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理论与现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关系论文,现实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际关系理论无论如何抽象,都是从国际政治的现实中来的,或者说是为了某种现实 的目的(比如世界的秩序或是国家的生存)而发明出来的。事实上,任何一位理论大师, 他们的目的都不是要建立某种纯粹形而上的东西。从这个意义来说,国际关系理论与国 际关系的现实应当是密切相关的,或者说国际关系的理论工作者关注现实,决策者或实 践者关注理论,都是不言自明的事情。
1998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沃尔特(Stephen M.Walt)在一篇分析国际关系理论与现 实关系的文章中,提出了为什么决策者和实践者关心学术研究的问题。他指出,抽象的 理论世界与现实的政策世界之间是存在不可回避的联系的。尽管决策者可能蔑视“理论 ”,但他们还是会依赖于他们自己有关世界如何运作的看法,以便决定如何去做。事实 上,“每一个人都运用理论——无论他或她是否了解它。”(注:Stephen M.Walt,“
Intemational Relations:One World,Many Theories,”Foreign Policy,Spring,1998.)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尽管从理论上来说理论与现实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从现实 来看理论研究与现实却往往是两回事。目前我们的国际关系研究,搞理论的不大联系实 际,而进行现实分析的也很少应用理论。显然,如何把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仍然是国 际关系学界没有解决的大问题。事实上,只有做好了这两者的结合,国际关系理论研究 与现实问题的分析才能上一个台阶。当然,要做到两者的结合很难。例如,面对现实的 伊拉克战争问题、朝核问题,用经验主义的方法进行分析似乎并不难,但如果想用各种 “理论”和“范式”来解释,就不容易了。于是我们就碰到了一个很基本的问题,即国 际关系理论有没有用,以及如果有用应该如何用的问题。
一 国际关系理论能应用于现实吗?
讨论理论与现实的关系,首先应当讨论“理论”是什么。在国际关系学界,沃尔兹(
Kenneth Waltz)被认为是研究“理论”的大师。沃尔兹在阐述“理论”的概念时,是联 系“变量”、“规律”进行说明,即“变量之间”被反复发现的关系就是“规律”,而 “理论”则是对“规律”的解释。在这里,“规律”是被发现的,而“理论”则是被发 明的。(注:参阅罗伯特·O.基欧汉编,郭树勇译,秦亚青校:《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章。)沃尔兹的论断说明:第一,理论是 以现实为基础的;第二,理论不是对现实的描述而是对现实的说明。
如何处理国际关系的事实,人们始终存在“描述”与“解释”这样两种方式。“描述 ”所解决的是“国际关系是什么(what)”,而解释则解决的是“国际关系的为什么(why )”。国际关系研究与新闻报道对事实的不同处理就体现了这种差别。新闻报道对于各 种国际政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结果都会有详尽的描述。这些描述解决了一 个问题,即国际上发生了什么事。与新闻媒体不同,国际关系学关注的是为什么会发生 这些事件,它的原因是什么,它是否具有某种规律性。虽然国际关系学研究也进行描述 ,但更注重解释。它探究国际关系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不单要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事 件,更要告诉人们事件发生的原因,并且要根据国际关系的事实探索解释国际问题的理 论。
国际关系学作为一个学科,可以说正是基于解释国际现实的愿望而产生的。如果说以1 919年威尔士大学建立国际政治系(The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t
the University of Wales,Aberystwyth)和设立伍德罗·威尔逊讲座教授(Woodrow
Wilson Chair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为现代国际关系学研究的起点,那么这种 理论研究的开始恰恰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使得人们不得不探索如何对国际 关系的复杂现实进行深刻的说明。自那以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得到了大发展。相继出 现的各种学派,都“发明”出了日益精致而系统的“理论”和“范式”。在不断的争论 中,这些“理论”都力图证明自己是最具解释力的。这种情况一方面表明了学科的繁荣 ,另一方面也越来越使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决策者感到困惑,并产生了一个疑问:这些迥 然不同的“理论”真的都能说明现实问题吗?并因而发生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即这个理 论是有用的吗?
