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的生产与人类历史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实生活论文,人类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有自己的发展过程即人的历史,而“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①。生活的生产,建构起作为过程的历史,这不仅是唯物史观初创时的观点,而且恩格斯在晚年仍强调:“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②尽管这些观点向来为人们所熟知,但在许多研究者那里,“现实生活的生产”被简单地等同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这不仅容易重新导向经济决定论,而且,由于视点的变换,使得对“现实生活的生产”的真实含义的准确把握受到影响,从而也就限制了从这一角度去认识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各种复杂现象。笔者认为,正确把握“现实生活的生产”的含义,并从这一角度认识人类历史发展,对理解人类历史的矛盾运动和深化唯物史观的研究,都是必要的。
一
要理解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首先应对“现实生活”有一正确的理解。
生命的存在是以生命表现证实的。现实的人的生命表现就是其生命活动,即现实生活。这又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现实生活是相对于幻想的、想象的生活而言,是真实的、实际的生活③。第二层含义,现实生活是相对于过去和未来的生活而言的。现实生活连结了过去和未来的生活,是特定主体的此时此地的生活。在感性实在的意义上,现实生活证实着过去和未来,没有一个永远作为此时此地的现实生活,也就无所谓过去和未来。这如李大钊所说:“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无限的‘未来’都以‘现在’为渊源。‘过去’‘未来’的中间全仗有‘现在’以成其连续,以成其永远,以成其无始无终的大实在。一掣现在的铃,无限的过去未来皆遥相呼应。这就是过去未来皆是现在的道德。”④在这种意义上,现实生活即现在的生活。这是许多论者所忽视的一层含义。我认为,如果忽视了现实生活的此时此地性的意义,是无法理解其生产和再生产的。因为生产作为人类的自为的、指向某种结果的创造活动,内在地具有一种指向未来的特性,由此也就自然地确认了被生产的“现实生活”是“现在的”。
根据上述两层含义,现实生活就是一个包括人们的各种具体形式的生活的总体性范畴。它不仅包括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包括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精神的各种形式的生活。尽管物质生活具有基础性地位,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对现实生活的各方面起着制约作用,但物质生活绝不能代替人的全部生活,物质生活也不是唯一能动的方面。人的精神生活,即便是虚构、想象等精神活动,尽管所想象、虚构的生活景象实际上并不存在,但从事想象、虚构的精神活动本身、想象或虚构之后所生产出的精神产品,都实际地存在着。
据此而言,“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就是现实的人作为主体,对自己的真实的、此时此地的生命活动的创造和再创造的过程。这也就是它能够作为人类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的原因之所在。按马克思的看法,人们的存在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而“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⑤“人的活动”才是历史的“本体”,只有它的运动变化即生产和再生产,方构成作为过程的人类历史。只有从“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来理解历史发展,才抓住了认识对象的根本。
二
人并不是在自己的生活之外去创造所谓的“历史”,人在实现自己的生活中实现了历史的创造。人的存在的生命表现即现实生活,是人的根本需要,即人“必须能够生活”。实现生活或者说满足生命表现的需要,是人的存在的根本目的。而要实现生命表现的需要,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对象、条件,就是说,人的存在,不仅有表现生命的需要,也有对表现生命的对象、条件的需要。人不能生存于真空之中,作为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人“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⑥。因此,必须在人与对象世界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认识和把握现实生活是怎样生产的。
