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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03)04-0003-06
创新是21世纪时代精神首要和集中的表现。理论创新则是全部创新活动的基础,它“ 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创新的理论是对该理论所反映的时代脉搏的正确把号, 是对该时代的观念上的准确把握,它既是理论创造主体个性化劳动的产物,同时更是各 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探讨理论创新所具备的主体条件,对于增强我们理论创新 的自觉性和科学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探讨影响理论创新的客观要素,自觉营造有 利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理论春天,对于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指导我国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同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形成鼓励创新的社会评价标准
评价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种在对象性关系中的对象化活动,借助于主客体间的双向 互逆过程,实现人对世界的支配和拥有。人类借助于实践对世界之价值意义的把握,即 人类借助于对已然或应然之实物形态的把握来把握其功能和意义,是评价在实践过程中 的本质表现。在精神活动中,评价所要支配的是人的精神世界,即借助于思想、观念、 法律、规章制度,总之是价值体系,通过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来评价、约束、范导,从 而支配人们的观念、心理,进而支配人们的行为。
在社会评价的内容中,确立社会评价标准至为关键。观念规范行为,行为体现观念。 当一种观念被认同并被确立为一种社会评价标准时,该观念便获得了巨大而无形的对社 会成员精神和心灵的钳制力量,并进而控制其行为。社会评价标准的确立不是一种主观 的随意,它是奠基于一定的社会需要之上的。当前我国人民最大的需要就是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一项全新的事 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 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1](p.258-259)奠定在这 一需要基础上的社会评价尺度,就是要敢于开拓,勇于创新,敢为天下先。
然而一种新的社会评价标准的确立,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的随心所欲的描绘,而是在一 张旧图纸上的重新设计。“勇于创新为至善”的新时期的社会评价标准的确立必然会受 到传统观念中陈旧内容的抵制。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受传统农业落后的生产方式统治 几千年的农业大国,有着漫长的封建历史。这一生产方式,演绎的是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的旋律,吟咏的是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复调。在由这一生产方式及其所决定的生活方式 的影响下,形成了非常强大的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求发展、 不思进取,不愿接受新事物,并且讥讽、排斥新事物,凝聚在社会评价标准上就是“循 规蹈矩为至善”。
在这一社会评价标准度量下,“述而不作”为文人之流风;“萧规曹随”为治国之样 板;“行不露趾、笑不露齿”为淑女形象;“宁可湿冠不可失步”为君子仪态……否则 ,会被视为异类,遭千夫之所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士大夫洞察世事 后的慨叹;“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这是黎民百姓的总结和自警。在这 种尽管人们使出浑身解数却挥斩不断的如夜色般浓重的思想和精神的禁锢之下,人们的 创造精神遭到严重压抑,创造性几乎丧失殆尽,社会进步受到严重阻碍。“九州生气恃 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正是对创造性的期盼、 呼唤和呐喊。
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评价标准,从根本上来说,也是缺乏创造精神的。 计划的制订是少数人的职责,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需要严格执行计划。“严格执行为 至善”。因此,确立“勇于创新为至善”的社会评价标准,必须和落后的传统观念实行 最彻底的决裂。
评价是一种体系。从评价主体来看,有个体评价、群体评价和社会评价。个体评价是 具有评价能力的单个人在其有限的生活范围内对周围价值物的断定,它是个体所受教育 、所处环境、文化素质、心理特征及其价值观的综合反映,它带有鲜明的个性特征。群 体评价是一个集团、一个地区乃至一个民族,在其大体相同的文化背景下形成的评价。 社会评价是人类历史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所形成的整个民族和国家的评价。在评价的 这三种类型中,个体评价较为活跃和易变,带有较多的自发性质;惟其如此,符合历史 发展要求的新的社会评价标准最早以萌芽的形式在个体评价中得到反映。群体评价和社 会评价则相对稳定而持久,具有自觉的和理性的性质,它们构成评价体系中的核心内容 。每当社会发展进入社会转型时期,首先发生变化的是个体评价,而群体评价和社会评 价的变化则相对滞后。确立“勇于创新为至善”的社会评价标准,就必须充分注意和鉴 别那些反映历史发展要求的个体评价,充分注意和鉴别那些反映历史发展要求的群体评 价,对之进行肯定和支持。因为社会评价不能凭空产生,它是在对个体、群体评价的筛 选、吸收、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方面,邓小平为我们树立了楷模。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 简称《决定》),《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 新概念,肯定了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把商品 经济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为发展商品经济,扩展市场关系,发挥 市场机制的作用,扫除了许多障碍。对这一《决定》,邓小平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中 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 ,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1](p.91)“我的印 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 的政治经济学”,“这是个好文件”,“确实很好”。[1](p.83)
