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世界的陌生凝视--论台湾文学中疯子的艺术形象_文学论文

对世界的陌生凝视--论台湾文学中疯子的艺术形象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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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台湾作家在自己的小说中,把自己的感受和现实世界双向同构地联系起来,对人类的一种病态的精神现象予以揭示和生发,塑造出了疯人艺术形象。灵与肉的激烈冲突导致人性的改变,这是现代许多世界著名小说的主题。台湾小说中的这部分作品也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在社会的快速发展进程中,人的变化和一种畸形的力度与病态的美感。

人的一生是不平坦的,特别是在快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当来自这个世界的压力太强大的时候,当你如置身于两人对垒的拳击场上而无法回避的时候,如果硬要跟它相抗只会产生以卵击石的结果。你怎么办?于是,在你的面前只有三条路可走:

一、以曲求伸,调节精神,耐心等待,不惜苟活。二、宁折勿弯,以身“殉”心,彻底绝望,自取灭亡。三、难以忍受,无可寄托,精神崩溃,发精神病。这第三条路正是要在本文中进行具体描述分析的。

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在生活中,“疯狂”也具有其独特的美学价值。古人曾经把疯狂看作是鬼神显灵。后来,一些伟大的文学家观察到,疯人的疯狂言行,对于正常人的思维具有一种神奇的激发作用。这种作用之所以产生,是由疯狂语言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和听者对于这些疯话的主观理解和联想能力决定的。鲁迅的《狂人日记》曾用一颗狂人的狂乱的心去叩开一个民族的麻木的心,用一个疯子的胡言乱语去激发一个民族的理性的思考。又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的疯人、夏绿蒂·勃朗特的《简·爱》中的罗切斯特的疯子前妻等等,都是别具艺术魅力的。

本文试图运用文艺学方法来探讨台湾小说中的疯人艺术形象的独特的美学意义。

一 被热情冲错了头脑的诗人

著名华文作家聂华苓在小说《桑青与桃红》中讲到:“我一向喜欢听人讲疯子的故事,我认为疯子是被热情冲错了头脑的诗人。”首先,疯人在未疯、理智尚健全的时候,都是怀着一种纯真善良的情愫来待人处世的,他们决非奸诈、虚伪、凶残之徒。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即使受了冤屈,也会用恶毒的手段把祸患转嫁给他人,使自己心中的愤恨得到发泄遣散,而不会积郁成疾。他们在未疯之前常常是很聪明的,而且生活道路比较平坦。比如,阿兴读书写得一手好字,老师经常在他的本子上画三个红圈,以示夸奖(黄春明《甘庚伯的黄昏》);李士淳学习用功,从美国留学回来以后,更受到了世人的尊敬(柏杨的长篇小说《旷野》)。在爱情问题上,疯人尤其显得纯情真挚。如李士淳,当恋人岳政芬离他而去以后,他仍然认为:“她不会变的,我们的爱情坚贞如铁。”

问题在于他们对现实中出现的种种激烈的矛盾冲突缺乏一种精神上的承受能力,意志上缺少坚韧性。

文学作品里的疯人的语言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纯粹患者的语言。因为经过了理智清醒的作者的中介,作家已经对其中芜杂、含混的东西进行了梳理和提炼,使之带有独特的美学意味。西方谚语:“每一朵乌云都镶有一道银边。”我们可以通过这些疯人艺术形象,通过他们的奇特语言,通过他们注视世界的奇异目光,发现他们的心灵深处,依然有着美好善良的人性。

疯人当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的时候,都非常专心、固执。例如,被囚禁在家中的李士淳专心地在地上寻找什么,或者从沙地上的许多脚印中,去研究每个脚印的来历和其中所含的哲学意义,甚至为此废寝忘食。他心里隐约地想去找母亲,他有一个最悲伤的消息要告诉她,而他总感到,母亲住在满是云雾的山中,他再也走不到。疯人那超越现实的目光是非常坦诚的,它仿佛不能理喻普通的众人,又直透人心,使人不敢长久正视。如阿兴那“一对清澈透底的、有如无任何杂念的稚童的瞳眸”,竟使其父甘庚伯冷颤地感到自己变成了渺小的微粒,而掉落到那清澈瞳眸的深潭里。

在这一方面,许多著名的作家也做过一些有益的探索。莎士比亚往往使他的一些剧中人物装疯或者真疯,再让一些正常的剧中人来高度赞扬他们说的一些疯话。如名剧《哈姆雷特》中,波洛涅斯说:“这些虽是疯话,却有深意在内。”他又说道:“疯狂的人往往能够说出理智清醒的人所说不出的话来。”

