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制度移植及本土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土化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股份制改造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股份制的产生、发展及典型股份制分析
(一)股份制的产生和发展
1.股份制的定义。股份制是以向股份公司投资入股的方式将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金(资本),集中于同一企业之中,作为社会资金无限期地统一支配和使用,并实行所有权同经营权相分离,按投资入股份额参与企业管理和股利分配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和财产制度安排。[1]
2.股份制的产生和发展。(1)股份制的起源:关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最重要的股份制组织形式,一些经济史学家研究认为,它源于1407年意大利热那亚市圣乔治银行的创立及16世纪末米兰市仿照圣乔治银行创立的Ambro-Sius银行。可见最早的股份制竟是起源于银行业。从古罗马帝国时期股份制的萌芽,到中世纪末期的15世纪,股份制仍然很不成熟,处于一种幼稚、原始的状态,因而这一时期被称为原始股份制。(2)近代股份制:从16世纪到20世纪初的股份制称为近代股份制。这是股份经济发展历史中的重要阶段。在这期间,股份公司逐渐形成,不断发展,最终在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近代股份制中,目前有完整史料证明的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公司,是成立于1600年12月30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1694年,诞生了第一家股份银行——英格兰银行。英格兰银行的建立虽然比东印度公司晚了近百年,但它却显示了股份公司的意义和作用,成为以后各国银行和其他公司的模仿对象。[2](3)现代股份制:20世纪初到现在的股份制称为现代股份制。现代股份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高速流动的需要,成为一种完善高效的企业组织制度,纷纷被各个市场经济国家移植。
3.股份制在中国的移植及本土化过程。19世纪末,在洋务运动影响下,真正的股份制被移植到了中国。先是于1895年5月,成立了中国第一家自办的股份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接着于1898年2月,出现了中国第一家发行的股票一一“昭信股票”,并于1905年在上海产生了中国的第一个股票交易所。新中国成立后,股份制随着政权的更迭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改革开放后,这一有着旺盛生命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又一次被移植到了中国的银行业。1987年4月,我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宣告成立。这标志着股份制在向我国银行业移植的开始。[3]到1996年1月民生银行组建时,我国已先后组建了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除了海南发展银行1998年6月被关闭,中国投资银行于1998年12月被兼并以外,目前我国还有10家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对典型股份制的分析
我国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移植中存在“淮桔成枳”现象。[4]这使股份制在移植后的本土化过程中偏离了股份制改造的初衷。所以这里有必要对典型的股份制作以分析。
1.股份制的制度结构分析。股份制分散风险、聚集资本、管理专门化的功能,来源于它特有的制度构造。它作为一种财产分配的制度方式,其特点在于实现了所有权、支配权、管理权的分离。这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有着某种特定联系的社会分工,并通过三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和利益制衡推进股份公司的高效运营。
2.股份制的制度环境分析。对股份制来说,假如没有与之相应的制度环境,股份制的移植是不可能成功的。就股份制的产生历史和发展现实状况而言,构成其赖以生存的制度环境的主要因素有:(1)以独立的经济人格存在的自然人;(2)信用制度的发展;(3)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存在;(4)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制建设;(5)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
二、国有商业银行移植股份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比较
只所以要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的移植,不但因为股份制是一种高效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而且相对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国内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表现出了优良的经营绩效。下面仅对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绩效作一比较。从这一对比中可以看到股份制移植的必要性。
我们选取2001年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经营业绩数据和七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经营业绩指标进行比较(见表1和表2)。
表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经营业绩指标(2001年)
资产
资本利息
人均
利润率 利润率
回收率 利润额(元)
0.09
1.0861.97 4718.78
表2 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经营业绩指标(2001年)
附图
资料来源:黄湃、王桂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制度安排与路经选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注:表中的NA表示数据空缺,无法得到。
可以看出,国有银行的资产利润率与资本利润率,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绩稍逊一筹,两个指标分别相差1.28个百分点和14.45个百分点。人均利润指标相差较大,差额达到121920.25元,几乎是国有商业银行的27倍。从这一角度看,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家大业大”,但在与同一土地上成长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却处于竞争的相对劣势。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当然,这其中并不排除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较晚,没有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合理负担,但同时也应当承认,这些股份制银行并没有享受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的种种“优惠”。[5]因此,这一差距能够反映出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移植的必要性。
(二)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移植是当前对其改革的最优路径
国有商业银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清晰的国有产权背后其实是产权主体的空白。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通过产权的多元化和上市来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提高运行效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也就是对其进行股份制的制度移植及本土化。这一路径选择,不但在理论上取得了一致认识,而且中国非银行类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成功实践也证明,这一改革路径在当前是最优的。
三、中国商业银行股份制移植的现实分析
从1987年4月,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诞生到今天,共有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成立。它们走过了18年的风雨历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成立一开始就承担了探索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道路的历史任务。它们的荣辱成败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带来了启示,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与典型股份制比较,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移植后存在以下问题:
(一)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1.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权组织形式不规范。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组建都有自己的特殊背景。有国有企业全资附属、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等多种形式。而且产权结构以公有制为主体。由于国有股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人格化代表,容易造成产权虚置,内部控制及地方政府在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中占据了主导地位,银行难以建立有效治理机制。这使得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殊途同归”,行为方式几近相同。[6]
