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城”凸显“大文明”——河北省平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实践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平泉县论文,河北省论文,县城论文,启示论文,小县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圣地平泉”,一座正在崛起的全国一流特色中等城市,继2009年荣获“全国文明县城”荣誉之后,2011年再次通过验收,蝉联“全国文明县城”桂冠。
创建为了群众——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平泉县委、县政府立足于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打造冀辽蒙三省区群众幸福指数最高之城,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再上新水平。大谋划推进城市文明大提升。该县把“全国文明县城”这一称号不仅仅看作是一种荣誉,更作为一种动力和鞭策,作为惠及百姓的一项民心工程,大力强化城市综合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理念,制定了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五年发展规划,倾力打造文明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健康之城、和谐之城。大投入推进城市面貌大变样。该县瞄准建设全国一流特色中等城市目标,坚持把城市建设视为搞艺术、创品牌、做民生,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城镇建设上水平、出品位。累计完成投资120亿元,旧城改造近100万平方米,新区开发120万平方米,建成区由7.8平方公里扩大到14.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由26%提高到35.5%,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省级卫生城、园林城、双拥模范城。大治理推进环境大优化。该县把宜业宜居、文明和谐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准,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经营水平。按照“精细化、机械化、数字化、网格化”现代管理思路,率先在全省县级城市运行“数字城管”,大力推行环卫、水务、园林三个“一体化”管理,建立了“数字化、精细化、人本化”城市管理体系。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节能减排行动、绿化攻坚行动、信访稳定“六无县”创建和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规范城市秩序、优化城市环境,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县。
创建依靠群众——大创建推进大文明。只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平泉县把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和重点,通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凝人心聚民力,变“要我创建”为“我要创建”。大学习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该县深入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了县级“市民素质大讲堂”、街道“市民业余培训业校”、社区“双带业校”等学习阵地,积极开展文化、卫生、法律、科技、环保等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广泛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大创建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该县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市民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做文明有礼的平泉人。先后开展了“移动杯平泉好人、平泉美德少年”评选、“山庄老酒杯文明交通之星”抽奖等活动。平泉县台头山乡曹家梁村村民张桂云20多年如一日孝敬公婆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助人为乐村医林玉才、见义勇为教师王国治被评为市级道德模范。大统筹推进城乡大文明。该县抓住全国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的契机,积极探索“以城带乡、城乡共创”的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化格局,组织县内省市县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把农村文明生态村建设纳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目前全县19个乡镇已有12个乡镇文化达到标准化建设,建立100个村民文化活动广场、80个村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49个。
创建服务群众——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平泉县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中,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人民幸福为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住有所居。全县新建保障性住房12.7万平方米,城市人均住房净增8平方米。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348套,完成廉租住房建设2072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4.27万平方米,解决4526户。学有所教。新建、改建中小学45所,新增校舍20万平方米,中、高考成绩始终保持全市领先,县一中进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县职教中心晋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被评为全省教育作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老有所养。各类保险新增扩面1.1万人,争取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550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和新农合参合率分别达到95%和94%,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基本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