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八大与适合中国国情的领导体制的最初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国情论文,体制论文,最初论文,适合论文,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1〕, 我国进入了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以权力高度集中为特征的政治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全面经济建设的需要,其弊端日益暴露出来,因此,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体制成为必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1956年9月, 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的重要贡献在于在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验的同时,也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任务。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指出:“为了大大地发展我国的已经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且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我们必须继续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继续改进国家工作。”〔2〕他认为, 我们的国家制度并不是十分完备的,“它还需要相当的时间使自己逐步地成熟和完善起来。”〔3〕因此,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度,改进国家工作, 是全党面临的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
社会主义民主从根本性质上说大大优于资本主义民主,但是,由于某些具体政治制度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其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八大期间,毛泽东注意了社会主义民主问题。在同外国党代表团的一次谈话中,他指出:我们社会主义必须想些办法来扩大民主,当然没有集中和统一是不行的。集中和统一对我们有利,能使我们在短期内实现工业化,能对付帝国主义。但是也有缺点,缺点在于使人不敢讲话,因此要创造条件,使人有讲话的机会。他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要加强民主建设,首先必须把握好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即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其次要通过各种途径,给人民群众以广泛的民主,使他们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官僚主义严重,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中的主要弊端之一。它的存在,从根本上破坏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障碍。八大对于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指出:“在我们的许多国家机关中,存在着高高在上、不了解下级和群众的意见,对于下级和群众的意见加以压制、对于群众生活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现象。……我们必须认真地、有系统地改善国家机关,精简它们的组织机构,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帮助他们改变那种只是忙于开会、签公文而不接近群众、不研究情况和政策的作风,定出中央一级和省、市一级的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下层、了解下情、检查工作、倾听意见的具体办法,督促他们严格地加以执行。”〔4〕也就是说,要从改革与完善制度上着手, 杜绝官僚主义不良现象的发生。刘少奇还强调,必须用加强党对于国家机关的领导和监督的方法,用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各级国家机关的监督的方法,用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监督的方法,用加强人民群众和机关中的下级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机关的批评和监督的方法,来同官僚主义现象作坚持不懈的斗争。
二、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权。
建国初期,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是借鉴苏联的经验和做法,在许多方面照搬了苏联模式,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也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体制存在的中央权力过分集中、地方被卡得过死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严重影响了地方积极性的发挥,毛泽东曾说:“我们不能象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现在几十只手插到地方,使地方的事情不好办。”“这种情况,必须纠正。”〔5〕他认为,象中国这样幅员大、人口多、 情况复杂的国家,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利,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毛泽东特别强调,我们要统一,也要特殊。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各级地方都应当有,都应当争。“这种从全国整体利益出发的争权,不是从本位利益出发的争权,不能叫做地方主义,不能叫做闹独立性。”〔6〕
依据毛泽东的上述精神,八大提出了“正确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任务。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指出:“不可能设想:在我们这样大的国家中,中央能够把国家的各种事务都包揽起来,而且样样办好。把一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分给地方,是完全必要的。”国家的许多工作,“中央只应当提出一般的方针政策和大体的规划,具体工作应当交由地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去部署办理,并且应当把中央机关的干部分一部分到地方去工作。省、市、县、乡都应当有一定范围的行政管理职权。”〔7〕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明确规定了改革国家行政体制的基本原则。他指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方针,进一步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改进国家的行政体制,以利于地方积极性的充分发挥。”〔8〕这一原则仍是现今我国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对于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权,周恩来提出了七条原则:(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范围的计划、财政、企业、 事业、物资、人事管理权;(2)凡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而带有全局性、 关键性、集中性的企业和事业,由中央管理;其他的企业和事业,应该尽可能地多交给地方管理;(3)企业和事业的管理, 应该认真地改进和推行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或者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双重领导的管理方法;(4)中央管理的主要计划和财物指标,由国务院统一下达, 改变过去许多主要指标由各部门条条下达的办法;(5 )某些主要计划指标和人员编制名额等,应给地方留一定的调整幅度和机动权;(6 )对于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自治权利,应该作出具体的实施规定;(7 )改进体制要逐步实现,稳步进行。八大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扩大地方权限的决策,是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体制的最初尝试。
三、正确处理党政关系,消除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
