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疑问句”范畴再分析--基于“新言语行为分析”概念的探讨_命题的否定论文

“反问”范畴的重新分析——基于“新言语行为分析”概念的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反问论文,范畴论文,言语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对“反问”范畴的既有认识及其问题

      现代中国语言学对于“反问”范畴的研究,始于中国现代语法学奠基著作《马氏文通》。其后,中国第一部现代修辞学著作——唐钺《修辞格》也对此作了分析。从此,几乎所有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和修辞著作都有论及,不过,迄今为止,“反问”依然是汉语研究中难以准确阐释的一个范畴。

      早期语法著作对“反诘”或“反问”的讨论,最重要的认识应以黎锦熙、吕叔湘等人为代表。黎锦熙把疑问句分为“表然否的疑问”和“助抉择或寻求的疑问”。①吕叔湘使用的则是“反诘”概念,他明确指出“反诘”和“询问”在句子形式上“并无分别”,“反诘”是“假性问”,是“否定的方式”②。

      这一认识深刻影响了语法学者。如张斌《现代汉语描写语法》认为“有的疑问句是无疑而问,问话人对某一问题已经有了确定的见解……这种无疑问句叫反问句,又叫反诘句”。③邢福义《现代汉语语法修辞专题》更明确提出:“所谓‘反问’,是提出一个不存在疑问的问题,且答案在问话当中,自然不需要回答。”④与此相关,一些学者干脆就直接把反问列为陈述句的一种。如刘月华等编《实用现代汉语语法》、王还主编《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大纲》都认为,反问句是一种“强调陈述句”。

      而在修辞学界,从唐钺《修辞格》开始,几乎都认为“反问”是一种修辞方式,或者说是“修辞格”。陈望道《修辞学发凡》将反问称作“激问”,认为这是为“激发本意而问”,“必定有答案”在其反面⑤。迄今为止,专门的修辞学著作在“修辞格”中也都予以介绍。一些语法修辞通论性的汉语教材,如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1991)也认为反问是一个修辞学问题,是修辞手段的一种。刘大为则把“疑问”分为“语法性疑问”和“修辞性疑问”两种,认为反问是“疑问句形式+让步推理”而形成的“修辞性疑问”。⑥

      无论是修辞学界还是语法学界,不管是叫作“辞格”、“语气”还是“句式”,对于反问的共同认识都是:

      其一,反问是假性问。其中认识上的区别只是在于究竟是把反问归入“修辞”还是“语法”。如果是归入语法问题,则到底是归入“疑问句”还是“陈述句”。

      其二,反问是无疑而问。其中认识上的区别在于究竟反问等于无疑而问还是反问是无疑而问的一种。

      其三,反问表示的是对命题的否定。

      其四,反问采用的就是“疑问句形式”。其中认识的区别在于究竟反问的成因在于“疑问句形式+强调语气”,还是“疑问句形式+让步推理”。

      其五,反问的结果是不要回答的。其中认识上的区别在于究竟是不期待回答,还是不许回答。

      这些认识可以说非常明确,已经形成一种固有的模式。但是,假如“引入新的语言事实”,也许我们会获得新的认识。⑦

      二、反问是否“无疑而问”

      所谓“疑”是一种心理状态,表达的是对命题认知上的不确定,“反问”如果就是“无疑而问”,那么也就是说在认知上应该都是确定的。可是:

      (1)甲:老板,我明天到老家去看我父母,请假三天。

      乙:他们不是下周要来吗?

      (2)甲:你要辞职?

      乙:我不是早跟你说了吗?

      (3)甲:我明天去厦门。

      乙:你不是还有课要上吗?

      (4)甲:小王已经离婚了。

      乙:难道他们夫妻感情一直不好?

      (5)甲:我打算出国留学。

      乙:难道出国就一定能比在国内学到更多东西?

      (6)甲:刘叔叔要给丁乐介绍女朋友。

      乙:难道刘叔叔不知道丁乐出事?

