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竟陵派出现的契机及钟谭的诗歌创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竟陵论文,契机论文,诗歌创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万历时期,当活跃于中下层社会的小说、戏曲、民歌对越来越多的文人产生越来越强烈的诱惑的时候,当整个文人阶层醉心于以佛(狂禅)道解放儒教、整个社会自上而下弥漫着享乐主义的气氛以及对政治前途功业的失望带来的普遍颓丧日益浸蚀着士大夫的心灵、新的经济因素所带来的新的社会生活在东南地区撑破了许多旧的观念的束缚的时候,公安派提出的“独抒性灵”理论,立即获得了诗界众多人的共鸣。年轻的袁宏道大概是受了前代性灵理论、吴地生活及这里的通俗文学的启发,又受李梦阳——这位未被他及其兄弟十分鄙薄的七子人物的“闾巷有真诗”说的影响,为避免重陷仿古者满纸浮词滥语的泥坑,提出了“宁今宁俗,不肯拾人一字”、“信口而出,信口而谈”、“以《打枣竿》《擘破玉》为诗”等主张,并以自己的创作作了榜样。这种作诗之法实在为久困于时文、无力作高古之诗的文人开了方便之门,也为粗通文墨又欲附庸风雅者提供了进门之阶。于是以俗为诗、以俚为诗的创作方法自然也就甚受青睐。用中道的话来说,当时的情况是“一二学语者流,粗知趋向,又取先生少时偶而率易之语,效颦学步,其究为俚俗,为纤巧,为莽荡,譬如百花开而荆棘之花亦开,泉水流而粪壤之水亦流。”[1](P523) 然而,也许当时的文人自己也尚不清楚,这种趋俗近俚的革新只是满足了他们心理需求的一个方面而已,积淀于文人心中的另一种更加根深蒂固的集体性意识——以古为高、蔑视下里巴人、文垂万世等意识并没有淡出,它很容易让文人回到追求传统的阳春白雪的老路。文人们的以俗为新并没有折腾出多少新花样来,颇类经商不成反蚀其本,随着年岁渐长,袁宏道开始心虚自疑了,他怀疑自己的俚俗会失了身份贻笑后人。他开始重新重视锻炼雅的文字,作潇碧堂诗时走了一步,迨作《华蒿游草》时,就和俚俗作永久之别了。
然而,袁氏兄弟的勒马回首还是为时嫌晚。与他们公安地隔不远的竟陵的诗人——钟惺、谭元春之辈已经在评选古人诗歌的同时,对他们的俚俗表示不满,并提出自己的矫改主张。钟惺小于宏道六岁,小于中道四岁,在文坛上产生影响晚于宏道,只与中道较接近。钟惺中进士在宏道去世前一年(宏道卒于1610年),比中道登第倒早了八年,谭元春与他们相比则属于晚辈。根据钱谦益的说法,伯敬少负少藻,有声公车间,擢第之后,思别出手眼,另立幽深孤峭之宗,以驾驭古人之上。[2](P570) 钟谭于万历三十二年(1004)相识,谭虽小于钟12岁,但因诗文理论相投而订了忘年交。而钟谭真正并名于世,成竟陵诗派,则在其合作编选的《诗归》行世之后,时间在万历甲寅乙卯即钟41~42岁,谭29~30岁期间。
当我们把目光从公安派移向继之而起的竟陵派的时候,一个明显的问题立即兀立在我们面前:为什么公安派刚刚时兴一二十年,黄茅白苇,才得弥望皆是,竟陵派旗号一举,又得万众归依,乃至海内风行30年,其所选诗出现家置一编、学者奉为准的的局面呢?前文已经提到,文人士大夫在追随趋易近俚的风尚时,除了少数几个本身文化低、素质差的附庸风雅者外,对于其余更多的文人来说,俚易只是满足了表达方便或懒散浮躁这一方面,那种以古为高、鄙视下俚、以文传世观念此刻只是暂时蛰伏,传统的审美意识并未被这样的一次冲击所解构。在这种情况下,竟陵派的一声冻雷就很容易让诗界的审美观从旧有的根节上抽出新的枝芽。此外,封建专制社会往往会形成文化上的少头寡元及人们的顺时随人心理,这应该也是对竟陵派形成新的响应的社会心理基础。
