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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在中国新一轮金融改革的进程中,金融运行出现了若干新现象:货币总量较大幅度增长、通货膨胀还在加剧、金融市场结构性变化、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外汇储备成倍增加。这些变化无不具有制度性的特征。在上述背景下,如何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控制通货膨胀,将是中国金融部门所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我国货币运行的若干新情况
无论是成本推动因素、农产品调价,还是投资需求拉动,高通货膨胀在1994年已是事实。与往年不同的是,在这次高通涨的同时,中国的货币运行也出现了若干新情况。
1.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发生了很大变化
1994年,基础货币增加4586.21亿元,比上年增长34.35%。从中央银行资产结构看,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与金融体制改革紧密相关(见表1)。一是中央银行基本停止了对财政的透支和贷款,所以通过该渠道投放的基础货币大幅度减少,其比重由1993年的9.3%降为1994年的2.5%;二是外汇占款成了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其比重由1993年的7%上升到1994年的75.1%,1994年央行外汇净资产增加304亿美元,这是由外汇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三是央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大幅度下降,其比重由1993年的78%降至1994年的20.1%。上述变化对全社会资金运行的影响是深远的。
表1 中央银行资产结构 (各主要项目占当年资产总增加额的百分比)
1993年19994
对银行贷款 78.0 20.1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1.6 0.7
其他贷款3.7 1.1
外汇7.0 75.1
财政借款9.3 2.5
注:加总不到100%,因为个别项目数额极小而不计。
2.各类银行机构的存款比重出现了逆转,全社会信贷资金相对宽松
在1994年以前,中国各类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除外)一直是存款小于贷款,无论从余额或是年增加额看均是如此,其资金缺口由中央银行贷款弥补,从而一直处于“超贷”状况。但1994年,情况发生了逆转。从当年增加额看,各类金融机构均是存款大于贷款,出现了大幅度的“存差”(见表2),当年全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存款增加额大于贷款增加额之差达4052.7亿元。这一变化对中国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要充分估计。很显然,这一变化与上述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渠道改变是直接相关的。在结售汇制和外汇收大于支的背景下,企业的外汇收入通过结汇即刻获得人民币资金,转为企业在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存款,商业银行再将外汇卖给中央银行也立刻得到人民币。由此,中央银行通过“外汇占款”吐出的基础货币无需通过贷款环节就直接转变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1994年我国企业存款净增3498.6亿元,比1993年多增1919.4亿元。
表2 1994年各类金融机构存贷款增加额比较(亿元)
存款增加额 贷款增加额
存差额
专业银行 3048.8
2337.5 711.3
信托投资公司 512 316.4
195.6
农村信用社
1383.9
913.5470.4
城市信用社
989.7512.6477.1
其他银行 372.2248.21270.0
全部金融机构11269.3 7216.6
4052.7
信贷资金相对宽松的另一个表现是专业银行的备付率在1993年的偏高的基础之上继续上升(见表3)。存款总量大幅度增加同时意味着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大幅度增加,1994年,
表3 1994年各月专业银行的备付率(%)
月份 12 3 45 6 7 8 9
10
11
12
备付率8.1 11.7 12.8 12.3 12.4 12.1 10.6 10.4 10.0 10.4 10.4 111
M[,2]年增长率达34.4%,比上年高10个百分点。
然而,在存款增加、资金相对宽松的背景下,实际经济部门和一些企业仍然反映资金紧张,贷款需求十分旺盛。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高通货膨胀下我国贷款名义利率偏低,实际利率为负值,从而使利率对资金需求的制约作用无法发挥;而是高投资拉动的滞后效应,大量建成投产项目和再建项目都急需后续资金;三是部分企业效益不佳,产品积压,资金周转不畅。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在39万个工业企业中,到1994年末产成品积压达4150亿元,比年初增加900亿元,企业应收帐款金额达6300亿元,比年初增加3000亿元,1994年末有20.3%的企业亏损,亏损额达678亿元;四是银行加强了贷款风险管理,在市场风险增大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更为慎重,将部分存款转为非贷款资产。
3.贷款格局继续演变,国家银行贷款限额方式在货币总量调控中作用下降
对国家银行实行贷款限额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并在金融宏观调控和货币总量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1994年情况发生了变化。
1994年中国所有金融机构对非金融部门的贷款增加额为7216.6亿元,其中受贷款限额控制的国家银行贷款增加额为5161亿元,占贷款总量的71.5%,比1993年又下降了5个百分点,其比重的下降幅度是近10年来最低的。从近4年来的情况看,这一下降趋势仍在加速。另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由于1994年全国存贷款比重出现逆转,存款多于贷款,各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量中贷款比重大幅度下降,非贷款性资产增加,国家银行也是如此。从四家国家专业银行看,1994年的新增总资产中,贷款比重为54.1%,而在1994年以前,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一直在75%以上。这表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银行自身的改革进一步深化,银行的资产结构迅速调整,并加速了整个社会金融结构的变化,预计这一趋势在未来的几年还会继续下去。