      这里的“不是……吗”是非常典型的反问,可是(1)中对于“甲的父母下周要来”这个命题,这里“乙”是完全确定吗?显然不是!他不可能比甲本人还确定“甲的父母下周要来”。例(4)更明显:有道是“婚姻就像一双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小王已经离婚了,但是离婚的原因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他们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乙其实自己根本不可能、别人也不会要求他作出确切的判断。即使是一个“难道”标记的反问,依然表达的是一定程度的不确定。

      那么,是否存在“无疑而问”呢?如果就说话人本身对命题的认知而言,的确不少询问表达的都是“无疑而问”,也就是说话人对命题本身的确定性是没有怀疑的,如任何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知道“1加以2等于3”,但是依然会对小孩提出“1加以2等于几”的问题。

      由此,可以得出:

      结论一,“无疑而问”是存在的。

      结论二,反问不是“无疑而问”,反问依然是可以表达“疑”,甚至表达略有一定程度的“疑”。

      三、反问是否“比一般否定更强的否定”

      张伯江等指出,反问不但表达的是否定,而且其否定的强度要高于一般否定。丁婵婵进一步列出一个否定等级序列:“简单否定”(他不去上海)——“可能否定”(他可以不去上海)——“补语否定”(他去不了上海)——“意愿否定”(他不愿意去上海)——“反问否定”(难道他去上海吗),越往后否定程度越高。⑧我们则以为,这是把情感强弱和事理本身的否定度、把语气强度和否定度混在了一起。如“他不去上海”是全量的否定,而“难道他去上海吗”这样一个反问句,是否一定表示全量的否定呢?其实不然,因为我们不能排除它可以有这样的回答:“是的,他去上海”。所以在这个反问句中,还是包含了问话人对答案的不确定,否定的程度也就没有一般的否定句强。反问应该就是说话人预设已经存在某种陈述,但对这种陈述不同意。

      再看一组例子:

      (7)A国会做超级大国吗?

      (8)A国不会做超级大国吧?

      (9)A国难道会做超级大国吗?

      的确,从(7)到(9)呈现出从中性疑问到否定的过程,可以说,比较而言,例(9)的确比(7)、(8)表现出更强烈的对于“A国会成为超级大国”命题的否定。但是,我们如果将之与直接陈述的否定形式相比较:

      (10)A国不会做超级大国。

      (11)A国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不会做超级大国。

      (12)A国无论在什么事情上永远不会做超级大国。

      我们会发现(10)到(12)也呈现出否定语气越来越增强的过程。也就是说,在这里,无需反问形式,语言本身也已经提供了在陈述行为基础上加强否定语气的手段。更进一步说,我们把第(10)到(12)与(9)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到,例(9)的否定度其实没有例(10)那么强烈,更不要说是与例(11)和例(12)相比。也就是说,我们其实不难发现,当A国政府需要明确否定“A国会做超级大国的命题”时,一般只会选用(10)~(12)的否定陈述形式,而很少采用(9)的反问形式。因为从(10)到(12)都是斩钉截铁的否定,而例(9)尽管语气强烈,却是“并未封闭可能性”的否定,因为任何一个询问行为都同时在呼唤回答。这样,哪怕是反问,在对话形式上已经给了对方某种解释的权力,从而难以成为一个唯一性的结论。

      反问的确可以表示“否定”,但是如果认为“用反问的否定是比一般否定更强烈的否定”,我们对此表示怀疑。反问是给予辩解机会的否定,当表示百分之百否定时,是不适合用反问的,反问不是否定度更高,只是语气更强烈。这也就是在科学语言中任何对命题最明确的否定都不会采用反问的形式之原因所在。比如数学中“平面不是只有一条线”,不可能说成“平面难道是一条线吗”?工程技术中的否定、法律语言中的否定也都是如此。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反问句只是表达在客观上对于命题的部分否定或接近全部否定,在主观上态度更强烈;第二,否定程度的增强,完全可以通过对于否定陈述的本身条件参数的调整而实现,无需借用询问形式;第三,与反问性否定相比,简单否定陈述更加具有逻辑上的明确性;第四,反问性否定只适合于表达日常生活中带感情的否定,而不能够用来表达科学规律中的否定;第五,反问不是否定程度更高的否定,而是语气强烈的带有倾向性的否定。

      四、反问是否就是“疑问句形式+强调”

      “反问是表示强调的一种方式”是常见的一种理解。可是,就下面A、B两种形式比较而言,显然B比A对自己的话语更为强调。

      (13)A:他难道会成功吗?(反问)

      B:他一定会成功的。(强调、陈述)

      而在下面的两组对话中,甲、乙的语气强弱比较更为明显:

      (14)A:甲:他好像说会走的。(不确定的陈述)

      乙:他会走吗?(反问)

      B:甲:他一定会走的。(强调、陈述)

      乙:他会走吗?(反问,不确定)