然而这些回答似仍嫌不够,要弄清这一问题,我们还得对竟陵派诗人所代表的那种心态加以考察。
明代文人在思想倾向和行为风格上主要表现为顿悟和渐修两种类型(当然也有大量介乎其中或先修后悟、先悟后修者。袁氏兄弟的心路历程即是比较典型的例子)。虽然狂禅之雾弥漫在整个文化领域,很多人沉醉在外向追求的现世享乐之中,但修身养性也始终大有人在,他们在外界恶劣环境的压迫下,或者是怀着满心的失望与忧伤,或者是执意淡化自己的情绪,努力把感觉的触角收回封闭的内心天地,达到心理的宁静和平衡。并且,从宏道和中道的最后归宿来看,返回内心的方式适用的时间和范围似乎要比混世、外求更为长久和广泛。以往一些研究者喜欢把晚明包括性灵派理论在内的许多文化现象与资本主义萌芽挂钩,而实际上资本主义萌芽只是各种作用力之一。晚明的商业和资本主义经济与传统的儒佛道思想以及他们共同氤氲运化出来的狂禅等等,组合成了晚明的一个以传统文化为底色,以狂禅、享乐等为时尚新花样的文化生态场。但新花样看久了毕竟也会让人厌倦,更何况这种新花样的品味有时太俗了。就如穿衣,暖色调的花衣服穿久了,想穿冷色调的、本色的。
宏道与中道在走了一段狂禅派的弯路以后,兜回了修养派的老路。不过,袁宏道提出性灵理论、活跃于文坛的时候,虽然张居正已经去世,党派斗争愈演愈烈,但天空中毕竟多少还有几缕万历之治的余辉,且袁宏道提出这一理论时正在全国最繁华最具享乐气息、文化最活跃的苏州吴县做地方官。所以宏道与中道的诗中有不少作品显示出物欲世界对人的观念带来的冲击。而钟谭联袂而起时,山雨欲来的景象已遍满神州了。在钟谭的诗集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类大厦将倾时的焦躁、恐惧、忧患。《隐秀轩集》卷二《邸报》曰:
曰余生也晚,前事未睹记。矧乃处下流,朝章非所识。三十余年中,局面往往异。冰山往崔嵬,谁肯施螂臂。片字犯鳞甲,万里御魑魅。目前祸堪怵,身后名难计。
形势如此严峻,冰山崔嵬,江河日下,螂臂难挽狂澜于既倒,更何况螂臂都无人肯施。远处已楚歌隐隐,而多嘴谋政反招目前之祸。世事风云变幻,反复无常,身后留名也难指望,还能做什么?及时行乐,须有铁石心肠,而钟惺恰恰不是这样的性格,他常感慨自己身处下流,离皇帝太远,谭元春写的《退谷先生墓志铭》中说,钟惺“在神宗时官行人,思有用于当世,与一二同官讲求时务”。他对当时的党派斗争、对“以庸自赎”的“年来误国”的大臣都非常不满,认为“庸即同凶族”。[3](P44) 复杂的官场斗争以及他自己的官场困顿,日益加重他的失望,“阅人数十载,不容不索居”,[4](P54) 他只能返回内心,将自己的忧绪引向静寂的山水自然和他那谢绝俗人来访的生活环境之中了。谭元春在谈论当时形势时也显得极为绝望和沮丧。《甲子夏答袁述之书》说:“弟素无好兴,昨行京都,亦触其倦,又读兄书,一身之倦不足言也。子美云:‘文武衣冠异昔时’,弟窃以为人物仍旧,而破舟漏屋之气,行于其中,不可结构,此吾辈林麓之日也。而顷者凶饥告于闾里,生平不算米盐之人,不得不日问有亡。黔楚,辅车也,势足以相及,即其势旦夕未足以相及,而凶饥之祸,究将为乱,无论凶饥之究且为乱,而眼前凶饥,已是一乱。前日黔兵偶败,主之者,吾蔡司马也,爱之甚,闻其后放归,则又喜之甚。即以弟一人,其忧其喜皆以蔡司马故,而西南之不可为,又若其不甚切者,天下之人皆此一私心而已矣,其何能为!”既是这样的感受,他们写的怎能不是幽情单绪呢?
