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紧缩——探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终结之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欧洲论文,之道论文,主权论文,债务论文,危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9年底,惠誉、标准普尔和穆迪相继调低希腊主权信用评级,引爆希腊政府债务危机,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揭开序幕。随后葡萄牙、意大利、爱尔兰及西班牙等国的主权信用评级也被相继下调,债务危机的“骨牌效应”显现,希腊政府债务危机逐渐演变为席卷整个欧洲的主权信用危机。进入2010年,欧盟与IMF联合推出多项危机应对措施,然而这些措施似乎并未能够舒缓欧洲债券市场上空弥漫的焦虑情绪:葡萄牙、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加,财政状况持续恶化;时至今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尚无见底迹象且存在扩散的风险。国际清算银行(BIS)2011年7月11日发布报告,预计欧洲主权国家债务危机将在未来几年蔓延至更多国家。那么欧元区领导人开出的“药方”为何没能消除市场的悲观预期呢?欧元区的出路在哪里?本文将在分析欧元区政策框架的基础上寻找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的逻辑,重点探讨欧洲领导人采取的危机应对措施及其局限性,并指出未来终结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关键所在。
一、欧元区的政策框架
欧元区的设计可以追溯到1970年的维尔纳报告,并在1988年《德洛尔计划》中明确划分了实现货币联盟进程的若干阶段,为欧元区的建立打下了根基。1991年12月,欧共体首脑们在马斯特里赫特峰会上决定建立货币联盟,本次会议中《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使实现经货联盟有了确定的时间表,然而对于那些进入经货联盟之后产生过度财政赤字的国家如何处置这一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在德国的推动下欧盟各国最终于1996年4月签署了《稳定与增长公约》,以约束和监控各国财政预算。至此,欧元区的政策框架基本成型,具体安排包括:
首先,财政主权仍归各成员国政府所有,各国对其财政预算负责。国家间的财政政策协调则由欧洲委员会和各成员国的财政部长们通过非正式的论坛形式进行,缺乏制度性的安排。在加入欧元区以前,各国政府债务规模会受到本国资本市场的制约,欧元的引入使得这种制约消失。为了防止各国对不谨慎的财政政策的追求,《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了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财政纪律,它拥有预警系统,能够监控各国财政预算,确保政府预算赤字不超过本国GDP的3%,中期内要求财政预算平衡,债务水平不能超过GDP的60%。这成为防止欧元区出现债务危机的第一道防线。
其次,货币政策由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CB)来掌控,各成员国的央行是中央银行体系的组成部分,按照欧洲央行的方针政策行事,同时具有一定自主性。《马约》赋予了欧洲中央银行非常高的独立性,主要目标是保证联盟市场的物价稳定。在欧元区成立之初,学者们普遍认为,缺少财政联盟的货币联盟必然是不能长久的,联盟内的成员国会肆无忌惮地借贷,迫使ECB采取通货膨胀的手段来减少其债务负担,或者由于自身难以维持的债务问题而对邻国产生负面的溢出效应,出现“救助勒索”的难题①。出于对这些问题的担忧,欧元的设计者们通过赋予ECB高度的独立性而使其免受来自成员国政治方面的干预,防止为政府赤字融资。ECB的独立性连同《马约》所规定的“不救助条款”一起组成了欧元区的第二道防线。
再次,银行及金融市场监管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是各成员国货币管理当局,各国中央银行对其金融稳定负责,相互之间仅有松散的协调。对于银行和金融监管的忽视主要是由当时盛行的经济思潮所决定的,在设计欧元政策框架的时期,恰逢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兴起并开始占据统治地位,经济学家认为金融市场会像模型描述的那样稳定地运行,类似2008年的金融危机是不会发生的②。
最后,竞争力失衡调整和已经存在的欧元区内部经常账户失衡问题在欧元区成立之初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重视。欧元区领导人认为,如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运行良好,这种经常账户失衡就像英国约克夏和苏塞克斯之间的收支失衡一样是极其正常的事情。德国有充足的理由向西班牙、希腊等国进行投资。在这样的假设前提下,欧元区的领导人没有理由去担心失衡问题。
