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网络非法投机的神秘面纱_外汇论文

揭开网络非法投机的神秘面纱_外汇论文

揭开非法网络炒汇的神秘面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面纱论文,神秘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5月,我国“居民存款”项目已达570.11亿美元。但由于个人投资渠道相对狭窄,加上追求“暴富”心理,部分人将获利的渠道转向非法金融活动,“网络炒汇”便是其中之一。

披上合法代理外衣

网络炒汇公司一般以投资咨询的名义掩人耳目,往往先通过互联网取得相关公司代理资格,打着咨询与代理的幌子开展系列非法活动。这类公司一般通过报纸、网络、实地摆摊等方式进行保证金宣传,诱骗投资者参加培训,在培训时安排“外汇理财师”授课,讲解高回报的保证金交易方式,宣传夸大保证金交易的巨大收益,吸引投资者向境内指定账户汇款,并发展成为其会员。

这里为大家举个例子,如A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房产经济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等。A投资咨询公司通过互联网登入国外金边信托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金边信托”)网站,取得金边信托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资格,该公司在经营方式上提供外汇业务咨询、培训;在业务拓展上采取个人对个人方式吸纳客户,并与其签署《外汇保证金交易合约书》和《外汇保证金交易授权书》,条款内容刻意规避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政策;在保证金收付上,客户所交人民币保证金都留在境内银行个人账户,定期通过地下钱庄同境外对账清算。客户每交易(买进或卖出)一笔,需缴纳12点(1个点10美元)的手续费。

该类公司经营貌似正常,不容易让人警觉,但是投资者一旦进入公司实际运作就会发现其中的端倪,一不小心自己苦心经营的财富就会付诸东流。

还原黑色利益链

网络炒汇的资金来源大致有个人和公司两方面,其惯用的操作手法有三类。

一是公司收取投资者人民币资金并不真正汇往国外,而是利用境外公司私设的交易平台模拟交易,进行“对冲”甚至“对赌”操作,肆意编造亏损纪录,达到侵吞客户资金的目的。这种手法目前用得最多,最可怕、也最简单直接。

据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外汇投资公司都进行内部对冲,然后赚取中间差价。所谓“对冲”,就是根本不把客户的单子下到国际市场,而是在自己的系统内交易,客户可以通过软件看到行情升跌,进行买卖,但都是虚拟的。如果客户有的做空,有的做多,公司就将两者撮合,净赚佣金。有的公司还做“对赌盘”,即采用与客户相反的投资选择,甚至谎称交易系统出故障,在行情有利于自己时瞬间抽干客户的保证金。

二是公司收取投资者人民币资金,通过地下钱庄与境外机构双边交割实现资金汇出,公司根据客户交易量从境外公司获取佣金或代理客户理财分享利润。客户提供的人民币资金先通过网银、汇款等方式汇至某个人账户上,再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的流出,最终汇入境外交易商账户,境外交易商会根据客户的交易量定期返还佣金。特别是在“代客理财”过程中,由于炒汇公司所谓的代客理财师并不具有外汇交易资格,也没有相关金融经验,为快速的实现盈利,便通过频繁交易提升交易量来赚取佣金,却全然无视客户的资金安全。

三是境内个人利用自有外汇通过银行直接汇给境外交易商,实现在线实时外汇交易。由于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自行连接到国际交易市场中实现保证金业务操作,从交易角度上是真实、可信的,从资金角度上是自负盈亏,这类情况只牵涉到个人“网络炒汇”合法性和国际收支申报真实性的问题。

辨别虚盘交易猫腻

与外汇实盘交易不同,“网络炒汇”通过杠杆式交易能够放大若干倍甚至几十倍,十分符合人们盼望快速致富的心理预期。尽管明知非法,仍有不少企业非法试水。通过对网络炒汇参与主体揭露,我们找到了非法活动的根由。

境外公司是摆设

这些以投资咨询为外衣的非法网络经营公司,其通过互联网申请到的境外公司代理资格,很大程度上仅仅是一种摆设。很多境外公司本身就不具备外汇交易资格。

如上文所谈到的A公司申请金边信托代理资格。金边信托究竟是一家怎样的机构?调查发现,该公司是2007年注册于柬埔寨王国的信托与资产管理集团,取得柬埔寨王国核发的金融业特许执照。该公司曾在2007年并购天时金融公司,天时金融公司曾在2005年成为爱尔兰外汇商品注册交易商。金边信托在合同上宣称受美国金融监管局监管,但是从金融法可知,金边信托应受注册地柬埔寨而不是美国监管。从公司法可知,天时金融公司具有的外汇交易资格并不会因被收购而转移到母公司——金边信托身上。所以说A公司根本就没有从事外汇交易的资格。

境内公司当掮客

在上文案例中我们提到的A公司实际上充当了为境外机构——金边信托的掮客。境外不法分子(其中也包含一些正规外资金融机构)急于抢占中国市场的贪心,使他们良莠不分地招揽所谓掌握金融资源的人充当境内代理商,通过这些代理商在中国内地从事“地下活动”,而这些机构往往只要能够吸引客户就支付高额佣金,而完全不管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客户入伙遭蒙骗

网络炒汇公司使用极具诱惑力的字眼进行财富效益宣传,他们发展客户的方式具有欺诈性质。这类公司利用投资者外汇知识匮乏,盼望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刻意隐瞒交易风险,夸大投资回报率,推荐并不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交易人,并采用许诺本金不变、月收益率8%~10%等欺骗手段,诱骗投资者上当。在代理交易人刻意追求交易量,赚取佣金的情况下,投资人的资金多数会亏损,此时公司会利用投资人急于挽回损失的心态,许以高额佣金让其招募新的客户,受害者就会以滚雪球的方式不断增多。

炒汇公司百计避“雷区”

为规避法律风险和防范检查,网络炒汇公司会采用种种手段掩盖其真实情况。比如,一般不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接洽交易,而是以境外机构同投资者签订外汇保证金交易合同;在“代客理财”协议中同样采用以“外汇理财师”个人名义与投资者签订合约的方式;投资者人民币资金不直接汇到公司账户,而是汇到外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开户人往往都是非居民,持有护照、回乡证,等等。这些方式对于打击非法网络炒汇也带了很多难度。

解析法律监管难点

监管涉及多部门

“网络炒汇”看似外汇买卖,但其交易中无实际外汇交割,属于远期期权交易。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其中经营外汇产品的金融机构准入审批是由银监会管辖,产品涉及的期权期货交易产品审批属证监会管辖,代理机构登记注册及超范围经营属工商局管辖,欺诈欺骗行为属公安部门管辖。在这种监管主体分散的情况下,也间接使得网络炒汇现象愈演愈烈。

证据采集困难

由于监管主体分散,导致目前针对网络炒汇公司的监管手段比较薄弱,主要靠群众举报获得,而这时往往已有众多投资者受骗上当,公司人去楼空,损失难以挽回。此外,由于这类公司的交易主体及交易平台都在境外,很难获取交易信息作为证据,而其在境内的人民币账户交易由于未有相应的外汇交割记录,也同样无法定性。所以对于个人来说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贪念,切勿因一时冲动,让资金一去不回。

标签:;  ;  ;  

揭开网络非法投机的神秘面纱_外汇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