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所有制通论与中国所有制改革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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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其内在要求所有制结构做相应调整,如何正确把握和认识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对于统一思想、加快我国所有制改革的步伐,实现所有制的创新,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的所有制一般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的全部经济理论以所有制为前提构筑其基础。其巨著《资本论》所阐述和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就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所有制本质剖析的基础上的。在论证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的趋势与社会化大生产相碰撞相矛盾的过程中,一方面阐述了所有制的特殊——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特征,另一方面揭示了所有制一般的理论。

在马克思所著的《资本论》和其他重要著作中,他对所有制一般的论述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观点:

1.所有制、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形态存继与否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紧密相联系。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水平要求有与之相应的生产关系,建立相应的所有制。他特别强调资本主义杜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含一种不可克服的矛盾。一方面资本家作为人格化的资本狂热地追求价值和剩余价值,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资本家狂热追求剩余价值的同时,不断采用新技术,造成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扩大,垄断形成和强化,因而他预见:“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资本论》第1卷第832页)这时社会生产力内在要求有一种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公有关系产生,可见,离开了生产力状况和水平。空谈哪种生产关系好,哪种生产关系不好,片面强调公有制优越或是私有制优越,都缺乏根基和标准。都不符合马克思的所有制一般理论的要求。

2.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经济运行的轴心。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关系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关系。作为社会形态的变化,首先是由生产关系引起的。归根到底是由所有制变化引起的。马克思在《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一文中指出:“私有制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也绝不是什么抽象概念或原理,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不是指从属的,已趋末落的,而是指现存的资产阶级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52页)他认为资本主义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就是建立在这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以私有制为核心的法则支配整个杜会。要改变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改变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法则,也必须从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入手。可见,生产关系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更而变更,所有制变了,生产关系必然随之变化、不能设想只改变社会经济运行法则而不改变生产关系,不变革所有制,也不能设想所有制已经变化了,还要维持原有的社会经济运行法则

3.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核心。所有权的本质意义在于获得经济利益。所有权范畴反映的是生产资料归属关系。从生产关系角度看,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就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谁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理所当然就有权占有它,支配它,使用它,处置它。从经济关系角度看、生产资料所有权意味着对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的占有。马克思在论述上地所有权与地租的关系时说:“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714页)

4.所有制中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具有可分性。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反映生产资料的归属,占有权是生产资料使用价值的实际拥有,谁取得了生产资料的占有权,谁就取得了生产资料的实际支配权和使用权。可见所有制内部结构中的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是可分离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证了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之间的关系。借贷资本家一旦将钱贷给职能资本家时,借贷资本家只拥有这笔资金的所有权;而这笔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完全归职能资本家所有。但借贷资本家凭借资金所有权要获利息,以作为资金使用权让渡的代价。从马克思论述中可以看出,资本所有权获利的要求使其不断变换资本的组合方式,包括资本使用权和占有权是自己占有还是让渡。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所有权获利的最大化。

二、深化我国所有制改革

马克思的所有制一般理论,是观察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是否合理的重要理论依据,也为我国所有制深化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具体说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第—,运用马克思的所有制与生产力相联系的理论,进一步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确立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不取决于人们的美好愿望,更不能简单去套用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预见的结论.而应该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出发,去研究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通行着社会化大生产与小生产并行,现代技术与落后技术共存,机械化水平不高,传统工艺占较强优势,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和专门人才与文盲半文盲共存,特别是传统的思想观念、小生产意识和小私有的烙印制约着人们的行为,这种生产力水平和人文条件决定整个社会不具有建立单一公有制的条件,只能建立与各层次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从这一理性出发,我国开始突破传统的“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模式,并对原有的所有制大胆地进行改革,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不断用政治扶持和培育非公有制经济,使其形成一种经济力量.社会力量,先是在公有制经济运行缝隙中发展,进而进入公有制经济长期唱主角的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与公有制经济开展竞争。可以说,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但是,从目前我国经济运行的实际状况和生产力的实际状况看,这种所有制结构仍未调整到位。一是我国社会化大生产的覆盖面仍较狭窄,私有经济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二是我国构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市场主体拥有的所有权,必须是单纯经济性质的权利,能够并且只能接受市场的规则和市场竞争规律的约束。如果其作为超经济性质权利的存在,其运行必然首先接受服从政治、行政、宗法等超经济规则约束,必然难以接受市场的刚性约束,国有制作为国家掌握资产权利的制度,必然具有一定的超经济性质,如果国有制占主体,市场规律对大部分企业和资产难以支配,也就不可能搞市场经济。因此,为了尽快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结构上必须根本改变国有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格局,国有企业必须要从一些非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退出,腾出空间发展非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占多大比重合适,其最低限就是保证国家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有效控制。