1966年马丁·怀特(Martin Wight)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篇文章的题目是 《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Why is there no international theory?”)(注:
Martin Wight,“Why Is There No International Theory?”In H.Butterfield and
Martin Wight,eds.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1966,pp.17—34.可参阅[美]詹姆斯·德·代元著,秦治来译:《国际关系理论批判》,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0页。)。在这篇文章中,怀特讨论了“存在不 存在国际关系理论”的问题。由于后来人们不断引用这一文章,在一些文集中甚至把这 篇文章放在卷首,因此这个问题就成了一个经典的问题。
怀特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是把国际关系理论与政治学理论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这两种 理论,一个是研究国家内部的政治问题,另一个是研究国家间的政治问题。怀特认为, 它们原本应该是一种孪生的关系,但事实上却不是。在人类文明史中,从柏拉图以来的 政治学传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但国际关系理论却不是这 样,它的形成很晚,其文献是零散的、不系统的,是难以理解的,甚至是相互排斥的, 没有一本著作获得了像政治学经典那样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政治学孪生兄 弟的国际政治学并不存在。再者,怀特认为,政治学是一门可做进步主义解释的学科, 即它是关于美好生活的理论,人们通过对国内政治制度的研究,可以谋求建立一种完美 的政治制度,而国际政治理论却不是这样。国际政治理论是关于生存的理论,国家是以 相互的竞争,甚至以诉诸战争的方式来求得生存。所以国际关系是一个不断重复的过程 ,很难进行进步主义的解释,今天的国际关系与历史上的国际关系没有多少区别。由于 国际关系不可能取得进步,对国际关系的研究没有进步主义的意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 说,也不存在国际关系理论。
在国际关系学界,也许人们并不怀疑国际关系理论的存在,但怀特所提出的问题,又 确实发人深思。怀特所阐述的观点,除了表明国际关系学作为一个学科其发展令人不能 满意之外,还给人一种灰心的感觉,即国际关系理论无论怎样研究,都不可能改造国际 关系的现实。换句话说,这个理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际问题。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究其原因,症结也许就在于这个“理论”还不是有关国际关系现实的清楚而全面的解释 。
研究国际关系理论,人们知道,每一种流行的范式,都有自己解释国际问题的得意假 定。例如,在现实主义理论群中,古典现实主义解释了在“无政府状态”下“自助的” 国家为什么会基于利益和权力进行冲突;新现实主义解释了国家基于安全的目的为什么 有时会选择合作而不是冲突;进攻现实主义解释了大国为什么会基于对手的实力进行争 霸,而防御现实主义则解释了国家为什么会基于所受威胁而进行有限的权力互动。在跨 国主义理论群中,理想主义解释了为什么国际规范和制度化的全球合作能够约束国家的 行为;新自由主义解释了复合相互依赖为什么会导致国家建立国际制度;而民主和平论 者则特别解释了为什么民主国家之间不打仗。在这两个理论群之外,建构主义基于“主 体间性”的概念,解释了行为体的共有观念为什么会建构不同的国际关系的现实。
这些迥然不同的理论学派,经过不断的争论和发展,都形成了较完备的体系。用这些 理论对照现实,可以发现,它们的假定,对国际关系的现实是有解释力的。以伊拉克战 争为例,第一,美国不理会国际社会的反对,在没有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动武,以压倒 性的军事优势,轻而易举地击败伊拉克军队,推翻了作为国家行为体代表的萨达姆政权 ,实现了对伊拉克石油和权力的控制,印证了现实主义所强调的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 态”和国家间政治的冲突特点。第二,美国在战前一再试图在联合国获得行动的合法性 ,在战后不得不再次求助于联合国和其他国家的支持,印证了新自由主义或制度主义所 强调的国际合作与国际制度因素对国际互动的影响。美国的行动表明,发动战争可以恃 强行事,可以按实力政治的逻辑办事,但要建立秩序就不得不谋求合法性和国际支持。 第三,小布什政府对伊战争在世界范围所遭到的反对,特别是在伊斯兰世界所燃起的怒 火,印证了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观念建构。事实表明,美国的所作所为如果得不到伊拉克 民众和伊斯兰国家的认同,它在伊拉克就呆不长。如果人们普遍认为美国是侵略者而不 是解放者,它就会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