      在A组中,乙的陈述比甲要强调,但是在B组中,乙的陈述却远远不如甲那么强调。由此可以看到,反问可以表示强调,但并不一定表示强调。

      五、反问是否“不能回答”

      一般以为,“反问”是不要或是不能回答的。其实,“反问”不是不要回答,也不是不能回答,而是说话者启用了“默示即同意”的语用策略,降低了对方回答的机会。因此,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听话人都是可以回答的:

      第一,如果听话人坚持自己原来的认识,当然就可以回答;

      

      方达生:自然也不能说有。不过你应该记得你是很爱过我,并且你也知道我这一次到这里来是为什么。(《曹禺选集》145)

      第二,如果听话人要明确表示对说话人的附和,也可以回答。

      

      黄省三:我……我明白,李先生,我知道我身边没有人撑腰。(《曹禺选集》198)

      在下面这条语料中可以看得更明白:

      (17)A:天桥一带解放前是什么情况?

      B:就这地方原来没有住户儿。

      A:天桥不是挺热闹吗?

      B:热闹是在那、那角儿里头,北角里头。(《1982年北京话调查资料》)

      在这里,A的反问“天桥不是挺热闹吗”,就是建立在B“就这地方原来没有住户儿”基础上的,由此,B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接受A的批评,承认自己的错误;二是进一步申辩:“热闹是在那、那角儿里头,北角里头。”也就是说,反问行为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其实是这样的:反问话轮是一个中间话轮,前面有先导话轮,后面还可以有继续申辩话轮:

      (18)先导话轮:(陈述)这地方原来没有住户儿。

      反问话轮:(反问,否定先导话轮的陈述)天桥不是挺热闹吗?

      申辩话轮:(再陈述,申辩)热闹是在那、那角儿里头,北角里头。(《1982年北京话调查资料》)

      询问是与回答相对的一个话轮,因此,凡是询问,就意味着需要回答,没有不可以回答的询问,只有不一定回答的询问。

      六、对反问行为的重新定义

      (一)言语行为的重新分类

      询问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语气,语气是言语行为的功能类型。要清晰地理解反问,就有必要重新认识整个言语行为的基本类型。任何言语行为都是为了实施某种特定的目的。⑨言语行为理论的始创者奥斯汀(Austin)根据“显性施为句”的形式,通过对英语中3000多个施为动词的研究,将言语行为分成“裁决”、“行使”、“承诺”、“行为”、“阐述”五类。塞尔(Searle)则在此基础上,从言语行为“目的”、“词语与世界的适切方向”、“说话者心理状态”、“命题内容”等角度,又将言语行为分为“阐述”、“指令”、“承诺”、“表情”、“宣告”五类。对此,列文森(Levinson 1983)认为,塞尔的分类与奥斯汀的相比,虽然“可能更完善”,却仍然“缺乏原则性基础”,也就是说仍然缺乏一个逻辑鲜明的标准。⑩

      同样是为言语行为分类,功能语言学派的代表韩礼德(Halliday)走的是另外一条路线。他将人类语言交际过程分析为两组变项:“交际角色”(基本任务)和“交流物”。其中,“交际角色”(基本任务)可分为“给予”(giving)和“求取”(demanding)两类,“交流物”也可分为“物品和服务”和“信息”两类。这样,语言交际的最重要的功能就表现为四种:“提供”、“命令”、“陈述”和“提问”,如下表所示(11):

      

      韩礼德这种对人际交流中的语言从功能角度切入,用二分法将交流角色的基本任务分为给予和求取,从分类标准的逻辑性上显然要比前辈学者都更清晰,不过他的分类依然存在问题:其一,“命令”、“陈述”、“提问”三类与“提供”显然存在某种不一致,后者在语言感觉上更像是一般性的行为而非一个“言说性”的动作;更重要的是,以“物品和服务”概括“用语言实施”的“给予”或者“索取”行为的内容,是否合适?

      而胡范铸的“新言语行为分析”理论则从“交际角色”出发,提出了言语行为分类的另外一幅图景(12):

      

      也就是说:

      第一,任何言语行为都是一种有意图的互动行为。

      第二,言语行为可以根据交流的意图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类型。

      第三,言语行为的意图类型根据“交际角色”的面向来说,都可以分为“给予”与“索取”。

      根据索取的交流物的不同,索取的可以是信息也可以是非信息。

      如果说“祈使”是一种说话人向对方“索取行动”的言语行为,那么,“询问”就是一种说话人向对方“索取信息”的言语行为。

      (二)“询问”范畴体系如何构拟

      在社会交际中,人们向听话人索取的信息并不都简单地出于自己对于所陈述信息的不确定,由此,根据所索取的信息的不同,“询问”又可以分别形成不同的具体类型:

      一种是说话人对某一命题无法确定,需要索取听话人对说话人所提供命题的“说明”信息,如:

      (19)哟!刘先生,你是不是把什么东西给忘了?