人与对象世界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双向互动过程:既影响、改变对象,也因自己加作用于对象的活动而促动对象反作用于人自身;既受对象的激发、作用,也引起人对对象世界的反应。这也是生产与消费相统一的过程:既是生活客体的生产与消费,也是生活主体的生产与消费。二者的统一,才构成完整的生活。单就物质的方面来说,这也不能简单地将现实生活的生产等同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
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就是人创造历史的方式。人怎样生产生活,也就怎样创造历史。在人与对象世界的相互作用中,从主体和客体两方面,以结果的形式把前一时刻的生活生产出来,而这些结果又作为再生活的前提现实地存在着。作为结果,它固化了以往生活的各方面的内容、形式等等。作为前提,一方面,它预先规定了新一代的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体特殊的性质;另一方面,它也必然为新的一代所改变,成为新的活动的前提和条件⑦。从前提到结果再到新的前提的这一运动,实质上蕴涵着一个间断性与连续性相统一的历史过程。生活的主体和对象、条件的改变,使生活呈现出间断性,但生活本身是连续不断的。在这一过程中,人和对象同时都具有中介功能,是生活得以连续因而也是生产和再生产的中介。
但人不仅仅是中介,人也是主体。人是以主体地位发挥其中介功能的。人的生命活动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本质区别在于,动物与其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作为意识和意志的对象,即人对自己的活动具有自觉性和自主性,能够自觉自主地认识和改造自己的生命活动,因而人是自己生命活动的主体。作为活动的主体,人不仅根据已有条件适应性地实现生命活动,而且,人也主动地改变活动以改变已有的条件,从而创造性地实现生命活动。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先辈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条件。”⑧前者,表明了人在历史过程中的客体性和历史的继承性;后者,体现了人在历史过程中的主体性和历史的创造性。历史的主体,就是实现着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此时此地的人,即现实的人。强调物质条件、客观环境绝对决定论的理论观点,恰恰是忽视了现实的人自觉自主地改变活动并由此改变条件、环境所体现出的历史主体性。
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就是在上述三方面实现的,即生产生活主体、生产生活资料(对象、手段、条件)、改变活动本身这三个方面。生产生活主体和改变活动本身是直接生产生活,而生产生活资料则是间接地生产生活本身。无论是直接生产生活还是间接生产生活,都产生着历史发展的动力,体现着现实的人的历史主体性。所不同的是,间接生产生活是通过生产生活资料实现的,因而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和物化形式,这使其物质性方面的特征更为突出;直接生产生活在消费物质生活资料方面体现了明显的物质性,但在发展主体、改变活动方面,则突出了精神因素的作用,因而对人的现实生活的生产或历史发展来说,理性、意志的作用,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消费活动的意义,都是非常重要的。
三
将人类社会中的各要素划分为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不同层次,是历史唯物主义把握社会历史的重要观点。在这一理论中,为社会形式、国家制度、意识等等确定了适当的位置,从而有利于对它们进行深入正确的认识。但另一方面,现实生活的生产与这些因素的许多关系,并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理论中,揭示过现实生活的生产与社会形式、国家制度、意识等等之间的一些更为具体的关系。正是在这些关系中,体现出现实生活的生产的决定性地位。
(1)现实生活的生产与社会形式
现实生活的生产与社会形式是第一层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社会形式并不是人们在生活之外有意而为的结果。人作为一种天然的社会性、群体性动物,其生命活动中内在地包含着他们之间的交往。他们的相互交往,便生产着并每天都在生产着社会关系和一定的社会形式。也就是说,他们内在地包含着交往的生活,必须使他们组织成社会,这个社会的一定形式,就是人们的交往形式或生活的组织化形式。这如马克思所说,人们的“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⑨。因而,一定的社会形式是由现实生活决定的,并随着生活本身和生产而改变着自身的形式。
社会形式也是现实生活的生产的条件。作为生产条件的社会形式,它对现实生活的生产具有前提地位,其经验表现就是,个人总是作为一定的社会(共同体)的成员的存在,和一定的生活组织形式的存在。没有一定的社会形式,人的现实生活、他们的生产活动,就不可能进行。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的生产中将一定的社会个人再生产出来时,也就再生产社会关系,并且“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⑩。这意味着,在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作为条件的社会形式必然随之改变(11)。