二、治理机制的失败与危机爆发的深层次逻辑
有严格和明确的财政纪律,在成员国违反时又有相应的惩罚条款;而高度独立的中央银行以及“不救助条款”会迫使各成员对于自身的赤字和债务水平作出理性的判断,进而避免出现不可持续的财政政策。理论上,欧元区的治理框架应该能够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然而回顾欧元区成立之后的历史,事实与最初的预期相去甚远。
1.治理机制的实际效果
首先,就财政政策而言,欧元区成立后,如果将欧元区所有成员国作为一个整体考察,2008年以前赤字水平不能超过3%的约束条款仅仅违反了一次。然而,2004年德国和法国的行为使《稳定与增长公约》严重受损,两大欧元区核心成员国对财政纪律的违反行为使其他成员国极其恼火,却又无能为力。从此,财政纪律形同虚设,对各国财政的约束力大为降低。2000-2007年期间,希腊违反条约7次,意大利5次,葡萄牙和德国各4次,法国3次。在此期间希腊每年的赤字累计甚至达到了GDP的40%,葡萄牙也接近29%,即使欧元区的核心成员德国和法国,也分别达到了18%和22%。
其次,就货币政策而言,2000-2007年期间欧元区的整体经济增长水平一直保持在2%的水平,通货膨胀率稳定,ECB的基本目标得以实现,独立性得到保证。这说明整体来看欧元区的货币联盟是成功的,然而统一货币政策对各成员的普遍适用性却受到广泛的质疑。这些质疑者认为,没有灵活的劳动力市场,统一的货币政策面对经济形势各异的多个成员国是不可能奏效的。同时,在此次主权债务危机中欧洲央行的独立性也受到严重考验,它经过长期磨砺所建立起来的良好声誉有可能毁于一旦。
再次,在银行及金融市场监管方面,欧元区本身并不存在统一的监控体系,各个国家对其内部金融市场的独立监管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一体化的欧洲金融市场。相互之间松散的合作与不畅通的信息交流使得各国银行资产急剧膨胀,葡萄牙的银行资产规模达到GDP的2.4倍,西班牙为2.8倍,希腊为1.57倍,德国和法国更是达3倍之多。银行资产的巨大规模意味着如果债务危机一旦演变为银行危机,将会使救助行动变得异常困难,在银行系统的拖累下会使得一国迅速陷入破产的境地,银行危机的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加剧。
最后,欧元推出时,人们曾期望它会促成趋同,结果它却造成了“趋异”③。由于欧元区内部成员国之间的竞争力和经常账户失衡问题从欧元区建立之日起就没有受到重视,更没有相应的机构负责失衡的调整,在统一的货币政策下,欧元区内部南、北成员国之间的失衡愈演愈烈。1990年代后期以来,南方成员国的实际有效汇率显著升值,从1990年后期到2008年,这些国家基于价格的实际有效汇率升值了10%~16%;与其相反,北方成员国的实际有效汇率贬值了8%左右④。南、北成员国家的经济差异不断扩大,成为欧洲债务问题形成并最终引爆的一个重要原因⑤。
2.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的深层次逻辑
上述分析表明,欧元区成立之后的十多年时间里,其根基已被逐渐侵蚀,欧元区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全球性金融危机恰恰扮演了这样一种破坏性角色。在欧元区政策框架下我们可以从内外两个层面探讨问题背后深层次的逻辑。
就各成员国内部因素而言,出现问题的实质是PIIGS等逆差国有对主权债务的需求,而德法等顺差国同时也有能力保证资金的供给。首先,从欧元区建立之日起成员国之间就存在着竞争力和经常账户的失衡,竞争力较弱的成员国为支撑本国公共部门的开支势必产生支出大于收入的情形(如PI-IGS),这些国家不得已只能靠主权债务弥补资金的缺口,而竞争力较强的成员国则积累巨额外汇(如德国)。其次,统一的货币政策又使得各国的竞争力差异无法通过汇率的变化来进行调整,所以原本已经存在的经常账户失衡会不断积累,逆差国也将面临越来越力不从心的偿还外债的压力,进而引起更高的融资成本。这种恶性循环持续下去,欧元区遭遇了长期“趋异”,在盈余国家盈余持续累积的同时,赤字国家的债务负担大幅攀升,最终变得不可持续,成为随时爆发的一座“火山”。
就外部约束而言,如果财政纪律和金融市场监管得到保证,欧元区依赖这两大支柱也许同样可以安然渡过这场金融危机,然而,财政纪律早已被废弃。没有了财政纪律的约束,在缺乏强劲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的情况下欧元区南方成员国依托欧元的信用支撑开始大举借债,追求过高的福利措施,而不去考虑未来如何为当今的奢侈行为埋单。这既抑制了本国的生产积极性,又为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这些国家成了顺差国剩余资金投资的天堂,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核心成员国向外围国家不负责任的放贷所带来的危险,正如Martin Wolf所说,“那些如此愚蠢地放贷和那些如此愚蠢地借款的人全都脱不了干系”⑥。