钟谭的诗歌理论正是产生于这样一种社会氛围之中,人们对政治、官场、个人前途的失望,由此带来的对国运普遍的既忧患又无奈,儒、道、佛及商业经济自私、急功近利意识在独善为己这一点上的统一,都促使诗歌在理论上继续走背离兼济的“独抒性灵”之路,在风格上向冷淡、幽深、孤峭发展,而竟陵二子的理论核心,正是这一路。《诗归》选就后,钟谭各作了一篇序言,钟惺在序言中不指名地批评了七子“取古人极肤、极狭、极熟、便于口手”的学诗方法,而强调古人真诗之所在,并说“真诗者,精神所为也,察其幽情单绪,孤行静寄于喧哗之中,而乃以其虚怀定力,独往冥游于廖廓,而世有一二赏心人,独为之咨嗟彷徨者,此诗品也”。“夫真有性灵之言,常浮出纸上,决不与众言伍;而自出眼光之人,专其力,壹其思……”,他们也讲性灵,但推崇的是幽情单绪式的性灵,是不同于流俗的真性情,这种真性情在下笔前体味须细、须远,挖掘须深,宁可出现他人不解、知音寥寥的结果。文坛风气既处于转移的当口,社会环境又是如此,钟惺、谭元春本身又是自称爱山丘的人,所以,他们也就很容易自己进入同时也引领别人进入“清凉门”了。
然而,尽管钟谭也讲诗要抒写独特的真情,且在学古方法上已懂得摆脱“极肤、极狭、极熟、便于口手”的俗套,但实际上,就如有的论者已经指出的,他们也冲不出传统的藩篱,因为他们仍以古人之精神为准的。[5] 钟惺《诗归序》说:“诗文之年运,不能不代而趋下。”他们之所以在提倡写幽情单绪时特别强调“厚”,就是缘于他们有古人常有的那种“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看法。相应地就觉得诗中的性灵、“精神”也越来越变薄。《诗归序》的第一句话就说:“选古人之诗而命曰《诗归》,非谓古人之诗以吾所选为归也,庶几见吾所选者,以古人为归也。引古人之精神以接后人之心目,使其心目有所止焉,如是而已矣。”他不敢宣称自己评选标准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而只是希望今天的学诗者能借助他的选本追攀古人。他们日常论诗,也总是一副古舌古眼,谭元春读了方秋涯的诗集后,特别看中其中的一首咏梅,有句云:“古心不为世情改,老气了非流俗图。三读《离骚》多梦怨,一生知己是林逋。”从诗心到人都是惟古是从。钟惺的《选蔡敬夫诗讫寄示三律》也说:“要以古人眼,深看今日诗。”他为自己的诗选和诗评能达到“仓卒中古今人我心目为之一易”而沾沾得意。清初的周亮工曾说:“竟陵矫公安之纤弱,人知复古,不无首功。”此语可从一个侧面证明竟陵派矫改公安派的实质。
关于公安竟陵在诗歌理论与创作方面的高下问题,自清初以来就一直存在不同的说法,钱谦益略宥公安,而对竟陵攻之甚厉。朱彝尊对竟陵亦甚相诋斥。一些研究竟陵派的人对其反对公安的俚俗非常赞赏(这一点连袁中道也是如此),一些研究公安派的人又贬低竟陵的幽深孤峭。其实,从文学本体的角度看,俚俗和幽深孤峭都为一格,无可厚非。关键在于他们都用各自的风格表达了怎样的内容。在诗文正统文学的语言与口语严重脱节的情况下,俚俗倒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解放诗歌形式和表现手法的作用。只是由于他们的俚俗中没有足够新颖进步的思想,因而也就未能体现其应有的意义。