总之,作为现实生活的生产的(社会)形式和条件,一定的社会形式并非决定性的因素。它必然随生活的改变而改变,随生活的更新而抛弃旧形式,代之以新形式。
(2)现实生活的生产与国家及其制度
马克思认为,和社会结构一样,国家也是从个人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是人们的生活发展到分裂为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利益集团,无法解决其矛盾时,所产生的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因而国家是现实生活的产物。并且,无论其阶级属性、政体形式如何,它都不过是人们实现其生活的一种条件。作为条件,它的功能及其存在的合理性,只在于它为人们的生活服务。当它不能为人们的生活服务时,或者,当生活不再需要它时,它的存在合理性便发生动摇,甚至丧失其存在理由。
国家的存在及其功能的发挥,是需要一整套制度来实现的。制度的存在及其运作,使社会中的个人生活得以组织起来,按一定规则、秩序实现这种生活。因而,国家的制度也不过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社会性个人生活实现的必要条件罢了。同样,作为生活的条件,也必然随生活的需要而发生变化。
然而,国家及其制度并不总是能够很好地为现实生活服务,它“采取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12),支配着人们的生活,甚至支配着国家权力掌握者的生活,成为凌驾于现实生活之上的超然的怪物。发生这种异化,按马克思的看法,仍在于生活本身的矛盾,在于参与共同活动的个人不是自觉自愿的,而是自发的,自发的共同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就必然具有异己性(13)。国家,则是社会力量的体现者之一。
(3)现实生活的生产与意识
生活决定意识,是唯物史观用以解答意识论问题的基本观点。从生活与意识的关系看,有许多内容是在反映论的范围中所容纳不了的。在二者之间多层面的关系中,既体现出现实生活的生产对历史的决定作用,也表明意识参与生活因而也是对于完整的历史运行所起的作用。
首先,意识是作为生活整体中一个不可分割的要素参与现实生活的生产的。意识决不是在生活之外被决定的,“它从开头就是按照需要时而消灭时而出现的个人整个生活中的一个因素。”(14)作为一个要素,思想、意识、观念的生产是与现实生活的生产的各个方面交织在一起的,它们本身没有独立的历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人类史的一个方面”(15)。而当意识形态充当控制、支配现实生活的工具时,它便获得了一种超然的、独立的幻象。
其次,意识(包括对象化的意识和作为活动的意识)也是实现现实生活的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人具有意识,是不证自明的事实,而意识作为生活条件,也不是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弃取的,“你是具有意识的,你的需要只有通过你的活动来满足,而你在活动中也必须运用你的意识。”(16)意识作为生活条件时,人们考虑的首先是其是否有用而非其真伪。
无论是作为生活中的一个因素,还是作为现实生活的生产中的必要条件,意识都引导着、制约着生活,并在生活的变化发展中发生变化。作为生活中的一个因素,意识永远不可能独立于生活之外而存在;作为生活的必要条件,意识便经常具有一种异己性。
四
现实生活的生产在演进过程中的分化和对立,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认识这些分化和对立,对把握人类历史的矛盾运动,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人类历史中的种种矛盾,说到底是人们的生活本身的矛盾。
①现实生活的生产分化为生活本身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资料)的生产,并且产生了二者之间的对立。
人类历史之初,生活本身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生产,处于原始同一状态。劳动既是生活本身,也是生产生活条件的活动,此时,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17)当然,就劳动对自然对象的改变而言,这是较低水平上的生命表现。但在生活本身的生产与生活条件的生产处于分化、对立的条件下,劳动这种表现生命、生产生命的活动,由目的与手段的同一转化为单纯的手段,这就是异化劳动的基本性质:“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说来不过是满足他的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在此意义上,“生活本身却仅仅成为生活的手段。”(18)这种情况的发生,在马克思看来,是与私有制相联系的,“在私有制的前提下,它是生命的外化,因为我的劳动是为了生存,为了得到生活资料。我的劳动不是我的生命。”(19)