简而言之,统一货币政策使得欧元区原本存在的竞争力失衡问题变得更加严重,产生了对主权债务的需求,财政政策的失败则使得成员国债务规模不断膨胀而无法得到控制。与此同时,顺差国不负责任的放贷进一步将逆差国推入危险的境地,金融系统监管的失灵也让其自身深陷其中。金融危机的爆发最终使欧元区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大白于天下。
三、欧元区应对危机的政策
作为对危机的回应,欧元区领导人进行了颇为壮观的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从2009年末开始欧元区领导人采取多项改革措施,涉及整个欧元区经济的各个领域。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上述政策措施所取得的进展仍然是局部的和零碎的,欧洲急需一个更为全面、带动欧洲经济总体复苏的“药方”。
1.欧洲债务危机综合解决方案
经过艰苦博弈与协调,欧盟成员国在2011年3月24~25日召开的欧盟峰会最终通过了一套应对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全面解决方案,具体包括以下方面⑦:
(1)建立欧洲稳定机制
从2013年6月开始全新的永久性的欧洲稳定机制(ESM),取代届时到期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和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SM),成为为成员国提供金融支持的主要机制。实质上,ESM是以条约为基础在欧盟之外建立的扮演最后贷款人角色的救助机制,能够发行AAA债券并在严格的限制条款下与IMF携手帮助欧元区陷入困境的国家。ESM总资本为7000亿欧元,最高可提供5000亿欧元贷款。总资本中800亿欧元为实收资本,其余6200亿欧元为欧元区各成员国承诺的“通知即缴”资本。为防止贷款额度的不足,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评估。ESM的资金来源将由欧元区成员国共同承担。为体现风险水平,ESM的贷款利率仍高于ESM的筹资成本,三年期的贷款利率为筹资成本加码200个基点,长于三年期将再额外加码100个基点⑧。
(2)通过欧元附加条款
《欧元附加条约》为欧元区国家设定了4个共同政策目标,即巩固财政、扩大就业、维护金融稳定、增强经济竞争力。它号召参与国重新审视其工资制度安排,限制公共部门的工资增长,开放国内受保护的部门,促进税收改革,将本国养老金系统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开发统一的企业税收制度等;在国内的财政规则中囊括“债务刹车”制度。同时,在成员国实施重大改革举措时需要就潜在的政策“溢出效应”与其伙伴国交换意见,然而具体执行仍留给各国自己决定。
(3)通过《稳定与增长公约Ⅲ》
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就改善财政纪律而言,包含了3个主要的创新设计:一是监管范围将包括公共债务。未来的财政监管不能仅仅集中于当前一国的经常账户赤字,还应当包括整体的公共债务水平。二是更多的制裁。立法提案建议采取更大范围的制裁和预防及纠正手段,例如声誉制裁、财政制裁等。三是更大的“自动性”,主要是通过引入“逆向多数原则”使得新的财政巩固措施的实施程序更具“自动性”。根据委员会建议所作出的决定,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遭到大多数成员国的反对即可实施。
(4)加强宏观经济监管
建立全新的宏观经济失衡监管体系。新的监管框架是基于以下两个阶段进行:首先,制定一系列的指标,利用记分牌为各成员国打分,以此为基础评估宏观经济失衡的危害。如果发现某个成员国存在过度的有害失衡,委员会与ECB一起将对其进行更为深入的评估。其次,引入强制实施框架,使得委员会能够提前对相关国家发出警告。一旦发生严重的失衡,委员会将会把成员国置于“过度不平衡”的位置,并对其提供政策建议,要求成员国定期向其汇报并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
2.综合解决方案评述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综合解决方案对欧洲具有重大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但是该解决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各方博弈并最终妥协的结果,进一步的分析会发现该方案仍旧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欧元区成员国经济不平衡发展问题是此次危机爆发的一个基础性原因,但这一问题在一揽子的方案中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加强宏观监管、监督并评估欧元区成员国经济失衡问题可以看作是此次会议为从根本上防止未来危机再次发生所做的努力。