不同的理论范式都可以在伊拉克战争的事实中得到印证,一方面表明这些理论可以用 来说明解释现实,是有用的;另一方面又表明它们都有局限性,都只能说明现实的某一 个方面。例如,现实主义可以说明美国的战争行为,但不能说明美国为什么非求助于联 合国不可;制度主义可以说明美国为什么要求助于联合国,但不能说明美国为什么可以 撇开联合国采取行动;建构主义可以说明人们的观念对这场战争的影响,但不能说明实 力竞争和制度合作的机制本身。显然,这些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哪一个都不能垄断对 现实问题的解释。应用任何一种理论,都可以对现实的某一方面做出精到的解释,但要 想对现实做出全面的解释,就必须进行新思维,方式之一就是运用多元的视角与综合的 理论观点。之所以需要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为理论说明对象的国际体系和国际关 系行为体的行为都具有多元和复合的属性。
二 国际体系与多元属性
国际体系是国际关系理论解释的首要对象。在理论上,国际体系是指国家之间有较多 接触,能够充分影响彼此的决策,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一个整体。(注:参阅[英] 赫德利·布尔著,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第二版,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年版,第7页。)这种国际体系,其实就是国际行为体实施其对外政策行为的舞台与环境 。对这种国际互动所构成的环境进行理论概括,人们常常追溯三种分别来自于霍布斯(
Hobbes,1588—1679)、康德(Kant,1724—1804)和格劳秀斯(De Grotius,1583—1645 )的历史传统。(注:参阅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9~21页。)
霍布斯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利维坦》(Leviathan,1651年)中。从“人性恶” 的基点出发,霍布斯认为人的自私行为会导致“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惟一的和 平希望是所有人都放弃他们的自然权利,由利维坦——强大的国王来建立和平与安全的 社会。在这样的安排中,人民才能免于无政府状态。作为阐述“无政府”问题的理论家 ,霍布斯虽然主要是着眼于国内社会,但他认为国际关系同样也是以冲突和战争为特征 。(注:[英]霍布斯著,黎思复等译:《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 4、96、131~132、260页。)按照霍布斯的观点,只要不存在一个全球的利维坦,一切 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就是可能的。显然,霍布斯主义的国际体系,是一种典型的“自然 状态”(state of nature)。这种状态并不是一种田园风光,不是一群牛在草地悠然地 吃草,而是一种弱肉强食的冲突状态。它缺乏共同的法规和实施法律的机构,外交和战 争是维护和发展国家利益的主要手段。各个国家的主权者都负有抵御外来威胁、保卫国 内和平的使命。国家实现安全的根本在于增强自己的实力。霍布斯对国际体系的描述, 构成了国际无政府(international anarchy)传统。
康德的国际体系观主要出自他的著作《永久的和平》(Perpetual Peace,1795年)。与 霍布斯完全不同,康德对国际体系是持一种乐观的态度。他认为,共和制国家最终能够 建立一种和平的联盟并且为永久和平创造条件。他认为,只要“永久的和平”作为有理 智之人遵循的道德准则,那么通过建立共和主义宪法、联邦主义国家体系和全球公民身 份,就能构成一种人类共同体。生活在独立国家里的人民将通过共享价值而成为“世界 公民”,而和平联盟的统一将取决于怀有相同原则的人民的道德一体化。伴随着人民免 于国家偏见和适意地生活于任何国家之中,世界主义的人类共同体将出现。康德对国际 体系的描述,提出了一种极其理想的模式,这种理想就是国际共同体(international
community)。
格劳秀斯的国际体系观,可以说介于霍布斯和康德之间。格劳秀斯承认国家体系中有 理性的因素,认为共同的法则和制度会把国家间的冲突限制在一定范围。这一点与康德 的主张有相似之处。但另一方面,他的眼光却是国家主义的而非世界主义的。他认为, 国际政治所表现的既不是国家间的完全的冲突,也不可能是全球利益的一致认同。在国 际政治活动中,国家的互动会受到它们所构成的国际社会的法规和制度的约束。国家必 须做的并不是推翻国家体系代之以人类全球共同体,而是在国际社会中接受共存与合作 的要求。在《论战争与和平法》(On the Law of War and Peace,1625)一书中,格劳秀 斯提出了国际社会的思想,即国家会通过共享的商业和外交制度,特别是国际法,构成 一个社会。这个社会就是国际社会(international society)。(注:参阅Marc