第二,运用马克思的所有制可分性理论,进—步深化国有制内部结构的改革。国有制内部结构的改革,即包括国有制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处置权的分离,也包括我国所有制内部结构改革如何创设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经过十几年的国有企业改革、承包制、股份制、租赁制、改组联合等成为普遍运用的经营形式,已使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由对市场的不适应转向基本可以自立于市场,在市场中已获生机和活力。但对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讲成效并不理想,目前大家普遍认定,中央已明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即使在这种公司制的企业中,也普遍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国家作为企业投资主体,难以享有所有者权益,其所有权经常受到损害,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仍未解决,有的甚至侵犯全体股东利益。二是即使在公司制企业中,企业仍难以自负盈亏。企业内在要求直接融资,扩张企业资本金的动机,促使其不断寻找企业扩张机会,同时,不规范的组织结构致使经营决策连连失误,负债累累,相当一部分转制的企业仍难以走出困境。因此,下一步深化国有制改革、重点仍应放在如何建立国有企业的有效治理结构上,其关键是实现国有企业的资产权利与相应的资产责任之间的相互制衡。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和矛盾,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分开时,收益权也应相应分解,所有者拥有最终受益权,国有资产的占有者使用者要获得相应的收益权,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应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管埋局,有权将国有资产以招标的形式选择经营公司,经营公司自身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能力履行资产责任。目前看,拥有这种资产经营能力的是各类投资公司。二是必须规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行为。在转制中有些地区的专业经济部门和主管部门摇身变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但从实践状况看,这些翻牌单位已习惯于传统体制的工作方法,事实上对所属企业的经营权利变相再度上收,自己成了企业的重大决策者。因此,下一步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要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找准自己的位置,采取正常的投资行为,经营好国有资本,防止新的政企不分的产生或垄断局面的形成。三是企业法人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尽快形成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要自觉地按公司法来运作。

第三。运用马克思的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核心的理论,在积极寻找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上加大力度。马克思的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不仅阐述有什么样的所有权,就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而且包含所有权对所有者来讲是实现经济利益的依据。所有权的获利性决定生产资料的具体使用占有形式可多样化。从所有者的所有权的行为讲,怎样使用占有生产资料能使其收益最大化,就应该怎样使用。这是所有权的真实意义。

公有制的所有权主体应怎样实现自身利益是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事实上改革以来我们党已运用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进行了许多探索,包括在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工业的承包制和股份制,都是对公有产权如何提高自身利益的积极探索。党的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明确指出:“公有制可以而且应当有多种实现形式。”应当说这是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我党坚持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因此,应当积极用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理论来加大公有产权的改革。

当前,要推进公有产权的改革,使公有制在多种实现形式中能实现自身的利益必须抓住以下四个环节:首先要澄清公有制实现形式中的模糊认识。这就需要从理论上搞清楚所有制和所有制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明确所有制实行形式不会改变所有制的性质。其次,在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时要注意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不要搞一刀切。要注重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实效性,不要做表面文章。再次,在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时,要始终把维护工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尊重工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政府不应强迫企业必须实行什么形式。最后,在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过程中,政府要扮演好双重角色、一方面做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代表,要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另一方面要对转制的企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搞好协调、服务、指导、监督,特别是要尽快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实现所有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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