      由此形成的就是传统狭义的“疑问”。

      再是说话人已经基本掌握了某一信息,只是索取听话人对说话人所提供命题的“确认”信息,如:

      (20)(早晨)A:老王,去上班哪?

      B:哦,你也上班哪?

      就例(20)而言,说话人根据经验基本上确定对方是“去上班”,之所以仍要“问”,只是请求对方对此给予“确认”。这时形成的就是“揣问”,通常所说的“招呼问”、“测度问”都是“揣问”。

      又如说话人也已经基本掌握了某一信息,但是要索取听话人对说话人提供命题的“附和”信息,如:

      (21)难道它们不是在水面睡眠吗?

      这里说话人用询问形式表示:自己认为“它们是在水面睡眠”并且要听话人接受这一观点,这就是“反问”。

      不过,还有一种是说话人也明确掌握某一命题,但是不知道听话人是否同样认识,要索取听话人对说话人提供命题的“认知”信息:

      (22)老师:3加3等于几?

      老师不可能自己不明白“3加3等于几”,之所以发问,是对听话人是否明白不确定,于是索取听话人对说话人提供命题的认知状态的信息,于是形成“考问”。

      由此,“询问”范畴的概念体系应该为:

      

      (三)对反问范畴的重新定义

      “反问”的本质不是“无疑而问”,而是:1.预设对方的信息与自己的不一致;2.同时要求对方放弃其原有认识来附和自己。这也就是“预设对方认为X,自己认为-X,要求对方同意的却是-X”。如:

      (23)有一天,屈原在江边遇见渔父。渔父对屈原说:“您不是楚国的大夫吗?怎么会弄到这等地步呢?”(《中华上下五千年》)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24)A:您是楚国的大夫。(肯定)

      B:您是楚国的大夫吗?(对肯定的部分否定)

      C:您是(重音,有标记,意思是“是否还能够算是”)楚国的大夫吗?

      D:您不是楚国的大夫吗?(反问。你自己说或者照你的自己的认识好像说“不是”——我认为你是——你应该同意我的认识)

      E:您难道是楚国的大夫吗?(反问。你自己说或者照你的自己的认识说“是”——我认为你不是——你应该同意我的认识)

      F:您难道不是楚国的大夫吗?(强反问。你自己说或者照你的自己的认识说“不是”——我强烈认为你是——你应该同意我的认识)

      (25)A:我们的钱已经花完了。

      B:咱们账上不是还有五万块钱吗?

      例(25)中的答语“咱们账上不是还有五万块钱吗?”可以看作:

      (你没有注意到,至少现在没有注意到)“咱们账上还有五万块钱”

      ——(我告诉你,或者提醒你)“咱们账上还有五万块钱”

      ——(你应该同意我的认识)“咱们账上不是还有五万块钱吗?”

      由此,我们可以确定,反问是询问行为而非陈述行为的一种,其本质不是无疑而问,而是说话人在预设听话人认识与自己不一致的前提下,索取听话人对于说话人所提供命题的附和的言语行为。

      ①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77页。

      ②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90页。

      ③张斌:《现代汉语描写语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514页。

      ④邢福义:《现代汉语语法修辞专题》,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45页。

      ⑤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6年,第126~128页。

      ⑥刘大为:《修辞性疑问:动因与类型——修辞性疑问的分析框架之二》,《当代修辞学》2009年第1期。

      ⑦陆俭明:《再谈要重视对新的语言事实的挖掘》,《当代修辞学》2013年第1期。

      ⑧丁婵婵:《反诘类语气副词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⑨胡范铸:《从“修辞技巧”到“言语行为”——试论我国修辞学研究的语用学转向》,《修辞学习》2003第1期;胡范铸、刘毓民、胡玉华:《汉语国际教育的根本目标与核心理念》,《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⑩Levinson.S.C.Pragmatic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240.

      (11)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李战子:《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8页。

      (12)胡范铸:《汉语语用学》(讲义),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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