正是《决定》的这些“新话”,使中国改革的市场取向初步确立,并为八年后最根本 的突破——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在邓小平的大力倡导下,解放思 想,勇于理论创新成为风尚,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园地的新论迭出。
确立“勇于创新为至善”的社会评价标准,必须使全体人民充分了解确立这一评价标 准的客观必然性,认识到确立这一评价标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是中华民族 复兴腾飞的需要。为此,需要加强全党全民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领会,加强对“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领会。在此基础之上,真正理解这一社会评价标准的价值之所 在,从而自觉地以这一价值标准为尺度,对个体评价以及群体评价加以整合,使之朝着 历史所要求的方向发展;在新旧价值观、中外价值观激烈冲突的今天,更加自觉地以这 一价值标准为武器,对落后的评价体系进行批判,对消极、腐朽、反动的评价体系进行 批判,校正实践航向,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二、加强鼓励创新的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它作为一种既有的 存在,对人们的活动起着极大的规范和制约作用。一种从本质上来说鼓励创新的制度, 可以极大地解放人们的思想,激发人们的创造精神和创造热情,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而一种从本质上来说扼杀创造的制度,只能禁锢人们的思想,遏止人们的创造精神和创 造热情,致使人们墨守成规、抱残守缺,最终走向灭亡。
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失误时特别强调制度的原因。他 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 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 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p.333)邓小平认为,“制度问 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p.333)。邓小平的这一总结非常深刻 ,具有极大的普适性和一般指导意义。20多年来我们在理论上创新不足,也与我们的制 度有关。尤其在“文革”时期,“四人帮”唯心主义横行,形而上学猖獗,创新为离经 叛道,超越为不诚不敬,怀疑为思想反动,标新为异端邪说……十亿人民只需一个头脑 ,谁也不得有自己的见解。
社会主义制度在本质上是鼓励创新的制度。因为它是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当家 作主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之下,任何领域的创新从根本上来说,都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 本利益。加强鼓励创新的制度建设,首要的是要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
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思想自由是理论创新的前提。邓小平曾经指出,民主是解放思想 的条件。新理论的产生,首先要突破旧观念、旧思想和旧理论的束缚。而要突破这一束 缚就必须真正做到解放思想,敢于思考,勇于思考。在现代社会里,民主既是一种政治 制度,又是一种社会生活形态。而思想自由则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思想自由意 味着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人人都有自由、平等地发表思想、言论的权利。只有在高度 民主、思想自由的社会里,才能畅所欲言,言无禁忌,才能独立思考,思而创新;才能 尊重事实,崇尚真理,而不迷信权威,固守教条。从人类思想发展史来看,什么时候、 什么地区思想禁锢解除,民主风气增长,人们的思想创新活力就得以激发,创新灵感、 创新火花就得以迸发,创新理论就不断产生。我国宋代思想发展史就是例证。
自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一元化的文化专制政策以来,儒家经典获得 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权威,成为意识形态思维的定势和不可侵犯的圣人之言。春秋战国时 代那种学术自由、“百家争鸣”的气氛荡然无存,不仅以“疑经”为背道,而且以“破 注”为非法,严重地桎梏着思想界、学术界。宋代在太祖赵匡胤“佑文”政策下,知识 分子挺起脊梁,大破汉唐“传注”,从“舍传求经”到“疑经改经”,掀起了一股具有 清新活力、生气勃勃的潮流。从欧阳修非《系辞》、司马光疑《孟子》、苏轼讥《尚书 》……到朱熹以《周易》为卜筮之书、《尚书》为历史文诰的汇集、《诗》亦载男女之 事,严重剥蚀和动摇了儒家经典、圣人之言的神圣的光环和权威,一切思维定势、固有 教条、价值模式都需要打破重构,于是创新就成为时代的呼唤和诉求,这样宋代便出现 了空前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举其大者如谦学、新学、蜀学、洛学、关学 、道南、湖湘、闽学、象山学、金华、永康、永嘉等学派,各呈异彩,绚丽多姿。[3]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程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自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实事求 是的思想路线以来,全国人民解放思想蔚为风气,与时俱进已成共识,在理论和实践上 都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中国走向现代化历程中的首要和核心 问题作出了深入的探讨,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成果。这些成果最集中地体现在邓小 平理论体系之中。