A.Genest,ed.Conflict and Cooperation:Evolving Theories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3,pp.143~147。)
霍布斯、康德和格劳秀斯所代表的三种传统,实际上是有关国际体系的三种截然不同 的解释。如果用这三种解释对照当代的现实,可以看到,它们的对应表现都可以找到。 在世界范围内不存在一个高于主权国家的政府,在国家间存在的猜疑、不信任甚至战争 ,表现了国际无政府状态。在一些地区,如欧盟的范围,日益发展的一体化,已显现了 某种国际共同体的特点。在世界范围内日益增多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或者称之为国际 体制),则又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存在。这三种情况,与其说是三种独立存在的“体系” ,不如说是三种共存的国际体系的属性。就某一范围的国际体系的情形而言,可能同时 具有三种属性,也可能只具有一种或两种属性。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观察国际体系的多元属性,即从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 义这三种居主流地位的理论阐述来看,则当代的国际体系还可以说具有实力政治、制度 合作和观念互动这样三种属性。按照现实主义的阐述,所谓国际体系,就是无政府状态 下以国家为主角的权力政治。国家间的冲突、对抗和战争,GDP的发展与军备的竞争, 军事集团的扩展,国家间对领土和自然资源的争夺,都是这种政治的体现。在这样的一 种国际体系中,国家参与国际互动的根本宗旨是加强权力与安全,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 ,则主要靠国家的实力,特别是国家的军事能力。在这个环境中,由于每个国家为了自 己的利益都不得不参与权力竞争,因此这一环境对国家意味着普遍的不安全。用霍布斯 的话来形容,国家始终是互相猜忌的,并保持着斗剑的状态和姿势,他们的武器指向对 方,他们的目光互相注视。(注:霍布斯:《利维坦》,第96页。)用俾斯麦(Bismarck) 的话来描述,这种状态很像是同在一个车厢里的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每一个人都不间断 地注视着其他人,当一个人把手放入口袋的时候,他旁边的人也准备好自己的左轮枪, 以便能够首先开火。(注:Peter Mangold,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0,p.2.)在这样的一种紧张关系中,一 方的力量发生变化,相关的其他方会马上做出反应,并常常形成所谓的“安全困境”(
security dilemma),导致所谓的“霍布斯主义的恐惧”(Hobbesian fear)。(注:
Herbert Butterfield,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London:Collins,1951,p.21.)军 备竞赛的不断升级,就是这种状态的产物。
与现实主义不同,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尽管国际互动存在权力政治,但相互依赖所导 致的国际合作和国际体制,包括各种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也是国际关系的一种常态。 这种相互依赖并不是一般的联系,而是一种涉及代价与成本的关系。(注:[美]罗伯特 ·基欧汉和约瑟夫·奈著,门洪华译:《权力与相互依赖》(第3版),北京:北京大学 出版社,2002年版,第9~11页。)这种关系作为国际互动的产物与表现,使得国家间除 了冲突的利益之外,还大量存在共同利益或合作利益。这种共同或合作利益会在很大程 度上制约或改变国家基于实力政治的对外政策行为,并且会形成大量规范化与制度化的 东西作为保证。这种规范化与制度化的东西,不论是否有明确的条约、协定或组织形式 ,都构成了制约国家互动的环境因素。尽管这种因素具有脆弱性,常常遇到挑战,但这 些挑战不会改变国际体系在总体上所具有的制度主义涵义。由于国际合作与国际体制是 国际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国家理性决策的产物,因此国家的互动行为最终是会受到 国际体制的制约与影响的。(注:参阅:罗伯特·基欧汉著,苏长和等译:《霸权之后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