但经货联盟成立之后的历史表明,事前对成员国经济失衡的监督难以产生预期的效果,失衡和脆弱性在早期阶段也是难以被察觉的⑨,因此随之而来的调整措施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单一货币政策的适应性问题对欧元区成员国之间竞争力及经常账户失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单一货币面对不对称冲击的反应很难做到对所有国家而言都是最优的。只有当各成员国的工资和价格水平具有很高的弹性、劳动力在区域内具有很高的流动性的情况下,这一难题才能得到解决。然而《欧元附加条款》的诞生并未解决各成员国僵化的劳动力市场问题。条款的实质是模仿德国模式的内涵,即通过削减福利去提高竞争力,强制性地实现各国工资水平和税收水平的趋同,而非通过市场手段来实现成员国之间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⑩,这样,条款的缺陷就暴露无遗。
再次,就加强财政纪律而言,虽然《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订显示了欧元区领导人的努力,但新版公约的局限性依然显而易见。一方面,新的规则其实并未引入实质性的内容,仅仅是想通过更加严厉的制裁手段去保证成员国对财政纪律的遵守,但由于罚款等措施从来都没有被执行过。因此,今后欧盟委员会是否真的能够完全独立并免受来自各方的政治压力,坚定地维护公约中所规定的纪律,仍然是个未知数。纵观欧元区历史,规则执行一直是困扰欧盟的最大问题。另一方面,同样是原本就存在的公约的缺陷,即对陷入困境的政府严格执行罚款措施是否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因为恰恰是这些违背条约的成员国最需要资金的支持。
最后,欧洲稳定机制(ESM)是欧元区领导人为欧元区引入的一个新的支柱,在肯定其重大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刚刚诞生的ESM同样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其最高可提供5000亿欧元的贷款规模似乎难以担当重任。在2011年期间,希腊、冰岛、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到期的债务规模就达到5020亿欧元;截至2013年,仅西班牙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总到期债务规模估计也将达到4700亿欧元(11)。因此,总额5000亿欧元的资源将不足以应对规模较大国家的流动性危机。第二,ESM的资金提供方式同样存在不合理之处。ESM的资金要依赖于自身就需要纾困的国家的资源,但“通知即缴”的筹资原则完全可能出现“不能缴纳、不愿缴纳”的情况(12)。第三,ESM对某一成员国贷款的决定、利率的制定以及限制条件等方面的表决采取一致同意的原则。每个成员国都有权力阻止启动ESM,这可能造成成员国相互之间共谋,同时也会使得某些成员国因国内政治原因而不愿分担救助成本时投下否决票。
四、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前景及终结之道
欧洲领导人所推出的综合解决方案并未打消市场中的悲观气氛。随着主权信用评级相继被调低,CDS纷纷上扬,主权债务风险不断攀升,利用市场融资成本持续上扬。根据CMA的统计(13),希腊的CDS在2011年第一季度扩大了57.7%,达到1015.0基点,成为全球十大主权债务信用风险最高的国家,爱尔兰、葡萄牙则分别扩大了43%和40.1%,位列第3位和第4位,其他欧洲国家也纷纷上榜。违约风险的高涨迫使欧洲债券市场压力进一步加大。仅2011年上半年,欧洲银行业就需要再融资4000亿欧元以偿还债务,各国政府的财政缺口总额达到5000亿欧元,同时还有数千亿欧元的抵押债券到期,利用金融市场融资的高额成本已经使各国力不从心,投资人对各国财政可持续性的信心始终未能缓和。尽管有了一套被称为永久债务解决机制的方案,但市场和投资者对其似乎并不信任,2011年欧洲主权债务问题持续恶化,欧洲仍未跳出主权债务危机的怪圈。
危机在持续,各国在欧元区政策框架领域的改革并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防火墙,欧元区单纯的制度性改革与传统紧缩式的危机解决之道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欧元区之所以会存在的这一宏大命题。在危机爆发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各成员国之间的讨价还价和扯皮已经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裂痕毫无保留地展示在世人面前,当前的欧洲大陆正滑向一种新的民族主义。PIIGS声称自己为获得救助被强加了太多不合理的条款,核心国家则抱怨它们在利用自己纳税人的钱为奢侈浪费、不负责任的邻居埋单。“欧元附加条款”达成的妥协清楚地表明各成员国都没有准备交出在劳动力、工资和税收等领域的国家主权,他们视其为加入欧元区之后仅有的能够代表国家存在的象征。欧洲民众普遍出现“反欧盟”思潮,“联盟理想”的思想光辉正在褪色,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结有死灰复燃之势,领导人对联盟的热情消退。市场和投资者嗅出了欧盟领导人的犹豫和长期存在的“和稀泥”策略,对债务危机永久解决机制投下了不信任的一票乃是情理之中的事。