加强鼓励创新的制度建设,必须切实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党内外 、在全国上下、在各行各界发展一种民主自由的政治空气、学术空气。允许别人说话, 允许别人说不同的话、表达不同的思想意见,而不能人为地设置禁区;允许别人犯错误 ,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别人的错误。如此,才能使理论不断创新,改革不断深化, 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民主是理论创新的前提,法制则是理论创新的重要保障。邓小平指出:“要加强民主 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2](p.189)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2](p.146)所谓 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就是:一方面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践中 所取得的正确认识、理论和方针、政策逐步变成制度,并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使之制 度化、法律化;另一方面,要依靠法制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和 国家强制性的特点,只有使社会主义民主上升为法律并使之具有极大的权威性,才能使 民主获得切实保障。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政治基础,社会主义 法制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创新意味着以新的制度、新的秩序、新的技术、 新的学说、新的方法替代旧的东西,有可能与现存的秩序和制度相冲突,有可能触动一 些人的既得利益,创新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上述负面影响,就必须有一套民主的政治和法 律机制,遏制与社会进步方向背道而驰的保守势力对改革与创新的破坏和抵制,宽容创 新者的失误,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使创新成为社会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三、确立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就是指那种既能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性质,又能适合社 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各种制度形式,如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过去的 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的主要弊端,就是高度集权,缺乏民主,缺乏应有的监 督制约机制,使集中的权力变成了少数决策者的权力,从而产生了严重的“官僚主义现 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 象”[2](p.327)。在这种体制之下,许多重大问题只取决于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决断 ,其他人只能奉命行事。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不想去理解而依旧执行;正确的执行 ,不正确的也不会提出质疑、异议而照样执行。只迷信“领导英明”,从不考虑自己也 能创新,也有创新的职责。在这种体制之下,人们的创新意识被泯灭,创新能力遭压制 。
鼓励创新的体制,不仅能够焕发人们的创造精神并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同时它还“威 逼”着人们去创新。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的必然 选择,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最好体制条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民主经济,必 然要求在经济活动的一切方面实行经济民主,而民主又恰恰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前 提条件。如果什么都实行计划,实行集中式管理,缺乏民主,那就做不到解放思想、实 事求是。另外,市场经济又是利益经济,实现效益最大化是各个经济主体追求的目标, 也是各个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受利益驱动,经济主体必然时刻关注市场 情况的变化,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也就决定了经济主体必须解放思想、实 事求是,如果思想保守,思想僵化,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在这种创新 体制之下,人们以“出新思路、言新话语、拿新举措、开新局面”为荣,以走老路、说 套话、守旧摊子、用老办法为庸;创新者获得支持、赢得嘉奖、得到实惠,守旧者压力 重重而思奋发。
笔者认为,鼓励创新的机制主要应该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激励机制
“激励”一般是指一个有机体在追求某些既定目标时的意愿程度,它含有激发动机、 鼓励行为、形成动力的意义。有利于理论创新的激励机制,其作用在于:激发人们正确 的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和潜力,鼓励人们研究 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理论。
任何一种创新活动都具有成功和不成功两种可能的结果。成功的创新无疑会产生一定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是重大的突破和创新,给社会带来的效益是巨大的。小岗 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创新、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理论运用创新、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论的原创性创新,可以说改变了现代中国的发展进程,其效益是无法计量的。 而不成功的创新有可能得不偿失,有可能最终失败。它们的价值往往以负面形式表现出 来,而这一种负面价值往往为极大多数人所轻视。创新后果的这种双重性,要求政府必 须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给创新者以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和政策上的保证,形 成足够强大的激励力量,激发人们的创新积极性,同时也尽可能补偿人们为创新所付出 的代价,降低人们为创新所承担的风险,支持敢冒风险的创新者,奖励为社会做出重大 贡献的创新者。
2.引领机制