与现实主义和自由制度主义的客观主义视角不同,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结构不单是物 质现象,而且还是观念现象,在物质世界之外,还存在一个意义(meaning)与知识的世 界,或者说存在一个主体间(意识相互联系的)世界(intersubjective world)——由共 享的知识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包含了行为体对其周围世界的解释和理解,其具体体现 就是政府之间、政治精英之间、学术界之间以及人民大众之间的各种观念交流和思想交 锋。正是通过这样的观念互动,“国家”之间会形成对他方的一定的“看法”和“态度 ”,而这种“看法”与“态度”的总和,就构成了国际体系的主观环境。在建构主义者 看来,行为体的互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国际体系,最终都是由行为体共同具有的理解 与期望决定的。要了解国际关系,就要了解行为体之间共享的知识与期望是怎样产生的 ,以及这样的“社会事实”是怎样影响政治行为的。(注:Matthew J.Hoffmann,“
Constructivism and Complexity Science:Theoretical Links and Empirical
Justification,”paper for ISA meeting 1999.)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这种观念互动,其 意义就在于从社会建构的角度探究国际关系中冲突与合作的由来,并且阐释国际关系行 为体为什么会选择特定的冲突与合作战略。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所阐述 的三种国际体系观,与前述三种历史传统的情形差不多,实际上也体现了国际体系的多 元属性。这些属性在现实的国际关系中都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它们往往同时影响着一个 事件的进程与结果。
以朝鲜核问题为例。在这个问题上,参与外交互动的六方就构成了一个国际体系,因 为它们利益相关,政策相互影响。就这个体系来说,在六方之上不存在一个更高的权威 ,各方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互动,在这种互动中,作为主角的美朝,围绕着作为权 力因素的核武器,存在着发生战争的危险。这是问题的实力政治的一面。但另一方面, 在这个体系中,也存在制度的因素。美朝1994年核框架协议,中朝、美韩和美日之间的 条约,《联合国宪章》,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都是制度性因素或国际法因素。这些因 素对相关行为体的行为是有影响的。此外,在这个体系中,还存在观念建构的因素。美 国把朝鲜定为“无赖国家”、“邪恶轴心”,就是一种重要的建构,这种话语实际上对 美朝关系的恶化起了重要作用,也对朝鲜执意发展核武器起了推动作用。朝鲜认为美国 的敌意态度使自己面临着极大的不安全。
朝核问题的例子说明,国际体系的构成会涉及行为体在实力层面、制度层面以及观念 层面的不同互动。这些互动是并存的和相互影响的。例如,美国与朝鲜的实力(围绕核 武器)的互动,会受到相互看法的影响,同时,它们的行为也会受到其他各方态度的影 响。这种观念层面的影响,可能导致实力对抗的升级,也可能导致制度合作的进行和紧 张局势的缓和。国际体系的这种多层面与多属性的特点,决定我们在分析国际形势时, 应该持一种综合性的观点,即从多种视角进行分析,认识国际体系所具有的不同属性对 行为体行为的不同的约束与影响。事实上,正因为国际体系对行为体有多种不同的影响 ,因此行为体的行为本身往往也具有复合的特点。
三 行为体与多元战略选择
在国际互动中,行为体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对外政策行为。一个行为体对其他行为体所 做的任何事情,大到使用武装力量发动战争,小到是否发给某人签证,实际上都是对外 政策行为。对国际关系进行现实分析,实际上就是评估已发生的行为体的对外政策行为 会对其他行为体以及国际体系发生怎样的影响,并且评估相关的行为体下一步会采取怎 样的行动。在这里,采取一种综合的观点,同样是重要和必要的。
通常,人们在对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进行评估时,会把它们归纳为某种战略,而 且常常喜欢把它们定性为某种单一的战略。如果难以对某国战略进行清晰的定位,则往 往会感到迷惘,认为可能还未调整好。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的误区。就一个积极的国 际行为体来说,面对复杂的国际体系,或者说面对具有多重属性的国际关系,是不可能 采用单一战略来应对复杂的情况与不同的战略目标的。在它的战略库中,通常有不同的 战略以供选择。这些战略有很大差异,甚至可能是完全相反的。例如,在美国的对外政 策中,就有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孤立主义与国际主义、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均势与 霸权、遏制与接触等多种选择。在美国政府的实际操作中,没有哪届政府能够实行单一 、纯粹的战略,它们总是把不同的战略组合起来。(注:参阅李东燕:《美国对外战略 选择:思想与实践》,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7期。)小布什政府的现行战略 ,就具有大杂烩的特点。人们不可能期待美国有一天会把自己的战略调整到非常“确定 ”和“单一”的状态。实际上,“不确定”乃是美国战略的常态。其他国家的战略大抵 也是如此。