2.董事会、监事会功能弱化,难托重任。由于股权的高度集中,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长往往是由地方政府或控股大股东直接指派,因此他们只对地方政府或大股东负责,漠视中小股东的权益。再加上外部董事的缺乏,直接导致银行实际经营决策大权主要由董事长及银行的管理者掌握,董事会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按制度规定,监事会是在股东大会之下与董事会平行的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监事会成员主要来自行政级别相对较低的股东代表与员工代表,而他们在党政职务上都归董事会和行长直接领导,这样的监事会必然难以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二)股份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并不成熟
把一个大一统的国有经济分散而组成股份制是有外部条件的,这些条件是:
1.是否有一定的购买力。如果没有一定的货币购买力,分散国有企业产权是相当困难的。原苏东国家分散国有企业产权的客观效果所以不如英国这样的国家,就是因为居民所能提供的购买力相对于庞大的国有资产太少了。同时也缺少在形成这种购买力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制度、产权观念,以及与股份制相关的知识准备。
2.是否有健全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功能,不仅是提供一个交易场所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市场核算,科学地评价资本,形成资本的市场价格,诱导资源的合理分配。如果没有健全的资本市场,就无法解决对资本的评价和合理分配。
3.是否有经理人才和经理人才市场。原苏东国家分散国有企业产权的客观效果所以不如市场经济国家,另一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经理人员和经理人才市场。东欧国家的经济企业家实际上是行政官员,行政官员的思维定势使其很难塑造出企业家应有的负责精神、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而市场经济国家在这方面的准备都是现成的。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股份制移植中缺少的也是这些条件:可以提供的购买力十分有限;没有明确的产权观念和法律传统;资本市场不健全,缺少与之相关的知识;经理人才和经理市场缺乏,在新的形势下,党管干部和市场经济如何结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各种计划经济的知识积累和思维定势依然起作用等。
(三)对股份制移植的认识存在问题
我们在论证股份制的制度移植中,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逻辑错误,这就是只见股份制的功能,不见股份制的制度构造。股份制聚集资本、分散和转移风险、管理专门化的功能,以及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绝佳表现都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照亮了道路。但我们在制度移植中,把活生生的股份制与成熟的市场经济为它提供的制度环境割裂开来,认为只要把股份制移植过来,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茁壮成长。而没有从银行内部和外部精心建设股份制健康发展的制度构造和制度环境。
四、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移植后的本土化
虽然我们不遗余力地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引进股份制,但“引进”决非是简单地全盘照搬,而是需要经过加工改造,即必须实现股份制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本土化。因为制度移植决非一种单纯的制度设计,它的成功与否受到移植国的社会、文化、政治、法律等的影响。[7]股份制的本土化也就是在充分考虑国有商业银行原有组织制度存在路径依赖的现实条件下,精心设计股份制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的制度构造,积极营造股份制运行的制度环境,不断消除与典型股份制的差异。
(一)建立更加完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治理结构
1.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使产权关系真正明晰。目前在国企改革中已建立了国有股权益实现和经营管理的专门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使产权关系日趋明晰,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移植中应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加非国有企业股份,允许外国投资者持股,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在股份制移植中更快地完善起来。[8]
2.构造更加完善的银行内部治理结构。股份制最大的创新便是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形成和经营约束机制的创立。商业银行股份制形成了很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使股份制富有活力和生命力。要使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发挥效力,首先是股东必须在位到位,真正行使对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的监督权。通过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可以达到这个要求;其次,股东大会要名副其实。现阶段不能因股东分散等原因,不开或少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时要维护它的法制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第三,董事会与经理会应有层次,不应交叉太大。第四,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所谓“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这样会导致企业治理结构的扭曲和经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必须加以克服和纠正。
(二)精心营造股份制运行的外部环境
1.不断完善股票市场。中国股票市场经过10多年的发展,市场规模和投资者队伍不断扩大。为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中国股票市场是在赶超战略下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政府为股市运行提供了隐性担保,股市运行机制行政化。这种制度缺陷不但使股票市场面临着一种特殊的系统性风险——制度风险,而且产生了种种不正常现象。[9]所以,要完善中国的股票市场运行机制,首先要解决政府隐性担保这一制度缺陷。其途径有四,一是调整国企产权结构,这不但是解除政府隐性担保问题的核心,还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市场价格信号的形式与传导问题、股市欺诈与炒作问题。二是股市功能定位转换为“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三是突出市场选择机制,在证券民事赔偿法律制度和市场信用机制的逐步完善的情况下,考虑注册制的引入,让市场机制来优胜劣汰,让股市参与者自担风险。四是证监会的法律定位问题,从法律上定位直接向人大和司法部负责是适应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司法管理逐步分离的改革要求,更是适应股市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
2.培育有效的银行业经理人才市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只有具备了丰富的银行经理人才和有效的经理市场,才会对在岗的银行经营管理层造成威胁,迫使其更加努力地工作,为银行的发展尽心尽力。而且,只有有效的经理人才市场才能让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效力。
3.加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它的各种有效机制的顺畅运行是以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保障的。股份制是市场经济中的制度安排之一,这种微观的制度安排更需要宏观的制度体系——法律体系为其保驾护航。
4.加快信用制度建设。众所周知,中国信用制度的落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没有信用制度,股份制就没有了立足之本,自然会出现当前我国股票市场上的种种怪异现象。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众望所归。
五、结论
通过以上论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股份制的发展历史证实,它是具有旺盛生命力的、高效的企业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对于改革困境中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移植这种优秀的企业制度,已成为公认的最优路径选择;但是,在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移植后,我们更要注重的是股份制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的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