Bordo和Jonung曾研究历史上的货币同盟,发现决定货币联盟建立和最终瓦解的关键在于政治因素,强有力的政治合作和政治决心以及以市场为基础的调节机制能够保证货币联盟的良好运转;同时货币联盟又是一个不断演变进化的过程,如果政治意愿存在,那么这一过程将会持续下去(14)。基于上述认识,并结合欧元区目前面临的根本问题,我们认为,欧洲能够最终渡过本次债务危机,不过,除了进一步完善综合解决方案,其永久性的解决还将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各成员国必须紧密团结,根除狭隘的国家利益,重新赋予“一个梦想、一份使命、一种远见”的“联盟理想”以生命力,唤醒早已被安逸与享乐冲昏头脑并安于现状的欧洲民众。与危机刚发生时各国的相互推诿相比,欧洲如今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主要表现为进一步完善了欧元区的政策框架,并为其增添了新的支柱。未来尽管困难重重,但是我们可以断定欧元不会消亡。正如德国总理默克尔所说,如果欧元失败了,“那么不但意味着货币的失败……而且也意味着欧洲以及大欧洲梦想的失败”(15)。欧元区领导人在欧元的存亡关系到各成员国经济的兴亡这个问题上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是欧元区的基础仍未牢固,在这种情况下,各成员国准备放弃多少主权并以可管理的政治成本摆脱危机就成为主权债务危机能否得到最终解决的关键。目前,正是因为市场没有看到各国坚定的政治合作意愿才使得债务危机久久不能平息,陷入困境的国家迟迟不能以较低成本通过金融市场融资。同样重要的是,危机已对“联盟理想”造成沉重打击,从前强大的道德基础在许多成员国中已经消失,诚信出现严重缺失,欧洲民众在背离欧洲理想的道路上似乎越走越远,各成员国之间互信受到削弱。在欧元区领导人关注纯粹经济领域的问题时,却忽略了对联盟之所以会存在的哲学思考,而这恰恰是重要的,因为“欧洲不是物质利益的单一组织,只有当它有一天拥有了一套适合自身的价值体系时,它才会存在”(16)。因此,欧洲各成员国需要对责任、诚实和互信做出重新的审视,需要有对联盟理想的长期约定与牺牲(17)。政治领域的决心和魄力以及对欧洲精神的复兴与具体措施相比更能平息市场的悲观预期、决定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未来。
二是超越欧洲现有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寻求经济增长的新路径。迄今为止,欧洲的努力主要专注于财政紧缩与债务,但这无法解决全部的问题。没有强劲的经济复苏与增长,欧元区各国的财政调整过程就会异常漫长和痛苦。厉行节俭没有错,但更为重要的是找到通向繁荣的可持续之路,而其中的核心就在于重新反思和改革传统的“重视社会保护,忽视经济效率”的欧洲经济与社会模式。在过去十年中,尽管欧洲在劳动力与商品市场改革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根据麦肯锡的统计(18),欧洲的人均GDP仍比美国低24%,生产率比美国低15%;而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利用率几乎解释了全部的差异,欧盟15国的劳动参与率为73.8%,美国为77.9%,澳大利亚为78.3%,加拿大和日本则超过80%;欧洲老年劳动者(年龄在55~64岁之间)的参与率更是显著低于其他发达国家。更为让人吃惊的是,欧盟15国(19)15~24岁年龄组中22%的失业人口处于长期(一年以上)失业状态,相比之下,美国为7%,加拿大仅为2%。每位劳动者的年均实际工作时间,欧盟15国平均为1604小时,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数1700小时。这种鲜明的对比正是“欧洲社会模式”的自然结果,这种模式在强调平等主义和社会保护的同时,也阻碍了高劳动生产率与高就业率出现的可能。面对全球化以及全球经济实力的东移,现有社会模式是否能够继续支撑下去是欧洲领导人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面对东亚和拉美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的日益强大,欧洲必须坚定改革信心,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劳动储备,深入挖掘本地区的增长潜力,构建一种更有效率、更具可持续能力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从而带动欧洲重新走上复兴之路。
注释:
①Gros,Daniel,Thomas Mayer.Debt Reduction without Default? CEPS Policy Briefs,No.233,February 2011.