针对现实的这种特点,在用理论工具分析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时,就不得不注意 它对于不同事态可能采取的不同战略及其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决策者的个人偏好和认 知心理因素、国内政治和官僚政治因素以及战略文化因素等,都会对国家战略选择产生 影响。就美国现政府的对外战略选择而言,小布什及其主要幕僚的个人偏好和思维方式 ,新保守派的战略偏好等,肯定都是影响决策的因素。这些因素加上国家政府为应对复 杂的国际环境而不得不采取的多种战略,构成了国际行为体行为的多元的特点。
不过,在注意国家对外政策行为的多元特点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国家的选择无论如 何复杂,都有一个不能逾越的大框框,这就是国家利益所决定的国家目标。一般来说, 政府的政策可以带有较明显的个人色彩,但国家利益却无论如何都不是个人产物。一个 政府的政策选择,只有符合国家利益的原则,才是可以长久的政策。所以,国家的多元 战略选择并不是任意的和混乱的,而是有规律可循的,这就是国家利益。对国家利益进 行分析,理性选择理论是一个很重要的分析工具。
按照理性选择的假定,所有行为体在本质上都是理性的,它们在采取行动之前会计算 可能的代价和收益。它们的惟一目的,就是使利益最大化,使代价最小化。为了利益, 它们在不同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的对象,会采取不同的战略。所以,要判断一个国家会 采取怎样的行动,就要对其利益以及由利益决定的目标进行正确的评估。要判断国际互 动的结果,即国际形势,则要评估相关各方的利益与目标处于怎样的关系。如果利益没 有大的冲突,目标可以协调,则它们之间的问题就可以通过谈判解决。反之,如果利益 抵触,目标互不相容,无法讨价还价,则很可能导致冲突甚至战争。在这里,一个国家 排在首位的利益,即至关重要的利益(vital interest),是最重要的因素,国家间在这 样的利益上发生碰撞,是很可能升级为战争的。
现试以朝鲜核武器问题为例,对参与互动的六方的居前3位的利益与目标进行如下的排 序:
分析:如果朝鲜的利益与目标是做核武器国家,那么就会与美国的首要利益,即反恐 与防扩散相抵触,双方就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最终也许会走向战争。但现实情况是 ,朝鲜可能承受不了做核武器国家的代价,至少从经济上来说是如此。宣称要发展核武 器,很可能只是一种手段。它的首要目标是以取消核武器计划来换取政权的安全。所以 ,如果满足朝鲜的安全条件,它就可能放弃发展核武器。就美国来说,它的首要利益也 是安全,具体目标则是要消除朝鲜的核武器。尽管改变朝鲜政权也是它的目标,但为了 首要利益,即达到消除朝鲜核武器的目的,它也可以给予朝鲜安全的保障。就其他各方 而言,它们的首要利益与目标,都是安全与消除朝鲜的核武器,所以在首要利益与目标 上,六方是可以谈判的,因此六方会谈具有了现实性。再加上美朝之外的其他四方,都 以地区稳定与和平解决作为第二项利益与目标,因此有助于促使美国采取和平的方式解 决问题。当然,各方的讨价还价不会是一个顺利的过程,这中间可能出现波折,但大的 走势应该是这样的。
以理性主义为理论工具,以国家利益为判断标准,这是一种比较简约的分析国家对外 政策行为的模式。然而,正如对国际体系人们有不同的理论视角一样,对国家利益的判 断人们也会有不同认识。现实主义者可能强调硬权力因素,制度主义者可能强调软权力 因素,建构主义者可能强调人们的观念建构,而反思主义者则可能根本不承认存在客观 的利益。在这里,如何应用理论进行实际操作仍然是一个难题。
从概念上来讲,国家利益乃是国家各种需求的总和,实际上应该包括各种不同的要素 。政府决策者所界定的利益,尽管可能带有个人世界观的色彩,但归根结底应是整个社 会各种需求互动的结果。在这里,既有自上而下灌输的结果,也有自下而上的民意的主 导。掌握权力的政府决策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决策,但如果所做决策不符合国家 的长远利益,最终也会被修正。在这里,探讨利益形成的机制,大概也应该采取一种综 合的观点,既看到国家的权力政治的需求,也看到国家对制度合作的需求和对观念、舆 论、认同的需求。把这些需求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解释个别国家的行为,从而才能对 整个形势做出更恰当的判断与分析。
以美国发动对伊拉克战争的利益需求为例,可以看到,美国的实力政治的需求得到了 实现,没有碰到大麻烦;制度方面的需求在开战前碰到麻烦,但推翻萨达姆政权后经过 在联合国的讨价还价,终于拿到了决议;在观念、舆论和国际认同方面的需求,可以说 美国相当失败,不但开战的理由一直没有找到,而且其行为还在伊拉克和伊斯兰世界激 起了强烈的反抗情绪。从未来的发展看,美国所面对的观念方面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很可能因此而陷入难以脱身的战争泥潭。目前美国所遇到的日益频繁和规模越来越大的 恐怖活动与游击战,基本上不涉及现实主义所强调的力量对比问题,因为力量不成比例 ;也不涉及制度主义所强调的国际合法性问题,因为联合国甚至国际红十字会都成了被 攻击的对象;问题主要在于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观念建构:这些袭击主要是基于仇视美国 的观念、意识和情绪。这些观念性的东西,决定美国的战争行动很难达到消除恐怖主义 的效果,甚至会给美国的安全带来了更多的麻烦与挑战。
