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7:借贷中介挑战“地下钱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钱庄论文,地下论文,中介论文,专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来,国内各大银行纷纷出台个人金融服务新产品,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上周,民生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便是其中的一种。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即银行做中介,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客户将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帮助挑选合适的放贷对象,客户可自行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银行负责监督贷款的使用和催收还款。
一些媒介对这项新业务的评价不约而同--银行以合法的形式介入民间借贷市场,其公开的“地上借贷”行为,将直面冲击金融市场毒瘤--“地下钱庄”。
不可否认,“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出现,为个人融投资开辟了新渠道,也为银行个人金融服务找到了一个新的增长点。但是,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冲击甚至取代“地下钱庄”,却令人怀疑。
一直以来,“地下钱庄”的存在,是困扰许多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管理的大问题。在中国一些地方,也面临着这一问题。比如,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资金市场需求量大,而正常的投融资渠道不畅,一些“地下钱庄”,便趋势而出,“主营业务”就是“传统”的存贷款。有专家估计,在个体私营经济发达的沿海某地级市,民间金融涉及金融估计在3000亿至3500亿元。
打击“地下钱庄”,首先要清理民间投融资渠道上的障碍。
近两年,不少商业银行涉足沿海资金活跃的地区,却往往难有作为。一方面,银行担心中小企业的信誉度不够,贷款有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埋怨银行的信贷“门槛”高,对申请贷款的项目卡得过死,服务也不到位;再者,银行繁琐的贷款程序,也不能满足这些资金周转快的中小企业对短期信贷的需求。这些表现在金融管理体制、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制度,以及对民间投资的限制等方面的障碍,显然不是“个人委托贷款”一项新业务可以冲击得了的。
其实,从金融市场竞争的角度而言,“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开展,更多是促进银行完善贷款制度,促进银行作为一个企业,而非政府机构的信用的建立。
“个人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根据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确定,上下有限浮动。并且,民生银行将根据委托贷款的繁简程度、金额大小等,与委托人商议确定收取多少手续费,手续费的标准不低于委托贷款金额的2‰,且每笔不低于1000元。
贷款利率不高、手续费不低,那么,“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吸引人之处在哪里?显然是银行这一专业金融机构的信誉--看起来,人们通过银行将资金贷给某企业,实际上,人们是将资金投向了银行的信誉。这个信誉包含:银行能够帮助委托人选择到好的投资对象,控制风险;无论是委托人,还是贷款人,能够在银行获得专业的金融服务;当贷款发生风险时,银行有能力帮助客户解决问题,降低风险。
显然,一家银行对贷款风险控制的好坏,以及在金融市场上的信誉,将决定该银行在“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上的市场拓展。贷款风险控制得好、信誉高的银行,将在这项业务上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而在目前所公布的“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办理细则中,我们却无法看到银行在贷款风险控制与企业信誉建立上的信心--尽管民生银行强调,作为中介,银行负责监督贷款的执行和追收工作,但它同时更强调风险的自负。把自身在“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中担当的中介角色,简化为一般的公证、“红娘”角色。有消息说,目前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已接到许多咨询电话,但要求贷款的多,意欲放贷的少,人们对银行在贷款风险控制上的信心不足可见一斑。
作为一项新业务,“个人委托贷款”在试行之初,它对银行自身制度建设的推进作用被忽视,而它无法承担的对复杂金融市场体制建设的作用却被夸大。这样做不利于新业务的探索和实践,也有违金融改革的务实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