建国以后,由于照抄照搬苏联模式和习惯沿用过去熟悉的旧的领导方法,加上对党的一元化领导的错误理解,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党政不分,甚至以党代政的局面。党和政府的工作缺乏明确的分工,在不少情况下,是党的组织代替或包办了政府工作。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的存在,从党组织来说,直接的后果是党不管党。有些党委负责人以主要的精力直接组织指挥行政工作,陷入行政事务,而党自身建设的问题,却很难提到党委的议事日程上,党的建设的许多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这样,就大大削弱了党的建设工作,影响了党组织的战斗力,最终是削弱了党的领导作用。从政权系统,特别是政府系统来说,行政组织无法尽到应尽的职责,建立不起有权威的高效率的工作系统。在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的心目中,只有党委说话才算数,这实际上是对政权的削弱。所以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既削弱了党的领导作用,也削弱了政权的作用,成为政治体制中最明显的弊端。
八大开始意识到了理顺党政关系的重要性。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批判了那种把对于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的领导问题同单纯技术方面的问题混淆起来的错误观点,指出:“党应当而且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针政策上对于一切工作起领导作用。当然,这不是说,党应当把一切都包办起来,对一切都进行干涉”。 〔9〕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对党同国家机关及群众团体的关系进行了新的认识和分析。他指出,党在国家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但“这当然不是说,党可以直接去指挥国家机关的工作,或者是把各种纯粹行政性质的问题提到党内来讨论,混淆党的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所应有的界线。”〔10〕他把党对国家方面的领导表述为三个方面:一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党员及党组织,都必须服从党的统一领导;二是党必须经常讨论和决定国家工作中的各种方针政策问题和重要的组织问题,国家机关中的党员必须在同党外人士充分合作的条件下实现党的这些决定;三是党必须认真系统地研究国家机关工作的情况,提出正确、切实和具体的主张,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经常的监督,董必武在八大的发言中,明确提出了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他指出:必须“把党组织和国家机关严格划分清楚”,“党是通过自己的党员和党组织领导国家机关,而不是包办代替国家机关的工作。”他认为,党政不分,党委直接发号施令,代替国家机关行政工作的做法,“会减少党对国家机关应有的政治领导”。〔11〕八大对党政关系及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的认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行起了理论先导的作用。
四、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反对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
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斯大林时期,不仅在国家领导体制上,而且在党的领导体制上,都形成了高度中央集权的模式。五十年代后期,斯大林的严重错误及其严重后果被陆续揭穿,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甚至混乱。西方世界乘机掀起了全球性的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浪潮。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既不随声附和,又不屈从压力,而是以郑重的马克思主义态度,继反对王明“左”倾教条主义之后,又一次进行了思想解放运动。毛泽东明确指出,斯大林的错误,既不能归咎于社会主义制度,又不能从个人品质上找原因。他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12〕就是说,要从领导体制上去找教训。在西方国家,由于文官制、竞选制等具体政治制度的精妙,在较大程度上遮掩了其基本政治制度方面的重重弊端。而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没有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的各项制度,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个人崇拜、个人专断现象。
八大吸取了斯大林所犯错误的教训,分析了党内存在的“不适当的过分的中央集权”,强调了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对保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克服党内过分集权的现象,八大通过的新党章对上下级关系增加了新的规定,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经常听取下级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职权应有适当划分;有关党的政策问题,在没有作出决定前,允许自由而切实的讨论。新党章特别突出加强集体领导的问题,规定:“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监督。”〔13〕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特别论述了反对突出个人、为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强调要“真正巩固领导者同群众的联系,使党的民主原则和群众路线,在一切方面都得到贯彻执行。”〔14〕
八大对党的领导体制进行了初步调整,改变了过去中央委员会主席兼任书记处主席的制度,决定设立政治局党委会,新的中央书记处设总书记,取代原秘书长工作会议的职能,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并确定,党的全国、省和县的代表大会改为常任制。全国代表大会任期五年,省三年,县二年。党的最重要决定必须经过代表大会讨论。毛泽东还向中央提出,他准备到适当的时候就不当党的主席了。他还提出不再担任下一届国家主席,并建议修改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连选只得连任一届。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八大通过的新党章增加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立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一人”这一款。
八大还提出了着手系统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国家法制的问题,在政党关系上,八大确认了毛泽东关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两个万岁”的重要思想,将多党合作制内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一种规范的关系准则正式提出,这对于国家政党体制的完善具有直接现实意义。
总之,八大对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和制度进行了大胆探索,在不少方面取得了比较正确切实的认识。我们今天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实施的党政分开、废除干部终身制、下放权力、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等项工作,实际上是对八大一些主张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当然,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局限,八大不可能提出系统的、完备的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的理论。同时,由于没有制定出全面的、具体可行的措施,探索付诸实践也是很有限的。但是,这些都无法抹煞八大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史上的重要地位。
注释:
〔1〕〔2〕〔3〕〔4〕〔7〕〔8〕〔9〕〔10〕〔13〕〔14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第88、45、51、52、53、218、 66、142、98-99、141页。
〔5〕〔6〕毛泽东:《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
〔11〕《董必武选集》第414页。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