二 由打击和摧折引起的人性的变形

有一类疯人,是由于长期受到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而导致精神上的崩溃。在白先勇的短篇小说《孤恋花》中,娟娟才15岁,就被她的父亲无耻地施暴了。而她的母亲已是一个疯人,被娟娟的混帐父亲用铁链子锁在猪栏里。小时候,娟娟一直不知道她就是自己的生母。有一天,娟娟的阿姨把她带到猪栏边哭道:“她就是阿母呵!”那天晚上,娟娟偷偷拿一碗菜饭,爬进猪栏里去,递给母亲。以后发生的一幕情景给娟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妈接过饭去,瞅了我半天,咧开嘴笑了。我走过去,用手去摸她的脸,我一碰到她,她突然惨叫了起来,把饭碗砸到地上,伸出她的手爪子,一把将我捞住,我还没叫出声音,她的牙齿已经咬到我喉咙上来了——”于是,娟娟的脖子上留下了一个永远的红疤。

李士淳也有过相应的表现,如用指甲尖长的手卡住岳政芬的手腕。犹如火山中积聚着炽热的岩浆一般,疯人的潜意识里蕴藏着巨大的愤怒。而在一阵突发的暴烈的发泄以后,他们又恢复了呆笨状。

后来,娟娟为生活所迫,堕入风尘,饱受着虐待狂柯老雄的迫害并染上了吗啡瘾。终于有一天,娟娟赤裸着身子骑在压迫她的柯老雄的身上,用一只铁熨斗砸破了柯的脑袋,她完全疯狂了。在新竹疯人院里,她被上了手铐,说是她会咬人。娟娟的偶尔一笑,却没有了从前的那股凄凉的意味,反而带着一丝憨稚。我觉得,这正是深埋在她的潜意识里的童年印象在起作用。通过咬人这一细节,作品把这母女俩的不幸命运贯穿起来,互相映衬,展示出两辈人都是被丑恶的人性逼疯的缘故。

台湾作家东方白的题目为《口口》的小说,描写一位医学院的男学生,因怜悯一位素不相识的遭遇不幸的少女,冒名顶替她的情人,请求一位私家医生帮助少女进行非法堕胎。后少女因大出血而死,男学生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诱奸未成年少女成孕,企图亲为堕胎,不遂而死,而后又投尸河中以图灭迹。男学生坐牢不到半年,便患肝癌死在狱中。那位医生则因害怕男学生供出实情,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小说取名《口口》,是无题的意思,暗示人类的悲苦没有任何文字可以形容。

精神病患者不相信任何人,特别是治病的医生。台湾一女作家的短篇小说《野宴》中,丽莎的丈夫死于战争,从此丽莎便常犯歇斯底里病。在复活节的长周末,哈瑞利用与他同居的丽莎定计陷害要挟前来郊游野餐的游人。但是,当前来审案的法官要请医生验证丽莎是否受辱时,丽莎顿时歇斯底里起来,她对医生和医院怀有极大的恐惧。

精神病理学告诉我们,特殊的自我意识障碍中有一种“人格解体”,如病人感到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或者已经不复存在,此种症状常和虚无妄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多见于精神分裂症和各种抑郁的状态。还有一种体形感和综合障碍,病人感到自己的身体改变了形状,如觉得头变大,下颌变长,四肢细如钢丝等。小说中的那些疯人已经达到一种忘我的境地了。例如,李士淳把一颗泥球似的扣子当成一枚“金刚钻”,并在失落以后,误以为是把“金刚钻”吞进了他的肚子,他便把两个手指探进自己的咽喉残酷地搜索。当别人劝阻他叫他的名字“士淳”时,李士淳竟奇怪地问:“谁是士淳?”

另一种疯人则感到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了,不需要乃至厌恶一切人为的装饰,包括遮身的衣衫。老农甘庚伯的儿子阿兴在店子街那里发疯,并因而聚集了一群围观和凌辱他的人。赤身裸体的阿兴最后才被甘庚伯用一条麻袋和稻草绳遮掩住身体。还有一种表现形态是疯人的意识中自我异化为动物、植物。如李士淳曾在盛夏的阳光下,撑着一把雨伞长时间地蹲在小假山上,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一株正在生长的菌子。后来,他又趴在地上,鼻孔中呼呼怒吼,甚至用头撞别人,因为他又觉得自己是从河套来的一头牛。同时,他也把别人视为仙女、小白兔等。总之,小说强烈地表现了人的精神出现了严重的异化,他不再是穿衣着裤的“我”本人,甚至不再是历经自然发展史几百万年进化、乃至接受过现代文明教育的人。曾被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众多作家诗人歌咏赞叹不已的至高无上的“万物的灵长”,如今陷于如此境地,这是悲哀的。台湾作家七等生的中篇小说《精神病患》,描写主人公赖哲森寻找医治心病的灵药遭到失败的历程,也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紧张驳杂喧哗的生活环境及现代人无可忍受的精神负荷。