引领机制即引导和表率机制。其一,政府应当制订适当的创新计划,引导和规范社会 的创新活动。政府的创新计划对全社会的创新活动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首先,可以合理 地配置有限的资源,防止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地降低全社会的创新成本,以期取得最大 的创新效益;其次,可以对社会的创新活动进行引导,把主要的创新力量集中到社会最 需要的领域和部门,解决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最后,可以对社会的各种创新活动进行 必要的规范和调控,使全社会的创新活动能够有序地和持续地发展。其二,至关重要的 是,政府应当成为创新的表率。政府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实际掌握者,是政治经济制度的 建立者和各种政策法规的制订者,政府的一举一动极大地影响着全体公民的思想和行为 ,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政府自身的创新对社会进步的意义尤其重大。政府的创新 形象可以在全社会培育起一种创新的文化氛围,使创新成为一种社会价值;政府的创新 行为改变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各项政策方针,影响着所有公民的政治生活、经济生 活和社会生活;政府的创新制度更是直接关系到社会各个领域中创新活动的数量、质量 和效用。完全可以说,一个良好的现代政府不仅应当是精简、高效、廉洁的政府,而且 应当是民主、开拓和创新的政府。
3.宽容机制
宽容机制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激励机制的内容延伸。对于理论创新来说,宽容机制 尤为重要。宽容机制的功能发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物质方面的扶助。理论创 新和技术创新一样,需要花费一定的创新成本。奖励是对成功的创新而言的。对于不成 功的创新所付出的成本,就需要发挥宽容机制的功能,予以补偿。否则对于一个以研究 为职业的理论工作者来说,其维持生计都将困难。对此,法国政府制定并通过的《创新 法》可资借鉴——虽然这一法令是针对技术创新而言的。《创新法》鼓励研究人员去创 建企业,加速研究成果的转化,并要求科研机构和大学成为新企业的孵化器,为它们提 供场所、设备、技术和信息;研究人员在创办企业的头五年,保留位置,一旦企业失败 ,仍应安置研究职位。当然,理论创新的扶助政策要建立在完备的项目申报程序的基础 上。其二,道义上的宽容。理论创新鉴定复杂。毛泽东曾经指出:“历史上新的正确的 东西,在开始的时候常常得不到多数人承认,只能在斗争中曲折地发展。正确的东西, 好的东西,人们一开始常常不承认它们是香花,反而把它们看作毒草。哥白尼关于太阳 系的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都曾经被看作是错误的东西,都曾经经历艰苦的斗争。我 国历史上也有许多这样的事例。”[4](p.388-389)社会主义社会,虽然新生事物的成长 条件和过去不同了,好得多了,但是由于鉴别不清等认识上的原因和其他历史条件的限 制,仍然会出现不承认真理和不接受科学的现象,压抑新生力量和合理的意见仍然是常 有的事,从而妨碍新生事物的成长。“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 考验的时间。”[4](p.388)对此,宽容机制就显得特别重要。
另外,即使是非科学的理论,只要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也应给予宽容。从认识论的 角度来说,人们所认识的客观世界是一个运动变化发展的无限过程。从时间上说,一过 程向另一过程推移和转变是无限的;从空间上说,事物、过程之间的联系,物质客体的 结构和层次也是无限的。这就决定了人们的实践和认识也必然是一个无限发展、无限深 入的过程。列宁说:“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 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 变成(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而这条直线能把人们(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的话)引到泥坑里去,引到僧侣主义那里去。”[5](p.715)对此,宽容起码要体现在两 个方面:第一,不能义正词严地骂一声“谬论”而宣判该理论的死刑,并进而把理论的 创造者也打翻在地。这种情况在我国封建社会并不鲜见。第二,帮助认识者认真分析认 识过程,指出他将认识曲线上的哪一个片断、碎片、小段变成了独立的完整的直线,发 现其失误之处,从而在正确思维规律的指引下敲开真理之门。
最后,全党、全民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理论思维能力的提高,是马克思主义理 论创新的深厚基础。
理论创新固然离不开少数杰出人物的主观活动,但是,理论创新的基础是实践,而实 践的主体是千百万人民群众,千百万人民群众是理论创新的主体。理论创新的质和量受 着实践的质和量的制约。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理论思维能力的 高低,对于理论创新起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广大理论工作者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密联系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围绕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 略问题,以及现实生活提出的、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不少 有新意、有创见、有分量、有影响、有说服力、有战斗力的理论创新成果,为我们党建 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拓展公有制实 现形式的渠道、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制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 结合的方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入WTO的对策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等等, 做出了多方面的贡献。
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向全党提出了更高的理论创新的要 求。我们必须在观念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全党、全民族的理 论水平和理论思维能力。加强教材建设,加强阵地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认真研究理论 转化为信仰的内在机制,培养出一大批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充分发挥选人用人的导向 作用,进一步改革选人用人制度,把那些真懂马列、具有较高辩证思维能力的人充实到 各级领导班子中去,以此来促进全党、全民族理论水平的提高,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 上把理论创新推向前进。
收稿日期:200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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