在上述背景下,国家银行贷款限额这一货币政策工具的重要性进一步减弱,1994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净增12012.7亿元,国家银行贷款增加额仅占其43%。贷款限额对货币总量控制已经不能发挥主要作用,同样对总需求的调控作用也在进一步弱化。货币政策体系的进一步改革已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从贷款的期限结构看,我国固定资产贷款(中长期贷款)比重过大。1987~1990年期间,固定资产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只有13%左右,1991~1992年该比重在17%,到1993年上升到19.5%。1994年国家银行计划贷款规模中,固定资产贷款比重为33.6%,实际执行结果占33.1%,比近几年的一般水平高出一倍左右。此外,由于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进展缓慢,经济效益不高,加之一些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以各种方式大量逃避银行债务,使国家银行贷款中逾期、呆滞、呆帐贷款的比重上升,信贷资金周转缓慢,风险越来越大。到1994年9月末,仅工、农、中、建四家银行被拖欠的利息就高达682亿元,其中1994年新增205亿元。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处在连年下降的趋势。
二、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
1994年中国金融市场出现了明显的结构性变化:货币市场由于监管规则的变化,交易量缩小,而市场趋于规范;证券市场形成了以债券市场为主,股票为辅的新格局,而股票市场大起大落,投机过渡,制度性缺陷更为暴露,国债市场发行量增加,品种增多,交易活跃;全国统一规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基本形成,交易量大且活跃,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
1.货币市场
199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对货币市场有关业务做出规定,主要有: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期限为7天(含7天)以内的同业头寸拆借和7天至4个月的同业短期拆借;商业银行向信托投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7天;同业短期拆借要通过人民银行牵头的融资中心(省级和二级分行),主要采取同业融通票据、贴现和转贴方式办理,融资中心可从所有金融机构拆入4个月以内的资金,可向银行拆出4个月以内的资金;商业银行拆入资金余额与同期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等。在这些新的监管规则下,同业拆借市场的流量和流向出现了变化,“乱拆借”得以制止,货币市场进一步规范。一家商业银行分支行之间的资金往来不再算入同业拆借的范围;到1994年末,国家银行拆出资金余客为1111.8亿元,比1993年末增加130.8亿元,拆入资金余额为412.9亿元,比1993年末减少8.1亿元,净拆出资金余额为699亿元,比1993年末增加139亿元。国家银行作为我国货币市场上的主要拆出方,其拆出资金增加不多。由于1994年各类金融机构存款增加较多,头寸相对充裕,市场同业拆借交易量比往年有所下降。
2.国债市场
中国国债市场在1994年有突破性发展。当年国债发行量1020亿元,比1993年多发640亿元,国债品种增加,年末未偿还国债余额达2300亿元。1994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额达2.3万亿元,是1993年的760多倍,占当年各种证券总成交额的70%,成为证券市场中交易量最多、最活跃的市场。在国债二级市场上,国债期货交易居主导地位,交易额1.92万亿元,现货交易额约为700亿元,国债回购交易额约为3200亿元。尽管国债市场发展迅速,但其基础并不巩固。巨额的国债期货交易只是围绕在少数2~3个交易品种,这几个国债期货交易品种均是保值国债,期货交易是建立在买卖双方对保值贴补率预期(预期通货膨胀率)的基础之上,一旦通货膨胀率低于国债固定名义利率,保值贴补率趋向零,则国债期货交易量就会大幅度减少;国债现货交易仍以实物券为基础,可流通国债为数不多;国债回购交易多使用空头国债代保管凭证为抵押,交易规模迅速膨胀,促进了国债卖空和信用扩张。在1994年国债市场发展的基础之上,国家要加大国债市场的改革力度,首先要进一步改革国债发行体制,以促进国债发行的市场化,增加非实物券国债的发行,在巩固承购包销发行的基础之上引入国际通用的招标发行,以促进国债利率的市场化;其次要组建全国统一的国债托管登记中心,改变目前国债市场分割的格局,建立全国统一国债市场;第三是加强对国债二级市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国债期货交易和回购交易的监管,正确引导国债衍生产品市场,杜绝买空卖空,统一市场规则。
3.外汇市场
1994年4月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上海正式开业,意味着中国统一银行间外汇市场基本形成。到1994年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金额达522亿美元,交易中心有会员303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87家。同时,专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各地外汇调剂中心仍运转正常,当年累计成交约100亿美元。1994年中国外汇市场运行显示了以下特点:(1)不算中央银行,外汇市场上是供大于求,在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内,卖出400亿美元,买入90亿美元;在外汇调剂市场上,卖出115亿美元,买入94亿美元,其供求差额(约320亿美元)基本由中央银行买入;(2)汇率全国统一化,交易公平、公正、公开,适合于外汇公开市场的操作办法、技术条件、制度规章已基本规范,交易程序、资金清算、市场监管基本符合国际惯例;(3)人民币汇价缓坡型下降,币值稳定上升。从1994年4月4日至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价从8.7左右降至8.44,跌幅2500点。