三 谁之罪:探寻社会原因

挖掘人物变态的灵魂,在世界当代小说中屡见不鲜。台湾现代小说中,对于疯人的这类意识的阐发也是相当强烈和典型的。

疯人疯,全社会也未尝清醒。在洪醒夫的小说《黑面庆仔》中,写了黑面庆仔的女儿发了疯,偏偏又有无耻之徒去污辱她,使她怀孕生子,使得黑面庆仔不胜痛苦,还要蒙受乡人的耻笑。在柏杨的《旷野》中,有个精神病医生及其助手误抓了一个神智正常的人刘可勤当做逃逸的疯子,围观的群众也都不加思考地对刘进行嘲笑,目睹此事的一位健康女性岳政芬不禁木然道:“我希望我疯。”这正如小说中的另一位高明的林大夫说的:“我感到社会越复杂,疯人也就越多。”

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世界上经济再发达的地方也没有逃避精神压力的乐园净土。

陈若曦的中篇小说《二胡》中写道:在美国硅谷工作的华人男子胡先立说:“所以,我们硅谷的人,生活像在拼命,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是常事——新成立的公司,管理阶层甚至投入十八小时,新发明以分秒计算,既要保密,又要设法刺探别人的机密。总之,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这几年成立的公司,老板大都来自台湾、香港和新加坡。许多人是白手起家,工作就像拼命;一般人也忘我地工作——在他们的字典中,硬是删掉了‘娱乐’和‘享受’的字眼。有时,我们觉得我们不是人,是工作狂……”“硅谷人是疯子!”

历史的动荡与个人无可奈何地身陷其中,以及个人无法正确地应对变化了的时势,也往往会成为心理震荡的重要原因。

展示精神病患者人格分裂比较成功的小说还有聂华苓的长篇《桑青与桃红》。作品描绘了年青时代反对封建家庭、追求自由解放的桑青,如何逐渐变成了失去道德伦理和价值观念的、作为纵欲狂的精神病患者桃红。甚至,作为纯真少女的桑青和作为纵欲狂的桃红,两种人格同时在主人公身上展开激烈的搏斗。她的这种人格变化又是和中国近代历史中,人民遭受的动荡和苦难生活同时进行的。借用中国现代著名文艺理论家胡风的话来表示,就是带有“精神奴役的创伤”。因而,这个精神分裂者的形象不再是西方现代文学中精神分裂者的仿制品,而是有着独特的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社会内容。

和普通人相比,有时我们不得不承认,疯子有时候距离世俗的圣人标准更近。在柏杨的小说《拱桥》中,有一个我们可用于反证法的实例。在后来想起与王乃珊的甜蜜相处时,穷人家的子弟卢明伟激动地想,幸亏刚才他没有为摆脱情网,向王乃珊的父亲总经理辞职。“任何人在这样的情形下而坚持着非辞职的话,他不是圣人便是疯子。”而实际上,卢明伟的这个判断是大为错误的,作为圣人或者疯子才会做出的决定才是明智的,才能够使他摆脱接踵而至的无情的打击。于是,他失业,被人毒打得倒在血泊里,奄奄一息。伤口痊愈后,乃至十几年以后,他才深深意识到,在这充满了轻蔑和敌意的社会里,自己为这种透明度太高的爱情所付出的代价不仅太高,而且远远是得不偿失的。

日本著名作家菊池宽的独幕剧《屋上的狂人》中,描写了一个偏执而不顾炎日当头而喜欢呆在屋顶的胜岛吉太郎,这也可以用来为台湾小说的相关形象和社会关系作佐证。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在有的场合,所谓清醒的世人都已经中邪似地糊涂了,但是那位疯人却真正地显出了世人皆醉我独醒的面目。胜岛家请尼姑来给吉太郎治病,当尼姑装神弄鬼的时候,胜岛家的几个正常人都为之折服地敬叹下跪,仅疯人吉太郎不信此道,独自屹立,无动于衷。

于是,我们从中可以归纳出这样一个令人惊讶的命题:疯人是幸福的,理性则往往是荒谬的。如昆德拉所说:“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因此,有些承受不了痛苦的人有时候巴不得自己发疯,或者变成白痴。琼瑶《女朋友》中的人物高凌风说:“……其实,失恋也罢,无恋也罢,相恋也罢,都是痛苦。人类的痛苦就是因为感情太多,根据心理学,有感情必定有痛苦,所以,最快乐的人是白痴!”柏杨的小说《在火车上》则表现出,疯人并不感到生活于这个世界中的莫大痛苦,同时,正由于他疯了,他也不必为自己伪饰,去掩盖自己的想象、仇恨和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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