总的来说,竟陵派是性灵理论的接棒者,但他们的性灵与公安派中宏道、中道的年轻时的性灵有差异,他们的性灵比公安的狭窄。其影响的形成,是各种因素同时作用的结果,古人好古观念的根深蒂固,公安派自身创作业绩的有限性,时局的进一步恶化对文人的物质生活的冲击,对国家、社会前途命运的失望,文学审美意识的钟摆式运动规律等等,都是竟陵派这一秋虫寒蝉式的诗派能产生影响的原因(如果明朝能继续承平,苏州一带的社会状况能延续和扩展,袁宏道前期的诗论和诗风应该会有更广泛更深远的响应,甚至发展成为新的更加世俗化的、近代化的文学,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就说过,“民国以来的这次文学革命运动”与晚明“那一次的文学运动”“很有些相像的地方”)。它是明朝灭亡之前最后一缕淡弱的余光。
二
竟陵派诗人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这样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创作的。与后期袁宏道、中期以后袁中道及其他所有接受道家、佛家思想的文人一样,钟谭在现世社会中感到不适以后,也都向山林泥淖遁逃。钟惺因为科举还算能得正果,虽然一直遭人之忌,“厄之使不得至台省”,[6](P681) 但还长期有官可当,后半生一直过着以宦为隐、以读书为宦的生活,但即使在这样的生活中,也似乎身在魏阙,心在江湖。谭元春于场屋牢落一生,至死未得一进士,因而隐居游历的生活较钟惺尤多,他们的诗歌中也就常写与这类生活有关的性情。钟惺《夜坐》诗曰:
阖门月自远,未见神先清。况复已秋静,寒意不我惊。微风交庭影,偃仰以逢迎。妄与二三子,共坐至深更。铛鑪静夜语,悄然作秋声。
谭元春《同刘济甫桥坐》曰:
种秫常薄收,嗟嗟绿尊浅。子适断盘辛,虽饮不至湎。霜月没溪深,林迳互隐显。端坐想十年,村春送寒犬。相傍良夜深,褐中珠玉暖。
这些诗都以静夜、微风、月色、树影、幽溪、小径来构成其意象,境界总是非常闪峭静寂,连“犬”的前面都加上“寒”来修饰,一味地营造冷碎静秘的意境。
不过,尽管他们的诗歌总体上都追求幽深孤峭,但在内容和风格上还是有些区别的。这可能与他们在哲学上的不同趣向及性格有关。钟惺半辈子浮沉于官场,其生活格调比谭元春略高。但其性格严冷,不喜与人交接。而谭元春则屡试不售,久居乡里,其性格也比钟平易、随便些。钟惺为谭元春《简远堂近诗》写的序说:“简远二字,则予近日所规友夏语,而友夏取而自命其堂者也。诗,清物也,其体好逸,劳则否;其地喜净,秽则否;其境取幽,杂则否;其味宜淡,浓则否;其游止贵旷,拘则否;之数者,独其心乎哉?市,至嚣也,而或云如水;朱门,至礼俗也,而或云如蓬户。乃简栖遥集之夫,不必于市于朱门,而古称名士风流,必曰门庭萧寂,坐鲜杂宾,以至清蝇为吊客,岂非贵心迹之并哉?索居自全,挫名自晦,虚心直躬,可以适己,可以行世,可心垂文,何必浮沉周旋,而后无失哉?”他对谭元春的泛爱容众不以为然,希望他也和自己一样不与俗人往来。钟惺年轻时曾关心过心性之学,晚年更遁于佛禅,因此他的诗中不时杂有禅味。如《两宿会圣岩》(游浮渡山作):
灯光入幽薄,金碧照石土。夜雨间流泉,凤竹连晨鼓。意象了不关,相与无相与。空山独卧人,虚怀而听睹。
又如《舟月》:
水夜独有月,秋亦难为清。光辉积而盛,众有莫能争。夜亦自有色,非皆因月生。