②Baldwin,Richard,Daniel Gros,Luc Laeven.Completing the Eurozone Rescue:What More Needs to Be Done? Centre for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CEPR),June 2010:3.
③European Commission.Surveillance of Intra-Euro-Area Competitiveness and Imbalances.European Economy,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2010(1):9.
④Jaumotte,Florence,Piyaporn Sodsriwiboon.Current Account Imbalances in the Southern Euro Area.IMF Working Paper,No 139,June 2010:15.
⑤刘洪钟、杨攻研,欧元乐园的迷失与重建——兼论对亚洲区域货币合作的启示,当代亚太,2011(2)。
⑥Martin Wolf.The “Grand Bargain” Is Just a Start.Financial Times,2011-04-01.
⑦European Council.The Conclusions of the European Council.From General Secretariat of the Council to Delegations,Brussels,25 March 2011.
⑧但是这仍比EFSF下成员国负担的利息成本要低。EFSF框架下三年期以内的贷款利率相当于银行间拆放款利率(Euribor)加码300个基点,期限超过三年的贷款利率为Euribor加码400个基点,同时外加50个基点的费用成本。
⑨Emmanouilidis,Janis A.A Quantum Leap in Economic Governance,But Questions Remain.European Policy Centre,Post-Summit Analysis,2011-05-28.
⑩Gros,Daniel.Competitiveness Pact:Flawed Economies.CEPS Commentary,2011-03-18.
(11)Manasse,Paolo.The Trouble with the 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2011-04-05,http://www.voxeu.org/.
(12)Münchau,Wolfgang.A Grand Bargain That Cannot End the Crisis.Financial Times,2011-05-30.
(13)CMA.Global Sovereign Debt Credit Risk Report:lst Quarter 2011.2011-04-06.
(14)Bordo,Michael D.,Lars Jonung.The Future of EMU:What Does the History of Monetary Unions Tell Us?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Working Paper 7365,September 1999.
(15)Nye,Joseph S.The Future of Europe.2010.http://www.projectsyndicate.org.
(16)[法]朱利安·班达对欧洲民族的讲话,余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3。
(17)Lehmann,Jean-Pierre.Greek Crisis and the Future of the European Union:Part Ⅱ.A Publication of Yale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Globalization,2010-05-07.
(18)Roxburgh,Charles,Jan Mischke,Baudouin Regout,Davide Archetti,Alexandre Chau,Paolo D’Aprile,Akshat Harbola,Harald Proff,Dirk Schmautzer,Manuela Thomys,Andreas Weber.Beyond Austerity:A Path to Economic Growth and Renewal in Europe.The 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October 2010.
(19)不包括2004年以后加入的12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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