三、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在1994年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果的基础之上,必将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争取新的突破。
1.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果
1994年中央银行在职能转换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中央银行不再对非金融部门发放贷款,不再向财政融资;中行和分支行的职能得以明确落实,以保证货币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中央银行及其分支行的利润留成制度已为预算制所代替;强化了在分业经营基础上的金融监管的力度。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已正式开业,初步完成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分离;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顺利,对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农副产品收购的资金供应,对支持我国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起了积极作用。1994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到位率达100%,农副产品收购也没有出现“打白条”。
国家专业银行在政策性业务划转之后,转向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加快;各总行强化了集中经营、统一调度资金的能力,其分支行的准法人行为停止;各家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经中央银行批准已开始实施,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竞争意识增加,分支行、基层营业网点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均有新的起色。
外汇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功:实现了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人民币汇率制度;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度进展顺利;外汇留成和上缴制已经取消,并建立了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与此同时,外汇兑换券回收已进入尾声。
2.深化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的几点意见
(1)根据我国金融形势出现的新情况,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体系的改革一定要协调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协调人民币汇率目标与货币控制目标的关系,以期达到本、外币的统一;二是协调好基础货币控制,国家银行贷款限额和货币供应总量调控之间的数量关系,逐步实现完全的间接调控;三是要协调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等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关系。
(2)国家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的改革要有实质性进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的颁布,专业银行改革的重点主要应在:第一,在行内人事、工资分配方面建立新的激励机制;第二,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要强化利润指标和资产质量指标,基本建立起现代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结构;第三,国家要逐步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对国有商业银行业绩考核的指标体系,探讨对国有商业银行派驻监事会的方式和工作程序;第四,坚持分业经营的原则,确立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和经营范围,完成国有商业银行与其附属非金融性公司、控股和投资企业的彻底脱钩。
(3)积极推进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并同时规范现有城市信用社新的业务范围、产权结构和经营机制,使其成为真正的合作性金融组织。
(4)继续完善外汇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第一,探索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意愿结汇的方式,并在此基础之上实现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外汇调剂中心的统一;第二,继续做好原外汇额度的回收工作,早日解决原外汇体制的遗留问题;第三,继续清理多年积累下来的外汇管理法规,将有效的法规系统化,并予以公布,以提高透明度,使外汇管理体系符合国际惯例;第四,积极准备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加强外债管理;第五,进一步完善结售汇制,完善国家外汇储备管理和经营的制度。
(5)要对保险体制进行较大的改革:第一,分设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第二,组建一些区域性保险公司和专业性保险公司;第三,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形成和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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