在《基督城》和《太阳城》中提出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思想,康帕内拉“主张采取古代雅典的体育制度。他不只一次地提到雅典式的体育学校,认为体育的目的是培养和锻炼健美的体格,从而强身健体,保卫国家。体育的内容有一般的体育活动、体操和军事训练。在太阳城里,孩子们从两三岁开始就在教师带领下进行跑步、掷铁饼和其他可以均衡发展四肢的体操和游戏等活动。稍大以后,孩子们则被带到野外练习赛跑、射击、掷标枪、打靶、猎捕野兽等。孩子们到12岁时,就开始接受军事训练”[13]150。在英国,埃利奥特的《行政官之书》、克莱兰德的《年轻贵族的学校》、亨利·皮卡姆的《完美绅士》,以及培根的《论说文集》,都推崇体育在绅士培养中的意义;洛克(John Locke,1632-1704)也从培养“绅士”的教育目标出发,提出了智育、德育和体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并由此对体育予以充分的重视,“要求在绅士教育中开展骑马、击剑、游泳、划船、舞蹈等活动,特别强调开展竞技运动”[1]32。针对基督教崇尚精神贬抑肉体的极端倾向,他还主张“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认为“这是对于人世幸福的一种简短而充分的描绘,凡是身体精神都健康的人就不必再有什么别的奢望了;身体精神有一方面不健康的人,即使得到了别的种种,也是突然的”[14]。这无疑为体育的普及进一步扫清了道路。继洛克之后,在西方另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是18世纪的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不过与洛克培养绅士的教育目标不同,卢梭要培养的是“自然人”,确切地说“是身心调和发展的人,是有运动家身手的人”[15],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他把身体的养护和锻炼视为儿童教育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对于古代热爱体育竞技的民族更是向往,尤其钦羡斯巴达人,认为“凡是理解古人对于人生的态度的人,都把古人超胜今人的体力和心力,归功于古代的体育锻炼”[16]。
在实践层面上,体育经过了中世纪的禁锢以后重新走进了校园,成为学校教育的必修科目。最早将体育教育思想付诸实践的是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维多里诺(Vitrino da Feltre,1378-1446),他于1423年创办了“快乐之家”,也称“体操馆”,以实际贯彻兼顾身心的教育宗旨,因此除了德育、智育之外,“他的学校十分重视体育。学生必须上体育课,并练习击剑、骑马、角力、射箭、游泳以及各种游戏。此外,还有军事训练,他认为健康的身体是智力良好发展的前提。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为能文能武、既能动笔动舌,也能用剑的政治、军事、企业活动家”[2]163-164。1774年,德国教育家巴塞多(J.B.Basewdow,1723-1790)在德绍创办了博爱学校,把体育列为学校教育的正式课程,他还以古希腊体育传统为基础,吸取骑士体育和民间游戏,创造了著名的“德绍五项竞技”。被誉为“德国体育之父”的顾茨姆斯(J.C.F.Guts Muths,1759-1839)则根据古希腊竞技和德国、法国游戏及自己的经验,创立了“八项基本运动”,被德国学校和其他学校所采用。19世纪初期,英国的托马斯·阿诺德在拉格比公学进行了教育体制改革,建立了以竞技运动为主的学校体育体系。不仅如此,大约从19世纪起,在学校教育中贯彻体育教育已经成为西方各国政府的任务之一,丹麦政府于1809年和1814年先后命令中学和小学男生必修体操;英国政府于1885年将体育列为必修课;19世纪60年代,普鲁士也将体育确定为学校教育的必修课程;法国在19世纪的后期则屡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各类学校开设体育课……
随着体育教育在西方世界的全面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也随之走向了复兴的历程。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在重新认识到古希腊身心和谐的教育观及体育的重要性时便开始对古奥运会及奥林匹克精神充满了神往之情。他们一方面借助古希腊、罗马的古籍材料,以掌握古奥运会的概貌;另一方面则通过对希腊本土的实地考察,探寻古代奥运会的遗迹。随着工作越来越深入,如何承继奥林匹克运动的传统以重现昔日的辉煌便成了许多人的梦想。于是,1516年,依奥汉涅斯阿克维尔在巴黎组织“奥林匹克示范表演”;1662年,罗伯特·多弗在英格兰组织召开了“科茨沃尔德奥运会”;1679年,英格兰王室又出面组织了“汉普顿奥林匹克场地赛”;1779年德国举办“沃利茨奥运会”;1834和1838年,瑞典举办“斯堪的纳维亚运动会”;1844年,加拿大举办“蒙特利尔奥运会”……它们无一不是仿照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形式召开的,也无一不在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诞生奠基、铺路。
就总体而言,在奥林匹克运动的整个发展历程中,体育以及身心和谐的教育观念始终都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不仅促进了古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诞生,同时也使得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复兴和健康发展成为可能。正因如此,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建设者们都将“教育”和“身心和谐”作为这一运动的哲学目标。萨马兰奇称:“奥林匹克主义是超越竞技运动的,特别是从最广泛、最完整的意义上来讲,它是不能与教育分离的。它将身体活动、艺术和精神融为一体而造就一个完整的人。”[17]1991年6月16日生效的《奥林匹克宪章》则写道:“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心和精神的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并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它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尽管奥林匹克运动需要借助体育教育的基础而得以萌生和光复,但它作为一种竞技运动又在一定程度上超出、甚至偏离了体育教育促进身心和谐的原有之意。这主要表现为:第一,职业化的倾向。尽管现代奥运会在创办初期曾明确提出了“非职业化、非政治化、非商业化”的三条基本原则,但是,随着金牌争夺的日益激烈,各国选手纷纷打破了“非职业化”的基本原则。毫无疑问,这种职业化道路的选择有利于运动员竞技水平的提高,但却将原有的全民运动变成了职业选手的竞技场。对于一个职业选手来说,他一生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对某种专业技能的掌握,他一生所作的主要贡献就是对某种奖牌的获得和某项纪录的超越。说到底,体育运动已不再是健身的手段,而成为专职的工作,这与“造就一个完整的人”的奥林匹克精神显然是相悖的。第二,专业化的倾向。随着竞赛项目的渐渐增多,奥林匹克运动的专业化程度就越来越高。而随着专业化程度的增高,人们对身体各个向度之体能极限的开掘也就越来越片面。于是,举重者可以不考虑身体的灵活程度,游泳者可以不考虑陆上的行为能力,马术运动员只能产生于身材矮小、体重轻盈的选手,相扑运动员则顾不得体态的臃肿、行动的不便。这种专业化的倾向,显然不利于体育运动有关“身心和谐”的原有目标。第三,锦标化的倾向。作为一种竞技活动,夺取奖牌当然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原有之意。但是,随着政治、经济因素的介入,当夺取奖牌渐渐由促进运动的手段演变为体育运动的目的的时候,“黑哨”、“放水”、“服用兴奋剂”等丑闻便随之而出现了。
所有这一切,都可以被视为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异化”现象,意即奥林匹克运动对于体育精神的背离。在这种背离中,可以发现一种不同于原有体育精神的价值取向,从而引发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奥林匹克究竟是一种促进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的全民性的体育运动,还是一种全方位地考察人类肉体机能的各个向度,从而向极限不断挑战的夺标实验?或许,这个问题提得过于极端,过于尖锐了。毕竟,奥林匹克运动的主导倾向与体育精神是吻合的、一致的,从而也是值得追求和肯定的。
注释:
①参见《新约·罗马书》第十二章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