利益顺序 相关目标
1.自身安全(反恐、防扩散)
1.消除朝鲜核武器
美国2.地区安全与稳定
2.保持军事存在与主导地位
3.意识形态利益 3.改变朝鲜政权
1.自身安全 1.得到安全保障
朝鲜2.经济发展 2.获得经济援助
3.与美、日关系正常化
3.建交
1.自身安全 1.消除朝鲜核武器
日本2.地区稳定 2.和平解决
3.关系正常化
3.解决绑架问题
1.自身安全 1.消除朝鲜核武器
韩国2.地区稳定 2.和平解决
3.推进南北和解 3.保持对话
1.自身安全 1.消除朝鲜核武器
俄罗斯 2.地区稳定 2.和平解决
3.保持对半岛影响
3.积极参与
1.自身安全 1.消除朝鲜核武器
中国2.地区稳定 2.和平解决
3.保持对半岛影响
3.积极推动六方会议
四 结论
把国际关系理论应用于国际关系的现实,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分析单个行为体的行 为,还是评估行为体互动所造就的国际形势,都应该超越范式之争,吸取各家之长,运 用综合的视角与观点,发展一种综合的理论模型。这种情况既是现实分析的需要,也是 理论发展的需要。如果争论中的理论只追求自身的完美和与众不同,不考虑对现实的解 释力,那么“国际关系理论有没有用”甚至“存在不存在国际关系理论”的问题就会不 断给人以困扰。
发展一种综合的视角,首先要承认各种流行的理论范式都有能精到阐述现实的一面, 但同时也要承认,它们的理论都有局限性。沃尔特(Stephen M.Walt)认为,竞争中的每 一种视角都捕捉到了世界政治的重要方面,但任何单一途径都不可能捕捉到当代世界政 治的全部复杂性。如果我们的认识只局限于其中的一种,我们的理解就会失之贫乏。因 此,我们最好运用竞争理念的不同组合,而不是局限于单一的正统理论。理论间的竞争 有助于揭示它们的长处和短处,并且会导致更精致的东西的产生。沃尔特主张,未来有 造诣的外交官应当保持对现实主义所强调的权力的不可避免的角色的认知,把自由主义 所意识到的国内因素牢记在心,并且偶尔反思一下建构主义有关变革的观点。(注:
Stephen M.Walt,“International Relations:One World,Many Theories,”Foreign
Policy,Spring,1998.)
对于各种理论的局限性,有关的争论其实早就揭示出来了,这就是为什么当代不同的 国际关系理论会出现趋同现象的原因。国际关系理论的“趋同”与“融合”并不是什么 新现象,国外和国内学者都已有论述。(注:例如,秦亚青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 美]亚历山大·温特著,秦亚青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版)一书的“译者前言” 中论述了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趋同问题,见第12~15页;郭树勇在《建构主义与国际政 治》(长征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中论述了国关理论的多元发展与可能的综合的问题, 见第270~278页;门洪华在《权力与相互依赖》(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一书的译者前言中论述了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中间道路”问题,见第30~34页。)就 现象而言,很多学者的“主义”已越来越多地融合了其他“主义”的要素。正如沃尔特 所指出的,大多数现实主义者承认民族主义、军事主义、种族划分以及其他国内因素的 重要性;自由主义者承认权力是国际行为的中心;某些建构主义者承认得到强国支持并 且依靠持久的物质力量强制推行的观念会有更大的影响。(注:Stephen M.Wal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One World,Many Theories,”Foreign Policy,Spring,1998 .)事实表明,每一个范式的边界都具有某种可透入性,而每一种理论都可以通过吸收其 他学说的假定而获得发展的机会。
当然,理论的发展绝不是为了理论而理论,归根结底,理论的发展还是为了解释现实 。所以,理论的发展固然要不断修补自身不完美的地方,更要不断克服自身在说明现实 时的局限性。把不同的理论结合起来,比如结合现实主义、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来解释 现实,可以算是一种尝试,这种尝试究竟可行不可行,还要经由实践来检验。也许,更 好的情况是发明一种整合的理论来说明现实,而这或许是我们中国学者可以探索的一个 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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