由于劳动从现实生活中分化出来,以生命表现的需要本身转变成获取满足需要的对象的单纯手段,它也就丧失了其作为生命存在的目的的意义。劳动不过是手段,是对生命的扼杀,不劳动反而成了生活的实现,成了生活的目的。人的价值观,因此而发生了一次严重的扭曲。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背离了它借以实现的生命活动本身,或者说,实现生命意义的活动变成了对生命意义的扼杀。
②在现实生活分化与对立的基础上,生命活动的承担者出发生了分裂,分裂为劳动者与非劳动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
生活本身的分化与对立表现为人们之间的分工。“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20)分工的不同,导致个人在共同体中存在位置的不同。由于个人是以共同体为媒介把对象世界看作自己的生活条件,因而分工也就决定了个人与生活条件的关系。借助共同体的媒介作用和分工造成的个人位置差别,使得一部分人通过对共同体的控制而占有他人的劳动。相反,在共同体中地位低下的人,成了他人生活条件的生产者。
在这种条件下,劳动对劳动者和非劳动者来说,都只是生活的手段。对劳动者来说,劳动首要的是为他人生产生活资料的活动,另一方面,劳动者只是在实现了这种为他人的劳动的条件下,才为自己换回一定的生活条件。对非劳动者而言,劳动只是他人为自己提供生活条件的活动。所以,无论对谁,劳动在其性质上都是被迫性活动,或者说,是自主活动的有限形式。
在分工的前提下,人们也相互生产生活条件,因而就必然发生交换。通过交换,人们也就间接地实现了他人生活的生产。分工还决定着个人间生活的生产在实现方式和条件等方面的不同,因而必然造成各种独特的活动方式和特殊的发展;将个人固定化的分工,使受其制约的个人不可能实现完整的人的生活,而片面的生活必然造成人的片面发展。
由于在分工的条件下,在共同体中位置较高的个人,有可能获得更为充足的生活条件、获得表现生命的更大机会,因而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成了一种普遍的价值取向。人的价值因此而发生了又一种扭曲:生命活动的目的不是生命能力的实现,而成了对社会地位(即“功”“名”之类)的获取与占有。
(3)生活条件从现实生活中独立出去,成为支配现实生活的生产的外在力量,并产生了生活本身与生活条件的对立。
由于“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21),所以生活条件、生活对象就是现实生活的生产的必要前提,没有一定的条件和对象,生活是无法实现的。正是生活条件的重要作用,在生活本身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生产、劳动者与非劳动者发生分化和对立的基础上,生活条件有可能成为支配生活的外在力量。
其一,当劳动成为单纯的手段时,一旦有其它方式可以获得生活资料,人们就可能放弃劳动。这样,在生活、劳动成为手段的同时,生活资料、条件反倒成了生命活动的目的。
其二,在共同体分裂为两部分人的情况下,生活条件为一部分人所占有、控制,它就成了这部分人占有、支配另外的非占有者的手段。对非占有者来说,贫困这条被动的纽带,使他们不得不依赖于占有者,因而他们也就“把自己看成一个从属的存在物”(22),丧失了独立意识和独立意志,尽管也有“人穷志不穷”,但大多是“人穷志短”。
其三,生活于共同体中的个人,是依靠一定的媒介才能与生活条件发生占有关系的,因而媒介又成为获得生活条件的前提。这些媒介包括身份、权力、声望、货币等。特别是货币,在商品经济时代,已成为一般性交往媒介,成了万能之物,成了需要和对象之间、人的生活和生活资料之间、个人同社会和他人之间的牵线人。你想实现生活,就需获得生活条件,而要获得生活条件,就需先获得货币。就象那句台词所说,“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种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有钱就有一切”的价值观,就如同在另一种交往结构中产生“有权就有一切”的观念一样,是毫不足怪的。只是,这种将媒介置于至高的位置加以膜拜的现象,表明了人的价值观的进一步扭曲。
当然,条件永远是条件。无论是社会关系形式、国家制度、意识形式、文化传统,还是财富、权力、货币,它们都不具有绝对不变性,它们的那层虚幻的神圣光环,只是因其有用而为崇拜者所加上去的。“真正人的生活”,是在消除了现实生活的生产本身所包含的对立才实现的,因而也是与消除了生活条件的外在性,使之成为人们自觉支配的力量相一致的。
注释:
①③⑥⑦⑧(12)(13)(15)(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30、29-30、43、51、38、39、21、36页。
②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321页。
④李大钊:《“今”》,见《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12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
⑩(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6页;上册,第494页。
(14)(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6、328页。
(17)(18)(19)(2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8、96、38、168、129页。