这种从具体的事物中细致深切地体味宇宙大地奥义的诗歌,似乎都含有一种禅宗偈语式的哲理,然而又显得不痛不痒,不着边际。而正是这一些,在钟惺看来却是诗佛结合的最高境界。
他在给同年进士尹孔昭的信中说:“我辈文字到极无烟火处,便是机锋。”[7](P476) 他所追求的,正是这些。不过就如陶渊明也有不平淡的时候一样,钟惺有时也流露出封建文人传统型的功业情结。如在其《寄叔弟恮》信中,就对叔弟有气骨、有志力的诗篇大加赞赏。
与钟惺不同,谭元春一生中相当长时间里对学道、谈心性不感兴趣,只是到晚年才有些近佛的倾向。他的思想主要是一个儒道互补的结构。他不仅不像钟惺那么严冷,有时还多少有点放达。38岁入太学前,他多半居养在家。在《答李长叔表兄》中他自述其生活说:“不才村居寡欲……性本朴率,无思无营,与人无争。高人衣钵,似欲传灯。而且村中林水幽翳,舟车野草,门无人门,闺无人闺,长衫径日不着,秃衿小袖,行过兄弟家,如东皋隔河故事,萧远不羁,恐城中大人君子犹未必相羡也。昨偶作六言诗云:‘家添鹤鹿三口,僧与琴书半船。问古人中孰比?野夫行径多偏。’”完全是宗法社会中的小国寡民生活。他除了与僧人有些往来外,自己的行为并无宗教色彩,且早期对宗教甚至很冷漠,连钟惺都劝不动他。而当金正希向他提出建议时,他反而将金质问一通。他不喜欢那些既欲学道、自称学道,又贪恋享受而自称无害于道的伪教徒。《答金正希》曰:“两得吾兄书,汗出斗许。弟胸中虽有洒洒落落之趣,与世人入名利恩爱而不得出,入嗔恚热恼而不得出者,似乎有间。寻常厌人沾泥带水,喜一过而忘之。故伯敬诸子取其根器而恨其不肯学道。弟之不能学道,在弱而好弄,老而不衰。生平贪恋光景,极知光景朝暮更换,而实有所不能舍也。又见学道人爱官与我同,爱财与我同,爱色与我同,爱交游玩好与我同,而自以为学道,不知我不学道又在何处?及迫而问之,则曰:‘此何碍于道,子真不知道矣。弟愈不服其言,彼沾泥带水者而责洒洒落落者为不知道,宜其不相下而生退心也。乃出自吾兄,则实修实证,无所大恋恋于世,而忍得住苦得惯矣。伸手接引,含泪下棒,弟独何心,自甘昏沉。但不知兄所谓一刀割了者是何刀法?一刀遂了者是何了手?兄于所为,看经持咒,参禅念佛,必当从一门深入。我辈亦有清静时,万念歇下,觉此事不谬。而少顷事繁人杂,可笑可乐,神疲力倦,性命无归,未尝不悔,而卒无一法远此尘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弟则有不能者,虽不至取其光焰以自加,而未尝不资其津润以自美,方有惟恐其苦之意焉,而欲以学道,岂不疏乎?且不知正希官翰林,文章品格卓然一时,而学道之人果真无碍于是否?杂念果割尽否?反而求之,千万再以报我也。”他的思想非常实在,只求当下现成的东西,而不愿自设羁绊。这种排斥学道的倾向,使谭元春的诗中较少钟惺的那种禅味佛理。虽然都喜欢表现某种幽情单绪,但野老乡居的生活是谭诗的主要内容。《承郡使君叶公玉壶徵及近状寄谢二十韵》曰:
一从山泽好,邛友渡边呼。敢谓胜情有,自知长策无。惊鱼闻罟急,闲鸟见林趋。逃雨雨盈野,放云云过湖。使君频致惜,长者自当殊。访道黄兼老,留心狗与屠。谒宁烦草芥,问即宠菰芦。清静真能载,形骸安肯拘。已无裾可曳,幸此杖相扶。白社惭前辈,青溪似小姑。如泡终幻化,惟谷且踌躇。知己肠犹在,难言性太孤。
《僧开之过访赠之》云:
雨晴俱历过,始觉到旬余。受荫常移舫,贪眠但枕书。钵才悬户牖,笋亦上阶除。不愿推敲苦,闲吟莽莽如。
不过他的记述自己偏放于田园的诗歌始终达不到陶渊明式的平淡,这可能与他的诗论有关系,因为对幽深孤峭的认同使他的吟诗难以达到莽莽如的境界。而更主要的,是他的心中一直存在着出世与入世的矛盾。他虽然清楚地认识到时势已不可挽回,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末世社会(《伤谭讷庵野老》有句云:“送君辞末季,地下或羲皇”),然而仍然无法摒除入世的宿愿。他曾对地方官叶某人说,年来营田十亩,已督率耕牛为太平农人。兼借析阴柳影,赍一卷自随。待亢秫上仓,于冬春闲月,放怀山水,学古人今旬不迫之迹。部署已定,非为高洁可慕。止以入此制科,本非真好,不过因功名所在,勉强为之,今又屡试不第,横以此得罪自叹。年命有尽,何苦为此。芒履扁舟,便可逍遥许时,不枉作一世人。初愿如此而已。”[8](P767) 《颖川张同甫曾访予都门万福寺,投诗不值而去,丙寅冬日闲居有怀,始寄答此章》、《小米弟四十感怀成诗》等作,都是这种矛盾心理的表白。《奉和座主李太虚翰林黄鹤楼放歌》说:“我生四十常落羽,弹琴种圃甘自饴。”这是他在乡村居住时说的。而天启元年,38岁仍是秀才的他再出来应试时又说:“前果厌巾衫,今又厌滩钓。无恒则有之,亦曰任运妙。”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所以诗中不时流露出名士的习气,使他有别于钟惺之力去烟火,而显得离公安派之宏道中道或晚明其他适世的人相近。对于学佛,他先是排斥,但在40岁以恩贡入太学学习前后一段时间,也受了些影响,暇则如退院僧,不常接城中人,躁心名根已退去四五。[9](P633) 而此前写给钟惺的信中已说:“固思世界之治不治,文章之法不法,游止之快不快,竹木之秀不秀,鬼神之灵不灵,日月星辰之变不变,总无关一切,而犹有敬身醒眼闲步朗怀,不敢自蹈于非礼之动,自蹈于有戾之物者,以为不如是无以毕我二三十年、一二十年中有生之味趣耳。……至于姬妾长斋,礼佛诵经,亦是添着颜色,取怜生爱之第一事也。”
这种既不虔诚但又迁就的礼物方式,使谭元春的诗歌偶然也有禅佛色彩。《与吴从闻夜坐》诗说:“几度换居停,惟求户反扃。龛尘僧出院,塔响鸟冲铃。子谬推三益,予叨长数龄。牵从禅理入,文字尚空灵。”谭元春曾自道其诗学观念与钟惺的区别说:“尝言诗文之道,不孤不可与托想,不清不可与寄迳,不永不可与当机。已孤矣,已清矣,已永矣,曰:如斯而已乎?伯敬以为当入之以厚,仆以为当出之以阔。使深敏勤壹之士,先自处于阔之地,日游于阔之乡,而后不觉入于厚中。”钟惺希望一开始就追求“厚”,所以他更重视在与世俗保持距离的过程中的身心修炼,其诗境相对也就仄而深。而谭元春愿意先求“阔”,所以他笔下的生活内容也就更广泛,诗境相对较开朗平淡一些。
从钟惺、谭元春的理论与创作中也可以看到,就如公安三袁相互间有许多差异一样,竟陵二子的性灵的内容也是多有不同的。性灵说只是在文人对社会失望或不再有兴趣用诗歌作为风教工具,自我意识比较强的时候较易出现的一种理论,性灵的内容可以因人而异,诗风亦可以因人而异。性格严冷内向、信佛参禅的钟惺愿意独自低吟,所以其幽深孤峭践行得彻底,而谭元春诗境虽然也颇清冷,但不算太幽深孤峭,生活内容和热情较钟惺丰富,写法上也相对自由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